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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论美国的民主——作者:〔法〕托克维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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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4 09:4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          
【目录】
    译者序言
    第十二版序
    绪论
    《论美国的民主》 上卷
    第一部分
    第一章 北美的外貌
    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来源及其对他们未来的重大影响
    第三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情况
    第四章 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第五章 在叙述联邦政府之前必须先研究各州的过去
    第六章 美国的司法权及其对政治社会的影响
    第七章 美国的政治审判
    第八章 联邦宪法
    第二部分
    第一章 为什么可以严格地说美国是由人民统治的
    第二章 合众国的政党
    第三章 美国的出版自由
    第四章 美国的政治社团
    第五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第六章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
    第七章 多数在美国的无限权威及其后果
    第八章 美国怎样削弱多数的暴政不存在行政集权
    第九章 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主要原因
    第十章 概述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况及其可能出现的未来
    结论
    原著者注

    《论美国的民主》下卷
    序言
    第一部分 民主在美国对智力活动的影响
    第一章 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
    第二章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源泉
    第三章 为什么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和更喜好一般观念
    第四章 为什么美国人从来没有象法国人那样热烈追求政治方面的一般观念
    第五章 在美国宗教是怎样得以利用民主的本能的
    第六章 关于天主教在美国的发展
    第七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思想倾向于泛神论的原因
    第八章 平等是怎样唤起美国人产生人可无限完善的观念的
    第九章 美国人的例子
    第十章 为什么美国人在科学方面偏重实践而不关心理论
    第十一章 美国人以什么精神对待艺术
    第十二章 美国人建筑的复杂性
    第十三章 民主时代文学的特征
    第十四章 关于文学的商业性
    第十五章 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学特别有用
    第十六章 美国的民主怎样改变了英语
    第十七章 论民主国家的诗的某些源泉
    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的作家和演说家总爱夸张
    第十九章 略论民主国家的戏剧
    第二十章 论民主时代历史学家的某些特有倾向
    第二十一章 关于美国的议会
    第二部分 民主对美国人情感的影响
    第一章 为什么民主国家爱平等比爱自由更热烈和更持久
    第二章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
    第三章 个人主义为什么在民主革命完成后比在其他时期强烈
    第四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自由制度对抗个人主义的
    第五章 关于美国人在市民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
    第六章 关于结社与报刊的关系
    第七章 一般结社与政治结社的关系
    第八章 美国人是怎样以“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同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
    第九章 美国人怎样在宗教上应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原则
    第十章 关于美国人对物质福利的爱好
    第十一章 物质生活享乐在民主时代产的特殊效果
    第十二章 为什么有些美国人那样醉心于唯灵主义
    第十三章 为什么美国人身在幸福之中还心神不安
    第十四章 美国人在生活中的结合性
    第十五章 宗教信仰是怎样时时使美国人的心灵转向非物质享乐的
    第十六章 过分热爱福利为什么可能损害福利
    第十七章 为什么在平等和怀疑盛行时期应当把人的行动目标放长远一些
    第十八章 为什么美国人认为一切正当的职业都是高尚的
    第十九章 什么东西在使几乎所有的美国人喜欢从事实业
    第二十章 实业为什么可能产生贵族制度
    第三部分 民主对我所说的民情的影响
    第一章 民情怎样随着身分平等而日趋温和了
    第二章 民主怎样使美国人之间的日常关系简易化了
    第三章 美国人为何在本国不太爱激动而在欧洲又表现得过于激动
    第四章 前三章的总结
    第五章 民主怎样改变着主仆关系
    第六章 民主的制度和民情为什么
    第七章 民主对工资的影响
    第八章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
    第九章 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
    第十章 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
    第十一章 身分平等在美国怎样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民情
    第十二章 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自然而然地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
    第十四章 对美国人的仪表的若干考察
    第十五章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中的不严谨方面
    第十六章 美国人的民族自负心为何比英国人的轻浮和喜欢沽名钓誉
    第十七章 美国的社会面貌为什么既千变万化又单调一致
    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荣誉
    第十九章 为什么美国人多怀奋进之心而少有大志
    第二十章 关于某些民主国家里的求官谋禄问题
    第二十一章 为什么大规模的革命越来越少
    第二十二章 民主国家的和平和战争
    第二十三章 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哪些人是最好战和最革命的阶级
    第二十四章 民主国家军队的复杂性
    第二十五章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
    第二十六章 略述民主社会里的战争
    第四部分 关于民主的思想和感情对政治社会的影响
    第一章 平等自然使人爱好自由制度
    第二章 民主国家关于政府的观点自然有利于中央集权
    第三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感情和思想一致引导他们走向中央集权
    第四章 民主国家的中央集权
    第五章 欧洲国家统治者最高权力的变化
    第六章 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第七章 以上各章的延续
    第八章 主题的总括
    原著者注
    附录(一)
    附录(二)
    拉斯基为《托克维尔全集》中之《论美国的民主》所作的导言
    (资料略……)
    ------------------
                            译者序言
  法国政治思想家夏尔·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Charles Alexis de Tocqueville),1805年7月29日生于今伊夫林省塞纳河畔维尔内伊,1859年4月16日病逝于戛纳。家庭是诺曼底贵族。1823年由默兹的高级中学毕业后去巴黎学习法律,1827年出任凡尔赛初审法院法官。1830年七月革命后,因在效忠奥尔良王朝的问题上与拥护已被推翻的波旁复辟王朝的家庭有意见分歧,以及为避免七月革命的余波的冲击,而与好友古斯达夫·德·博蒙商定,借法国酝酿改革监狱制度之机,向司法部请假,要求去美国考察颇受到欧洲各国重视的新监狱制度。经过一番周折和亲友的斡旋,请求获准。其实,这只是表面的目的,他们的真正目的是到这个国家去考察民主制度的实际运用。他们在1831年4月2日乘船离开法国,5月9日到达美国;在美国考察9个月零几天,于1832年2月22日离美回国。不久以后,博蒙因拒绝为一件政治丑案辩护而被撤职,托克维尔在气愤之余,也挂冠而去。1833年,他与博蒙写出《关于美国的监狱制度及其在法国的运用》的报告。这个报告后来被译成英、德、葡等几国文字。1835年,托克维尔成名之作《论美国的民主》上卷问世。1839年,他被选为人文和政治科学院院士,并当选为众议院议员(下一届落选)。1840年,《论美国的民主》下卷出版。1841年,他被选为法兰西学院院士,1842—1848年为芒什省议员。1848年二月革命后,托克维尔任制宪议会议员,参加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工作,并被选为新宪法实施后的国民议会议员。1848年6—10月,出任第二共和国外交部长。
    1851年12月因反对路易·波拿巴称帝而被逮捕,但因其知名度高,次日即被释放。从此以后退出政界,专门从事著作。1851年写成的《回忆录》,详述了二月革命的内情。1856年出版的《旧制度与革命》(或译《旧秩序与革命》),也是一部名著,有多种文字译本。
    《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立即受到普遍好评,使托克维尔名扬海外。据布雷德利在《论美国的民主》英译本(Vintage Book,New York,1945)卷末的统计,在托克维尔生前,《论美国的民主》的法文本出过13版,逝世后出到17版,尚有两种全集本。另外,在比利时和美国,也有法文本问世。截至1945年,共有英、德、荷、匈、意、丹、俄、西班牙、瑞典、塞尔维亚等十种文字的译本先后问世,而且有些国家不止一个译本和不止出版一次,英国和美国就有60多个英文版本。这还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据我所知,日本在明治14—15年(1882—1883年),肥塚龙曾以《自由原论》的书名,由英译本转译上卷出版。至于中文的译本,1968年有香港今日世界社秦修明等人由上述的1945年英译本转译出版,但这个译本并非全译,删去了全部注释。
    托克维尔认为,建立一个新世界,必须有新的政治理论,而这个政治理论就是关于民主的基本原理。他没有根据过去和现在的政治体制的历史对比分析去创制这个民主理论,也没有象当时的一些学者引用古希腊城邦和共和时期罗马的历史去说明当时资产阶级民主的过程,而认为当代的民主原则主要应当从当代的具体历史条件去总结和解释,不能用某种一般规律去总结和解释。因此,他极想研究对于民主的发展具有最有利的条件,从而能够最全面地表现出发展规律的国家的民主。在托克维尔那个时代,这样的国家只能是美国。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满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辩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再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这才是托克维尔去美国考察的真正目的,也是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由来。
    托克维尔希望客观地描述美国的民主,将其所见所闻忠实地报道出来,“决没有硬要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他在美国收集了大量资料,向权威人士请教,访问过广大地区。结果,利用他在社会学中首创的“访问法”,依据其明察秋毫的观察力,只在美国逗留九个月,就写出了至今仍被世人赞誉的名著《论美国的民主》。
    这部著作的上卷和下卷,不是写于同一时期,其间相隔5年,因而在笔调、结构、叙述上有所不同。上卷的第一部分讲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第二部分对美国的民主进行社会学的分析。下卷分四个部分,以美国为背景发挥其政治哲学和政治社会学思想。全书的基本思想概括在上卷的《绪论》里。
    这部书之所以成为名著,一方面是因为它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另一方面是因为它是第一部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中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他还在这部著作里提出了一些极为著名而且后来果真应验的社会学预测。比如,关于资产阶级民主的前途的预测,关于美国北方和南方将来可能发生战争的预测,关于当时尚属于墨西哥的得克萨斯将来必被美国吞并的预测;尤其是关于美俄两国将要统治全球的预测,引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研究托克维尔的热潮。卡连斯基称他为未来学的奠基人,是不无道理的。
    这部书的基本思想,在于承认贵族制度必然衰落和平等与民主的发展势不可挡。他说:“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他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时说:“民主的法制一般趋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它来自公民之中的多数。公民之中的多数虽然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贵族的法制与此相反,它趋向于使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因此,一般可以认为民主立法的目的比贵族立法的目的更有利于人类。”而且,“民主政府尽管还有许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使社会繁荣的政府”。“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
    但他又认为,贵族制度在治国和立法上优于民主制度。“贵族制度有自我控制的能力,不会被一时的冲动所驱使。它有长远的计划,并善于在有利的时机使其实现。”即使如此,他也承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优于英国的贵族制度,因为“英国的立法常为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使大多数权力为少数几个人所专有。结果,今天的英国集极富与极贫于一身,其穷人的悲惨处境与其国力和荣誉形成鲜明的对照”。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发展得利于联邦宪法的制定者,说麦迪逊、威尔逊、富兰克林、华盛顿、汉密尔顿等人品格高尚,有爱国精神,谓联邦党人对联邦的成立做出了重大贡献。托克维尔说他们规定了权力分享的原则与“控制与反控制”的制度,“清楚地认识到……除了人民的权力以外,还要有一定数量的执行权力的当局。这些当局虽不是完全独立于人民的,但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因而既要被迫服从人民中的多数的一致决定,又可以抵制这个多数的无理取闹和拒绝其危险的要求”。因此,托克维尔注意到司法权的独立性,但这个独立性是有限制的,因为法院只能在审判当中抵制违宪的法律。
