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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怪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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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论美国的民主——作者:〔法〕托克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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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39:13 | 只看该作者 |          
第十五章 宗教信仰是怎样时时使美国人的心灵转向非物质享乐的
  在美国,每星期的第七天,全国的工商业活动都好象完全停顿,所有的喧闹的声音也听不到了。人们迎来了安静的休息,或者勿宁说是一种庄严的凝思时刻。灵魂又恢复了自主的地位,并进行自我反省。
    在这一天里,市场上不见人迹;每个公民都带领自己的子女到教堂去,在这里倾听他们似乎很少听到过的陌生的布道讲演。他们听到了高傲和贪婪所造成的不可胜数的害处。传教士向他们说:人必须抑制自己的欲望,只有美德才能使人得到高尚的享乐,人应当追求真正的幸福。
    他们从教堂回到家里,并不去看他们的商业帐簿,而是要打开《圣经》,从中寻找关于造物主的伟大与善良,关于上帝的功业的无限壮丽,关于人的最后归宿、职责和追求永生权利的美好动人描写。
    美国人就是这样挤出一点时间来净化自己,暂时放弃其生活上的小小欲望和转瞬即逝的利益,而立即进入伟大、纯洁和永恒的理想世界的。
    我在本书的上一卷里考察过美国人的政治制度得以持久的原因,并认为宗教是主要原因之一。现在,我要研究的是宗教对个人的影响,并认为这种影响对每个公民的作用,并不亚于它对整个国家的作用。
    美国人以他们的行动证明:他们认为必须依靠宗教,才能使民主制度具有德化的性质。美国人本身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也是一切民主国家应当理解的真理。
    我毫不怀疑,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制度,必然使这个国家产生一定的信念和一定的爱好,而且在产生之后还会不断地加以充实。同时,这些因素还会使这个国家毫不费力地、甚至可以说不知不觉地放弃某些观念和某些倾向。
    立法者的才能就在于他们能够事先正确识别人类社会的这些趋势,从而知道哪些地方需要公民的帮助,哪些地方最好减少公民的帮助。要知道,公民的这些义务是随时代而不同的。人类所要追求的目的并不是永远固定的,而达到目的的方法也是不断变化的。
    如果我生在贵族时代的一个贫富悬殊的国家,而这个国家的某些人的累世富贵荣华和另一些人的数辈一譬如洗,已使两者都放弃了改善自己处境的念头,把他们变得麻木不仁并只寄希望于来世;那末,我真想自己能够挺身而出唤醒这些人认识自己的需要,我要设法寻找最迅速、最简捷的方法去满足他们因我的唤醒而产生的新欲望,我还要引导他们付出最大的精力去从事物理学研究,以鼓励他们去创造财富。
    如果有一天某些人果真不顾一切地去热心追求财富,并对物质生活享受表现出过分的热爱,我也毫不表示不安,因为这是个别的例外,等到整个社会都去追求财富的时候,它也就不再是例外了。
    民主国家的立法者有另外的注意点。
    你让民主国家的人民享有教育和自由的权利以后,你就该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做一切。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从这个世界取得它可能提供的一切美好东西,不断完善每一项有用的技术,天天过着日益安逸和日益舒适的方便生活,而社会情况也自然会把他们推到这方面去。我不担心他们会停止不前。
    但是,如果一个人以这种诚实而合法的办法过分追求幸福,最终会有使自己的非凡才能失去用武之地的危险;而如果他只是忙于改善自己身边的一切,最终又会使自己的人格下降。这才是危险的所在,而且再无其他危险。
    因此,民主国家的立法者和一切有德有识之士,应当毫不松懈地致力于提高人们的灵魂,把人们的灵魂引向天堂。凡是关心民主社会未来的人,都应团结起来,同心协力,不断努力,使永恒的爱好、崇高的情感和对非物质享乐的热爱洋溢于民主社会。
    如果民主国家的舆论界有人散布有害的理论,说一切将随着肉体的消灭而消灭,那就应当把主张这种理论的人视为这个国家的大敌。
    唯物主义者在许多方面使我反感。我认为他们的学说是有害的,他们的妄自尊大使我讨厌。如果说唯物主义的体系对人还有一点用处,那大概是它使人对自己有了一个朴素的认识。但是,唯物主义者本人对自己却不这样认识。当他们自以为有充分根据证明自己也不过是兽类的时候,他们表现得却十分高傲,好象自己就是神明。
    唯物主义,在所有的国家,都是人的精神的危险病症。但在民主国家,唯物主义尤为可怕,因为它会与民主国家的人心常有的邪恶巧妙地结合起来。
    民主主义鼓励人们爱好物质享受。这种爱好如果过分,则会很快使人相信一切只是物而已;而唯物主义便使人疯狂地追求这种享受。这就是民主国家无法摆脱的宿命循环。如果它们能够看到危险的所在,并加以自我节制,那就好了。
    大部分宗教都是宣传灵魂不灭的通用的、简便的和实用的工具。一个民主国家之能够有信仰,主要应当归功于宗教;
    而且,民主国家比其他任何国家更需要有信仰。
    因此,不管什么宗教在一个民主国家深深扎根时,你都不要去干涉它,而要把它作为贵族时代的珍贵遗产加以保护;
    你也不要用一种新的宗教观点来取代人们的旧宗教观点,以免在由一种信仰皈依另一种信仰的过渡阶段,人们的心灵出现信仰空白时期,而对物质享乐的爱好便乘虚而入,日益扩大范围,把整个心灵完全占领。
    当然,轮回说也不比唯物主义强多少。但是,当一个民主国家必须从两者当中选择其一时,我毫不怀疑它一定选择前者,而且我认为,叫它的公民们想到自己的灵魂会脱生为猪,总比他们确信根本没有灵魂要少暴露出一些兽性。
    信仰与物暂时结合的非物质的和永恒的原则,是使人高尚化所不可缺少的,因为在人们不相信因果报应的观点时,和只相信神赐予人的灵魂在死后将还给神或转到神所创造的其他物身上时,这种信仰还会发生良好的作用。
    即使是这样的信仰,也把肉体视为我们人生的次要的和低级的部分。因此,它一方面承认肉体的影响,另一方面又轻视肉体;一方面对人的非物质部分表示由衷的尊重和赞美,另一方面又有时拒绝服从非物质部分的命令。只靠这一点,就足以使它的观点和爱好具有某种高大的外貌,使它不是出于利害关系而是自动地去接近纯洁的情感和崇高的思想。
    苏格拉底及其学派肯定人死后有来世的思想,并不正确;
    而只有他们所立足的信念,即认为灵魂与肉体毫无共同之处和人死后灵魂仍然存在的信念,才向柏拉图的哲学提供了使它得以具有自己特色的强大动力。
    我们在阅读柏拉图的著作时得知,在柏拉图以前和与他同时,有许多作家鼓吹唯物主义。这些作家的著作不是没有传世,就是只有一鳞半爪传流下来。几乎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样,得以传世的名著大部分都是主张唯心主义的。人类的本性和爱好维护这种学说,而且往往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地把它从危难中拯救出来,使倡导它的人士得以名垂不朽。因此,千万不要相信,无论在任何时代,无论实行什么政治体制,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和由此产生的观点都能够使全体人民满意。人心比人们所想象的宽得多,它可以同时容纳对现世幸福的爱好和对天国幸福的向往。它有时好象是疯狂地热中于其中之一,但不久以后它又去追求另一个。
    指出民主时代特别需要使唯心主义观点占居统治地位是容易的,但要说明民主国家的统治者应当如何使这种观点占居统治地位就困难了。
    我不相信官方的哲学能够繁荣和长存。至于国教,我一直认为即使它暂时有利于政权,迟早也要给教会带来损害。
    有些人认为,为了提高宗教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使人民尊重宗教所提倡的唯心主义,最好是间接地赋予教士以法律所未给予他们的政治影响力。我对于这种观点不敢苟同。
    我认为,宗教信仰的解说人一旦参与政治,信仰就将发生几乎不可避免的危机;我主张,现代的民主国家应当不惜一切代价维护基督教。因此,我宁愿把神职人员关在教堂里,而不让他们走出教堂的大墙一步。
    那么,政府又有什么办法使人民相信唯心主义观点或皈依宣传唯心主义观点的宗教呢?
    我的下述答案是政治家们所反对的。我认为,政府能使灵魂不灭论受到人民尊重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政府在行动上每天表明它也相信灵魂不灭论;我还认为,政府只有在大事情上认真遵守宗教道德,才能以身作则教导公民在小事情上承认、热爱和尊重宗教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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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39:2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六章 过分热爱福利为什么可能损害福利
  在心灵境界的提高和肉体享受的改善之间,存在着人们想象不到的密切联系。人们可以随意处理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事情和轮流地加以重视,但不能把两者完全分开,否则两者都做不好。
    兽类的官能与我们人的一样,它们的贪欲也与我们人的接近。兽类的要求满足身体需要的激情,同我们人的没有什么不同,这种激情的萌芽在狗身上和我们人身上都可以找到。
    但是,为什么动物只能满足它们的最基本的需要和最低级的需要,而我们人却能无限地改变和不断地提高我们的需要呢?
    我们在这方面优于兽类的地方,就在于我们是用心灵去探求物质福利的,而兽类只能依靠本能去探求。在人类社会,有能人教导笨人学习满足自己需要的技能。正因为人能够超越肉体享受,甚至轻视生命本身,而兽类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生命,所以人才能成倍地提高肉体享受,而提高的程度又是兽类无法想象的。
    凡是可以提高、充实和扩大心灵的东西,都最能使心灵去完成与心灵本身本来无关的事情。
    反之,凡是可以削弱和贬低心灵的东西,都足以破坏心灵处理从最小到最大的一切事情的能力,使它大小事情都做不成。因此,必须使心灵处于强大而有力的状态,并可能随时以这种状态去为肉体服务。
    假如有人只以追求物质财富为目的,则我们可以相信:他将逐渐丧失生产物质财富的才能,最后总有一天跟兽类一样,对物质财富既无鉴别能力又不会使物质财富的生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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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39:46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章 为什么在平等和怀疑盛行时期应当把人的行动目标放长远一些
  在宗教信仰的影响强大时期,人们把人生的最终目标放在来世。
    因此,这个时期的人自然而然地,也可以说是心甘情愿地习惯于一连许多年凝视着一个固定不动目标,并不停地奔向这个目标;他们在随心所欲的前进过程中,学会了抑制许许多多转瞬即逝的小小欲望,而自我满足于心中的那个伟大的和永恒的志望。当这些人忙于现世的事情时,这种习惯也在指导他们的行动。他们愿意为自己在现世的一切行动定出一个明确的总目标,并尽自己的努力直奔这个目标。他们不会天天改换目标,以追求新的志趣;相反,他们有总的规划,并孜孜不断地终生去追求。
    笃信宗教的人民所以能够经常完成目标长远的事业,就是由于这个缘故。人们可以看到在他们追求来世的幸福时,也掌握了获得现世的幸福的重大秘密。
    宗教使人养成待人处事都考虑来世的一般习惯。从这一点来说,宗教对于现世幸福的促进作用并不亚于其对来世幸福的这种作用。这也是宗教的主要政治作用之一。但是,随着信仰之光的暗淡,人们的眼光逐渐短浅,最后使人觉得自己的行动目标每天都摆在眼前。
    当人们一旦习惯于不再考虑死后将会如何的时候,很容易对未来采取满不在乎的态度,而这种态度又最适合人类的某些本性。只要人们不习惯于将自己的主要希望置于长远的目标,他们自然就想尽快实现眼前的一些小欲望;而对永生表示失望以后,他们急于追求现世幸福的那个样子,就好象他们只能活一天了似的。
    因此,在怀疑盛行的时代,最可怕的是人们不断受日常的偶发欲念的驱使,抛弃必须经过长期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不肯去做伟大的、稳妥的和长期的事业。
    如果处于这种状态的民族,有一天它的社会情况民主化了,则上述的危险将会更加严重。
    当人人都在不断设法改变自己的地位,广泛的竞争为所有的人敞开大门,财富在民主的动乱当中一昼夜就可以积集或失散时,人们的头脑就要想到突然发财和容易发财,想到得失俱易的巨额财富,出现各式各样的幻想。社会情况的不稳定性,又在加剧人们欲望的易变性。在命运的这种变化莫测的条件下,人们就只顾眼前了。于是,现在把未来掩盖起来,人们也不再想明天了。
    在由于不幸的巧合而使不信教的思想和民主制度同时风行于一个国家的时候,哲学家和执政者的大事,就是应当不断叫人以长远的眼光看待人的行动目标。
    道德家们应当在潜心研究自己所处时代和国家的精神时学会保护这种精神。他们应当不断努力,向同时代人指出即使在动荡连绵的条件下,人也可以规划和实施长期的事业,而且不象想象的那样困难。他们应当叫同时代人明白,人类的生活条件虽然有所改变,但人们可以用来促进现世繁荣的方法仍跟从前一样,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其他地方,人们只有抗拒眼前的许许多多的个别小欲望,才能使渴望幸福的共同激情得到满足。
    执政者的任务也是很明确的。
    不管在什么时代,领导国家的人都应当高瞻远瞩;而在民主和怀疑盛行的时代,尤其应当如此。民主国家的领导人这样做了以后,不仅会使国运昌盛,而且又会通过自身的实例使人们学会处理私事的方法。
    最为重要的是,执政者必须尽一切力量在为政当中排除没有长远打算的侥幸心理。
    在贵族制时代,传臣的突然得宠和无功受禄,只能在贵族国家里产生短暂的影响,因为整个制度和舆论已经使人积久成习,只会循规蹈矩,慢慢腾腾前进。
    但是,在民主国家,如果出现这样的事情,则将产生极大的恶果,因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根本不关心这些事,而只忙于自己的私事去了。因此,在怀疑主义和平等同时盛行的时候,首先应当防止君主或人民的随心所欲,使人尽其才。应当使每一次晋升都是本人努力的结果,不能让那些野心家轻易地登上高位,使任何目标都必须经过长期奋斗才能达到。
    政府要努力使人们恢复已经不能指望由宗教和社会情况来恢复的对未来的憧憬,不用说也要以实际行动来教导公民,使他们知道财富、名誉和权力是要以劳动为代价的,明白只有定出长远的追求目标才能获得巨大的成就,而凡是经过艰苦努力获得的东西没有不是持久的。
    当人们习惯于预见当先应做的事情的长远发展和仔细规划工作的时候,就永远不会使自己的思想受现实生活的束缚,而能随时冲突限制和往远处看。
    因此,如果公民习惯于在现世就考虑未来,则不必指示他们,他们就会自动去接近宗教信仰。
    由此可见,使人不经由宗教而能达到指定目标的办法,也许就是我们今天仅有的这种通过漫长而弯曲的道路使人类建立信念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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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0:04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人认为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高尚的
  在没有世袭财产的民主国家,每个人都依靠劳动生活,或依靠劳动的积蓄生活,或依靠也是劳动者的父母生活。劳动是人生的必要的、自然的和正常的条件,所以劳动的观点从四面八方进入人们的思想。
    在这样的国家里,劳动不但不下贱,反而光荣。舆论不反对劳动,都赞成劳动。在美国,每个富人都认为,由于有舆论支持,他们才可用自己的余暇去尽某些公共义务。如果他只为自己而度过一生,死后将会声名狼藉。许多美国富人,就是为了逃避这种劳动义务,而逃到欧洲来了。在欧洲,他们找到了贵族社会的残余,这种残余仍把清闲自在视为光荣。
    平等不仅恢复了劳动观点的名誉,而且提出了靠劳动牟利的观点。
    在贵族社会,其实并不轻视一切劳动,而只轻视牟利的劳动。当劳动是为了实现个人的抱负或只是为了修德时,劳动依然是光荣的。但在贵族制社会,为荣誉而劳动的人,也往往同时趋利,唯他们不向外表露,只把这两种愿望藏在内心而已。他们伪装得很好,使他人看不出两种愿望是相结合的。他们也容易隐瞒。在贵族制国家,几乎没有一个官员不是在要求为国家服务时而表示放弃利益的。他们的薪俸,在他们看来是小事一端。他们并不斤斤计较于此,而且经常摆出一副根本没有去考虑这个问题的样子。
    因此,牟利的观念仍然同劳动的观念有区别。这两个观念虽然事实上有时结合在一起,但在思想上还是把它们分开的。
    反之,在民主时代,这两个观念总是昭然连结在一起的。
    由于大家都有追求财富的欲望,每个人的财富都为数不多和时时在变,人人都需要增加自己的财富和为子女多积点财富,所以任何人都清楚:自己之所以劳动,纵使不是全部为了牟利,至少也是部分为了牟利。甚至那些主要是为了追求名誉而工作的人,也不得不认为自己的作为并不只是为名,并且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总要把求生的愿望混进求名的愿望中去。
    一旦全体公民都觉得劳动是人生光荣的必然条件,而贵族由于接受薪俸而承认劳动即使不是全部为利,至少也是部分为利,则贵族制社会存在的那种职业之间的鸿沟便将消失。
    尽管各行各业并不完全相同,但至少有一点是相同的。
    这个相同点就是:没有一个行业不是为了赚钱而付出劳动的。每个人都领取的工资或薪金,使大家具有了相同的外貌。
    这一点足以说明美国人对于各种职业的看法。
    在美国,从事服务行业的人决不认为自己低人一等,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在劳动,而且看到周围的人无不劳动。他们不会由于想到自己领取工资而觉得下贱,因为美国总统也是为了领取薪俸而劳动的。总统为发号施令而得报酬,同他们为服从命令而得报酬完全一样。
    在美国,各种职业都是比较辛苦的,也是比较容易赚钱的,但从无高低之别。所有的正当职业都是高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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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0:23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九章 什么东西在使几乎所有的美国人喜欢从事实业
  我认为,在民主国家中,农业大概是进步得最慢的有用技术。甚至有人往往说,农业处于停滞不前状态,因为其他一些行业好象是跑步前进。
    但是,平等所带来的几乎一切爱好和习惯,却自然而然地在引导人们去从事工商业。
    假设有一个能干、聪明、自由、小康而充满希望的人。从能够过上安逸舒适的生活来说,他还很穷;而从不必担心缺吃少穿来说,他又是够富裕的。他总在想法改善自己的命运。
    这个人已经尝到物质享受的好处,而其他许多享受的好处又总是摆在他的眼前。他开始追求这些爱好,并努力增加用来满足这些爱好的手段。但是,人生短促,时间有限。他应当怎么办呢?
    种地,可以使他的努力肯定得到一定的成果,但是得来的太慢,而且只能逐渐地富裕起来,并要付出艰苦的劳动。农业只适于已经家产万贯的富人或只求糊口的穷人。我们假设的那个人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他卖了土地,离开了家乡,另谋一种虽有风险但可赚钱的行业。
    在民主社会,这样的人多得很,并随着身分平等的日益普及,其人数还在增加。因此,民主制度不仅增加了劳动者的人数,而且还使人们去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工作。同时,民主制度也使人们不爱农业,把人们引向工商业。
    这种精神甚至也见于最富有的公民。
    在民主国家,一个人不管看来如何富有,也几乎总是不满足于已有的财富,因为他觉得自己仍不如祖辈富,更怕子孙不如他富。因此,民主国家的大部分富人不断地想法发财,自然而然地将他们的注意力转向工商业,因为他们认为这是致富的最快和最有效的办法。在这一点上,他们的本能与一譬如洗的穷人的本能一样,说得更确切些,他们也受最迫切的需求的支配,当然这种需求不是穷人的那种希望温饱的需求。
    在贵族制国家,富人同时也是统治者。他们一直专心于重大的公共事务,所以无暇去做工商业。即使他们当中有人想去经商,他们的阶级的意志也会马上挡住他们的道路,因为他们虽欲反对本阶级的多数的统治地位,但他们仍然无法完全摆脱这个多数的限制,而在坚决不承认人民的多数的权利的贵族集团内部,就存在一个专门进行统治的多数。(A)
    在民主国家,金钱并不能导致有钱人掌权,甚至往往使他们远离政界,所以民主国家的富人都不知道怎样去消磨他们的余暇。他们的远大希望,他们的大量财产,以及某些不管用什么方法致富的人常有的异常爱好,在激励他们行动。但是,只有经商这条路是向他们敞着的。在民主国家,没有比商业更伟大和更光辉的行业了。它吸引了大众的注意力,成了群众向往的目标,使人们的最热烈激情都向它那里集中。没有任何东西可以阻挡富人去经商,即使他自己对经商有偏见,或他人对经商有偏见,也是阻挡不了。民主国家的富人,从不组织拥有自己的独特规章和制度的团体。他们这个阶级的特有观点,对他们并没有束缚力;而全国的一般观点,则对他们有推动作用。民主国家里出现的巨富,几乎全靠经商而来,并要一代接着一代经营下去,直到财富的持有人完全失去了经商的习惯。
    由于民主国家的富人不愿意从政,所以他们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商业。在商业方面,他们可以专心发展,并发挥自己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可以说这应当归功于他们敢于创办实业的伟大精神,而如果他们生于贵族制社会,则很难想象他们有创办实业的机会。
    但在民主社会,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却有如下的相同的表现。
    生活在情况易变的民主社会的人,眼前总是浮现变幻莫测的偶然因素的影子,所以都喜欢从事偶然因素在其中发生作用的事业。
    因此,他们都去经商,而经商的目的不只是为了牟利,而且是因为爱好商业给他们带来的冲动。
    美国从英国的殖民地束缚下解放出来,迄今只有半个世纪之久,所以它的大富之家没有几个,而资本也很有限。但是,世界上却没有一个民族象美国人那样在工商业上获得过如此迅速的发展。今天,美国已是世界上第二海运国家,它的制造业尽管还要克服一些几乎无法克服的天然障碍,但仍能每天有新的发展。
    在美国,经营大型工业企业没有困难,因为全国人民都参加工业活动,最穷的人和最富的人都愿意在工业方面将他们的力量联合起来。因此,在你每天看到这个可以说并不富强的国家所举办的大型工程时,一定惊讶不已。美国人踏上他们现在居住的土地才刚刚不久,但他们已使自然界改观而为他们服务了。他们已将赫德森河和密西西比河沟通,并在陆上建设了500多里约的道路使大西洋与墨西哥湾接连起来。几条大铁路,已在美国建成。
    但是,美国使我感到最惊讶的,并不是它的某些工业企业规模特大,而是它的企业多得无数。
    美国的农业经营者,几乎都实行农业和商业联营。他们大部分是亦农亦商。
    美国的种植业者,很少老守田园。在西部的一些新州,尤譬如此;那里的人开垦一块土地,并不是为了自己种下去,而是为了出售;他建设一个农场,是预见到居民增加以后,当地的形势将立即发生变化,从而可以将农场高价卖出去。
    每年都有大批北方居民蜂拥到南方,在盛产棉花和甘蔗的地区定居下来。这些人来到南方种地,目的是用不了几年就使自己发财致富。他们来到这里后,就已预计总有一天会回老家享用在这里获得的财富。这样,美国人就把经商精神带进了农业,使他们经营实业的激情也在农业方面表露出来。
    美国人使工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因为他们全都在搞工业。
    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他们也经常成为突如起来和危害甚重的工业危机的袭击对象。
    既然他们全都从事商业,所以他们的商业活动也就要受到许多复杂的因素的影响,以致无法预见可能遇到的障碍。既然他们每个人都或多或少参加工业活动,所以只要工商业受到冲击,不仅个人的财产要遭受损失,而且整个国家也要为之震撼。
    我认为,周而复始的工业危机,是现代民主国家的固有病症。民主国家只能减轻它的危险性,但无法根治,因为这种危险并非出于偶然,而是民主国家的本性所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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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实业为什么可能产生贵族制度
  我已经指出民主制度为何有利于实业的发展和使实业家的人数无限增加。现在,我来研究一下实业通过什么迂回的道路可以使人走回贵族社会。
    我们已经看到,当一个工人每天只做同样的一个零件时,由零件组装起来的产品的生产便会更加方便、更加迅速和更加经济。
    我们也已看到,一个工业企业办得越大,资本越多,信用越高,它的产品就越价廉。
    这两项真理早就被人察觉,而把它们明确指出的,却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人们早已把这两项真理应用于一些最重要工业部门,而一些小的工业部门,也将逐渐受它们的支配。
    我认为,在政治方面,立法者最应当注意工业科学方面的这两项新原理。
    当一个手艺人始终只制作一种产品时,他的手艺当然会十分熟练。但是,他同时会丧失用其精神全面指导工作的能力。他虽然越来越熟练,但也越来越不动脑筋。可以说,随A从这一章可以看到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法文版编者着他作为一个工人在技术上的进步,他作为一个人在本质上却日益下降。
    一个终生做了20多年别针帽的人,你能期待他会有什么作为吗?人的智力往往能够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业,但这个人除能用智力去研究制造别针帽的最佳方法外,他今后能把智力应用到什么地方呢!
    一个工人这样使用毕生的绝大部分时间时,他的思想就永远离不开他每天所做的那种物品,而在他的身上也就养成了一些永远摆脱不了的习惯。一句话,他已经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他所选择的职业。在这种条件下,法制和民情虽在想法拆除他周围的樊篱,为他另辟千百条致富的道路,但仍然徒劳;实业的原理比民情和法制更有力量,把他绑在一种行业之上,而且往往使他固定于一个地方而无法离开。实业的原理还规定了他在社会中的一定地位,使他不能改换。虽然整个世界在运动,但实业的原理却使他静止不动。
    随着分工原则的普遍应用,工人便日益软弱无力,日益缩小活动范围,日益处于从属地位。工艺是进步了,但手艺人的精神却退化了。另一方面,一种工业的产品随着该生产部门的规模扩大和资本增加而大量增长时,非常有钱和有知识的人,也去经营迄今只是由没有知识或生活不富裕的手艺人所从事的工业部门。巨大的需求量和无限的收益额,在吸引那些最有钱和最有知识的人。
    因此,实业科学在不断贬低工人阶级的同时,抬高了老板阶级。
    当工人越来越将自己的智力用去研究一些小事的时候,老板却每天注视全盘的工作。于是,老板的眼界日广,而工人的眼界日窄。不久以后,工人只用体力而不用脑力,而老板却需要科学和甚至天才去获得成功。老板越来越象一个大帝国的行政长官,而工人则越来越象牛马。
    因此,老板和工人现已毫无共同之处,并且每天都在加大差距。他们就象一条长链的两端的环,各自占居为他们所规定的位置,谁也不能离开。一方对另一方处于必须永远严格从属的地位,好象一方是为了服从而生,而另一方则是为了发号施令而生似的。
    这不是贵族制度又是什么呢?
