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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怪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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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论美国的民主——作者:〔法〕托克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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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9:59 | 只看该作者 |          
第二十五章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
  一个非常流行的观点认为,在民主国家中占有统治地位的广泛社会平等,久而久之将使士兵不听军官的指挥,并由此破坏纪律的约束。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尤其认为如此。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有两种纪律,切不可混淆。
    当军官是贵族,士兵是农奴时,即当前者富后者穷,前者聪明能干后者愚昧无能时,两者之间容易建立最严格的服从关系。可以说,士兵在入伍之前就已服从军队纪律了,或者不如说,军队纪律不过是社会奴役的臻善。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很快就会变成除了长官的命令以外对什么事都茫无所知的人。他虽在行动但无思想,打胜了仗也不表示高兴,被打死了也无怨言。在这种状态下,他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被训练去打仗的最可怕动物。
    民主国家一旦看到它的士兵也染上贵族制国家可以轻易加于骑士兵身上的那种分毫不差、服服帖帖、千篇一律的盲目服从的习惯,它一定感到失望。民主国家的社会情况不会使士兵如此,而民主国家要想人为地使士兵养成这种习惯,则有丧失其固有优点的危险。在民主国家里,军队纪律不应当试图取消精神的自由发展,而只能设法引导精神的自由发展。
    军队纪律规定的服从并不十分周密,但很粗野和很简明。这种服从以服从者的意志本身为基础,它不仅取决于服从者的本能,而且取决于他的理智。因此,当危险的情况使服从成为必要的时候,服从者往往会自动严格服从。贵族制国家军队的纪律在战争中容易松弛,因为这种纪律是以习惯为基础的,而战争可以打乱这些习惯。相反,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在大敌当前的时候可以自动加强,因为每个士兵这时都非常清楚,为了能够取胜,他必须毫不反抗,严格服从。
    依靠战争来完成宏伟事业的国家,只知道我所讲的纪律。
    在古代的国家里,军队只征自由人和公民入伍,他们彼此之间无大差别,惯于平等对待。从这一点来说,可以说古代国家的军队是民主的——虽然它的成员都来自贵族内部。因此,在军队里,官兵之间情同手足。读完普卢塔克的《名人传》,你自会相信这一点。士兵们经常向他们的将军们提意见,而且可以无话不说;将军们也愿意倾听他们的士兵的意见,而且有问必答。将军们通过谈话和示范来领导士兵,要比利用管束和惩罚好得多。可以说将军既是士兵的伙伴,又是士兵的长官。
    我不知道希腊和罗马的士兵是不是也曾象现在的俄国士兵那样一丝不苟地遵守军队纪律,但我知道这并没有妨碍亚历山大征服亚洲和罗马征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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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略述民主社会里的战争
  当平等的原则不仅在一个国家发展,而且象在今天的欧洲这样,在相邻的几个国家同时发展时,居住在这些不同国家的人,尽管语言、习惯和法制不同,但在都怕战争和都爱和平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野心和愤怒武装各国君主也没有用处;人民普遍持有的那种漠不关心和袖手旁观的态度,使君主们情不自愿地消下起来,丢下手中的宝剑。于是,战争越来越少了。
    随着平等在几个国家同时发展和这些国家的居民一起涌向工商业,不仅他们的爱好日趋一致,而且他们的利益也逐渐交融了。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加于他国的危害都不能不弹回到自己身上来,从而使人认识到战争是一种对战胜国和战败国来说损害差不多相等的灾难。
    因此,在民主时代,一方面是难以把各国都拉进战争,另一方面是几乎不可能只有两个国家交战而不牵涉其他国家。
    各国的利益互相交织,它们的意见和需要也彼此相同,所以一个国家一有风吹草动,其他所有国家也无法保持安宁。因此,战争越来越少,而一旦爆发战争,战场必将越来越扩大。
    一些相邻的民主国家,不仅象我方才所说的在某些方面变得相似,而且最终达到在几乎所有方面共同。
    而且,国家之间的这种相似,对于战争具有重大影响。
    当我寻思为什么15世纪的瑞士联邦曾使欧洲的一些强大国家发抖,而现今瑞士的国力则完全与它的人口数成正比时,我发现瑞士人已变得同邻国人一样,而邻国人也变得同瑞士人一样,所以瑞士现与邻国的差别只是人口的多寡,而能多派兵的国家必然胜利。因此,欧洲发生的民主革命的后果之一,就是人们重视战场上的兵力优势,强迫所有小国合并于大国,或至少参加大国的势力范围。
    由于胜利的决定性因素是兵力,所以每个国家都竭尽全力把尽可能多的兵员派赴战场。
    在部队里可以有象瑞士的步兵和16世纪法国的骑兵那样的比其他兵种精锐的兵种的时代,人们认为没有必要征集大量的兵员;
    但是,到了每个士兵的力量都相差无几的时代,情况就不同了。
    新需要的产生原因,也为满足需要提供了手段,因为正如我已经指出的,当人人都一样的时候,人人也就都成了弱者。在民主国家,社会权力自然大大强于其他国家。这种国家在想要召集全体成年男子入伍时,也有能力办到。因此,在平等时代,人们的尚武精神虽已减弱,但军队的规模却在扩大。
    在这样的时代,作战的方法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发生变化。
    马基雅维里在其《君主论》里写道:“征服以一个君主及其诸侯为首领的国家,要比征服由一个君主及其奴隶治理的国家困难得多。”为了不侮辱人,我们不妨将“奴隶”改为“公平”。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完全可以用在我们讨论〕的问题上的伟大真理。
    一个贵族制大国,征服它的邻国或被其征服,都是极其困难的。它之所以不能征服邻国,是因为它不能集结全国的力量并在集结之后长期保持下去;它之所以不能被邻国征服,是因为敌人会到处遇到许多小防御据点,阻止它前进。在贵族制国家里作战犹如在山地里作战,战败者随时可以转入新的阵地固守。
    在民主国家,情况就完全相反。
    民主国家容易把可用的全部兵力投入战场,而如果它很富庶并且人多,则很容易成为征服者。而一旦它遭到侵略,敌人深入它的国土,它的御敌办法就不多了。如果敌人占领了它的首都,国家就灭亡了。这个道理非常清楚:在民主国家,每个公民都是各自孤立的,非常软弱,谁也无力自卫,不能支援他人。在民主国家里,只有国家的力量强大。国家的军事力量一旦因为军队被击溃而消失,行政的力量由于首都被占领而瘫痪,而所剩下的只是一伙没有组织和没有力量的群众,他们不能抗击有组织的入侵力量。我知道,使地方享有自由,并由此建立地方政权,可能减少这种危险,但这种办法经常是作用不大的。
    这时,不但人民不再可能继续进行战斗,而且恐怕他们连这个想法都没有了。
    根据文明国家所承认的国际法,战争的目的不在于掠夺私人的财产,而只在于占有政治权力。只是为了达到下一步目的,才偶而破坏私人财产。
    当贵族制国家因军队败北而被敌军入侵时,贵族虽然身为富人,也宁愿单独继续抵抗而不投降,因为入侵者一旦成为他们国家的主人,就会把他们的政治权力拿走,而他们重视政治权力甚于重视财产。因此,他们宁愿继续战斗,而不接受对他们来说是最大不幸的征服。而且,他们容易把人民组织起来,因为人民长期以来已经惯于跟随和服从他们,在战争中几乎没有什么可怕损失的。
    反之,在身分平等占有支配地位的国家,每个公民只有很少一点政治权力,而且往往一点也没有;另一方面,人人都是独立的,并有财产可能受到损失。因此,他们不象贵族制国家人民那样怕被征服甚于怕战争。当战火已经蔓延到民主国家的国土时,也很难判断它的人民会不会拿起武器。因此,必须给予这种国家的人以政治权利和政治意识,以使每个公民觉得自己也享有曾对贵族制国家的贵族起过鼓舞作用的某些权益。
    民主国家的君主和其他首领们必须时时提醒自己注意的是:只有热爱自由的激情和习惯才能最有效地抵制追求享受的习惯和激情。我认为,再没有比不以自由为基础的民主国家在战败时最好投降的了。
    以前,在战场上双方的兵力都不太多,交战时也是小规模的战斗,或进行长期的围攻。现在,一交战就是大规模的战斗,只要前进的道路无阻,就一直挺进到敌方的首都,以期一举结束战争。
    据说,是拿破仑发明了这套新战术。只依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创造不出这种发明的,而不管他是什么人。拿破仑采用的战术,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提示给他的。他使用这种战术所以成功,是因为这种战术特别适应当时的社会情况,因为他首次将这种战术应用于战争。拿破仑是第一个率军长驱直入由这个国家首都打到另一个国家首都的人。但是,为他打开这条道路的,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的崩溃。我们可以设想,这位非凡人物如果生在300年前,他是不会使他的战术产生这样效果的,或者说他将采用另一种战术。
    我只想就内战问题再说几句,因为我害怕读者不耐其烦。
    我就对外战争所述的一切,大部分也有充分理由适用于内战。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天生就没有尚武精神。他们在被迫上战场的时候,有时也有点这种精神。但是,根据自己的意志大家一起奔赴战场,自愿忍受战争的风险,尤其是内战的风险,决不是民主国家的人想要采取的行动。只有最喜欢冒险的人,才会同意去冒这种危险。民主国家的大部分群众是不会采取行动的。
    甚至在人民愿意行动的时候,也不是容易行动起来的,因为他们在国内已经找不到他们准备服从的早已确立的悠久权威,没有已被公认的领袖来团结、统帅和指挥希望起来行动的人,没有在国家政权领导下的政治力量去有效地支持政府进行抵抗。
    在民主国家里,多数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而多数拥有的物质力量,也是为了抵制它而首先可以联合起来的力量所无法比的。因此,坐在多数的席位上以多数的名义和利用多数的权力发言的党派,可以毫不费力地转瞬之间打败所有的个别抵抗。这些党派甚至不让个别抵抗出生,在孕育期间就把它掐死。
    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凡是想以武力进行革命的人,除了出其不意地占领政府的全部机关,别无其他办法。为了能够达到这个目的,最好使用政变的办法,而不发动战争,因为一旦进行正规战争,胜利者几乎准是代表政府的党派。
    只有在军队分成两派,一派举起叛旗,另一派继续效忠政府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内战。军队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组织严密,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在一定的期间内自给自足。战争可能流血,但不会进行很久,因为叛军一显示武力,或经过初战的胜利,就能控制政府,于是战争随之结束;或者最好是因为战争一开始,没有得到政府的有组织的力量支持的那一派军队很快就自行瓦解或被消灭。
    因此,可以把内战在平等时代将会非常稀少和非常短促视为普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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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0:28 | 只看该作者
第四部分
                第一章 平等自然使人爱好自由制度
  使人各自独立的平等,也使人养成只按自己的意志进行个人活动的习惯和爱好。人在与自己相等的人往来当中和作为个人的生活习惯而永远享有的这样完全独立,使人对一切权威投以不满的目光,并很快激起关于政治自由的思想和对于政治自由的爱好。因此,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都沿着一种引导他们走向自由制度的自然趋势前进。请你随便找一个人问一问,如果可能,你再研究他的最主要本能,你会发现在各种各样的政府中,他首先考虑的和给予最高评价的政府,是由他选举首脑并由他监督首脑行动的政府。
    在身分平等所产生的一切政治效果中,首先引起人们注目的和使胆怯的人最害怕的,就是对独立的这种热爱。我们不能说这种恐惧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无政府状态出现在民主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令人害怕。由于公民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影响,所以一旦使公民们各得其所的国家政权不复存在,混乱状态就必然立即达到顶峰,公民们各自东西,社会组织马上化为灰烬。
    但是,我深信无政府状态并不是民主时代应当害怕的弊端,而是最不值得害怕的弊端。
    实际上,平等可产生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使人们径自独立,并且可能使人们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另一种倾向是使人们沿着一条漫长的、隐而不现的、但确实存在的道路走上被奴役的状态。
    人民容易看清第一种倾向,并加以抵制;而对于第二种倾向,则由于发现不了而误入歧途。因此,提醒人们注意勿误入歧途是特别重要的。
    至于我,决不因为平等鼓吹不服从而非难平等,而主要是因为它鼓吹不服从而称赞它。我之所以赞美平等,是因为它使我看到它把关于政治独立的模糊观念和本能的冲动植入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并由此提供了纠正它所产生的弊端的办法。正是由于这一点,我才爱慕平等。
    ------------------

        第二章 民主国家关于政府的观点自然有利于中央集权
  关于在君主和臣民之间存有次级权力的观点,自然浮现于贵族制国家人民的脑际,因为这种权力是某些个人或家庭觉得自己的出身、文化和财产高于他人或家庭而应当拥有的,而且这种个人和家庭似乎认为自己生来就是指挥他人的。平等时代的人的头脑里,由于与此相反的理由而自然不存在这种观点。只能人为地将这种观点引进平等时代,而且只有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使其保存下去;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可以说不用深思就会想出关于由政府亲自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
    另外,在政治方面,也同在哲学和宗教方面一样,民主国家人民的头脑喜欢接受简明的一般观念。他们厌恶复杂的制度,认为一个大国由同一模式的公民组成和由一个权力当局领导最好。
    在平等时代,人们的思想产生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之后,自然又要产生关于统一的立法的观念。由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与他人没有多大差别,所以很难理解应用于一个人的法规为什么不能同等地应用于其他一切人。因此,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特权,他们都从理性上感到可憎;同一国家的政治制度上的最微小差异,也使他们感到不快;在他们看来,立法的统一是一个好政府的首要条件。
    反之,在贵族制时代,人的思想却认为这种对全体社会成员同等地实行统一的法制的观点是不可思议的,人们不是拒绝接受它便是抛弃它。
    这两种互相对立的思想倾向,最终都变成盲目的本能和无法克服的习惯,以致除了个别情况外,它们至今仍在支配人们的行动。尽管中世纪各国的情况悬殊,有时各国也有一些完全相同的个人,但这并未妨碍各国的立法者对其中的每个人规定不同的义务和相异的权利。反之,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一些国家的政府却竭尽全力将同样的习惯和同样的法律加于还没有变得相同的全体居民身上。
    随着身分在一个国家实现平等,个人便显得日益弱小,而社会却显得日益强大。或者说,每个公民都变得与其他一切公民相同,消失在群众之中,除了人民本身的高大宏伟的形象以外,什么也见不到了。
    这自然要使民主时代的人产生认为社会的特权是极其高尚的,而个人的权利则是非常低卑的见解。他们容易承认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不足挂齿。他们也相当愿意承认,代表社会的权力比每个社会成员有知识和高明得多,它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亲自引导和领导每个公民。
    要是稍微仔细研究一下我们的同时代人,并探究他们的政治见解的根源,便会发现他们有我方才所述的观念中的某几个观念,并为发现见解经常不一致的人们中间竟有如此一致而感到吃惊。
    美国人认为,在每个州里,社会的权力都应当直接来自人民;但是,这项权力一旦依法设立,可以说谁都不会认为它是有限的,而心甘情愿承认它有权力去做一切。
    至于赋予城市、家庭或个人以个别特权的问题,他们甚至已经忘却了这种观念。他们的头脑里从来没有想过可以不把同样的法律统一地用于国内的各地和全体居民。
    这样一些见解正在欧洲逐渐传播,甚至渗入最强烈反对人民主权学说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权力来源与美国的不同,但对权力的特点的看法却与美国的一样。在所有国家,中间权力的观念已经稀薄和逐渐消失。关于特定的个人生来就有权利的思想,正迅速从人们的头脑里消失,并将被关于社会具有无上权威、即所谓唯一权威的思想所取代。后一种思想正随身分日益平等和人们日益相同而在生根和发展。平等使这种思想产生,而这种思想又反过来加速平等的发展。
    在法国,我所讲的革命比欧洲其他任何国家都先进,所以这种思想已经完全深入人们的头脑。如果我们仔细听一听我国各政党的主张,就会发现没有一个政党不接受这种思想。
    大部分政党指责政府,说它工作得不好;但所有的政党都认为政府应当继续工作下去并参与一切活动。甚至那些激烈反对政府的人,在这一点上也是意见一致的。社会权力的单一性、遍在性和全能性,以及法制的统一性,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产生的各种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在各种千奇百怪的无政府主义思想的深处,也可以发现这些特点。人在做梦的时候都在幻想这些东西。
    如果说一般人的头脑都能自发地浮现这种思想,那末,它会更容易地出现于君主们的想象之中。
    欧洲的旧社会情况正在变化和消失,而君主们对于他们的权能和责任也在产生新的认识。他们初次知道,他们所代表的中央权力可以而且应当按照统一的计划亲自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和所有的人。我敢说这种见解在我们这个时代以前是欧洲的国王们从来没有过的,而现在却日益深入这些君主的脑海。其他所有的见解都摇摇欲坠,只有它固若盘石。
    因此,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并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意见分歧。他们虽在不断争论主权应当属谁所有,但对主权的责任和权利却容易取得一致意见。所有的人都把政府想象为一种唯一无二的、奉天承运的、具有创造力的权力。
    政治方面的所有次要思想都是变化无常的,只有上述的思想是固定不变的和本身长存的。政论家和政治家都接受这个思想,群众也积极拥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同样地热烈追求它。它虽然现在才出现,但却好象由来已久。
    因此,它不是人的精神任意形成的,而是人类的现实情况和自然要求。(?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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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1:13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感情和思想一致 引导他们走向中央集权
  如果说在平等时代人们容易接受关于建立强大的中央政权的思想,那末,另一方面也不应当怀疑,他们的习惯和感情已经事先承认了这样的政权。现在只用几句话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因为大部分理由已在前面讲过了。
    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没有高低之分,没有经常的和不可缺少的伙伴,所以他们愿意自我反省,并进行独立思考。我在讨论个人主义时曾经详细地谈过这一点。
    因此,这些人从不使自己的注意力离开个人的事业而去操劳公事。他们的自然倾向,是把公事交给集体利益的唯一的大家都可看得见的永久存在的代表去管理。这个代表就是国家。
    他们不但天生不爱管理公事,而且往往没有时间去管理。
    在民主时代,个人生活极其忙碌,欲求很大,工作很多,以致每个人几乎没有精力和余暇去从事政治活动。
    我决不认为这种倾向是不可克服的,因为我写此书的主要目的就是同这种倾向进行斗争。我只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种隐秘的力量在不断促使这种倾向于人心中滋长,要不立即加以阻止,就会占据人心。
    我也曾指出,日益增强的喜欢享受之心和财产的不动产化趋势,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害怕财物遭受损失。爱好社会安宁之心,是民主国家人民现在所保存的唯一政治激情,并随着其他激情的减弱和消失而更加积极和强大。这自然使公民们将一些新的权利赋予或让给中央政权,认为只有中央政权才有兴趣和办法保卫自己,从而使他们免遭无政府状态的侵害。
    在平等时代,人人都没有援助他人的义务,人人也没有要求他人支援的权利,所以每个人既是独立的又是软弱无援的。这两种既不能分开而论又不能混为一谈的情况,使民主国家的公民具有了十分矛盾的性格。他们的独立性,使他们在与自己平等的人们往来时充满自信心和自豪感;而他们的软弱无力,又有时使他们感到需要他人的支援,但他们却不能指望任何人给予他们以援助,因为大家都是软弱的和冷漠的。迫于这种困境,他们自然将视线转向那个在这种普遍感到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唯一能够超然屹立的伟大存在。他们的需要,尤其是他们的欲求,不断地把他们引向这个伟大存在;
    最后,他们终于把这个存在视为补救个人的弱点的唯一的和必要的靠山。
    由此可以理解民主国家经常发生的现象:人们一面抗上,一面又能忍受长官的支使,他们既傲慢又屈从。
    随着特权逐渐减少和缩小,人们对特权的憎恶反而日益加强,所以可以说民主的激情甚至在动因最小的时候反而更加猛烈。我在前面已经说明过这种现象的原因。当身分极不平等的时候,最大的不平等也不刺眼;而在人人都划一的时候,一小点差异也会引起不快;随着划一日臻完善,这种不快感将更加使人难以忍受。因此,爱平等的热情将随着平等本身的发展而不断加强,而在这种热情得到满足的时候又促进了平等发展,乃是自然而然的。
    使民主国家人民反对一切特权的这种日益炽烈的永存憎恶,特别有利于一切政治权利逐步集中于国家的唯一代表手里。地位必然和无可争议地高于全体公民的国家元首不会引起公民们的嫉妒,因为每个公民都认为与他平等的人可以取消他们从国家元首那里取得的任何特权。
    民主时代的人十分讨厌服从与自己平等的邻人的指点,不承认邻人在智力上高于自己,不相信邻人正直,嫉妒邻人的权势,既害怕邻人又瞧不起邻人,喜欢让邻人时时刻刻感到他们双方是属于同一个主人管辖的。
    顺应这些自然本性的各项中央权力,都喜欢和鼓励平等,因为平等特别便于中央行使权力,使中央扩大和巩固权力。也可以说一切中央政府都崇拜划一,划一可使政府不必为制定无数的细则而操劳;如果不对所有的人规定同一制度,而对不同人采用不同的制度,则必规定这些细则。因此,政府是爱公民之所爱,并且自然是恨公民之所恨。这种感情一致的共同体,在民主国家不断将每个公民和国家元首结合在同一思想之下,并在两者之间建立起隐秘的和恒久的同情。由于公民和政府的爱好相同,公民原谅政府的缺点;只有政府做得太过分或犯错误,公民才会不信任政府;但只要政府改正错误,就可以恢复公民对它的信任。民主国家的人民虽然往往憎恨中央政权的专制,但他们对于这个政权本身始终是爱护的。
    这样,我便从两条不同的道路达到同一目的地。我在前面指出,平等使人产生了关于单一的、划一的和强大的政府的思想;我现在又使读者看到,平等使人们喜爱了这样的政府,以致现今的各国都力求建立这样的政府。思想和感情的自然倾向,都在引导人们向这个方面迈进。只要不加阻止,人们就可以达到目的地。
    我认为,在展现于眼前的民主时代,个人独立和地方自由将永远是艺术作品,而中央集权化则是政府的自然趋势。(G)
    ------------------

第四章 民主国家的中央集权
  (导致民主国家走上中央集权或避免中央集权的若干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
    如果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本能地趋向中央集权,那它们也要采用不同的方式。这取决于该国的特殊条件是可以促进或阻止社会情况的自然发展。这种特殊条件为数极多,我只想叙述其一二。
    在获得身分平等以前长期生活于自由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冲突。
    尽管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权地位,但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弃其独立的。
    但是,当平等在一个从来不知道或长期以来不知道自由为何物的国家里(比如象在欧洲大陆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发展起来的时候,民族的古老习惯就要突然通过某种自然的吸引力而与社会情况造成的新习惯和新信念结合起来,以致所有的权力都好象自动趋向中央。这些权力以惊人的速度集聚于中央,国家立刻达到其强大的极限,而个人随即被推到其弱小的最后限界。
    二百多年前来到新大陆的荒漠建立民主社会的英国人,在他们的母国已经养成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他们知道陪审制度,他们享过言论 自由、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他们具有权利观念和行使权利的习惯。他们把这些自由制度和刚毅的民情带到美洲,并用这些东西抵制政府对他们的侵犯。
    因此,在美国人那里,自由是早已就存在了的,而平等则是比较挽近的。欧洲的情形与此相反。在欧洲,平等是由专制王权引进的,而且在国王看来,在自由进入人民的思想很久以前,平等早已深入人民的习惯。
    我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人们认为政府是统一的中央政权的当然代表,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中间权力。这一点,对于借助暴力革命而使平等原则获得胜利的民主国家尤其适用。革命的暴风骤雨把那些管理地方事务的阶级一扫而光,而剩下来的芸芸众生既无组织,又无可以管好自己事务的习惯,所以人们认为只有国家才能负起管理一切政务工作的重任。
    结果,中央集权成了一种必然的事实。
    对于拿破仑独揽几乎一切行政大权的行为既不必褒扬,又不必贬斥,因为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突然消失以后,这些权力便落到他的手里。他当时拒绝这些权力和接受这些权力,几乎是都同样困难的。美国人就不曾感到有这样的必要,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革命,一开始就自己治理自己,从不需要请国家作他们的临时监护人。
    因此,中央集权在民主国家的发展,不仅以平等的进展为转移,而且要看这种平等是以什么方式建立起来的。
    在一场民主大革命开始的时候,或在不同的阶级之间刚刚展开斗争的时候,人民都极想把全国的行政权集中到中央政府手里,以把地方事务的领导权从贵族手中夺过来。而在这样的革命接近尾声的时候,被打败的贵族一般都愿意把一切事务的领导权交给国家,因为他们害怕变得已与他们平等而且往往是变成了他们的主人的人民实行小小的暴政。
    由此可见,力图加强政府特权的往往并不是同一个公民阶级,但只要民主革命继续进行下去,国内总要出现一个在人数上或财富上强大的阶级,它出于同民主国家一般具有的那种经常憎恶被邻国统治的感情完全无关的特殊心理和自身利益,极欲把国家的管理大权集于中央。我们可以看到,目前英国的下层阶级正竭力取消地方的独立而将各地的行政权转归中央,而上层阶级则试图把地方的行政权保留在原来的主管人手里。我敢预言,总有一天会出现完全相反的情景。
    以上所述可以使人们清楚地了解:为什么社会权力在经过人民的长期而艰苦的奋斗之后获得平等的民主国家里总要比在公民们一开始就总是平等的民主社会里强大,而个人的权力在前者总要比在后者软弱。美国人的例子就是这方面的明证。