    本书作者说,美国的宪法虽然很好,但不能夸大它对民主制度所作的贡献。他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好象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
    因此,墨西哥照搬美国的宪法,并未使墨西哥富强。他认为,有助于美国维护民主制度的原因有三:自然环境、法制和民情。但“按贡献对它们分级……自然环境不如法制,而法制又不如民情”。因此,他认为应当用缺乏民主的民情去解释墨西哥照搬美国宪法而未能使国家出现民主的安定政局的缘由。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的民主的民情扎根于历史上形成的新英格兰乡镇自治制度。这个早在17世纪开始形成,后经基督教新教的地方教会自治思想培养壮大起来的制度,促进了美国的独立运动的发展,提高了人民积极参加公共事务的觉悟,并为后来被联邦宪法肯定下来的中央和地方分权的制度奠定了基础。托克维尔把乡镇自治的传统看成是人民主权和美国人在实践中确立的公民自由原则的根源。
    但是,无论是良好的法制,还是宗教信仰和乡镇自治的民主传统,都未能使美国从托克维尔继亚当斯、麦迪逊等人之后指出的“多数的暴政”状态中解救出来。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民主的“暴政”表现,首先反映在舆论的统治方面。他说:“多数既拥有强大的管理国家的实权,又拥有也几乎如此强大的影响舆论的实力。多数一旦提出一项动议,可以说不会遇到任何障碍”,“杰克逊民主”时代的舆论暴政,就是这方面的证明。在缓和“多数的暴政”的一些因素中,他特别指出法学家在美国的作用。在美国民主的条件下,法学家是一个特殊阶层。
    从他们的思维方式、作风和爱好来说,他们是贵族;但从他们的利益和出身来说,他们又都属于人民,所以他们受到人民的信任。
    托克维尔还特别谈到陪审制度的政治作用,把有陪审员参加的法庭看成是免费的学校。这个学校向人民传授治国的艺术,培养公民的守法精神。但托克维尔并不想夸大陪审制度的影响和法学家的作用,因为这种影响和作用并没有遏止“多数的暴政”下的私刑。
    资产阶级民主的最主要弊端是个人主义。托克维尔认为,个人主义与利己主义不同,它是资产阶级民主的直接产物,是整个民主运动所固有的力求社会平等的意志。在民主制度下,平等的社会价值高于自由。迫切需要自由的,只是依靠自由能够获得高等享乐的少数人;而平等则能使人人幸福。因此,民主社会虽然也追求自由,但这种追求要服从于对平等的追求。“他们希望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
    据托克维尔说,平等和个人主义可能产生促进权力集中和权力独自再生的作用。随着平等的日益发展,人们的相互依赖关系虽有扩大,但不够密切了。结果,人民整体的形象高大起来,对个别人的价值采取轻视态度,形成“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不足挂齿”的思想。个人主义有使公民们逐渐拒绝参加社会生活的消极作用,人们总是很难放弃私事而去担任公职。于是,把公益工作都推给国家,使国家走向集权的道路。但是,中央集权或权力集中的趋势,在不同的国家是以不同的强度表现出来的。“在获得身分平等以前长期生活于自由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冲突。尽管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殊地位,但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弃其独立的”。因此,民主转变为专制的危险性,在美国就小于在欧洲。
    美国人用“正确理解的利益”的学说来反对个人主义,而这种利益又使他们习惯于结社和合作。享有政治结社的无限自由,是美国能够出现各种社团的基础,使美国人从结社中了解了自己的使命。另外,言论和出版自由也对抵制个人主义起了一定作用。“美国人以自由抵制平等所造成的个人主义,并战胜了它”。但在没有政治自由传统的国家,民主有转化为专政的危险。“在平等的原则依靠暴力革命手段而取胜的民主国家”,这种危险尤其大。
    托克维尔在写作《论美国的民主》的过程中始终没有忘记他的祖国。“我深信,这样在默默之中经常与法国对比,也是本书成功的主要原因”。
    托克维尔对19世纪30年代法国的政治风气表示愤慨。这个时期的法国社会,在他看来是最反常的。关于这一切,可见上卷的《绪论》。
    这部著作,文字非常优美,几乎象一部文学作品,但结构不够完整,且多有重复,前后不相衔接。托克维尔使用的一些基本概念,有时含义不尽相同,也为评述托克维尔的思想带来不少困难。比如,民主、身分平等、社会情况、民情、人民、国家、民族等词,在翻译处理上都要费一番思索。
    关于《论美国的民主》的世界影响和现实意义,请见下卷所附的拉斯基写的导言和梅耶写的参考文献介绍。
    中译本依据法文版《托克维尔全集》的第1卷和第2卷译出,但删去了梅耶为全集写的序言,将拉斯基的导言由上卷的卷首移到下卷的卷末,把法文版编者注由各卷末移至所在处的页下。由梅耶主编的这两卷的印刷质量太差,误植、错行、丢段、丢行、丢字、标点错误等样样俱全。幸亏商务印书馆珍藏的《论美国的民主》法文本(上卷,1836年,第5版;下卷,1840年,第1版)帮助了译者。另外,我还自始至终参考了劳伦斯的最新英译本(George Law-rence,DemocC racy in America,Anchor,Books,1969)。这个英译本也是根据法文新版《托克维尔全集》翻译的,并对托克维尔的引文一一进行了核对,指出引误或错记页码之处。在中译本中,凡是〔〕内的字句均为劳伦斯所加。
    译者无论在文学工夫上还是在业务功底上,都远远不敢与法兰西学院院士相比。因此,误译之处在所难免,尚望专家和读者指正。
    最后,向1981年即催促我翻译此书的商务印书馆副总编辑骆静兰同志,和在翻译过程中向我提供资料并为我解决疑难问题的责任编辑方生同志,表示由衷的感谢。
                                      董果良
                          于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
                                    1987年12月
    ------------------
                            第十二版序
  不管我们眼前转瞬之间完成的事件有多么重大和突然,本书作者都有权说这毫未使他惊奇。本书写于十五年前,写作时始终专注的一个思想,是认为民主即将在全世界范围内不可避免地和普遍地到来。读者再读本书时,就会发现它的每一页都在向人们庄严宣告:社会正在改变面貌,人类正在改变处境,新的际遇即将到来。
    本书在绪论中说过:
    “身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
    面对虽被七月革命打伤但仍很强大的君主政体,以这段话预言形势的人,今天可以毫无畏惧地重新提醒公众注意他的著作了。
    还应当允许他补充一点:目前的局势使他的著作获得了现实意义和实践效用,而在本书初版时,这些作用都是没有的。以前是王权的天下,而今王权已被推翻。曾被君主政体的法国视为奇闻的美国各项创制,应当成为共和政体的法国的学习对象。不仅在新政府赖以建立的武力方面,而且在保证新政府可以长存的健全法制方面,均应当如此。战士之后便是立法者。战士志在破坏,立法者专于建设,但两者都有功劳。既然问题已经不是探讨我们法国应当建立王国还是共和国,所以我们只应当研究我们要建立的是一个动乱不已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永久康宁的共和国,是一个有条不紊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杂乱无章的共和国,是一个爱好和平的共和国还是一个黩武好战的共和国,是一个自由的共和国还是一个专横的共和国,是一个威胁财产和家庭的神圣不可侵犯权利的共和国还是一个承认和以法保护这种权利的共和国。这是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解决这个问题不仅对法国有重大意义,而且对整个文明世界也有重大意义。如果我们能在这个问题上拯救自己,我们同时也能解救我们周围的一切民族。如果我们失败了,我们就会使这些民族同我们一起失败。随着我们将要建立的是民主的自由还是民主的暴政,世界的命运将会有所不同;而且可以说,这实际上也关系到我们的今天,即关系到我们的共和国是到处受到拥护还是到处被人抵制。
    然而,我们刚才提出的这个问题,美国已在六十多年前就解决了。六十多年以来,我们昔日创制的人民主权原则,在美国正完全取得统治地位。它以最直接、最无限、最绝对的形式在美国得到实施。六十多年以来,以人民主权原则作为一切法律的共同基础的这个国家,使其人口、领土和财富不断增加,并且你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在这一期间不仅比全球的其他一切国家更加繁荣,而且比它们更加稳定。然而,欧洲的一切民族不是被战争所破坏,就是由于内哄而衰败。在整个文明世界,只有美国人民安然无恙。几乎整个欧洲都被革命弄得天翻地覆,而美国却没有发生这种动乱。在美国,共和政体不仅没有践踏一切权利,而且保护了它们。在那里,个人财产受到的保护大于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无政府主义也同专制主义一样,依然没有市场。
    我们从哪里能够获得比这更大的经验和教训呢?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更不是为了照搬它的教育之类的制度,我们所要引以为鉴的是其法制的原则,而非其法制的细节。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制,可以而且最好是应当不同于治理美国的法制;但是美国的各项制度所依据的原则,即遵守纪律的原则,保持政权均势的原则,实行真正自由的原则,真诚而至上地尊重权利的原则,则对所有的共和国都是不可或缺的。它们是一切共和国都应当具有的,而且可以预言:不实行这些原则,共和国很快就将不复存在。
                                            1848年
    ------------------
                              绪论
  我在合众国逗留期间见到一些新鲜事物,其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身分平等。我没有费力就发现这件大事对社会的进展发生的重大影响。它赋予舆论以一定的方向,法律以一定的方针,执政者以新的箴言,被治者以特有的习惯。
    不久,我又看到这件大事的影响远远大于政治措施和法律,而且它对政府的钳制作用决不亚于对公民社会的这种作用。它不仅在制造言论,激发情感,移风易俗,而且在改变非它所产生的一切。
    因此,随着我研究美国社会的逐步深入,我益发认为身分平等是一件根本大事,而所有的个别事物则好象是由它产生的,所以我总把它视为我的整个考察的集中点。
    当我把视线转向我们的半球时,我觉得我们这里的情况也有些与我在新大陆见到的类似。我看到,在我们的半球,身分平等虽然没有达到美国那样的极限,但却日益接近它,而且,支配美国社会的民主,好象在欧洲也正在迅速得势。
    从这时起,我就产生了撰写读者即将阅读的这本书的念头。
    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中间进行。谁都看到了它,但看法却不相同。一些人认为,它是一种新现象,出于偶然,尚有望遏止;而一些人断定,这是一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因为他们觉得这是历史上已知的最经常的、最古老的和最持久的现象。
    现在,我来回顾一下七百年前的法国。当时,法国被一小撮拥有土地和统治居民的家族所据有,统治权随着遗产的继承而世代相传,权力是人对付人的唯一手段,而地产则是强权的唯一源泉。
    但在法国,僧侣阶级的政治权力开始建立起来,并且很快扩大。僧侣阶级对所有的人都敞开大门:穷人和富人,属民和领主,都可参加僧侣阶级的行列。通过教会的渠道,平等开始透入政治领域。原先身为农奴而要终生被奴役的人,现在可以以神甫的身分与贵族平起平坐,而且常为国王的座上客。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日益文明和安定,人际的各种关系日益复杂和多样化。人们开始感到需要有调整这种关系的民法了。于是,出现了法学家。他们离开阴阴森森的法庭大堂,走出积满灰尘的办公斗室,出现于王公大人的宅邸,坐在衣貂披甲的封建男爵的身旁。
    当国王们因好大喜功而破产,贵族们因私家械斗而荡尽家产时,平民们却因经商而富裕起来。金钱的影响开始见于国务。商业成为进入权力大门的新阶梯,金融家结成一个既被人蔑视又受人奉迎的政治权力集团。
    民智逐渐开化,人们对文学和艺术的兴趣日增。于是,知识已是事业成功的要素,科学成了为政的手段,智慧变成一种社会力量,文人进入了政界。
    随着通向权力大门的新路的不断出现,人们日益不重视家庭出身。在十一世纪,贵族的头衔还是无价之宝,而到十三世纪,用钱就可以买到了。出售贵族头衔始于1270年,结果平等也被贵族阶级自己带进政府。
    在这七百年间,贵族有时为了反对王权,有时为了从对手中夺 权,而把政治大权交给了人民。
    更为常见的是,国王为了贬抑贵族而让国内的下层阶级参加了政府。
    在法国,国王们总是以最积极和最彻底的平等主义者自诩。当他们野心勃勃和力量强大的时候,极力将民众提高到贵族的水平;当他们是庸禄无能之辈的时候,竟容许民众上升到比他们自己还高的地位。有些国王依靠他们的才能帮助了民主,而另一些国王则因为他们无道而帮助了民主。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始终关心全体臣民在他们的王位之下保持平等,而路易十五则终于使他本人连同王室一起化为灰烬。
    在公民们开始不依建封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而动产已被视为财富和能够产生影响与制造权势以后,工艺方面的每一发现,工商业方面的每一改进,便立即在人们中间创造出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因素。从此以后,一切新发现的工艺方法,一切新产生的需求,一切满足新需求的想法,都是走向普遍平等的进步。侈靡,好战,追求时髦,以及人的最浅肤情欲和最高尚激情,都好象在一致使富人变穷和穷人致富。
    从脑力劳动成为力量和财富的源泉之后,每一科学发明,每一新的知识,每一新的思想,都应被视为人民行将掌握的权力的胚芽。诗才、口才、记忆力、心灵美、想像力、思考力——上天随意降下的这一切资质,都在促进民主;即使它们落于民主的敌人之手,也会由于它们显示了人的生性伟大,而仍能为民主服务。因此,被民主征服的领域,将随着文明和教育所征服的领域的扩大而扩大,而文学则成为对一切人开放的武库,弱者和穷人每天都可从中取用武器。
    翻阅一下我们的历史,可以说我们在过去的七百年里没有一件大事不曾推动平等。
    十字军东征和几次对英战争,消灭了十分之一的贵族,分散了他们的土地。地方自治制度,把民主的自由带进了封建的君主政体。枪炮的发明,使平民和贵族在战场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印刷术向他们平等地提供精神食粮。邮政既把知识送到穷人茅舍的柴扉,又把它带至王宫的大门。基督教新教宣布所有的人都能同等地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美洲的发现,开辟了千百条致富的新路,使一些无名的冒险家发财得势。
    如果我们从十一世纪开始考察一下法国每五十年的变化,我们将不会不发现在每五十年末社会体制都发生过一次双重的革命:在社会的阶梯上,贵族下降,平民上升。一个从上降下来,一个从下升上去。这样,每经过半个世纪,他们之间的距离就缩短一些,以致不久以后他们就汇合了。
    而且,这种现象并非法国所独有。无论面向何处,我们都会看到同样的革命正在整个基督教世界进行。
    人民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事件,到处都在促进民主。所有的人,不管他们是自愿帮助民主获胜,还是无意之中为民主效劳;不管他们是自身为民主而奋斗,还是自称是民主的敌人,都为民主尽到了自己的力量。所有的人都汇合在一起,协同行动,归于一途。有的人身不由己,有的人不知不觉,全都成为上帝手中的驯服工具。
    因此,身分平等的逐渐发展,是事所必至,天意使然。这种发展具有的主要特征是:它是普遍的和持久的,它每时每刻都能摆脱人力的阻挠,所有的事和所有的人都在帮助它前进。
    以为一个源远流长的社会运动能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岂非愚蠢!认为已经推翻封建制度和打倒国王的民主会在资产者和有钱人面前退却,岂非异想!在民主已经成长得如此强大,而其敌对者已经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民主岂能止步不前!