    一个国家的人民越来越平等以后,对于工业产品的需求也将越来越普及和增加,而低价将产品送到一般人家庭,则是事业成功的最大因素。
    因此,每天都可以看到,最富裕和最有知识的人在将自己的财富和学识用于经营工业,并通过开设大工厂和实行严密分工的办法去满足各方面的新需求。
    这样,随着人民群众转向民主制度,专门经营工业的阶级便日益贵族化。人与人之间一方面越来越相似,另一方面又越来越有差距。结果,在大多数人中间,不平等现象虽然减少了;但少数人与大多数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反而加大了。
    正因为这样,当你追溯到源头的时候,就会觉得一个贵族集团好象依靠一种自然的力量从民主社会中产生出来了。
    但是,这批贵族跟从前的贵族完全不同。
    你首先会看到,这批贵族只专心搞实业,或者说只从事某些实业部门,在整个社会里他们与众不同,是一批怪物。
    一些实业界人士在现代的广大民主社会里建立的贵族小社会,象古代的贵族大社会一样,也包括两种人:少数非常富裕的人,和大量非常贫困的人。
    这些穷人很少能够脱贫变富,但富人却可能随时变穷,或者致富之后而弃商。因此,贫穷阶级的成员几乎是固定不变的,但富裕阶级的成员则不是如此。老实说,今天虽然有富人,但没有富人阶级,因为这些富人既无共同的精神,又无共同的目标,既无共同的传统,又无共同的希望。因此,他们只是一伙人,而决不是一个团体。
    不仅富人本身之间没有坚强的团结,而且可以说穷人和富人之间也没有可靠的联系。
    他们之间的联系不是永久的,每时每刻都在随利害关系而离合。工人通常是依靠老板的,但并不总是依靠一个老板。
    工人和老板只是在工厂里相识,一离开工厂,大家就如同陌生人。他们只是在一个点上接触,而在其他点上,则分道扬镳。工厂主只要求工人给他做工,而工人只希望工厂主给他工钱。工人不需工厂主保护,工厂主也无须工人保卫。无论从惯例上来说,还是从权利义务上来说,他们之间都无永久的联系。
    厂商所形成的贵族,几乎永远不会在它所指挥的实业大军中扎根;他们的目的不是要统治这批人,而是要使用他们。
    这样组织起来的贵族并不想大量控制一批雇佣者,即使有时雇用了大量的工人,不久以后也会解雇一批。他们没有这种想法,也不能这样做。
    旧时代的地方贵族,都在法律上或自己认为在习俗上,对自己的下属负有救济和减轻他们的困苦的义务。但是,现代的实业贵族,把他们所使用的人变穷和变蠢以后,在遇到经济危机的时候便把他们推出工厂的大门,让社会去救济他们。
    这是事情发展的必然结果。工人和老板虽然时时发生关系,但彼此之间并无真正的结合。
    总之,我认为我们亲眼看到其成长的实业贵族,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严酷的贵族。但是,它同时又是最受限制和危险性最小的贵族。
    然而,民主的朋友还是以不安的心情把视线转向这一方面,因为贵族制度和身分的永久不平等一旦再侵入这个世界,那末可以预言,它们一定是由这扇大门溜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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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1:27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分
            第一章 民情怎样随着身分平等而日趋温和了
  我们看到,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的身分逐渐平等;同时我们还发现,民情亦日益温和。这两个现象只是同时发生的呢,还是两者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以致没有一个的发展另一个就不可能前进的呢?可使一个国家的民情由粗野而变得温和的原因很多,但在所有这些原因当中,我认为最强有力的原因是身分的平等。因此,在我看来,身分的平等化和民情的温和化不只是同时发生的现象,而且是相关的事实。
    一些寓言作家想以动物的故事来开导我们的时候,便把人的思想和感情加于动物身上。诗人们在描述神鬼和天使的时候,也是如此。如果他们不用借喻的手法来再现我们人本身,就不会使我们产生可以触动我们的精神和抓住我们的心灵的那种深刻的痛苦感和纯净的幸福感。
    这一点,对于我们现在所要讨论的问题也完全适用。
    在贵族制社会内部,所有的人都按照职业、财产和出身分属等级森严的阶级,而在每个阶级内部却把自己的成员视为同一家族的子女,成员之间经常怀有一种民主社会的同类公民所不能有的亲切同情。
    但是,不同的阶级之间却没有这样的同情。在贵族制国家里,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观点、感情、权利、习尚和生活方式。因此,贵族的成员与其余公民毫不相同,他们之间没有共同的思想和感情,以致很难相信他们是属于同一国家的人。
    因此,贵族的成员既不能很好理解他人之所想和所感,又不能设身处地地去考虑他人。
    然而,他们有时也愿意热情地帮助他人,这一点与上述并不矛盾。
    这种贵族制度虽然使同一国家的人分成不同的等级,但又以十分紧密的政治纽带把这些等级联合起来。
    尽管农奴天生就不关心贵族的命运,但他仍认为自己对使他沦为农奴的人有效忠的义务;而贵族虽然认为自己与农奴并非同类,但他的责任和荣誉又迫使他不顾生命的危险去保护住在他领地上的人。
    显而易见,这种相互的义务并非来自天赋权利,而是来自政治权利,而且社会由此获得的好处远非个人所能获得的。
    这种义务不是对自认为应当互助的人尽的,而是主人对家奴或家奴对主人尽的。封建制度只是对某些人,而不是对全人类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封建制度给民情带来的风气主要是慷慨侠义,而不是温文尔雅;它主要是让人无限忠诚,而不是让人表现真诚的同情,因为只有彼此相同的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同情,而在贵族时代,只有同一阶级的成员才认为彼此是相同的。
    中世纪的编年史家们,按他们的出身和习惯,都属于贵族,所以在他们描写一个贵族的惨死情景时,都是写得极为哀伤。但是,他们对于老百姓的惨遭屠杀和拷打,却是轻描淡写,无动于衷。
    这并不表明他们对老百姓一贯仇恨和历来轻视。国内的不同阶级之间尚未宣战。促他们如此的,主要的是本能,而不是感情。由于他们对穷人的苦难没有明确的认识,所以对穷人的命运也就不太关心。
    一旦封建的关系破除,普通老百姓也会如此。在一部分家奴对主人表现无限忠诚的时代,也偶而有下层阶级对上层阶级施加骇人听闻的 暴 行的现象。
    我们不要以为这种互不关心的现象只来因于没有秩序和文化,因为在以后的几个秩序已经井然和文化已经发达的世纪,仍然有这种现象。
    1675年,布列塔尼地方的下层阶级,曾聚众反对新税。这次骚动被当局残酷无比地镇压下去。请看,这一恐怖事件的目睹者塞文涅夫人在给她的女儿格里娘的信中是怎样说的:
    “我的亲爱的女儿:你从埃克斯寄来的信,写得太可笑了!
    在把信寄出之前,至少要再回看一遍。你会对你写的那么多赞美之词表示吃惊,但你又会因为喜欢这样不厌其烦地写了这么多而感到自慰。可见,你已经吻遍了普罗旺斯地方的所有的人,是不是?不过,只要你不爱闻葡萄酒的香味,就是你吻遍了布列塔尼地方的所有的人,也不会令他们满意。
    〔……〕你喜欢听雷恩地方的消息吗?那里下令征税10万枚银币,如果不在24小时内交出,就把税额翻一番,并派兵去征收。当局已把一条大街的所有居民撵出家屋,而且不准任何人收留,违者处死。因此,一大群倒霉的人,其中有孕妇、老人和小孩,在恋恋不舍地离开这个城市时号啕大哭;他们不知到何处去好,既没有吃的,又没有栖身之处。前天,一个开舞厅的小提琴师,因偷印花税而被车裂。他被五马分尸〔……〕,并将他的四肢放在城市的四个角上示众。〔……〕已有60名市民被捕,明天开始治罪。这个地方为其他地方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叫其他地方也尊重总督及其夫人〔……〕,不得往他们的花园里投石头。
    “〔……〕昨天,天气甚美,塔朗特夫人来到她的林园小憩。当然要为她准备下榻之处和饮食。她从柴扉走进来,又从原路回去。
    1675年10月3日,寄自罗歇”在另一封信里,她又补充说:
    “你总是喜欢向我谈论我们这里的悲惨事件。我们这里已经不再实行车裂了。为了维护正义,每周只杀一个人。不错,我现在认为判处绞刑已经算宽大了。自从到了这里以后,我对于正义的观点已经完全改变了。在我看来,你的那些曳船奴隶,真是一伙不问世事而使生活安宁的好人。”
    如果以为写出这些话的塞文涅夫人是个利己主义者和残酷的人,那就错了。她热爱自己的子女,对朋友的不幸也十分同情。在你读她的信的时候,甚至会发觉她对家臣和奴仆还很仁慈宽大。但是,她对贵族圈子以外的人的苦难却一无所知。
    而在今天,最残暴的人写信给最无情的人时,也不敢泰然自若地说出上述那样的话,即使他个人的气质促使他这样做,全国的民情也将禁止他如此。
    这种情况是怎样产生的呢?是我们现在比我们的祖辈更有感情了吗?我不知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们的感情已扩展到更多的事物上去。
    当一个国家的人在地位上近乎平等,在思想和感情上大致一样的时候,每个人都可立即判断出其他一切人的所想所感。也就是说,他只要省察一下自己,就可以做到这一点。因此,他人的任何苦难他都不难发觉,一种内在的本能使他在苦难扩大的时候立即就可看到。在对待陌生人或敌人的时候,这种本能也会使他不加歧视,因为他的省察马上会发生作用。
    这种省察同他的怜悯心一结合,使他在同类受苦的时候也觉得自己身受贫苦。
    在民主时代,很少有一部分人对另部分人尽忠的现象;但是,人人都有人类共通的同情心。谁也不会让他人受无谓的痛苦,而且在对自己没有大损害时,还会帮助他人减轻痛苦。
    人人都喜欢如此。他们虽不慷慨,但很温和。
    尽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美国人已把利已主义化为社会和哲学理论,但他们并没有减少怜悯心。
    没有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庭象美国那样从轻治罪。在英国人似乎还想在他们的刑事立法中珍惜地保存中世纪的残酷遗风时,美国人差不多已在他们的刑事法典中废除了死刑。
    我想北美是50年来世界上唯一没有对政治犯判处死刑的国家。
    美国人的这种特别温和的态度主要来因于他们的社会情况,这从他们对待奴隶的态度上即可证明。
    总的说来,欧洲人在新大陆的所有殖民地,没有一个地方的黑人的物质生活条件好于美国。然而,美国的黑人仍然忍受着可怕的苦难,经常受到非常残酷的惩罚。
    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可怜人的命运,并没有感动他们的主人产生怜悯之心,他们的主人不仅认为蓄奴是有利可图的事业,而且觉得这算不了什么罪恶,不会危害自己。因此,同一个人对和他同时平等的同类极为人道,而当这些人不再与他平等时,他便会对他们的痛苦无关痛痒。由此可见,他的温和态度应当归因于这种平等,而不应当归因于文明和教育。
    我对于个人所述的这一切,在一定程度上也适用于国家。
    每个国家一旦有了自己独特的观点、信仰、法律和习惯,它便会以整个人类自居,只关心本国的疾苦,对于别的国家一概无动于衷。如果两个持有这种态度的国家交战,则战况一定十分残酷。
    罗马人在他们的文化最灿烂时期,是先把被俘的敌人将领拖在战车后面以炫耀胜利,然后才把他们杀掉;这个时期的罗马人,还把囚犯投进斗兽场里,让犯人与野兽搏斗,以供群众娱乐。西塞罗一谈到一个公民被钉在十字架上,就义愤填膺,慷慨陈词;但他对罗马人胜利后对战俘的那种暴 行,却缄口不言。显而易见,在他的眼目中,一个外国人和一个罗马人不属于同一人类。
    反之,随着各国人民日益接近,彼此逐渐相似,他们便将更加互相同情对方的不幸,国际公法也将愈加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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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1:45 | 只看该作者
第二章 民主怎样使美国人之间的日常关系简易化了
  民主并不使人们之间的关系紧密,但能使他们的日常关系简易化。
    如果有两个英国人在西半球邂逅,他们将象两个语言不通和民情不同的外国人相遇。
    首先,他们两人将以好奇的眼光相望,心里暗自不安;随后,便各自走开;而如果他们相遇之后交谈起来,也是表现得十分拘束,不够自然,谈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
    但是,两人之间并没有什么敌意,他们虽然从来没有见过面,不过都认为对方是很正直的。那末,他们为什么要小心翼翼地彼此回避呢?
    为了弄明白这个问题,就得转而谈谈英国。
    当人只靠家庭出身而不靠财产来划分等级的时候,每个人都清楚地知道他在社会阶梯中所处的地位。他既不想往上爬,又不怕向下跌落。在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里,不同等级的人之间很少往来;但是,当偶然的事件使他们接触时,他们却可以随意交谈,而不希望和不担心彼此会混合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平等之上的,但也不是强制的。
    当一个以家庭出身为基础的贵族制度为一个以财产为基础的贵族制度所取代时,情况就不再这样了。某些人的特权虽然还很大,但取得特权的可能性是人人都有份儿的。因此,拥有特权的人经常提心吊胆,唯恐失去特权或被他人分享;而尚未取得特权的人,则想不惜任何代价去取得之;当他得不到特权时,也要表示这并不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的社会价值不再因血统而一定不变和永远固定,而是随着财产的增减而不断变化,所以等级虽然还照旧存在,但却看不清和一眼看不出谁属于哪个等级。
    公民之间立刻展开了一场暗斗。一些人千方百计要进入或表面上看来似乎要进入比自己高的那些人的行列,而另一些人则不断奋战,力图击退想要夺取他们的权力的人,或者勿宁说这是一个人在两面作战:一方面在设法爬到高级阶层,另一方面又在不断防御底下的人往上钻。
    英国当前的情况就是如此。我认为,我在前面所述的一切,基本上就是由于这一情况造成的。
    在英国人那里,贵族的傲气还很强大,但贵族的界限已不分明,所以人人都时时提防别人,唯恐他人从自己的亲善待人当中得到好处。英国人由于不能一下子判断他们所遇到的人是属于哪个社会阶层,所以总是谨慎小心,避免同那个人接触。他们害怕接受他人一点小惠而结成不当的友谊,并对别人的多礼生疑。他们既不受陌生人的恭维,又避免惹他人生怨。
    许多人完全用个人的性格来解释英国人的这种洁身自好和冷漠寡言。我也承认英国人的气质有些作用,但我认为他们的社会情况有更大的作用。美国人的例子就可证明这一点。
    在美国,家庭出身向来不会制造特权,财富也不会使它的持有人享有任何独特的权利;互不相识的人可以随意在同一地点相聚,他们相互交换思想时既不是为了获得好处,又不怕由此带来危险。他们一旦在某处邂逅,既不主动攀谈,又不回避对话。因此,他们的待人态度是自然的、坦率的和开朗的。我们还会发现,他们既不打算由对方得到什么好处,又不担心对方会加害于他们什么;他们既不想方去炫耀自己的地位,又不设法去掩饰自己的处境。虽然他们的态度往往是冷淡的和严肃的,但这并不表明他们是高傲的和拘谨的。当他们与人相见而一言不发时,那是因为他们当时的心情不好和不爱讲话,而不是因为他们认为保持沉默对他们有利。
    两个美国人在异国相遇,马上就会成为朋友,而其原因只在于他们都是美国人。他们没有使他们互相排斥的成见,他们的共同祖国把他们吸引在一起。对于两个英国人来说,只是同种同国还不够,因为必须是同一阶级才能使他们接近。
    美国人和我们法国人都看到英国人之间的这种冷淡对人态度,而且当他们如此对待我们时也都不以为奇。但是,美国人在血统、宗教、语言和一部分习俗上是与英国人一样的,他们之间的唯一差别是社会情况。因此,我们可以说英国人的审慎持重来因于他们的国家制度,而不是来因于公民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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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2:03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美国人为何在本国不太爱激动 而在欧洲又表现得过于激动
  美国人同一切严肃而自重的民族一样,也有记仇报复的心理。他们几乎不会忘记人们对他们的冒犯。但是,要冒犯他们也不容易,他们的怒火爆发得固然缓慢,而消失得也同样缓慢。
    在贵族当政的社会里,一切事务都由少数几个人主管,人与人之间的公开往来有比较固定的常规。因此,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清楚地知道如何对人表示尊重和好意,并相信他人也会同样知礼。
    上层阶级的这种习惯,后来便成为其他所有阶级的典范。
    此外,其他阶级也各自定出使本阶级的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矩。
    因此,守礼的规矩形成了一套复杂的繁文缛节,一般人很难掌握,稍有违反,即可造成损失。结果,人们每天都有在无意之中残暴地侮辱他人或使自己受到这种侮辱的可能。
    但是,随着阶级差别消失,教育和出身不同的人在同一场所相处和相混,便几乎不可能定出繁文缛节的处世之道。由于礼节未被明确规定,所以稍有违反也不算过失,就是那些知礼的人也认为如此。因此,人们重视行为的实质甚于行为的形式,并变得不太彬彬有礼,但也很少互相争执。一个美国人决不为接连不断的小殷勤所打动。他认为自己不该得到这些小小殷勤,或者装作自己不知道应当享得它们。因此,他不会因为他人没有给他献殷勤而不满,或者更多的是原谅他人。在这方面,他的态度是不拘小节,他的性格是更为直爽而有男子气概。
    美国人表现的这种相互宽容和他们彼此采取的这种大丈夫态度,也是一个最一般的和最深刻的原因之结果。
    关于这个原因,我已在上一章讲过了。
    在美国,市民社会里的等级差异很少,而政治界则根本没有等级差异。因此,一个美国人并不认为自己应当特别关心任何一位同胞,他也不要求其他同胞对他如此。因为他不认为他的利益在于跟某一同胞套近乎,所以他也坚信他与他人套近乎时不会受到欢迎。他一方面不以出身为理由而轻视任何一个人,另一方面也想不到任何人会以这种理由来轻视他。在没有确证别人对他侮辱以前,他决不认为人家存心如此。
    美国的社会情况,自然而然地使美国人不容易为一点小事而动怒。另一方面,他们享有的民主自由,又把他们的这种宽容风气灌输到美国的民情之中。
    美国的政治制度使各阶级的公民不断接触,并促使他们齐心协力去进行伟大的事业。进行伟大事业的人,没有时间去考虑繁文缛节,并且由于过分重视和睦相处而不拘礼节。因此,他们习惯成自然,在待人接物时注重感情和思想,而不重视仪表;他们也决不会为一些琐事而大动肝火。
    我在美国曾多次见到,叫一个人意识到人家讨厌他的讲话,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把这个人打发走,采取转弯抹角的客气办法,总是无济于事。
    我曾对一个美国人的讲话一一做了反驳,以表示他的讲话使我厌烦。可是,每反驳一次之后,我就发现他又竭力以新的论点来说服我。后来,我保持沉默,一言不发,但他却认为我在沉思他向我讲的道理。最后,当他要接着说下去而我已经走开时,他反而认为我有要事去处理。除非我向他明说,我是无法使他明白我对他已经腻烦得要死。
    如果这位美国人到了欧洲,他马上会变得十分机灵和容易发火,以致我经常感到要想在欧洲不得罪他,与在美国叫他生气是同样困难。乍一看来,这一点使人感到奇怪。其实,这两种完全相反的表现,均来自同一原因。
    民主制度通常使人觉得他们的国家和自己了不起。
    一个美国人在出国的时候,都怀着高傲的心理。他到欧洲之后,立即发现我们对于美国和它的伟大人民的看法并不如他的想象。这使他开始气恼。
    他早就听说,在我们这半球,人们的身分并不平等。现在他又亲眼看到,在欧洲各国,等级的痕迹尚未完全消失;财产和出身仍然拥有一些他既难于理解又难于界说的不定特权。这个情景使他惊异和不安,因为他从来没有见到过,而且他的国家没有相似的现象可以帮助他去理解这个情景。因此,他完全不知道在这个行将垮台的等级制度中,在这些分明是互相仇恨和彼此轻视、但又互相接近以致随时准备混合的阶级中,把自己摆在什么位置上比较合适。他怕把自己摆得太高,尤其怕别人把他摆得过低。这两种危险经常萦绕于他的脑际,不断地干扰他的一言一行。
    他知道欧洲的传统,并了解欧洲人的礼仪是因等级而有很大不同的。这些昔日的作风使他困惑不解,而且他更害怕自己得不到应有的尊敬,但他并不清楚什么是尊敬。因此,他的一举一动十分呆板,完全象一个套中人。对他来说,交际已非愉快的活动,而是一项吃力的工作。他琢磨你的一举一动,观察你的神色,仔细分析你的话语,唯恐里面含有侮辱他的隐语。我不知道是不是有过比他还拘泥于处世之道的乡绅。他力求一丝不苟地遵守繁文缛节,也不容忍别人对他稍有失礼。他既谨小慎微,又妄自尊大。他希望做得恰当,但又怕做得过分,而且由于他分不清两者的界限,所以他总是保持一种高傲而忸怩的神态。
    这还不是全部。请看人心的另一种乔装。
    一个美国人总要称赞美国实行的平等,为自己的国家而无限自豪。但是,他自己又有内疚,总想向人表示他做得不够,说他是他所吹嘘的那种正常情况的例外。
    没有一个美国人不想把自己的家世同早期移到殖民地来的人拉上点关系。我觉得,所有的美国人都可以算做英国大家庭的后裔。
    一个美国富翁到了欧洲之后,他所关心的第一件事,就是以奢侈来炫耀他的财富,唯恐别人把他视为一个民主国家的普通公民,因而千方百计摆阔,叫你每天都看到他挥金的新花样。他照例要住在全城的最豪华的地区,总有许多仆人前拥后簇。
    我曾听到一个美国人抱怨说,巴黎的一些大沙龙也不过是中流的交际场所。在他看来,人们在这些沙龙所行的雅兴并不高尚。他说服你相信,根据他的意见,人们在沙龙里的仪表也不够优雅。其实,他还没有习惯于我们的风气,看不到这种通俗的外表内藏的精华。
    对这种截然相反的看法,我们不要觉得奇怪。
    要不是旧的贵族等级区分已在美国荡然无存,美国人就不会在国内表现得那样淳朴和那样宽容,也不会在我们欧洲表现得那样妄自尊大和那样矫揉造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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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2:20 | 只看该作者
第四章 前三章的总结
  当人们对彼此的不幸自然怀有恻隐之心,随便而频繁的交往使他们每天接触,任何冲动都不会使他们分离的时候,则不难理解他们在必要的时候会立即互助;当一个美国人请他的同胞协助的时候,很少有人拒绝。我就屡次见到他们满怀热情地自发助人的义举。
    如果公路上突然发生车祸事故,人们将从四面八方前来救护罹难的人。要是某个家庭横遭大难,素昧平生的人也会慷慨解囊;每个人的捐助虽少,但集腋成裘,便可使这一家人摆脱困难。
    在世界上的一些文明国家里,一个不幸的人往往在人群中孤立无援,就象一个野人在森林里的遭遇一样。而在美国,就几乎没有这种现象。美国人的态度虽然一向冷淡,而且往往粗野,但他们却几乎没有冷酷无情的表现。如果他们没有立即去帮助人,那也不表明他们拒绝助人。
    这一切同我在前面论述个人主义时所讲的话并不抵触。
    我甚至认为它们互相协调,而决不对立。
    身分的平等在使人们觉得自己独立的同时,也使他们感到自己软弱。他们的确是自由了,但却面临着无数的意外威胁。经验很快使他们懂得,他们虽然不是经常需要别人的帮助,但一定有时候非要他人帮助不可。我们在欧洲经常看到,职业相同的人都随时互助。他们所遇到的苦难相同,这就足以使他们互相寻求支持,而不管他们在其他方面如何铁石心肠和如何自私。因此,在他们当中有人遇到困难,而别人只要暂时牺牲一下或格外努力一番就可以挽救时,他们便会奋力支援,而不会袖手旁观。这并不表明他们对那个人的命运十分关心,因为他们的努力一旦证明无效,他们马上就会把支援置于脑后,而各自去忙自己的事情。但是,他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几乎是不由自主的默契。
    根据这个默契,每个人都有暂时支援他人的义务,而在他自己有困难的时候,也有权要求他人支援。
    如果把我就一个阶级所述的一切推而广之,用于一个民族,大家就会更加了解我的思想。
    其实,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所有公民之间,也有一种与我方才所说的默契类似的契约。他们觉得大家有共同的弱点和危险。他们的利益和他们的同情心,使他们产生了在必要的时候进行互相援助的信念。
    身分越是平等,人们也就越是明白这种互相支援的义务。
    在民主国家里,没有人会广为施舍,但可以经常帮助别人。每个人很少有效忠精神,但大家都乐于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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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2:39 |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一位曾在欧洲旅游很长时间的美国人,有一次对我说:
    “英国人对待仆人时表现的高傲和专横态度,使我们感到惊讶;但是,法国人对待仆人有时又过于亲昵,或者说他们在仆人面前表现得十分客气,使我们无法理解。这使人感到法国人好象害怕支使仆人似的,上级和下级之分有欠明确。”
    他的观察是正确的,我也曾多次这样说过。
    我一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英国是世界上主仆关系最严谨的国家,而法国则是地球上主仆关系最松弛的国家。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国家的主人地位象这两个国家那样悬殊。
    美国的情况处于这两种极端之间。
    以上所述,只是表面的和外在的事实。为了探明这个事实的产生原因,还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从古至今,还没有出现过身分平等得没有贫富之分,从而也没有主仆之分的社会。
    民主制度并不妨碍主仆这两个阶级的存在;但是,它在改变两者的思想意识,并在调整两者之间的关系。
    在贵族制国家,仆人形成为一个单独的阶级,这个阶级也跟主人阶级一样,向来没有变化。一种固定的秩序,不久便在这样的国家里建立起来。在仆人阶级那里,也象在主人阶级那里一样,很快便出现了等级、集团和显赫人物,而且世世代代相传下去,地位一直不变。主人和仆人是一个在上一个在下的两个社会,永远保持着差别,但却遵守着相同的原则。
    这样的贵族制度对于仆人的思想和习尚的影响决不亚于对于主人的这种影响。虽然在各方产生的结果不同,但不难看出原因是相同的。
    主人和仆人在一个大的国家中各自形成一个小的国家,从而对公正和不公各有其一定的固定看法。他们对人生的各种行为,亦各有其不变的独特观点。在仆人的社会里,也同在主人的社会里一样,人们彼此之间亦发生很大影响。他们承认固定的规范;虽然没有明文规定的法律,但是却有指导他们行为的舆论。长期形成的习惯,就象警察规定的制度在支配着他们。
    命中注定受人支使的这些人,毫无疑问不会对名誉、美德、正直和光荣有与主人相同的理解。但是,他们却有一种仆人的名誉观、美德观和正直观;如果允许我用一句话来表现的话,可以说他们有一种身为仆人而自觉光荣的心理。
    虽然这个阶级的地位是低卑的,但不要以为这个阶级的所有成员都是心无大志的。如果这样以为,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尽管这个阶级是低下的,但它的一些出类拔萃而且无意放弃高高在上地位的人物,却处于类似贵族的地位。这个地位使他们趾高气扬,自以为了不起,妄自尊大,觉得自己也有大德,也能做出不亚于他人的作为。
    在贵族制国家里,常有一些心地高尚和精明强干的小人物为大人物服务。他们身为仆人,但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服从主人的意志,但也不怕惹怒主人。