    美国的居民从未按特权分成几等,他们从来不知道主人与仆人的依赖关系。由于他们既不彼此害怕,又不相互憎恨,所以从来不知道有必要请求最高当局来指导他们的活动的细节。美国人的命运是特殊的:他们从英国的贵族那里取来了关于个人权利的思想和地方自由的爱好,并能把两者保全下来,因为他们用不着同贵族进行斗争。
    如果说教育在任何时候都有助于人们维护自己的独立,那末,在民主时代这个说法尤其是真理。当人们全都相同的时候,便容易建立起一个单一的和全能的政府,而且只凭本能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需要人们具备丰富的学识和技能,以便在这种环境下组织和维持次级权力,以及在公民都是独立而个人又都是软弱无力的条件下建立既可以反抗暴政又可以维持秩序的自由社团。
    因此,中央集权和个人服从在民主国家不仅随平等的普及而增强,而且随公民的开化而增强。
    不错,在不太开化的时代,政府经常缺乏知识去完善其专制统治,而人民也同样缺乏知识去摆脱专制。但是,两者的后果并不相同。
    无论民主国家的人民多么幼稚,统治他们的中央政权从来不会没有一点知识,因为它容易从全国汲取它所发现的少量知识,而且必要时它可以到国外去寻找知识。因此,在一个既愚昧又民主的国家里,国家首脑和每个被统治者之间的巨大智力差距,便不能不立即暴露出来。这便容易使一切权力集中到国家首脑手里。国家的行政权力将不断扩大,因为只有国家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工作。
    贵族制国家,不管你把它想得多么不开化,它也永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贵族制国家里除了君主以外,一些主要的公民也受过教育。
    如今统治埃及的帕夏发现他的人民至为愚昧和极为平等,于是便从欧洲学来统治其人民的知识和经验。君主的个人学识一与臣民的愚昧和民主弱点结合,中央集权便将无限加强,而君主也就可以把国家变成他的工厂,把臣民变成他的工人。
    我认为极端的中央集权最后会使社会失去活力,久而久之,还会使政府本身软弱无能。但是,我并不否认集权的社会力量在一定时期和特定场所可以容易实现巨大的事业。对于战争来说,这一点尤其是真理,因为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将全国资源迅速地投于规定的目的的技能,其次才取决于资源的多寡。因此,主要是在战争时期人民才感到应当而且往往是必须扩大中央政府的特权。所有的军事天才都喜欢中央集权,因为中央集权可以加强他们的势力;而所有的中央集权天才则都喜欢战争,因为战争将迫使国家将全部权力集中到政府手里。因此,在经常准备发动大规模战争和生存可能经常遭到危险的民主国家,使人们不断扩大国家的特权而限制个人权利的民主倾向,要比在其他一切国家迅速和持久。
    我已经说过,害怕动乱和爱好安乐的心理不知不觉地使民主国家扩大中央政府的职能,以致中央政府自以为是强大得、聪明得和巩固得足以防止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唯一力量。我几乎不必补充大家就会知道,导致民主国家出现动荡不安的社会情况的特殊条件加强了中央集权的这种一般倾向,并使个人为了社会安定而牺牲越来越多的权利。
    因此,一个国家在刚刚结束一场长期的流血革命的时候决不会去扩大中央政权的职能,何况这样的革命在把财产由其原所有者手里夺下来以后便动摇了全国的人心,使人们产生了疯狂的仇恨心理,把国家拖入利害冲突和党派倾轧的境地。于是,爱好社会安定的心理变成了一种盲目的激情,而公民则对秩序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热爱。
    我以上只讲了几个全是有助于中央集权的偶然原因,而对主要的偶然原因我还没有谈到。
    在民主国家可能导致国家元首总揽一切事务领导权的第一个主要偶然原因,就是国家元首本人的出身及其爱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自然喜欢中央政权,并愿意扩大它的特权;而且,如果这个政权忠实地代表了他们的利益,确切地再现了他们的本意,他们对它的信任就几乎是无限的,并准备将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献给它。
    同旧贵族制度仍然保持某些联系的国王实行行政集权,将不如在出身、成见、本性和习惯等方面似乎与平等的运动有不可分割联系的自创新业的国王容易和迅速。我并不是要说出身于贵族而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国王们不想实行中央集权。我认为他们志于中央集权的心情与其他君主同样积极。对于他们来说,平等的好处就在于能够中央集权。但是,他们的成功机会不大,因为公民不会自动地服从他们的意旨,而往往是只能勉强地接受他们的要求。在民主时代,国家元首的贵族性格越少,中央集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是一条规律。
    当一个王朝领导贵族制国家时,君主的天生成见必然与贵族的天生成见完全一致,而贵族社会的内在弊端将会自由发展,并且没有救治办法。当贵族世家的后裔成为民主国家的领袖时,情况就会相反。君主由于受自己的教育、习惯和传统的影响,每天都偏向于身分不平等所造成的情感;而人民则出于自己的社会情况,时时都在追求平等所产生的民情。
    这时,公民们往往试图抑制中央政权,把它视为贵族的政权,甚至视为暴虐的政权。他们坚决维护自己的独立,这不仅是因为他们要成为自由的人,而且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们决心继续做平等的人。
    推翻旧王朝而使新人出任民主国家元首的革命,可能暂时削弱中央政权。但是,看到革命之初出现的某些无政府状态,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预言,这个革命的最终的而且也是必然的结果,将是扩大和保护这个政权的特权。
    使民主社会的政治权力集中的第一个而且可以说是唯一的必要条件,就是它要喜爱平等并叫人相信他喜爱平等。因此,原先十分复杂的专制之术,现在已经简单了,可以说它已简化为一项单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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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1:45 |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 欧洲国家统治者最高权力的变化
  (当今的欧洲国家尽管统治者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但最高权力却日益加强)
    如果读者玩味一下上述的一切,便会对欧洲的情况感到奇怪和吃惊。在欧洲,所有的一切都好象在促进中央政权无限增加特权,使个人的存在日益软弱,日益处于依附的地位,日益岌岌可危。
    促使美国人走向中央集权的所有一般倾向和长期趋势,在欧洲的各个民主国家都有。此外,欧洲的民主国家还有许多为美国人所不知道的次要原因,在促进它们走向中央集权。
    可以说它们每向平等迈进一步,便接近专制一步。
    只要环顾一下我们的周围和看一看我们自己,就会相信情况确是如此。
    在以前的贵族时代,欧洲的一些君主相继被剥夺或自动放弃了他们的权力所固有的若干职能。距今不到100年以前,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许多私人或团体还是相当独立的,可以自行审理案件,自己募兵和养兵,自己收税,甚至常常自己制定和解释法律。现在,各国均已收回这些本属于国家主权的权限;在有关国家管理的一切事务方面,国家不再容许在它与公民之间有居间的代表,而由自己对公民进行全面领导。
    我无意谴责这种中央集权,而只是指出这个事实。在同一时期,欧洲到处存在着许多代表地方利益和管理地方事务的次级政权。现在,这些地方当局大部分已不存在,其余的不是正在迅速消失之中,就是即将完全听命于中央。在欧洲各地,领主的特权、城市的自由和地方的行政权,不是已经消失,便是行将消失。
    半个世纪以来,欧洲经历了多次革命和反革命。但这些运动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动摇或破坏了地方的次级政权。法国在被它征服的地区没有消除的地方特权,后来被战胜法国的君主们消灭了。这些君主把革命所创造的一切新鲜事物全部抛弃掉,唯独把中央集权留为己用:这是他们肯从革命方面接受过来的唯一东西。
    我想指出的是,在我们这个时代相继从某些阶级、团体和个人手里夺过来的各种权利并未用去在更为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次级政权,而是全被集中到国家元首手里。各国甚至对最低级的公民也越来越直接领导,对他们每个人的小事也越来越亲自管理。
    在古代欧洲,几乎所有的慈善事业都由私人或团体掌握;
    而在今天,所有的慈善事业都或多或少地依存于国家,在某些国家全由国家管理。向饥饿者施舍面包,救济和收容病残,安排无业者就业,几乎全由国家办理。国家成了一切灾难的几乎唯一的救济者。
    在现在的大多数欧洲国家,教育事业也同慈善事业一样,已经成为国家办理的事业。国家从母亲的怀抱里把孩子接过来,而且往往是要过来,交给它设立的经办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对每一代人进行感情陶冶和思想教育。同其他制度一样,教育制度也是统一的。其差异同自由一样,均日益消失。
    我也不讳言,在现今的几乎所有基督教国家,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都有被政府控制的危险。这不是指统治者对教会自行决定教义表示非常嫉妒,而是指他们日益加强控制教义宣讲者的意志,剥夺教士的财产而向教士支付薪金,把教士的势力收回专为己用,任命教士而且往往是任命自己的仆从,同宗教携起手来深入到每个人的灵魂深处。
    但是,这还只是整个情景的一个侧面。
    正象我们所看到的,当今统治者的权力不仅扩大到原有权力的每个领域,而且并不以此为满足,它除要充分行使现有的全部职权以外,还要更进一步,把自己的统治扩展到个人的独立至今尚未被它染指的领域。以前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许多行动,现在已被政府控制,而且被控制的行动不断增加。
    在贵族制国家,政府的权力通常只限于在与国家利益有显著的和直接的关系的事务方面领导和监督公民,在其余的一切事务上听任公民自行处理。在这些国家里,政府好象往往忽略了个人的错误和苦难会危害全国的幸福,忽略了防止个人的破产有时也应当是国家的任务。
    当代的民主国家趋向另一个极端。
    显然,当代的统治者大部分不以治理整个国家为满足,他们自以为应当对治下的每个人的行动和命运负责,把指导和指点每个人一生应当如何行动的责任全都包揽在身上,在必要的时候,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还教导每个人如何获得幸福。
    另一方面,老百姓也越来越这样看待政府,一有需要就去找政府援助,并时时刻刻把政府视为导师和向导。
    我敢说没有一个欧洲国家的政府不是不仅越来越中央集权,而且越来越管小事情和管得越来越严。各国的政府越来越比以前更深入到私人活动领域,越来越直接控制个人的行动而且是控制微不足道的行动,终日站在每个公民的身边协助和引导他们,或站在公民的头上发号施令。
    以前,君主靠他的地产收入和税收生活。现在,他的需求和权力都增加了,因而不能再靠上述的收入生活了。以前,一个君主如有需要可以制定一种新税,而现在他可以举债。于是,国家逐渐成为大多数富人的债务人,把大量资金集中到自己手里。
    对于小额资金,它用另一种办法吸收。
    随着人们日益变得相同,身分日益接近平等,穷人也开始有了一点财产,受到一定的教育,产生一些欲求。他们希望改善自己的境遇,并试图用储蓄的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于是,储蓄便每天产生出无数的小额资金,即慢慢积累起来的劳动果实,而且其数额不断增加。但是,如果这么多钱分散在个人手里,便不会产生任何收益。这样,便出现了一种慈善组织,要是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组织不久便会成为我们的一个重要政治机构。一些以慈善为怀的人想出一个办法,把穷人的储蓄收集在一起,使其产生收益。在某些国家里,这种慈善团体仍然与国家完全无关;但在绝大多数国家里,这种团体有被政府合并的趋势;甚至在个别国家里,已被政府取而代之,政府亲自担起把数百万劳动者的日常储蓄集中在一个场所,并独家经营其生息业务的庞大工作。
    这样一来,国家既可以通过举债的办法吸收富人的资金,又可以通过储蓄银行随意使用穷人的存款。国家的财富由政府操纵或支配而不断循环,并随着身分日趋平等而相应地增加,因为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只有政府能使个人相信,而每个人之所以相信政府,则是因为他们觉得只有政府有些力量和可以持久一些。
    因此,统治者不仅掌握着公共财产,而且还在干预私人财产。他是每个公民的上司,而且往往是他们的主人。另外,他还是公民的管家和帐房先生。
    现在的中央政权不仅包揽了原来政权的全部工作,而且超过了它的工作范围,使其扩大。同时,比以前动作得更灵活,更有力量,更有独立性。
    欧洲所有国家的政府已经在我们这个时代大大改进了行政技巧。它们做的事情比以前多了,而且每件事都做得比以前迅速、有条理和节省经费。他们不断用从私人那里得来的一切知识丰富自己。欧洲的君主们在他们所辖地区派有常驻代表进行严格管理,并且发明了一些新方法来径直领导这些代表和便于监督他们。他们对于由代表管理一切事务还不满足,于是便直接向代表所管理的一切事务插手。结果,公共的行政不但依附于同一权力,而且越来越集中于同一地方和控制在少数人手里。政府在集中它的活动的同时,便加强了它的特权。这是使它力量强大的两个原因。
    在我们考察大多数欧洲国家过去实行的司法制度时,有两件事情使我们感到吃惊:司法权力独立,司法权限很大。
    法院不但审理私人间的几乎一切纠纷,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私人与国家间的仲裁人。
    我在这里不想谈某些国家的法院所篡夺的政治权限和行政权限,而只谈各国法院拥有的司法权限。在所有的欧洲国家,过去有和现在仍有许多大部分是与一般财产权有关的私人权利。这项权利受到法院的保护,不经法院许可国家不得剥夺。
    这是一种使欧洲的法院与所有其他国家的法院大不相同的半政治性权力,因为其他所有国家虽然设有法官,但都没有授予法官以这样的特权。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人们所说的自由的欧洲民主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司法史,就会发现所有的国家除普通法院外,还另外设立了不如普通法院独立的专门审理国家与公民间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原有的法院还保有其独立性,但它们的审判权缩小了,而且人们越来越想叫它们只充当私人利益冲突的仲裁者。
    这种法院的数目不断增加,它们的职权也在增加。因此,政府可以越来越不必让另一个权力机关来批准它的计划和要求了。政府虽然不能绕过法官,但它至少可以选任法官,并永远控制住他们。也就是说,在政府和私人之间设立了一个名义上是主持正义,实质上是偏袒政府的司法机构。
    由此可见,国家并未以总揽一切事务为满足,它还越来越自行决定一切而不被控诉和上诉。
    在现代的欧洲各国,除了我上述的各项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使它们不断扩大最高当局的活动范围或增加其特权,但人们对它还未予以充分的注意。这个原因是平等的进步所促成的工业发展。
    工业通常要把许多人集聚在同一地方,在这些人之间建立起新而复杂的关系。工业使他们时而突然大富,时而突然一譬如洗。这种时穷时富的变化,自然危害社会的安定。最后还会出现工业劳动损害受益者和靠此餬口者的健康,甚至危害他们的生命的情况。因此,工业阶级比其他阶级更需要制度,更需要监督和控制,而这个阶级的队伍一扩大,政府的权限自然随之增加。
    这是一项可以普遍应用的真理。但是,我在这里要讲的,是与欧洲各国特别有关系的部分。
    在以前的许多世纪里,只有贵族拥有土地,而且他们也有能力保住其土地。因此,当时的地产受到许多保障,所有者享有极大的独立。于是,产生了一些在土地被分割和贵族没落之后仍然生效的法律和习惯。而在今天,土地所有者和农户仍然是最容易逃避中央政权控制的公民。
    在可以从中找到我们的历史的一切根源的贵族时代,不动产不太重要,其所有者也被轻视,而且力量薄弱;从事工业的人,是贵族社会里的一个例外阶级。因为他们没有后台老板,所以受不到保护,而且往往不能自保。
    因此,人们习以为常地认为工业财产是一种特别财产,不象一般财产那样受到重视和保护,从事工业的人被认为是社会里的一个单独的小阶级,他们的独立不太受人尊重,君主一不高兴便可把他们踢开。如果我们翻阅一下中世纪的法典,便会因为看到在那样个人独立的时代,国王竟不断限制工业,甚至管到工业的最微小细节,而感到吃惊。在这方面,中央集权却是达到了它所要求的积极程度和细致程度。
    在此以后,世界上发生了一场大革命,刚刚出现的工业财产逐渐发展而遍布全欧,工业阶级日益扩大并以其他阶级的残余壮大了自己的队伍。工业阶级的人数、重要性和财富均大大增加,而且不断增加下去。原先与它没有关系的人,至少在某些地方也都差不多全向它靠拢。这个原先被人视为例外阶级的阶级,现在有了变为主要阶级而且可以说是变为唯一阶级的趋势。但是,它所形成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习惯并没有变动。这些思想和习惯之所以没有改变,最初是因为它们是陈旧的,后来又因为它们与现代人的新思想和一般习惯完全合拍。
    因此,工业财产的权利并没有随着它的重要性的提高而扩大。工业阶级的人数虽然增加了,但它的依赖性并没有减少。可以说恰恰相反,它把专制引进了自己的内部,并随着自身的发展而使专制自然而然地加强。
    国家越是工业化,就越需要有便利致富的道路、运河、港口和其他半公用性工程;而国家越是民主化,私人便越是难于进行这样的工程,但国家却是越容易进行。我不讳言,当前各国政府的明显倾向是独揽这些工程,从而把人民日益限制在非常小的活动范围之内。
    另一方面,随着国力的增强和需求的增加,国家本身消耗的工业品也日益增加。这些工业品一般均由国家的兵工厂和工厂制造。正因为如此,每个王国的国王便成了最大的工业家。他吸收一大批工程师、建筑师、技师和技工为他服务。
    他不仅是头号工业家,而且越来越想主持或者勿宁说是控制其他一切产业。
    公民们由于日益平等而变得越来越没有能力,以致不联合起来就不能在工业方面有任何作为。但是,政府自然想把他们的联合组织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应当承认,被称为合伙组织的这种集体,是比单个人强大和可怕得多的,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的责任却小于个人。因此,不让它们象私人那样可以对政府有较大的独立性,似乎是合理的。
    统治者们也有这种倾向,因为他们的心意喜欢如此。在民主国家里,只有联合起来公民才能对中央政权进行有效的抵制,所以中央政府从来不欢迎不受它控制的结社。但是,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民主国家里,公民们却往往在内心里对他们本来很需要的结社怀有恐怖感和嫉妒感,从而妨碍了他们保卫结成的社团。这些私人小团体的反抗能力和在人们普遍软弱涣散之中的长期存在,使公民们感到吃惊和不安,于是不能不认为每个团体自由应用它们的能力是一种危险的特权。
    另外,在我们这个时代出现的社团,都是一些新式法人。
    它们是在个人权利的观念薄弱和国家权力大得无限的时代出世的,而且时代也没有赋予它们以结社的权利。因此,它们出世以后就没有自由,是不足为奇的。
    在所有的欧洲国家,有几种社团不经国家审查其章程和批准其成立是不能创设的。有些国家正努力把这套办法用于所有种类的社团。这种办法如果成功的话,其后果是不难想见的。
    一旦统治者拥有按一定的条件批准各种社团成立的全权,他不久就会要求监督和领导社团的权力,以使社团不背离他所定的规则。这样一来,国家将申请成立社团的人从属于自己以后,还要把已经成立社团的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也就是说,要把现在生活于国内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控制起来。
    各国的统治者就这样逐渐把工业在当今世界创造出来的新力量大部分据为己有和作为己用。工业引导我们,他们引导工业。
    我特别重视我方才所述的一切,以致唯恐在我想把自己的想法好好地表达出来时没有达到目的。
    因此,如果读者发现我举的佐证我的说法的例子不充足或不恰当,认为我对中央政权的集中说得有些夸张,而对个人独立仍能活动的范围说得过小,我就请读者暂时放下此书,自己玩味一下我已尽力向读者讲述过的东西。让读者仔细考察一下国内外每天所发生的一切吧,让读者同周围的人交谈交谈吧,让读者自己最后深思一下吧。如果读者不经我引导或通过其他途径而达不到我想引导他去的地方,那就是我大错而特错了。
    读者会发现,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间,中央集权已在各处以千百种不同的形式扩大了。战争、革命、征服都促进了中央集权的发展,所有的人都为扩大中央集权出了力。在这个期间,一些人一个接着一个象走马灯似地相继主持大权,他们的思想、他们的利益、他们的感情千变万化,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想以某种方式实行中央集权。中央集权的本性就好象是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的多端变化中的一个唯一不动的点。
    读者看完世间诸事的这些详情之后再综观一下全景,只会大吃一惊。
    一方面,一些很牢固的王朝摇摇欲坠和相继垮台,各国人民以暴力推翻他们国王的统治,人民破坏或限制他们的领主或君主的权威,没有发生革命的各国至少也感到不安和恐惧,人人都受到同样的造 反精神的鼓舞。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无政府状态期间,在人民如此不驯服的国家里,社会权力却不断扩大其特权,日益中央集权化,日益胆大妄为,日益走向专制,日益扩大范围;而公民却每时每刻都处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之下,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之中将自己的独立一点一点地让给国家,这些刚刚打倒王权和把国王踩在脚下的人,现在却越来越对新政权的一个小办事员的一言一语都俯首听命,不敢稍违。
    因此,在我们这个时代,似乎在进行两种方面迥然相反的革命:一种革命在不断削弱政权,而另一种革命则继续巩固政权。在我们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政权既从来没有如此软弱,又从来没有如此强大。
    但是,当我们仔细地观察一下全世界的局势时,便会发现这两种革命在思想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同出一个来源,虽然路线不同,但最后都把人引到同一地点。
    我不怕不厌其烦地再次重复我在本书许多地方已经说过和指出的一点:千万不要把平等的事实与把平等带进社会情况和法制的革命混为一谈,而人们所以对所见的几乎一切现象表示惊讶,正是由于把两者混淆起来了。
    欧洲所有的古老政权,无论是最强大的还是最弱小的,都建立于贵族时代,它们都曾不同程度地代表或维护不平等和特权的原则。为了使日益扩大的平等所带来的新需要和新利益在政府中占居优势,现代的人就得推翻和压制旧的政权。这就要促使现代的人去进行革命,使其中的大多数人产生无论以什么为目的的革命都总要具有的那种敢于闹事和热爱独立的激情。
    我认为,无论是欧洲的哪一个国家,都是经过财产和人的情况的激烈变化之后或紧接着这种变化,才使平等发展起来的,而且几乎所有的这种变化都伴随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和胡作非为现象,因为这些变化是国内的那些反对有教养的人的没有教养的人创造的。
    由此,产生了我方才指出的那两个背道而驰的倾向。只要民主革命没有退潮,那些消灭了敌对民主革命的原有贵族政权的人,便会表现出巨大的独立精神,并随着平等的胜利逐渐彻底而慢慢地服从这个平等所产生的自然本性,努力加强国家权力和使中央集权化。他们本来希望成为自由的人以后能够实现平等,但随着平等在自由的帮助下得到进一步发展,他们反而更难享得自由了。
    这两种情况有时可能同时发生。上一代法国人就曾经表明一个民族在打击贵族的权威和藐视国王的权力的同时能够在国内建立暴虐的统治,从而向世界传授了在争得独立的同时又把独立失去的方法。
    我们这一代人看到,旧的政权全部崩溃,所有的旧势力正在消灭,一切旧的障碍正在坍塌。这种情况使一些广见多识之士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只注意眼前发生的使他们不可思议的革命,认为人类将由此永远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再联想这场革命的最终结果,他们就会更加害怕了。
    至于我,我坦白承认,我并不相信那种似乎在鼓舞当代人的自由精神。我确实看到当代国家都在激烈变动,但我并不认为它们真正获得了自由,而是担心使王位动摇的那些动乱终止之后,统治者们会得到比以前更为强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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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2:02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我在美国逗留期间已经注意到,象美国那样的民主社会情况,会为建立专制提供非常便利的条件;我在回到欧洲后发现,欧洲的大部分君主已在利用这种社会情况产生的思想、感情和需要去扩大他们的权力范围。
    这使我感到,基督教国家最后也会受到类似古代的一些国家曾经受到过的某种压力。
    对这个问题进行的细致研究,以及五年来的反复思考,都没有减轻我的担心,但担心的对象变了。
    在以往的时代,从未有过一位君主专制得和强大得能够不用次级君主政权的帮助而亲自管理一个大帝国的全土;也没有一位君主试图毫无差别地让全体臣民一律遵守划一的制度的一切细节;更没有一位君主亲自走到每个臣民的身旁手把手教导和指挥他们。人的头脑里从来没有产生过这个念头,即使有人产生了这个想法,知识的不足,治理方法的欠缺,特别是身分不平等带来的自然障碍,也要使他很快停止实行如此庞大的计划。
    我们知道,在罗马皇帝的势力鼎盛时期,居住在罗马世界的不同民族仍然保持各自的习惯和风俗;虽然被同一君主管辖,但大部分地区实行独自治理,拥有许多享有实权而兴旺的自治城市;虽然帝国的统治权集中于皇帝一个人手里,必要时皇帝可以独断一切,但社会生活的细节和个人的日常生活,一般并不受皇帝的控制。
    不错,罗马皇帝拥有巨大的权力,而且没有抵制它的相应权力,同时他可以兴之所至为所欲为,并为满足自己的任性而动用全国的力量。这种情况往往使他滥用权力,蛮横地夺去一个公民的财产或生命。他的暴政对某些人来说是沉重的压迫,但并未扩及大多数人。暴政只以几个重大的人物为对象,并不施于其他人。暴政是残酷的,但是有一定的范围。
    看来,如果我们今天的民主国家出现了专制,它将具有另一种性质:它的范围将会很大,但它的方法将会很温和;它只使人消沉,而不直接折磨人。
    我不怀疑,在象我们今天这样的文明和平等的时代,统治者们可能比古代的任何一个统治者更容易把一切公权集中在自己一个人手里,使其习以为常地和无孔不入地深入到私人利害领域。但是,使专制容易出现的这个平等,又能缓和专制的严厉性。我们已经讲过,随着人们日益相似和平等,民情便越具有人情味和越趋于温和;当任何一公民都没有巨大的权力和财富的时候,专制几乎没有出现的机会和活动的舞台。如果所有人的家境都处于中常水平,人们的激情就自然有节制,想象力不会超出常规,享乐也将是简朴的。这种普遍的克制也在节制统治者本人,使他的无节制的欲求的发作停在一定的限界。
    除了这些来自社会情况的性质本身的原因以外,我还可以举出许多非属本书所讨论的范围的原因。但是,我想不超出我所规定的范围。
    民主政府在群情沸腾和出现重大危机的一定时刻可能变得暴虐和残忍,但这种危险是少见的和短暂的。
    我一想到现代人的激情不太炽烈,他们的品行温顺,他们的知识广泛,他们的宗教信仰虔诚,他们的道德良好,他们有勤奋而端庄的习惯,他们明辩善恶,我就不担心他们将受到暴君的统治,而主要害怕他们的监护人变成他们的首领。
    (H)
    因此我认为,使民主国家受到威胁的那种压迫,与至今世界上出现过的任何压迫均不相同,当代人在他们的记忆中也没有这种压迫的印象。我曾试图用一个词精确地表达我对这种压迫所形成的完整观念,但是徒劳而未成功。专制或暴政这些古老的词汇,都不适用。这个事物是新的,所以在不能定名以前,就得努力说明它的特点。
    我想描述这种专制可能以哪些新的特点再现于世界。我认为,到那时候将出现无数的相同而平等的人,整天为追逐他们心中所想的小小的庸俗享乐而奔波。他们每个人都离群索居,对他人的命运漠不关心。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子女和亲友就是整个人类。至于其他同类,即使站在他们的身旁,他们也不屑一顾。他们虽与这些人接触,但并不以为有这些人存在。每个人都独自生存,并且只是为了自己而生存。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个家庭,那末他们至少已经不再有祖国了。
    在这样的一群人之上,耸立着一个只负责保证他们的享乐和照顾他们的一生的权力极大的监护性当局。这个当局的权威是绝对的,无微不至的,极其认真的,很有预见的,而且是十分和善的。如果说它是一种父权,以教导人如何长大成人为目的,那它最象父权不过了。但它并非如此,而只是以把人永远看成孩子为目的。它喜欢公民们享乐,而且认为只要设法享乐就可以了。它愿意为公民造福,但它要充当公民幸福的唯一代理人和仲裁人。它可以使公民安全,预见并保证公民的需要,为公民的娱乐提供方便,指挥公民的主要活动,领导公民的工商业,规定公民的遗产继承,分配公民的遗产。这片不是完全不让公民开动脑筋和操劳生计吗?