    那么,我们现在正向何处走呢?谁也回答不了,因为已经不能用对比的办法来回答。就是说,今天在基督徒之间,身分平等已经扩大到以往任何时候和世界上任何地区都未曾有的地步,所以已经完成的巨大工作使我们无法预见还有什么工作可做。
    大家即将阅读的本书,通篇是在一种唯恐上帝惩罚的心情下写成的。作者之所以产生这种心情,是因为看到这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已经冲破一切障碍进行许多世纪,而且今天还在它所造成的废墟上前进。
    不必上帝自己说,我们就能看到它的意志的某些征兆。我们只要观察一下自然界的年复一年的正常运行和事件的持续发展趋势,就可以了。我没有听到创世主的启示,就知道天上的星辰是循着它的手指画出的轨道运行的。
    如果说我们今天的人通过长期的观察和认真的思考,知道平等的逐渐向前发展既是人类历史的过去又是人类历史的未来,那末,单是这一发现本身就会赋予这一发展以至高无上的上帝的神启性质。因此,企图阻止民主就是抗拒上帝的意志,各个民族只有顺应上苍给他们安排的社会情况。
    在我看来,信奉基督教的国家在我们这一代出现了可怕的局面。席卷它们的革命运动已经强大得无法遏止,但它的速度还不是快得无法加以引导。也就是说,这些国家的命运还掌握在自己手里,但也会很快失去控制。
    在我们这一代,领导社会的人肩负的首要任务是:对民主加以引导;如有可能,重新唤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洁化民主的风尚;规制民主的行动;逐步以治世的科学取代民情的经验,以对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适合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环境和人事修正政策。
    一个全新的社会,要有一门新的政治科学。
    然而,我们却很少这样想过。我们被投于一条大江的急流,冒出头来望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残垣破壁,但惊涛又把我们卷了进去,推回深渊。
    我方才叙述的伟大社会革命,在欧洲的任何国家都不曾象在法国这样迅猛激进。但在法国,这个革命通常都是任意进行的。
    国家的首领从来没有想过对革命做些准备工作,革命是在违反他们的意愿或在他们不知不觉之中进行的。国内的最有势力、最有知识和最有道德的阶级,根本没去寻求驾驭革命的方法,以便对它进行领导。因此,任凭民主由其狂野的本能去支配,使民主就象失去父母照顾、流浪于街头、只知社会的弊端和悲惨、靠自力成长起来的孩子那样,而独自壮大起来。在它突然掌权之前,人们似乎还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在它掌权之后,人们对它的一小点要求都百依百顺,唯命是从,把它崇拜为力量的象征。但到后来,当它由于自己举止过分而削弱时,立法者便设计出鲁莽的法案去消灭它,而不想法去引导和纠正它;立法者不愿意让它学会治国的方法,而挖空心思要把它挤出政府。
    结果,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的实体内发生了,但在法律、思想、民情和道德方面没有发生为使这场革命变得有益而不可缺少的相应变化。因此,我们虽然有了民主,但是缺乏可以减轻它的弊端和发扬它的固有长处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害处,而未得到它可能提供的好处。
    当王权在贵族阶级的支持下平安无事地统治欧洲各国时,人们在不幸之中还享到一些我们这一代人恐怕难以想像和理解的幸福。
    某些臣下拥有的权力,为皇亲国舅的暴政设置了难以逾越的障碍;而在国王方面,由于他觉得自己在民众面前俨然如神,所以他在受到被视为神的尊敬之后,决不愿意滥用自己的权力。
    居于人民之上的贵族对待人民的命运,就像牧人对待自己的牲口那样,只是同情而关心不足。他们并不认为穷人与他们平等,他们之关心穷人的遭遇,等于关心自己去完成上帝托付给他们的任务。
    人民从未奢想享有非分的社会地位,也决没有想过自己能与首领平等,觉得自己是直接受首领的恩惠,根本不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当首领是宽宏而公正的人时,他们爱首领,并对服从首领的严厉统治没有怨言,不感到卑下,好象这是在接受上帝给予的不可抗拒的惩罚。此外,习惯和民情也为暴政规定了界限,为暴力的行使定出了某种约束。
    由于贵族根本没有想过有谁要剥夺他们自认为合法的特权,而奴隶又认为他们的卑下地位是不可更改的自然秩序所使然,所以人们以为在命运如此悬殊的两个阶级之间可以建立起某种相互照顾的关系。因此,社会上虽有不平等和苦难,但双方的心灵都没有堕落。
    人们之所以变坏,决不是由于执政者行使权力或被治者习惯于服从,而是由于前者行使了被认为是非法的暴力和后者服从于他们认为是侵夺和压迫的强权。
    一方面,是一些人集财产、权势和悠闲于一身,从而能够生活豪华,寻欢作乐,讲究文雅,欣赏艺术;而另一方面,是一些人终生劳动、粗野和无知。
    但是,在这群无知和粗野的民众中,你也会发现强烈的激情、高尚的情操、虔诚的信仰和质朴的德行。
    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可能有其稳定性和强大性,尤其可能有其光荣之处。
    但是就在这里,各阶层开始混合起来,使人们互相隔开的一些屏障接连倒毁,财产逐渐分散为多数人所享有,权力逐渐为多数人所分享,教育日益普及,智力日渐相等,社会情况日益民主。最后,民主终于和平地实现了它对法制和民情的控制。
    于是,我想像出一个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人人都把法律视为自己的创造,他们爱护法律,并毫无怨言地服从法律;
    人们尊重政府的权威是因为必要,而不是因为它神圣;人们对国家首长的爱戴虽然不够热烈,但出自有理有节的真实感情。由于人人都有权利,而且他们的权利得到保障,所以人们之间将建立起坚定的信赖关系和一种不卑不亢的相互尊重关系。
    人民知道自己的真正利益之后,自然会理解:要想享受社会的公益,就必须尽自己的义务。这样,公民的自由联合将会取代贵族的个人权威,国家也会避免出现暴政和专横。
    我认为,在按照这种方式建立的国家,社会不会停滞不前,而社会本身的运动也可能按部就班,循序前进。即使民主社会将不如贵族社会那样富丽堂皇,但苦难不会太多。在民主社会,享乐将不会过分,而福利将大为普及;科学将不会特别突出,而无知将大为减少;情感将不会过于执拗,而行为将更加稳健;虽然还会有不良行为,但犯罪行为将大为减少。
    即使没有狂热的激情和虔诚的信仰,教育和经验有时也会使公民英勇献身和付出巨大的牺牲。由于每个人都是同样弱小,所以每个人也都感到自己的需要与其他同胞相同。由于他们知道只有协助同胞才能得到同胞的支援,所以他们将不难发现自己的个人利益是与社会的公益一致的。
    就整体说,国家将不会那么光辉和荣耀,而且可能不那么强大,但大多数公民将得到更大的幸福,而且人民将不会闹事;但这不是因为他们不希望再好,而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已经过得不错。
    虽然在这样的秩序下并不是一切事物全都尽善尽美,但社会至少具备使事物变得善美的一切条件,而且人们一旦永远拒绝接受贵族制度可能举办的社会公益,就将在民主制度下享有这一制度可能提供的一切好处。
    但是,在我们摆脱祖传的社会情况,并且不管三七二十一,把祖先的一切制度、观念和民情全部放弃之后,将用什么来取代它们呢?
    王权的威严消失了,但未代之以法律的尊严。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蔑视权威,但又惧怕它,而且这种惧怕给他们造成的损失大大超过原先尊崇和敬重权威时给他们带来的损失。
    我觉得我们破坏了原来可以独自抗拒暴政的个人的存在。但是,我又看到政府却独自继承了从家庭、团体和个人手中夺来的一切特权。这样,少数几个公民掌握的权力,虽说偶而是压迫性的和往往是保守性的,但却使全体公民成了弱者而屈服。
    财产的过小分割,缩短了贫富的差距。但是,随着差距的缩短,贫富双方好象发现了彼此仇视的新根据。他们互相投以充满恐惧和嫉妒的目光,都想把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无论穷人和富人,都没有权利的观念,双方都认为权势是现在的唯一信托和未来的无二保障。
    穷人保存了祖辈的大部分歧见,而没有保存祖辈的信仰;
    他们保存了祖辈的无知,而没有保存祖辈的德行;他们以获利主义为行为的准则,但不懂得有关这一主义的科学,而且他们现在的利己主义同他们以前的献身精神一样,都是出于愚昧。
    社会之所以安宁无事,完全不是因为它觉得自己强大和繁荣,而是因为它承认自己虚弱和衰落,唯恐禁不起折腾而一命呜呼。因此,人人都看到了恶,而谁都没有必要的勇气和毅力去为善;人们有过希望,发过牢骚,感到过悲伤,表示过高兴,但都像老年人的虚弱无力的冲动一样,没有得到任何显著而持久的满意结果。
    这样,我们在放弃昔日的体制所能提供的良好东西的同时,并没有获得现实的体制可能给予的有益东西;我们虽然破坏了贵族社会,但在我们恋恋不舍地环顾旧建筑的残垣破壁时,又好象愿意把自己永远留在那里。
    知识界呈现的状况,其可叹之处也不亚于此。
    在前进当中备受阻挠,但又敢于无法天地纵情发展的法国民主,横扫了前进途中遇到的一切障碍:凡能打倒的打倒之,不能打倒的动摇之。它完全不是一步一步地占领社会,以和平方式建立起对整个社会的统治的,而是在混乱和战斗的喧嚣中不断前进的。凡被斗争的热情所激发,在反对敌对者的观点和暴 行时使自己的观点超过其自然极限的人,都忘记了自己追求的目标,发表了不太符合自己的真实感情和笃厚天性的言论。
    于是,出现了我们本来不愿意见到的异常大乱。
    我一再回忆,终未发现以往有任何事情比目前的情景更值得可悲和可怜。在我们这一代,把人的见解和趣味、行动和信仰联系起来的天然纽带好像已被撕断,在任何时代都可见到的人的感情和思想之间的和谐似乎正在瓦解,而且可以说,有关道德之类的一切规范全都成了废物。
    在我们中间,还可以见到以相信真有来世的宗教精神来指导生活的虔诚基督徒。这些人确实正在奋起,为人类的自由,即为一切高尚行为的基础而献身。宣称人人在上帝面前一律平等的基督教,不会反对全体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但是,在异常事件同时并发的局势下,宗教倒向了民主所要推翻的势力的阵营,并一再压制它自己所主张的平等,咒骂自由是敌人;而如果它与自由携起手来,它是可以使自由获得神圣不可侵犯性的。
    在这些信教者的周围,我发现有一些人与其说是指望天堂,不如说是面对现世。他们之拥护自由,不仅因为他们认为自由是一切最高品德的基础,而且因为他们把自由视为一切最大福利的源泉。他们真心诚意希望自由获得权威,希望人们受到自由的恩泽;而且我明白这些人之急于求援于宗教,是因为他们一定知道:没有民情的权威就不可能建立自由的权威,而没有信仰也不可能养成民情。他们看到宗教投到敌对者的阵营之后,就止步不前了。于是,一些人开始攻击宗教,而另一些人则不敢拥护它了。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一些身居低位和出卖自己之辈颂扬奴性,而一些独立思考和品质高洁之士则为拯救人类自由而进行没有胜利希望的斗争。但在我们这一代,却又经常见到一些出身高贵和道貌岸然的人,持有与其高雅的身分完全不符的见解,他们反倒夸奖起卑躬屈节来了。与此相反,另一些人则把自由说得天花乱坠,好像他们自己已经体验到自由如何神圣和伟大,并且大声疾呼,为人类要求他们自己就从来不知其为何物的一些权利。
    我承认一些品德高尚和爱好和平的人,由于正派、稳健、富裕和博识,而自然会被周围的人推为领袖。他们对祖国满怀真挚的爱,随时准备为它做出巨大的牺牲。但是,文明后来经常遭到他们的敌视,他们没有分清文明带来的弊端和好处;在他们的头脑中,凡是与恶有联系的观念,都是与同新有联系的观念不可分割地纠缠在一起。
    在这些人旁近,我又发现另一种人。他们以进步的名义竭力把人唯物化,拚命追求不顾正义的利益、脱离信仰的知识和不讲道德的幸福。他们自称是现代文明的卫士,高傲地以现代文明的带头人自任,窃居落到他们手中而他们是不配担当的职位。
    那么,我们现在处于什么状态呢?
    信教者在与自由搏斗,自由的友人在攻击宗教;高贵宽宏的人颂扬奴性,卑躬屈节的人大谈独立;诚实开明的公民反对一切进步,而不爱国和无节操的人却以文明和开化的使徒自任!