    然而,在仆人阶级中的下层,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可想而知,处于仆从阶层的最下层者,其地位是最低的。
    法国人专门创造了一个词来称呼为贵族服务的仆人,即称这些人为奴才(Le laquis)。
    奴才一词是一个很不好听的词,当人们想骂一个最下贱的人,而又找不到其他词的时候,就用这个词来称呼他。在旧君主制度时代,人们要想骂一个最卑鄙无耻的人时,常说他有·奴·才·的·根·性。只说这一句就足够了,人们可以完全理解它的含义。
    身分的永远不平等不仅使仆人养成了独特的德行和恶习,而且使他们在主人面前处于一种独特的地位。
    在贵族制国家,穷人从小就驯服于受人指挥的思想。无论他们把目光投向哪里,他们所见到的只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组织和下级服从上级的景象。
    结果,在身分永远不平等的国家里,主人可以轻而易举地得到仆人的百依百顺和毕恭毕敬的服从,因为仆人之尊重主人不仅出于服从主人,而且出于服从整个主人阶级。主人阶级把贵族制度的全部压力都置于仆人的头上。
    主人支配仆人的行动,并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他们的思想。
    在贵族制度下,主人对于服从于自己的人的思想、习惯和情绪,往往在不知不觉之中起着巨大的影响,而且影响的广度还远远大于他们的权威的影响。
    在贵族制社会,不仅有世袭的仆人家族和世袭的主人家族,而且同一仆人家族往往一连数代为同一主人家族服务(这就象两条既不相交,但又不分开的平行线)。这种情况使这两类人的相互关系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在这样的贵族体制下,虽然主仆之间毫无天生的共同性,而且财产、教育、观点和权利又使他们的处境有天壤之别,但是日久天长,岁月终于使他们结为一体。对于往事的一连串共同回忆,使他们彼此眷恋。尽管他们在许多方面有所不同,但他们能够相互融合。民主社会与此相反,那里的主仆虽然天生几乎没有差别,但总是互以陌生人相待。
    因此,在贵族制国家里,主人总把自己的仆人视为自家人和下属,并在利己主义的推动下关心仆人的命运。
    至于仆人,他们自己也有这种想法,有时认为自己属于主人的集团,因而他们自己也象主人那样认为自己是主人的附属物。
    在贵族制度下,仆人处于他们自己无法摆脱的从属地位;
    而在他们之上,则是一些不会失去高高在上地位的人。一方面是愚昧、贫穷和终生听人支使;另一方面是荣华、富贵和一辈子支使他人。这两个阶级尽管永远迥异,但却经常接近,而把它们结合起来的联系,只要它们存在就将继续下去。
    在这种处境悬殊的条件下,做仆人的终于不关心自己。他们逐渐忘却自己,也可以说放弃自己,或者勿宁说把自己的一切全都交给了主人,并自以为由此确立了自己的人格。他们以支使他们的人的财富来炫耀自己,以主人的荣誉来为自己增辉,以主人的高贵来抬高自己,并一直陶醉于这些仰仗他人而来的光荣。他们把这种光荣看得往往比其全权的实有者看得还重要。
    两种不同的生活情景一旦奇妙地结合在一起,既有使人感动的地方,又有使人觉得可笑的地方。
    转移到仆人心里的主人情感,在仆人的身上自然要缩小或降低其原来的量度,即变得偏狭和低级。在主人身上原来是高尚的东西,转移到仆人身上后就变成了无聊的虚荣和令人生厌的矫饰。大人物的仆人们通常摆出其主人应当具有的派头,并比主人还要计较一丝一毫的特权。
    在我们法国人当中,现在还有时可以见到几个这样的贵族老仆。他们是这类人的孑遗,不久就将随着他们的消失而使这类人消失。
    我在美国根本没有见到过这样的人。美国人不仅不知道我所说的这种人,而且让他们理解这样人的存在也很困难。让他们想象这种人的存在,与让我们想象古罗马的奴隶或中世纪的农奴的情景,几乎是同样困难。所有的仆人,尽管有高低之别,但他们都是同一原因的产物。他们作为一个整体正从我们的视野中消逝,并随着产生他们的社会情况的变化,而结束其往日的苦难岁月。
    身分的平等产生了新型的仆人和主人,并在他们之间建立国务卿新型的关系。
    当身分几乎完全平等时,人们可以不断改变自己的处境。
    虽然尚有仆人阶级和主人阶级,但阶级的成员和成员的家系并不一定总是不变。这时,不管是发号施令的,还是听人支使的,都不能永远保持不变。
    仆人并不是孤立于群众之外的人,所以他们没有自己固有的习惯、偏见和风尚。从他们身上,既看不到特定的精神面貌,又看不到独特的感情表达方式。他们不知道因地位而造成的善和恶为何物,但他们与同时代人拥有同样的知识、思想和感情,并且也有同时代人拥有的那些善和恶。他们同主人一样,既有正人君子,又有无赖小人。
    在仆人之间,也同主人之间一样,并没有任何身分不平等现象。
    在仆人阶级中既无高人一等的等级,又无永远不变的等级制度所以你不可能从那里见到贵族制社会和其他社会所常见的尊卑。
    我在美国从未见到一个人可以使我想起欧洲人尚未忘记的那些赫赫有名的忠仆;但是,也没有一个人可以使我想起的那些奴才。在美国,忠仆和奴才的痕迹都不见了。
    在民主制度下,仆人们不但彼此平等,而且可以说他们同主人也是平等的。
    为了充分理解这一点,还需要进行说明。
    仆人随时都可能变成主人,并希望成为主人。因此,仆人与主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么,主人为什么有权支配仆人,而仆人为什么不得不服从主人呢?因为双方出于自愿,暂时订立了可以随时解除的契约。当然,他们之间并无高低之分,只是根据契约暂时如此。在契约规定的范围内,定约的一方是仆人,而另一方则为主人。在契约的范围之外,他们是两个公民,两个平等的人。
    我希望读者特别留意的是,这不仅是仆人对于自己地位的看法。主人和被雇用人都持有这样的看法,他们的头脑里对于命令和服从的界限都是十分明确的。
    当大部分公民长期以来都处于基本相同的条件下,而平等又久已成为公认的事实时,不受任何特殊力量影响的公众意识,一般都对人的价值定出一定的限界,任何人要想长时期地超出这个界限或达不到这个限界,都是困难的。
    贫穷和富贵,命令和服从,虽然偶然会在两个人之间造成巨大的差距,但这也不会有什么危险,因为以事物的常规为基础的舆论将会引导他们走向相同的水平,并不顾他们身分的实际不平等而在他们之间创造出一种假想的平等。
    这种力量无比强大的舆论,最终甚至可触动那些从本身利益出发反对它的人的思想。它在抑制他们的意志的同时,就改变了他们的判断。
    主人和仆人在他们的心灵深处不再感到彼此之间存在根深蒂固的差别。他们一旦结成主仆关系而出现差别时,做主人的也不会趾高气扬,做仆人的亦不必担心受侮。因此,主人不会轻视仆人,仆人也不会怀恨主人,在日常的接触中前者并不蛮横无理,后者亦不卑躬屈膝。
    做主人的认为,他的权力的唯一根源只是那份契约;做仆人的也只是从那份契约去寻找他所以服从的唯一原因。他们之间决不会为契约所规定的彼此地位而发生争执,双方都清楚地理解自己所处的地位,并坚守自己的地位。
    在法国的军队里,士兵的出身阶级差不多与军官相同,而且士兵也能升为军官。除了军衔之外,士兵认为自己与长官完全平等,而且事实上也是如此。但是,在军旗之下,士兵必须绝对服从长官,而且由于这种服从是自愿的和有明文规定的,所以在执行时非常迅速、确切和易行。
    这个例子可以使我们联想民主社会中的主仆关系。
    如果以为贵族的家臣有时对主人表现的那种深情热爱或肝胆相照的献身精神也能见于民主社会的主仆关系,那将是愚蠢的。
    在贵族制度下,主仆只能偶而相见,有话也往往由第三者传达。但是,两者的关系通常是巩固的。
    在民主国家,主仆容易接近,经常直接接触,但他们并不交流思想。他们的工作是相同的,但他们的利益决不一致。
    在这样的国家里,仆人总认为自己是住在主人家里的过客。他们既不知主人的祖先是谁,也不过问主人的后代,并对主人不抱任何长期的希望。那么,他们为什么要使自己的生存依附于主人呢?他们的那种忘我的服务精神又是怎样产生的呢?这是因为他们彼此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既然如此,他们的关系也当然要变化。
    我认为美国人的实例可以支持我以上的论述。但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不能不注意人物和地点的选定。
    在联邦的南部,蓄奴制依然存在。因此,我所述的一切并不适用于那里。
    在北部,现在做仆人的,大部分是已被解放的奴隶或他们的子女。在公众的眼目里,这些人的地位尚未确定。法律虽使他们上升到主人的水平,但习惯势力却顽固地加以抵制。
    他们自己也没有清楚地认识本身的地位,所以他们的表现几乎总是粗鲁无礼或者过分自卑。
    但是,同样在北部各州,特别是在新英格兰,也有相当多的白人为了糊口而暂时受雇于自己的同胞,听从他们的支使。我听说,这些白人仆人一般都恪守职责和工作认真,他们并不认为自己生来就比雇主低下,并在听从雇主的支使时亦不觉得难堪。
    这使我觉得,他们好象把独立和平等所造成的刚毅气概,或多或少地带进了仆役工作。他们一旦选择了这种辛苦的生活道路,就从不想方设法回避艰苦。他们都相当尊重自己的为人,从不拒绝对主人表示他们在契约中同意的服从。
    做主人的,也只要求仆人忠实地恪守契约。他们不要求仆人对他们毕恭毕敬,不强迫仆人对他们忠心耿耿和关怀备至。做仆人的只要勤勤恳恳,他们就满足了。
    因此,说民主制度下的主仆关系杂乱无章,那是不正确的。他们的关系是用另一种方式规定的。规章是有的,但与以前的不同。
    我在这里并不想去研究我所说的这种新情况是否不如以前的情况或者只是与以前的情况不同,我只想说这种情况是有规章可循和已经固定下来了,因为人与人之间的最重要东西不在于遵守特定的秩序,而在于有秩序可循。
    但是,对于在革命的暴风骤雨中奠基的平等所经历的,以及民主制度作为一种社会体制建立之后仍要同偏见和世俗进行艰苦斗争的那个悲惨的动乱时代,我又该怎么说呢?
    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一部分舆论也主张,仆人和主人之间并不存在天生的和永恒的优劣之分。但是,这项新的思想尚未深入主人的头脑,或者勿宁说主人仍从心里反对。在主人的内心深处,仍认为自己高人一等,属于特殊的人。但是,他们并不敢直说,而是情不自愿地平安于一般水平。他们在对仆人发号施令时,既有胆怯的表现,又有苛刻的余威。他们对于自己的仆人,已经不再有长期大权在握者经常产生的那种保护和施惠的感情,而且他们自己也觉得奇怪:不但他们自己变了,他们的仆人也变了。可以说他们对仆人没有过高的要求,只希望仆人有规规矩矩的和经常保持的工作习惯,对其早晚定将辞去的职务表示满意和称心,对一个既不能保护他又不能损害他的人尽力效劳。最后,通过长期的联系而对那些与自己相同、但处境并不比自己强的人表示关心。
    在贵族制国家里,做仆人的往往并不因为受人支使而感到下贱,因为他们只知道做仆人,想不到还有其他工作可做,认为他们与主人之间存在的惊人不平等是上帝的某项神秘法律的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结果。
    在民主制度下,做仆人的并不低三下四,因为这是他自由选择的临时职业;舆论也不轻视他,主仆之间没有任何恒久的不平等关系。
    但是,当一种社会制度向另一种社会制度过渡时,人的思想几乎总要经历一段动摇于贵族主义的臣服观念和民主主义的服从观念之间的时期。
    于是,在服从者的眼里,服从逐渐失去其道德价值,他们不再认为服从是某种神圣的义务,并且仍然从自己没有过上纯人生活的观点去看待服从。在他们看来,服从既不是神圣的,又不符合正义。他们把服从看成是一种虽不光采,但可以获利的行为。
    在这个时期,仆人的脑海里开始浮现出一种模糊而不完整的平等观念。最初,他们还不知道他们有权享受的平等是在处于仆人的地位当中就能获得,还是只有摆脱仆人的地位后才能获得,而且从内心深处对自己所处的受人支使、但能获得收入的低卑地位表示反感。他们同意受雇于人,但在听人支使时又面带愧色。他们喜欢仆役工作能给自己带来好处,但对主人本人并不喜爱。或者更正确地说,他们还不了解自己为什么没有成为主人,而总是把支使他们的人视为非法剥夺他们的权利的人。
    这时,在每个公民的家里便出现了与政治社会里呈现的可悲情景有些类似的现象。也就是说,在公民的家庭里,一些互相怀疑的敌对力量之间不断地进行明争暗斗:做主人的心怀敌意,但表面上和蔼可亲,做仆人的也持有敌意,但不隐瞒自己的反抗;一方企图通过种种不公正的限制来推脱其供养和付酬的义务,另一方则设法推脱其服从的义务。管理家务的权柄在两者之间漂浮,谁都想把它抢在自己的手里。他们分不清权威和专横、自由和任性、权利和本分的界线,谁都没有正确理解自己是干什么的,自己能够做些什么,自己应当做些什么。
    这样的状态决不是民主状态,而是革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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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2:55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民主的制度和民情为什么
  倾向于提高租金和缩短租期我对仆人和主人所作的论述,在一定范围内也适用于地主和佃户。但是,关于这个题目,应在这里单独讨论。
    在美国,严格说来没有佃户,人人都是自己所耕土地的持有者。
    应当承认,民主的法制有一种促使地主的人数增加和佃户的人数减少的强大倾向。但是,美国当前发生的一切变化,主要还是应当归因于它的国土环境,而很少来因于它的制度。
    在美国,土地的价格便宜,人人都能轻而易举地成为地主。土地的收益不大,产品只能勉强地抵住地主和佃户的投资。
    因此,美国在这方面与在其他方面一样,都是比较特殊的,如拿土地方面的制度作为美国的典型制度,那将是错误的。
    我认为,无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贵族制国家,将来都还会有地主和佃户。但是,民主国家里的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将会是另一种样子。
    在贵族制国家,租种土地不仅要支付租金,而且要对地主表示尊重和关怀,还要为地主服劳役。在民主国家,佃户只付租金就可以了。当一个家庭的地产被分给数个子女或出卖后,这个家庭与土地的永恒关系便随之消失;而地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只是根据契约建立的暂时关系。他们为了议定契约的条款而定期相会,定了契约之后便各自东西。他们本是两个互不相识的人,只是利害关系使他们结合在一起。他们在一起讨价还价做交易,其唯一的目的在于赚钱。
    随着地产的日益向小划分和财富日益向全国各地分散,国内到处便出现了家道式微的破落户和欲壑难填的暴发户。
    对于所有这些人来说,任何一点收入都是一件大事,谁也不想放弃自己的一点点好处和使自己的收入受到些微损失。
    由于各个等级逐渐交融,巨富和赤贫越来越少,地主和佃户在社会条件方面的差距也一天比一天缩小,地主不再天生就比佃户占有绝对的优势。但是,在两个地位平等和都想摆脱困难的人之间,除了金钱之外又有什么能够成为他们签定租赁契约的基础呢?
    一个拥有万顷良田和成百农场的人深深知道,他同时要赢得成千上万的人的心。在他看来,为此下一番功夫是值得的。为了达到这样一个重大目的,他情愿作出一些牺牲。
    只有几顷土地的人,就不会有这样的考虑,他不必设法去争取佃户的好感。
    贵族制度不能象一个人那样在一天之内便死掉;它的原则逐渐地不受人们欢迎之后,才能从法律上加以打击。因此,远在对贵族制度宣战以前,使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联结起来的那条锁链就已经开始断裂了。前者对后者漠不关心和表示轻视,后者对前者心怀忌妒和仇恨。穷人与富人的接触越来越少,双方的关系越来越坏。地租日益提高。所有这一切还不是民主革命的终结,而只是它行将来临的明确预告。自行堕落并最终失去民心的贵族制度,就象一棵根部已经枯死的大树,它长得越高,越容易被风吹折。
    近50年来,地租的猛涨现象不仅见于法国,而且遍及欧洲的大部分地区。据我看,工农业在此期间取得的惊人进展,并不足以解释这个现象。为了说明这个现象,必须求助于另一个更有说服力、但比较隐秘的原因。我认为,应当到一些欧洲国家已经采用的民主制度中和正在以或大或小的力量激发其他各国民心的民主热情中去寻找这个原因。
    我常常听到一些英国大地主自庆,说他们现在所收的地租比他们的父辈多得多了。
    他们的自鸣得意也许有理,但究其实,他们并不知道其所以然。他们以为自己得到了一笔纯收入,其实这只是一项交易。他们得到了现金,但是让出了权势;他们在财钱上得到了好处,可是不久就要在权利上有所损失。
    还有一个迹象可以使人容易感到,一场民主大革命正在进行或即将来临。
    在中世纪,所有的土地几乎永世出租或至少是长期出租。
    在我们研究中世纪的家庭经济时可以见到,那时为期99年的租期比我们现在为期12年的租期还要普遍。
    在那个时代,人们认为家庭是永存不灭的,人们的身分似乎是永远固定不变的,整个社会也好象固若磐石,以致人们认为决不会发生任何动乱。
    但在平等的时代,人们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们不难形成一种观念,认为没有什么事是永远不变的。事物无常的观念控制了人们的思想。
    在这种思想情绪的支配下,地主以及佃户本人就对长期的义务产生一种本能的嫌恶感。他们双方都害怕自己被眼前对他们有利的租约长期束缚下去。他们忐忑不安,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的处境就发生骤变。他们感到自身难保,唯恐自己的生活方式一旦有变,就可能因放弃昔日习以为常的东西而感到心伤。他们的这种担忧是有理由的,因为在民主的时代,在一切变化的事物中最容易变化的就是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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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3:12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民主对工资的影响
  我在上面关于仆人和主人的叙述,大部分也可用于雇主和工人。
    随着社会等级的界限日益模糊,原来的大人物不断没落,而原来的小人物不断上升,以及人们的贫富不再祖祖辈辈不变,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和观点上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工人对他们的权利、前途和本身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产生了新的雄心和新的希望,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他们时时把贪婪的目光投向雇用他们的人的收益。为了能同雇主分享好处,他们努力争取提高劳动报酬,而且照例能够达到目的。
    在民主国家也同在其他国家一样,大部分实业是由在财富和教育上都高于所雇工人的一般水平的人经营的,而且都很赚钱。这种实业家为数甚多,他们的利益各不相同,因而他们很难通力合作。
    而在工人方面,当他们认为自己的劳动报酬不公平时,几乎总有把握拒绝给雇主服务。
    在这两个阶级之间不断进行的斗争中,工资一直是主要问题。双方势均力敌,互有胜负。
    但是,可以断言,工人的利益将会愈来愈占上风,因为他们已经争得的高额工资将使他们一天比一天减少对雇主的依附,并随着他们的日益独立,他们将会更加容易争取工资继续提高。
    现在,我以目前在我们法国和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国家还很兴盛的一种实业即种植业为例来说明。
    在法国,为他人当雇工种地的人,大部分也自己拥有一小块土地。他们依靠这块土地,不去当雇工也可以勉强糊口。
    这些人向大地主或附近农户提供劳动力时,如果对方出的工钱太低,他们就会留在家里种自己的那块地,并等待更好的受雇机会。
    我认为,就农业工人的整个情况来看,可以说工资的缓慢递增是在民主社会发生作用的一般规律之一。人们的身分越来越平等,工资也越来越提高;而工资越来越提高,又反过来促使身分越来越平等。
    但是,在我们目前这个时代,却出现了一个十分不幸的例外。
    我在以前的某一章已经指出,被挤出政治社会的贵族是怎样涉足到某些实业部门,并通过另一种形式在其中建立起他们的统治地位的。
    这个情况,对工资的水平发生了极大的影响。
    只有早就非常有钱的人,才能创办我所说的大型实业,所以能够创办这种实业的人为数甚少。由于人数少,他们就可以容易彼此联合起来,随意规定工资。
    反之,他们的工人为数众多,而且在不断增加。因为有时生意异常兴隆,在这个期间工资也会特别高,从而把附近的人吸收到工厂里来。但是,人们一旦进入工厂劳动,我们就将看到他们不能再摆脱这种劳动,因为他们在工厂里很快养成的心身方面的习惯,使他们不适于再从事其他劳动。一般说来,这些人文化低,手艺差,积蓄少。因此,他们几乎全受雇主的摆布。当竞争和其他意外情况使雇主的利润减少时,雇主几乎可以任意降低工资,并且不费吹灰之力把财产上的损失从雇工的身上捞回来。
    如果工人一致起来罢工,则雇主有钱,不致于破产,可以悠然等待,等着贫困迫使工人就范;而工人为了不致饿死,就得天天劳动,因为他们除了一双手之外,一无所有。雇主的压迫使他们长期匮乏,而且越穷越容易受压迫。这是一个他们永远无法逃脱的恶性循环。
    因此,对于一个行业的工资有时突然上涨之后又长期跌落下去,而另一个行业的劳动报酬虽然一般只是缓慢地上升,但毕竟是不断增加的现象,不要大惊小怪。
    我们这个时代的产业人口所处的可悲的从属地位,是一个例外现象,同他们周围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是,正因为这个理由,任何其他情况都没有这个情况严重和更值得立法者特别注意,因为当整个社会都在变动的时候,很难有一个阶级保持不变,而当大多数人都在不断开拓新的生财之路时,也很难让某些人安然自得地去满足他们的需要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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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3:29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
  以上,我考察了身分的平等在民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是怎样改变了公民之间的关系的。
    现在,我想再进一步,深入到家庭的内部。我在这方面的目的不是寻找新的真理,而是阐明已知的事实与我的题目有什么关系。
    大家都已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家庭的各个成员之间已经建立起新的关系,父子之间昔日存在的差距已经缩小,长辈的权威即使没有消失,至少也已经减弱。
    类似的情况也见于美国,但它更使人注目。
    在美国,始终就不存在罗马人和贵族就“家庭”这个词的含义所理解的那种家庭。美国人只是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才具有家庭意识。在孩子的童年时期,父亲实行家庭专政,子女不得抗拒。子女的年幼无知,使这种专政成为必要;而子女们的利益,以及父亲的无可争辩的优势,又使这种专政成为合理合法。
    但是,美国人达到成年之后,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关系便日渐松弛。他们先是在思想上自己做主,不久便在行动上自主。严格说来,美国人没有青年时期。少年时代一结束,人便自己闯天下,开始走其自己的人生道路。
    如果认为这是一场家庭内部斗争的结果,做儿子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违反道德的办法取得了父亲拒绝给予他的自由,那将是错误的。促使做儿子的要求自己独立的那些习惯与原则,也在使做父亲的承认儿子享有独立是他的不可抗拒的权利。
    因此,前者绝对不会有那种人们在摆脱压制他们的权势之后还将长期怀恨在心的愤懑感情,而后者也决不会产生那种在失去权势之后通常会随之而来的痛苦和气愤的遗憾感觉。这就是说,做父亲的早已看到他的权威总有一天期满,这个期限一旦到来,他便自愿放权;而做儿子的也已事先知道,他自主的日子必将到来,可以十拿九稳地获得自由,就象一份财产必归他所有,谁也不想来抢似的。
    试述一下家庭方面发生的这种变化是如何与我们眼前即将完成的社会和政治革命密切相关的,也许不无用处。
    有一些重大的社会原则,或被一个国家到处推行,或不准它们在各地存在。
    在等级森严的贵族制国家,当局从不向其统治下的全体臣民直接呼吁或求援;因为人人彼此都是受一定的关系约束的,所以只要上层人物发号施令就可以了,其余的人一定追随。这种情况也见于家庭和由一个人领导的一切社团。在贵族制国家,社会实际上只承认身为一家之长的父亲的存在,做子女的只是通过父亲而与社会发生关系。社会管束做父亲的,做父亲的管束其子女。因此,做父亲的不仅有天赋的管教子女的权力,而且被赋予对子女发号施令的政治权力。他既是家庭的创造者,又是家庭生计的维持者,而且也是家庭里的行政长官。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力及于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人,以同样的法律直接地治理每一个人,不需要有父亲那样的中间人。在法律上看来,做父亲的不过是一个比子女年龄大和有钱的公民而已。
    当大部分人的身分极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又是永久性的时候,关于首长的观念就在人们的想象中成长起来;即使法律不给予这个首长以特权,习惯和舆论也会让他享有之。反之,当人们彼此之间无大差别,而且不再永远有高低之分的时候,关于首长的一般观念就将日益淡薄和模糊;即使立法者硬凭自己的意志强把一个人安排在首长的位置上,叫他对一个下属发号施令,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民情在使这两个人彼此日益相近,逐渐走向同一水平。
    因此,即使我从未见到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立法机构曾授予家长以独享的特权,我也不能不确信贵族制国家的家长的权力比民主国家的更受尊重和更为广泛,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法律有无规定,首长在贵族制国家总比在民主国家地位高,而下属则与此相反,即在前者低于在后者。
    当人们在生活中主要是缅怀过去而不是重视现在,更多的是考虑祖先的想法而不是研究自己的想法的时候,做父亲的便成为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天然的和必然的桥梁,成为联系和连结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套环。因此,在贵族制度下,做父亲的不仅是家庭的政治首长,而且在家庭里是传统的继承人和传代人,是习惯的解释人,是民情的仲裁人。他说话时,家庭的成员要洗耳恭听;对待他只能毕恭毕敬,并且要爱得始终诚惶诚恐。
    当社会情况变得民主,人们以自己判断一切事物作为基本原则,并认为这样做是正确和合理的,只把祖传的信念作为参考而不视为规范的时候,父亲的见解对于子女的影响力,正如他的合法权力一样,便将大为降低。
    民主制度导致的分家,其最显著的后果或许是父子关系的改变。
    当一家之主的父亲财产不多时,他和儿子将长期同住在一起,共同参加同样的劳动。习惯和需要使他们联合在一起,并且不得不时时刻刻彼此交谈。因此,在他们之间不能不建立起一种不拘形式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使做父亲的权威减少绝对性,并且很少讲究尊敬的表面形式。
    然而,在民主国家里,拥有这样少量财产的阶级,正是能够使思想产生力量和使民情发生转变的阶级。这个阶级使它的意见,同时还有它的意志,到处占据统治地位;甚至最想抗拒它的领导的人,最后也听任自己去仿效它的做法。我就看到一些激烈反对民主的人,曾容忍他的子女用“你”而不用“您”来称呼他们。