    这样,就使公民终日无所事事,很少运用和不太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把他们的意志活动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每个公民逐渐失去自我活动能力。平等使人养成了接受这一切的习惯,也就是强制人们忍受这一切,甚至往往把这一切视为恩惠。
    统治者这样把每个人一个一个地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并按照自己的想法把他们塑造成型之后,便将手伸向全社会了。他用一张其中织有详尽的、细微的、全面的和划一的规则的密网盖住社会,最有独创精神和最有坚强意志的人也不能冲破这张网而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并不践踏人的意志,但他软化、驯服和指挥人的意志。他不强迫人行动,但不断妨碍人行动。他什么也不破坏,只是阻止新生事物。他不实行暴政,但限制和压制人,使人精神颓靡、意志消沉和麻木不仁,最后使全体人民变成一群胆小而会干活的牲畜,而政府则是牧人。
    我一直认为,方才描写的这种严明的、温和的和平稳的奴役办法,可能比某些人的想象更容易具有自由的外貌,甚至可以在人民主权的幌子下建立起来。
    现代人经常受两种互相对立的激情驱使:他们一方面感到需要有人指导,另一方面又希望保持自由。这两个倾向相反的本能要求哪一个也不能放弃,所以他们力求使两者同时得到满足。他们想出一种具有监护性质的、无所不能的、但要由公民选举的单一权力机构。他们把中央集权和人民主权结合起来。这使他们得到了某些缓解。他们认为监护人是自己选的,所以安于被人监护。每个人都能忍受捆在身上的链子,因为他们看到握着链子的余端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人民自己。
    在这种制度下,公民刚刚摆脱从属地位后,由于为自己指定了主人而又回到原来的地位。
    现今,有许多人很容易接受行政专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妥协,认为把个人自由托付给全国政权,个人自由就有了充分的保证。我觉得这样的保证并不够充分。在我看来,主人的性格远远不如服从的事实重要。
    但是我并不否认,这种政体远比那种把一切权力集中之后交给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或团体管理的政体好得多。在民主的专制可能采取各种形式中,后一种政体肯定是最坏的。
    当国家的元首是选举产生的或受真正选举的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时候,他使个人受到的压迫有时是很大的,但这种压迫经常是很少使人难堪,因为每个人在受到限制和压制的之后,还可以认为自己在表示服从时等于服从自己,而他之肯于牺牲其他一切正是他的意志的一种表现。
    我也理解,在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和依靠全国人民时,削减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权利不仅为国家元首服务,而且有利于国家本身,而个人为公牺牲自己的独立也会得到某些补偿。
    因此,在一个非常集权的国家里建立国民代表制度,可以减少极端中央集权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不能根除弊端。
    我完全清楚,这种办法可以保证个人参预国家大事,但很少能对小事和私人施加影响。人们忘记了人受奴役的危险在细微的小事上尤其严重。至于我,既然看到两者不能兼顾而只能顾一方,那就只有认为大事之需要自由不如小事之需要自由。
    小事上出现的服从每天都可以看到,而且所有的公民都能同样感受到。这种服从并不使公民感到屈辱,但它一直限制公民的行动,直到使公民放弃运用自己的意志。它使公民的精神之火慢慢熄灭,心灵之光逐渐暗淡;而只是为少数的情况所必须的服从虽然非常严格,但极为稀少,而且决不同于奴役,它只使一些特定的人受苦。使公民们如此依附于中央政权之后又让他们去选举这个政权的代表,是徒劳无益的;
    让公民们如此隆重地、但又如此仓促地和以如此少见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防止不了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独自感受和自主行动的能力,只能使他们慢慢下降到人类的一般水平之下。
    我再补充一句:他们不久就将不能行使他们仅存的唯一的重大特权。民主国家在把自由引进政治领域的同时而加强行政领域的专制以后,必然产生一些非常离奇的现象。一些只凭常识就可以处理的小事,它却认为公民没有能力办理,而要亲自承揽起来;但在事关全国的政务问题时,它又赋予公民以无限特权。于是,它时而把主权视为玩具,时而成为主权的主人;而国家元首的权力时而比国王还大,时而又不如普通老百姓。它经过各种选举制度而未找到合适的以后感到吃惊,但又接着去找,好象它所发现的弊端不是来自本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来自选举制度。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
    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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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2:32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以上各章的延续
  我相信在身分平等的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容易建立绝对专制的政府;而且认为一旦在这样的国家建立起这样的政府,那它不但要压迫人民,而且要使人类的一些主要属性从人身上消失。
    因此,我认为专制在民主时代是使人最害怕的。
    我认为我在任何时候都是爱自由的,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甚至想崇拜它。
    另一方面,我相信在我们行将进入的时代,凡是试图以特权和贵族制作为权威的基础的人,都将遭到失败。凡是想在唯一的阶级里建立并保持权威的人,也将遭到失败。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一个主权拥有足够的本领和足够的力量以重新建立臣民之间的永久差别的办法建立专制;也没有一个议员高明得和强大得能不以平等为第一原则和号召而维护以自由为基础的制度。因此,当代的所有人,如欲使自己的同类得到和保持独立和尊严,就得表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而能够证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平等待人。他们的这项神圣事业的成败,完全取决于此。
    因此,问题不在于重建贵族社会,而在于从上帝让我们生活其中的民主社会的内部发掘自由。
    在我看来,这两项重要真理是简明的,而且是会有成效的。它们自然使我要去考察哪种自由政府可以建立于身分平等的国家。
    在民主国家,国家的最高主权比之其他国家划一、集中、广泛、彻底和强大,是出于民主国家的制度本身的性质和国家的需要。它的社会自然比较活跃和强盛,而个人则比较顺服和软弱。也就是说,社会做的事情多,个人做的事情少。这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不要指望个人的独立范围在民主国家里会象在贵族制国家里那样大,而且这也不是人们之所好,因为在贵族制国家里社会经常为某个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绝大多数的人往往为某些人的荣华而牺牲自己的富贵。
    使领导民主国家的中央政权积极和强大,这既是必需的,又是人们所希望的。目的是不让中央政权变得软弱无力和懒惰,但要完全阻止它滥用其机智和权力。
    在贵族时代保障个人独立的最大原因,是君主不独揽治理公民的任务。他把这项任务部分地交给贵族的成员,所以中央政权总是分权的,从不全面地和以同一方式管理每个人。
    不仅君主不独揽一切,而且代理他的大部分官员也不总是受他的控制,因为他们的权力并非来自君主,而是来自他们的家庭出身。君主任何时候都不能任意设置或废除这些官职,也不能强其他们一律服从他的随意支使。这对保障个人的独立也起了作用。
    我十分清楚,在我们这个时代不能依靠这样的办法,但我想出一些可以取代这种办法的民主措施。
    把从各种自治团体或贵族收回的管理权不完全交给主权者,而部分地分给由普通公民临时组成的次级团体。这样,个人的自由将会更加有保证,而他们的平等也不会削弱。
    美国人在用词上不象我们法国人那样考究,他们仍用county(县)一词来称呼州下的最大行政单位,但它的一部分职权却由州议会代行。
    我自然承认,在我们这样的平等时代,设立世袭的官员是不公正的和不合理的,但不妨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选举办法任用官员。选举是一种民主办法,它可以象贵族制国家的世袭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那样,保证选出的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甚至其独立性超过世袭的官员。
    贵族制国家有许多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生活充裕,不会轻易忍受压迫或受压迫而不反抗。这些人可使政府一般在态度上温和与谨慎。
    我完全知道,民主国家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人;但它可以人为地创造出某种类似的人物。
    我深信,世界上不会再建立新的贵族制度;但我认为,普通通的公民联合起来,也可能建立非常富裕、非常有影响、非常强大的社团,简而言之,即建立贵族性质的法人。
    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若干贵族性质的重大政治好处,而又不会有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危险。政治的、工业的和商业的社团,甚至科学和文艺的社团,都象是一个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迫害的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公民,它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的时候,也保护了公民全体的自由。
    在贵族时代,每个人都与一定的同胞有紧密的联系,因而他们一受到攻击,这些人就会来帮助他。在平等时代,每个人自然是孤立无援的。他们既没有可以求援的世代相传的朋友,又没有确实能够给予他们以同情的阶级。他们容易被人置之不理,受到无缘无故的轻视。因此,在我们这个时代,公民只有一个手段可以保护自己不受迫害,这就是向全国呼吁,如果国人充耳不闻,则向全人类呼吁。他们用来进行呼吁的唯一手段就是报刊。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国家比其他国家无限珍贵,只有它可以救治平等可能产生的大部分弊端。平等使人孤立和失去力量,但报刊是每个人都可阅览并能被最软弱和最孤立的人利用的强大武器。平等使每个人失去其亲友的支援,但报刊可以使他们向本国的公民和全人类求援。印刷术促进了平等的发展,而同时又是平等的最好缓和剂之一。
    我认为,生活在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实际上可以不要出版自由,而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如此。我不相信大规模的政治集会、议会的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能够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有这一切,在一定程度内可以和解对个人进行的奴役,而如果出版是自由的,这种奴役就不可能随意进行。报刊是保护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
    我现在来谈一谈司法权的某些类似作用。
    处理私人的权益纠纷和仔细研究所处理的每一件小事,属于司法权的本质;对受压迫的人不主动进行援助,但对其中的最微贱者不断进行援助,也是司法权的本质。尽管这些人软弱无能,也永远能迫使法官听取他们的控诉并要求做出答复。这是司法权的制度本身所使然。
    因此,在统治者经常注意和干预个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动,而个人又软弱得无力自我保护和孤立得不能指望得到与自己同样孤立的人的支援的时代,司法权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法院的力量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向个人的独立提供的最强大保障,而在民主时代这尤其是真理。在民主时代,如果司法权不随着身分的日趋平等而加强和扩大,个人的利益就永远处于危险状态。
    平等使人产生一些十分有害于平等的怪癖,立法者应当经常注意这一点。我现在只谈一谈其中的几个主要癖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不容易了解规章或程序的功用,对规章有一种本能的轻视感。我已经在其他地方讲过其原因。
    规章使他们反感,而且往往使他们憎恨。由于他们通常只希望容易得到眼前的享乐,所以急不可耐地冲向他们所追求的每一享乐对象,稍受挫折即表示失望。把这种性格带进政治生活以后,便对时常拖延或阻止他们实现某些计划的规章持有敌对情绪。
    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在规章上感到的这种不便,正是规章有利于自由的地方,因为规章的主要功用在于在强者和弱者之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设立一道屏障,阻止强者或统治者随意做出决定,使弱者或被统治者有时间再好好想一想对策。随着统治者更加积极和强大,个人日益消沉和变弱,规章更为必要。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本来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却又很自然地不太尊重规章。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注意的问题。
    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大部分当代人盲目轻视规章的问题更可悲的了,因为一些最小的规章问题现在也具有了以往所没有过的重要性。人类的若干重大的利益,都与规章问题有密切的关系。
    我认为,虽然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政治家有时可以随便轻视规章,并且往往不受规章的约束,但今天各国的领导人对于细微的规章、规定都应当尊重,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疏忽一点。在贵族制度下,有过迷信规章的现象;而我们,则应当对规章采取明智的和审慎的崇拜态度。
    民主国家的另一个非常自然的、但又非常危险的本能,就是使人轻视和不太考虑个人的权利。
    一般说来,人们之所以热爱一种权利和对这种权利表示尊重,不是因为这项权利重要就是因为被他们长期享用。见于民主国家的个人权利,一般都不太重要,而且都是最近出现的和非常不稳定的。因此,往往容易被人放弃,受到侵犯也几乎永不怀恨在心。
    但是,在人们生性轻视个人权利的时代和国家,却有社会权力自然扩大和加强的现象。也就是说,在人们最需要保持和维护仅余的特殊权利的时候,却越来越不爱护它了。
    因此,特别是在我们所处的民主时代,人类的自由和光荣的真正友人们,应当接连不断地挺身而出,设法防止国家权力为全面推行其计划而随意牺牲某些个人的特殊权利。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默默无名的公民都有被压迫的极大危险,任何微不足道的个人权利都可能拱手交给专横的当局。其理由很简单:当个人的特殊权利被人视为重要的和神圣的权利的时代,侵犯这种权利只会害及被侵犯的人;但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侵犯这种权利就是严重败坏国家的民情,危害整个社会,因为关于这种权利的观念将在我们中间由此逐渐变质,以至消失。
    不管革命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活动舞台在哪里,革命所固有的一些习惯、思想和弊病,必然在一个长期的革命当中产生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在短期内多次更换元首,改变舆论和法制,其人民终要染上喜欢变动的爱好,并对以暴力迅速进行的一切变动习以为常。于是,他们自然轻视每天都在表明并无作用的规章,只是出于无奈才忍受他们目睹常被人们违反的法规的约束。
    由于关于公正和道德的通行观念不足以解释和论证革命每天都在创造的新鲜事物,所以人们便去追求关于社会效益的原则,创造关于政治的必要性的理论,自愿地习惯于心安理得地牺牲个人的特殊利益和践踏个人的权利,以其最迅速地达到他们所设想的一般目的。
    我把这些习惯和思想都称为革命的习惯和思想,因为在所有的革命中都会有这种习惯和思想。它们既见于贵族制国家,又见于民主国家,但在前者它们往往是力量不大的,而且永远不能持久,因为有贵族制国家原有的习惯、思想、缺陷和障碍在抵制它们。因此,革命一旦完成,它们就自行消失了,而国家也就又恢复了原来的政治态势。但在民主国家并不总是如此,因为人们总是害怕革命的本能虽然会变得温和与受到节制,但不会消失,而逐渐改头换面进入政府的统治作风和行政习惯。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国家的革命比民主国家的革命还危险,因为民主国家的革命除了必然造成一些偶然的和短暂的灾难以外,还经常会有制造长期的、也可以说是永久的灾难的危险。
    我认为将会发生公正的抵抗和正当的造 反。因此,我不能斩钉截铁地断言民主时代的人永远不会革命;但我认为他们比其他时代的人更有理由在发动革命的时候三思而行,并会感到与起诉诸如此危险的救治手段,不如忍受目前的诸多委屈。
    最后,我以一个一般观点来作总结。这个一般观点不仅包括本章所述的个别观点,而且包括本书所欲发挥的大部分个别观点。
    在我们这个世纪以前的贵族时代,个人的权力是极为强大的,而社会的权威则十分微弱。甚至社会的形象也是模糊的,经常被统治公民的各式各样的权力所取代。因此,这个时代的人的主要努力,必须用去增强和扩大社会权力,并增加和确保它的特权;另一方面,又要把个人的独立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个别利益服从一般利益。
    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则面临着另一种危险和另一种顾虑。
    在大部分现代国家里,不管统治者是什么出身,身体是否健康,或叫什么名称,他们几乎都是总揽一切大权的;而个人则逐渐变为最软弱和最有依附性的人。
    在以前的社会里,完全不是这样。在那里,任何地方也没有一致或划一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里,所有的一切都在迫使人们变得相似,以致每个人的形象很快就将消失,变得万人同貌,彼此之间没有区别。我们的祖辈总是愿意滥用个人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的观点,而我们则自然喜欢夸大个人的利益应当经常服从多数人的利益的观点。
    政治世界正在变化,今后必须寻找新的办法去救治新的弊端。
    给社会权力规定广泛的、明确的、固定的界限,让个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并保证其不受阻挠地行使这项权利,为个人保留少量的独立性、影响力和独创精神,使个人与社会平起平坐并在社会面前支持个人:在我看来,这些就是我们行将进入的时代的立法者的主要目标。
    现代的统治者们好象只想率领人民去干伟大的事业。我希望他们考虑一下多下点工夫去造就伟大的人物,少重视工作而多重视工作的人,永远记住一个国家当它的每个居民都是软弱的个人的时候,不会长久强大下去,而且决不会找到能使由一群胆怯和萎靡不振的公民组成的国家变成精力充沛的国家的社会形式和政治组织。
    我发现现代人有两种对立的,但又都有害处的观念。
    一些人只从平等中看到它所产生的无政府状态的倾向。
    他们害怕自己的自由意志,即自己惧怕自己。
    另一些虽然人数很少,但很有知识的人,持有另一种看法。他们在由平等出发走向无政府状态的大路的一旁,终于又发现一条不可阻挡地使人走向受奴役的小道。他们事先就让自己的灵魂屈服于这种必然的奴役,并由于对保存自由持绝望态度,便早就从内心开始崇拜不久即将出现的主人了。
    前一种人放弃自由是因为认为自由危险,后一种放弃自由是因为断定自由不可能实现。
    如果我持有后一种人的观点,就不会写读者现在阅读的这部著作,而只有在内心里为我们人类的命运叹息了。
    我所以要把平等给人的独立造成的危害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是因为我坚信这种危害是未来的隐患中最可怕的,而且是最难预测的。但我并不认为它是不能克服的。
    生活在我们正在进入的民主时代的人,自然爱好独立。他们也自然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限制,即对他们自己选定的社会情况的长久不变感到厌烦。他们喜爱权力,但有轻视和憎恨权力行使人的倾向,并由于他们非常藐小和流动性很大而容易逃脱权力的控制。
    这些本性将会经常反复出现,因为它们来自将来也不会改变的社会情况。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它们将会阻止任何一种专制能够确立,并向愿意为人的自由而奋斗的每一代新人提供新的武器。
    因此,让我们对未来保持可以使人们提高警惕和进行战斗的有益的担心,而不要抱有可以使人们丧失信心和毅力的畏缩无能的恐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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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2:49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主题的总括
  在结束我所做的研究之前,我想以最后一次观察综述一下可以显示新世界的面貌的各种特点,并判断一下平等应对人的命运发生的一般影响。但是,这项工作的艰巨性使我有些犹豫;在如此重大的题目面前,我感到自己的视野不够宽阔和自己的智力不能胜任。
    我试图描绘和打算评述的新社会只是刚刚诞生。时间还没有使它定型,使它产生的大革命还在继续,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一切当中还几乎不可能断定哪些东西将要随着革命本身的结束而消失,哪些东西在革命结束之后还要存在下去。
    新兴的世界还有一半陷在正在衰败的世界的残垣破壁之中,在世间事物呈现的巨大混乱当中谁也说不出哪些古老的制度和习俗还会劫后余生或完全消失。
    尽管社会情况、法制、思想和人的感情方面发生的革命还远远没有结束,但它所造成的后果已远非世界上迄今发生的任何事情可比。我一个时代一个时代地往上回顾,一直追溯到古代,也没有发现一个与我现在看到的变化相似的变化。
    过去已经不再能为未来提供借鉴,精神正在步入黑暗的深渊。
    但是,在这幅如此广阔、如此新奇和如此混杂的图景中,我已经看到一些初具轮廓的主要特点。我现在就来谈谈它们。
    我看到,善与恶在世界上分布得相当平等,各占一半。巨富已经不见,小康之家日益增加。欲求和享受成倍增加,但既无特大的繁荣又无极端的悲惨。人人都有奋进之心,但怀大志者不多。每一个个人都是孤立而软弱的,但整个社会是活跃的、有远见的、强大的。私人做小事,国家做大事。
    精神失去力量,但民情温和,立法仁慈。尽管见不到伟大的献身精神,最高尚、最光辉和最纯洁的德行,但人们的习惯是纯朴的,暴力现象极为少见,残酷更是闻所未闻。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人的财富越来越有保障。生活虽然不光华瑰丽,但非常安逸舒适。享乐既不高雅又不粗鄙。不讲究繁文缛节,没有低级趣味的嗜好。既没有学问渊博的雅士,又没有愚昧无知的贫民。天才越来越少,但知识日益普及。人的理性的发展将是众人的微小努力的集少成多的结果,而不是某几个人的强大推动的结果。文艺作品的杰作虽然不会太多,但作品的数量将会大增。种族、阶级、祖国的各种束缚将会消失,而人类的大团结却要加强。
    如果让我从这些特征中找出最普遍和最显著的特点,我将指出它表现在财产具有千百种不同的形式方面。几乎所有的极端现象将会日趋减少和消失;几乎所有的最高的东西将会逐渐下降,并为中等的东西所取代;这些中等的东西比起世界上存在过的类似东西既不高又不低,既不光彩又不逊色。
    我举目环顾一下这伙既无超群者又无落后者的在许多方面都一样的众生,真为这种普遍划一的情景感到悲怆和心寒,并为这里已不复有社会而遗憾。
    当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和最微贱的人并存,巨富和赤贫并存,最聪明的人和最愚昧的人并存的时候,我总把视线离开后者只看前者,而且前者使我看起来喜欢。但是,我知道这种喜欢心情来自我的弱点,因为我在同时观察周围的所有一切时,只能从这么多的对象当中选择和拣出最合我心意的对象。全能和永恒的上帝可不是如此,他的目光必然及于全体事物,而且把整个人类和每一个人都同时看得清清楚楚。
    我们自然相信,使这位造物主和人的保护者最感到悦目的,并不是个别人的高度荣华富贵,而是全体人的巨大幸福。
    因此,我认为是衰退的东西,在上帝看来都是进步的东西;我感到不快的事物,他却喜爱。平等也许并不怎么崇高,但它却是非常正义的,它的正义性使它变得伟大和美丽。
    我要努力达到上帝的这个观点,并试图用这个观点去考察和判断世间的事物。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绝对地和全面地断言新的社会情况优于旧的社会情况,但已经不难看到它们是不同的。
    贵族制国家的体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和美德,与现代人的性格格格不入,因而不能传入他们当中。有些良好的爱好和恶劣的本性,在前者看来是邪恶,而在后者看来却是合情合理的。有些思想是从一方的想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但被另一方的精神所排斥。这就象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各有自己的特殊优点和缺点,各有自己固有的善和恶。
    因此,必须特别注意,不能用已不存在的社会留下的观点去判断正在产生的社会。这样做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两种社会是截然不同的,两者不能对比。
    要求现代人具有适合他们祖辈的社会情况的美德,也决不是合理的,因为祖辈的社会情况已经成为过去,而它所衍生的一切善和一切恶,也随着它的崩溃而完全混乱,无法辩别。
    但是,这些情况现在还不能充分了解。
    我已看到,大多数当代人正从旧社会的贵族制度产生的章程、主张和思想中进行选择。他们会随意放弃其中一部分,但要想保留另一部分,并把这一部分带到新世界。
    我认为,他们的后一种想法,只会使他们在一项干得认真但不会有成效的工作中浪费时间和精力。
    问题是不应当再保持身分的不平等给人们带来的那些特殊好处,而是应当确保平等可能为人们提供的新好处。我们不要让自己仍与祖辈相同,而应当努力达到自己固有的那种伟大和幸福。
    至于我,在达到我的讨论的终点后,远远地、但是全面地回顾一下我曾分别深入研究的所有不同对象时,我既感到恐惧又怀有希望。我看到一些严重危险,但觉得可以排除;我看到一些重大弊端,但认为能够避免或抵制。因此,我越来越坚信,民主国家只要愿意干,还是能够建成高尚而繁荣的社会的。
    我并非不知道,有些当代人认为人民生在世上从来不能自己作主,必然服从外部条件、种族、土地和气候所产生的难以克服和无法理解的力量的支配。
    这是一种错误的和消极的观点,只能使人永远软弱和国家永远畏葸不前。上帝既未创造完全独立的人类,又未创造全都是奴隶的人类。不错,上帝是在每个人的周围画了一个他不可能越出的命运所注定的圈子,但是人在这个广泛的范围内还是强大的和自由的。一个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
    现代的各国将不能在国内使身分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将导致奴役还是导致自由,导致文明还是导致野蛮,导致繁荣还是导致贫困,这就全靠各国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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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3:33 | 只看该作者
原著者注
  (A)第690页
    但是,有些贵族曾热心经营商业和在工业方面获得成就。
    世界史在这方面提供了若干光辉的范例。然而,就整个情况来说,应当说贵族向来不关心工商业的发展。金钱贵族只是这一规律的例外。
    金钱贵族从来没有不想用财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对财富的爱好,可以说是人类的最大激情,其他一切激情都以此为终点或与此交织。
    如果爱财之心与争名争权之心集于一人之身,则很难辩别这是出于人之贪婪所造成的野心还是出于人之野心所促成的贪婪。英国就有这种情况。英国人希望发财之后获得荣誉,并认为荣誉是财富的标志。因此,人的精神完全被工商业抓住和吸引过去,工商业成了致富的最好捷径。
    但是,我也认为这是一种例外的和暂时的现象,因为在财富只是贵族的标志的时候,只让富人掌握权力而权力的执行由其他一切人实施,那是极其困难的。
    世袭的贵族制度和纯正的民主制度,是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的两个极端现象,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金钱贵族。
    这个贵族的特点是:与世袭贵族接近,但同意给予少数公民以某些重大特权;主张实行民主制度,但要求人人都可以继承特权。这个阶级往往是世袭的贵族制度和纯正的民主制度之间的天然桥梁,而且人们很难说它是在结束贵族的等级制度还是已在开辟民主制度的新纪元。
    (B)第744页
    我从我的旅行日记里找到下述几段记载。这些记载可使读者了解同意随夫前往荒凉地区定居的美国妇女经受了哪些考验。向读者介绍这几段记载,只是出于它们完全真实。
    “……我们时常遇到一些新开垦的土地。所有这些新居民点都大同小异。我要描述我们今天晚上留宿的这个居民点,它给我留下使我想起其他一切居民点的印象。
    “为了能在森林里找回自己的家畜,垦荒者们特意在家畜的脖子上拴上了小铃铛。我们离居民点还很远的时候,就已听到这种铃声。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听到森林里传来斧头伐木的声音。随着我们看到伐木的迹地,我们就知道这里有文明人在劳动。被砍掉的枝桠布满了道路;被火烧毁的残余树干或伐木留下的树墩,还立在我们所走的道路上。我们继续往前走,来到一片森林旁边,其中所有的树好象得了一场暴病而枯死了。时值盛夏,但这里却好象是严冬。我走进森林仔细观察这些树,这才发现树干上有一圈被刮光树皮的深痕。
    树内汁液的循环被切断了,所以树很快就枯死了。我们由此才知道,实际上这是开垦者照例要做的第一件事。第一年,他们还不能将全部的树木都砍倒,使它们变为自己的新财产,而是要在留下的树木之间播种玉米。如果把树全都砍光,则作物将失去树荫的保护。走过这片作为文明在荒野中的起步的初具规模的田地,我们立刻看到田地主人的房舍。它位于一片比人们尚在滥伐的林地管理的好得多的田地中央。在滥伐的林地上,树木已被伐倒,但尚未归垛码起来,树墩还杂陈在昔日绿荫覆盖的土地上。在这片杂乱无章的荒地的周围,有的地方种有小麦,有的地方簇拥着初生的柞树;各种各样的多年生植物和野草混合在一片尚未被人驯服的半荒土地上,竞相生长。开垦者的房屋,或如当地人所称的“圆木小屋”(log house),就掩映在这片由各种植物组成的茂密的树荫中间。这座简陋的房屋也同它周围的田野一样,表明它是新造的,刚刚建成不久。据我目测,它长不过30英尺,高在15英尺以内。房层的四壁和顶盖,都是用未破开的原木构筑的,在缝隙之间填满碎干草,敷以泥土,用以防寒和防雨。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决定去找圆木小屋的主人借宿。
    “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几个在残败的小树林里滚地玩耍的小孩,马上爬起来,慌慌张张地跑向家门,好象害怕见生人似的。这时,两条尚有一半野性的大狗,竖着耳朵,伸长脖子,从狗舍里窜出来。它们一面跑,一面低声吠叫,前来保护它们的小主人。这家的主人出现在门前,他首先向我们扫了一眼,随后又仔细打算一番。他打手势,叫他的狗回狗舍去,并以自己的行动向狗表示,我们的光临并未引起他的惊恐或不安。
    “我们走进圆木小屋。室内的陈设,跟欧洲农民的完全不同,摆着许多多余的东西,而必要的东西却很少。
    “只有一个窗户挂着细布窗帘;在土坯砌成的壁炉炉台上放着一盏大灯,灯光照亮了全屋;在这个壁炉炉台的上方,吊着一支膛内有来福线的漂亮的火枪,一张麂皮,一串鹰的羽毛;在壁炉的右侧墙上,挂着一张美国地图,地图被风吹动得在墙上直晃荡;在地图下面,架着一个粗糙的木搁板,上面放着几本书;我走到架边一看,其中有一部《圣经》,弥尔顿的最初6篇长诗,莎士比亚的两个剧本;沿着墙放着几个木柜,而没有皮箱;在屋地中央,有一张做工很粗的桌子,桌子的四条腿是用刚刚砍伐的小树干做的,上面未剥掉的树皮还在发绿,好象是就地生长出来的;我看到桌子上面有一把英国制的灰色瓷茶壶,几把银制的匙子,几个已经有缺口的茶杯,还有几张报纸。
    “这所房子的主人,颧骨很高,四肢修长,这表明他原来是新英格兰的居民。显而易见,他不是出生在我们同他相遇的这个荒凉地区的,因为他的举止就足以证明他早年是在知识界中度过的。他是一个活泼好动、有理想和敢于冒险的人,能够冷静处理专靠热情而发动起来的事物。他之所以要在这里体验一段时间野蛮生活,是为了将来更好地改造荒野,使其大大开化。
    “当这位开垦者看出我们想跨进他的房屋的门槛时,他走上前来同我们对话,并按他的习惯同我们握了握手,但他的脸上还是没有热烈的表情。他首先开口,打听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当他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他便默不作声了。我们猜想,他早就对世界发生的令人讨厌和使人目眩的事情反感,所以不想再问了。我们向他谈了我们的旅行目的,他向我们提供了我们所需的资料。接着,他又有些心不在焉了,但仍然诚恳地满足我们的需要。当我们看到他能如此热心待客时,为什么又感到他的好客又有些冷淡呢?这是因为他的待客好象是出于命运对他的痛苦安排,他认为这是他的现在地位赋予他的义务,而不是一项快事。
    “在壁炉炉台的另一端,坐着一位妇女抱着一个小男孩在膝上摇晃。她只频频点头,而没有加入我们的谈话。象那位开垦者一样,这位妇女也正值壮丽的年华。她的举止表明她原来也很高雅,她的服饰说明她爱打扮的兴致并未稍减。但是,她的四肢已经不如昔日纤美,她的面容显得有些疲惫,她的眼光温和而又严肃。她的外表给人的整个印象,是她有一颗由于笃信宗教而产生的安身立命之心,一腔热烈而宁静的感情。我不知道是什么天生的泰然自若的毅力在使她正视生活中的一切艰难困苦,而又不害怕和不轻视它们。
    “她的几个孩子围绕在她的身旁,身体健康,性格活泼,还很淘气。这些孩子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他们的母亲不时地向他们投以忧郁而又欣慰的目光。从孩子们如此年幼却很强壮来看,可以说她为抚育他们费尽了心血,并对为此付出的代价毫不惋惜。
    “移民们居住的房屋既无内室又无隔扇,全家都住在一个大统屋子里,夜间共同在里面安息。这所房屋自成一个小世界。它是漂浮在林海中的一叶文明方舟。在它四周一百步以外,就是无边无际的茂密森林,而且又开始没有人烟了。”
    (C)第746页
    使人没有道德和不信宗教的,并不是身分的平等。但是,当人们变得没有道德和不信宗教,而人们又都是平等的时候,不道德和无信仰的行为就容易表现出来,因为人们之间已很少互相制约,社会上只剩下一个能够承担起维持治安之责的阶级。身分的平等并不使民情变坏,但有时听任其变坏表面化。
    (D)第769页
    即使把所有什么也不想的人和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的人排除在外,你也会发现美国的绝大多数人似乎满意他们的现行制度;我也确实认为如此。我认为舆论的这种倾向是表明美国法制十分良好的标志,而不是它的证明。民族的自豪感,立法对某些激情、偶然事件、隐秘弊端的放纵,特别是可以封住反对派之口的多数的利益,可以长期给整个民族和每个公民造成一种错觉。
    我们现在来看一看18世纪的英国。当时,这个民族非常喜欢自我吹捧,它的每个人民对自己都很满意,所以认为他们的制度样样都好,没有可以谴责之处,甚至觉得它的一些明显缺欠也是好的。但在今天,绝大多数英国人好象都认为他们的制度在许多地方是有缺欠的。究竟是上一世纪的英国人对呢,还是今天的英国人对呢?