    难道以前的所有世纪就是象我们这个世纪一样吗?难道人们一直看到的就是我们今天这样的世界吗?在我们今天这个世界上,一切关系都是不正常的,有德者无才,有才者无名,把爱好秩序与忠于暴君混为一谈,把笃爱自由与蔑视法律视为一事,良心投射在人们行为上的光只是暗淡的,一切事情,不管是荣辱还是真伪,好象都无所谓可与不可了。
    我能认为造物主造人是为了让人永远在我们今天这样的知识贫困当中挣扎吗?不能这样认为,因为上帝给欧洲社会安排了一个比较安定和平静的未来。我不太清楚上帝的意图,但我不能因为自己无法深知而就不相信它,我宁肯怀疑自己的智慧而不愿意怀疑上帝的公正。
    我所说的这场伟大社会革命,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好象差不多接近了它的自然极限。在那里,这场革命是以简易的方式实现的;甚至可以说,这个国家没有发生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就收到了这场革命的成果。
    十七世纪初在美洲定居下来的移民,从他们在欧洲旧社会所反对的一切原则中析出民主原则,独自把它移植到新大陆的海岸上。在这里,民主原则得到自由成长,并在同民情的一并前进中和平地发展成为法律。
    我毫不怀疑,我们迟早也会像美国人一样,达到身分的几乎完全平等。但我并不能由此断言,我们有朝一日也会根据同样的社会情况必然得到美国人所取得的政治结果。我也决不认为,美国人发现的统治形式是民主可能提供的唯一形式。但是,产生法制和民情的原因在两国既然相同,那末弄清这个原因在每个国家产生的后果,就是我们最关心的所在。
    因此,我之所以考察美国,并不单纯出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尽管好奇心有时也很重要。我的希望,是从美国找到我们可资借鉴的教训。谁要认为我想写一篇颂词,那将是大错而特错。任何人读完这本书,都会完全承认我决没有那种想法。夸奖美国的全部统治形式,也不是我的全部目的,因为我认为任何法制都几乎不可能体现绝对的善,我甚至没有奢想评论我认为不可抗拒的这场社会革命对人类有利还是有害。我认为这场革命是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的事实,并欲从经历过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一个使这场革命发展得最完满和最和平的国家,从而辩明革命自然应当产生的结果;如有可能,再探讨能使革命有益于人类的方法。我自信,我在美国看到的超过了美国自身持有的。我所探讨的,除了民主本身的形象,还有它的意向、特性、偏见和激情。我想弄清民主的究竟,以使我们至少知道应当希望它如何和害怕它什么。
    因此,我在本卷的第一部分,试图说明已在美国按照自己的意向发展和几乎不受限制地全凭本能行动的民主最后对法制指出了什么方向,在政府的工作上留下了什么烙印,对国家事务一般地施加了什么压力。我设法探讨了它所产生的好处和坏处都是什么。我研究了美国人为了引导民主都使用了什么预防措施和他们遗漏了什么措施。我也设法考察了使民主得以统治社会的原因。
    本卷第二部分的目的,是描述身分平等和民主政府在美国对市民社会、习惯、思想和民情形成的影响。但是,我对实施这个计划现已开始不太热心了。在我能够完成我为自己规定的任务以前,我的工作将会变得毫无意义,这是因为另一位作者不久以后将会向读者描述美国人性格的主要特点,而且他能给一幅严酷的画面敷上一层薄薄的微妙纱幕,以我无法具有的动人笔触道出事实的真相。
    我不知道我是否已经很好地传达了我在美国的见闻,但我可以保证,我真心希望做到这一点,决没有硬要事实迁就观点,而是让观点以事实为依据。
    凡是可以借助文字资料立论的地方,我都核对了原文,参考了最有权威和最有名气的著作。材料来源均有注释,人人都可以核对。在涉及舆论、政治习惯、民情考察的问题时,我都向见闻广博的人请教过。如果事关紧要而又真相不明时,我并不满足于一个人的证言,而是要汇总几个人的证言之后再做结论。
    对此,务希读者相信我的话。我本来可以经常引用知名的权威或至少够得上权威的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但我没有这样做。一个外国人,在接待起来访的主人的炉边,往往会听到一些重要的内情。关于这种内情,主人可能都未向他的亲朋近友透露,而保持必要的沉默;但他不怕向外国人表白,因为外国人马上就会离开。每听到这样的秘闻,我随即记录下来,但我永远不会把笔记本从卷柜里拿出来,因为我宁愿让自己的著作失去光彩,也不肯使自己的名字列入使好客的主人在客人回国之后感到后悔和尴尬的旅游者的名单。
    我知道,尽管我费了苦心,但如果有人想要批判本书,那再没有比这更容易的事了。
    我认为,想要仔细阅读本书的读者,将会发现全书有一个可以说是把各个部分联系起来的中心思想。但是,我必须讨论的对象之差异是很大的,所以要想用一个孤立事实去反对我所引证的成组事实,或用一个孤立的观点去反对我所采用的成组观点,那是轻而易举的。因此,我希望读者能用指导我写作本书的同样精神来阅读,并根据通观全书所得的总印象来评论,因为我本人就不是根据孤证,而是根据大量的证据来立论的。
    决不要忘记,作者希望读者理解他不得不对自己的每一个观点做出理论上的总结,而且往往会总结得大错而失真,因为人们在行动上虽然有时需要偏离逻辑规律,但在议论时却不能那样,而且人要想在言语中前后不符,几乎与要想在行动上前后一致是同样困难的。
    最后,我自行指出一个可能也是许多读者认为的本书的主要缺点,即本书完全不是为了讨好某些人而写的。我在写作本书时,既未想为任何政党服务,也未想攻击它们;我并不想标新立异,只是想比各政党看得远一些;当各政党只为明天而忙碌时,我已驰想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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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7:09 | 只看该作者

    托克维尔在旅美期间曾就所讨论的问题或提问,向许多人请教。任何人如不事先了解他同这些人接触的意义,即不了解这些人之所谈都是个人的亲身经历,并且是托克维尔回到法国后写作本书时所表达的观点的主要根据,就无法理解他所接触的人的名单为什么长得惊人。托克维尔也阅读了许多书刊。他从美国带回一大堆书籍和文件,不过后者绝大多数是有关监狱制度改革的。此外,他一开始写作,就大量利用了自己的藏书,王家图书馆可能找到的图书,美国使馆的藏书,朋友的尤其是美国朋友的藏书。他看过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的若干法规、年鉴和档案,读过如杰斐逊论述弗吉尼亚州之类的经典著作,如马歇尔的《华盛顿生平》之类的传记,如托马斯·哈钦森关于马萨诸塞和杰里米·贝尔纳普关于新罕布什尔州的历史著作。他还浏览过许多古书,其中最著名的有科顿·马瑟《基督教美洲传教史》。托克维尔显然特别下功夫参考了法学著作,如斯托里和肯特的法学著作,当然还有《联邦党人文集》。据皮尔逊统计,他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引用过70多部著作,并且通读过20多部著作。应当特别指出,正如托克维尔自己向博蒙说过的那样,他极力不读他同时代人在这方面的著作,如詹姆斯·西尔克·白金汉或哈里特·马蒂诺以及他的法国同胞米歇尔·谢瓦利埃等人的著作。我认为他之所以如此,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愿意因试图参考访问过美国的其他作家的观感而搅乱自己的直接印象,一部分是因为他要避免任何强有力的相反思潮打乱他显然认为是自己的独特见解和个人直观的感受。
    事实是除了少数细节之外,他很少依靠书籍。尽管他在巴黎雇用了两个美国青年帮助他进行研究,但根据这两个青年本人说,他们除了对资料分门别类整理之外,很少帮助他做其他工作。这一点,由两个青年中的一个在1835年回到美国后才知道托克维尔在写书一事可以证明。但是,有些人的指责也很可笑。比如,斯托里就曾含沙射影地指责托克维尔在引用当时的名著《美国法释义》和《联邦党人文集》而不注出处。大家知道,托克维尔非常了解这两部著作,而且很相信它们并经常加以引用。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出,托克维尔在引用这两部著作时,也象利用贾雷德·斯帕克斯和约翰·坎菲尔德·斯潘塞等人向他提供的材料一样,虽然借用了它们,但却作了重新组织,取其精华,去伪存真,使事物恢复了原来的面貌。有时,他的判断并不正确,或者说缺乏真知灼见。比如说,他始终没有理解美国政党制度的机制和意义。有时,他也很武断,比如他对安德鲁·杰克逊的轻蔑评价,在他的书出版16年以后,还使托马斯·哈特·本顿表示不满。实际上,托克维尔总是用法国贵族的眼光去看美国,他宁愿同一个罗马天主教神甫站在一起,也不愿意同一个基督教牧师站在一起,他宁愿到波士顿的沙龙去,也不愿意到孟斐斯的酒巴间去。人们也不能否认,他对自己收集的大部分材料十分珍惜,在整理它们的时候唯恐安排不当,可以说象一个昆虫学家似的,尽可能把自己的蝴蝶标本排列得好看一些。显然,托克维尔应当多多感谢他曾详细请教过的那些人,而博蒙就是其中之一。任何人只要读过博蒙的《玛丽》(一部很好的著作,但后人不愿意承认),就不能不认为,正是两个旅游者在九个月当中的日以继夜的讨论,才给托克维尔的理论勾出了清晰的轮廓。如果没有一位他能够信赖并能谅解他的知心朋友伴随旅行,他就不会建立其他的理论。其实,应当说只是由于博蒙一再写信帮助他,他才得以顺利地写下去的。
    无须讳言,不管你从什么角度去看,《论美国的民主》都是托克维尔的著作,而且在写作意图、写作方法和对比方面,既有缺点又有优点。这显然是一部怀有感伤情绪的贵族作品,但它却能高瞻远瞩,看出贵族特权的时代已经日落西山,而一个他所不欢迎的新的阶级,正以飞快的速度走上即将由它统治的历史舞台。他非常清楚地知道,1830年的革命是法国的君主政体和贵族阶级为把钟表的指针拨回到178 9 年以前的时刻而不得不付出的代价。由于他认识到旧制度已经过时,所以他开始考虑资产阶级胜利之后法国将会如何,并使人相信他应当做这样的最后考虑。人们也许要问:既然托克维尔有了这样的直观认识,那他为什么不试图对已经进入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改革时代的大不列颠写一部书呢?我认为原因有二:第一,他觉得英国离法国太近,不足以避开一方面是由家庭和朋友,另一方面是由路易·菲力普政府给他造成的困难处境,而美国却离法国有3000多英里,到那里去以后,因意见分歧而造成的心理紧张可以被时间和空间缓和,他的家庭和上司都不可能在短期内把他召回来,使他有机会从过分紧张和神经剧痛中恢复过来;第二,抱着考察新文明各种特点的目的去访问美国,可以说是等于在新文明传播到欧洲以前到现场研究它的得失。美国对于托克维尔那个时代的许多法国人特别有吸引力。法国曾援助美国建立新的共和国;而美国的1779年,则对法国的178 9 年的特点画出了主要轮廓。
    美国是个新国家,托克维尔的亲属夏多勃里昂写过一篇著名文章报道美国,而博蒙的亲属拉法夷特最初也是在美国找到了成名之路的。在美国内部了解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同在苏联内部观察1917年以后的苏俄一样,是一件既使人感到新奇又引人入胜的事情。他来到美国,从后台看了一场大戏,并作出了他的同时代人很少能够作出的生动而有趣的现实主义报告。这是从事政治活动并急于成名的20多岁的青年人初露头角的方法。当然,任何人都不会认为托克维尔不考虑自己要想一举成名,而只凭一股热情去追求目的就能获得成功。托克维尔知道自己很有才干。他所缺少的,只是一个使他能够运用才干的重大题材。
    显然,他到美国后不久,就抓住了这个题材,否则你就无法解释他为什么在收集必要材料时能有那样孜孜不倦的精神。同样地,不知道托克维尔一开始就掌握了经过长时期的深思熟虑而准备出来的参考材料,也无法理解他的这项研究。
    囿于家庭出身和宗教信仰的封闭社会的时代。已随大革命和拿破仑时代的到来而结束。从此以后,文明的性质将由随着特权的不断消失而日益主张平等的社会思想所决定。金钱,才干,领导权,无所不在的法律权威,对以多数的法律为指导原则的政治制度的影响,都随着贵族在178 9 年的没落及其无法再抬头,而转移到另一些人手里。一个“新的社会阶层”掌握了国家的最高权力;它将以不同的方式,在某些地方慢些,在另些地方快些,去建立适合它要求的各项制度。托克维尔看到这个后果是不可避免的,因为社会本身希望保持安宁。托克维尔之所以要到美国去,是因为他确信在那里可以看到这些后果出现后产生的变化。他把所见所闻写出来,是希望不仅能够说服同胞看到本国未来的一般特征,而且可以向他们指出未来的光明前景和可能发生的危险。他对美国发生兴趣,主要的不是因为美国好,而是因为那里有可以使文明、尤其是使法国文明摆脱束缚的哲理。
    因此,1835年出版的这本书的第1卷,在叙述美国的政治制度的同时,对它的成败进行了全面的评述。在评述的过程中,他围绕着美国实行多数统治这个主题,指出这个多数统治的最大危险在于它可能变成暴政,而能防止这种危险的措施和办法,则有教育、实践经验、合理的保守主义、宗教、以个人主义为主的公共精神、结社自由、尊重法律、给予各阶级的大量机会,等等。这一切措施和办法,可以减少偶然出现暴政而破坏美国民主制度的可能性。萦绕在托克维尔头里的主要问题,在其著作的两段文字中呈现得最为清楚。他写道:“至于我,当我研究一些欧洲国家已经达到的状态和其�余的一切国家都行将走进的状态时,我就情不自禁地认为,不久以后,它们不是享有民主自由,就是陷入凯撒的暴政”。他作结论说:“但我认为,如果在我们中间不能逐渐引进并最终建立民主制度,如果不让所有的公民产生先是使他们学习享有自由随后又使他们行使自由的思想和感情,那末,不管是资产阶级还是贵族,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谁都不能独立自主,而大家都要遭受暴政的统治。我可以预言,如果我们不能逐渐地建立起绝大多数人的和平统治,我们早晚要陷入独夫的·无·限权力的统治。”
    这两段文字清楚地说明了托克维尔写作时之所想。法国大革命先是引出了一个罗伯斯庇尔,随后又推出了一个拿破仑。路易十八的《一八一四年宪章》引起了查理十世的专政企图,导致了1830年革命和“中庸政府”的无力治理。托克维尔在写本书的第1卷时,就已经感觉到了“中庸政府”的危险。能否从一个由少数人垄断财富和权力的制度和平而有秩序地过渡到一个由人人分享财富和权力的制度呢?或者说社会的变革非要经过斗争和冲突不可吗?如果能和平实现平�等,那代价又是什么呢?如果非冲突不可,那又有没有点希望避免暴政呢?