    因此,随着贵族失去权势,父母的那种严肃的、约定俗成的、合法的权威也不见了,而在家庭之内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
    总的来说,我不知道社会是否由于这种变化而受到了损失,但我确信个人却由此得到了好处。我认为,随着民情和法制日益民主,父子关系也会更加亲密和温和,而不象以前那样讲究规矩和仰仗权威;他们之间的信任和眷爱也往往是坚定的。看来,父子的天然联系是紧密了,但他们的社会联系却松弛了。
    在民主的家庭里,做父亲的除了表示老人对子女的爱抚和向他们传授经验之外,并没有任何权力。他的命令可能无人遵从,但他的忠告一般会发生作用。虽然子女们对他不是毕恭毕敬,但至少对他表示信任。子女同他交谈没有固定的礼节,而是随时可以同他谈话,经常向他请教。在这里,家长和长官的身分不见了,但父亲的身分依然存在。
    为了判明两种社会情况在这方面的差异,只看一看贵族时代留下来的一些家书就可以了。书信的文体经常是端庄、死板和生硬的,而且文字冰冷得使人心里感觉不到一点热乎气儿。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儿子写给父亲的信中,字里行间总有某些随便、亲密和依恋的表现,一看之下就知道家庭里建立了新的关系。
    这样的变革也在改革兄弟姊妹的相互关系。
    在贵族的家庭里,也象在贵族社会里一样,人人的地位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不只是父亲在家庭里另成一级,享有广泛的特权,就是子女之间也不平等。子女的年龄和性别,永远决定着他们每个人在家里的地位,并使其享有一定的特权。
    民主制度把这些壁垒大部分废除或减少了。
    在贵族家庭里,长子继承大部分家产和几乎全部权利,所以他将来一定成为家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兄弟们的主人。他尊贵有权,而兄弟们则平庸和依附于他。但是,如果认为在贵族制国家,长子的特权只能给他自己带来好处,那也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会引起兄弟们对他忌妒和怀恨。
    长子一般都竭力帮助他的兄弟们发财致富和获得权势,因为一个家族的显赫必然反映在它的代表的身上。而且,做弟弟的也设法协助长兄进行一切事业,因为族长的显赫和权势使他更能去扶掖家族的各支。
    因此,贵族家庭的成员彼此联系得极为密切,他们的利益互相关联,他们的想法也颇为一致,但是他们的心却很少互通。
    民主制度也使弟兄间互相依靠,但依靠的方式与贵族的不同。
    根据民主的法制,一家的子女是完全平等的,从而也是自主的。没有任何东西强制他们彼此接近,也没有任何东西迫使他们互相疏远。因为他们血统相同,在同一家庭里成长,受到同样的关怀,没有任何特权使他们各不相同和把他们分成等级,所以他们之间从小就容易产生亲密无间的手足情感。
    成年之后形成的关系,也不会引起他们破裂不睦,因为兄弟的情义在使他们日益接近,而不会使他们反目。
    因此,在民主制度下,使兄弟们互相接近的并不是利害关系,而是对往日的共同回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
    民主制度虽然要使他们分家析产,但能使他们的心灵融洽。
    这种民主的民情的魅力十分强大,以致拥护贵族制度的人也不再愿意遵守贵族制度了,并在体验若干时日之后,肯于放弃贵族家庭的那种毕恭毕敬的和刻板冷漠的规矩。只要他们能够放弃他们原来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他们随时都可以接受民主制度下的家庭习惯。但是,这项工作还牵涉另一个问题,即不忍受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法制,就享用不了民主的家庭习惯。
    我对于父子之爱和手足情义所述的一切,从人性本身自发产生的一切情感来说,也应当说是合情合理的。
    当一种思想和一种感情是由人所处的一种特殊情况产生出来的时候,这种情况一发生变化,它们便不复存在。因此,法律虽然可以把两个公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当这项法律废除后,他们便彼此分离了。再没有比封建社会把主仆联系起来的那种民情更具有紧密的联结作用了。但在如今,这两种人已各自东西,互不相识了。往昔使他们结成主仆关系的那些畏惧、感激、敬爱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而且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但是,人类的天生感情却不能如此。即使法律要以某种方式驾驭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制服;法律在想加剧这种感情时,也很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这种感情只是依靠本身的力量,就能永远强大。
    民主制度使几乎所有的旧社会习惯失效或消迹,鼓励人们去接受新的社会习惯,从而使旧社会习惯所产生的感情大部分消失。但是,民主制度对于其余的习惯只是做了改进,而且往往是赋予它们以原来没有的活力和温和性。
    我认为,只用一句话来概括本章和以前各章所表述的思想,并非不可能。这句话是:民主制度松弛了社会联系,但紧密了天然联系;它在使亲族接近的同时,却使公民彼此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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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3:47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
  没有一个自由社会没有它的民情,而且正如我在本书上卷已经说过的,社会的民情是由女性创造的。因此,凡是影响妇女的地位、习惯和思想的一切东西,在我看来都具有重大的政治作用。
    在几乎所有的信奉新教的国家里,年轻女性的行动自主性都比在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里大得无比。在象英国那样的保有或获得自治权利的新教国家里,这种独立自主性更大。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自由便通过政治惯例和宗教信仰而进入每个家庭。
    在美国,新教的教义正和非常自由的政治体制和非常民主的社会情况互为补充,而且没有一个地方的年轻女性能象美国的年轻女性那样完全自主。
    美国的女青年早在达到结婚年龄以前,便已开始逐步不受母亲的监护;在她们还完全没有走出童年时期,就已经自己独立思考,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自己单独行动;人生的宏大场面不断地展现在她们的面前,父母不但不干预她们去看这个场面,而且让她们每天细致地去观察它,叫她们学会冷静正确地去正视它。因此,社会上的邪恶和危险很早就呈现在她们的面前;她们能够看清这些邪恶和危险,在作判断时不抱任何幻想,并且敢于面对它们,因为她们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来应付,认为周围的人似乎也在这样想。
    因此,几乎不可能指望在美国的女青年身上见到情窦初开时期表现出来的那种处女的稚气,更不可能见到欧洲女青年在从童年过渡到青年时通常伴有的那种天真无邪的风韵。
    美国妇女,不管年龄大小,都很少表现出孩子气的怯懦和无知。同欧洲的女青年一样,她们也想取悦于人,但她们却清楚地知道应当付出什么代价。即使她们没有投身于邪恶,至少知道世间有邪恶。与其说她们有高尚的精神,不如说她们有纯洁的情操。
    当我看到美国女青年在欢欢喜喜的交谈中发生争执时能够极其巧妙地和泰然自若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和话语时,往往使我吃惊不已,几乎为之倾倒。一位哲学家在一条狭道上可能跌倒百次,可是美国女青年却能轻易地走过去而不发生意外。
    其实,人们不难看到,美国妇女甚至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便已完全是自己的主人;她们尽情享受一切被允许的享乐,但从不沉湎于任何一种享乐;尽管她们往往好象随随便便,但她们的理智决不会失去其控制作用。
    在法国,我们还在自己的观点和爱好当中令人不可思议地掺有历代的残余,以致往往对妇女施以贵族时代那样的严加管束、隐居深闺、几乎可以说是修道院式的教育,而在民主社会建立以后,又立即把她们弃之于这个社会必然产生的混乱之中,不加指导和支援。
    美国人对他们自己的做法是很满意的。
    他们认为,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是不可或缺的重大原则,青年人应当早熟,趣味不必持久,习惯可以改变,舆论通常应当是不定的和无力的,父权应予削弱,夫权应被否认。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断定,压抑妇女发自内心的最强烈感情是无济于事的,而最稳妥的办法是教导她们以自己控制这种感情的技能。由于他们无法防止妇女的贞操常遭破坏的危险,所以他们希望妇女自己去保卫贞操,依靠妇女的自由意志力,而不依靠那些已经摇摇欲坠或已被推翻的限制措施。他们不是让妇女怀疑自己无能,而是不断设法增强妇女的自信力。由于他们不可能而且也不希望女孩子长期处于完全无知状态,所以他们便及早授予女孩子以处理各种事务的初步知识。他们不向女孩子隐瞒世间的腐败情形,而且愿意叫女孩子一目了然,使其养成抵制腐败的能力。他们认为,与其特别重视女孩子的贞洁,莫如培养她的操行。
    尽管美国人是一个笃信宗教的民族,但他们并不只是依靠宗教来使妇女保卫贞操,而且也设法武装妇女的理智。他们在这方面采用的方法,与在其他许多方面采用的相同。首先,他们积极努力,以使妇女在运用个人的独立自主时有所节制;其次,在用尽人为的力量之后,才求助于宗教。
    我知道,这样的教育不是没有危险的;我也不是不知道,这样的教育可以发挥妇女的判断力而抑制她们的想象力,使妇女虽有德行但感情冷淡,而不能成为男人的婚妻和亲密伴侣。即使这样的社会比较安定和更有秩序,家庭生活也往往缺乏温暖。但是,这些还是等而次之的缺陷,而且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不去计较。事情到了我们现在所说的地步,使我们只能做一种选择:必须实行民主的教育,以使妇女免遭民主的制度和民情将会给妇女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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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4:03 | 只看该作者
第十章 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
  在美国,妇女结婚以后,便永远失去她的独立自主。年轻的未婚女性虽然不象在其他国家那样受到严格管束,但是成为人妻之后,就要承担沉重的义务。年轻的未婚女性,在出嫁前于父亲家里可以享受自由和乐趣,而出嫁后住在夫家就象进了修道院。
    这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况,或许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矛盾。其实,美国妇女从前一种情况过渡到后一种情况,是很自然的。
    笃信宗教的人民和重视实业的民族,对于婚姻具有一种极其严肃认真的观点。前者认为妇女在生活户循规蹈矩是民情纯朴的最好保证和最明显标志,后者认为这是家庭安定和繁荣的最可靠保障。
    美国人既是清教徒,又是商业民族。因此,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经商习惯,都使他们要求妇女具有自我牺牲精神,使自己的乐趣永远服从于事业,而在欧洲却是很少要求妇女这样做的。因此,在美国占有统治地位的严峻舆论,便把妇女牢牢地封闭在只顾家庭的利益和责任的窄小圈子里,不准她们越出雷池一步。
    美国的女青年一进入社会,便发现这些观念早已根深蒂固,看到从这些观念推衍出来的规矩,并很快确信自己一和当时通行的习惯背道而驰,她的安宁和声名,甚至她的社会存在,都有立即遭到破坏的危险。但是,由于她在理智上已有坚定的认识,她所受的教育又使她养成了刚毅的习惯,所以她有顺应社会的能力。
    可以说正是由于她享有独立,她才在需要牺牲的时候得以鼓起勇气去忍受牺牲,而且毫不抵制和没有怨言。
    此外,美国妇女结婚后受到束缚,决不是由于自己单纯和无知而落入预设的陷阱。她们婚前接受的教育,已使她们知道自己将来应当如何,而且结婚这个枷锁是她们在没有别人干预之下自己套在脖子上的。她们勇敢地接受了新的生活条件,因为这是她们自己选择的。
    在美国,父母的管束是不严的,而夫妇的约束则是很严的,所以一个青年女性只有经过慎重考虑和反复衡量才结婚。
    在美国,决没有早婚现象。因此,美国妇女只有在她们的理智经过锻炼和达到成熟的时候,才决定结婚;而其他国家的大部分妇女,通常是在结婚之后才开始锻炼她们的理智和使其成熟的。
    而且,我决不认为美国妇女结婚后在整个生活习惯方面随即发生的这个巨大变化必定是出于舆论的压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志力来承受这个变化的。
    择偶的时期一到,自由的世界观所培养和加固的那个冷静而严肃的理智便告诉美国妇女:结婚后继续轻浮和自我作主只能造成无止无休的争吵,而决不会得到乐趣;未婚女青年的娱乐不能成为已婚妇女的消遣,已婚妇女的幸福源泉是她丈夫的家。由于她们事先就已看清,只有一条道路可以使其家庭得到最大幸福,所以她们一开始便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一直走到头而不后退。
    美国少妇表现出来的这种意志力,在适应新的情况所带来的严格义务而不诉苦时,也在她们接受生活中的一切重大考验上反映出来。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个人命运象美国人那样动荡不定。在美国,同一个人在人生的旅程中多次沉浮,即由富变穷,又由穷致富的现象,并不罕见。
    美国妇女总是以冷静而坚定的毅力来对待这种巨大变化的。可以说她们的欲望是随着她们的贫富变化而能伸能缩的。
    正如我在本书上卷所说的,每年移居西部荒凉地区的冒险家,大部分是早年定居在北部的英裔美国人。其中有许多人在故乡本已享有舒适的生活,但仍大胆地冒险前来追逐财富。他们带着妻子同行,使她们同尝在干这种事业的初期总要遇到的无数艰险困苦。我甚至在西部荒漠的边缘地带,也常常遇到一些在大城市的舒适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少妇,她们几乎是结婚后刚刚离开父母的豪华住宅,就来到森林里的简陋茅屋的。疾病、孤独和沉闷,都没有使她们丧失勇气。她们的面容显得憔悴,但她们的神色却是坚毅的。她们既有忧郁的表情,又有果敢的气概。(B)
    我毫不怀疑,这些美国少妇在她们的初等教育中就已养成她们在这种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力量。
    因此,美国的妇女早在年轻时期就已习得为妻之道。她们在生活中担当的角色改变了,日常的生活习惯也不同了,但她们的精神仍然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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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4:2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一章 身分平等在美国怎样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民情
  有些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说过或对人当面讲过,妇女的情操是随她们的居住地离赤道远近而变化的,即离赤道越远就越端庄,离赤道越近就越不端庄。这种说法是回避难题的最好办法。按照这种说法的意见,只用一个地球仪和一个圆规,立刻就可解决人性方面表现出来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不认为这个唯物主义理论是依据事实建立起来的。
    同一个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就有不同的表现,一个时期重视贞洁,而另个时期显得淫荡。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情是否正派或放荡无羁,取决一些可变的原因,而决不只取决于该国的不变的地理位置。
    我并不否认,在一定的气候下,性的相互吸引力激起的情欲是特别强烈的。但是,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经常是能够激发或抑制这种天生的情欲的。
    尽管访问过北美的旅游者们在若干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但他们全都承认那里的民情比其他任何地方都端庄得无限。
    显然,美国人在这一点上比他们的祖辈英国人优越得多。
    只对这两个国家进行初浅的观察,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英国,也象在欧洲其他一切国家一样,人们总是怀着恶意评论妇女的弱点。人们经常听到哲学家和政治家叹惋民情不够正派,而文学家也每天在这样虚构他们的作品。
    在美国,所有的书刊,长篇小说也不例外,都把妇女构想为玉洁冰清,没有人在书中讲述男女的风流韵事。
    美国的这种十分正派的民情,毫无疑问部分地来因于它的国土、种族和宗教。但是,在其他国家也有的这一切原因,还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还要求助于某一特殊的理由。
    我认为,这个特殊的理由就是平等和由此而来的各项制度。(C)
    身分的平等,不是只依靠本身去使民情正派的,但毫无疑问它能使民情容易正派和加速正派。
    在贵族制国家,出身和财势不同的一男一女,往往不能结婚。情欲可能使他们结合,但是,社会情况和由此产生的观念,却阻止他们结成白头偕老的正式夫妻。因此,必然出现许多露水夫妻和不公开夫妻。这是大自然在暗中报复法律加于它的限制。
    当身分的平等把男女间的一切想象的和实际存在的隔障推倒之后,情形就不这样了。这时,任何一个少女都相信自己能够成为喜欢她的男人的妻子,而婚前的伤风败俗行为也将难于实现,因为情欲虽然容易使人冲动和轻信,但你无法使一个女性在你完全可以自由结婚但你却不同她结婚的时候,相信你还在爱她。
    这个原因对婚后生活也发生同样作用,只不过转为间接一些而已。
    无论是在正搞不合理之爱的人看来,还是在许多想要搞这种爱的人看来,再没有比强迫婚姻或随机结合更能使不合理之爱合理化了。
    在女性永远可以自由选偶而且教育使她们能够做出最佳选择的国家里,舆论对她们的过错是决不宽容的。
    美国人的严肃精神,也部分地来因于此。他们认为婚姻是一种负担很重的契约,但又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的一切条款,因为他们事先就可以知道这一切条款,而且享有拒不缔约的完全自由。
    使夫妇在婚后必须更加忠贞的约束,也在使他们更加容易忠贞。
    在贵族制国家,结婚的目的与其说是使两个人结合,不如说是使双方的财产结合。因此,有时在订婚时男方已经上学读书,而女方还在被哺乳。以联合双方的财产为目的的夫妇关系会使双方心生异念,也是不足为奇的。这是契约的本质自然产生的结果。
    反之,当任何人都能永远自己选偶,不受外来的干涉和指使时,使男女接近的,通常只能是爱好和思想的一致。这种一致又可以使他们相倚为命和巩固夫妇关系。
    我们的父辈对婚姻有过一种古怪的看法。
    由于他们见到当时刚刚流行的少数恋爱结婚几乎都造成了悲剧的结局,所以断言这类事情听其当事人的心意是极为危险的。在他们看来,萍水相逢可能比精挑细选还好。
    但是,指出他们所见到的事例什么也不能证明,并不十分困难。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民主国家在赋予妇女以自由选偶的权利时,也要设法事先使妇女的头脑具备进行这种选择的知识,使她们的意志产生能够进行这种选择所需要的力量;而贵族制国家的少女,在不顾父母的权威而私奔,将自己委身于一个她们既无时间了解其情况,又无能力判断其好坏的男子时,就缺乏这一切保障。因此,她们初次运用自由意志时就失误,她们没有受过民主教育就在结婚方面仿效民主的习惯,结果犯了如此惨痛的错误,都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还不止于此。
    当一男一女想要突破贵族的社会情况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而结合时,他们还有许多障碍需要克服。在打破或削弱必须遵守父母之命的束缚之后,他们还要尽最后的努力去战胜习俗的势力和舆论的专横。最后,当他们费尽九牛之力达到心愿时,还将遭到亲友的白眼:被他们打破的偏见,使亲友同他们疏远了。这种情况不久便要挫伤他们的勇气,使他们感到心里难受。
    因此,即使这样结婚的一对夫妻一开始就很不幸,而且后来还可能犯罪,那也不应归咎于他们的自由选择,而应当归因于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允许他们进行这种选择的社会里。
    还不要忘记:粗暴地阻止一个人不犯一般的错误,几乎总要同时驱使他失去理智;合法地使一个人敢于向他的时代和国家通行的观念宣战,同时也要让他在精神上做好进行暴力的和冒险的斗争的一定准备,而凡是具有这种性格的人,不管他走到哪里,都很少能够得到幸福和很少能够有善行。顺便提一下,在一些最必要的和最神圣的革命中之所以很少见到温和而稳健的革命家,其原因就在于此。
    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萍水相逢,一见钟情,除了个人的意见和爱好以外,其他一切条件都不考虑,就仓促结为夫妻,而婚后不久就见异思迁而乱搞和出现悲剧,乃是无须惊奇的。但是,如果这种结合能按事物的常规和自然秩序进行,受到社会情况的支持,承认父母的权威,得到舆论的赞扬,则毫无疑问,家庭内部的和睦将更加增加,夫妻间的忠贞将更好地得到遵守。
    在民主国家,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参与政治生活,从事一种职业;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的财产不多,做妻子的就不得不终日留在家里,以便亲自主持家政,精心管理家务的一切细节。
    男女双方的这种性质不同的必须承担的劳动,就象一道天然的屏障妨碍着性生活,使一方的性冲动日益稀少和不如以前兴奋,而另一方的抵制也便更加容易。
    这并不是说身分的平等一定能使男人忠贞不已,但它能使男人的伤风败俗行为减少危险性。由于这时谁也没有余暇和机会去评论某人是否想保持贞操,所以就出现了既有大量的娼妇,又有众多的贞节妇女的现象。
    这种情况虽然造成了个人的可悲不幸,但并不妨碍整个社会继续活跃和坚强。它既不会破坏家庭的纽带,又不会使民情颓靡。使整个社会陷入危险的并不是某几人的严重腐化,而是所有人的普遍堕落。在立法者看来,卖淫远远没有通奸可怕。
    平等使人所过的这种忙乱的和到处奔波的生活,不但使人无暇沉湎于谈情说爱,而且还通过一个比较隐秘的、但是比较可靠的办法,使人避开谈情说爱。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工商阶级的思维习惯;他们的头脑比较严谨,注重实际,爱用心计,可以随时不囿于理想而追逐某一摆在眼前的目标,把这一目标视为自然的和必然的向往对象。因此,平等并没有破坏人们的想象力,但却限制了它的活动,只准许它在地面上低空盘旋。
    民主国家的公民最不愿意幻想,也决不喜欢悠然耽于通常是在事前发生的并可能使心潮起伏的孤独冥想。
    不错,他们十分重视那种可以使生活美好与安定的深厚的、认真的和恬静的情感,但不愿意追求那些可以干扰生活并使生命缩短的强烈的并且难于控制的激情。
    我知道,以上所述只适用于美国,目前还不能普遍地推广于欧洲。
    50多年以来,法律和习惯虽以空前的努力驱使许多欧洲国家走向民主,但仍不见这些国家的男女关系变得比较正派和纯真。在某些国家,情况还适得其反。有些阶级在这个问题上是很严肃的,但从整个国家来说,这方面的道德是比较差的。我不怕指出这一点,因为我的心情主要是想美化我的同时代人,而不是想非难他们。
    这个局面当然使人伤心,但也不必害怕。
    民主的社会情况对习惯的正常化可能发生的良好影响,是只有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的现象之一。如果说身分的平等有利于良好的民情,那末,社会在生产这种平等时出现的阵痛,则有害于良好的民情。
    在法国不断改变自己面貌的近50年来,我们并没有获得很多自由,但动乱却是经常发生的。在思想发生这样的普遍混乱,舆论处于这样的摇摆不定的时候;在是非、真假、功过混淆得如此难辩时期,社会的公德遭到了怀疑,而个人的私德则处于崩溃状态。
    但是,我国所发生的一切革命,不管其目的何在和由什么人进行的,最初都产生了同样的后果。甚至那些以加强了道德而结束的革命,在开始的时候也是松弛了道德的。
    我不认为我们屡见不鲜的动乱将会长期继续下去,一些奇妙的征兆已在显示这一点。
    最腐败透顶的,是失去了权力之后仍然保持着财富的贵族,因为他们享尽了庸俗的消遣之后,仍有大量的时间去花天酒地。他们失去了曾经使他们兴旺的热烈激情和伟大思想,而只剩下了一大堆看来很小但腐蚀性很大的恶习,象苍蝇集聚在尸体上一样,紧紧地附着在他们身上。
    谁也不否认,上一个世纪的法国贵族是极其放荡的。但是,传统的习惯和古老的信仰,仍能使其他阶级尊重道德。
    谁也不能不同意,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贵族的残余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原则的严肃性,而社会的中下阶层反而日益破坏道德。结果,50年前生活上最为放纵的家庭,今日却成了最守规矩的模范家庭,使人觉得民主好象只是通过贵族阶级才使道德向上了的。
    法国大革命虽然分掉了贵族的财产,强其他们把精力集中于自己的私事和家庭,规定他们必须同子女住在一起,但却使他们的头脑比以前清晰和严肃了。因此,法国大革命使贵族在不知不觉之中学会了尊重宗教信仰、爱好秩序、爱好平凡的娱乐、爱好天伦之乐和家庭幸福,但本来持有这些爱好的其他阶层,却乘推翻法制和政治习惯所需的努力的余威,走上了破坏秩序的道路。
    法国的旧贵族忍受了大革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但他们并没有由此也产生革命激情,也萌生革命之前通常会有的无政府主义念头。不妨这样设想:他们预感这场革命将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发生健康的影响,比从事革命的那些人还早。
    因此,尽管乍一听来有点耸人听闻,但是我们仍然要说:
    今天在民主理所当然造成的道德方面表现得最好的,反而是国内最反对民主的那些阶级。
    我不能不认为,在我们已经享有民主革命的一切成果的时候,只要消除革命所造成的混乱,现在只被少数人认为是真理的一些东西,就将逐渐为所有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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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4:4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章 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
  我已经叙述了民主是怎样消灭或改变社会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的。然而,是否仅止于此和民主最后能否对于至今似乎始终以人性为基础的重大的男女不平等发生影响呢?