    法国也是如此。诚然,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议会的多数曾热烈支持统治当时社会的政府,并认为那些说这个政府贬低了当时法国人人格的人是错误的。而在我们这个时代,却有人认为当时的法国受到了奴役,但奴性思想并不一定存在。
    当时的作家颂扬王权高于其他一切权力时表现出了一种真正的热情,但愚昧的农民在他们的茅屋里并未受到圣上的恩泽,在高喊“国王万岁!”而死时亦未感到光荣。究竟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人错了,还是我们今天的法国人错了?
    因此,不应当只根据舆论的倾向,而且还要根据最主要的动机和最普遍的经验去评定一个国家的法制,因为舆论的倾向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有所变化。
    一个国家的人民对法制表示拥护只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希望不要很快就改变已定的法律。
    (E)第826页
    我方才在这个注所在的章里只提到一种危险。现在,我想指出另一种非常罕见,但一经出现便将使人非常害怕的危险。
    当平等使人们自然产生的爱好物质享受和舒适生活的心理侵蚀一个民主国家人民的精神并终于控制全国人民的精神时,这个国家的军队本身最后可能爱好和平,而反对本国基于自身的利益把它拖入战争。但处于这种舒适环境下的士兵,将会开始认识到,宁愿在和平的环境中一步一步地、顺顺利利地和毫不费力地晋升,也不肯以战场上的艰难险阻为代价去获得快速的晋升。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军队虽有武器但无士气,使用武器时也是消极的。与其说这种军队本身没有迎击敌人,不如说它在引狼入宝。
    不要以为军队在这种和平气氛中会与革命绝缘。因为革命,尤其是军队发动的革命一般都非常迅速,而且经常要冒重大的危险,但不必付出艰苦的劳动。革命至少在消耗上能比战争更适合野心家的心愿,只冒生命的危险即可,而民主国家的人对于生命的重视不如对于舒适生活的重视。
    害怕战争的军队是一个国家的自由和安宁的最大危险,因为这样的军队不想在战场上表现其伟大和力量时,便要到其他地方去表现伟大和力量了。因此,民主国家军队的官兵有可能不顾公民的利益而失去军人的情操,而军队则不再具有战斗力并不断发生哗变。
    我在这里再重复一遍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一句话: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不在军队,而在国家。保存着英勇气概的民主国家,将永远会在必要的时候从骑士兵身上看到英勇善战的气概。
    (?E)第843页
    人认为单一性的观点的伟大处在于手段,而神认为在于目的。结果,这样的伟大观使我们只注意无数的小事情。强制人们同步地走向同一目标,是人的观点;而引导不可胜数的千变万化的人开始行动,并要把他们的行动结合得使所有的行动能通过数以千计的不同道路去完成伟大的计划,则是神的观点。
    人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几乎总是贫乏而无活力的,而神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则是丰富而有活力的。人以为简化手段可以显示出自己的伟大;而神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使手段变化无穷。
    (G)第847页
    民主国家不仅由于它的爱好而走向中央集权,而且领导它的人也在不断把它推向中央集权。
    可以不难预见,被局限在一个民主国家里的几乎所有野心勃勃和才能出众的人,将会不遗余力地扩大社会权力的职能,因为他们都盼望有朝一日领导社会权力。要想向他们证明过分中央集权会损害国家,那是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是在为自己集权。
    在民主国家的官员中,除了一些大公无私的或平庸无奇的以外,几乎没有人主张地方分权。主张地方分权的,不是人少就是无力。
    (H)第869页
    我时常自问,如果民主的民情这样地温顺下去,再遇到军队里出现不安情绪,在我们今天的某些国家里万一出现军人政府,其结果将会如何。
    我认为,政府本身不会出现我在本注所在的章里所描绘的现象,也不会再现军事寡头政治的蛮横作风。
    但我深信,在这种情况下,会在文官的习惯与士兵的习惯之间产生某种融合。在行政方面采纳某些军人精神,在军队方面采纳某些文官的办事习惯。这样融合的结果,将会实现有条不紊、纪律严明、条理分明和绝对服从的指挥,人民变成军队的影子,社会变成一座营房。
    (I)第872页
    我不能笼统地断言当代的最大危险是胡作非为或暴政,是无政府状态或专制。这些东西都是令人畏惧的,而且很容易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个人主义造成的普遍的漠不关心。今天能使行政权可以总揽某些权力实行压迫的,正是这种漠不关心;而以后能使一个政党动员30个人投入战斗而且也实行压迫的,也正是这种漠不关心。但是,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能长期存在下去,使它们容易获得成功的那些原因也在妨碍它们长期保持成功。它们之所以最后垮台,是因为没有什么力量支持它们。
    因此,最应当反对的是漠不关心,而不是无政府状态或专制,因为漠不关心可以几乎分毫不差地创造无政府状态和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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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一)
  1848年1月15日在人文和政治科学院所作关于谢尔比利埃《论瑞士的民主》的报告各位先生:
    日内瓦科学院公法教授谢尔比利埃先生发表了一部论述本国的制度和政治习惯的著作,题为《论瑞士的民主》,并向人文和政治科学院赠送了一部样书。
    先生们,我认为作者所论述的问题很重要,值得对它进行专门的研究;而且,我想这一研究能有某种好处,所以我就开始了这项研究。
    我的意图是使自己暂时放下其他一切工作而完全投入这项研究,在研究中不谈与我们毫无关系的现实问题,少讲瑞士的政治社会的现状,而多谈瑞士的社会本身,多谈这个社会所遵行的法制,多谈法制的来源、趋向和特点。我觉得这样划定研究的范围,讲起来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瑞士出现的事情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正在摧毁欧洲的一切旧制度的普遍运动的一部分。虽然舞台不大,但演出很壮观,而主要是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震撼世界的民主革命,没有一个象在瑞士这样发生于如此复杂和如此奇怪的环境之中。在这个由若干民族组成的国家里,人们操数种语言,信数种宗教,一种宗教里又分成许多不同的宗派,新旧两派的教会各有其组织系统和特权,所有的政治问题很快就变为宗教问题,而所有的宗教问题最后又都变成政治问题。最后,这里存在的一个很古老和另一个很年轻的两个社会,虽然年龄差得很大,但却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以上就是瑞士的图景。我认为,要想描绘好这幅图景,就得比《论瑞士的民主》的作者站得更高一些。谢尔比利埃先生在序言中申明,一定要坚持大公无私的原则。我相信,他的话是很诚恳的。可是他又担心,他的著作的完全无私的特点,会使所述的主题蒙上一层单调无味的阴影。这种担心毫无根据。作者确实想做得大公无私,但他并没有做到。他的著作虽然表明他有学识,有洞察力,有真正的才华,甚至在热情的评价中闪烁着明显的善意,但就是看不到大公无私。他的书有许多地方论述思想问题,但很少谈到思想的自由。
    该书的作者究竟向往什么样的政治社会形式呢?首先,这一点就好象相当难说。他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赞同瑞士最虔诚的天主教徒的品德,但他又坚决反对天主教,以致想用立法的手段阻止天主教向天主教不占统治的地区发展。另一方面,他也很反对新教各派的各自为政。他既反对平民的政府,又反对贵族的政府;在宗教方面,他主张有一个由国家管理的新教组织;在政治方面,他要求有一个由资产阶级贵族管理的国家,这似乎就是该书作者的理想。日内瓦在革命之前,情形就是如此。
    虽然人们不能经常看清他之所爱,但却容易看出他之所恨。他憎恨的就是民主。他一谈到民主革命,就表现出了他的观点,他的爱憎,或许还有他的利害所在。也就是说,他永远是以仇视的态度来谈民主革命的。他不仅攻击民主的这一后果或那一后果,而且还攻击民主本身。他看不到民主的优点,只盯着民主的缺点下放。他对民主可能带来的弊端,一点也不分辩哪些是根本性的和永久性的,哪些是偶然性的和临时性的,哪些是不可避免的而必须忍受的,哪些是应该设法纠正的。也许象谢尔比利埃先生这样的生逢国家动荡不安时期的人,才会以这种方式看待问题。我们应当对此表示遗憾。在作这项研究时我们看到,瑞士的民主很需要人们指出其法制的不完善之处。但是,要想考察得准确无误,首先不能憎恨民主。
    谢尔比利埃先生将他的著作定名为《论瑞士的民主》。这可以使人相信,作者认为瑞士是一个允许人们写理论著作论述民主,并可以评论民主制度本身的国家。但我认为,该书的几乎全部错误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瑞士不是这样的国家。老实说,此书本应该题名为《论瑞士的民主革命》。实际上,15年以来瑞士就是一个处在革命中的国家。在瑞士,民主与其说是政府的一个正常管理形式,不如说是人民经常用来摧毁和有时是抵制旧社会的一种武器。虽然人们在瑞士可以很好地研究我们所处的民主时代的革命形势所带来的个别现象,但还不能描绘出民主的长治久安状态。任何人如不时时刻刻地注意这一出发点,就很难理解瑞士的制度呈现在他面前的图景。至于我,我感到有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去解释我如何评论它的现在,更不用说我如何理解它的过去了。
    人们对法国革命爆发时瑞士的情况,常有一种错觉。由于瑞士人长期以来就生活在共和制度下,所以人们就容易推想他们比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的人更接近使近代自由得以确立的制度和使它得以活跃起来的思想。不对,人们应当往相反的方面去想。
    尽管瑞士的独立是在反对贵族的起义中诞生的,但它当时成立的政府的制度,大部分沿袭了贵族制度的惯例、法律、直至观点和倾向。在瑞士人看来,自由不过是特权的一种形式,不过是基本法和继承法中的承认大家都是自由人的一种思想,而这种思想在他们获得自由后的心目中,同在被他们战胜的奥地利家族的王侯的心目中一样,都是陌生的。因此,所有的权力,很快就被一些固步自封的小贵族或一些自行纠集起来的人所篡夺和掌握。在北部,这些贵族经营实业;在中部,他们有军事组织。但是,这两种贵族都是狭隘的和排他的。在大多数州中,四分之三的居民没有直接或间接参加管理国家的权利;更有甚者,是每一个州都有一群依附他人的居民。
    这些在如此巨大的动荡中还处于封闭状态的小社会,很快就牢固到任何运动都不会对它们发生影响的地步。这种贵族制度既没有民众干扰,又没有国王管理,而是由仍旧按照中世纪的章程办事的死气沉沉的社团来主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思想早已深入到欧洲的一些最古老的君主制国家,而瑞士仍然处于封闭状态。
    分权制的原则已为一切政论家所赞同,但在瑞士却行不通。出版自由至少已在世界上的许多君主专制国家实际存在,但在瑞士不仅实际不存在,而且法律也不许可存在。在瑞士,政治结社的权利既不能行使,又未被当局认可;言论 自由也被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之内。所有的开明政府都在实行公民的负担平等,而在瑞士,公民不但权利不平等,负担更是不平等。在那里,为实业的经营设立了重重障碍,个人自由没有任何法律保证。已经开始进入一些信仰非常正统的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还没有在瑞士出现。有些州完全禁止异端教派的活动,而其余的州则对此定出了严格的范围限制。几乎在瑞士各地,宗教信仰的不同都是参加政治活动的障碍。
    直到法国革命以武力入侵瑞士的17 8 9 年,这个国家一直处于上述状态。法国革命暂时推翻了瑞士的旧制度,但没有以任何巩固而持久的东西取代旧制度。几年以后,拿破仑通过调停结束了瑞士的无政府状态,使瑞士人得到一定的平等,但没有得到自由。拿破仑强加给他们的政治法令是精心策划的,以致瑞士的政务处于瘫痪状态。权力虽以人民的名义施行,但人民其不可及,完全掌握在行政当局手中。
    不多几年以后,当调停书随其制定者的垮台而失效时,瑞士人在这场变动中并没有获得自由,而只是丧失了平等。昔日的贵族又到处夺回了在政府中的统治地位,而且还恢复了在革命前实行的那些已经陈旧的独占原则。谢尔比利埃先生说得对,局面差不多完全恢复到1798年的原样。有人说,通过维也纳会议联合起来的几个国王把这种复辟强加给了瑞士,但这种谴责是错误的。复辟是经过这些国王同意的,但不是他们强加的。事实是,瑞士人民象欧洲大陆其他国家人民一样,也卷进了这场突然要在全欧使旧社会恢复元气的短命的但又普遍的反动;而且,由于瑞士的复辟毕竟不是由那些在利益上与旧特权阶层有别的君主完成的,而是由旧特权阶层本身完成的,所以瑞士的复辟比起欧洲的其余国家来,也就更全面、更盲目和更坚决。瑞士的复辟并未导致暴政,但却表现得非常独断。立法权完全归行政当局所有,行政当局的大权由出身于贵族的人们独揽,中间阶级被排除于国家事务之外,人民完全被剥夺了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直到1830年以前,几乎整个瑞士都是这种情况。
    瑞士的民主新时代,在这以后才出现!
    以上的简短叙述,为的是说明两件事。
    第一,瑞士是革命很不深刻,但复辟却极其全面的一个欧洲国家,以致与新思想格格不入和敌对的制度在瑞士得到保存或仍占有很大的支配地位,而那里也就必然潜藏着极大的革命动力。
    第二,直到今天,在瑞士的绝大部分地区,人民仍无权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生活在这个共和国的绝大部分公民,对于保障公民自由、结社自由、言论 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司法程序与同时代的大多数君主国家的臣民一样无知,甚至可以说比后者更无知。
    以上就是谢尔比利埃先生往往没有看到的东西,但我们在仔细研究瑞士的制度时,却一时一刻也不能忘记它们。
    大家知道,瑞士的主权分两部分:一部分属于联邦政府,另一部分属于各州政府。
    谢尔比利埃先生是从各州开始论述的,这样做完全正确,因为在瑞士管理社会的真正政府在各州。我也仿效他的办法,先研究各州的制度。
    在今天来说,各州的制度都是民主的,但民主的特点在各州的表现并不相同。
    在大部分州中,人民是把自己的权力交给代表他们的议会去行使;而在某些州中,则由人民自己行使权力,即自行集会和直接参加管理工作。谢尔比利埃先生把前一种管理形式叫做·代·议·制·民·主,把后一种管理形式叫做·纯·民·主。
    我请科学院允许我不学着他去研究他认为很重要的纯民主。我这样做的理由有好多条。尽管生活在纯民主制度下的几个州在历史上起过很大作用,而在政治方面也可能起过相当的作用,但是研究纯民主与其说为了致用,不如说是为了猎奇。
    纯民主是现代世界上几乎独一无二的现象,甚至在瑞士也是一种例外现象,因为全瑞士只有十三分之一的人处于这种制度之下。再者,这也是一个暂时的现象。我们不太清楚,在人民直接行使权力最多的那些州中是否有一个只是部分地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的代议制组织。但是,在研究瑞士的现代史时不难发现:在瑞士,人民直接管理的国务越来越少,而代表们处理的国务却越来越多和日益复杂。因此,纯民主的原则便逐渐消失,而相反的原则则日益胜利。纯民主不知不觉地成了例外,而代议制民主则成了常规。
    再说,瑞士的纯民主已是过时的东西,对现在和将来都没有任何教益。虽然我们在研究它的特点时必须使用现代科学的词汇,但它究竟是过去的东西了。每一个时代都有其任何力量都无法抗拒的主导精神。这一精神要把与它格格不入或相反的一些原则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并立即向它们渗透,而在不能消灭它们的时候,就改造或同化它们。中世纪已因贵族政治习惯于民主自由而寿终正寝。在最具有共和主义精神的法律中,除规定普选之外,还对宗教信仰、言论、思想、习俗、结社和除开人民之外最有实权的家庭等作了规定。瑞士各州的那些小政府,只能被视为不复存在的世界的最后的和体面的孑遗。
    与此相反,瑞士的代议制民主却是现代精神的产物。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旧的贵族社会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按人民主权原则行事的;因而,所有的一切也就依靠法律得到了几乎相同的实施。
    我们看到这些法律还很不完善,但这些法律却足以补充历史记载的缺如,向世人表明瑞士的民主甚至它的自由,都是新的和没有先例的权力。
    首先应该指出,甚至在瑞士的代议制民主下,人民仍能部分地直接行使自己的权力。在某些州中,主要的法令在立法机构通过之后人民还有·否·决·权。在发生这种特殊情况时,代议制民主就变成了纯民主。
    几乎所有的州都必须随时和一般在作重大决定时征求人民的意见,看看他们是否要修改或仍然维持宪法。这也就可以随时和定期检查和修改所有的法律。
    人民不把立法权留在自己手里,而把它委托给一院制的议会,议会在人民的监督下并以人民的名义工作。任何一个州都不把立法权分成为两个部分,而是只有一个立法机构。这样,不但立法的程序不会因为要同另一个机构协商而拖延,而且提案的表决也不会遇到旷日持久的辩论障碍。一般法律的辩论要经过一些手续,拖延时间;但是最重要的决议,可以用政令的形式马上提出、讨论和通过。政令能象群众的激情那样,使次要的法律发生某种预料不到的、迅速的和不可抗拒的作用。
    除了立法机构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抗拒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尤其是它们的相对独立,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任何一个州的行政权代表都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的,而是由立法机构选派的。因此,行政机构本身没有什么权力,它不过是个工具,并且永远是另一个权力机构的驯服代理人。除了这个弱点之外,它还有其他若干弱点。行政权从来也不委托给某一个人,而是委托给一个小会议,会议的成员分工负责,但行动受到牵制。行政机构连若干固有的权力也被剥夺。
    行政机构从不行使否决权,或者只对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行使否决权。行政机构没有赦免权,也不任免自己的工作人员。
    甚至可以说它没有工作人员,因为一般它只能使用市镇的官员。
    但是,瑞士民主的法制的缺陷,特别表现在宪法的不健全和司法组织的不良方面。谢尔比利埃先生注意到这一点,但我认为他注意得还不够。他似乎没有很好地理解,在民主制度下司法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既要防止人民犯法,又要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权独立的思想,是一个现代概念。中世纪时没有这种思想,或即使有也很模糊。可以说,在所有的欧洲国家,行政权和司法权最初都是混合在一起的。就是在作为一个非常可庆的例外而很早使司法机关成为强大的独立存在的法国,也只能说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还是很不完善的。当然,这不是说行政机构支配司法机构,而是说司法机构部分地左右行政机构。与此相反,在欧洲,瑞士可能是使司法权与行政权混合得最彻底,并使前者完完全全变成了后者的一种属性的国家。可以说,我们今天对于司法这一大公无私和独立的、可以干预一切权益纠纷而使权益受到法律尊重的权力具有的观点,在瑞士人的心目中过去是没有的,就是现在也很不完整。
    毫无疑问,各州的新宪法使法院的地位不象在旧体制下那样受行政权支配,但还没有给予法院以完全独立的地位。初级法院的成员由人民选举,并可以连选连任。各州的最高法院的成员不是由行政机构选派,而是由立法机构指定,所以各级法院都无法保证它的成员抵制多数的经常变化的无理要求。
    人民或代表人民的议会不仅指定法官,而且在指定时不受任何约束。一般说来,被任命的法官都不具备称职的条件。
    再者,法官只是执行法律,无权过问所执行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老实说,这是多数本身进行审判,而法院只是它的工具。
    在瑞士,按法律的规定,司法机构也是独立的,并享有必要的权力,但它很难发挥自己的作用,因为法院是一个遵守传统和舆论的机构,而舆论又必然受传统的司法观念和司法习惯的影响。
    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指出上述制度中存在的缺点,证明这种制度竭力使人民的政府在工作时反常,在作决议时仓促,在发号施令时专横。但是,我要谈这些,就离题太远了。我只想考察这个比较古老、比较和平和比较繁荣的民主社会所实施的法律。谢尔比利埃先生认为,瑞士各州所实行的不完善的制度,是民主所能提供的或所欲接受的唯一的东西。我要进行的比较将会证明情形恰恰相反,表明人们可以更有经验地、更为熟练和更为明智地从人民主权原则得出另一种不同的结果。我只举人口相当于瑞士全国人口的纽约州为例。
    在纽约州也象在瑞士的各州一样,以普选方式实现的人民主权是政府的原则。但是,人民只有一天即在选举代表的那一天行使他们的主权。人民并不是经常亲自行使主权,不论在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权方面,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当选的人必须以人民的名义管理国家,直到下次改选时才去职。
    尽管法律经常改变,但法律的基础是固定不变的。不象在瑞士那样,人们决不能事先规定连续或定期修改宪法,从而也不会因为修改宪法或仅仅等待修改宪法而使社会各界处于停滞状态。当出现新的需要时,立法机构就将指出修改宪法的必要性,随后着手修改工作。
    虽然立法机构不能象瑞士那样容易摆脱舆论的指导,但它却组织得能够抵制舆论的无理要求。任何提案不经两院通过,都不得成为法律。立法机构的这两个部分,是用同样的方式选举产生和以同样的原则组成的,所以这两个部分都来自人民,但它们不用完全相同的方式代表人民:一个部分主要是反映人民的日常意见,另一个部分则反映人民的经常性要求和永久性倾向。
    在纽约,分权制不仅是表面性的,而且是实质性的。
    行政权不是由集体行使,而是由一个人行使,这个人负全面责任,并坚定不移地行使他享有的一切权力和特权。这个人是由人民选举的,但决不象在瑞士那样是立法机构的工具或代理人。州长与立法机构平起平坐,并象立法机构一样,代表各自所主管的那部分主权。州长权力的来源同立法机构权力的来源一样。州长不仅是行政权的代表,而且行使行政权固有的和合法的特权。州长统率武装力量并且任命武装力量的主要军官。州长任命州的若干重要官员并享有赦免权。州长可以否决立法机构的决定的权力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可以是有效的。显然,纽约州长的权力要比欧洲的一个立宪君主的权力小得多,但至少又比瑞士的小小议会的权力大得多。
    然而,双方的司法机构的组织,差别最为明显。
    在纽约州,法官虽然来自人民并依靠人民,但是他是人民自己也要服从的权力。司法权在本身的产生、常设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规定方面,尤其对于公意和舆论,也享有这样的特殊地位。
    高等法院的成员,不是象在瑞士那样,由立法机构这个往往感情用事、有时盲目、经常不够负责的集体权力选派的,而是由州长指定的。法官一经任命,就被认为是不可撤换的。
    任何诉讼案件都必须由法官审理,任何惩罚都只能由法官宣判。法官不仅解释法律,而且可以说他还能审理法律。如果立法机构在党派的激烈斗争中偏离了宪法的精神或条款,法庭就拒绝宣判,使立法机构根据宪法行事。这时,法官虽然不能强制人民保卫宪法,但宪法只要依然生效,他至少能迫使人民尊重宪法。法官不直接领导人民,但他能制约人民。司法权在瑞士几乎是不存在的,但它却是美国民主的真正调节器。
    现在,我们即使仔细研究纽约州宪法的一切细节,也找不到一点贵族制度的成份。没有阶级,没有特权,到处都是权利均等,只有一个精神推动着所有的制度,没有相互排斥的倾向。总之,民主的原则渗透一切并主宰一切。然而,如此全面实行民主的政府,却比瑞士的民主政府具有稳定得多的地位、和平得多的施政办法和正常得多的工作程序。
    可以说这种情况部分地来自法律的差异。
    我们描述的纽约州的法律,是为防止民主固有的缺陷而制定的;而我所勾勒的瑞士的制度,则好象是专门为发展民主固有的缺陷而制定的。瑞士的制度限制人民,美国的法律推动人民。美国人担心他们的政权走向暴政,而瑞士人好象只希望他们的政权变得越强硬越好。
    我决不夸大法律机制对人民的命运发生的影响。我知道,世界上的重大事件主要应当归因于它们的最为一般和最为深刻的根源;但不能否认,制度本身却有一定的能力,并依靠自身的力量促使社会繁荣昌盛或贫困匮乏。
    假如谢尔比利埃先生不是完全否定他的国家的几乎一切法律,而是指出这些法律的不足之处,并设法在不破坏原则的条件下完善它们的条款,则他会写出一部值得后人借鉴和对他的同时代人更有好处的书来。
    作者在介绍民主于各州的实施情况之后,便转而考察民主对联邦本身发生的影响。
    在按照谢尔比利埃先生的这种叙述程序讲下去之前,必须做一些他没有做的工作,即说明什么是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是怎样依法组成的和实际上是怎样组成的,联邦政府是如何工作的。
    这就首先要求我知道:瑞士联邦的立法者们原来是想制定出一部联邦宪法还是只想结成一个同盟,换句话说,他们原来是要各州牺牲部分主权还是要不损害它们的任何主权。
    如果我们查明瑞士的各州被禁止享有国家主权性的若干权力,并把这些权力永久地让给联邦政府,尤其是如果我们想到各州要把一切事情也让给联邦政府去处理时就会产生由多数制定法律的结果,那末,我们就可以确信联邦的立法者们原来就不想制定出一部真正的联邦宪法,更不想结成一个单纯的同盟。但是必须指出,他们要想获得成功,那是非常困难的。
    我不讳言,我认为瑞士的联邦宪法是世界迄今出现过的这类宪法中最不完善的。当你阅读这部宪法时,一定会觉得自己回到了中世纪;而当你想到这部混乱而不完善的作品竟出自一个在智慧和经验方面与现代不相上下的时代时,又不能不感到非常吃惊。
    人们不无理由地一再指出,联邦宪法过分地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没有让联邦政府享有某些本质上是属于全国的和应当是联邦议会拥有的权限,例如联邦政府不能管理邮政,不能制定度量衡,不能铸造货币,等等。因此,人们把联邦政府的软弱无力归因于它拥有的权限太少。
    的确,联邦宪法没有让联邦政府享有它自然和必然拥有的权限,但这个政府的软弱无力的真正原因并不在这里,因为如果联邦政府能行使联邦宪法给予它的权限,它满可以取得它所缺少的一切东西。