    托克维尔在大约用了三年时间写出的第1卷里,相当严格地坚持了只写美国的作法;而在写完全书之后于1840年出版的第2卷里,他却远远超出美国的范围(尽管他经常把美国放在眼前作为背景),以其比较全面地概括平均主义的文明。这部著作的第1卷与第2卷,不管在写作方法上还是在笔调上,都有一些显著的不同。在第1卷里,他所用的材料大部分都很具体,而在援用引文时也很细心,所以基本上反映了他所要写的美国。有的评论家指出,即使不算某些明显的错误、某些遗漏和某些解释错误,他所作的一些著名的直观论断和这种论断所依据的实证材料,比其他所承担的进行广泛的概括的重任来说,也有些不够分量。但我认为这也无妨,因为我们还可以核对他的观察及其所作结论的正确性。再者,在第1卷里,他虽然赞扬了许多事情,但从未表现出任何热情,而且在展望未来的时候,也总是经过反复考虑才下笔的。他生性持重沉着,作风正派。另外,无论是描写个别现象,还是描写大量现象,从来不带一点幽默或偏爱,这也是托克维尔的特性。但是,我们从他所描绘的图景中,却看到了他的观察细致和直接接触素材的写实特点。
    至于第2卷,(没有象第1卷那样成功),恕我直言,不但写得很抽象,而且笔调也很低沉。在这卷里,美国已退为远景,使人看起来有些模糊不清,而且托克维尔所叙述的,大部分是追求物质财富和当时的平均主义思潮的文明的一般特点,但这种追求使他更加害怕文明将来真会毁灭。我认为,作如下的评价既不过分,又不荒诞:在第2卷里我们听到发表议论的,是身为路易·菲利浦的法国议会议员的托克维尔;是站在以梯也尔和基佐为突出形象的资产阶级君主制度的前排的托克维尔;是清清楚楚地知道贵族制度的时代已经结束,但对取代它的资产阶级推行的金融寡头政治又没有信心的托克维尔;是看到在金融寡头政治下越来越多地进入工厂的群众的悲惨生活,比如象在1834年的里昂可怕动乱当中表现越来越不满的群众的悲惨生活的托克维尔。再者,我认为以下的猜测并非没有根据:托克维尔在发表其著作的第2卷时,他对“中庸政府”治下的法国的作为感到失望,迫使他有意无意地扮演了珈桑德拉的角色。法国政局的变化,使这位热爱自由的人,使这位认为提高文化水平是预防平等带来的危险的必要措施的政治哲学家,使这位感到要想使一个民族不陷入平庸的唯物主义的泥潭、宗教就得拥有广泛而深刻的驾御作用的半信半疑的宗教信徒,不得不经常忧心忡忡。他的健康不佳,在竞选众议员时遭到暂时失败(1837年落选后,1839年又当选),以及心情忧郁,也可能在这方面发生了作用。我们永远不会完全弄清托克维尔的观点,但我们可以毫不隐讳地指出,他虽然部分地由于他的名声,部分地由于他对人诚恳而取得了农村选民的善意支持,但政治雄心很大的托克维尔,却没有一点在以议会辩才为主的制度下取得成功所需的才能。
    除了亲人知己以外,他对人冷淡和拘谨。他不善于辞令,一点没有迅速适应辩论气氛的能力,看不到已经到了应当妥协或作战略大转移的时刻,而且没有作为一个大议员既能委屈婉转,又能灵活答辩的天资。他过分要求自主,以致永远不能成为真正的党人。他过于坚持原则,好高鹜远,不为了在当时的制度下达到团结和平衡而参加不光彩的阴谋诡计。
    他悲观地认为,要达到这种团结和保证其实现的平衡需要花很高的代价。选民的人数缩小到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出版自由和结社自由受到严格的限制。抗议的行动遭到残酷的镇压。政治派系倾轧的丑闻一年一年增加,尤其是在1834年以后。如果说工业的腾飞和发展造成了巨额财富,那也很难看出这给群众带来了什么好处。对于托克维尔这样一个渴望发挥重大作用,并象他对自己的妻子所说的那样感到“有无限希望……有无法形容的开展活动和显露激情的需求”,但欲使自己的监狱改革引起人们的注意都无能为力的人来说,可以想见在和他的朋友古斯达夫·博蒙把他们的理想同现实比较的时候,世界对他们就显得有点阴沉了。
    不错,托克维克在本书的第1卷出版之后,立即博得很大的声誉。他的同国人鲁瓦伊埃—科拉尔,尽管身居高位,也出面称赞他是孟德斯鸠的当之不愧的继承人。英国的著名人士约翰·斯图尔特·穆勒和拿骚·西尼尔,立即联名声称他的著作是经典性的。但是,他本想在第1卷出版之后得到两项收获。第一,他希望他的同胞承认他是一个了解他们处境的人,从而使他立即取得高官的职位;第二,他希望利用这个职位在法国推行他从美国得来的经验。他的这两个希望都落空了。他的文学观点立即得到承认。鲁瓦伊埃—科拉尔和基佐,夏多勃里昂和圣伯夫,也立即评论其他的著作的第1卷,而对其中的关于政治哲学的论述,评论得最为热烈。毫无疑问,他对所取得的这些成就深感高兴,但这仅仅是他希望得到的满足的一部分。他本希望他在书中表现的政治智慧会赢得政治领袖的地位。他终于明白,尽管他的才华横溢,然而不但距离成功还远得很,而且在政治战场上还不能同那些被他在《回忆录》里轻蔑为没有道德和学问的人进行较量。当这种希望成为泡影的时候,他在第2卷中通篇流露出某种程度的悲观甚至绝望的语调,就决不足为奇了。第2卷里充满了预测性的描写,他预言要出现真正的危机。但当我们客观地分析局势时,既没有看到凶兆和危机同时出现,又没有看到它们各自单独发生。关于凶兆和危机的预言,至少是托克维尔的内心失望的表白,使他不得不在他想扮演主角的一场戏里充当一个观众。

                               四
    大家知道,托克维尔使用“民主”一词时有些含混。这既影响了他本人,又影响了读者。他在自己的脑海里,对“民主”这个词没有形成一个统一而准确的概念。事实上,他经常用这个词表达好几个意思。他基本上是把“民主”这个词看成是社会的各个方面走向平等的趋势的同义语,认为这个趋势是法国大革命的最重要的和不可逆转的结果,并把他的注意力几乎全部用到这一方面。但是,有时他也用这个词指代议制政府。在某些场合下,他又赋予这个词以人民,特别是散漫的群众的意义。他还用这个词指普选,指社会日益走向可以清扫一切特权,而主要是可以清扫政治制度方面的一切特权的平等的演变。他在脑海里所以产生这种混乱,是因为他去美国是为了寻找他在欧洲已经看到的正在发展中的趋势的后果,而实际上他却认为自己在美国找到了走向民主的趋势。因此,就出现了两种不同的理解,使托克维尔和他的读者都陷入歧途。他完全没有及时地发现,他的思想所依据的原则在他开始以为冷静地和沉着地审查他从美国得来的经验时就已经形成。他也没有恰当地理解,他在研究这些经验时,其中的事实就是基于他在旅行中得到的主要原则而确定的。圣伯夫一针见血地指出:“他还没有学到什么东西,就已开始思考了。”
    因此,托克维尔的这部著作的大部分叙述所带的色彩,就是充满了臆测。首先,他对美国殖民地时代的历史几乎没有兴趣,所以他不能恰当地了解那些看来是新鲜的东西事实上早已深深扎根于1776年以前的历史。他特别爱用贵族阶级的词汇来考察当时的英国,所以他不能及时地发现,英国的制度实际上就是美国的第一批移民从母国带来的制度的原版。
    他过分相信他所听到的东西(比如:关于杰克逊的评论,关于美国没有政党的说法,关于分权的好处的说法,并由此得出结论说,强大的联邦政府就意味着暴政,而普选就在促进强大的联邦政府的出现),相信关于卓越人物日益不愿意担任公职的趋势的说法(安德鲁·杰克逊当选总统就是这一趋势的征兆)。他过分担心多数的暴政,而在他写第2卷的时候才终于明白,普选实际上是十分容易同一个有影响的少数派政党共存的。他过高地估计了作为群众政治教育的主要方法之一的“陪审制度”的作用,但目前已经很少有人认为法官还能影响临时同他一起执行公务的陪审员的思想方法和性格了。人们也不难发现,他对于选举司法官员制度的猜测主要是从他那惧怕群众的成见出发的,而不是以在现场对美国司法问题进行认真调查为基础的。他大错而特错地认为,宗教可以作为防止唯物主义的有力措施而发生作用;而且据他说,唯物主义是由于民主过于追求物质享受而造成的。他在确信自由结社的原则是防止革命的措施时也走得太远,因为他没有看到自由结社经常造成的后果——出现由力图保住民主的人也反对的某种特权人物所大力组织和资助的压力集团,而只认为自由结社是防止立法暴政的自发性措施。
    因此,尽管他的精确观察和对读者提供的现场报道有一部分是很好的,但他却给自己的所见所闻规定了一个不但总是扩大推论的范围,而且往往是很少有事实作根据的论述提纲。这种现象在第1卷里表现最为突出。当然,这并不是说这种提纲的存在阻碍了他表现惊人的洞察力和非凡的预感天才。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表现出了这些气质,并能战胜先入之见,才使他的书具有了永久的价值。最为重要的是,他能清楚地看到并果敢地指出平等原则还牵涉到许多大大超出政治范围的问题。他认为,美国的联邦有能力在实质上就是一个大陆的广袤土地上制造一个可以实行共同的经商原则的地区,是它保持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他看到一个国家的边界能够向四外移动的重要意义,认为这是防止人民的主动精神受挫的手段;而在欧洲那样的已经无法向四外发展的大陆,人民的主动精神一旦受挫,就会遭致不满和引起革命。在欧洲,阶级结构的固定不变,是设在天才的发展道路上的障碍。
    发财致富的远景日益扩大,工业逐渐在广泛的范围内取代原先由小手工业占据的地位。托克维尔从分析美国的资本主义得出的结论,是19世纪的人所作的直观预言的最光辉范例之一。因为他注意到以分工为基础的工业得到发展,所以他指出:“当你追溯到源头的时候,就觉得有一个贵族集团好象依靠一种自然力从民主社会中产生出来了。”但是,新旧贵族之间的差别是很大的,甚至是命中注定的。“某些工业在今天的广泛民主之下形成的若干贵族小集团,仍象从前的贵族大集团一样,使少数人极其富有和大多数极其贫困……不仅富人之间没有牢固的联系,而且可以说穷人和富人之间也没有可靠的联系。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不是永远不变的。工人一般是依靠厂主的,但并不依靠某一个厂主……厂方要求于工人的只是他的劳动,而工人期待于厂方的则只是工资。厂方没有庇护工人的义务,工人也没有保卫厂方的义务。他们在习惯上和职责上也无永久的联系。……这样组成的贵族阶级并不能对其雇用的人拥有强大的权力。”
    “……我们今天的厂商贵族,使他们雇用的人贫困和愚昧之后,在危机发生的时候就把他们推出大门,让他们靠社会救济过活。……工人和厂主之间虽然经常往来,但没有真正的结合。……我们今天亲眼看到其发家的厂商贵族,是世界上从未有过的最残酷贵族之一。……爱好民主的人应该不断密切注视的正是这一方面,因为有一天身分的永久不平等和贵族制度又进入这个世界时,我们可以预言它们一定是从这扇大门钻进来的。”
    如果可以说我们在这里看到了托克维尔的直观预言的最高范例,并从今天的角度来看认为它最引人入胜,这也不过是他的许多范例中的一个和最高超的方法之一。这种方法首先在于通过深思熟虑得出一个假定,然后再把深思熟虑的结果用于所掌握的事实,最后当事实似乎可以证明他的想法是正确的时候,就把假定变成原则,以便不仅对研究进行总结,而且为行动提供指南。任何人都不能不发现,托克维尔在写这部书的时候,越是往下写越是感到必须为行动提供这一指南,以便检查自己的论断。托克维尔在去美国的时候就已确信,贵族制度的时代即告结束,并将逐渐为一个以身分平等为时代特征的时代所取代。由于有这样的明确认识,所以他在美国访问的时候就极力想勾勒出一个平均主义社会的面貌,写出它对旧世界特别对法国将会发生的教益。不过我猜想,随着他研究的深入,特别是1835年以后,而日益觉得自己的最迫切任务,首先是提醒他的同时代人避免新旧势力的盲目交锋。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他在当选众议员后发表的重要讲话为什么要竭力证明:如果不听他的警告,就避免不了灾难。我认为,如果读完《论美国的民主》再读他的《回忆录》,特别是再读二月革命即将发生之前他在议会发表的著名讲话,必将承认他的这个结论是有其逻辑的连贯性的,所以他的所有讲话几乎都可当作《论美国的民主》的附录来读。

                               五
    托克维尔对于人性都有一些什么看法呢?他的这些看法又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鲁瓦伊埃—科拉尔有一句名言,说他是一个承认失败的贵族;但和大部分讽刺话一样,这句话只含有部分真理。显然,托克维尔决不是一个民主主义者,也很难把他看成是一个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也同样显然,他的信念并不是贵族的信念,因为他一生从来没有试图与贵族的等级制度妥协的表现。他的《回忆录》清楚地表明,他不是社会主义者,并对当时的社会主义政党不够尊重。
    热爱自由的信念,是贯穿在他的一生活动中的一条红线。
    这种自由可为人们的社会活动造成良好的精神气氛,而保护这种气氛则是托克维尔的全部努力的中心。他知道,从178 9 年起,这种自由已不再是少数贵族的特权;但他也看到,这种自由有被浑浑噩噩的群众的盲目行为破坏的危险,因为这些群众在以其坚决一致的个人主义态度抵制自由,而自由正是他要不惜一切代价保卫的人格的唯一无二特点。他以一个不怕面对最坏结果的思想家的清醒头脑确信,新产生的文明的种种趋势,都在向消灭人格的这一唯一无二特点的方面发展。因此,他要全力以赴的目标,是保护这种自由,并反对他认为是平均主义原则所造成的令人讨厌的单调一致。他害怕习惯势力,担心追求物质生活的安逸会窒息人们对伟大思想的兴趣。他担心财富的积累会造成以金钱来衡量人的地位。
    他也担心追求物质生活的安逸会扩大分工,以致使普通公民在安逸当中完全无法培养自己的能够以广阔而十分冷静的眼光评价生活,并且既能热爱丰富的精神生活又能使物质需要得到充分满足的人格。