    我认为,使父子和主仆,总的说来就是使尊卑处于平等地位的社会运动,也在提高妇女的地位,并且必将逐渐使妇女与男人平等。
    但是,我向来没有象在这里这样感到有必要详细说明我的意见,因为没有一个题目比这个题目更可以使当代人信口雌黄了。
    在欧洲,有些人抹杀男女的性别特点而力主男女不但是平等的人,而且是完全相同的人。他们赋予男女以同样的职责,给予男女以同样的义务,授予男女以同样的权利,也就是在劳动、娱乐和公务等一切方面抹杀男女的差别。我们可以不难想到:强制两性平等,反而会损害双方;硬叫男子去做本来应当由女子去做的工作或者相反,必然出现一些柔弱的男人和一些粗野的女人。
    因此,这不是美国人所理解的那种可在男女之间建立的民主或平等。美国人认为,既然老天爷使男女在身心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别,那它显然是要让男女各自运用他们的不同特点。美国人确信,进步并不是使性别不同的人去做几乎相同的工作,而是让男女各尽所能。美国人把指导当今工业的伟大政治经济学原则应用到两性方面来了,即细分男女的职责,以使伟大的社会劳动产生最好的效果。
    美国是世界上最注意和最坚持在两性之间划清行动界线的国家。美国人希望两性同步前进,但所走的道路永远不同。
    你决不会见到美国妇女去管家务以外的事情,去做买卖和进入政界;而且也决没人强迫妇女下田去干粗活,或做需要强壮劳力的重活。没有一个家庭穷到破例而为的地步。
    另一方面,既然美国妇女无法走出宁静的家务活动小圈子,那也就从来没有人强把她们从其中拉出来过。
    因此,经常表现出男子般的智力和刚强毅力的美国妇女,一般仍保持着极其娇柔的风度,而且尽管她们的头脑和心胸不让须眉,但她们在举止上却永远是巾帼。
    美国人从来没有想到实施民主原则将导致推翻夫权和打倒家庭内部存在的权威的结果。他们一向认为,任何团体,要想有效地活动,必须有一个首领,而夫妻这个小团体的天然首领就是丈夫。因此,他们决不反对丈夫有权指挥自己的配偶,并且认为在夫妻的小家庭里,犹如在广大的政治界,民主的目的在于规定必要的权利并使它们合法,而不是破坏所有的权利。
    这是一种并非男性所独有而为女性所反对的意见。
    我从来没有见到美国妇女认为丈夫行使他的权利就是侵夺她们的权利,更没有见到美国妇女认为这是使她们屈辱服从。恰恰相反,我好象发现她们把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主见视为一种光荣,将她们的伟大表现在自动就范而不反抗方面。
    这至少是妇德很好的美国妇女的意见,而其他美国妇女并没有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另外,在美国,你根本听不到一个淫乱的妻子在她践踏自己的最神圣义务时会大吵大闹,主张自己的女权。
    常有人说:在欧洲,即使男人对女人极尽奉承之能事,也总带有一定的轻视之意;尽管欧洲男人往往表现得象女人的奴隶,但你可以看出,他们从来没有真心认为女性与他们平等。
    在美国,男人很少恭维女性,但他们的每天表现,却证明他们尊重女性。
    美国男人经常使人们看到他们完全相信配偶的智力,十分尊重配偶的自由。他们断定配偶的头脑也能象男人那样去发现纯正的真理,配偶的心胸也坚定得足以追随这种真理。他们从来没有想从成见出发,用妇女愚昧无知和胆小怕事来说明自己的德行比配偶的高明。
    然而,在男人那样容易受女人支配的欧洲,男人却似乎否认妇女具有人类的某些主要属性,认为妇女虽然迷人,但不是完全的人;尤其使人惊奇的是,妇女本人的看法也居然如此,她们向来认为表现自己无用、软弱和怯懦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妇女决不要求这种权利。
    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说,我们的民情实际上使男人获得了一种奇怪的豁免权,以致好象有一套道德规范是专为男人规定的,而他的配偶则有另一套道德规范;而且按照舆论,同一种行为在妇女身上是犯罪,而在男人身上则是小小的过错。
    美国男人决不会理解权利和义务的这种不公平分配,在他们看来,诱奸者和受害者是同样不光采的。
    不错,美国男人很少象欧洲男人那样向女性百般地献殷勤,而是经常以行动表示他们设想妇女是贞洁和贤慧的。他们对妇女的精神自由十分尊重,以致在有妇女在场时,每个人在谈话中都很谨慎,害怕让她们听到使她们感到不快的言词。在美国,一个年轻姑娘可以只身长途旅行而不必害怕。
    美国的立法者虽然减轻了刑法典中的几乎所有惩罚条款,但仍对强奸罪定有死刑,而且舆论对这种罪也口诛笔伐得最为利害。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美国人认为最珍贵的东西是妇女的贞节,最应该尊重的东西是妇女的自由,最应该严加罚处的人是强行使妇女失去贞节和自由的人。
    在法国,对这种罪判得很轻,往往很难见到一个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这是轻视贞节还是轻视妇女呢?这不能不使我认为,这是两者兼有。
    因此,美国人虽不认为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义务和权利去做同样的事,但对男女的作用却做同样的估价。他们认为男女的命运虽然不同,但作为人来说价值却是相等的。他们没有让女人的勇气也象男人那样坚毅,也没有让女人象男人那样去使用自己的勇气,但他们决不怀疑妇女具有勇气。他们虽然认为夫妇不应当永远同样地运用各自的理解力和理智,但至少承认女性的理智与男性的同样清晰,女性的理解力与男性的同样可靠。
    因此,让妇女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美国人,却在智力活动和道德领域中竭力把妇女提高到与男人相同的水平,而且在这方面,他们使我觉得他们对于民主进步的真正含义有令人钦佩的理解。
    至于我,我要毫不犹豫地声明:尽管妇女在美国还很少有人走出家庭的小圈子,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从属性,但她们的地位无处不使我觉得还是很高的。现在,在我即将写完这本讲了美国人做了那么多重大事情的时候,要是有人问我你以为这个国家的惊人繁荣和国力蒸蒸日上主要应当归功于什么,我将回答说:应当归功于它的妇女们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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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5:0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自然而然地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
  人们可能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结果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方面也象在政治生活方面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他们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极其蛮横的解释。
    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都不可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不同的人有时候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得承认,他们决不会从其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如何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的活动而为他们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结成的私人小团体,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彼此服从,又不需要相互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之,就是大家合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从来没听说有人主张大家以同样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游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那样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人生活方面却审慎地将自己分成为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方面的乐趣。每个公民都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认为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要缩小。我不但想象不出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一模一样,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多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象一座大城市,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来,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去。各个阶级之间不相往来,但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分的基本一致要使他们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某些人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的偶然一致,可能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各的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相差无几,自然感到互相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合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制定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而远之,唯恐身不由己地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永远存在下去,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制度,但不能改变自己本身。无论社会怎样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希望在某一方面造成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壁垒所隔开;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许许多多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所隔开,人们虽然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连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多么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要形成大量的私人小团体,让它们分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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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5:35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章 对美国人的仪表的若干考察
  乍一看来,似乎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行为的外表更不重要的了,然而人们之重视行为的外表却胜过一切东西。人们除非生活在一个不讲仪表的社会里,在待人接物时才没有一定的举止习惯。因此,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对仪表的影响,是很值得认真研究的。
    一般说来,仪表来自民情的基础本身;此外,它有时也是某些人之间的约定成俗的结果。仪表既是天生俱有的,又是后天获得的。
    当一些人认为不费周折和不经努力自己就可出人头地,觉得自己每天都有等待他们去完成的重大工作摆在眼前而让别人去处理一些小事,感到自己生活在非由本身创造的财富之中也不怕失去财富的时候,你就可以设想他们对小小的利益和生活上的物质享受持有一种高傲的轻视感,他们的思想中有一种流露于语言和仪表上的自然伟大感。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一般都不大威严,因为私人的生活没有高大之处。人们的仪表往往是不拘小节的,因为民主国家的人只忙于家务,很少有机会去讲究仪表。
    仪表的真正尊严在于经常表现得适得其所,既不高亢又不低卑。这一点,农民和王公都能做到。在民主国家里,所有人的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人们的仪表往往是傲慢的,很少有尊严的表现。此外,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既没有严格的规范,又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
    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过于好动,流动性很大,以致有些人很难养成彬彬有礼的仪表,即使养成也不能长期遵守。于是,每个人几乎都可以任意行动,在仪表上经常有一种互不连贯的表现,因为每个人的仪表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形成的,而不是根据供所有的人模仿的理想典范形成的。
    而且,这一点在贵族制度刚被推翻时,比在贵族制度已被推翻很久以后表现得明显。
    结果,新的政治制度和新的民情,便把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还有很大差异的一些人聚 集在同一地点,并往往强其他们共同生活,从而使社会的斑驳景色随时可以看到。人们还依稀记得以前有过严格的礼仪典范,但已经忘却它的内容和出处。人们失去了共同的仪表准则,但还不想永远抛弃它,而是力图用旧规矩的残起来建立某种任意规定的和可以随时改变的仪表准则。结果,仪表既不象贵族制度时期人们经常表现的那样彬彬有礼和威严尊重,又不象民主制度下人们有时表现的那样朴素和大方。仪表显得既受拘束又不受拘束。
    这不是正常状态。
    当平等实行得很全面和很持久,而所有的人差不多都有相同的思想和做相同的工作,不需要经过互相商量和模仿而使彼此在行动和语言上一致时,人们便可以不断发现他们的仪表虽有很多细小的差别,但无重大的不同。仪表永远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没有同一模式。仪表也永远不会有极大的差别,因为它有同一社会条件。初到美国时,可能觉得全体美国人的仪表完全一样。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的细微差别。
    英国人最爱嘲笑美国人的仪表,但很奇怪,向我们作如此可笑描述的作家本人,大部分属于也有如此可笑举止的英国中产阶级。
    因此,这些笔下无情的挖苦者本人,通常都是他们挑剔于美国人的那些举止的身体力行者。他们没有感到这是自己嘲弄自己,从而使他们本国的贵族觉得可笑。
    再没有比人们的举止的外表形式更有害于民主的了。许多人宁愿迁就民主的缺陷,而不肯采取民主时代应有的仪表。
    但是,我并不认为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一无可取。
    在贵族制国家里,凡是生活接近上层阶级的人,一般都力图装得跟上层阶级一样,所以出现种种荒唐可笑的模仿行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既然没有可供学习的威严仪表做榜样,所以他们至少免去了每天履行讨厌的模仿的义务。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从来不象贵族制国家那样讲究文雅,但也永远不粗暴。既听不到下流人的那种粗野语言,又听不到上流人的那种出口成章的高雅谈吐。民主国家的习俗往往平淡无奇但决不粗野和低贱。
    我曾经说过,民主国家不可能制定彬彬有礼的举止准则。
    这既有不便之处,又有它的好处。在贵族制国家里,一套一套的礼节规矩强使人人举止一致。这些规矩不顾个人的性格特点,硬把同一阶级的全体成员塑造成外表相同的人。它们文饰每个人的个性,把它的真面目隐藏起来。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既不象在贵族制国家那样文质彬彬,又不象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寸步离不开规矩,但往往是诚诚恳恳的。在这里,人们的仪表象一层织造得并不太好的薄纱,通过这层薄纱可以容易看到每个人的真正感情和个性化思想。因此,人们行动的外表和内容往往极为一致,而它所反映的人的品质虽然不那样绚美,但却十分真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认为民主的效果并不是完全要使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而是阻止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
    有时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可以见到贵族的观点、激情、美德和恶行,但你决不会看到贵族的仪表。当民主革命彻底完成的时候,贵族的仪表便不复存在和永远消失了。
    乍一看来,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再比贵族阶级的仪表更能持久地存在下去,因为这个阶级在丧失它的财产和权势之后,它的仪表还能存续一个时期;然而,又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再比贵族的仪表更为脆弱的了,因为在它消失之后便一点痕迹也没有了,以致很难说它曾经存在过。社会情况的变化,创造了这个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的奇迹。
    贵族制度的主要特点,在贵族制度消亡之后还可以成为历史的遗迹;而贵族的高雅的规规矩矩的举止方式,则几乎随着贵族制度的崩溃而被人们遗忘。只要人们见不到贵族的举止方式,也就无从想其它了。它的消逝既没有被人看到,又没有被人感觉到,因为人们只有事先在习惯上和教育上有思想准备,才能体会到从区别和选择仪表当中获得的美好感觉,而且这种美好感觉将随着停止采用选定的仪表而容易消失。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但不会有贵族的仪表,而且不会想到和希望有贵族的仪表。他们想象不出贵族的仪表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好象那样的仪表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
    对于这样的损失不应当过于重视,但是值得表示遗憾。
    我知道,往往会看到一个人举止十分高雅,但其情感却十分庸俗;在法庭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道貌岸然的外表往往可能隐藏着非常卑鄙的心肠。贵族的仪表虽然算不上一种美德,但有时可以粉饰美德。一个人数众多和力量强大的阶级的通常表现并不是如此,而是时时刻刻都以其生活上的一切外在表现来显示其感情和思想好象生来就是高尚的,其爱好好象是高雅和合理的,其举止好象是文质彬彬的。
    贵族的仪表使人对人性产生了美丽的错觉。尽管贵族的仪表往往是虚伪的,但会使人产生一种喜欢看它的高尚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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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5:50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章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中的不严谨方面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和这种精神为什么未能防止美国人往往做出考虑欠周的事情)
    生活在民主国家里的人,决不喜欢贵族制度下的老百姓所热中的那些纯朴的、喧闹的和粗俗的消遣,认为这种消遣幼稚和无聊。他们对于贵族阶级的高雅的文化娱乐也不爱好。
    他们要在享乐当中得到某些具有生产价值和实际补益的东西,希望一举两得:既得到享乐,又得到实益。
    在贵族制社会里,老百姓容易沉湎于热热闹闹、痛痛快快的气氛之中,以暂时忘却生活中的苦难。民主社会的居民不喜欢这样的放纵忘形,他们一旦自己失控,总是表示后悔。
    他们不喜爱这种轻浮的狂欢,而喜爱那种同做工作相似和不会使他们把工作抛到九霄云外的严肃而安静的享乐。
    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人们在工余之暇一般都到公共场所去跳舞娱乐,而与这样的欧洲人职业相同的美国人却不会如此,他要把自己关在家里独酌。这个人把两种享乐结合在一起:一面在考虑自己的生意,一面在家里微醺于醉意。
    我本以为英国人是世界上最严肃的民族,但我看到美国人以后便改变了看法。
    我并不想说气质未对美国人的性格发生重大作用,但我认为政治制度对他们的性格的影响更大。我相信美国人的严谨精神,还有一部分来因于他们的自尊心理。在民主国家里,一个穷人也十分重视人格的价值。他觉得自己并不比别人差,而且一厢情愿地以为别人也会这样看待他。在这种心情支配之下,他一言一行都很谨慎,决不玩物忘形,以免暴露自己的缺点。他认为,要想使人看得起,就得自尊和严肃。
    但我觉得,美国人之所以有这种使我感到吃惊的和似乎来自本能的严谨精神,还有一个更为重要和更为强大的原因。
    在专制制度下,一般老百姓虽然有时忘乎所以,耽于狂欢。但是,一般说来,他们还是郁郁不乐和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们害怕专制制度。
    在王权受到习惯和民情节制的君主国家,一般老百姓往往心气平和,精神愉快,因为他们享有一定的自由和极大的安全,不必为生活过于担忧。但是,凡是享有自由的人民都是处事严谨的,因为他们始终不忘事业是不会一帆风顺而无艰险的。
    对于建立了民主制度的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各个阶级都有很多人经常参与国家大事,而那些不想管理公有财产的人,则专心致力于增加个人的财富,因此,严谨精神在这样的国家里就不是为某些人所特有,而成为一种民族的习性。
    人们经常谈到古代的一些小共和国,说它们的公民戴着玫瑰花环聚会于公共场所,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消磨在跳舞和观看戏剧上了。我之不相信这样的共和国甚于不相信柏拉图的共和国。如果事实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我也敢于断言,他们所设想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是与我们所说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大相径庭的,除了名称一样以外,两者毫无共同之处。
    另外,我们也不要以为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觉得终生辛苦和可悲。情况恰恰相反。没有一个地方的人能象他们那样安于自己的处境。要是没有使他们操劳的事情,他们反而感到人生乏味了。他们乐于操劳甚于贵族乐于享受。
    我不禁寻思,如此严谨的民主国家人民为什么有时候做事那样欠周。
    几乎经常保持冷静态度和举止稳重的美国人,却往往不能自我克制,在心血来潮或轻率判断之下越出了理性的限界,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来,而且做得很认真。
    对这种矛盾现象不应该吃惊。
    有一种无知是由于知之过多而造成的。在专制国家里,人们之所以不知如何行事,是因为没有人对他们进行任何指教;
    而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之所以往往冒然行事,是因为有人想把一切都告诉他们,使他们知道的东西过多了。前者是什么也不知道,后者是把知道的东西都忘了。双方的主要特点,都是象一幅画似的,只有轮廓而无景物的细腻描绘。
    使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自由国家,尤其是在民主国家,公职人员有时出语不逊或行为轻率,也不会危害他的地位;而在君主专制国家,公职人员只是随便说出的几句话,就足以使他丢掉官职,而永无挽回的办法。
    以往的许多事件都在证明这一点。当你面对乱嘈嘈的一大群人讲话时,有许多话不会被人听见,而且即使听到了,也很快被人忘掉;但当你面对一群洗耳恭听你的话的人讲话时,那怕是讲得声音很低,也能被人听见。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从来不死守在一个地方不动,有很多机会使他们不断迁居,他们的生活几乎总是被一种我不知道称呼的力量,或许可以称之为即兴的力量所支配。因此,他们往往在这种力量的支配下去做他们没有学会的事情,去说他们根本没有理解的话,去从事他们没有经过长期学习的工作。
    在贵族制度下,每个人只有一个终生追求的目的;而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生活是极为复杂的,同一个人往往同时怀有几个目的,而且各个目的之间经常没有联系。因为他们不能对每个目的都有清晰的认识,所以容易安于一知半解。
    民主国家的居民即使不受贫困的逼迫,至少也要受欲望的逼迫,因为他们看到周围的一切财富或福利,没有一件不是他们伸手可及的。因此,他们急于去取得一切东西,去干一切事情,而且干得差不多就满意了,对他们的每个行动从不用一点时间去问其所以。
    他们的好奇心既是永无止境,又是容易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所热望的是尽快地知道很多东西,而不是深刻地认识这些东西。
    他们没有时间,而且主要是没有兴趣去深入研究事物。
    总之,民主国家的人民之所以严谨持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不断地驱使他们去从事必须认真办理的工作;而他们之所以有时行为轻率,则是因为他们只有不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其中的每一项工作。
    注意力不集中的习惯,应被视为民主精神的最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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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章 美国人的民族自负心为何比英国人的轻浮和喜欢沽名钓誉
  所有的自由人民都是自豪的,但民族自豪感的表现形式并不一致。(D)
    美国人在同外国人交谈时,一小点批评都忍受不了,而对赞美之词则总嫌不够。一句微不足道的褒语,他们都听得顺耳;无论把他们捧得怎么高,也很少能使他们满足。他们总是纠缠你,让你赞美他们几句;要是你置之不理,他们便会自我赞美一番。有人说过,由于他们自己都怀疑本身的优点,所以总想让别人在他们面前称赞他们几句。他们的自负心不但贪婪,而且轻浮并有嫉妒情绪。这种自负心喜进不喜出,既想沽名又想钓誉。
    我曾对一个美国人说他的国家很好,他立即回答说:“不错,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它!”我又赞美美国人享有自由,他回答说:“自由是珍贵的礼品!但没有几个国家有资格享受它。”我指出美国的民情纯朴,他接着说,“我想象得出,一个曾在其他一切国家目睹贪污腐化现象的外国人,看到这种纯朴的民情会大吃一惊。”后来,我让他考虑一下自己做得怎么样;但他却叫我回到原来的话题上来,非得让我把方才的话重复一遍决不罢休。这种执拗而令人讨厌的爱国精神,真是使人难于想象,连称赞这种精神的人也感到厌烦了。
    英国人可不是这样。他们对本国确有的优点或他们认为有的优点并不宣扬,而只是在内心里自诩。他们既不称赞别的国家,又不要求别人称赞他们的国家。听到外国人的贬语,他们不会发火;而听到外国人的颂扬,他们也不会受宠若惊。
    他们对待全世界保持着一种既傲慢又显得无知的态度。他们的自豪感不需要别人培养,而由自己提供养料。
    两个族源基本相同的民族,在举止和言谈上却大相径庭,实在令人惊奇。
    在贵族制国家里,达官显贵们自有其高傲感所赖以存在的莫大特权,不必依靠他们历数本国的优点去培养这种感情。
    这些特权是他们由祖辈继承下来的,所以被他们视为本身的一种不可缺少的东西,或者至少是他们生而即有的天赋权利。
    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优越性有一种坦然自若的感觉,决不想在人们面前显示他们的那些人所共知和没有人反对的特权。他们并不觉得这些特权有什么了不起,以致可以构成话题。他们固若泰山,独享高贵,深知不必炫耀自己也会引起世人的注意,确信没有人企图推翻他们。
    在贵族处理国务的时候,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自然要采取这种自恃甚高的旁若无人的形式,而国内的其余一切阶级也随之效仿。
    反之,当身分的差别不大时,一小点优势也具有重大意义。人人一见到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人也具有与自己完全相同或类似的优势后,他们的自豪感就会变为贪婪的和嫉妒的;微不足道的利益,他们也要力争,而争到手之后,便抓住不放。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条件是经常变动的,所以他们拥有的优势几乎总是不断更新。这就使他们无止无休地显示自己的优势,以便叫别人看到和使自己相信自己确实拥有优势。
    但这种优势随时都有失去的可能,所以他们总是惶惶不安,并极力显示自己还有优势。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爱他们的国家有如爱他们自己,并把他们个人的自负心转变成民族自负心。
    民主国家人民的浮夸轻佻的自负心,来因于他们的身分平等和条件容易变动,以致一些最高尚的人在他们生活当中的一些小事情有所变动时,也准会显示出他们的爱憎。
    贵族阶级由于特权的范围大和持续时间长,而与其他阶级大不相同。至于贵族成员之间有时出现的差异,则只是由于随时可以获得或失去的暂时小利益而造成的。
    但是,一个强大的贵族阶级的成员们,有时为了争夺主子随心所欲赐予的一小点特权,而聚 集到首都或宫廷互相争吵。这时,他们必定互相攻讦,彼此眼红得使民主制度下的人感到可笑,为得到一小点利益而互不相让,并用各种理由证明他们也需要享有这种利益。
    一旦阿谀奉迎的人也有了民族自豪感,我毫不怀疑,他们也会象民主国家的这号人一样来显示这种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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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6:4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章 美国的社会面貌为什么既千变万化又单调一致
  大概,任何东西也不如美国的社会面貌适于激发和产生人们的不可思议感。在美国,人们的命运和思想,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地改变。可以说由于人力每天都在改造自然,不动的自然本身也动起来了。
    但是,一经长期观察,这个社会的如此千变万化的景象反而显得单调一致;而且,观察者对这个如此变动无常的景象观察一段时间之后,还会感到厌烦。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人几乎都永久固定于自己的活动领域,但人与人之间却有极大的差别,每个人的感情、思想、习惯和志趣均有本质的不同。看来什么都是一样,但样样又均有不同。
    反之,在民主国家,所有的人都是相同的,并做着基本上相同的工作。不错,他们要随着社会的巨大和不断的变化而沉浮,但成功和失败是经常反复的,所以只是演员的姓名改了,剧情并没有变化。美国的社会面貌是千变万化的,因为那里的人和物都在不断地变化;但它又是单调一致的,因为那里的一切变化都是千篇一律的。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有充沛的热情,但大部分热情都归结于爱财或出于爱财。这不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意境不高,而是因为金钱的作用在他们那里实在太大。
    当全体公民都是独立自主和没有差别的时候,只有依靠金钱才能得到他人的合作。这就使财富的作用无限扩大,使财富的价值增加。
    以崇古守旧为基础的权威一旦不复存在,出身、地位和职业也不再是区分人的标准,或者说它们已经不能使人有高低之分了,而只有金钱能使人与人之间有显著的差别,能使某些人比他人突出。建立在财富之上的差别,随着其他差别的消失和缩小而扩大。
    在贵族制国家,金钱只能把人引到庞大的欲望圈的某几个点上;而在民主国家,金钱则好象能把人引到这个圈的所有点上。
    因此,我们到处都可见到,爱财是美国人行动的主要动机或次要动机。这使美国人的一切热情都具有了爱财的色彩,以致在你看到这种情况之后感到讨厌。
    同样的热情如此相继出现,就使人感到单调了;而满足这种热情的每个具体过程,也同样是单调的。
    在象美国这样的秩序安定的立宪民主国家里,人们不能依靠战争、假公济私或通过政治手段没收财产的办法而致富,所以爱财之心使人大都献身于工商业了。但是,由于工商业往往会导引严重的混乱和失败,所以如无训练有素的经营方法,如不通过划一的小型活动长期积累成功的经验,是无法使工商业繁荣的。经营工商业的热情越强,经营方法也越能训练有素,活动也越能划一。可以说使美国人能够如此有条不紊的,正是他们的强烈的事业心。这种事业心虽然扰乱了他们的心灵,但却安顿了他们的生活。