    联邦议会有权征集军队、征收赋税、宣战、媾和、缔结商约和任命驻外使节。各州的宪法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伟大原则却受到联邦议会的监督,这就使联邦议会在必要时可以干预地方的一切。道路通行税、养路费等也由联邦议会规定,这就使它有权指导或检查巨大的公共工程。最后,联邦宪法第四条还规定:联邦议会“可为瑞士的内外安全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这就是赋予联邦议会主持一切的权力。
    最强大的联邦制政府也未曾有过比这更大的特权,而且我不认为瑞士中央政府的权限受到很大限制,而是认为它的权限的范围没有规定清楚。
    那末,拥有如此优越特权的联邦制政府为什么其实权又如此小呢?理由很简单:因为没有赋予它以随意行使权力的手段。一个政府之所以在工作上毫无生气和被指责没有能力,完全是因为它的组织还不健全。
    联邦制政府的特点在于它不是以人民的名义,而是以组成联邦的各州的名义行事,否则,宪法就立即不再是联邦性的宪法了。
    因此,一个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联邦制政府一般要比其他类型的政府在作决定时犹豫寡断,而在行动时慢慢腾腾。
    联邦制政府的立法者们,大部分都力图借助我并不想加以深入研究的一些随机应变的办法来改正联邦制度所固有的这一缺点。瑞士人由于他们采取的联邦形式与其他国家不同,所以对于这一点看得最为清楚。在瑞士,联邦议员不仅只能以其所代表的州的名义行事,而且一般说来他们不经其所代表的州审议或同意,也不做任何决议。联邦议员几乎没有任何自由意志,每个议员都感到自己被事先接受的强制性委托所束缚,以致作为决定国家大事的联邦议会,实际上什么也决定不了,议员们不是作为有权做决议的人在发言,而是作为只应执行决议的人去发议论。联邦议会是一个没有自己意志的政府机关,只限于执行联邦的21个州政府分别作出的决定;不管什么性质的事件,这个政府机关都不能决定,都不能提议,都不能办理。人们再也想不出哪一个政府会象瑞士联邦政府这样更能增加联邦制政府固有的惰性,更能使自己的软弱无能变得象老年人的垂暮了。
    瑞士联邦政府的一贯无能,还有许多与一切联邦制度固有的缺点无关的原因。
    不但可以说联邦制度只能有一个软弱无能的政府,而且可以说它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政府。瑞士联邦的宪法,在这方面的表现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瑞士联邦的元首并不代表联邦。管理瑞士行政的内阁,既不是由联邦议会又不是由瑞士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伯尔尼州、苏黎世州和卢塞恩州每二年各代理一次的临时政府。一州的居民选举出来的管理本州事务的政府,也就这样附带地成为全国的政府和管理机构。
    这显然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重大政治奇闻之一。这种情况的后果总是不良的,而且往往是令人莫名其妙的。例如,再没有1839年发生的事情更使人感到奇怪的了。这一年,联邦议会移到苏黎世,苏黎世州的政府也就成了联邦的政府。不久以后,在苏黎世发生了全州性的革命。人民的起义推翻了合法的政权。于是,联邦议会立即失去首脑,联邦政府的活动中断,直至这个州的人民同意了另定的法律和另选新的领导。因此,苏黎世的人民在改变本州的行政机构的同时,也就无意之中斩了瑞士之首。
    联邦政府看来有自己的行政机构,但它并没有使人民服从它的能力,因为它不能直接号令公民。使它无能为力的这个原因,其影响远远超过其他一切原因的总和。但要很好地了解这一原因的影响,仅仅指出它还是不够的。
    如果一个联邦政府能在自己享有的窄小的活动范围内象一般政府在其不受限制的活动范围内那样直接发号施令,而不是通过中间人,那末,它的活动范围虽然相当狭窄,但它是强有力的;如果联邦政府的公务人员可以直接号令每一个公民,它的法庭可以强制每一个公民服从联邦的法律,那末,这个联邦政府就容易使人民服从,因为它不用担心个人敢于反抗,而它所遇到的难题也都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
    反之,一个联邦政府不能亲自号令全体公民,而是必须通过各州的政府,那末,它的活动范围即使很大,但权力却是极小,而且极不稳定,因为当州政府反抗它的时候,它要对付的就已经不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个使它完全有理由用战争来制服的敌对势力。
    由此可见,联邦政府的权力的大小不在于赋予它的权力的范围的大小,而在于它自身行使权力的能力的大小。当联邦政府能向公民发号施令时,它就坚强有力;而当它只能对地方政府发号施令时,它就总是软弱无力。
    联邦制度的历史,向我们提供了这两种不同情况的实例。
    但据我所知,任何一个联邦的中央政府,都没有象在瑞士这样被完全剥夺了对公民的发号施令权。我们可以说,瑞士联邦政府没有一项可以本身行使的权力。它没有由它自己任免的公务人员,它没有只代表它的主权的法院。可以说它是一个虽有生命,但没有器官的生物。
    这就是写在瑞士宪法里的联邦制度。现在,我们再用几句话,向我们所分析的这部著作的作者,谈一谈民主对瑞士所起的作用。
    人们不会否认,15年来相继导致绝大部分宪法修改的民主革命,对联邦政府发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民主革命的影响却起了两个方面完全相反的作用。弄清楚这两个相反的现象非常重要。
    各州的民主革命产生了使地方机关比以前更主动和更有权的效果。民主革命所建立的新政府,在依靠人民并由人民推动的条件下,都比从前更有权力,并清晰地认识到这项权力是被推翻的政府所不能有的。但是,由于这样的革命没有同时在联邦政府进行,所以必然产生和确已产生如下的结果:联邦政府在新的州政府面前显得比以前更加软弱无力。州的自豪感,地方独立的要求,州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干涉的愿望,对中央权力和最高权力的觊觎,都是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而与日俱增的情感。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民主削弱了本来就很软弱无力的联邦政府,并使它承担起十分繁杂的日常任务。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民主又赋予了联邦政府以一种活力,也可以说是赋予了它以新的生命。
    瑞士建立民主制度后,产生了两个全新的事物。
    在这以前,瑞士的每个州各有自己的利益,各有自己的精神。民主制度的建立,使分属许多州的全体瑞士人分成两派:一派拥护民主原则,另一派反对。但是,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创造出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情感,从而使人们感到需要有一个权力可同时及于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的共同当局,以满足需求。于是,联邦政府就破天荒第一次享有了过去从未有过的强大权力。现在,联邦政府可以依靠一个政党了;政党虽是一种危险的力量,但在自由的国家中又是不可少的,因为在自由的国家中如果没有政党,政府就几乎什么也办不成。
    民主在使瑞士分成两派的同时,便使瑞士人分属于以不同眼光看待世界的两个政党。民主给瑞士制定了对外政策。如果说民主给瑞士带来了一些天然的朋友,那末,它也为瑞士树立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敌人;为了培养和保持友谊,警惕和抗拒敌人,民主就感到瑞士必须有一个政府。民主使地方的公共精神过渡到全国的公共精神。
    以上就是民主使联邦政府得以加强的直接效果。民主发生的间接影响,特别是它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强的间接影响也不小。
    组成联邦的居民在制度、情感、习俗和思想上的差别越大,联邦政府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也就越多和越大。美国联邦政府的任务之所以那样容易完成,与其说是由于各州之间的利益相似,不如说是由于各州之间的法制、观点和社会条件完全类似。我们甚至可以说,瑞士的旧联邦政府的怪得出奇的软弱无力,主要是由于它统治下的居民之间在思想、观点和法制上差异太大。把生来就差别很大而彼此又极不相同的人放于同一的指导之下,置于同一政治制度之下,实在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一个建立得十分完善而又能十分精通组织工作的政府,也完不成这项艰难的工作。瑞士进行的民主革命的效果,是使有民主倾向的某些制度、某些政府组织原则和某些思想相继在各州占据了统治地位;如果说民主革命增强了各州对中央政府的独立性,那末,另一方面,它也给中央政府行使自己的权力创造了便利条件;民主革命消除了地方抗拒中央的大部分原因,它虽然没有强制州政府听从联邦政府,但却使州政府很容易服从中央政府的决定了。
    要想理解瑞士的现状并预测其最近的将来,必须仔细研究上述的两种相反的效果。
    只要仔细研究一下这两种趋势中的一种趋势,就可以确信在各州政府建立民主制度之后,其直接的效果和明显的结果是从宪法上扩大了联邦政府的职权范围,使它总揽了经常指导地方事务的权力;一句话,在集权思想的指导下改变了联邦宪法的整个结构。在我说来,我确信这种革命将要在很长期间内遇到人们预料不到的障碍。现在的州政府已经不象以前几届政府那样对这种革命感兴趣了,并正在竭力摆脱这种革命。
    但我认为,它们抵抗也无用处,联邦政府一定会越来越多地掌握大权。在这方面,环境比法律更有利于联邦政府。联邦政府可以不必大张旗鼓地增加自己的特权,但可利用其他方法经常使用特权。只要依法行事,联邦政府就能在事实上强大起来:它不用修改联邦宪法,只用解释条文的方法,就能使自己壮大起来;但它要先统治瑞士,然后再去治理瑞士。
    我们也可以预见,那些一直反对联邦政府合法扩大权力的人,也要很快地希望它扩大权力,这一则是为了避免联邦政府组织得不好时而受到中间权力机构的压力,一则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直接实施沉重的暴政。
    可以肯定,不管今后对联邦宪法的文字作任何修改,瑞士的联邦制度必定发生深刻变化。联邦已经改变了它的性质。瑞士联邦已在欧洲成了新事物;主动的政治已经取代了被动的和中立的政治;瑞士已由纯市镇的存在变为国家的存在;这一存在更为艰难,更为动荡,更为不安定,但也更为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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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3:53 | 只看该作者
附录(二)
在讨论答复王室讲话的方案期间1848年1月27日于众议院的发言
    各位先生:
    我不想继续进行早已开始的专题讨论。我认为,当我们要在这里讨论监狱法时,会以更加有益的方式继续这一专题讨论。我现在登上这个讲坛的目的,是要讲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今天讨论的第4节自然要使议会把注意力放在全部的对内政策上,特别是放在我的尊贵朋友米约先生已经提醒大家注意和要求修改的对内政策上。
    我今天来到议会,就是为的参加这一部分对内政策的讨论。
    各位先生,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但我总觉得目前的形势,目前的舆论,目前法国的精神状态,都有使人不安和焦虑的性质。至于我,我真诚地向议会表白,我对将来确实感到十分担心,15年来这还是第一次。这种感触并非我个人所独有,就在证明我的担心是有根据的。我认为,我能唤起在座的人同我一样担心,并使他们告诉我说:在他们所代表的地区人们也有这样的印象,某种不安和忧虑的情绪正在侵袭人心。这种发自内心的不安感觉,16年来可能还是第一次。这种预告革命即将来临的感觉,往往就是发动革命的宣言。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人们都强烈地有这种感觉。
    如果我对财政大臣阁下那一天所作的结论没有听错的话,那末,可以说内阁本身也承认我所说的感触是真实的;但他把这归咎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归咎于政治生活中最近发生的某些偶然事件,归咎于一些笰E惑人心的集会,归咎于一些煽动人们闹事的演说。
    各位先生,我认为他这样把他所承认的弊端归咎于他所指出的原因,恐怕没有找到疾病的根源,而只是看到了症状。
    至于我,我确信疾病的根源不在那些地方,而是有更为一般和更为深重的病根。这是一种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医治的疾病,而且如果我们稍有疏忽,那末,请诸位相信,请大家听清,它必然要夺去我们的一切,因为这是公共精神即公共道德所染的疾患。疾病的根源就在这里,我请大家注意的也正是这一点。我认为,公共道德即公共精神正处在危险状态;而且我确信,政府过去已经和现在仍在大力助长这种危险加剧。
    就是这种危险,才促使我走上了讲坛。
    各位先生,当我注意观察统治阶级即有政治权利的阶级,然后再注意观察被统治的阶级时,两方面的情况都使我害怕和不安。首先来谈我所说的统治阶级的情况(请注意,我在使用统治阶级这个词时,取的是它的最广泛含义,即不但包含中产阶级,而且包含不管处于什么地位的凡是拥有和行使政治权利的公民)。因此,我要谈一谈统治阶级中存在的使我害怕和不安的问题。各位先生,简而言之,我在统治阶级身上看到的是:他们的公共道德变坏了,而且变坏得已经很严重,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个人的利益、个人的打算、个人生活和个人利益的观点,逐渐取代了社会共同的观点、情感和思想。
    我并不想强迫议会超过必要限度地哀叹这令人可悲的细节;我只想对我的论敌和议会中的大多谈一谈我的看法。我请己对将他们选进议会的选举人的统计资料进行分类,把在投票选举他们时只是出于私人友谊或邻居关系而不是基于政治见解的那些人列入第一类,把在投票选举他们时不是出于国家利益或全体利益而是基于纯地方利益的那些人列入第二类,把在投票选举他们时是出于纯个人利益的那些人列入第三类。接着,我请他们查一查是不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被归进这三类,是不是有人在投票选举他们时是出于大公无私的感情、公共的观点和公共的意见,授予他们以众议员委任状的选举人是不是占多数。我可以肯定,他们将不难发现情况是相反的。再者,请允许我问一问他们:就他们所知,5年、10年、15年以来出于个人的和私人的利益而投票选举他们的人是不是不断增加了?出于政治观点而投票选举他们的人是否不断减少了?最后,我希望他们告诉我:在他们看来,舆论在我方才所说的这些现象上是否对他们逐渐地表示出了一种独特的容忍?是否逐渐地形成了一种可使享有政治权利的人让自己本人、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父母为了私利而自行使用政治权利的庸俗而低下的道德呢?这种道德是否会逐渐发展而变为一家之父的一种职责呢?这种在我们的悠久历史中没有过的、在我们的大革命初期也没有过的道德是否会越来越发展并日益侵蚀人心呢?请告诉我吧!
    归根到底,这不是公共道德不断地和严重地败坏,逐渐地完全变质,又是什么呢?
    如果我放下公共生活不谈而去观察私人生活方面的情况;如果我把注意力放到你们所见到的一切上,特别是放到一年以来的一切臭名远扬的丑闻、一切重大罪行、一切错误、一切不法行为、每当揭发时才原形毕露的和每当起诉时才揭露出来的一切特大罪恶上;如果我把注意力放到这一切上,我能不吃惊吗?我没有理由说这一切不仅表明我们的公共道德在变坏,而且表明个人道德也在堕落吗?(在会场的中央有人喊叫,反对这种说法)。
    请安静下来。我说这些话并不是从道德家的观点出发,而是从政治观点出发。你们知道个人道德堕落的普遍的、主要的、深刻的原因吗?这是因为公共道德变坏了;这是因为道德没有对生活中的主要行为发生支配作用,没有进入生活的细节中;这是因为在公共生活中利益取代了大公无私的情感,利益成了私人生活中的守则。
    有人说道德有两种:一种是政治道德,一种是私人生活道德。但是,如果我们中间发生的事情确如我所说的那样,那末,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明显地和更可悲地证明这种说法的虚伪性。其实,我相信我们私人生活中有些东西使善良的公民自然感到不安和警惕,而且相信我们私人道德中有些东西大部分来自我们的公共道德。(在会场的中央有人喊叫,反对这种说法。)
    好吧!各位先生,如果你们不相信我的这个说法,那末,至少你们应当相信欧洲对我们的印象吧!我认为众议院里没有人不清楚欧洲对我们有什么印象和对我们说了一些什么。
    那末,我真诚地向你们表白:我对每天的所见所闻不仅感到伤心,而且感到痛心。当我看到有人用我所说的事实来攻击我们,以夸大其词的说法来攻击我们全民族和我们的整个民族性时,我感到痛心;当我看到法国的力量在世界上逐渐削弱到可怕地步时,我感到痛心;当我看到不仅法国的精神力量在削弱,而且……
    (让维埃先生——我请求发言。)(嘘声四起。)
    (托克维尔先生接着说)法国的原则、思想和感情的力量也在削弱时,我感到痛心。
    法国在其第一次革命的轰隆雷声中,第一个向全世界提出了后来成为一切现代社会的革新原则的原则。这是法国的光荣,这是法国本身的最宝贵的财富。然而,各位先生,我们今天以自己的行为所削弱的,正是这些原则。我们自己以为好象正在应用这些原则,而我们的这种应用却使全世界怀疑起这些原则。正在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的欧洲已经开始考虑我们的原则是否正确;欧洲正在思忖果真会象我们一再声明的那样我们将引导人类社会走向更为幸福和更为繁荣的未来呢?还是我们将因自己后来的实际行动而使人类社会走向道德败坏和毁灭呢?各位先生,在我们向全世界演出的这场戏中,这是我最感到痛心的地方。我们的演出不仅在危害我们,而是在危害我们的原则、我们的事业和我们的精神祖国。
    作为一个法国人我除希望有今天这样的物质祖国以外,还更希望它成为我们的精神祖国。(全场欢呼。)
    各位先生,既然我们的演出从远处看,从欧洲的边缘看,都产生了这种效果,那就请你们想一想:它在法国又能对没有权利和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能作为政治的旁观者而观看我们所演的独角戏的阶级产生什么效果呢?你们想一想这样的演出能对他们产生什么效果呢?
    至于我,我对此感到担心。有人说,一点危险都没有,因为并没有发生骚乱嘛;还有人说,既然社会表面上没有出现有形的动乱,那革命离我们还远着呢。
    各位先生,请容许我告诉你们,我认为你们说错了。毫无疑问,动乱还没有形成事实,但已深深地存在于人心。请你们看一看我认为现在还很老实的工人阶级中发生的事情吧。不错,工人阶级还没有被所谓的政治激情煽动起来,使其愤慨达到过去那样严重的程度;但是,你们没有看到他们的激情已从政治性的变为社会性的了吗?你们没有看到他们中间正逐渐传播着一些不仅主张推翻某些法律、某个内阁和某个政府本身,而且主张推翻社会、动摇社会现在所依靠的基础的言论和思想吗?你们没有听到他们每天都在说些什么吗?你们没有听到他们一再说他们的上司都是一些无能之辈和不称职的人,我们的财富分配在目前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所有制所依据的原则是不公正的吗?你们不相信,当这种言论扎下根子的时候,当它广泛传播的时候,当它深入到群众中的时候,早晚要导致最可怕的革命吗?我不知道这样的革命什么时候到来,也不知道它如何到来,但这些言论早晚要导致这样的革命。
    各位先生,我深信如此;我认为我们现在正躺在火山上睡大觉(有人抗议),我坚信如此。(会场下面发出各种不同的反应。)
    现在,请允许我再用不多几句话,真诚而又极其坦率地向大家指出我所提到的弊端的真正的罪魁祸首。
    我很清楚,上述的弊端并不完全来自政府的所作所为,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来自政府的所作所为。我很清楚,连绵不断的革命既然如此多次地使这个国家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那就必然使人心产生一种罕见的不稳定感。我很清楚,这些弊端可能因群情激动和政党煽动而发生;虽说这是一些次要原因,但其作用却相当大,可以用来解释我方才向大家指出的可悲现象。我对政权在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作用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看法,但这不是为证明它在发生重大的社会弊端、重大的政治弊端、重大的精神弊端时没有起太大作用。
    那末,政权在造成上述的弊端方面发生了什么作用呢?它在导致这种严重的混乱侵蚀公共道德,随后又侵蚀个人道德方面又起了什么作用呢?它是怎样发生作用的呢?
    各位先生,我认为有人可能毫无刺伤他人之意地说:特别是最近几年,政府拥有的权力、发生的影响、获取的特权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大更多。不错,现在政府比从前无限强大,这不仅是1830年向它授权的那些人所未曾预料到的,而且也是当时获得权力的那些人所不会想到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肯定,自由的原则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发展。假如一个事实的出乎意料的奇妙后果,或者说是它的惊人后果,是驱除了某些邪恶的激情和犯罪的念头,那你就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也会窒息许多高尚的情感和无私的念头,从而使许多善良的人产生一种政治上的幻灭感并在精神上完全消沉下去吗?
    而且,特别是这种后果的产生方式,即所谓的迂回方式和为取得这种后果而在某种情况下采用的欺骗方式,给予了公共道德以致命打击。政府在逐步夺回人们认为已在七月被废除的旧政权,渐次恢复似乎已被取消的旧权利,大力推行已被废止的旧法律,不按原来规定的精神执行新法律的过程中,就利用这些迂回方式和既聪明而又灵活的手法,才终于恢复了它的权威、活力和影响,而且在这些方面大大超过了法国历届政府。
    各位先生,以上就是政府的所作所为,特别是现内阁的所作所为。各位先生,你们也认为政府是通过我方才所说的迂回的和欺骗的方式逐渐地恢复了权力,有些出人意料地采用非宪法所赋予的方法掌握了权力的吗?你们相信多年来在如此广阔的舞台上当着全国人民公开进行的这种有如变戏法而且变得很好的古怪表演吗?你们相信这样的表演真能改进公共道德吗?
    至于我,我深信不能如此,但我也不想把我的论敌所没有的可耻动机加在他们的头上。不管他们怎样想,我认为他们是想用我所诅咒的方法去摆脱必然出现的弊端,并以他们的目的的崇高性掩盖其方法的危险性和缺德性。我认为他们是这样想的,但他们采用的方法不危险吗?他们认为15年来为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是必要的,好吧,就算是如此;他们还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出于私人利益,我也愿意相信这一点。然而,他们为此采用了公共道德所不允许的方法,这是确有其事吧;他们在争取人们拥护他们的时候不是利用人的正直面,而是利用人的丑恶面,利用人的情欲,利用人的弱点,利用人的私心,而且往往是利用人的恶习,这也不是假的吧。(全场骚然。)因此,他们向往的目标可能很高尚,但他们所做的事并不高尚。为了做这些事,他们要有一些人帮忙,要酬谢这些帮忙的人,要把一些既没有高尚的目的又不使用高尚的方法,只图满足个人的私欲和只会假公济私的人拉进自己的帮伙。这样,他们也就对缺德的行为和恶习给予了一种奖励。
    为了证明我所说的,我只想举一个例子:有一位内阁成员,我暂且不提他的名字,虽然全国和他的同僚早就知道他不称职,可他还是进了内阁;后来,由于他的不称职闹得满城风雨,才离开了内阁;那末,又给了他一个什么位置呢?他在司法部门得到了一个最高职位,但很快就从这个职位上滑到被告的席位上去了。
    好了!各位先生,至于我,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把它视为一场大病的前兆,视为是目前政治上的最突出特点:你们在所选择的道路上前进时需要这种人。
    而尤其是通过你们的那些被外交大臣先生称为滥用权力的行径,我方才所说的道德败坏现象才广为传播,蔓延到全国。于是,你们就不需要中间媒介,而是直接影响公共道德了,即不再以你们的实际行动,而以你们制定的法令影响公共道德了。在这一问题上,我并不想把大臣先生们说得比我的亲眼所见还坏,因为我很清楚他们所受的引诱太大了。我很清楚:在任何时代,在任何国家,一个政府都从未受到过类似的引诱;没有一个政权掌握过这么多的腐化堕落手段,遇到过紧密勾结得和贪求无厌得可以极其容易以腐化堕落来影响政权并使影响政权的意图成为不可抗拒的力量的政客阶级。因此,我承认政府并不是早有预谋,鼓励贪求私利的人,而使大臣们犯了大错的,因为我很清楚,大臣们的处境也很困难,他们就象走在一个陡坡上,欲上不得,只有往下滑。我知道这一切,所以我要责难他们的只有一点,这就是他们担任了大臣,而且是在认为当上统治者,就不必依靠一般的观点、意见和思想,而只靠个人的利益的观点来指导工作了。他们一旦走上了这条道路,我敢肯定,不管他们怎样设法往回退,都退不回来,因为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推着他们前进,而且必然把他们一直推下去,使他们每到一处,又把这一处当作新的起点。为此,他们只需要一件事:活着不死。从他们担任我方才说的职务时期,只需要活八年,他们就可以做完我们所见到的一切。他们为此不仅可以利用我方才提到的政府拥有的一切坏手段,而且能把这些手段一一用上。
    这就必然使他们首先滥设官职,而在无法再设官职之后,他们就把一个官职分成正副由几个人分担,其目的不外是大大增加当官的人,而如果实在没有官位,至少也要象许多财政部门所做的那样,巧设名目增加薪金。当用尽这些心机仍然没有空位的时候,这又必然象我们过去在珀蒂事件中所看到的那样,用人为的办法制造空缺,并通过迂回方式使空缺由人补上。
    外交大臣阁下一再向我们声明,说反对派对他的攻击是不公正的,说反对派对他进行了粗暴的、毫无根据的和错误的遣责。但是,我倒要问一问这位大臣,反对派在他们最不得志的时期,曾就今天所证实的问题指控过你吗?(全场骚然。)反对派是不是对外交大臣阁下进行过严厉的、也许是过分严厉的谴责,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反对派从未指控过大臣本人最近承认的事实。
    至于我,我现在声明,我不但未就这些事指控过外交大臣阁下,而且连猜疑都没有猜疑过。决没有猜疑过!当我听到外交大臣阁下在这个讲坛上以极其美妙的言词讲述政治方面的道德要求时,当我听到他的这些我并不完全同意的言词时,我对自己能有这样的祖国也是感到自豪的。诚然,我从未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不仅相信大臣阁下不会做这种事情,而且也相信自己不会猜疑有这种事情,然而却真有其事。我怎么能象某人有一天所说的那样,认为外交大臣阁下在发表他的美妙动听的高尚言论时没有谈他的真正思想呢?