    因此,我认为他终生如此热心寻求预防措施的性格就来源于此。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宁愿要一个代议制政府,而不愿意要一个独裁政府的原因,他认为代议制政府有可能不让“多数的暴政”施虐。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不得不认为一个民主社会必须有宗教信仰来防止永无止境地追求物质享受的原因。这也是他为什么确信分权十分重要的原因,因为分权是使国家的公共目的变成公民个人生活的一个有机部分的途径。他对结社自由和言论 自由的坚决拥护,是与他为分权进行的热烈辩护分不开的。结社自由、言论 自由和分权是公民的行动的保证,并为防止那种践踏人类尊严的独裁的官僚统治提供了手段。在美国,他赞美公民有自信心,有安全感,有创造成就的热情。美国人不承认地位低下是命中注定的。他们既强烈反对人们轻视自力谋生,又强烈反对人们依靠与职务不相干的出身和财势去发号施令。他也赞赏美国人在社会阶梯上能上能下的气质,自由发表意见的勇气,以实践为基础的习惯,拒不作传统的俘虏的决心。不过,他承认这一切收获也使他们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普选的当选人,比如象美国总统这样的重要人物,也不敢挫伤普通人的意见。集中精力追求财富,不仅使最有能力的人自外于政界,而且也缩小和贬低了野心的标的。物质方面的成就可能使人逐渐降低所追求的目标,高瞻远瞩的人也必须迁就群众的习惯。美国人的水平是比较高的,但在群山之中高峰并不太多。美国人是一个讲求实际的民族,不大善于思考。他们凡事考虑眼前的利益,而不大追求长远的利益。他们所重视的,是够得到、摸得着、切实存在并能用金钱估价的东西。此外,他们追求安逸舒适的热情,或许会使他们遭到金钱制造工业贵族的危险。
    这种贵族虽然非常强大,但责任感比较小。这种贵族一旦出现,它的法律的严酷程度将是无法忍受的。这种危险很可能导致激烈的内战,其规模将比希腊和罗马的最惨悲剧还要大,直到有一个新凯撒出来扼杀自由的理想为止。
    在过了一个多世纪以后的今天我们再回顾托克维尔的政治哲学时,很难对这位哲学家的直观推理才能作过高的评价。
    如果想到托克维尔毫不理解杰克逊改革的意义,想到他一点也不知道政党的重要性,尤其是想到他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到工业生产的剧增的意义及其使初兴的美国就不断出现大城市的效果,这样来评论他就显得更为合适了。其实,说他所描绘的美国甚至在他写书的时候就正在消失,而为他提供主要材料的人不是大部分也是小部分在当时就已批评或十分怀疑他所坚持的论点,也不算夸大其词。为他提供材料的人,无论是贾雷德·斯帕克斯还是斯托里,无论是约翰·斯潘塞还是爱德华·埃弗雷特,都很少有平均主义的民主观点。对于高傲、性格严肃而有点忧郁、生性热情、怀有雄心壮志的托克维尔来说,不但能战胜他家庭出身和所受教育的影响,而且能以充满想象力的冷静头脑去观察这个他不大同情并不抱太大希望的社会演进,真是难能可贵。很有可能象皮尔逊所说的,托克维尔从观察到得出结论所走过的道路,只有一小段是建筑在科学方法上的。毫无疑问,大部分结论是深思熟虑的直观的结果,但这种直观的魅力却使《论美国的民主》进入19世纪最著名的社会学成就之林。
    当然不要忘记,尽管托克维尔有突出的创造性,但他仍然没有超出19世纪法国社会哲学的主要传统。这个传统并不单纯。正如圣伯夫很久以前所指出的,它在每个时代的浪漫主义运动中都有其流派。这位大评论家暗示说,托克维尔是“一个研究世纪病,即维持病或勒内病的青年人”。虽然在治学方法上他属于基佐学派,但他又时时注意,决不把所遇到的问题研究到他要与自己的过去完全决裂的地步。他提出了一些重大问题,但又无意解决问题所包括的一切难点。特别是在问题涉及到所有制在美国所占的地位时,情况更是如此。对于他为宗教势力与金钱势力和解所做的努力,几乎也可以这样说。尽管托克维尔竭力表示他唯理是从和决不自弃,但他从来没有完全承认自己为使他明知行将寿终正寝的旧秩序与他认为正在上升的新秩序和解所做的努力彻底失败。他看不起由于贪图权势而容易变为资产阶级君主国的新金融寡头政治的工具的梯也尔之流的人物,但他并没有设法认识,更没有比较认真地去理解被这个金融寡头政治的金钱压榨得喘不过来气的法国人民的事业。1841年托克维尔在写给穆勒的一封专谈这个问题的信中说过,他希望资产阶级的法国变得伟大;但他又清楚地说明了自己的观点,即认为资产阶级国家的所作所为根本不能保持他所要求的伟大。他相当清楚地看到,基佐时代人民的贫困和制度的腐败必将引起革命。他十分明确地指出,人民知道他们的政府是不值得信任的;但在当时的法国,却很少有人能象他那样迅速而清楚地看到,当统治阶级把自己的财富和幸福建筑在工人受压迫和受贫困的基础之上时,没有良心的金融寡头政治固有的危险就要表现出来,而社会也要为此长期付出代价。
    圣伯夫有一段生动的描写谈到这个情况。他写道:“在这里,我们请来一位优秀、高尚和宽宏的人,并向他说:再也没有比胃更值得尊重的东西了,而呼喊的声音再高也高不过贫苦的声音,大多数人的揭竿而起并不是为了享受,而是为了活命和生存。当前的问题就在这里,对于看来不太高贵和不太适于在政党里混事的人来说,这个问题就不能不是重大的和神圣的事业了。”圣伯夫又进一步拿1847年的托克维尔的洞察力与其鲁东的洞察力对比。他说普鲁东是“纯无产者”,尝过贫困的痛苦,毫无托克维尔那样的优越条件。圣伯夫说得非常正确,托克维尔之接受民主是“理性与必然的结合,而决不是理性与爱好的结合”。在托克维尔求助宗教来号召人们追求精神方面的东西的时候,那也主要是出于他对作为民主根源的平等的担心,而不是因为他相信宗教能够激发。群众。他指望教会发挥使自由免遭平等所带来的危险的作用。
    正如他在1852年向蒙坦朗贝尔所说的,但愿他所希望的“有节制和合法的”自由能使人民各得其所。我们还必须指出,托克维尔虽然非常讨厌路易·波拿巴的政变,但对卡芬雅克破坏群众举行二月革命的理想的残酷手段却毫无反感。
    上述的一切并不等于说,托克维尔只是隐隐约约地看到了没有伟大理想、从而没有形成伟大政治动力的社会的资产阶级的狭隘观念的危险性。他也多次提到群众政府的危险性,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即胃战胜脑和心带来的危险。那么,他的观点实际上是以什么为根据的呢?一般说来,他是反对个人主义的,但也不能忽略他在《回忆录》中对社会主义所持的怀疑态度。他确认平等是不可避免的,但又认为没有自由的平等是无法忍受的。显然,他反对任何形式的独裁政府,但又对一切支持人民参加政府管理工作的制度的发展表示不安。他害怕由金钱掌握一切大权但又逃避政府职责的独裁制度。他也担心分工的无限扩大会妨碍工人完成公民义务和处于只顾物质享受而甘作行政管理的单纯对象的地位。他瞧不起梯也尔之流的玩弄阴谋的政客。他决不原谅路易·波拿巴践踏自由而建立自己的帝国。他也以同样的理由摈弃无政府主义和革命,但他好象更讨厌不关心国家大事的人。他懂得“人们所说的必要的制度,往往就是人们已经习惯的制度;而在社会制度方面,可能做出的选择要比生活在每一个社会的人所能想象出来的选择广泛得多。”
    在出身于贵族而能平等待人的托克维尔身上,有一种东西好象总在抵制他的情感和精神。托克维尔生性冷漠而忧郁,但却雄心不小,很想出任高官。但是,正如梅耶所正确指出的,他决不是只因为爱权而想得权。他反对马基雅维里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他认为政治家的艺术首先在于:竭尽一切努力,使人相信只有自由的人才有人的尊严,并以此作为崇高的社会意识的一个不可缺少部分。他在美国时感到高兴的是:他看到了一个尊重自由的社会本身在如何发挥它的作用,尽管这个社会实现平等的原则已比任何欧洲国家都更完善,但它仍注意采取广泛的措施来保卫自由。除了在1848年二月事变以后几天他由于性格易于激动而曾身不由己发怒以外,他对普通人都有一种尊重的感情,而这种感情也是他对事物进行判断的基础。
    关于人的看法,他在1848年1月3日写给一位知己欧仁·斯托费尔的信中表达得最为清楚。他写道:“一般说来,人既不太好,也不太坏,都平平凡凡……人有劣行,有缺点,也有美德,集好、坏、高、低、正、邪于一身。但总的说来,人还是地球上最值得研究、关心、可怜、亲近和赞美的生物;既然没有天使,我们就只能与最伟大的和最值得我们效忠的同类亲近。”如果我们再稍微深入地认识一下托克维尔,那就不能怀疑他在这里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表达了他的整体思想。
    他一心想使政治学变成一门研究美德的科学,并认为从自由的土地上生长出来的美德才是持久的美德。在他看来,爱自由要见诸行动。这就不仅要憎恨奴役他人的行为,而且也要憎恨想从奴役他人当中得到物质好处的意图。这本身就是一种必须“历经千辛万苦”去追求的善。他在其《旧制度与革命》中写道:“谁要想从自由中寻找非属于自由本身的东西,那他就去伺候人好了。”
    托克维尔就是以这种精神写《论美国的民主》的。正如伯克的名言所讲,对托克维尔来说,“真理的殿堂”是“建筑在高台之上的。”不错,他的理想远远超过与他一起进行同样斗争的人的理想,从而不难理解他为什么往往感到自己在同时代人中甚为孤单。他的同时代人约翰·斯图尔特·穆勒以及属于他下一辈的阿克顿,可能是用与他的语言相同的语言表达与他的理想相同的理想的仅有的两个人。这两个人象他一样深深地爱上了的那个理想,可以说同托克维尔的理想具有相同的来源:都来自他们所处的时代的制度造成的动荡不安、深刻的矛盾和强烈的抱怨。如果说这两个人谁都没有找到他们想要找到的成功秘诀是有目共睹的,那末说他们谁也没有得到他们最需要得到的或者说对他们报酬最大的东西,也是言而有据的。这两个人都想寻找一个新的世界。他们二人都认为他们所处的世界可怕得无法生存下去。正因为如此,他们才爱上了在他们的时代正沿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一条大道寻找通向结束人剥削人的社会组织形式的出路的社会主义哲学。《论美国的民主》一书是一位想在新世界发现能够照亮和复兴旧世界的建设原则的思想家的奋斗结晶。这部书之敢于宣告它所追求的崇高目的,也不失为它的一大优点。凡是认为建筑在平等大厦上的自由才是唯一能使自己分享人类的永恒遗产的手段的人,都不能不对这部书的作者表示尊敬。
    ------------------
   
    (资料略……)
  在结束文献的简介时,我们想谈一谈《论美国的民主》对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和俄国的政治思想发生的影响。我们这样做的唯一目的,是想指出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各个流派。
    维尔曼在1836年法兰西学院文学奖金评审会议上所做的报告中写道:“诸位先生,学院经过长时间讨论,毫不犹豫地决定,将蒙蒂翁大奖授予一部看来是具有全面评论性的研究一个外国的立法和历史的著作:托克维尔先生的《论美国的民主》。……从任何一点来说,美国的政府和社会都是欧洲感到新奇或不安的问题。讨论这个问题,分析这个新世界,指出它与我们的类似处和难以相容的差异,考察欧洲的某些理论被移植到其最好的实验地区的情况和在那里得到高度发展的景象,论述哪些理论在这个非常适于其发展的环境中没有获得成功或长期受到限制和没有用处。——这一切,毫无疑问就是热爱人类的评论家所能提供的最严肃教训之一,同时也是托克维尔先生不由自主地得出的或试图寻找的成果。”
    维尔曼接着写道:“我们不想把这部著作过早地评为伟大的天才贡献给他所在时代的完美无缺的作品之一。但是,这位在孟德斯鸠学派的影响下成长,并模仿和再现这个学派的若干特点的年轻作者,对他讨论的新事物应用了这个学派的方法,并在这第二次实验中引用了个人的独特观点。孟德斯鸠说过:‘天距地之遥,不如自由的精神距极端平等的精神之远。’但是,在这位新评论家之前,还没有人指出过美国人的这种极端平等的思想。而托克维尔先生的著作却指出了这一点。才华横溢,推论正确,高瞻远瞩,文体简明,对善热爱,是该书的特点,并且使学院放弃了往往是从众多类似作品中评定获奖者的想法。”我们今天可以认为,维尔曼对《论美国的民主》和《论法的精神》所持的同样保留态度是不公正的。
    后人都公认托克维尔是经典作家。在维尔曼之后,法国的一些大历史学家和大文学家,比如圣伯夫、歇雷、布吕纳提埃尔、郎松、法盖、斯特罗夫斯基等人,对托克维尔的著作都有极为深刻的理解。
    阿耳贝·索累尔说得对,《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将孟德斯鸠的遗产传到了19世纪下半叶。索累尔在其关于拉布列德男爵的著作中写道:“托克维尔同孟德斯鸠一样,是一位概括能力很强和推论偏于武断的文人,实际上比立法家而尤其是比政治家还有道德。托克维尔的著作,在方法上和题材的安排上,都完全以孟德斯鸠为借鉴。他的《旧制度与革命》,可以比之于孟德斯鸠的《罗马盛衰原因论》;而他在写《论美国的民主》时,则仿效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他对19世纪下半叶的政治学研究和历史研究发生的影响无疑是不太明显的和鲜为人们承认的,但这种影响的效果和实力可以与基佐在19世纪上半叶发生的影响媲美。在他看来,孟德斯鸠与近代法国有密切联系,在近代法国还能见到孟德斯鸠的余威。法国之能够放弃西哀士的理论力学而采纳务实家们的应用力学,使共和国成为代议制共和国,根据条文简明、便于应用、合乎民情和来源于法国仍然拥有的实力的宪法组成这个共和国,正是这位既是历史学家又是不断在制度上和道德上进行探索的人士的功劳。”索累尔写道,比托克维尔年长的鲁瓦伊埃-科拉尔,以及他的一些同时代人,都曾发觉这位年轻的思想家受到了孟德斯鸠的影响。我们在《世界名人传》(政治部分,第15卷,巴黎,1842年)中看到沙尔·卡骚写道:“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出版已近百年,至今仍对现代社会有所影响,而在《论法的精神》以后,有哪一部关于政府原理的著作能象《论美国的民主》这样受到极大的欢迎?实际上,托克维尔有没有自成一家的方法和观点有没有上一世纪的那位伟大评论家深刻呢?他在社会问题的研究中表现的细致和死钻精神可能不如孟德斯鸠,但其诚挚的信念和静冷的热情却高于孟德斯鸠,并兼有帕斯卡尔的形而上学高度和拉布吕耶尔的写作技巧。”毫无疑问,法国的政治传统受到了托克维尔著作的深刻影响。约瑟夫·巴尔特勒米在其《宪法论》(巴黎,1933年新版,第46页)中写道:“行使1875年宪法的一代人的政治教育,受普鲁东的影响较少,而受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受……