    我关于美国所述的一切,也适用于当代的一切人。生活的多样性正从人类社会逐渐消失,同样的举止、同样的思想和同样的感情正在进入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不仅是各国之间的往来日益增加和相互模仿日益准确所使然,而且是因为每个国家的人逐渐放弃了本阶级,本行业,本家族所固有的思想和感情,一起变得更加接近到处都是一样的人的本质。因此,他们不必相互模仿,也能变得一致。他们就象分散在一片大森林里的旅游者,森林里的所有道路都通向同一个地点。
    如果他们一起确定了集中地点,并向这一地点走去,那末,即使他们不去互相寻找,不互相见面,彼此不认识,也会不知不觉地逐渐接近,而在同一地点相会之后会大吃一惊。不以特定的人而以人本身作为学习和模仿对象的一切国家,终将象汇合在林中广场的旅游者一样,达到民情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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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7:15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荣誉
  人们在公断他人的行为时,似乎采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标准:有时,按照普及全球的单一的是非观念去判断;有时,根据一个国家和一个时代所特有的是非观念去评价。这两种标准往往极不相同,有时甚至互相抵触;但是,它们永远不会互相混用,也永远不会互相抵消。
    荣誉,在它最受人们重视的时候,比信仰还能支配人们的意志;而且,甚至在人们毫不迟疑和毫无怨言服从信仰的指挥时,也会基于一种虽很模糊但很强大的本能,感到有一个更为普遍、更为古老和更为神圣的行为规范存在。有些行为,既可被断定是体面的,又可被断定是不体面的。比如,拒绝决斗的行为,就是如此。
    我认为,人们也可以用某些个人和某些国家的任性来解释这种现象,而且大家至今也是这样做的。
    人类永远和普遍需要制定出一套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代都不敢违反,害怕违反时会遭到斥责和耻笑的道德规范。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被称之为·作·恶;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被称之为为善。
    人们还要在整个人类的大团体里建立范围比较小的团体,并把这种团体称为国家或民族;而在这个小团体之内,又要建立一些范围更小的团体,这种团体叫做阶级或等级。
    每一个这样的团体,各自成为人类中的一个特殊种属;尽管它们与整个人类群体没有本质的区别,但在一定范围内又是独立存在的,并各有其自身的需要。这些特殊的需要,又以某种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对人的行为进行各自的观察,并根据这些观察进行各自的评价。
    人类的普遍的和永恒的利益,在于不应当互相残杀。然而,某个国家或阶级又可能有其特殊的和暂时的利益,从这个利益来说,杀人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值得原谅的,甚至是值得表扬的。
    荣誉不外是根据一种特殊情况建立的,供一个国家或一个阶级用来进行褒贬的特殊标准。
    抽象的解释对于启迪人的思想没有多大用处,所以我要尽快求助于事实。现在,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看法。
    我选择一种最奇特的荣誉来作例子。这就是世界上曾经流行过的而且为我们所熟知的封建社会主张的贵族荣誉。
    我一方面要用我上述的观点来说明这个例子,另一面又要用这个例子来阐述我的观点。
    我在这里不准备研究中世纪的贵族是在什么时候和如何产生的,它为什么与民族的其余部分有了如此深邃的鸿沟,是谁确立和巩固了它的权力的。我把它看成既成事实,并试行说明它为什么要用极为特殊的眼光去看人们的大部分行为。
    首先使我感到吃惊的是,在封建社会,人们的行为永远不是凭其固有的价值而受到褒贬的,而有时完全是根据行为的主体和客体来评定其好坏的,以致评定的结果与人类的共同良心抵触。因此,有些行为在老百姓看来是无所谓,对它们全不在乎,但会使一个贵族感到有失体面;而另一些行为,则会因为行为的受害者是不是贵族而改变其性质。
    这种差别对待的观点一经产生,贵族阶级便成为与人民隔离的独特团体,稳坐高高在上的地位。这个特殊的地位就是贵族阶级的力量所在。贵族阶级为了保住这个地位,便不仅需要有政治特权,而且要按它的标准评断善恶。
    有些行为出于贵族时是善,而出于老百姓时则是恶,反之亦然。当一种行为是以一个平民为对象时,虽然有罪也不会受到追究;而当它施于一个贵族时,即使无罪也要受到惩治,而且往往是随意惩治。但是,根据一个人的地位来断定其行为的荣辱,乃是贵族社会的内部组织所造成的结果。凡是有过贵族阶级的国家,实际上都曾经如此。只要贵族制度的残余依然存在,这种怪现象还会发生。例如,诱奸一个有色人种姑娘,不致使一个美国成年男人名誉扫地;而娶这个姑娘为妻,反而使他无脸见人。
    在某些情况下,封建主义的荣誉主张复仇,轻视委曲求全;但是,另一方面,它又严令人们自我克制,要求人们忘我。它不要求仁慈和温存,而颂扬宽宏大量。它重视仁政甚于重视布施。它允许人们凭赌博和战争致富,但不准许人们依靠劳动发家。它宁愿让人犯滔天大罪,而不叫他去追求微不足道的小利。它讨厌贪婪不如讨厌吝啬。它时常鼓励暴力,但始终鄙视奸诈和背叛。
    这些离奇古怪的思想,并非来自拥有这些思想的人的异想天开。
    一个取得领导地位,高于其他一切阶级,并竭尽全力永远保持这个地位的阶级,必然特别敬重使它伟大和显赫,并能容易把它的高傲感与权势欲互相结合起来的德行。为了在其他阶级面前显示这种德行,它不怕违反天理良心。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它能随意颠倒是非,视厚颜无耻和臭名昭彰的恶行高于温和纯朴的德行。这个阶级一旦在社会上确立其地位,就差不多总要倒行逆施。
    中世纪的贵族视武勇为最高美德,并认为它可以代替其他一切美德。
    这也是一种必然来自社会情况的独特性的独特观点。
    封建贵族是靠战争起家的,并且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它把自己的权势作为武器,并用武起来保持权势。因此,对于它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武勇。它自然要把武勇捧得最高,说它比什么都光荣。因此,凡是显明表现武勇的行动,甚至这种行动违反理性和人道,都是得到它的认可的,而且往往是出于它的命令。但是,人的离奇古怪的念头,只能作用于他的个别行动。
    一个人把挨了一记耳光视为不可容忍的奇耻大辱,并与轻轻打了他一下的那个人格斗,将其置于死地而后已,乃是出于他的自我判断;而一个贵族之不能忍受凌辱,并在挨了一拳之后不去还手即会名誉扫地,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原则本身和需要。
    因此,说荣誉具有任意性,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荣誉的任意性始终不能超过它的必要限界。在我看来,被我们祖先称为荣誉的那些特别行为决不是出于自我判断,所以我可以不难把封建社会的一些彼此之间毫无联系的离奇古怪的规定,同它的为数不多的固定不变的需要联系起来。
    如果我从政治方面去考察封建社会的荣誉,我也不难解释它的各种政治措施。
    中世纪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国家政权从不直接治理公民。可以说公民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国家政权,每个人只知道他必须服从某某人,并通过这个他并未谋面的人同其他所有的人发生联系。因此,在封建社会里,整个国家制度都是建立在属民对他们的领主本人的忠心上的。这种局面一旦消失,整个国家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政治首领的忠心,也是所有贵族成员每天使用的判断价值的标准,因为他们每个人既是领主又是家臣,既能发号施令又得听从主人的支使。
    永远忠于领主,必要时为他牺牲,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辅助他:这些就是封建主义的荣誉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准则。舆论对臣属的背叛行为口诛笔罚得极为严厉。人们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辱侮性极大的名字,叫做变节。
    但是,作为古代社会的生命的一种激情,即我要说的爱国心,在中世纪已经只能看到它的痕迹了。爱国心这个名词本身,决不是我们的古老词汇。
    封建制度使人看不到祖国,认为爱祖国没有多大的必要。
    封建制度鼓励人们去爱一个人,从而使人们忘掉了国家。因此,封建主义的荣誉从来没有把对国家的忠诚视为必要的条件。
    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心里不爱国,但他们对国家的爱只是一种微弱的和模糊的直觉。随着封建阶级没落,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对国家的爱才逐渐明确和加强。
    这种情况,在欧洲各国因评价人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对它们的一些史实作出截然相反的评价上,表现得最为清楚。在波旁王朝时代的人看来,波旁王朝的元帅们的最可耻行为,是他们率领军队攻打国王;而在我们这一代人看来,他们的最可耻行为,是他们同自己的国家作战。我们和我们的祖先虽然都鞭挞他们,但鞭挞的原因不同。
    我之所以选择封建时代的荣誉来说明我的思想,是因为它的特点比其他时代的荣誉的特点明显和更能说明问题。我还可以举出其他例证,并且用其他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尽管我们对罗马人的了解不如对我们祖先的了解,但我们知道他们对于荣辱所持的特别观念,并非来自关于善恶的一般观念。他们的许多行为,由于行为的对象不同,即由于是公民或外国人和是自由人或奴隶,而被同时作出不同的评价。他们表扬某些恶行,把某些德行说得高于其他一切德行。
    普卢塔克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说过:“在那个时代,勇敢在罗马比其他一切美德都光荣和高尚。他们把勇敢称为美德,使美德这个普通名词具有专门的含义,就在证明这一点。于是,美德一同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哪一个人不能从这里看出为征服世界而组成的那个奇怪的国家的特别需要呢?
    每个国家都有类似的现象,因为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人们一旦组成特殊的团体,立即会产生荣誉的观念,即产生他们对于应褒或应贬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这些特别的规定总是来源于他们所在的团体的特殊习惯和特殊利益。
    在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点对于民主社会和其他社会都是适用的。我们现在就以美国人为例来说明。
    在美国人的思想中,还可以零星地看到欧洲旧贵族关于荣誉的一些观念。这些传统的观念为数不多,在美国既扎根不深又无太大力量。它们就象庙还存在,但已无人们信仰的宗教。
    在关于具有异国情调的荣誉的这些或明或晦的观念中,出现了一些我们今天可以称之为美国人的荣誉观的新思想。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美国人是怎样被不断地推上工商业的。他们的家庭出身,他们的社会情况,他们的政治制度,甚至他们的居住地区,都在使他们无法抗拒地朝这个方向走。就目前情况来说,可以认为他们正在一个广袤的新国土上建立一个几乎只搞工商业和以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社会。这是现今使美国人与其他各国人之间出现最大差别的特点。
    因此,凡是能够使社会正常发展和有助于工商业的安然稳妥的德行,都在这个国家受到特别尊重,忽略这些德行必将受到公众的鄙视。
    而一切慷慨激昂的德行,虽然常常使人为之目眩,但又往往会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所以反而被这个国家的人民视为是等而下之的。人们可以忽略这些德行而不致失去同胞对他们的尊重,而硬要表现这些德行,反而会得不偿失。
    美国人也根据自己的判断区别对待丑行。
    有些爱好,从人类的天理良心来看似乎可以非议,但却投合美国社会的特殊的和暂时的需要。美国人对这种爱好只是轻轻指责,有时还加以鼓励。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人对于爱财之心和随之而来的爱好的看法。为了开垦、耕耘和改造他们领有的这个人烟稀少的广袤大陆,美国人必须有坚忍不拔的精神作为经常的支撑。这种精神只能是爱财之心。
    因此,爱财在美国并不失体面,只要不超过国家机关为它规定的界限,还是光彩的。美国人把我们的中世纪先人称之为卑鄙可耻的贪欲的东西叫做值得赞美的高尚的雄心,而把经常驱使我们的中世纪先人投入新的战斗的征服热情和好战精神称为盲目的野蛮的酷嗜。
    在美国,财产损失之后不难复得。它的国土无限辽阔,蕴藏着取之不竭和用之不尽的资源。它的人民有每个活着的人拥有的一切需求和欲望,有一股用不完的力量,而且周围到处都是他们还不能开发的财富。这样的人民所担心的并不是个别人的倾家荡产,而是全体人的游手好闲。在经营工业企上表现的大胆精神,是他们迅速发展、国力强大和国威四扬的主要原因。对于他们来说,创办工业就象买政府发行的彩 票一样,少数人总是不断输钱,而国家却永远赚钱。因此,勇敢经营工业的精神,便受到这个国家人民的青睐和尊重。但是,所有冒险经营的企业,又会殃及热心于此道和相信它的人的财产。把冒险经商视为一种美德的美国人,无论如何不会瞧不起冒险的人。
    因此,美国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特别宽容,他们的荣誉不会由于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在这方面,美国人不但与欧洲各国人民不同,而且与当代的一切商业国家的人民不同,以致他们在地位和需要上也与其他国家的人民毫无共同之处。
    在美国,对待败坏民风的纯朴性和破坏婚姻的一切劣行严于其他一切国家。乍一看来,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表现的宽容似乎有令人不可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放纵又严肃的道德,也使你感到吃惊。
    但是,这一切又不象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互无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工业发展和国家繁荣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和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行为却大加口诛笔伐。因此,美国人不得不服从他们的通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又可以认为他们把荣誉寄托于做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美国人的荣誉观与欧洲的古荣誉观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认为勇敢是美德之首,是做人的最必要的美德,但两者并不是从同一角度来看待勇敢。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并不受到太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好的和最值得称赞的勇敢,是敢于冲破海洋的惊涛早日抵达港口,毫无怨言地忍受荒漠中的艰苦和比所有的艰苦更难于忍受的孤寂。这种勇敢可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之中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去积累新的财产。这种勇敢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是极其必要的,因而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尊重和推崇。个人一流露缺乏这种勇气,就必然被人看不起。
    我现在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象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生活的保证并不太大,而且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所有的人都劳动,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这使荣誉观发生了转变,而新的荣誉观则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他们虽然从心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操一种职业。他们的家庭出身和家产,本可以使他们清闲自在,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不得不服从舆论。在贵族仍同冲击他们的激流进行斗争的欧洲,我却经常见到一些日益穷困潦倒的人,为了不让与他们相同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宁愿清品受罪而不肯劳动。
    哪一个人不能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发现两种性质完全不同但均来自荣誉观的行为规范呢?
    我们的先人所标榜的荣誉,实际上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因此,尽管民主社会和贵族时代都有荣誉观,但不难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
    在民主时代,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与以前不同,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为数不多和不够明确,但人们更能顺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始终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全世界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经常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比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文化、财富和权势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并永远垄断和世袭下去。
    但是,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它的特别需要也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观点也越增加。
    因此,关于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总是少于其他国家。如果建成使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则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所采用的道德准则。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象在贵族国家那样离奇和为数众多。
    但是,它们要比较含混,这是上述的原因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显著,所以必然往往难于区别。
    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人们只是一代一代地徒然相传,上一代没有给后一代留下什么新东西;每个家族就象一个不死而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而思想却永远未变。
    在这样的国家里,每个人眼里所见到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逐渐深入到最微小的细节,而他们的理解力,久而久之,也就不能不变得清晰明确。因此,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判断荣辱的独特观点,而且能把每个观点清晰准确地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如此,因为那里的全体公民都在动,社会本身每天在改变面貌的同时也在改变它的观点和需要。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只能略知有关荣誉的规则,而很少有时间去仔细研究它。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于规定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
    在中世纪,由于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荣誉观,所以从来没有一个同时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荣誉观,这就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得以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而且由于具有同样荣誉观的阶级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和一致排外,自然愿意接受专为他们规定的法律的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能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一部把一切细节都事先考虑到和安排好的完备而详尽的法典,成为衡量人的行为的固定的和条理分明的规范。在象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由于等级的界限已经消失,全社会已经形成统一的整体,社会成员虽不完全相同但很类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荣誉和哪些行为是耻辱。
    不错,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存在着的某些全国性的需要使他们对荣誉产生了共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并不是同时产生的,产生的方式也从来不同,对每个公民的思想的影响也不一样。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它往往没有注释。
    在象我们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混乱得多。这首先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就开始互相混合起来,彼此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中间,这些荣誉观不但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彼此抵触;其次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凭自己的所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和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因为在这样多的自我任意判断下,就无法建立起关于荣誉的共同规范。因此,要想事先规定哪些行为为荣或为辱,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时期,但为时不会太久。
    在民主国家,荣誉是一个不够清楚的概念,其影响力也必然不强,因为对此难于准确而坚定地实施一项可以得到公认的规范。舆论虽然是荣誉规范的当然的和最有权威的解释者,但由于它不清楚根据什么去褒贬,所以在作判断时只有迟迟疑疑。有时舆论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置之不理和听之任之。
    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相对软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只是某些少数人持有同样的荣誉观,而且这些人往往自成一个集团,永远同其他人隔离。因此,他们的荣誉观容易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看来,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分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而且如果允许我说的话,我说他们还要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我们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载有关于以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加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他们发生纠纷时,以长矛和剑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只能用棍棒决斗。而且习惯法补充说:“鉴于平民没有荣誉”。它的意思不是说,象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而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
    乍一看来令人吃惊的是:荣誉的影响力最大的时候,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也最离奇古怪,以致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背离常理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由此认定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太荒谬。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有共同的来源,而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
    需要越特殊和越为少数人所思慕,荣誉观也越离奇古怪,而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特殊的和为少数人所思慕的需要。因此,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并非来因于荣誉观的离奇古怪,而是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原因。
    我再作一点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里,所有的等级各不相同,而且固定不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害怕生活不下去,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
    而在民主国家里,情况就不同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互相不断往来;舆论抓不住把柄,它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不太使人值得自豪,也很少有人当众显示。因为荣誉只是给人看的,所以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是依靠本身而存在,而且满足于自我作证。
    如果读者完全了解了上述的一切,那就一定会发现身分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和必然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我要做最后的努力,使其昭然若揭。
    即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隔绝,放弃人类固有的某些一般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利益和特别需要,并且很快会在内部形成自己的关于褒贬或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并有自己的特别利益的阶级,那末,这些特别利益又会使它产生特别观点。这个阶级的荣誉观是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与人类的单纯的和一般的观点相差得使人难于想象。我的论述即将结束,现在再回过头来进行总结。
    各个阶级正在互相混合,特权已被取消。民族的全体成员又恢复为彼此相似和平等的人,所以他们的利益和观点正在融合,而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一切离奇古怪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而不能有其他来源。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可以假定所有的种族将会融合为一体,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将会达到利益一致和需要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所规定的不同标准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按同样的标准彼此相待,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标准。这样,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要寓有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那就是:人们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而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逝,荣誉观也将逐渐冲淡,最后同它们一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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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7:34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九章 为什么美国人多怀奋进之心而少有大志
  在美国,引起你注意的第一件事情,是试图改进自己的原来条件的人多得不计其数;而引起你注意的第二件事情,则是在这个普遍的上进运动中以怀有大志而出类拔萃者甚少。
    美国人没有自甘落后的,但壮志凌云者也极为少见。人人都想财富、名望和权势日增,但很少有志于伟大事业。乍一看来,这使人感到奇怪,因为美国的民情和法制没有任何地方限制人的欲望和阻止人向各方面发展。
    似乎很难将这种奇怪现象归咎于身分的平等,因为在我们法国实现这种平等之后,它却立即使一些人产生了几乎是没有止境的野心。但是我认为,还是要到美国的民主社会情况和民主民情中去寻找上述情况的主要成因。
    一切革命都在扩大人们的野心,而推翻贵族制度的革命尤譬如此。
    使广大群众无法成名和掌权的陈规旧制一旦被革除,大家便被裹进一场争先恐后取得这种为他们垂涎已久的而且终于取得的名利和权势的普遍运动。在这场运动的初胜的鼓舞下,使人觉得好象没有什么事情是人办不到的。不但欲望没有止境,而且用来满足欲望的权力也几乎是无穷的。在习惯和法制的这场突然的大变动中,在使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制度都改变了的这场大混乱中,有的公民立即飞黄腾达,有的公民马上跌进深渊,权力象走马灯似地由一些人手里转到另一些人手里,以致人人都认为将会轮到自己掌权。
    但也不要忘记,推翻贵族制度的那些人都曾经生活在贵族制度的法制之下,亲眼看见过它的盛况,并且不知不觉地沾染了贵族的情感和思想。因此,在贵族制度瓦解的时候,它的幽灵还漂浮在群众的头上,而在它被完全打倒以后,它的残余还会长期保存下去。
    因此,民主革命持续多久,人们争名夺利的野心就会持续多久;而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这种野心还会存在一个时期。
    人们一进行回忆,他们所目睹的那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立即会涌上他们的心头。革命所激起的热情,并不会随着革命的完成而消逝。对于秩序没有一种稳定感。成功来之容易的思想,在导致成功的动乱平息之后依然存在。欲望依然很大,但满足欲望的手段日益减少。发大财的欲望依然存在,但能够实现的却寥寥无几。结果,各式各样的野心膨胀得欲裂,而失败的痛苦却隐藏在怀有野心的人的心中。
    但是,斗争的最后余威慢慢地消失了,贵族制度的残余也逐渐地不见了。人们忘记了已经自消自灭的一些重大事件,和平接替了战争,秩序重新建立起来,欲望符合了实现欲望的手段,需要、思想和感情互相联系起来,人们达到了彼此平等。这样,民主社会便被建立起来。
    我们假定有一个民主国家达到了这样的状态,并能永远和正常维持下去,那末,我们就会看到与我方才所述的情景完全不同的状态;而且我们可以不难推断,如果人们的奋进之心很大而他们的身分日趋平等,则在实现平等以后,奋进之心也会失去这种趋大的性质。