    至于我,我不会走得那样远。我认为,从外交大臣阁下的性格和爱好来说,他本不应做出他所做出的那些事情。但是,他被迫,身不由己,做出了违反自己意志的事情,也可以说这是现政府强加于他身上的政策的必然结局。关于这个必然结局,我方才已经讲过了。
    有一天他问过,一件被他看做小事的事情为什么变得如此严重?这件事之所以如此严重,应由你们自己负责,正是你们大家,正是这个众议院的所有政治家,通过自己的发言,才使人们有理由认为这类事是你们干的,认为你们在这上面有错误。
    如果说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表演自然要对公共道德发生深刻的、严重的和可悲的影响,那末,你们能够不让它对政权的代理人的个人道德发生影响吗?至于我,自从我知道这件事之后,就受到了特别强烈的影响而感到不安。
    三年前,外交部有一位高级官员,他的政治见解在某一点上与外交大臣不一致。他没有公开表示他的不同意见,只是暗中投票反对。
    外交大臣阁下声称,他不能同意见与自己不完全一致的人一起共事。于是,他就把这个人辞退了,其实应该说把这个人赶走了。(全场骚然。)
    现在,外交部另有一位官员,职位没有前一位高,但他最能靠近外交大臣阁下本人,却犯了大家共知的错误。(注意听!注意听!)
    最初,外交大臣阁下并不否认他知道这些错误;后来,他又不承认了。我姑且认为他不知道……
    (在会场的左侧席上,有人喊:不对!不对!)
    (托克维尔接着说)他可以不承认他过去知道这些事实,但他至少不能否认这些事实的存在,不能否认他今天知道这些事实了。这都是不可置辩的事实。要知道,这已经不是你们和那个官员之间的政治分歧问题,而是一种道德分歧问题,即涉及人心和良知的重大问题。这不仅是外交大臣的耻辱,而且是人类的耻辱。请大家注意!
    这样,您就对那个投票反对您的人不能容忍,同他发生了严重的政治分歧。而对犯了错误的官员,您不但不指责,反而大加奖励。但是,如果这个官员不按您的意思行事,他就会使您的名誉扫地,把您置于自开始政治生涯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尴尬境地。您得保留这位官员,甚至还要奖励他,给他以荣誉。
    您以为人们会怎样想呢?您怎么能不让我们想:这要么是您对这种分歧有一种特殊的私心,要么是您没有处理这种分歧的自由?(全场哄然。)
    虽然我承认您很有才华,但我仍要冒犯您,说您跳不出这个圈子。退一步说,如果我所说的那个人真的违反了您的意愿行事,那末,您为什么还要把他保留在身边呢?既然您把他保留在身边,既然您奖励他,既然您一点也不谴责他,那就必然得出我方才所做的结论。
    (在会场的左侧席上,有人喊:太好了!太好了!)
    (奥迪隆·巴罗先生插话——一点不错!)
    (托克维尔接着说)各位先生,就算我把方才谈到的严重弊端的起因弄错了,就算一般说来政府、个别说来内阁的确没有任何错误,就算姑且如此,那末,各位先生,弊端就不那么严重吗?我们就不该让国家、让自己做坚定不懈的努力去克服这个弊端吗?
    我方才对大家说了,这个弊端早晚要导致革命。我不知道它怎样导致革命,也不知道它将从哪方面导致革命,但我知道它早晚要在我国导致最严重的革命。请大家相信这一点吧!
    当我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中寻找什么是统治阶级倒台的真正原因时,我确实注意过某一事件、某一人物、某一偶然的或表面的原因。但请大家相信,使那些人失去权势的真正原因是他们不配掌权。(会场再次哄动。)
    各位先生,请你们回顾一下旧的君主制度。它比你们现在强大得多,而且一开始就很强大;它比你们更依靠旧习惯、旧风俗和古老信仰;它虽然比你们更为强大,但还是垮台了。
    它为什么垮台的呢?你们以为是因为某一特别事件吗?你们以为这是某个人的行动、财政赤字、网球场誓言、拉法夷特、米拉波所使然吗?不是的,各位先生。另有更为深刻的、真正的原因,这就是统治阶级由于麻木不仁、自私自利、做尽坏事而变得无能为力和不配进行统治了。(好极了!好极了!)
    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那末,各位先生!既然任何时候都有理由为国担忧,则在今天不是更有理由吗?你们从一种不可名状、但确实灵验的本能的直观上没有感到欧洲大地又在颤动吗?(全场骚然。)
    你们没有感到——要我怎么说呢——天空中又刮起革命风暴吗?尽管人们不知道这股风暴是从何处刮起,又要刮到何处去;但请你们相信,一定有人会被刮走。何况现在世风日下,唱高调已经无用,你们怎能稳坐钓鱼台!
    我在这里讲的话并不刻薄,我认为我向大家讲话时并未怀有派性。我对我所攻击的人并不气愤,但我最后不得不向我的祖国表白,我对祖国的未来是忧心忡忡的。那末,我的忡忡忧心是什么呢?那就是我看到世风日下,担心它在很短时期内,很可能就是在最近,把你们带入新的革命。是不是国王的性命就比别人的性命更坚硬和更不可摧毁呢?现在你们对明天有信心吗?你们知道一年以后,一个月以后,也可能是一天以后,法国会是个什么样子吗?你们一点也不会知道。你们所能知道的,不过是暴风雨已经出现在天际,正向你们滚滚而来。你们听任它袭来吗?(在会场的中央部分,有人插话打断讲演。)
    各位先生,我恳求你们不要这样。我恳求你们,而不是要求你们。由于我相信危险是实在的和严重的,由于我认为预告危险不能玩弄词藻,所以我情愿向你们下跪。不错,危险很大!请你们趁着还有时间,赶快消除危险吧!请你们采用有效的疗法医治疾病,并且不要只治症状,而要医治病根。
    有人谈到立法方面的改革。我完全相信这种改革不只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因此,我认为改革选举制度是有益的,改革议会制度是迫切的。但是,各位先生,我还没有天真得不知道民族的命运并不系于法律本身。不,使这个世界发生重大事件的,并不是立法机构。各位先生,使事件产生的,是政府的精神本身。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保留法律不变;虽然我认为这样做要犯很大错误,但你们愿意的话,就保留它而不加改革吧!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把那些人留在原来的岗位上;我不会给你们设置任何障碍。但我要以上帝的名义请求你们改革政府的精神,因为正如我一再指出的,使你们陷入深渊的正是这种精神。(在会场的左侧席位上,发出热烈赞同的声音。)
    (全文录自1848年1月28日《总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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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5:59 | 只看该作者
拉斯基为《托克维尔全集》中之《论美国的民主》所作的导言
                              
    当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和他的朋友古斯塔夫·德·博蒙于1831年4月动身去美国的时候,安德鲁·杰克逊就任美国总统刚刚二年出头。他们所去的美国,正处在深刻而广泛的变革时期。1787年结成联邦时只有东部13个州,现在又多了11个州,其中有两个州,即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苏里州,已经伸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阿帕拉普亚山地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区,这时已经开发得足以取得州或正式领土的地位。
    1800年美国还只有500万人,到1831年便已超过1300万人,而且其中三分之一已经是定居在阿帕拉普亚山地以西了。
    生活在这新开发地区的居民,具有拓荒者拥有的一切粗犷品质,他们自信,而且胆大敢为。他们狂妄自大,目空一切,不承认任何人对他们的主宰。他们蔑视一切清规戒律,而且大部分人认为文质彬彬是懦弱的表现。他们有炽烈的民族气概,而如果说他们是坚强的民主主义者,则这种民主主义主要表现在社会关系方面,而很少表现在政治关系方面。
    他们大部分人是携家带口,迁到西部来躲避东部工业地区的日益艰苦的生活条件的。在东部工业地区,商业兴盛造成的资本主义的发达,意味着工资水平太低、劳动时间过长、工厂的生活条件恶劣、居住条件卑陋和经常有失业的危险。
    教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大概在1831年还有100万儿童不能入学,因为他们不得不到工厂去劳动。不仅大部分州规定欠债蹲牢,而且靠不住的银行组织还会使本来不多的工资减值,给人们存放在银行里的一点点积蓄的安全造成威胁。工人政党和工人报刊的出现虽然为时不长,但至少已经可以表达工人的愿望,促使工人成立工会。尽管一些著名人物,比如马萨诸塞州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和法官斯托里,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和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都发表过一些忧心忡忡的警告,但除了直至1843年才勉强承认成年人选举权的罗得岛州以外,其余各州只是默认成年人有选举权。
    在纽约州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悲伤地预言成人选举权将使政权“落于对自己有权行使的权利的性质和重要性一无所知的人们之手”,声称这会使“穷人和败家子控制富人”的时候,他不过是以简单扼要的语言说明了老一辈人没有能力理解一个由财产决定法律的殖民地社会的选举制度,已经不能长期存在于以经常变化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使政治平等具有了自然规律所固有的原则的外观的社会。
    安德鲁·杰克逊的胜利,使美国人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呈现出新的气象,并促进了教育制度的改革,促进了新型大学的创立,促进了监狱制度的根本改善(其声誉已经传到法国),促进了全国和平信念的出现,促进了罗伯特·欧文思想的推广,促进了钱宁、伊莱亚斯·希克斯、约瑟夫·史密斯推行的真正的宗教改革,促进了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和华盛顿·欧文等作家的成长和很快就被欧洲承认的具有本国特点的美国文学的发展。——这一切合在一起,可以称得起一次真正的文艺复兴。1829年,第一条使用蒸汽机车的铁路开始运行了。许多发明使家庭生活和农业操作变得更为简便了。1831年,威廉·劳埃德·加里森创办了他的《解放者》报,而次年他领导的“新英格兰反蓄奴制协会”的成立,则证明很少有新的社会推动力不在美国的某一地区受到欢迎。不久以后爱默生在评论自信的一篇文章中所写的一切,就已经可以适用于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1年经过38天的旅程而到达的美国。爱默生坚持说:“我们既不是附庸,又不是残废,更不是逃离革命的胆小鬼,而是领导者,是救世的人,是服从上帝的旨意并在混乱和苦难中留下足迹的造福者。”事实上,如不了解美国人拥有的强烈的自信心和炽热的生命力,不了解哪些地方证明他们正在使人们的生活,尤其是使一般人的生活变得空前健全和圆满,谁也研究不好杰克逊时期的民主美国。毫无疑问,这个时期的美国仍有其阴暗面,而且南部各州的阴暗面还很突出。同样地,它也有悲观主义者,也有经济活动的停滞使人怀疑它能否不断增长的时刻。狄更斯10年以后初次访问美国时所写的东西,对1831年来说也同样真实。狄更斯写道:“这里的人民多情,慷慨,心胸开阔,好客,热情,心情舒畅,对妇女有礼貌,对所有的外国人都坦率真挚,乐于助人,很少有人们时常提到的那些偏见,经常表现得十分开化和文雅,很少有粗野或令人讨厌的举止。”在托克维尔访问美国的1831年,美国报纸的声音非常低沉,人们对于批评过分敏感,并且总是喜欢批评那些主张实行所谓私生活权利的欧洲惯例的来访者。在狄更斯访问美国的1842年,这种情况仍然没有改变。我们还应当指出,在南北战争前访问过美国的欧洲人,即使他们也象狄更斯和哈里斯·马蒂诺那样表现得和蔼仁厚,也可以说大部分人都不得不一致作出如下的两点结论。第一点结论是:使他们大为吃惊的是美国和欧洲的差异,而不是它们的相似之处。第二点结论是:
    他们一方面被美国人的激动情绪所感动,另方面又被美国人决不让功绩泯灭的坚决意志所打动。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在撰写他的关于“外国人表示的某种谦逊”的著名评论时也没有忘记指出:一个自认为显然优越于旧社会的新社会,正应当从外国人表示的谦逊中或至少是应当部分地从其中来为自己作结论。在现代,我们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与世界其他各国的来往中,也看到与此相似的反应。

                            二
    当托克维尔在美国进行考察的时候,他才25岁。托克维尔出生于一个极端保皇党人的家庭。对这样家庭来说,波旁王朝的复辟是对他们在大革命时期遭受的苦难(只是由于罗伯斯庇尔垮台,他父亲才免于死在断头台上)和对窃国大盗拿破仑屈从多年的最好补偿。因此,在年轻的托克维尔心中,从上学读书开始就长出了自由主义的幼芽。不错,这并没有使他与父母疏远。事实上,他对在他十分幼稚的童年时期还不能理解的一些思想之能够有浓厚的兴趣,与他父母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儿子的思想独立,允许儿子反对别人对他指手画脚有关。这种情况,或许是他能对新旧两种事物都表示容忍的原因之一。不管怎么说,这种自由主义还相当温和,还象它的鼻祖马尔泽尔布在接受18世纪的哲学家们的思想时所表现的那样,对新思想容易表示好感。但是,这种自由主义也相当警觉,使托克维尔在1828—1830年于巴黎攻读法学结业时,终于理解基佐的著名讲演的意义。基佐在讲演中竭力证明,全世界的历史,尤其是法国的历史,将必然导致中产阶级的胜利。托克维尔认为基佐的这一总命题是无可争辩的,从而使他明白查理十世末年波利尼亚克外交大臣推行的政策,不知不觉地使查理十世走向了失败。托克维尔毫不怀疑,革命一触即发。虽然他目睹了1830年的使人心惊肉跳的“三天”,但他始终认为这正是应验了预言。他早已是波旁王朝的法官,而现又要决心宣誓效忠路易·菲力普的新王朝,所以他在宣誓时必将“非常痛心”,并知道这一决定必然引起家庭的激烈反对和被大部分亲友离弃。尽管他一再宣称他内心坦然自若,但在当时他写给未婚妻的几封信中却清楚地表明,他的决定使他感到处境困难和孤独。1830年10月间,当种种迹象表明新政府有意要他重新宣誓时,他就毫不迟疑地决定必须立即摆脱这一尴尬处境。
    正是在这种心情下,托克维尔才同他的友人博蒙一同申请停薪留职,要求访问美国,并答应回国后对美国的监狱管理制度最近发生的变化作出报告。我们不知道他们两人是谁先产生了这次旅行的想法和规定了旅行的目的地,但他们申请的原因是相当清楚的。到国外去旅行,可以使他同家庭和亲友的关系暂时和缓下来。这样,他就有可能既为新政府服务,又不致于使自己的名誉过分快地或过分严重地受到影响。
    当然,托克维尔本人对改革监狱制度也很关心,因为他父亲吃过蹲监狱的苦头,而他本人的短期法官经历,也使他有机会了解法国监狱制度的落后情况。此外,他也想提出建议,改革已在法国引起激烈争议的刑法典。显然,个人的雄心壮志对这一决定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资产阶级的君主政体持久存在下去,则对初创的中产阶级社会进行的现场观察,就可能给托克维尔和博蒙两人所渴望的政治生涯带来好处。从1830年11月起,托克维尔就有意写一本书论述美国;1831年2月,这个想法促使他要就“人人都在谈论但谁也说不清楚”的美国制度如何具体地发生作用的问题举行一次“详尽的和尽量偏重学术的”讨论会。一个作家能就这个题目成功地写出一部书,他就很有希望一举成名,因为他要说明民主一词的含义,而民主这个词甚至当时在法国也被一小撮有名的空谈理论家说成是“完全过时的了”。因此,1830年11月,他们二人提请停薪留职,以便去美国研究那里的监狱生活条件。
    他们去托他们可能请到的知名人士从中说项,经过大约三个月的争论和研究,司法大臣才还有点不放心地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他们事先请一些人对他们介绍情况,其中有夏多勃里昂,大约还有拉法夷特。法国监狱典狱长还给他们写了介绍信去见几位美国人,而著名的律师爱德华·利文斯顿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还专心致志地阅读了一些有关美国的书籍,并在旅途中随身带着让·巴蒂斯特·萨伊的《政治经济学》。他们于1831年4月2日上船,途中抓紧一切机会研究同船人的思想动态。38天后,他们在纽约舍舟登陆。
    我们应该感谢G.W.皮尔逊教授,他经过精心的研究,对托克维尔和博蒙在美国的旅程作了差不多是逐日的总结。根据皮尔逊的著作,我们知道他们二人到过什么地方,同什么人接触过,在美国逗留期间得到了那些印象。虽然他们把可用的时间和精力主要用于调查监狱制度,所会见的人物大部分是同他们讨论刑罚问题的,但是他们对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显然很感兴趣。他们的主要考察地区是新英格兰,但他们也访问了五大湖地区和加拿大,俄亥俄州和田纳西州,新奥尔良和查尔斯顿。他们曾特意到华盛顿去就地了解联邦政府的组织结构。他们访问过印第安人的巧克陶部。他们结识了许多美国知名人士:上自在白宫亲自接见他们的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下至艾伯特·加勒廷、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约翰·昆西·亚当斯、弗朗西斯·利伯和贾雷德·斯帕克斯等人。他们与杰克逊总统的友好会见虽然只是礼节性的,但对其他人的拜访,正如皮尔逊教授指出的,却对他们的观点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他们还同几乎代表美国生活各个方面的其他男男女女进行了较短时间的交谈。他们提出了无数问题。托克维尔的家信或他的笔记和日记,使我们清楚地知道他在哪些方面事先拟好了问题和希望得到各界人士的不同答案。
    毫无疑问,托克维尔也漏掉了许多东西。比如,他们在加拿大访问时,只限于会见法裔居民并同他们进行讨论,结果妨碍了他们全面地掌握加拿大问题的实质。他们感到法裔加拿大人是被征服的人民,受到胜利者不列颠人的压迫;而且认为他们应当过上昔日在法国那样的生活,成为法国人的后代。托克维尔有时也轻率地接受某个名人,比如贾雷德·斯帕克斯的理论,而没有深刻研究名人用以作结论的证据。他太容易轻信美国报纸对政治问题所作的恶毒评论。但是,同当时的仍须经过政府检查的法国报纸比较一下,就可以使他知道美国报纸的撰稿人所要证实的东西只是他自己所接受的印象,而不是本人的见解。当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埃勒里·钱宁告诉他宗教是美国民主的主要保障之一时,他忘记了亚当斯曾认为法国大革命是宣传不信宗教的结果,忘记了钱宁不仅是个著名的上帝一位论者,而且也曾积极维护他个人的信仰。钱宁认为他个人的信仰是一种与自然宗教差不多的宗教,而自然宗教本身就是向接受无神论迈出了一大步。
    但是,他那追根问底的求教精神是值得佩服的。他去美国,一部分自然是为了摆脱在法国的尴尬处境,但有一部分是出于一种雄心,即希望自己一举成名,如果可能,还想在那里发现美国生活方式中一些使法国采用后既能保持国家强大又能顺应走向平等的潮流的因素。他坚决相信,欧洲文明的任何部分都不能顶住这一潮流。如不充分注意托克维尔的旅美经历与他初到纽约时所持的一套原则(用“信念”一词,可能更恰当一些)之间存在的联系,是不可能理解皮尔逊为我们整理出来的那些珍贵资料的。托克维尔不是民主主义者,他的最大希望首先是找到可以限制暴政和特权的方式与方法,因为他认为暴政和特权是社会动荡不已的根源。他相信国家权力的广泛分散是限制暴政和特权的良好办法,但他对普选却毫无兴趣。充其量说,他不过是古典学派自由经济的信徒,但他又确信政府通过增加公民之间的交通手段(比如,修筑道路和开凿运河)和办好邮政服务,能给全国人民办许多好事。他虽然不希望国家政权和任何教会之间有直接的联系,但又认为社会的安宁和民情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该社会的成员具有宗教信仰,甚至推测一个教会的信仰越没有教条,似乎就越难维护社会的基础。他去美国的时候,就相信立宪君主的政绩要比共和国的好。后来,他仍然这样认为,并举出一些理由,说这部分地来因于政党的有害的捣乱精神,部分地来因于地大物博使人们不去争夺政权,而把精力用到谋求生活舒适和发财致富方面。他认为,美国人的幸运在于他们的历史是“一张白纸”,而不在于他们独具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际政治修养。他认为美国人之能够享有自由,不仅仅是因为彻底的分权使地方政府可以有余地去影响全国政治,而且也是因为人们在继承“陪审制度”的长期历史传统当中养成了“最直接地行使人民主权”的习惯。
    托克维尔在旅途中访问的地方越多,越感到法国的社会制度矛盾重重。路易十八的《一八一四年宪章》基本上是贵族性质的;但是,自从法国的民法典也象美国那样否定了长子继承特权以后,贵族政治的精神已被平等的思潮所取代,平等的思潮在法国也象在美国一样必将取得胜利。托克维尔认为,任何政府都不能阻止这一思潮的发展,充其量只能以法律把它范围起来。然而,美国制度的特点在于使多数管理国家,并通过法律使多数受到最大的尊敬,而这个多数又被社会上的最有教养的阶级所领导。尽管美国社会有许多缺点,但它确实有其伟大之处。那里的人是自由的,他们的精神是独立自主的,他们有自信心并善于合作。他们的这些品质,也在限制国家的那种总是保护特权,从而限制个人的独创精神的“家长式统治”的需求。成年人选举权实际上意味着每个美国白人都有投票权。政治活动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经济发展没有止境,没有封闭社会的那套体制,财产也不可能过分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托克维尔说,如果历史的未来就在于走向这样的平等,那末对于法国来说,再没有比学到美国获得成功的重大秘密更为重要的了。
    随着在旅美途中的深入考察,托克维尔对这种观点又不断增添了新的内容。他坚信,设在华盛顿的中央政府或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不大,有两大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过分的统一,另一方面又可以对每个地方的本身利益提供强有力的刺激。但是,他同接待他的美国人的交谈,尤其是他同艾伯特·加勒廷和纽约州立法机构的克林顿集团首领约翰·坎菲尔德·斯潘塞的交谈,表明他对报纸的种数的众多,对两院立法制的存在,对临时更换陪审员和律师的规定,以及对大量的不同教派的共存,都相当满意。他原以为,这样多教派的林立,必然强制人们去维护自己所信的教派,但他看到的和谐的道德风尚,又使他消除了这种怀疑。
    托克维尔还进行过其他一些暂短的会见。他从这些会见得出的结论,表明他的直观推理能力非常敏捷。他和博蒙一同在荒漠中度过的难忘的两星期,使他确认美国当时的西部边疆与其说是一个停脚点,不如说是一条使人们很快就能达到太平洋的大路。这条道路虽然只能使他依稀看到拓荒者当年留下的建设痕迹,但无论如何它是后来政治和社会革新的基础。他认为,印第安人的气质比美国殖民者评定的高尚得多。但是,他面对印第安人的这些美德,却没有象夏多勃里昂和费尼莫尔·库珀那样在他们的娓娓动听的浪漫主义描写中学着卢梭赞美高尚的野蛮人。毫无疑问,印第安人在商品化社会必然产生的压迫下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但是他也清楚地看到,由于征服者美国人给印第安人安排的条件,印第安人既十分懒于又十分懈于适应征服者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他同博蒙先生一样,对美国人奴役黑人非常气愤;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他在从俄亥俄到肯塔基的途中所描述的奴役黑人的最坏后果,主要是使奴隶主迟钝和粗野了,而不是使奴隶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了。他承认波士顿的大主教们的态度高尚,同时也指出他们的态度比纽约的大主教好。他接着指出,这种差异应当归因于在波士顿有一个悠闲阶级,他们继承了大量的家产,有足够的金钱,不必去经营实业。这个阶级无疑同欧洲的上层社会人士相似。当然,这个阶级的人数不多。
    还应当指出,他很快就看出丹尼尔·韦伯斯特首先是一个大野心家,特别贪图掌握政权。他看到美国的工作人员有严守时刻的习惯,并认为这是经常劳动的结果。他也指出美国人对门第没有成见,只要双方互有情感,出身不会成为结婚的障碍。
    托克维尔在波士顿同哈佛大学校长昆西讨论地方自治政府的意义和美国的尚未开发的广大土地之后,认为自己才开始看到对个人发展很少限制的行政管理所起的重大作用。托克维尔认为,如果一个这样的人打算进行某一公益事业,比如说创办一座医院或一所中学,则他可能更容易得到国人的同情和自愿合作,比向政府求援还有效。当然,一个人的行动肯定没有公家的行动大。但是,如果大家的力量加在一起,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效益就将大得多,而且会产生在执行任何政府计划时都无望产生的深刻的道德影响。
    因此,托克维尔得出了显然可以作为他的整个社会哲学体系的基础的结论。必须指出,托克维尔早在开始编著他的大作之前就已确信自发的选择是自由的秘诀,只应当把政府看作是在紧急情况下私人无能为力时才求援的备用力量。对此还应当补充一点,即他逐渐认识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限制政府的权力视为宪法的实质。他认为,国家权力是一种危险的东西,所以一个政府的法定权力越小,暴政的危险也越小。特别是经过长时间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讨论之后,他不得不承认法国政府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它干涉地方事务的权力太大。正如他父亲对他说过的那样,这种“令人讨厌的中央集权的结果,只能是妨害地方发挥主动精神,让地方放慢行动的速度,使公务人员怠惰和对事无巨细都要加以控制表示反感。因此,分权就成为自由的秘诀。”
    但是,托克维尔并没有到此止步。他越深入研究斯帕克斯提供的材料,就越相信多数在某些细节上可能是不对的,但在整体上却总是对的,而且没有任何道德力量可以超越多数的影响。关于这一点,他还补充说: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城市或国家,是其本身利益的唯一合法裁判者;只要它不损害别人的利益,谁也无权干涉它。对这个题目他还续有发挥。他认为,由于民主可能感情用事,所以必须制定预防这种危险的保护措施。因此,他赞成两院制,赞成政府首脑有否决权,赞成并非不重要的“复审”原则。事实上,他比这走得还远。他从每个公民都是自身利益的最高裁判者这一观点出发,主张共同体不能组织得使每个公民事事都可以指望依靠这个共同体,因为不这样的话,共同体就要承担它不能很好完成的任务,而且会削弱个人的志气。
    托克维尔在旅美的最后几个月,思想上开始产生一些疑窦。追求物质享受的热情是不是有点过分?财产上的悬殊是不是会妨碍追求实际的政治平等的努力?经常改选果真能够防止在任的当权者实行暴政?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在任的当权者不讨好他的选民,他是不是还能保住他的职位?这样的选举会不会妨碍优秀人物报名参加竞选?它会不会妨碍政府将一项巨大的政治计划贯彻到底?他访问宾夕法尼亚州时同人们交谈之后,思想上就产生了这些疑窦。在巴尔的摩,人们告诉他:统治美国的是律师。巴尔的摩的拉特罗布先生向他解释说:如果财产太平均了,则杰出的人物就不会太多;在北部由于商业突飞猛进,才使一些实业家对社会取得了绝对的控制权。在舆论方面,多数要求照他们所希望的最小公约数来征税,而安德鲁·杰克逊的当选总统,则证明军功对共和制度发生了“有害的影响”。有些人也和他一样,都异口同声的说:民主不适于办理外交。
    托克维尔逐渐得出结论,认为共和制度对美国北方比对美国南方更为适宜。他日益加深地确信,一个国家的地理特点和民情比它的法制更为有力,虽说法制有利于民情的形成,但民情中有一种比任何法制都更为有力的东西,而且这种东西能把人民所创造的法制中存在的最坏东西消灭干净。当他发现文明的传播未使杰出人物辈出,而下层阶级的消灭又不等于上层阶级的出现时,感到如坠入五里雾中,无法理解。这个使他困惑不解之谜,又促使他作出如下论断:尽管美国人民对本国政府的了解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深刻,但缺乏伟人领导国家。言论 自由之广泛已使他感到吃惊,而当时存在的结社自由,既受到他的赞美,又使他目瞪口呆。特别是在他同银行家尼古拉斯·比德尔进行一次有趣的谈话之后,使他更加大惑不解,因为他未能发现美国的政党也象他在欧洲所见到的那样是为了实现伟大的思想而组建的。比德尔满怀信心地告诉他,只有总统和国会短兵相接,美国的事情才能进行得最好,而我国制度的优越性的最好证明,则是没有政府我们仍能容易存在下去,没有行政的管理我们照样前进。他听完之后,真是感到闻所未闻。在1831年11月将要结束旅行时,他在长期的旅游考察中积累的丰富材料,通过他的广泛概括和透彻洞察而开始开花结果。在匹兹堡和在俄亥俄州时,他就已经指出:最多不过30年,那时决心来这一带定居的移民就难于发财致富,如果他们想要发财致富,就不得不投奔新的地区。他开始认识到,虽然出身和才干在美国也有一定的作用,但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自然标尺却是金钱。他认为,美国人是一个对精神享受最不感兴趣的民族。美国人最关心的是多赚钱,他们对财富有一种崇拜思想。据他观察,美国和法国之间的最大区别是:在法国,出身和职业的不同,在人与人之间制造了永久的而且是不可逾越的壁障;而在美国,这方面的差别并不妨害结婚。简而言之,在美国社会有一种灵活性,可以使人不考虑法国的那种为区别阶级而任意规定的条条框框。当然,在美国,人与人之间也有差异,但人们总是希望排除这些差异。于是,产生一个重要的效果,即在美国,任何阶级都感到在发展上不受阻碍。他对联邦能否把如此广大和如此参差不齐的国土团结得固若金汤,曾表示过一些怀疑。他对华盛顿政府把国家的重要职位分给执政党的党员和支持者的制度的效果,也曾有过疑惑。从欧洲迁来的广大移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抛弃过去的一切的新社会。