    因为巨大的财产已经分散为许多人所有,科学已经普及,所以谁也不能独占知识和财产。一些阶级享有特权和一些阶级没有资格享有特权的现象消失,人们打破了曾使他们固定不变的约束,所以奋进的思想出现于每个人的脑际,而高升的念头也产生于人心,以致每个人都想从原有的地位爬上去。
    奋进之心成了人人皆有的情感。
    但是,如果身分的平等只能使每个公民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那末,这又会阻止每个公民拥有巨额的财产。这种情况必然把人们的欲望限制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因此,在民主国家,奋进之心是热烈而持久的,但一般没有太高的目标;人们的一生一般只是热烈地追求可能达到的小目标。
    使民主国家的人少怀大志的主要原因,不是他们的财力微薄,而是使他们每天忙于致富的努力过于激烈。他们把精力都用到竭尽全力去做一些平凡的事情上了,这就不能不迅速地限制他们的视野和束缚他们的能力。他们可能变穷,但奋进之心不会削减。
    民主国家的少数富裕公民,也不会是这个规律的例外。一个一步一步累积其财产和得到权势的人,在他们的长期辛苦中会养成办事谨慎和自知节制的习惯,而且以后也不会丢掉这个习惯。人们不能象扩建房屋似地随心所欲依次扩大自己的胸怀。
    对于这样人的儿子也可以这样说。不错,做儿子的生来时家境是富裕的,但他们的父母也曾过过贫困的日子。他们从小在父母的思想和感情的影响下长大,而且很久以后也难于摆脱这种影响。因此,我认为他们在继承父亲的财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思想和习惯。
    反之,显赫一时的贵族的子孙贫困以后,倒可能表现出极大的雄心壮志,因为贵族的传统观念及其阶级的共同精神只能使他们可以暂时忍受现实的处境。
    使民主时代的人难于立大志去完成宏伟事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们有能力完成这项事业之前天年已尽。帕斯卡尔说过:“名门出身的一大好处,是使一个人在18岁或20岁时可以达到另一个人在50岁时达到的地步,从而使他便宜了30年。”民主国家的人通常没有这样的30年去实现他们的宏图。平等使每个人将自己的能力用于取得一切平凡的东西,从而妨碍了他们迅速地壮大自己。
    在民主社会里也象在其他制度的社会里一样,只有少数人可以达到巨富;致富和升官的大门是向所有的公民均衡地敞开着的,但全体公民的平均前进速度必定是缓慢的。因为有志参加这样的竞赛的人看来都是一样的,而且难于从其中选定某些人而不违反民主社会奉之为最高法律的平等原则,所以首先想出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所有的人同步前进和全体通过考试。
    因此,随着人们越来越没有差别,平等的原则日益稳步地深入到整个制度和民情,升级的办法也就规定得越来越死,而升级的速度也就越来越慢;迅速升到某一显赫地位的难度加大了。因为大家都憎恨特权和不愿意参加竞选,所以所有的人不管能力如何,都不得不在同一个筛子上过来过去,统统经过许许多多预备性的小小实习或训练,从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使自己的想象力消失。因此,他们不再认为自己有能力充分享用他们有望得到的好处了,而在他们终于有能力做一番大事业时,则已失去了兴致。
    在中国,身分是非常平等的,而且这种平等有悠久的历史;一个人经过科举的考试,就可以由一个官职迁升到另一个官职。这样的考试是与官位的晋级息息相关的,而关于这种考试的思想,则已深深进入中国的民情。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中国小说,其中的男主人公虽经多次挫败,但终于因金榜题名而触动了女主人公的芳心。在这样的气氛中,人们几乎是不可能怀有巨大野心。
    我就政治问题所说的这一切,也适用于其他问题。平等在各处都会产生相同的效果。凡是不依法规定或管理官职晋升的国家,实行考试也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因此,在一个组织得很好的民主社会里,大而快的晋升是罕见的。这样的晋升只能是常规的例外。它的这个特点,甚至使人忘记了它是少有的现象。
    民主时代的人终于逐渐了解了这一切。时间长了以后,他们发现立法者给他们规定了一个不受限制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他们可以轻易地向前跨步,但谁也不可能奢望飞速晋升。他们看到,在他们和他们的最终的远大目标之间,有许多必须慢慢地、一个一个地加以克服的小小障碍。这个前景使他们望而生畏,挫败了他们的志气。因此,他们放弃这种遥远而渺茫的希望,转而寻找离他们近的虽然不太高但容易得到的享受。法律没有限制他们的前途,而是他们自己缩小了目标。
    我曾经说过,怀有大志的,在民主时代大大少于在贵族时期。我再补充一点:在民主时代,即使有人不顾这些障碍怀有大志,其表现亦有所不同。
    在贵族时代,志向的前程往往是远大的,但它的范围是早已规定好了的。在民主国家,志向的范围一般比较狭小,但是可以突破,而且一经突破,可以说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由于民主国家的人民力量薄弱、各自为政和经常变动,而且在民主国家先例的作用不大和法律容易改变,所以对于新鲜事物的抵制是柔弱的,而社会本身既无强大的权力又无坚强的组织。因此,当一切权力被一些野心人控制时,他们便敢于为所欲为;而在他们失去权力的时候,他们便会想法把国家搞乱,以便重新掌权。
    因此,政治方面的雄心大志,便具有暴力和革命的性质,而在贵族社会却很少有这种情形。
    在民主国家里,通常是一个人最初有许多非常合理的小志向,然后由此衍化出一种强大的但欠明智的欲望。与自己的条件相适应的远大而有节制的志向,民主国家的人几乎是没有的。
    我曾在书本的一个地方指出平等以某种隐而不见的力量使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和只顾眼前的热情控制了人心。这种激情和热情混进了希望上进的情感,而且可以说使希望上进的情感染上了它们的色彩。
    我认为,民主社会的怀有奋进之心的人,不如其他社会的人关心未来的利益和规划,因为他们只顾现实,现实耗尽了他们的一切精力。他们宁愿迅速地完成数量众多的小事情,而不愿去做少数几项能够名垂后世的宏大事业。他们爱成功甚于爱荣誉。他们向人提出的最重要求是服从,他们最喜欢的是统治。他们的行为举止,几乎总是表现得不如他们的社会地位应当表现出的那样高雅。这使他们在拥有巨额财富的时候往往表现出非常低级的趣味,在握有最高权力的时候好象只是为了便于享受小小的粗鄙乐趣。
    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必须洁化引导和调节人们的奋进之心;而如污化和过分抑制人们的奋进之心,则是极其危险的。应当努力为它预先规定出不得逾越的极限,但也要提防过于限制它在所允许的范围内发展。
    我承认,我对民主社会的担心,主要的不是人们欲望的过大,而是它的平凡。因此,我觉得最可怕的是:在人们不断忙于私人生活的琐碎小事当中,使奋进之心失去其推动作用和崇高目标;人们的激情既没有昂扬又没有低落,结果使社会一天一天地走向看来十分安宁但缺乏大志的状态。
    因此我认为,现代社会的领袖们要想使公民们躺在非常单调和非常平静的幸福上睡大觉,那将是错误的;他们应当让公民们时常做一些艰险的事业,以便激发他们的奋进之心和为他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
    道德家们经常埋怨说,现代人的主要恶习就是骄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说是对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好,没有一个人愿意服从他的上司;但是,从另一个意义来讲,这样说又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同一个人可能既不愿意忍受从属的地位,又不愿意享受平等的地位,但他可能自卑,以为自己只能享受通俗的乐趣。他自愿止步于平凡的欲求,不敢涉足于高大的事业,而且连想也不想。
    因此,我不认为应当让我们的同时代人学习谦逊,而希望他们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和他人。谦逊对他们是无益的,我认为最缺少的是骄傲。我宁愿让出我们的若干小小的美德,来换这个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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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7:5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章 关于某些民主国家里的求官谋禄问题
  在美国,一个公民有了一些知识和一些财源之后,便去经营工商业以求致富,或买下一块上面有林木的荒地开垦。他有求于政府的,只是不要干扰他的辛勤劳动,保证他由此获得成果。
    在大部分欧洲国家里,一个人开始感到自己有能力和要实现自己的愿望时,他首先想到的是找一个官当。由同一个原因产生的这两个不同结果,值得我们在这里停下片刻加以研究。
    当公职的位数不多、待遇不高和经常变动,而经营工商业的门路很多和可以赚钱时,则平等的思想每天都在制造的新的急欲求成的欲望,会使人全去经营工商业,而不去政府当官。
    但是,当等级已经平等,人们的知识尚不完备或有羞臊心理,而发展已到尽头的工商业只能向人提供困难而缓慢的生财之道时,公民们便不想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改善处境,而要蜂拥到政府首长那里去求助。用国库的钱使自己的生活舒适,在他们看来即使不是唯一的办法,至少也是使他们摆脱很不称心的处境的最容易和最可靠的办法。于是,求官谋禄就成了最常用的歪门邪道。在实行中央集权的大君主国家,情况必然尤譬如此,因为在这样的国家里,领取薪俸的官员人数极多,他们的生活有充分的保证,以致人人都想找到一个官职,并要象享用父母的遗产那样安安稳稳地把官当下去。
    用不着我说,这种普遍的和过分的求官热是一大社会弊端,它在腐蚀公民的独立精神和使行贿与钻营在全国成风,它在毁坏光明正大的美德;更用不着我指出,这样的歪门邪道只能产生有害的结果,扰乱国家而无所裨益,因为这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我要指出,鼓励这种倾向的政府会使自己的安定遭到危险,甚至会使自己的生存遭到厄运。
    我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往昔的那种爱戴和尊敬国家政权的感情正在消失,而当权者却可能认为必须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加紧控制每个人,并且觉得最方便的办法是利用人们的激情去使他们遵守秩序和保持沉默;但是这种局面不会长久,而且在一定的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力量源泉,日久天长之后肯定会变成助长动乱和衰弱的主要力量。
    在民主国家也和其他一切国家一样,公职人员的额数最终总有一个限度,但追求官职的人数却没有止境,而是随着身分的日益平等有增无减地逐步增加。只在没有人的时候,它才有了止境。
    因此,当公职成为希望出头露面的唯一门径时,政府最后必然遭到长期的反对,因为政府无法用有限的手段去满足无限增加的需求。应当承认,全世界的人当中最难控制和驾驭的人就是待业求职的人。无论官员怎样努力,也满足不了这些人的要求。因此,必须经常留意这些人只是为了使官位出缺,最后也要弄乱政府的组织和改变国家的面貌。
    因此,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相信全神贯注于平等所激发的各种新欲望并使其得到满足的现代统治者们,最后必然为采用这种办法而后悔。他们总有一天会发现,他们把自己的权力用于这样的需要上实属轻率,而最稳妥可靠的办法应当是教育他们的每一个被统治者学会自力更生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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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一章 为什么大规模的革命越来越少
  数个世纪以来一直生活在等级制度或阶级制度下的人民,只有经过一系列长期的艰辛程度时大时小的改革,借助于暴力,在财产、观点和权力等相继出现多次急剧变位之后,才能达到民主的社会情况。
    在这场大规模的革命完成之后,它所制造的革命习惯还将长期存在下去,而且一些深重的动乱也将随之而来。
    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身分逐渐趋于平等的期间发生的,所以人们可以由此得出结论:在平等本身和革命之间存在着一种潜藏的关系和一种隐秘的联系,以致其中的一者只有依靠另一者的产生才能存在。
    关于这一点,推理看来是与经验符合的。
    在等级逐渐接近平等的国家,没有一种形诸于外的联系把人与人结合起来积使他们固定于所在的地位。任何人都没有永享的权利,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力,没有受人支配的境遇。
    但是,每个人都会发现,只要自己有些文化和财产,就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并同其他一切人分开而自己单独前进。
    导致公民们各自独立的同一原因,也在每天促使他们产生新的急于实现的欲望,并在不断鞭策他们。
    因此,人们似乎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民主社会,思想、人和物必将永远不断地改变其外貌和地位,民主时代就是急剧的和不停的改革时代。
    情况果真如此吗?身分的平等能够使人们习以为常地和永远不断地去进行革命吗?身分的平等中存在的某种动乱的根源在妨碍社会安定,驱使公民们不断去改变他们的法律、主张和民情吗?我认为不是如此。这个问题很重要,我请读者注意我的评述。
    凡是使国家改变了面貌的革命,几乎不是为了使不平等神圣化就是为了破坏不平等而进行的。撇开造成人类社会大动乱的次要原因不谈,你几乎总能看到是不平等在这里作祟。
    这就是说,不是穷人想夺取富人的财产,就是富人要束缚穷人。因此,如果你能使一个社会处于人人都有某些东西保存在手,而很少到别人那里去取某些东西的状态,你就会对世界和平作出重大的贡献。
    我并非不知道,在一个大民主国家里,总是有一些公民极其富有,而另一些公民则十分歧困。但是,民主社会的穷人并不象在贵族社会里那样构成为民族的绝大多数,而是人数很少,法律也没有规定他们必须祖祖辈辈永远贫困下去。
    在富人那一方面,则是一盘散沙,而且力量不强;他们没有使人看到眼红的特权,连他们的财产也不再同土地结合和以土地表示,而是一些不太引人注目、甚至是看不到的东西。如同不再有穷人家系一样,富人世家也不复存在,在芸芸众生之中每天都有富人产生,而且也不断有富人变为芸芸众生。因此,他们并未形成一个可以容易确认和识别的阶级。
    另外,由于他们与自己的同胞大众有千丝万缕的隐而不现的联系,所以人民要是攻击他们就不能不害及自己。在民主社会的这两极端之间,还有无数的几乎是各方面都相同的人。这些人既不极穷,又不极富;他们持有的财产,只达到使人们看到之后不会造 反和嫉妒的程度。
    这些人自然反对激烈的变动。他们的保守性使高于他们的人和低于他们的人都保持于安静状态,并保证着社会机体处于安定状态。
    这并不是说这些人本身已经满足于现有的财产,对于使他们能够分享到好处而又不受损失的革命也有一种天生的反感。恰恰相反,他们以无比的热情渴望发财,但使他们为难的是,他们知道这会侵夺某些人。使他们不断产生新欲望的同一社会情况,也在把这些欲望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它使人增加了进行改革的自由,但却减少了人对改革的兴趣。
    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不仅不从心里希望革命,而且从心里害怕革命。
    任何革命都要或多或少地威胁既得的所有权。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大部分都拥有财产;他们不但持有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生活在人人都十分尊重他们的所有权的环境中。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社会上的每一个阶级,便不难发现所有权所带来的激情在中产阶级身上表现得最为坚定和执拗。
    穷人往往不关心他们手中拥有的财物,因为他觉得与其享有少量的财物,不如干脆一点没有。富人除了爱财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需要得到满足的激情,但经过长期地和辛勤地经营巨额的财产之后,有时反而感不到财产的魅力了。
    但是,既不豪富又不极其的小康之人,却对自己的财产甚为重视,因为他们离贫穷并不太远,深知贫穷的痛苦,并害怕这种痛苦。使他们没有陷入贫困的,只是一小点家产,他们把自己的担心和希望随时都寄托在这点家产上。他们时时刻刻都希望家产更多一些,所以对家产给予不断的关心;他们通过日以继夜的努力使家产增加,所以对家产更加依恋。把一小部分家产让给别人的思想,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把损失全部家产视为最大的灾难。但是,使这些热心保护家产和唯恐丧失家产的小所有者人数日益增加的,正是身分的平等。
    因此,在民主社会,公民的大多数看不清革命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而是时时刻刻感到革命会从四面八方给他们带来损失。
    我在本书的一个地方说过,身分的平等自然要驱使人们去经营工商业,并使地产不断增加和地块日益化小。我也曾指出,身分的平等时时都在鼓励每个人热烈地和不断地追求幸福。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一切事实更能抵制革命的激情了。
    革命的最终结果可能是对工商业有利,但它的最初效果几乎总是使工商业者倾家荡产,因为革命一开始不能不改变消费的一般状态,不能不暂时使生产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失常。
    另外,我不知道再有什么东西比商业道德更与革命道德对立的了。商业自然是一切狂热的激情的敌人。商业爱温和,喜欢妥协,竭力避免激怒人。它能忍耐,有柔性,委曲婉转,除非万不得已决不采取极端手段。商业使人各自独立和重视自己的个人价值,使人愿意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教导人学会成功之道。因此,商业使人倾向自由而远离革命。
    在革命当中,动产的所有者比其余一切人都害怕得多,因为他们的财产一方面往往易被查封,另一方面又随时有完全丧失的可能。土地所有者就不必如此担惊受怕,因为他们即使失去了土地的收益,在大动荡过去之后至少有希望保住土地本身。因此,在面临革命运动的时候,前者要比后者害怕得多。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动产数量越大及其种类越多,就越少发生革命。
    另外,不管人们操什么职业,拥有什么样财产,有一个特点是人所共有的。
    这就是没有一个人完全满足于现有的财产,人人都在不断努力以各式各样的办法增加财富。考察一下他们当中的每个人的任何一段人生,就会发现每个人都在不断拟定以增进自己的安乐为目的的某些新计划,对他们大讲人类的利益和权利,均是枉费工夫,因为他们当前把全部精力都用去操劳那些琐碎的自家小事情上去了,希望你让他们另找时间去考虑公众共同关心的事情。
    这不仅阻止他们去进行革命,而且打消了他们的革命念头。狂热的政治激情,很少能够打动也以同样狂热追求幸福的人。他们对小事情的热心,使他们对大事情的热心变凉了。
    不错,在民主社会里,有时也出现一些大胆敢为和怀有野心的人,他们的巨大欲望不能满足于按照常规前进。这些人喜欢革命,并发动革命;但是,如无非常的意外事件助他们一臂之力,他们是极难发动起革命的。
    谁也不能在反对他的时代和他的国家的精神的斗争中得到好处。一个人,不管他认为自己多么强大,也难于使他的同时代人接受为他们的整体愿望和感情所厌恶的情感和思想。因此,不要以为一旦身分的平等成了永久确立的事实,并使民情打上了它的特点的烙印,人们就会轻易地跟着一个卤莽的领袖或一位大胆的革新家走上冒险的道路。
    但是,人们也不能通过深谋远虑的筹划,甚至通过事先安排好的抵抗计划,去公开反对这样的领袖或革新家。人们不会同他们进行激烈的斗争,有时甚至还会恭维他们几句,但决不会跟着他们走。人们私下里以自己的惰性抵制他们的狂热,以自己的保守主义态度抵制他们的革命习性,以自己的日常爱好抵制他们的冒险家热情,以自己的良知抵制他们的灵机天才,以自己的散文抵制他们的诗篇。这样的领袖和革命家,经过千辛万苦可能使人们一呼而起,但不久以后人们就会离开他们,而他们自己则好象身体过重而跌倒在地。他们用尽全身解数试图唤起这些态度冷淡和漫不经心的群众,但又终于觉得自己无能为力,这不是因为他们自己认输,而是因为他们成了孤家寡人。
    我决不认为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天生就是不好动的;恰恰相反,我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有一种永恒的运动在起支配作用,人们在这种运动中从不知道休息;但我相信,人们在其中活动时总有不可逾越的一定界限。对于次要的东西,他们每天都在予以改变、改进或改革;而对于主要的东西,他们则谨慎小心,不加触动。他们爱改革,但怕革命。
    尽管美国人不断修改或废除他们的某些法律,但他们很少表现出革命的激情。当公众的骚动开始构成威胁的时候,甚至在公众的激情极为高涨的时刻,他们就立即止步并冷静下来。从他们的这种急速反应就不难发现,他们害怕革命,视革命为最大的灾难,每个人都在心里暗自决定,准备付出重大的牺牲来防止革命。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最爱所有权而又最怕所有权丢失,也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有绝大多数人反对以任何方式威胁所有权制度并使其改变的学说。
    我曾一再指出,具有革命性质的理论,当它只有通过完全彻底的和有时是突然的改变财产和人的现状才能实现的时候,在美国不会象在欧洲的一些大君主国那样受到无限的欢迎。即使有人主张这个理论,群众也要以一种本能的反感抵制它。
    我敢说,被法国一贯称为民主名言的那些名言,大部分要被美国的民主所取消。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在美国,人们具有的是民主的思想和激情;而在欧洲,我们具有的还是革命的激情和思想。
    如果有一天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革命,那也是由于美国的土地上住有黑人而引起的。也就是说,造成这种革命的原因不是身分的平等,而是身分的不平等。
    在身分平等的时候,每个人都愿意闭关自守,把他人置于脑后。如果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去纠正这个有害的倾向或者助长它,认为它能使公民消除政治激情和远离革命,那他们将会作法自毙,遭到本想避免的恶果,而且会有一天,某些人的破坏性激情,在大多数人的愚昧的利己主义和胆怯心理的帮助下,迫使整个社会经历异常的变故。
    在民主社会,并没有希望革命的少数,但少数可能制造革命。
    我并不是说民主国家可以避免革命,而只是说这种国家的社会情况不会导致革命,或者勿宁说可以使人们远离革命。
    民主国家的人民凡事全靠自己,他们不会轻易投身于重大的冒险行动。他们只是在猝不及防时,才被卷入革命。他们有时也经历过革命,但这种革命不是他们制造的。我再补充一句:这种国家的人民一旦获得知识和经验,便不会纵容革命出现。
    我深知,国家的各项制度在这方面可以发生很大的影响。
    它们对于来自社会情况的各种习性,起着促进或抑制的作用。
    因此,我再重复一遍,我并不认为一个国家只是依靠国内实行身分平等才得以避免革命;但我确信,不管这种国家实行什么制度,它那里发生的革命所使用的暴力,总要比想象的小得无限和少得多。于是,我不难设想,这样的政治情况一与平等结合,就会使社会达到我们西方未曾有过的安定。
    我方才就事实所述的一切,也部分地适用于思想和观点。
    在美国,有两件事使人感到惊奇:人们的大部分活动的流动性很大;某些原则的固定性很强。人们在不断地流动,但他们的精神却好象几乎一动未动。
    一旦某一观点在美国的土地上传播开来,并扎下了根,那就可以说这块土地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它根除。在美国,宗教、哲学、道德、甚至政治方面的通行学说,从来没有变化,或者至少可以说,它们只是通过隐秘的而且往往是人们发觉不了的方法改变的。在人和事物的这种漂浮不定的环境中,连一些最粗野的偏见也只能以慢得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去清除。
    我听说,感情和思想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是民主的本性和习惯。对于古代的那些可以把全体公民集合于一个公共场所,然后由一位演说家任意鼓动的小共和国来说,情况可能如此。
    但是,我在位于我们大洋彼岸的伟大民主共和国里,却没有见到过这种现象。在美国,使我感到惊奇的是,很难使多数放弃它所认定的观点和抛弃它所选定的人。无论是书写文章还是发表演说,对此都没有用处。只有亲身经验才能使他们改变初衷,而且有时要反反复复地多次亲身经验。
    乍一看来,这使人感到吃惊;但是,深入研究之后,便可以知道它的究竟。
    我认为,使一个民主国家放弃它的偏见,改变它的信念,在宗教、哲学、政治、道德等方面用一套新原则分别取代各自原有的原则,简而言之,使这个国家在知性方面经常进行大规模的革命,并不象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容易。这不是说,在民主国家里人的精神懒惰。人的精神在不断活动,但它不是在探求新的原则,而是在没有止境地改变已知原则的成果。
    它不是迅速地、直接地努力冲向前去,而是围着自己轻盈地打转转。它以不断的和匆忙的小动作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但决不会突然改变自己的活动范围。
    权利、教育和财产相等的人,简而言之,就是身分相等的人,必然有相差无几的需要、习惯和爱好。由于他们从同一角度观察事物,所以他们的思想自然趋于相同的观点。尽管每个人都可能与他们的同时代人有差距,并且可能形成自己的信仰,但到最后,他们全体终将不知不觉地在一定数量的共同意见上重新合流。
    我越仔细考察平等对智力活动的影响,就越深信我们现今所见到的智力活动混乱现象,并非象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民主国家的自然状态。我认为,莫如把这种混乱现象看成是民主国家的青年时期特有的偶然事态,它只出现于人们已经冲破以前把他们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旧关系,而他们在出身、教育和习惯上仍有很大不同的过渡时期。因此,在过渡时期,人们只要各自保留非常不同的思想、本性和爱好,就没有办法不让它们表现出来。但随着人们的身分日趋相同,人们的主要见解将会达到一致。在我看来,这才是普遍的和常在的事实,而其余的都是偶然的和过渡的东西。
    我认为,在民主时代,一个人能够一下子就想出一个与其同时代人所接受的思想体系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思想体系,那是极为罕见的。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一位革新家,我也认为他最初叫人们听他的思想体系时就有极大的困难,而后来叫人们信他的思想体系时困难更要大。
    在身分几乎相等的时候,一个人不会随便轻信他人。由于大家都很相似,在一起学习同样的东西,过着同样的生活,所以自然不愿意从中选出一个人当领导并盲目追随他。人们不会随便听信与自己相同或平等的人的话。
    因此,在民主国家,不仅某些个人对于知识的信任程度降低了,而且象我在本书的另一处所说的那样,在智力上可能优越于其他所有人的某一个人的一般观念,不久也会失去光彩。
    随着人们日趋相同,智力平等的主张便逐渐渗入人的信念。于是,不管什么样的革新家,都将更加难于对全国人民的精神拥有和施加重大影响。在这样的社会里,突如起来的智力革命是少见的,因为我们浏览一下世界史就可以发现,使人们的见解发生迅速而巨大转变的,主要的不是理论的力量,而是名望的权威。
    还要注意一点,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没有任何束缚把大家捆在一起,所以要对每个人一一进行说服。但在贵族社会里,只要对某些人的精神施加影响就足够了,其余的人都会跟着走。如果路德生活在平等的时代,而他的听众中又没有领主和王侯,那他在改变欧洲面貌的活动中可能要遇到更大的困难。
    这并不是说民主时代的人天生就相信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并牢固地坚持自己的信念。他们往往产生在他们看来谁也解决不了的怀疑。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精神有时也想改变方位,但因为没有力量推动和指导,所以仍在原地徘徊,一动不动。
    在赢得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信任之后,还要做艰苦的工作使他们尊重你。如果在同生活于民主制度下的人谈话时不谈到他们本身的问题,则很难使他们倾听你的话。他们不注意听别人对他们讲的话,因为他们总是忙于自己所做的工作。
    事实上,在民主国家,游手好闲者极少。在那里,人们生活于忙乱而喧闹的环境之中,工作紧张得连思考问题的时间都没有。我想特别指出的是,他们不只是忙于工作,而且工作得十分用心。他们永远处于行动状态,而且对每一行动都贯注全神;他们用于事业上的热忱,妨害了他们点燃思想之火。
    我认为,激发民主国家人民狂爱同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没有明显的、直接的和迫切的关系的某一理论是极其困难的。
    这样的人民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旧信念,因为能使人的精神脱离已经走熟的老路以及完成智力大革命和政治大革命的,正是狂爱。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既无余暇又无兴趣去寻求新的见解。甚至在他们对原有的见解产生怀疑的时候,也仍然要固守它们一段时间,因为他们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和反反复复的考察,才能改变原来的见解。他们之保护原来的见解,并不是因为它是可靠的,而是因为它是早已确立的。
    民主国家人民的原有主张之所以难于发生重大的变化,还有另外几个比较强大的原因。我在本书的绪言里已经指出过这些原因。
    在这样的国家内部,个人的影响力是薄弱的和几乎是等于零的,而群众对每个个人的精神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其原因,我已在其他地方谈过。我在这里想要指出的是,如果认为这完全取决于政府的组织形式,以为多数一旦失去其政治影响力,它的精神影响力也将随之消失,那将是错误的。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往往拥有自己的高贵性格和力量。当他们发现自己与大多数同胞有抵触时,他们会退避三舍,在家里自省自慰。在民主国家里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在民主国家,受到公众的爱戴,其必要性有如呼吸空气,而与群众背道而驰,可以说等于无法作为一个人而生活下去。群众不必用法律去制服那些与自己想法不同的人,只对他们进行谴责就可以了。孤立感和落魄感,很快会使他们感到抑郁和失望。
    只要身分趋于平等,大家的意见就会对每个个人的精神发生巨大的压力,包围、指挥和控制每个个人的精神。这主要来因于社会的组织本身,而很少来因于政治法令。随着人们更加彼此相似,每个人也就越来越感到自己在大家面前是软弱的。每个人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出人头地或与众不同的地方,所以在众人同他对立的时候,他立即会感到自己不对。他不仅怀疑自己的力量,而且开始怀疑自己的权利,而当绝大多数人说他错了的时候,他会几乎完全认错。多数不必强制他,只是对他进行说服。
    因此,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不管各项权力是怎样组织和保持平衡的,人们都很难接受群众所反对的东西和宣扬群众所谴责的东西。
    这一点,对于安定人们的信念有很大促进作用。
    当一种见解在民主国家里扎根,并深深地印在大多数人的脑海时,它便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存在下去,而且可以毫不费力地长久存在下去,因为没有人反对它。最初谴责它是谬误的人,最终也会因为大家都接受而接受;而在心里坚持要同它斗争到底的人,也不会公然站出来。他们不想进行一场危险而又无益的斗争。
    不错,当民主国家的多数改变其见解时,多数可能随意在精神世界掀起一场使人感到离奇的突然革命。但是,多数的见解是很难改变的,而确认它已经改变了,也差不多是同样困难的。
    有时,时间和事件,或个人的单独思考活动,会逐渐地动摇或破坏一种信念,但从表面上却看不出来。人们无法同这种变化进行斗争,也无法为了进行斗争而集合力量。结果,这个信念的追随者只是一个接着一个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它,但是每天都有一些人公开表示抛弃它。最后,只有少数几个人信奉它了。
    但在这种情况下,它还起着作用。
    它的反对者们继续保持沉默,或者只是秘密地交流思想,所以一般他们在很长时期内还不能确信一场大革命已在进行,仍在迟疑而一动不动。他们尚在观察,仍不作声。大多数人虽然已经不再信它了,但仍佯作信它的样子;而公众思想的这种假象,便足以使革新者心灰意冷和保持沉默,被人敬而远之。
    我们正生活在一个人们的精神发生急剧变化的时代。但是不久以后,人们的基本观点也许要比我们历史的过去许多世纪存在过的基本观点稳定得多。这个时候尚未到来,但它可能正在接近我们。
    我越深入研究民主国家人民的自然需要和本性,便越加确信:一旦平等在世界上全面而永久地建立起来,精神大革命和政治大革命的出现就远比人们想象的困难和稀少。
    由于民主国家的人看来好象总在活动,总在变化,总在忙活,时时准备改变自己的主意和地位,所以使人觉得他们要随时废除他们的法律,立刻接受新的信仰和采用新的习惯。
    但是,人们并没有想到,平等在使人发生变化的同时,还告诉人要想满足自己的利益和爱好,必须有安定的环境。平等在推动人前进,同时又控制他前进;平等在激励人奋起,同时又让他把脚踏在地上;平等在点燃人的欲望,同时又限制人的能力。
    这种情况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看清的,因为使民主国家的公民各自东西的激情是外现而明显的,而使他们团结和合作的力量则是潜藏而不是一看就可以看见的。
    我对以后几代人表示的最大担心并不是革命。但在我的周围都是革命造成的废墟的现况下我敢这样说吗?
    如果公民们继续闭关自守于越来越窄的家庭利益的小圈子里,并在其中永无休止地追求这种利益,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们始终不会产生那种虽然可使人民动乱,但却能使人民前进和革新的强大的大公无私情操。当我看到财产如此容易变动,而爱财之心又如此激烈和殷切的时候,我不能不担心人们将会视一切新的理论为灾害,视一切改革为轻举妄动,视一切社会进步为走向革命的初步,并唯恐被卷进去而一动不动。我的心在颤抖,而且我坦白承认是由于害怕而颤抖,因为人们现在不顾一切地追求眼前的享乐,忘却了自己的将来利益和子孙的利益,喜欢轻松自在地走命运所安排的道路,而不肯在必要的时候作出毅然决然的努力去改弦更张。
    人们认为新社会每天都在改变它的面貌。至于我,则害怕新社会过于固守原来的制度、原来的偏见、原来的习俗,而终于无所作为。结果,人类停止前进了,自己束缚了自己;人的精神逐渐萎缩,并永远自怨自艾而创造不出新思想;每个人都把精力用于一些小而无益的独立活动之上,看来所有的人都象是在不断地活动,但整个人类却不再前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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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8:4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二章 民主国家的和平和战争
  (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民自然希望和平而民主国家的军队自然希望战争)
    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反对革命的那些利益、恐惧心理和激情,也在使他们不愿意进行战争。尚武精神和革命精神,是同时并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减弱的。
    爱好和平的不动产所有者人数的不断增加,可以迅即毁于炮火的动产的增多,民情的纯朴,人心的温存,平等所激发的怜悯心情,很少被战时产生的诗意般的强烈激情所打动的冷静理智——这一切联合起来,便足以抑制尚武精神。
    我认为,可以把在文明国家里随着身分的日益平等,好战的激情将越来越少和越来越不强烈,视为一个普遍的常规。
    战争,是所有国家,无论是民主国家或其他国家都可能卷入的不幸事件。无论它们多么热爱和平,都必须时时做好却敌的准备,换句话说,就是要有一支军队。
    置身于可以说没有邻国的广漠土地之上的美国的得天独厚,为它的居民提供了独有的条件。就是说,他们只有少数士兵就够了。但是,这只是美国的特点,而不是民主的特点。
    身分平等、民情和基于民情所建立的各项制度,并没有取消民主国家建立军队的义务,而且它的军队还经常对它的命运起着极大的影响。因此,研究什么是军队的成员的自然本质是至为要重的。
    在贵族制国家里,尤其是在全凭出身来定等级的国家里,军队中的不平等亦同民族中的不平等一样。军官是贵族,而士兵则是农奴。前者应征是为了发号施令,而后者应征则是为了服从指挥。因此,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的奋进之心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
    军官的野心也并不是远无止境的。
    贵族不但是全国等级阶梯中的一个等级,而且在它的内部还经常有自己的等级阶梯。阶梯上的等级一个比一个高,而且永远保持不变。根据出身,有的人应征是去指挥一个团,而另一个人应征则是去指挥一个连。他们达到他们所希望的这个极限之后便自动停止,而安于自己的命运。
    此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使贵族制国家的军官抑制了晋升的欲望。
    在贵族制国家里,军官除了在军队中有军阶以外,还在社会上属于上等阶层。在他们眼里,前者不过是后者的附属品。贵族之跻于军官之列,主要的还不是为了高升,而是出于家庭出身加于他们的一种义务。他们之所以从戎,是为了光荣地度过他们的轻松自在的年华,并把军中生活的一些光荣回忆带回家庭和与自己同样的人们中间,但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打算由此发财、成名或掌权,因为他们本身已经有了财、名、权,不出家门就可以享有这一切。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每个士兵都可能升任军官,这就使人人产生了晋升的念头,并把军事野心的限度扩大到几乎没有止境。
    在军官方面,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东西自然而然地使他们或强其他们停于某一军阶而不上进。在他们眼里,每升一个军阶都有极大的价值,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的等级差不多总是依他们在军队中的等级为转移的。
    在民主国家里,军官除了薪金以外没有其他收入,除了军功荣誉以外不会享得其他荣誉。他们经常改变职业,所以境遇也随之改变,以致好象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作为充任军官的附带结果的那些东西,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变成主要的东西,变成了决定军官的一切和决定军官本人的东西。
    在法国的旧君主时代,人们称呼军官时不用他们的军衔,而只用他们的贵族爵位名衔。而在现代,只称他们的军衔。这个小小的语言表达形式的改变,就足以说明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当中发生了巨大的革命。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晋升的欲望几乎是普遍的,而且是炽烈的、不易放弃的和永远存在的。它随着其他一切欲望的上升而上升,一直到人死为止。但是,也不难发现,在全世界各种国家的军队中,和平时期军阶晋升最慢的,是民主国家的军队。军职的席位本来就少,所以竞争者几乎不可胜数。但是,平等的固定原则适用于所有的人,所以谁也不可能迅速晋升,而且有许多人无法晋升。因此,晋升的要求大大高于其他国家,而晋升的容易程度则大大不如其他国家。
    因此,民主国家军队中极想升官的人,都渴望发生战争,因为战争会使军官出缺,最后还可以违反作为民主制度的专有特权的按年资晋升的规定。
    我们由此可以作出如下的使人感到奇怪的结论:在所有国家的军队中,最热烈地希望发生战争的军队是民主国家的军队;而在所有国家的人民中,最爱和平的人民则是民主国家的人民。这种反常现象的成因,是平等同时产生了这两个对立的效果。
    公民都是平等的时候,便每天都觉得自己有希望并发现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处境和增进自己的福利。这种情况使他们热爱和平,因为和平可以繁荣工商业,能使每个人平安无事地达到其小小事业的目的。另一方面,这样的平等又在使从事戎马生活的人更加重视军事荣誉的价值,让所有的官兵都能容易得到这种荣誉,以致连士兵在做梦的时候都是驰骋于疆场。在这两种不同作用的支配下,人心思动是相同的,爱好享受的欲壑总是难填的,野心是相等的,而满足野心的手段则有所不同。
    人民和军队的这种背道而驰的倾向,驱使民主社会走上非常危险的道路。
    当人民丧失尚武精神的时候,充任军官便立即不再是光荣的了,而军人也将沦为最低级的公务人员。人们不太尊敬他们,也不再了解他们。这时,便出现了同贵族时代完全相反的情况。从军的公民不再是最主要的公民,而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公民。一个人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愿意去从军。这就形成一个难以摆脱的恶性循环。民族的精英避而不就军职,因为这一行不光荣;而军职之所以不光荣,则是因为民族的精英不再参加军队。
    因此,当你看到民主国家的军队尽管物质条件比其他军队一般说来好得多,纪律不如其他军队那样严格,但往往情绪低落、牢骚满腹、对处境不满的时候,不必表示惊讶。士兵感到自己的地位低下,他们的被挫伤的自尊心,使他们爱上缺了他们就无法进行的战争,或喜欢其他们从中有希望凭借手中的武器获得人们原来拒绝给予他们的政治权力和个人尊严的革命。
    民主国家军队的成分,使引发革命的危险变得更加可怕。
    在民主社会,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财产需要保护;但是,民主国家的军队通常都是由无产者领导的。大部分无产者在国家内乱期间不会遭到重大损失。在民主时代,人民群众自然要比在贵族时代更怕革命,但军队的首脑们却不太怕革命。
    另外,正如我方才所说的,在民主国家,最有钱、最有教养和最有才干的公民,都决不去担任军职,所以整个军队最后会变成一个小独立王国。在这个小王国里,官兵的知识水平低于全国,而他们的习惯却比全国粗野。但是,这个不文明的小独立王国却掌握着武器,而且只有它会运用武器。
    军队的好战和喜欢动乱的精神给民主国家带来的危险,实际上正是因为公民的和平情绪而加剧了。在一个不好战的国家里,再没有比军队更危险的东西了;而全体公民的过分爱好安宁,则使他们把整个社会都交给士兵去支配。
    因此,一般而论可以这样说:如果民主国家出于自己的利益和本性而自然爱好和平,那它就将被它的军队一步一步地拖向战争和革命。
    贵族制国家从来不担心军人发动革命,而民主国家却经常害怕这样的革命。在妨碍民主国家前进的一切可怕的危险当中,这种危险将变得最为突出。政治家必须时时刻刻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寻找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上去。
    当一个国家因军队的野心蠢蠢欲动而感到内部不安的时候,它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为这个令人讨厌的野心提供发动战争的借口。
    我不想一般地诽谤战争。战争差不多总能提高一个民族的意志,开阔它的心胸。有些时候,只有战争才能遏止平等自然造成的某些倾向的过分发展,这时我们就必须认为战争是医治民主社会所染的某些痼疾的不可或缺的良药。
    战争虽然有一些很大的好处,但也不能把它捧得过高,说它可以根除我方才指出的危险。战争只能暂时阻止这种危险,战争过后危险又会变本加厉,因为军队尝到战争的甜头之后,便更加不愿意容忍和平了。战争只是永远希望光荣的民族解救困难的办法。
    我可以预言,一些民主大国里涌现出来的军事首脑们,会发现他们在率军征伐时容易,而在胜利后和平地生活下去困难。有两件事使民主国家觉得很难办:一件事是开始进行战争,另一件事是结束战争。
    此外,如果战争未为民主国家带来特殊的好处,那它就会使民主国家遭到昔日的贵族制国家同样未曾放在心上的某些危险。现在,我只谈一谈其中的两种危险。
    战争虽然满足了军队的要求,但却限制了每天都在嚷嚷要使自己的和平时期的需求得到满足的不可胜数的公民群众,而且往往使他们失望。因此,战争就有从另一方面导致它本来应当防止的动乱的危险。
    在民主国家里,任何一场长期战争都将给自由带来巨大的危害。这并不一定是指害怕在每次胜利之后看到获胜的将军们,会象罗马的苏拉和凯撒那样用武力夺取最高政权。危险是另一种的。战争虽然并不总是给民主国家带来军人统治,但它不能不使民主国家的文官政府的职权无限增加。它差不多必定要把管理万民和处理万事的大权集中到这个政府手中。它不是以武力突然建立专制,而是依靠习惯势力慢慢地走向专制。
    凡是企图消灭民主国家的自由的人,一定知道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可靠和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战争。这是他们的第一条科学定理。
    当官兵的野心引起人们惊恐时,一个看来可以自救的办法,就是增加军队的人数,从而扩大军官的编制。这只能缓和燃眉之急,但为未来埋伏了更大的危险。
    在贵族制社会,扩军可以产生稳定的效果,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一类人有军事野心,而且其中每个人的这种野心可以停止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使怀有野心的一切人差不多都能得到满足。
    但是,在民主国家,扩军就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军队前人数越多,想往上爬的人也越多。被许诺有空缺时就职的人上任以后,不久又会出现一批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人,而已经上任的那批人也很快会牢骚满腹,因为左右民主国家公民行动的那种激动情绪也会反映到军队中来。人们想得到的不是一定的军阶,而是一直往上晋升。他们的欲望虽然不算太大,但却一个一个地接踵而来。民主国家扩军只能使军人的野心得到一时的满足,但不久以后,他们的野心将会变得更为可怕,因为想往上爬的人越来越多。
    至于我,则认为不安和时刻思动的情绪,是民主国家军队的组织本身内在的而且不愿意根除的弊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要自以为能够找到一种依靠自己的力量镇服和控制军人情绪的军事制度,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是白费功夫。
    能够救治军队的弊端的不是军队本身,而是国家。
    民主国家自然担心动乱和专制。只要使军队的那些本性变为审慎的、理智的和稳重的爱好,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当公民们最后学会如何和平而有益地运用自由,并领会到自由的好处时;当他们象爱自己女朋友那样爱好秩序,自愿地服从纪律时,他们入伍从军就会不知不觉地和似乎是违反本意地把这些习惯和气质带进军队。全民族共有的精神一渗入军队特有的精神,就会节制军队生活所造成的观点和欲望,或者依靠舆论的强大力量把这些观点和欲望抑制下去。有了有知识、守纪律、意志坚定和爱好自由的公民,才会有纪律严明和服从命令的士兵。
    任何法律,只要它在镇压军队的叛乱精神的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加紧压制公民的自由精神,使法律和权利的观念黯然失色,它就必然适得其反。它不但没有消灭军人暴政,反而大大促进了军人暴政的建立。
    不管采取什么预防措施,民主国家里存在一支庞大的军队毕竟总是一大祸根,而消除这个祸根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裁军,但这又是所有的国家都不能采用的一项解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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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9:06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三章 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哪些人是最好战和最革命的阶级
  民主国家军队的特点,是按照提供兵员的人口数与兵员人数的比例来说,它是十分庞大的。关于这一点,我准备以后再谈它的理由。
    另一方面,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选择军职的却不多。
    因此,民主国家不久就不得不放弃自愿入伍的募兵制,而采用强制入伍的征兵制。本国条件的要求,迫使它们采用了后一种制度,而且可以不难预知,人人都要被征入伍。
    由于服役是强迫性的,所以服役的义务就由全体公民不加区别地平等分担。这也是这些国家的条件及其思想的必然结果。这些国家的政府,只要向全体人民提出呼吁,就差不多可以进行它想要做的事。一般说来,引起反抗的是负担轻重的不平等,而不是负担本身。
    但是,由于全体公民都要服役,所以显然要出现每个人只在军队里服役为数很少几年的结果。
    因此,士兵只是军队的过客便成了常规。但是,在大部分贵族制国家里,当兵却是士兵所选定或被迫接受的终生职业。
    这种情况造成了一些差异很大的后果。在民主国家军队的士兵中,有些人很爱军人生活,但大多数人是被迫站到军旗下的,他们时时刻刻准备返回家园,没把从军看成严肃的任务,只想离开军队。这些人没有什么高求,也没有染上半点这种职业所产生的奢望。他们当兵只是应付差事,心里总是惦念着公民生活里的利益和欲求。因此,他们不仅没有尚武精神,反而把社会上的公民精神带进军队并在军队里保持这种精神。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这些纯朴的士兵仍然保存着公民的本色,全国的习惯对他们有最大的作用,舆论对他们有最大的影响。士兵们可以特别自诩的,正是他们把曾使人民本身受到鼓舞的爱自由和尊重权力的思想带进了民主国家的军队。贵族制国家的情形与此相反,那里的士兵到了最后已与自己的同胞毫无共同之处,与同胞们往来形同外来人,而且往往是形同敌人。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军官是保守分子,因为只有他们同市民社会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从不放弃迟早回到市民社会恢复其原来地位的志望。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保有这种联系和持有这种愿望的则是士兵,而且促使士兵如此的原因也完全相同。
    不过,在民主国家军队的内部,军官们往往养成与全国人民完全不同的爱好和欲求。这种现象是不言而喻的。
    在民主国家里,一个人当了军官,便与市民生活完全断绝关系。一离开市民生活,就等于永远离开,而且他也没有一点回去的兴趣。他的真正祖国就是军队,因为他的一切都决定于他所占的军阶。因此,他得跟着军队的命运共进退,同沉浮,把自己今后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军队。由于军官的需要与国家的需要不同,所以他可能在全国最希望安定和和平的时候锐意制造战争或进行革命活动。
    但是,有些因素可以节制军官在这方面的好战和喜欢闹事的情绪。如果民主国家军队里的这种野心是每个军官都有的和持久的,则这种野心很少是强大的。出身于民族的下等阶级的人,经过在军队内部的几次晋升,终于升到军官的地位,便已经够扬眉吐气的了。他已经占居比他在市民社会的地位高得多的地位,并且取得被大部分民主国家经常认为是不可出让的权利。经过这样大的努力之后,他愿意暂时停一下,想一想如何享用已经获得的一切。由于害怕失去已经获得的东西,所以渴望获得尚未获得的东西的心情便不怎么强烈了。在克服妨害他晋升的第一个和最大的障碍之后,他便对以后的晋升之慢不那么着急了。随着军阶逐步升高,发现危险越来越大,他的野心也逐渐收缩。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就认为民主国家军队中最不好战和最没有革命精神的,将永远是它的高级指挥官。
    我方才就军官和士兵所讲的一切,对于在所有的军队中都是介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那批人,即我要讲的军士阶级,并不适用。
    这个在本世纪之前还未在历史上崭露头角的军士阶级,我想它今后会在历史上发生作用。
    同军官一样,军士已在思想上同市民社会断绝关系;也同军官一样,军士亦把军职视为终生职业;或许还超过军官,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一方面。但是,他们还没有象军官那样取得较高的和稳固的地位,以便在爬到最高职位以前可以有机会暂时停止下来,舒舒服服地歇一口气。
    由于军士的职务性质永远不变,所以军士们注定要过一种庸碌无名、备受限制、毫不舒适和生死难卜的生活。在他们看来,当兵只是一种危险的行当。他们只知道艰苦和服从,而这比头顶危险更难忍受。他们之所以能够忍受眼前的痛苦,是因为他们知道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能使他们将来解除这些痛苦。实际上,日久天长之后,他们也真能当上军官。这时,他们便可以发号施令了,并且得到了荣誉、独立地位、权利和享受;他们所希望得到的东西虽然大量地出现于他们的眼前,但在实际拿到手以前,他们从来不敢确信一定能拿到手。
    他们的军阶也不是不能更动的;他们每天都得听任其长官的摆布,军队的纪律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做。犯一点小错误,或稍有越轨行为,经常能使他们立即失去费了多年心血才得到的果实。在他们熬到他们所向往的军阶以前,可以说他们没有什么成就。只是取得了军官的军阶以后,他们才好象进入了仕途。象他们这样不断受到他们的充沛精力、需要、激情、时代精神、希望和恐惧心情推进的人,不可能不燃起铤而走险的野心。
    因此,军士都希望有战争,而且是永远和迫不及待地希望。如果人们反对战争,他们就希望发生使典章制度失去权威的革命,以便在革命当中利用局势的混乱和群众的政治激情把他们的长官撵下台,并取而代之。他们并不是办不到的,因为尽管他们的感情和欲求与士兵有很大不同,但他们的家庭出身和习惯却与士兵一样,从而能对士兵发生极大影响。
    如果以为军官、军士和士兵的这种各不相同的对事态度只出现一个时代或一个国家,那就错了。这种现象见于一切时代和一切民主国家。
    在所有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军士永远是国家的和平的和有秩序的风气的最坏代表,而士兵则是这方面的最好代表。士兵会把全国民情方面的优点或缺点带进军队,将民族的面貌忠实地反映在军队里。如果一个士兵是无知的和软弱的,那他将不知不觉地和违反本意地被他的长官拉去搞叛乱。如果他是有知识的和坚强的,那他将会约束他的长官遵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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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9:25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四章 民主国家军队的复杂性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为什么在战争初期比其他国家军队软弱而在战争持续下去时则比其他国家军队强劲)
    凡是在长期的和平之后参加战争的军队,都有被击败的危险;而长期作战的军队则有很大的获胜机会。这一真理特别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军队。
    在贵族制国家,军职是享有特权的职业,所以在和平时期也受到尊敬。才能大、学问大和野心大的人纷纷拥向军界。
    军队在各方面都不低于全民族的平均水平,甚至往往高于这一水平。
    我们在民主国家却看到相反的情形。在那里,民族的精英都逐渐离开军职,以便通过其他途径去谋求荣誉和权力,而尤其是财富。在长期的和平之后,再加上在民主国家和平时期长,军队的水平便经常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参战的军队处于这种状态,对于国家和军队都有危险,直到战争使这种状态改变,危险始终存在。
    我曾经说过,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和在和平时期,年资是晋升的最高的和不可改动的准则。正象我已经指出的,这不只来因于这种军队的制度,而且来因于这种国家的制度本身。因此,这种情况将会长期存在下来。
    另外,由于这种国家军官在国内的一切都取决于他们在军队的地位,以及由于他们的荣华富贵全都来自这个地位,所以他们只有到死才离开或退出军界。
    这两个原因对一个民主国家带来的后果是,经过长期的和平之后,它的军职人员和军队的全部指挥人员均已老迈。我所说的不仅有将军,而且包括一直没有晋升或一步一步爬上去的大部分下级军官。在你考察民主国家的军队时,你会吃惊地发现,全体士兵都是毛孩子,而所有的长官均已至垂暮之年。因此,士兵缺乏经验,而长官缺乏精力。
    这是败北的主因,因为使战争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是要有年轻的人。如果不是近代的一位最伟大的统帅指出过这一点,我是不敢这样说的。
    这两个因素对贵族制国家的军队就不是这样发生作用的。
    因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晋升的主要依据是家庭出身而不是年资,所以在每个军阶中都有一些年轻人,他们把人的最充沛体力和精力全都带进了战争。
    另外,在贵族制国家谋求军事荣誉的人,都在市民社会里拥有不愁温饱的地位,所以很少有人在快到年老的时候才离开军队。他们把精力最充沛的年华献给军事生涯之后便自动退休,回乡去安享余年。
    长期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使所有的军官在身心方面养成了不适于作战的习惯。长期生活在民主的温文尔雅习俗气氛中的人,一打仗就难于适应战争所要求的艰苦工作和严峻义务。如果他还没有失去担任军职的兴趣,那他至少要养成妨碍他取得战争胜利的生活方式。
    在贵族制国家,市民生活的懒散作风对军队风纪影响不大,因为在这种国家里,指挥军队的都是贵族。应该知道,一个贵族,尽管他在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除追求这种幸福以外,他总是还有其他一些追求,而且为了充分满足这些追求,他可以自愿地暂时牺牲他的幸福。(E)
    我曾经指出,在民主国家处于和平时期,军阶的晋升是极慢的。起初,军官们对这种情况表示无法容忍。于是,他们闹事,牢骚满腹,心灰意冷。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其中的大部分人迁就下去。野心大和有办法的人离开了军队。其余的人终于使自己的爱好和欲求适应他们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命运,以市民的眼光来看待军职。在他们看来,军职的最可贵处,就是它能给他们带来舒适和安定。他们把未来的设想都寄托于这一小点有保障的收入上,一生只要求能够平平安安地享受就行了。
    因此,长期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常常把老年人的习气输送到还是年轻力壮的军官中去。
    我也曾指出,在民主国家处于和平时期,军职并没有多大荣誉,不太有人追求。
    公众的这种轻视态度,是压在军人头上的一块又重又大的石头。士气好象被它压扁了,但在战争终于爆发的时候,士气又能立即恢复它的弹力和活力。
    挫败士气的这种原因,却不见于贵族制国家的军队。无论是军官还是他们的同胞,都从来没有认为军官是低下的,因为除了他们的军队伟大以外,他们本人也是伟大的。
    即使和平对这两种军队发生相同的影响,结果还是要不同的。
    当贵族制国家军队的军官失去战斗意志和不愿意靠军职发迹的时候,他们仍会尊重本阶级的荣誉和身先士卒的古老习惯。但是,如果民主国家军队的军官不再爱好战争和不再希望利用军职向上爬,他们就什么好的东西也保存不下来。
    因此,我认为民主国家在长期和平之后参加战争,被打败的危险要特别大于其他国家。但是,它不会因为败北而轻易气馁,因为战争越持久,它的军队的胜利机会越大。
    当战争拖长而使全体公民不能从事和平劳动和破坏他们的小小事业时,他们就会把珍视和平的热情转向支持战争。战争使一切事业遭到破坏之后,它本身就成为一个唯一无二的巨大事业。于是,平等所产生的一切热烈的和奋进的激情,便全部集中到战争方面来。这就是为什么甚至很难发动人民奔赴战场的民主国家,一旦让人民拿起武器,有时会在战场上取得惊人成就的原因。
    随着战争逐渐将所有人的视线吸引到军队方面来,和军队在短期内就举国闻名并创造出巨大财富,全国的精英便纷纷从戎。这时,被军队吸引去的天生具有进取心和勇敢而好斗的人,已经不是象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只来自贵族,而是来自全国了。
    由于竞争军事荣誉的人很多,而且战争又在迫使每个人发挥其应有的才智,所以不断涌现出一些伟大的将领。长期的战争对民主国家军队发生的作用,犹如革命对民主国家人民发生的作用。它打破常规,使一切出类拔萃的人脱颖而出。
    在和平时期就已年老体衰的军官离开军队,退休或死去。一批在战争中壮大起来的青年人接替了他们的职位。这些年轻人满怀激情,坚持把战争打下去。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力求晋升,而且实际上也在不断晋升。在他们身后,还有一批与他们怀有同样心情和同样欲求的年轻人。而在这批人之后,还有另一批人。只要军队没有限制,这样的人将会一批接着一批涌现。平等使每个人产生奋进之心,而死亡又在为各种奋进之心提供机会。死亡不断使各级军官减员,制造遗缺,既为晋升开门,又为晋升关门。
    在军人的习性和民主国家人民的习性之间,还存在一种只有在战时才显露出来的隐秘关系。
    民主国家的人,有一种渴望迅速得到所希冀的东西,然后快快活活地加以享受的本性。其中大部分人崇拜冒险,怕死不如怕穷。他们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配之下从事工商业的。
    他们也把这种精神搬到战场,甘愿冒生命的危险,以在瞬间取得胜利。最能满足民主国家人民幻想的伟大,就是在战场上能使他们大放异采而且只消冒生命之危险就可突然得到的伟大。
    因此,民主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爱好是使他们离开战争,而他们的思想习惯却使他们能打好战争;只要能够把他们从他们的事业和舒适生活的圈子里拉出来,他们便可以容易变成好士兵。
    如果说和平对民主国家的军队特别有害,那末,战争却可以保证它得到其他任何军队所没有得过的好处。尽管这种好处起初不太明显,但随着战争的持久,可能由此取胜。
    一个贵族制国家在同一个民主国家交战时,如不在最初的几个回合摧毁对方,就大有被对方打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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