    这个崭新社会一点也不重视它所继承的传统,它对祖先的才智也不感兴趣。托克维尔从调查中了解到南方黑人的处境,所以不能不为蓄奴制的惨淡前景表示深切的不安。他认为蓄奴制是一种具有破坏作用的劳动制度,只能使奴隶主养尊处优和颓废下去。
    但是,托克维尔的这些感受,清楚地表明他被美国人生活的活力和快速节奏打动到什么程度。思想和实业以飞快的速度齐头并行。人们不仅深刻了解本国的自然资源,而且也深刻了解开发资源所需的人才。在美国,没有什么静止不动的东西;有时,人们对一项公共工程比如伊利运河的重要性还未了解,但国家已经着手开凿了。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企业,没有任何死规定因强求某种一致性而阻止人们不断革新。
    只有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那样的保守派,才会害怕各种公司的迅速发展。托克维尔认为,组织公司是激发人们从事劳动所需的积极性的有益措施。他确信,一个自立自主的民族,即使某一法律有益,但它如不受人们欢迎,也不会去制定它。他知道,除非有某种危机要求加重税收和进行必要的征兵,就不用指望美国人会放弃民主。当托克维尔上船离开美国的时候,他承认自己虽然在美国学到了很多东西,但又思忖美国的民主能否持久。他概述了他认为欧洲文明不可避免地要走的道路;但对如此开阔的远景的评价,他的心里仍然没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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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7:09 | 只看该作者

    托克维尔在旅美期间曾就所讨论的问题或提问,向许多人请教。任何人如不事先了解他同这些人接触的意义,即不了解这些人之所谈都是个人的亲身经历,并且是托克维尔回到法国后写作本书时所表达的观点的主要根据,就无法理解他所接触的人的名单为什么长得惊人。托克维尔也阅读了许多书刊。他从美国带回一大堆书籍和文件,不过后者绝大多数是有关监狱制度改革的。此外,他一开始写作,就大量利用了自己的藏书,王家图书馆可能找到的图书,美国使馆的藏书,朋友的尤其是美国朋友的藏书。他看过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若干法规、年鉴和档案,读过如杰斐逊论述弗吉尼亚州之类的经典著作,如马歇尔的《华盛顿生平》之类的传记,如托马斯·哈钦森关于马萨诸塞和杰里米·贝尔纳普关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历史著作。他还浏览过许多古书,其中最著名的有科顿·马瑟《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托克维尔显然特别下功夫参考了法学著作,如斯托里和肯特的法学著作,当然还有《联邦党人文集》。据皮尔逊统计,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引用过70多部著作,并且通读过20多部著作。应当特别指出,正如托克维尔自己向博蒙说过的那样,他极力不读他同时代人在这方面的著作,如詹姆斯·西尔克·白金汉或哈里特·马蒂诺以及他的法国同胞米歇尔·谢瓦利埃等人的著作。我认为他之所以如此,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愿意因试图参考访问过美国的其他作家的观感而搅乱自己的直接印象,一部分是因为他要避免任何强有力的相反思潮打乱他显然认为是自己的独特见解和个人直观的感受。
    事实是除了少数细节之外,他很少依靠书籍。尽管他在巴黎雇用了两个美国青年帮助他进行研究,但根据这两个青年本人说,他们除了对资料分门别类整理之外,很少帮助他做其他工作。这一点,由两个青年中的一个在1835年回到美国后才知道托克维尔在写书一事可以证明。但是,有些人的指责也很可笑。比如,斯托里就曾含沙射影地指责托克维尔在引用当时的名著《美国法释义》和《联邦党人文集》而不注出处。大家知道,托克维尔非常了解这两部著作,而且很相信它们并经常加以引用。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在引用这两部著作时,也象利用贾雷德·斯帕克斯和约翰·坎菲尔德·斯潘塞等人向他提供的材料一样,虽然借用了它们,但却作了重新组织,取其精华,去伪存真,使事物恢复了原来的面貌。有时,他的判断并不正确,或者说缺乏真知灼见。比如说,他始终没有理解美国政党制度的机制和意义。有时,他也很武断,比如他对安德鲁·杰克逊的轻蔑评价,在他的书出版16年以后,还使托马斯·哈特·本顿表示不满。实际上,托克维尔总是用法国贵族的眼光去看美国,他宁愿同一个罗马天主教神甫站在一起,也不愿意同一个基督教牧师站在一起,他宁愿到波士顿的沙龙去,也不愿意到孟斐斯的酒巴间去。人们也不能否认,他对自己收集的大部分材料十分珍惜,在整理它们的时候唯恐安排不当,可以说象一个昆虫学家似的,尽可能把自己的蝴蝶标本排列得好看一些。显然,托克维尔应当多多感谢他曾详细请教过的那些人,而博蒙就是其中之一。任何人只要读过博蒙的《玛丽》(一部很好的著作,但后人不愿意承认),就不能不认为,正是两个旅游者在九个月当中的日以继夜的讨论,才给托克维尔的理论勾出了清晰的轮廓。如果没有一位他能够信赖并能谅解他的知心朋友伴随旅行,他就不会建立其他的理论。其实,应当说只是由于博蒙一再写信帮助他,他才得以顺利地写下去的。
    无须讳言,不管你从什么角度去看,《论美国的民主》都是托克维尔的著作,而且在写作意图、写作方法和对比方面,既有缺点又有优点。这显然是一部怀有感伤情绪的贵族作品,但它却能高瞻远瞩,看出贵族特权的时代已经日落西山,而一个他所不欢迎的新的阶级,正以飞快的速度走上即将由它统治的历史舞台。他非常清楚地知道,1830年的革命是法国的君主政体和贵族阶级为把钟表的指针拨回到178 9 年以前的时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由于他认识到旧制度已经过时,所以他开始考虑资产阶级胜利之后法国将会如何,并使人相信他应当做这样的最后考虑。人们也许要问:既然托克维尔有了这样的直观认识,那他为什么不试图对已经进入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改革时代的大不列颠写一部书呢?我认为原因有二:第一,他觉得英国离法国太近,不足以避开一方面是由家庭和朋友,另一方面是由路易·菲力普政府给他造成的困难处境,而美国却离法国有3000多英里,到那里去以后,因意见分歧而造成的心理紧张可以被时间和空间缓和,他的家庭和上司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把他召回来,使他有机会从过分紧张和神经剧痛中恢复过来;第二,抱着考察新文明各种特点的目的去访问美国,可以说是等于在新文明传播到欧洲以前到现场研究它的得失。美国对于托克维尔那个时代的许多法国人特别有吸引力。法国曾援助美国建立新的共和国;而美国的1779年,则对法国的178 9 年的特点画出了主要轮廓。
    美国是个新国家,托克维尔的亲属夏多勃里昂写过一篇著名文章报道美国,而博蒙的亲属拉法夷特最初也是在美国找到了成名之路的。在美国内部了解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同在苏联内部观察1917年以后的苏俄一样,是一件既使人感到新奇又引人入胜的事情。他来到美国,从后台看了一场大戏,并作出了他的同时代人很少能够作出的生动而有趣的现实主义报告。这是从事政治活动并急于成名的20多岁的青年人初露头角的方法。当然,任何人都不会认为托克维尔不考虑自己要想一举成名,而只凭一股热情去追求目的就能获得成功。托克维尔知道自己很有才干。他所缺少的,只是一个使他能够运用才干的重大题材。
    显然,他到美国后不久,就抓住了这个题材,否则你就无法解释他为什么在收集必要材料时能有那样孜孜不倦的精神。同样地,不知道托克维尔一开始就掌握了经过长时期的深思熟虑而准备出来的参考材料,也无法理解他的这项研究。
    囿于家庭出身和宗教信仰的封闭社会的时代。已随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的到来而结束。从此以后,文明的性质将由随着特权的不断消失而日益主张平等的社会思想所决定。金钱,才干,领导权,无所不在的法律权威,对以多数的法律为指导原则的政治制度的影响,都随着贵族在178 9 年的没落及其无法再抬头,而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它将以不同的方式,在某些地方慢些,在另些地方快些,去建立适合它要求的各项制度。托克维尔看到这个后果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社会本身希望保持安宁。托克维尔之所以要到美国去,是因为他确信在那里可以看到这些后果出现后产生的变化。他把所见所闻写出来,是希望不仅能够说服同胞看到本国未来的一般特征,而且可以向他们指出未来的光明前景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他对美国发生兴趣,主要的不是因为美国好,而是因为那里有可以使文明、尤其是使法国文明摆脱束缚的哲理。
    因此,1835年出版的这本书的第1卷,在叙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的同时,对它的成败进行了全面的评述。在评述的过程中,他围绕着美国实行多数统治这个主题,指出这个多数统治的最大危险在于它可能变成暴政,而能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和办法,则有教育、实践经验、合理的保守主义、宗教、以个人主义为主的公共精神、结社自由、尊重法律、给予各阶级的大量机会,等等。这一切措施和办法,可以减少偶然出现暴政而破坏美国民主制度的可能性。萦绕在托克维尔头里的主要问题,在其著作的两段文字中呈现得最为清楚。他写道:“至于我,当我研究一些欧洲国家已经达到的状态和其�余的一切国家都行将走进的状态时,我就情不自禁地认为,不久以后,它们不是享有民主自由,就是陷入凯撒的暴政”。他作结论说:“但我认为,如果在我们中间不能逐渐引进并最终建立民主制度,如果不让所有的公民产生先是使他们学习享有自由随后又使他们行使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管是资产阶级还是贵族,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大家都要遭受暴政的统治。我可以预言,如果我们不能逐渐地建立起绝大多数人的和平统治,我们早晚要陷入独夫的·无·限权力的统治。”
    这两段文字清楚地说明了托克维尔写作时之所想。法国大革命先是引出了一个罗伯斯庇尔,随后又推出了一个拿破仑。路易十八的《一八一四年宪章》引起了查理十世的专政企图,导致了1830年革命和“中庸政府”的无力治理。托克维尔在写本书的第1卷时,就已经感觉到了“中庸政府”的危险。能否从一个由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的制度和平而有秩序地过渡到一个由人人分享财富和权力的制度呢?或者说社会的变革非要经过斗争和冲突不可吗?如果能和平实现平�等,那代价又是什么呢?如果非冲突不可,那又有没有点希望避免暴政呢?
    托克维尔在大约用了三年时间写出的第1卷里,相当严格地坚持了只写美国的作法;而在写完全书之后于1840年出版的第2卷里,他却远远超出美国的范围(尽管他经常把美国放在眼前作为背景),以其比较全面地概括平均主义的文明。这部著作的第1卷与第2卷,不管在写作方法上还是在笔调上,都有一些显著的不同。在第1卷里,他所用的材料大部分都很具体,而在援用引文时也很细心,所以基本上反映了他所要写的美国。有的评论家指出,即使不算某些明显的错误、某些遗漏和某些解释错误,他所作的一些著名的直观论断和这种论断所依据的实证材料,比其他所承担的进行广泛的概括的重任来说,也有些不够分量。但我认为这也无妨,因为我们还可以核对他的观察及其所作结论的正确性。再者,在第1卷里,他虽然赞扬了许多事情,但从未表现出任何热情,而且在展望未来的时候,也总是经过反复考虑才下笔的。他生性持重沉着,作风正派。另外,无论是描写个别现象,还是描写大量现象,从来不带一点幽默或偏爱,这也是托克维尔的特性。但是,我们从他所描绘的图景中,却看到了他的观察细致和直接接触素材的写实特点。
    至于第2卷,(没有象第1卷那样成功),恕我直言,不但写得很抽象,而且笔调也很低沉。在这卷里,美国已退为远景,使人看起来有些模糊不清,而且托克维尔所叙述的,大部分是追求物质财富和当时的平均主义思潮的文明的一般特点,但这种追求使他更加害怕文明将来真会毁灭。我认为,作如下的评价既不过分,又不荒诞:在第2卷里我们听到发表议论的,是身为路易·菲利浦的法国议会议员的托克维尔;是站在以梯也尔和基佐为突出形象的资产阶级君主制度的前排的托克维尔;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贵族制度的时代已经结束,但对取代它的资产阶级推行的金融寡头政治又没有信心的托克维尔;是看到在金融寡头政治下越来越多地进入工厂的群众的悲惨生活,比如象在1834年的里昂可怕动乱当中表现越来越不满的群众的悲惨生活的托克维尔。再者,我认为以下的猜测并非没有根据:托克维尔在发表其著作的第2卷时,他对“中庸政府”治下的法国的作为感到失望,迫使他有意无意地扮演了珈桑德拉的角色。法国政局的变化,使这位热爱自由的人,使这位认为提高文化水平是预防平等带来的危险的必要措施的政治哲学家,使这位感到要想使一个民族不陷入平庸的唯物主义的泥潭、宗教就得拥有广泛而深刻的驾御作用的半信半疑的宗教信徒,不得不经常忧心忡忡。他的健康不佳,在竞选众议员时遭到暂时失败(1837年落选后,1839年又当选),以及心情忧郁,也可能在这方面发生了作用。我们永远不会完全弄清托克维尔的观点,但我们可以毫不隐讳地指出,他虽然部分地由于他的名声,部分地由于他对人诚恳而取得了农村选民的善意支持,但政治雄心很大的托克维尔,却没有一点在以议会辩才为主的制度下取得成功所需的才能。
    除了亲人知己以外,他对人冷淡和拘谨。他不善于辞令,一点没有迅速适应辩论气氛的能力,看不到已经到了应当妥协或作战略大转移的时刻,而且没有作为一个大议员既能委屈婉转,又能灵活答辩的天资。他过分要求自主,以致永远不能成为真正的党人。他过于坚持原则,好高鹜远,不为了在当时的制度下达到团结和平衡而参加不光彩的阴谋诡计。
    他悲观地认为,要达到这种团结和保证其实现的平衡需要花很高的代价。选民的人数缩小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抗议的行动遭到残酷的镇压。政治派系倾轧的丑闻一年一年增加,尤其是在1834年以后。如果说工业的腾飞和发展造成了巨额财富,那也很难看出这给群众带来了什么好处。对于托克维尔这样一个渴望发挥重大作用,并象他对自己的妻子所说的那样感到“有无限希望……有无法形容的开展活动和显露激情的需求”,但欲使自己的监狱改革引起人们的注意都无能为力的人来说,可以想见在和他的朋友古斯达夫·博蒙把他们的理想同现实比较的时候,世界对他们就显得有点阴沉了。
    不错,托克维克在本书的第1卷出版之后,立即博得很大的声誉。他的同国人鲁瓦伊埃—科拉尔,尽管身居高位,也出面称赞他是孟德斯鸠的当之不愧的继承人。英国的著名人士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拿骚·西尼尔,立即联名声称他的著作是经典性的。但是,他本想在第1卷出版之后得到两项收获。第一,他希望他的同胞承认他是一个了解他们处境的人,从而使他立即取得高官的职位;第二,他希望利用这个职位在法国推行他从美国得来的经验。他的这两个希望都落空了。他的文学观点立即得到承认。鲁瓦伊埃—科拉尔和基佐,夏多勃里昂和圣伯夫,也立即评论其他的著作的第1卷,而对其中的关于政治哲学的论述,评论得最为热烈。毫无疑问,他对所取得的这些成就深感高兴,但这仅仅是他希望得到的满足的一部分。他本希望他在书中表现的政治智慧会赢得政治领袖的地位。他终于明白,尽管他的才华横溢,然而不但距离成功还远得很,而且在政治战场上还不能同那些被他在《回忆录》里轻蔑为没有道德和学问的人进行较量。当这种希望成为泡影的时候,他在第2卷中通篇流露出某种程度的悲观甚至绝望的语调,就决不足为奇了。第2卷里充满了预测性的描写,他预言要出现真正的危机。但当我们客观地分析局势时,既没有看到凶兆和危机同时出现,又没有看到它们各自单独发生。关于凶兆和危机的预言,至少是托克维尔的内心失望的表白,使他不得不在他想扮演主角的一场戏里充当一个观众。

                               四
    大家知道,托克维尔使用“民主”一词时有些含混。这既影响了他本人,又影响了读者。他在自己的脑海里,对“民主”这个词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而准确的概念。事实上,他经常用这个词表达好几个意思。他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认为这个趋势是法国大革命的最重要的和不可逆转的结果,并把他的注意力几乎全部用到这一方面。但是,有时他也用这个词指代议制政府。在某些场合下,他又赋予这个词以人民,特别是散漫的群众的意义。他还用这个词指普选,指社会日益走向可以清扫一切特权,而主要是可以清扫政治制度方面的一切特权的平等的演变。他在脑海里所以产生这种混乱,是因为他去美国是为了寻找他在欧洲已经看到的正在发展中的趋势的后果,而实际上他却认为自己在美国找到了走向民主的趋势。因此,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解,使托克维尔和他的读者都陷入歧途。他完全没有及时地发现,他的思想所依据的原则在他开始以为冷静地和沉着地审查他从美国得来的经验时就已经形成。他也没有恰当地理解,他在研究这些经验时,其中的事实就是基于他在旅行中得到的主要原则而确定的。圣伯夫一针见血地指出:“他还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就已开始思考了。”
    因此,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的大部分叙述所带的色彩,就是充满了臆测。首先,他对美国殖民地时代的历史几乎没有兴趣,所以他不能恰当地了解那些看来是新鲜的东西事实上早已深深扎根于1776年以前的历史。他特别爱用贵族阶级的词汇来考察当时的英国,所以他不能及时地发现,英国的制度实际上就是美国的第一批移民从母国带来的制度的原版。
    他过分相信他所听到的东西(比如:关于杰克逊的评论,关于美国没有政党的说法,关于分权的好处的说法,并由此得出结论说,强大的联邦政府就意味着暴政,而普选就在促进强大的联邦政府的出现),相信关于卓越人物日益不愿意担任公职的趋势的说法(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就是这一趋势的征兆)。他过分担心多数的暴政,而在他写第2卷的时候才终于明白,普选实际上是十分容易同一个有影响的少数派政党共存的。他过高地估计了作为群众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之一的“陪审制度”的作用,但目前已经很少有人认为法官还能影响临时同他一起执行公务的陪审员的思想方法和性格了。人们也不难发现,他对于选举司法官员制度的猜测主要是从他那惧怕群众的成见出发的,而不是以在现场对美国司法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为基础的。他大错而特错地认为,宗教可以作为防止唯物主义的有力措施而发生作用;而且据他说,唯物主义是由于民主过于追求物质享受而造成的。他在确信自由结社的原则是防止革命的措施时也走得太远,因为他没有看到自由结社经常造成的后果——出现由力图保住民主的人也反对的某种特权人物所大力组织和资助的压力集团,而只认为自由结社是防止立法暴政的自发性措施。
    因此,尽管他的精确观察和对读者提供的现场报道有一部分是很好的,但他却给自己的所见所闻规定了一个不但总是扩大推论的范围,而且往往是很少有事实作根据的论述提纲。这种现象在第1卷里表现最为突出。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提纲的存在阻碍了他表现惊人的洞察力和非凡的预感天才。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表现出了这些气质,并能战胜先入之见,才使他的书具有了永久的价值。最为重要的是,他能清楚地看到并果敢地指出平等原则还牵涉到许多大大超出政治范围的问题。他认为,美国的联邦有能力在实质上就是一个大陆的广袤土地上制造一个可以实行共同的经商原则的地区,是它保持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他看到一个国家的边界能够向四外移动的重要意义,认为这是防止人民的主动精神受挫的手段;而在欧洲那样的已经无法向四外发展的大陆,人民的主动精神一旦受挫,就会遭致不满和引起革命。在欧洲,阶级结构的固定不变,是设在天才的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发财致富的远景日益扩大,工业逐渐在广泛的范围内取代原先由小手工业占据的地位。托克维尔从分析美国的资本主义得出的结论,是19世纪的人所作的直观预言的最光辉范例之一。因为他注意到以分工为基础的工业得到发展,所以他指出:“当你追溯到源头的时候,就觉得有一个贵族集团好象依靠一种自然力从民主社会中产生出来了。”但是,新旧贵族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甚至是命中注定的。“某些工业在今天的广泛民主之下形成的若干贵族小集团,仍象从前的贵族大集团一样,使少数人极其富有和大多数极其贫困……不仅富人之间没有牢固的联系,而且可以说穷人和富人之间也没有可靠的联系。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是永远不变的。工人一般是依靠厂主的,但并不依靠某一个厂主……厂方要求于工人的只是他的劳动,而工人期待于厂方的则只是工资。厂方没有庇护工人的义务,工人也没有保卫厂方的义务。他们在习惯上和职责上也无永久的联系。……这样组成的贵族阶级并不能对其雇用的人拥有强大的权力。”
    “……我们今天的厂商贵族,使他们雇用的人贫困和愚昧之后,在危机发生的时候就把他们推出大门,让他们靠社会救济过活。……工人和厂主之间虽然经常往来,但没有真正的结合。……我们今天亲眼看到其发家的厂商贵族,是世界上从未有过的最残酷贵族之一。……爱好民主的人应该不断密切注视的正是这一方面,因为有一天身分的永久不平等和贵族制度又进入这个世界时,我们可以预言它们一定是从这扇大门钻进来的。”
    如果可以说我们在这里看到了托克维尔的直观预言的最高范例,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认为它最引人入胜,这也不过是他的许多范例中的一个和最高超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首先在于通过深思熟虑得出一个假定,然后再把深思熟虑的结果用于所掌握的事实,最后当事实似乎可以证明他的想法是正确的时候,就把假定变成原则,以便不仅对研究进行总结,而且为行动提供指南。任何人都不能不发现,托克维尔在写这部书的时候,越是往下写越是感到必须为行动提供这一指南,以便检查自己的论断。托克维尔在去美国的时候就已确信,贵族制度的时代即告结束,并将逐渐为一个以身分平等为时代特征的时代所取代。由于有这样的明确认识,所以他在美国访问的时候就极力想勾勒出一个平均主义社会的面貌,写出它对旧世界特别对法国将会发生的教益。不过我猜想,随着他研究的深入,特别是1835年以后,而日益觉得自己的最迫切任务,首先是提醒他的同时代人避免新旧势力的盲目交锋。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他在当选众议员后发表的重要讲话为什么要竭力证明:如果不听他的警告,就避免不了灾难。我认为,如果读完《论美国的民主》再读他的《回忆录》,特别是再读二月革命即将发生之前他在议会发表的著名讲话,必将承认他的这个结论是有其逻辑的连贯性的,所以他的所有讲话几乎都可当作《论美国的民主》的附录来读。

                               五
    托克维尔对于人性都有一些什么看法呢?他的这些看法又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鲁瓦伊埃—科拉尔有一句名言,说他是一个承认失败的贵族;但和大部分讽刺话一样,这句话只含有部分真理。显然,托克维尔决不是一个民主主义者,也很难把他看成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也同样显然,他的信念并不是贵族的信念,因为他一生从来没有试图与贵族的等级制度妥协的表现。他的《回忆录》清楚地表明,他不是社会主义者,并对当时的社会主义政党不够尊重。
    热爱自由的信念,是贯穿在他的一生活动中的一条红线。
    这种自由可为人们的社会活动造成良好的精神气氛,而保护这种气氛则是托克维尔的全部努力的中心。他知道,从178 9 年起,这种自由已不再是少数贵族的特权;但他也看到,这种自由有被浑浑噩噩的群众的盲目行为破坏的危险,因为这些群众在以其坚决一致的个人主义态度抵制自由,而自由正是他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卫的人格的唯一无二特点。他以一个不怕面对最坏结果的思想家的清醒头脑确信,新产生的文明的种种趋势,都在向消灭人格的这一唯一无二特点的方面发展。因此,他要全力以赴的目标,是保护这种自由,并反对他认为是平均主义原则所造成的令人讨厌的单调一致。他害怕习惯势力,担心追求物质生活的安逸会窒息人们对伟大思想的兴趣。他担心财富的积累会造成以金钱来衡量人的地位。
    他也担心追求物质生活的安逸会扩大分工,以致使普通公民在安逸当中完全无法培养自己的能够以广阔而十分冷静的眼光评价生活,并且既能热爱丰富的精神生活又能使物质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人格。
    因此,我认为他终生如此热心寻求预防措施的性格就来源于此。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宁愿要一个代议制政府,而不愿意要一个独裁政府的原因,他认为代议制政府有可能不让“多数的暴政”施虐。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不得不认为一个民主社会必须有宗教信仰来防止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享受的原因。这也是他为什么确信分权十分重要的原因,因为分权是使国家的公共目的变成公民个人生活的一个有机部分的途径。他对结社自由和言论 自由的坚决拥护,是与他为分权进行的热烈辩护分不开的。结社自由、言论 自由和分权是公民的行动的保证,并为防止那种践踏人类尊严的独裁的官僚统治提供了手段。在美国,他赞美公民有自信心,有安全感,有创造成就的热情。美国人不承认地位低下是命中注定的。他们既强烈反对人们轻视自力谋生,又强烈反对人们依靠与职务不相干的出身和财势去发号施令。他也赞赏美国人在社会阶梯上能上能下的气质,自由发表意见的勇气,以实践为基础的习惯,拒不作传统的俘虏的决心。不过,他承认这一切收获也使他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普选的当选人,比如象美国总统这样的重要人物,也不敢挫伤普通人的意见。集中精力追求财富,不仅使最有能力的人自外于政界,而且也缩小和贬低了野心的标的。物质方面的成就可能使人逐渐降低所追求的目标,高瞻远瞩的人也必须迁就群众的习惯。美国人的水平是比较高的,但在群山之中高峰并不太多。美国人是一个讲求实际的民族,不大善于思考。他们凡事考虑眼前的利益,而不大追求长远的利益。他们所重视的,是够得到、摸得着、切实存在并能用金钱估价的东西。此外,他们追求安逸舒适的热情,或许会使他们遭到金钱制造工业贵族的危险。
    这种贵族虽然非常强大,但责任感比较小。这种贵族一旦出现,它的法律的严酷程度将是无法忍受的。这种危险很可能导致激烈的内战,其规模将比希腊和罗马的最惨悲剧还要大,直到有一个新凯撒出来扼杀自由的理想为止。
    在过了一个多世纪以后的今天我们再回顾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时,很难对这位哲学家的直观推理才能作过高的评价。
    如果想到托克维尔毫不理解杰克逊改革的意义,想到他一点也不知道政党的重要性,尤其是想到他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到工业生产的剧增的意义及其使初兴的美国就不断出现大城市的效果,这样来评论他就显得更为合适了。其实,说他所描绘的美国甚至在他写书的时候就正在消失,而为他提供主要材料的人不是大部分也是小部分在当时就已批评或十分怀疑他所坚持的论点,也不算夸大其词。为他提供材料的人,无论是贾雷德·斯帕克斯还是斯托里,无论是约翰·斯潘塞还是爱德华·埃弗雷特,都很少有平均主义的民主观点。对于高傲、性格严肃而有点忧郁、生性热情、怀有雄心壮志的托克维尔来说,不但能战胜他家庭出身和所受教育的影响,而且能以充满想象力的冷静头脑去观察这个他不大同情并不抱太大希望的社会演进,真是难能可贵。很有可能象皮尔逊所说的,托克维尔从观察到得出结论所走过的道路,只有一小段是建筑在科学方法上的。毫无疑问,大部分结论是深思熟虑的直观的结果,但这种直观的魅力却使《论美国的民主》进入19世纪最著名的社会学成就之林。
    当然不要忘记,尽管托克维尔有突出的创造性,但他仍然没有超出19世纪法国社会哲学的主要传统。这个传统并不单纯。正如圣伯夫很久以前所指出的,它在每个时代的浪漫主义运动中都有其流派。这位大评论家暗示说,托克维尔是“一个研究世纪病,即维持病或勒内病的青年人”。虽然在治学方法上他属于基佐学派,但他又时时注意,决不把所遇到的问题研究到他要与自己的过去完全决裂的地步。他提出了一些重大问题,但又无意解决问题所包括的一切难点。特别是在问题涉及到所有制在美国所占的地位时,情况更是如此。对于他为宗教势力与金钱势力和解所做的努力,几乎也可以这样说。尽管托克维尔竭力表示他唯理是从和决不自弃,但他从来没有完全承认自己为使他明知行将寿终正寝的旧秩序与他认为正在上升的新秩序和解所做的努力彻底失败。他看不起由于贪图权势而容易变为资产阶级君主国的新金融寡头政治的工具的梯也尔之流的人物,但他并没有设法认识,更没有比较认真地去理解被这个金融寡头政治的金钱压榨得喘不过来气的法国人民的事业。1841年托克维尔在写给穆勒的一封专谈这个问题的信中说过,他希望资产阶级的法国变得伟大;但他又清楚地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即认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所作所为根本不能保持他所要求的伟大。他相当清楚地看到,基佐时代人民的贫困和制度的腐败必将引起革命。他十分明确地指出,人民知道他们的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但在当时的法国,却很少有人能象他那样迅速而清楚地看到,当统治阶级把自己的财富和幸福建筑在工人受压迫和受贫困的基础之上时,没有良心的金融寡头政治固有的危险就要表现出来,而社会也要为此长期付出代价。
    圣伯夫有一段生动的描写谈到这个情况。他写道:“在这里,我们请来一位优秀、高尚和宽宏的人,并向他说:再也没有比胃更值得尊重的东西了,而呼喊的声音再高也高不过贫苦的声音,大多数人的揭竿而起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活命和生存。当前的问题就在这里,对于看来不太高贵和不太适于在政党里混事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是重大的和神圣的事业了。”圣伯夫又进一步拿1847年的托克维尔的洞察力与其鲁东的洞察力对比。他说普鲁东是“纯无产者”,尝过贫困的痛苦,毫无托克维尔那样的优越条件。圣伯夫说得非常正确,托克维尔之接受民主是“理性与必然的结合,而决不是理性与爱好的结合”。在托克维尔求助宗教来号召人们追求精神方面的东西的时候,那也主要是出于他对作为民主根源的平等的担心,而不是因为他相信宗教能够激发。群众。他指望教会发挥使自由免遭平等所带来的危险的作用。
    正如他在1852年向蒙坦朗贝尔所说的,但愿他所希望的“有节制和合法的”自由能使人民各得其所。我们还必须指出,托克维尔虽然非常讨厌路易·波拿巴的政变,但对卡芬雅克破坏群众举行二月革命的理想的残酷手段却毫无反感。
    上述的一切并不等于说,托克维尔只是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没有伟大理想、从而没有形成伟大政治动力的社会的资产阶级的狭隘观念的危险性。他也多次提到群众政府的危险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即胃战胜脑和心带来的危险。那么,他的观点实际上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一般说来,他是反对个人主义的,但也不能忽略他在《回忆录》中对社会主义所持的怀疑态度。他确认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但又认为没有自由的平等是无法忍受的。显然,他反对任何形式的独裁政府,但又对一切支持人民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制度的发展表示不安。他害怕由金钱掌握一切大权但又逃避政府职责的独裁制度。他也担心分工的无限扩大会妨碍工人完成公民义务和处于只顾物质享受而甘作行政管理的单纯对象的地位。他瞧不起梯也尔之流的玩弄阴谋的政客。他决不原谅路易·波拿巴践踏自由而建立自己的帝国。他也以同样的理由摈弃无政府主义和革命,但他好象更讨厌不关心国家大事的人。他懂得“人们所说的必要的制度,往往就是人们已经习惯的制度;而在社会制度方面,可能做出的选择要比生活在每一个社会的人所能想象出来的选择广泛得多。”
    在出身于贵族而能平等待人的托克维尔身上,有一种东西好象总在抵制他的情感和精神。托克维尔生性冷漠而忧郁,但却雄心不小,很想出任高官。但是,正如梅耶所正确指出的,他决不是只因为爱权而想得权。他反对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他认为政治家的艺术首先在于:竭尽一切努力,使人相信只有自由的人才有人的尊严,并以此作为崇高的社会意识的一个不可缺少部分。他在美国时感到高兴的是:他看到了一个尊重自由的社会本身在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尽管这个社会实现平等的原则已比任何欧洲国家都更完善,但它仍注意采取广泛的措施来保卫自由。除了在1848年二月事变以后几天他由于性格易于激动而曾身不由己发怒以外,他对普通人都有一种尊重的感情,而这种感情也是他对事物进行判断的基础。
    关于人的看法,他在1848年1月3日写给一位知己欧仁·斯托费尔的信中表达得最为清楚。他写道:“一般说来,人既不太好,也不太坏,都平平凡凡……人有劣行,有缺点,也有美德,集好、坏、高、低、正、邪于一身。但总的说来,人还是地球上最值得研究、关心、可怜、亲近和赞美的生物;既然没有天使,我们就只能与最伟大的和最值得我们效忠的同类亲近。”如果我们再稍微深入地认识一下托克维尔,那就不能怀疑他在这里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表达了他的整体思想。
    他一心想使政治学变成一门研究美德的科学,并认为从自由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美德才是持久的美德。在他看来,爱自由要见诸行动。这就不仅要憎恨奴役他人的行为,而且也要憎恨想从奴役他人当中得到物质好处的意图。这本身就是一种必须“历经千辛万苦”去追求的善。他在其《旧制度与革命》中写道:“谁要想从自由中寻找非属于自由本身的东西,那他就去伺候人好了。”
    托克维尔就是以这种精神写《论美国的民主》的。正如伯克的名言所讲,对托克维尔来说,“真理的殿堂”是“建筑在高台之上的。”不错,他的理想远远超过与他一起进行同样斗争的人的理想,从而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往往感到自己在同时代人中甚为孤单。他的同时代人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以及属于他下一辈的阿克顿,可能是用与他的语言相同的语言表达与他的理想相同的理想的仅有的两个人。这两个人象他一样深深地爱上了的那个理想,可以说同托克维尔的理想具有相同的来源:都来自他们所处的时代的制度造成的动荡不安、深刻的矛盾和强烈的抱怨。如果说这两个人谁都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到的成功秘诀是有目共睹的,那末说他们谁也没有得到他们最需要得到的或者说对他们报酬最大的东西,也是言而有据的。这两个人都想寻找一个新的世界。他们二人都认为他们所处的世界可怕得无法生存下去。正因为如此,他们才爱上了在他们的时代正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一条大道寻找通向结束人剥削人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出路的社会主义哲学。《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位想在新世界发现能够照亮和复兴旧世界的建设原则的思想家的奋斗结晶。这部书之敢于宣告它所追求的崇高目的,也不失为它的一大优点。凡是认为建筑在平等大厦上的自由才是唯一能使自己分享人类的永恒遗产的手段的人,都不能不对这部书的作者表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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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略……)
  在结束文献的简介时,我们想谈一谈《论美国的民主》对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和俄国的政治思想发生的影响。我们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想指出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各个流派。
    维尔曼在1836年法兰西学院文学奖金评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写道:“诸位先生,学院经过长时间讨论,毫不犹豫地决定,将蒙蒂翁大奖授予一部看来是具有全面评论性的研究一个外国的立法和历史的著作:托克维尔先生的《论美国的民主》。……从任何一点来说,美国的政府和社会都是欧洲感到新奇或不安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分析这个新世界,指出它与我们的类似处和难以相容的差异,考察欧洲的某些理论被移植到其最好的实验地区的情况和在那里得到高度发展的景象,论述哪些理论在这个非常适于其发展的环境中没有获得成功或长期受到限制和没有用处。——这一切,毫无疑问就是热爱人类的评论家所能提供的最严肃教训之一,同时也是托克维尔先生不由自主地得出的或试图寻找的成果。”
    维尔曼接着写道:“我们不想把这部著作过早地评为伟大的天才贡献给他所在时代的完美无缺的作品之一。但是,这位在孟德斯鸠学派的影响下成长,并模仿和再现这个学派的若干特点的年轻作者,对他讨论的新事物应用了这个学派的方法,并在这第二次实验中引用了个人的独特观点。孟德斯鸠说过:‘天距地之遥,不如自由的精神距极端平等的精神之远。’但是,在这位新评论家之前,还没有人指出过美国人的这种极端平等的思想。而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却指出了这一点。才华横溢,推论正确,高瞻远瞩,文体简明,对善热爱,是该书的特点,并且使学院放弃了往往是从众多类似作品中评定获奖者的想法。”我们今天可以认为,维尔曼对《论美国的民主》和《论法的精神》所持的同样保留态度是不公正的。
    后人都公认托克维尔是经典作家。在维尔曼之后,法国的一些大历史学家和大文学家,比如圣伯夫、歇雷、布吕纳提埃尔、郎松、法盖、斯特罗夫斯基等人,对托克维尔的著作都有极为深刻的理解。
    阿耳贝·索累尔说得对,《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将孟德斯鸠的遗产传到了19世纪下半叶。索累尔在其关于拉布列德男爵的著作中写道:“托克维尔同孟德斯鸠一样,是一位概括能力很强和推论偏于武断的文人,实际上比立法家而尤其是比政治家还有道德。托克维尔的著作,在方法上和题材的安排上,都完全以孟德斯鸠为借鉴。他的《旧制度与革命》,可以比之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而他在写《论美国的民主》时,则仿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他对19世纪下半叶的政治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发生的影响无疑是不太明显的和鲜为人们承认的,但这种影响的效果和实力可以与基佐在19世纪上半叶发生的影响媲美。在他看来,孟德斯鸠与近代法国有密切联系,在近代法国还能见到孟德斯鸠的余威。法国之能够放弃西哀士的理论力学而采纳务实家们的应用力学,使共和国成为代议制共和国,根据条文简明、便于应用、合乎民情和来源于法国仍然拥有的实力的宪法组成这个共和国,正是这位既是历史学家又是不断在制度上和道德上进行探索的人士的功劳。”索累尔写道,比托克维尔年长的鲁瓦伊埃-科拉尔,以及他的一些同时代人,都曾发觉这位年轻的思想家受到了孟德斯鸠的影响。我们在《世界名人传》(政治部分,第15卷,巴黎,1842年)中看到沙尔·卡骚写道:“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出版已近百年,至今仍对现代社会有所影响,而在《论法的精神》以后,有哪一部关于政府原理的著作能象《论美国的民主》这样受到极大的欢迎?实际上,托克维尔有没有自成一家的方法和观点有没有上一世纪的那位伟大评论家深刻呢?他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中表现的细致和死钻精神可能不如孟德斯鸠,但其诚挚的信念和静冷的热情却高于孟德斯鸠,并兼有帕斯卡尔的形而上学高度和拉布吕耶尔的写作技巧。”毫无疑问,法国的政治传统受到了托克维尔著作的深刻影响。约瑟夫·巴尔特勒米在其《宪法论》(巴黎,1933年新版,第46页)中写道:“行使1875年宪法的一代人的政治教育,受普鲁东的影响较少,而受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受……
    德·布罗利和普列沃-帕拉多的著作的影响较大。”我在我的一部研究托克维尔的著作中曾经指出,普鲁东非常了解《论美国的民主》,普列沃-帕拉多的《新法兰西》和德·布罗利的《法国宪法观》都打有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烙印。(另参阅普列沃-帕拉多的《政治和文学论文集》,第2集,巴黎,1863年,第58页及以下几页所载的《论托克维尔》)德·布罗利是托克维尔的友人,在路易·波拿巴政变后曾同托克维尔一起被监禁在外交部的陋室里。
    保尔·雅内在1887年出版其巨著《道德报告中的政治史》第三版时加进了一篇结论(《19世纪法国政治科学》),其中写道:“在这些或多或少有互相斗争的政党参与的不同政治学派之外或侧面,有某些自由而清高的人士在抽象地和大公无私地研究政治学,托克维尔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在一些事实证实了他的某些重大预见之后,他的名字便经常被人推崇,而他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被重视。任何人都不会怀疑,他的《论美国的民主》是最好的著作之一,也许是当代的最好政治哲学著作。
    “塞尔先生的‘民主正张满帆前进’这句名言,似乎是托克维尔先生的研究的出发点。托克维尔相信,民主革命是不可避免的,或勿宁说它已经是事实。他不去先验地论证这一伟大事件的正义与否,而认为最好是对它进行观察,让其他人去褒贬它,他自己只想认识和理解它。简而言之,他的方法是把民主作为一个对象来观察,但不论证他的观察。他有实证主义方法的思想,但没有形成自己的实证主义体系。这是他的一项伟大创新。大部分政论家,无论是支持民主的还是反对民主的,都写过一些自成一家的充满激情的著作。但是,从亚里士多德以后,还没有一个人拿民主作为仔细分析的对象。孟德斯鸠本人虽然是位观察家和历史学家,但他并没有理解民主。他只看到了古代,而且观野与卢梭和马布利的大致相同。他对现代的、富有的、工业的、豪华的民主,美国的民主或法国的民主一点也没有预感。
    “那末,托克维尔的最终目的是想取得什么成果呢?简单说来,就是总结民主制度的善与恶。民主制度的主要好处有:
    福利的提高,文化的普及,社会性的加强,对人的苦难的同情,以及人的主动精神和活动能力的特大发展。但是,这些好处被其坏处损害了很多。它的主要坏处是:法制不稳定,统治者的才能低下,过于强调划一,追求福利过度,尤其严重的,是有走向暴政的趋势。而托克维尔最喜欢发挥的,也正是最后这一点。他坚持认为,民主的多数有压迫的倾向。他指出民主的两个基础:平等和自由容易互相混淆。他曾证明,这两种东西之间并不是永远具有正比关系的,平等的进步并不必定是自由的进步。最后,他还大力反对中央集权,并且是认为社会必将沿着民主的道路前进、要求恢复个人的活动权利和提醒人们防范侵犯人民主权的首批人士之一。”我们还可以容易找到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来证明托克维尔一直在对法国的政治思想发生影响。作为结束托克维尔对法国的影响的介绍,只提一下让·雅克·谢瓦利埃在其最近出版的一部名为《政治巨著:从马基雅维里至今日》(巴黎,1948年)中对《论美国的民主》的卓越研究就可以了。(再参阅J-P.梅耶在《政治季刊》第22卷第3页上发表的评述。)由此可见,在法国,从维尔曼到谢瓦利埃,人们一直在研究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在英国受到的评价,也不低于在著者的祖国。拿骚·西尼尔、亨利·里夫、乔治·康韦尔·刘易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格罗特、格雷格、阿克顿、西奇威克、戴西、莱斯利·斯蒂芬、阿诺德、莱基等人,都从这位伟大法国人的思想吸取过营养,他们的著作受到了他的精神的鼓舞。在我们整理出版托克维尔与其英国友人的通信时,使我们进一步知道这些作者与托克维尔的关系。穆勒、阿克顿、戴西和白哲特的自述,都强调英国人的政治思想受到托克维尔的深刻影响。约·斯·穆勒本人在其《自传》中给我们留下了关于他与托克维尔的思想联系的精湛分析(另见《自传》的法译本):“我的一些新意向需要在某些看法上加强和在另些观点上克制。但是,我的思想还在发生的唯一真正变化,与政治观点有关。这一方面指我对人类未来的看法更接近温和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指我的政治理想要稍稍离开那种被其拥护者们所通常理解的纯民主,使其接近我在拙著《代议政体论》中所述的民主形式。这后一项变化,是在很久以后,即在托克维尔先生的《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我读到它或者应当说我学习它的时候发生的。托克维尔先生在这部名著中十分坚定地指出民主的好处,其坚定精神远远超过最热情的民主主义者在他们著作中的表现。作者清晰地看到可以导致民主象在美国那样出现多数的统治的一切危险,并对这些危险逐个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但他并没有由此寻找理由去反对他认为是人类进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的这种统治形式,而只是指出民主制度的一些弱点,指出纠正的办法,以使其良好的倾向得到自由发展,节制或弱化其不良的倾向。我在这个时期为自己编写这类著作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且从此以后,我的思想也逐渐向同一方向发展了。但是,我的政治信念后来向重视实际方面的转变,是经过好多年才完成的。人们看一下《论美国的民主》的初版年月,就会注意到我在1835年就已写作和发表这方面的文章,并在1840年汇成《论文集》出版;在这部《论文集》之后,我又出版了《代议政体论》。……”这段卓越的分析,使我们了解了托克维尔影响的强大性。穆勒完全可以代表他那一代英国人。(参阅:利平科特:《维多利亚时代的民主评论家:卡莱尔、罗斯基、阿诺德、斯蒂芬、梅因、莱基》,明尼阿波利斯,1938年)
    伟大的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经常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托克维尔的话。他同他的友人德林格尔教授在一次访问巴黎的时候,曾经见过托克维尔。参阅阿克顿:《形成的年代》(伦敦,1940)。阿克顿在1861年11月10日的一封信里写道:
    “我看到了托克维尔传记的英文版本,觉得它比法文版本还要全面。……他在传记里列举理由坚持自己的观点,详述了他由《论美国的民主》到其最后一部著作《旧制度与革命》的思想发展过程。在《旧制度与革命》中,他表示更加反对现代流行的思想。这一点,使人乍一看来感到吃惊。
    “应当拿他与其他法国人进行比较。由此可以看到他与其他法国人在天才上和知识上有明显的界限和鸿沟,知道他的立场和我们英国的伯克几乎完全相同。他在自己的同胞面前总是表现自己的思想伟大和高超,但他实际上只是一个非常冷静的观察家。……”
    几天以后,阿克顿又在另一封信里谈到这个问题:“您说的非常正确,托克维尔不是一位历史学家,但他对一个伟大历史事件写了一部好书,因为他虽然未能从变化(如德语所说的imWerden)中观察事物的发展,但他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观察家,象所有研究物理学的人那样把一切都看成是现实的和恒定的。
    “他对美国产生的巨大幻想,是不是说明他相信民主的不可阻挡的和一往直前的进步呢?实际上,民主只是现代社会所具有的,而初民社会所决不可能有的几个主要因素(三、四个)之一,是年代确切的历史事件。问题在于自治的性质,比如在君主制度、贵族制度和民主制度下均可能有自治,但其性质完全不同。这一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十分清楚的。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描述是十分准确的……因为他的观察力高于他的分析力……他看到美国没有解决民主与自由的和解问题,因为美国没有使权与法或者说欲求与义务和解。这个问题是同一事物的道德方面……
    “他的古怪性格几乎一直完全保存下来。他的研究总是在证明他是一位古怪的人,但他又是一位忽视别人的论点而使自己犯错误或后来又不知不觉接受了别人的论点的人。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清清楚楚地说了一些别人早已在他之前说过的话,但他自己并未察觉。我在关于美国的一篇论文中,曾经指出斯托里早就这一点提出过抗议。(见阿克顿:
    《自由的历史及其它论文》(伦敦,1907,第575页及以下各页)他在拿自由与宗教进行比较时,对自由的理解就有错误。
    自由不能靠别人施舍,而要靠自己去争取。自由并不是一种安静的状态,而是一种不断的努力和创造。自由不是政府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治理结果;或者至少说自由不仅仅是走向目的地的出发点,不是一个给定的要素,而是象使各星球谐调的有规律的天体运动的目的。自由是制约行动的原则的结果。”
    根据平等的原则,阿克顿自然有权评论托克维尔。
    在以后的两代人中间,白哲特和戴西对英国宪法的新概念的形成作出了极为重大的贡献。他们二人都深刻地研究过《论美国的民主》。(参阅欧文:《白哲特》,伦敦,1939,第247页。)看来,戴西更与托克维尔有密切联系。戴西的《宪法》(牛津,1885)是一部几乎可以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媲美美的开创性著作。戴西接受了托克维尔把“民主”视为“社会条件”的解释。另一个重要事实是:戴西也与托克维尔完全一样,指出了法国与英国在司法制度上的显著差别。认为英国显然缺乏行政权。参阅戴西:《论十九世纪英国法律与舆论关系》(伦敦,1905,第50页及以下各页)。
    戴西在他一部著名文章(参阅:戴西:《阿利克西·托克维尔》,载《民族评论》,伦敦,18 93,第771页及以下各页)描写托克维尔的精神和知识特点时写道:“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希望成为研究制宪权的大师。他在使自己的著作成为经典著作的作者当中居于什么地位呢?他应当排在孟德斯鸠之后还是应当与其并列呢?他30岁和35岁的时候,就提出了人们确实不敢提出的问题。托克维尔在法国思想家和文人中的地位,在1860年以前就得到公认。穆勒、格罗特、西尼尔、格雷格和一切指导舆论的人,都声称托克维尔高于他人。……总之,可以举出许多理由证明光荣永远属于托克维尔。从事政治哲学著述和以英语讲授政治哲学的一些新作者,甚至在目前也比不上他。《论美国的民主》,作为描述近代美国的一部著作,今后当然仍将具有重大价值。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是目前唯一值得推荐的可以从中了解美国的各项制度的著作。但是,托克维尔的著作才真是一部专著,不过它不是专门研究美国政府的,而是专门研究近代民主制度的基本特点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包含着世人至今尚未掌握的智慧。”诚然,戴西对英国宪法的释义,在今天已不再完全适用,特别是关于行政权的部分,但它的提示作用是永远长存的。参阅詹宁斯:《法律与宪法》(伦敦,1942);罗布森的经典著作:《司法与行政法——英国宪法研究》(第2版,伦敦,1947)。
    我们还应补充一点: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影响并不只限于联合王国本土,而且也及于它的自治领。参阅布雷迪:
    《自治领的民主》(多伦多,1947);汉约克:《澳大利亚》(伦敦,1930)(特别是第13章)。
    皮尔逊和布雷德利在我们的注释所引的他们著作中,对《论美国的民主》自出版至今在美国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所以我在这里便不重复了。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政治思想的影响或许小于对美国社会的一般见解的影响。作为一个美国宪法的理论家,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导象斯托里和利伯这样的高超技术专家。例如,托克维尔的主权理论,正如梅里亚姆所指出的,早在他之前就已有人提出了。参阅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纽约,1900,第188页)。因此,邓宁在其《卢梭至斯宾塞的政治学说史》(纽约,1920,第270页及以下各页)(这部书相当于雅内《政治科学史》在美国的副本)中所作的中肯分析,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邓宁写道:
    “在方法上,托克维尔继承了亚里士多德、波里比亚、马基雅维里、孟德斯鸠的传统。孟德斯鸠是他最常模仿的典范。和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一样,托克维尔也是根据政治哲学来观察事实的。他与亚里士多德和博丹的不同处,在于他没有致力于想出一个政治科学体系;他与孟德斯鸠的不同处,在于他只限于评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和习惯。《论美国的民主》与马基雅维里的《论李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马基雅维里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而托克维尔则以亲身观察为根据。在这一点上,这位法国哲学家同以一个外国人的观点分析罗马国家的希腊历史学家波里比阿极为相似。如同波里比阿关于罗马诏令的观点后来鼓舞了罗马人自己对这个问题进行有系统的思考,孟德斯鸠使英国人得到了关于本国宪法的第一个有系统的理论一样,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分析使美国人民对本国制度的观点有了共同的并且变成传统的依据。”再参阅格特尔:《政治思想史》(伦敦,1933,第36页及以下各页)。
    我们再回来谈欧洲。在德国,最初发现《论美国的民主》作者了不起的,是默尔和布伦奇利。通过瓦茨的介绍,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便在德国的自由主义者当中传播开来。他们在1866年以前,就已开始评述和研究托克维尔。很久以后,我们才在格奥尔格·耶利内克的《国家学说通论》中读到:
    “在托克维尔的影响下,‘主权’分享学说,即联邦成员与联邦国家之间分享权力的普遍主张,才见于联邦的声明。”狄尔泰在排列最卓越的政治思想家的名次时,把托克维尔排在亚里士多德和马基雅维里之后。(参阅梅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1948,第164页)
    在意大利和俄国,《论美国的民主》也有其专心致志的读者。意大利的加富尔的思想,俄国的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思想,以及这两个国家的其他许多人的思想,都从这位法国伟人的思想中吸取了营养。(参阅梅耶:同上书;赫克特:
    《俄国的激进主义者看美国,1825—18 94》)
    当然,托克维尔的著作在我们这一代之后还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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