    德·布罗利和普列沃-帕拉多的著作的影响较大。”我在我的一部研究托克维尔的著作中曾经指出,普鲁东非常了解《论美国的民主》,普列沃-帕拉多的《新法兰西》和德·布罗利的《法国宪法观》都打有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烙印。(另参阅普列沃-帕拉多的《政治和文学论文集》,第2集,巴黎,1863年,第58页及以下几页所载的《论托克维尔》)德·布罗利是托克维尔的友人,在路易·波拿巴政变后曾同托克维尔一起被监禁在外交部的陋室里。
    保尔·雅内在1887年出版其巨著《道德报告中的政治史》第三版时加进了一篇结论(《19世纪法国政治科学》),其中写道:“在这些或多或少有互相斗争的政党参与的不同政治学派之外或侧面,有某些自由而清高的人士在抽象地和大公无私地研究政治学,托克维尔先生就是其中之一。在一些事实证实了他的某些重大预见之后,他的名字便经常被人推崇,而他的重要作用也越来越被重视。任何人都不会怀疑,他的《论美国的民主》是最好的著作之一,也许是当代的最好政治哲学著作。
    “塞尔先生的‘民主正张满帆前进’这句名言,似乎是托克维尔先生的研究的出发点。托克维尔相信,民主革命是不可避免的,或勿宁说它已经是事实。他不去先验地论证这一伟大事件的正义与否,而认为最好是对它进行观察,让其他人去褒贬它,他自己只想认识和理解它。简而言之,他的方法是把民主作为一个对象来观察,但不论证他的观察。他有实证主义方法的思想,但没有形成自己的实证主义体系。这是他的一项伟大创新。大部分政论家,无论是支持民主的还是反对民主的,都写过一些自成一家的充满激情的著作。但是,从亚里士多德以后,还没有一个人拿民主作为仔细分析的对象。孟德斯鸠本人虽然是位观察家和历史学家,但他并没有理解民主。他只看到了古代,而且观野与卢梭和马布利的大致相同。他对现代的、富有的、工业的、豪华的民主,美国的民主或法国的民主一点也没有预感。
    “那末,托克维尔的最终目的是想取得什么成果呢?简单说来,就是总结民主制度的善与恶。民主制度的主要好处有:
    福利的提高,文化的普及,社会性的加强,对人的苦难的同情,以及人的主动精神和活动能力的特大发展。但是,这些好处被其坏处损害了很多。它的主要坏处是:法制不稳定,统治者的才能低下,过于强调划一,追求福利过度,尤其严重的,是有走向暴政的趋势。而托克维尔最喜欢发挥的,也正是最后这一点。他坚持认为,民主的多数有压迫的倾向。他指出民主的两个基础:平等和自由容易互相混淆。他曾证明,这两种东西之间并不是永远具有正比关系的,平等的进步并不必定是自由的进步。最后,他还大力反对中央集权,并且是认为社会必将沿着民主的道路前进、要求恢复个人的活动权利和提醒人们防范侵犯人民主权的首批人士之一。”我们还可以容易找到许多这方面的例子,来证明托克维尔一直在对法国的政治思想发生影响。作为结束托克维尔对法国的影响的介绍,只提一下让·雅克·谢瓦利埃在其最近出版的一部名为《政治巨著:从马基雅维里至今日》(巴黎,1948年)中对《论美国的民主》的卓越研究就可以了。(再参阅J-P.梅耶在《政治季刊》第22卷第3页上发表的评述。)由此可见,在法国,从维尔曼到谢瓦利埃,人们一直在研究托克维尔。
    《论美国的民主》在英国受到的评价,也不低于在著者的祖国。拿骚·西尼尔、亨利·里夫、乔治·康韦尔·刘易斯、约翰·斯图尔特·穆勒、格罗特、格雷格、阿克顿、西奇威克、戴西、莱斯利·斯蒂芬、阿诺德、莱基等人,都从这位伟大法国人的思想吸取过营养,他们的著作受到了他的精神的鼓舞。在我们整理出版托克维尔与其英国友人的通信时,使我们进一步知道这些作者与托克维尔的关系。穆勒、阿克顿、戴西和白哲特的自述,都强调英国人的政治思想受到托克维尔的深刻影响。约·斯·穆勒本人在其《自传》中给我们留下了关于他与托克维尔的思想联系的精湛分析(另见《自传》的法译本):“我的一些新意向需要在某些看法上加强和在另些观点上克制。但是,我的思想还在发生的唯一真正变化,与政治观点有关。这一方面指我对人类未来的看法更接近温和的社会主义,另一方面指我的政治理想要稍稍离开那种被其拥护者们所通常理解的纯民主,使其接近我在拙著《代议政体论》中所述的民主形式。这后一项变化,是在很久以后,即在托克维尔先生的《论美国的民主》出版后我读到它或者应当说我学习它的时候发生的。托克维尔先生在这部名著中十分坚定地指出民主的好处,其坚定精神远远超过最热情的民主主义者在他们著作中的表现。作者清晰地看到可以导致民主象在美国那样出现多数的统治的一切危险,并对这些危险逐个进行了独到的分析;但他并没有由此寻找理由去反对他认为是人类进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的这种统治形式,而只是指出民主制度的一些弱点,指出纠正的办法,以使其良好的倾向得到自由发展,节制或弱化其不良的倾向。我在这个时期为自己编写这类著作学到了很多东西,而且从此以后,我的思想也逐渐向同一方向发展了。但是,我的政治信念后来向重视实际方面的转变,是经过好多年才完成的。人们看一下《论美国的民主》的初版年月,就会注意到我在1835年就已写作和发表这方面的文章,并在1840年汇成《论文集》出版;在这部《论文集》之后,我又出版了《代议政体论》。……”这段卓越的分析,使我们了解了托克维尔影响的强大性。穆勒完全可以代表他那一代英国人。(参阅:利平科特:《维多利亚时代的民主评论家:卡莱尔、罗斯基、阿诺德、斯蒂芬、梅因、莱基》,明尼阿波利斯,1938年)
    伟大的历史学家阿克顿勋爵经常在自己的著作中引用托克维尔的话。他同他的友人德林格尔教授在一次访问巴黎的时候,曾经见过托克维尔。参阅阿克顿:《形成的年代》(伦敦,1940)。阿克顿在1861年11月10日的一封信里写道:
    “我看到了托克维尔传记的英文版本,觉得它比法文版本还要全面。……他在传记里列举理由坚持自己的观点,详述了他由《论美国的民主》到其最后一部著作《旧制度与革命》的思想发展过程。在《旧制度与革命》中,他表示更加反对现代流行的思想。这一点,使人乍一看来感到吃惊。
    “应当拿他与其他法国人进行比较。由此可以看到他与其他法国人在天才上和知识上有明显的界限和鸿沟,知道他的立场和我们英国的伯克几乎完全相同。他在自己的同胞面前总是表现自己的思想伟大和高超,但他实际上只是一个非常冷静的观察家。……”
    几天以后,阿克顿又在另一封信里谈到这个问题:“您说的非常正确,托克维尔不是一位历史学家,但他对一个伟大历史事件写了一部好书,因为他虽然未能从变化(如德语所说的imWerden)中观察事物的发展,但他毕竟是一位伟大的观察家,象所有研究物理学的人那样把一切都看成是现实的和恒定的。
    “他对美国产生的巨大幻想,是不是说明他相信民主的不可阻挡的和一往直前的进步呢?实际上,民主只是现代社会所具有的,而初民社会所决不可能有的几个主要因素(三、四个)之一,是年代确切的历史事件。问题在于自治的性质,比如在君主制度、贵族制度和民主制度下均可能有自治,但其性质完全不同。这一切,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是十分清楚的。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描述是十分准确的……因为他的观察力高于他的分析力……他看到美国没有解决民主与自由的和解问题,因为美国没有使权与法或者说欲求与义务和解。这个问题是同一事物的道德方面……
    “他的古怪性格几乎一直完全保存下来。他的研究总是在证明他是一位古怪的人,但他又是一位忽视别人的论点而使自己犯错误或后来又不知不觉接受了别人的论点的人。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清清楚楚地说了一些别人早已在他之前说过的话,但他自己并未察觉。我在关于美国的一篇论文中,曾经指出斯托里早就这一点提出过抗议。(见阿克顿:
    《自由的历史及其它论文》(伦敦,1907,第575页及以下各页)他在拿自由与宗教进行比较时,对自由的理解就有错误。
    自由不能靠别人施舍,而要靠自己去争取。自由并不是一种安静的状态,而是一种不断的努力和创造。自由不是政府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治理结果;或者至少说自由不仅仅是走向目的地的出发点,不是一个给定的要素,而是象使各星球谐调的有规律的天体运动的目的。自由是制约行动的原则的结果。”
    根据平等的原则,阿克顿自然有权评论托克维尔。
    在以后的两代人中间,白哲特和戴西对英国宪法的新概念的形成作出了极为重大的贡献。他们二人都深刻地研究过《论美国的民主》。(参阅欧文:《白哲特》,伦敦,1939,第247页。)看来,戴西更与托克维尔有密切联系。戴西的《宪法》(牛津,1885)是一部几乎可以与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媲美美的开创性著作。戴西接受了托克维尔把“民主”视为“社会条件”的解释。另一个重要事实是:戴西也与托克维尔完全一样,指出了法国与英国在司法制度上的显著差别。认为英国显然缺乏行政权。参阅戴西:《论十九世纪英国法律与舆论关系》(伦敦,1905,第50页及以下各页)。
    戴西在他一部著名文章(参阅:戴西:《阿利克西·托克维尔》,载《民族评论》,伦敦,18 93,第771页及以下各页)描写托克维尔的精神和知识特点时写道:“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希望成为研究制宪权的大师。他在使自己的著作成为经典著作的作者当中居于什么地位呢?他应当排在孟德斯鸠之后还是应当与其并列呢?他30岁和35岁的时候,就提出了人们确实不敢提出的问题。托克维尔在法国思想家和文人中的地位,在1860年以前就得到公认。穆勒、格罗特、西尼尔、格雷格和一切指导舆论的人,都声称托克维尔高于他人。……总之,可以举出许多理由证明光荣永远属于托克维尔。从事政治哲学著述和以英语讲授政治哲学的一些新作者,甚至在目前也比不上他。《论美国的民主》,作为描述近代美国的一部著作,今后当然仍将具有重大价值。布赖斯的《美利坚共和国》,是目前唯一值得推荐的可以从中了解美国的各项制度的著作。但是,托克维尔的著作才真是一部专著,不过它不是专门研究美国政府的,而是专门研究近代民主制度的基本特点的。从这个角度来看,它包含着世人至今尚未掌握的智慧。”诚然,戴西对英国宪法的释义,在今天已不再完全适用,特别是关于行政权的部分,但它的提示作用是永远长存的。参阅詹宁斯:《法律与宪法》(伦敦,1942);罗布森的经典著作:《司法与行政法——英国宪法研究》(第2版,伦敦,1947)。
    我们还应补充一点:托克维尔的政治社会学的影响并不只限于联合王国本土,而且也及于它的自治领。参阅布雷迪:
    《自治领的民主》(多伦多,1947);汉约克:《澳大利亚》(伦敦,1930)(特别是第13章)。
    皮尔逊和布雷德利在我们的注释所引的他们著作中,对《论美国的民主》自出版至今在美国的影响进行了研究,所以我在这里便不重复了。托克维尔对美国的政治思想的影响或许小于对美国社会的一般见解的影响。作为一个美国宪法的理论家,他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指导象斯托里和利伯这样的高超技术专家。例如,托克维尔的主权理论,正如梅里亚姆所指出的,早在他之前就已有人提出了。参阅梅里亚姆:《卢梭以来的主权学说史》(纽约,1900,第188页)。因此,邓宁在其《卢梭至斯宾塞的政治学说史》(纽约,1920,第270页及以下各页)(这部书相当于雅内《政治科学史》在美国的副本)中所作的中肯分析,在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邓宁写道:
    “在方法上,托克维尔继承了亚里士多德、波里比亚、马基雅维里、孟德斯鸠的传统。孟德斯鸠是他最常模仿的典范。和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一样,托克维尔也是根据政治哲学来观察事实的。他与亚里士多德和博丹的不同处,在于他没有致力于想出一个政治科学体系;他与孟德斯鸠的不同处,在于他只限于评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和习惯。《论美国的民主》与马基雅维里的《论李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但是,马基雅维里没有掌握第一手资料,而托克维尔则以亲身观察为根据。在这一点上,这位法国哲学家同以一个外国人的观点分析罗马国家的希腊历史学家波里比阿极为相似。如同波里比阿关于罗马诏令的观点后来鼓舞了罗马人自己对这个问题进行有系统的思考,孟德斯鸠使英国人得到了关于本国宪法的第一个有系统的理论一样,托克维尔对美国民主的分析使美国人民对本国制度的观点有了共同的并且变成传统的依据。”再参阅格特尔:《政治思想史》(伦敦,1933,第36页及以下各页)。
    我们再回来谈欧洲。在德国,最初发现《论美国的民主》作者了不起的,是默尔和布伦奇利。通过瓦茨的介绍,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便在德国的自由主义者当中传播开来。他们在1866年以前,就已开始评述和研究托克维尔。很久以后,我们才在格奥尔格·耶利内克的《国家学说通论》中读到:
    “在托克维尔的影响下,‘主权’分享学说,即联邦成员与联邦国家之间分享权力的普遍主张,才见于联邦的声明。”狄尔泰在排列最卓越的政治思想家的名次时,把托克维尔排在亚里士多德和马基雅维里之后。(参阅梅耶:《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1948,第164页)
    在意大利和俄国,《论美国的民主》也有其专心致志的读者。意大利的加富尔的思想,俄国的赫尔岑和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思想,以及这两个国家的其他许多人的思想,都从这位法国伟人的思想中吸取了营养。(参阅梅耶:同上书;赫克特:
    《俄国的激进主义者看美国,1825—18 94》)
    当然,托克维尔的著作在我们这一代之后还会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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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5:59 | 只看该作者
拉斯基为《托克维尔全集》中之《论美国的民主》所作的导言
                              
    当阿列克西·德·托克维尔和他的朋友古斯塔夫·德·博蒙于1831年4月动身去美国的时候,安德鲁·杰克逊就任美国总统刚刚二年出头。他们所去的美国,正处在深刻而广泛的变革时期。1787年结成联邦时只有东部13个州,现在又多了11个州,其中有两个州,即路易斯安那州和密苏里州,已经伸延到密西西比河以西。阿帕拉普亚山地和密西西比河之间的地区,这时已经开发得足以取得州或正式领土的地位。
    1800年美国还只有500万人,到1831年便已超过1300万人,而且其中三分之一已经是定居在阿帕拉普亚山地以西了。
    生活在这新开发地区的居民,具有拓荒者拥有的一切粗犷品质,他们自信,而且胆大敢为。他们狂妄自大,目空一切,不承认任何人对他们的主宰。他们蔑视一切清规戒律,而且大部分人认为文质彬彬是懦弱的表现。他们有炽烈的民族气概,而如果说他们是坚强的民主主义者,则这种民主主义主要表现在社会关系方面,而很少表现在政治关系方面。
    他们大部分人是携家带口,迁到西部来躲避东部工业地区的日益艰苦的生活条件的。在东部工业地区,商业兴盛造成的资本主义的发达,意味着工资水平太低、劳动时间过长、工厂的生活条件恶劣、居住条件卑陋和经常有失业的危险。
    教育设施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大概在1831年还有100万儿童不能入学,因为他们不得不到工厂去劳动。不仅大部分州规定欠债蹲牢,而且靠不住的银行组织还会使本来不多的工资减值,给人们存放在银行里的一点点积蓄的安全造成威胁。工人政党和工人报刊的出现虽然为时不长,但至少已经可以表达工人的愿望,促使工人成立工会。尽管一些著名人物,比如马萨诸塞州的丹尼尔·韦伯斯特和法官斯托里,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麦迪逊和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马歇尔,都发表过一些忧心忡忡的警告,但除了直至1843年才勉强承认成年人选举权的罗得岛州以外,其余各州只是默认成年人有选举权。
    在纽约州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悲伤地预言成人选举权将使政权“落于对自己有权行使的权利的性质和重要性一无所知的人们之手”,声称这会使“穷人和败家子控制富人”的时候,他不过是以简单扼要的语言说明了老一辈人没有能力理解一个由财产决定法律的殖民地社会的选举制度,已经不能长期存在于以经常变化的规模不断扩大并使政治平等具有了自然规律所固有的原则的外观的社会。
    安德鲁·杰克逊的胜利,使美国人生活的几乎所有方面呈现出新的气象,并促进了教育制度的改革,促进了新型大学的创立,促进了监狱制度的根本改善(其声誉已经传到法国),促进了全国和平信念的出现,促进了罗伯特·欧文思想的推广,促进了钱宁、伊莱亚斯·希克斯、约瑟夫·史密斯推行的真正的宗教改革,促进了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和华盛顿·欧文等作家的成长和很快就被欧洲承认的具有本国特点的美国文学的发展。——这一切合在一起,可以称得起一次真正的文艺复兴。1829年,第一条使用蒸汽机车的铁路开始运行了。许多发明使家庭生活和农业操作变得更为简便了。1831年,威廉·劳埃德·加里森创办了他的《解放者》报,而次年他领导的“新英格兰反蓄奴制协会”的成立,则证明很少有新的社会推动力不在美国的某一地区受到欢迎。不久以后爱默生在评论自信的一篇文章中所写的一切,就已经可以适用于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1年经过38天的旅程而到达的美国。爱默生坚持说:“我们既不是附庸,又不是残废,更不是逃离革命的胆小鬼,而是领导者,是救世的人,是服从上帝的旨意并在混乱和苦难中留下足迹的造福者。”事实上,如不了解美国人拥有的强烈的自信心和炽热的生命力,不了解哪些地方证明他们正在使人们的生活,尤其是使一般人的生活变得空前健全和圆满,谁也研究不好杰克逊时期的民主美国。毫无疑问,这个时期的美国仍有其阴暗面,而且南部各州的阴暗面还很突出。同样地,它也有悲观主义者,也有经济活动的停滞使人怀疑它能否不断增长的时刻。狄更斯10年以后初次访问美国时所写的东西,对1831年来说也同样真实。狄更斯写道:“这里的人民多情,慷慨,心胸开阔,好客,热情,心情舒畅,对妇女有礼貌,对所有的外国人都坦率真挚,乐于助人,很少有人们时常提到的那些偏见,经常表现得十分开化和文雅,很少有粗野或令人讨厌的举止。”在托克维尔访问美国的1831年,美国报纸的声音非常低沉,人们对于批评过分敏感,并且总是喜欢批评那些主张实行所谓私生活权利的欧洲惯例的来访者。在狄更斯访问美国的1842年,这种情况仍然没有改变。我们还应当指出,在南北战争前访问过美国的欧洲人,即使他们也象狄更斯和哈里斯·马蒂诺那样表现得和蔼仁厚,也可以说大部分人都不得不一致作出如下的两点结论。第一点结论是:使他们大为吃惊的是美国和欧洲的差异,而不是它们的相似之处。第二点结论是:
    他们一方面被美国人的激动情绪所感动,另方面又被美国人决不让功绩泯灭的坚决意志所打动。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在撰写他的关于“外国人表示的某种谦逊”的著名评论时也没有忘记指出:一个自认为显然优越于旧社会的新社会,正应当从外国人表示的谦逊中或至少是应当部分地从其中来为自己作结论。在现代,我们在十月革命后的俄国与世界其他各国的来往中,也看到与此相似的反应。

                            二
    当托克维尔在美国进行考察的时候,他才25岁。托克维尔出生于一个极端保皇党人的家庭。对这样家庭来说,波旁王朝的复辟是对他们在大革命时期遭受的苦难(只是由于罗伯斯庇尔垮台,他父亲才免于死在断头台上)和对窃国大盗拿破仑屈从多年的最好补偿。因此,在年轻的托克维尔心中,从上学读书开始就长出了自由主义的幼芽。不错,这并没有使他与父母疏远。事实上,他对在他十分幼稚的童年时期还不能理解的一些思想之能够有浓厚的兴趣,与他父母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儿子的思想独立,允许儿子反对别人对他指手画脚有关。这种情况,或许是他能对新旧两种事物都表示容忍的原因之一。不管怎么说,这种自由主义还相当温和,还象它的鼻祖马尔泽尔布在接受18世纪的哲学家们的思想时所表现的那样,对新思想容易表示好感。但是,这种自由主义也相当警觉,使托克维尔在1828—1830年于巴黎攻读法学结业时,终于理解基佐的著名讲演的意义。基佐在讲演中竭力证明,全世界的历史,尤其是法国的历史,将必然导致中产阶级的胜利。托克维尔认为基佐的这一总命题是无可争辩的,从而使他明白查理十世末年波利尼亚克外交大臣推行的政策,不知不觉地使查理十世走向了失败。托克维尔毫不怀疑,革命一触即发。虽然他目睹了1830年的使人心惊肉跳的“三天”,但他始终认为这正是应验了预言。他早已是波旁王朝的法官,而现又要决心宣誓效忠路易·菲力普的新王朝,所以他在宣誓时必将“非常痛心”,并知道这一决定必然引起家庭的激烈反对和被大部分亲友离弃。尽管他一再宣称他内心坦然自若,但在当时他写给未婚妻的几封信中却清楚地表明,他的决定使他感到处境困难和孤独。1830年10月间,当种种迹象表明新政府有意要他重新宣誓时,他就毫不迟疑地决定必须立即摆脱这一尴尬处境。
    正是在这种心情下,托克维尔才同他的友人博蒙一同申请停薪留职,要求访问美国,并答应回国后对美国的监狱管理制度最近发生的变化作出报告。我们不知道他们两人是谁先产生了这次旅行的想法和规定了旅行的目的地,但他们申请的原因是相当清楚的。到国外去旅行,可以使他同家庭和亲友的关系暂时和缓下来。这样,他就有可能既为新政府服务,又不致于使自己的名誉过分快地或过分严重地受到影响。
    当然,托克维尔本人对改革监狱制度也很关心,因为他父亲吃过蹲监狱的苦头,而他本人的短期法官经历,也使他有机会了解法国监狱制度的落后情况。此外,他也想提出建议,改革已在法国引起激烈争议的刑法典。显然,个人的雄心壮志对这一决定也起了很大的作用。如果资产阶级的君主政体持久存在下去,则对初创的中产阶级社会进行的现场观察,就可能给托克维尔和博蒙两人所渴望的政治生涯带来好处。从1830年11月起,托克维尔就有意写一本书论述美国;1831年2月,这个想法促使他要就“人人都在谈论但谁也说不清楚”的美国制度如何具体地发生作用的问题举行一次“详尽的和尽量偏重学术的”讨论会。一个作家能就这个题目成功地写出一部书,他就很有希望一举成名,因为他要说明民主一词的含义,而民主这个词甚至当时在法国也被一小撮有名的空谈理论家说成是“完全过时的了”。因此,1830年11月,他们二人提请停薪留职,以便去美国研究那里的监狱生活条件。
    他们去托他们可能请到的知名人士从中说项,经过大约三个月的争论和研究,司法大臣才还有点不放心地批准了他们的申请。他们事先请一些人对他们介绍情况,其中有夏多勃里昂,大约还有拉法夷特。法国监狱典狱长还给他们写了介绍信去见几位美国人,而著名的律师爱德华·利文斯顿就是其中之一。他们还专心致志地阅读了一些有关美国的书籍,并在旅途中随身带着让·巴蒂斯特·萨伊的《政治经济学》。他们于1831年4月2日上船,途中抓紧一切机会研究同船人的思想动态。38天后,他们在纽约舍舟登陆。
    我们应该感谢G.W.皮尔逊教授,他经过精心的研究,对托克维尔和博蒙在美国的旅程作了差不多是逐日的总结。根据皮尔逊的著作,我们知道他们二人到过什么地方,同什么人接触过,在美国逗留期间得到了那些印象。虽然他们把可用的时间和精力主要用于调查监狱制度,所会见的人物大部分是同他们讨论刑罚问题的,但是他们对美国生活的各个方面也显然很感兴趣。他们的主要考察地区是新英格兰,但他们也访问了五大湖地区和加拿大,俄亥俄州和田纳西州,新奥尔良和查尔斯顿。他们曾特意到华盛顿去就地了解联邦政府的组织结构。他们访问过印第安人的巧克陶部。他们结识了许多美国知名人士:上自在白宫亲自接见他们的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下至艾伯特·加勒廷、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约翰·昆西·亚当斯、弗朗西斯·利伯和贾雷德·斯帕克斯等人。他们与杰克逊总统的友好会见虽然只是礼节性的,但对其他人的拜访,正如皮尔逊教授指出的,却对他们的观点的形成具有重大的影响。他们还同几乎代表美国生活各个方面的其他男男女女进行了较短时间的交谈。他们提出了无数问题。托克维尔的家信或他的笔记和日记,使我们清楚地知道他在哪些方面事先拟好了问题和希望得到各界人士的不同答案。
    毫无疑问,托克维尔也漏掉了许多东西。比如,他们在加拿大访问时,只限于会见法裔居民并同他们进行讨论,结果妨碍了他们全面地掌握加拿大问题的实质。他们感到法裔加拿大人是被征服的人民,受到胜利者不列颠人的压迫;而且认为他们应当过上昔日在法国那样的生活,成为法国人的后代。托克维尔有时也轻率地接受某个名人,比如贾雷德·斯帕克斯的理论,而没有深刻研究名人用以作结论的证据。他太容易轻信美国报纸对政治问题所作的恶毒评论。但是,同当时的仍须经过政府检查的法国报纸比较一下,就可以使他知道美国报纸的撰稿人所要证实的东西只是他自己所接受的印象,而不是本人的见解。当约翰·昆西·亚当斯和埃勒里·钱宁告诉他宗教是美国民主的主要保障之一时,他忘记了亚当斯曾认为法国大革命是宣传不信宗教的结果,忘记了钱宁不仅是个著名的上帝一位论者,而且也曾积极维护他个人的信仰。钱宁认为他个人的信仰是一种与自然宗教差不多的宗教,而自然宗教本身就是向接受无神论迈出了一大步。
    但是,他那追根问底的求教精神是值得佩服的。他去美国,一部分自然是为了摆脱在法国的尴尬处境,但有一部分是出于一种雄心,即希望自己一举成名,如果可能,还想在那里发现美国生活方式中一些使法国采用后既能保持国家强大又能顺应走向平等的潮流的因素。他坚决相信,欧洲文明的任何部分都不能顶住这一潮流。如不充分注意托克维尔的旅美经历与他初到纽约时所持的一套原则(用“信念”一词,可能更恰当一些)之间存在的联系,是不可能理解皮尔逊为我们整理出来的那些珍贵资料的。托克维尔不是民主主义者,他的最大希望首先是找到可以限制暴政和特权的方式与方法,因为他认为暴政和特权是社会动荡不已的根源。他相信国家权力的广泛分散是限制暴政和特权的良好办法,但他对普选却毫无兴趣。充其量说,他不过是古典学派自由经济的信徒,但他又确信政府通过增加公民之间的交通手段(比如,修筑道路和开凿运河)和办好邮政服务,能给全国人民办许多好事。他虽然不希望国家政权和任何教会之间有直接的联系,但又认为社会的安宁和民情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该社会的成员具有宗教信仰,甚至推测一个教会的信仰越没有教条,似乎就越难维护社会的基础。他去美国的时候,就相信立宪君主的政绩要比共和国的好。后来,他仍然这样认为,并举出一些理由,说这部分地来因于政党的有害的捣乱精神,部分地来因于地大物博使人们不去争夺政权,而把精力用到谋求生活舒适和发财致富方面。他认为,美国人的幸运在于他们的历史是“一张白纸”,而不在于他们独具世界上最先进的实际政治修养。他认为美国人之能够享有自由,不仅仅是因为彻底的分权使地方政府可以有余地去影响全国政治,而且也是因为人们在继承“陪审制度”的长期历史传统当中养成了“最直接地行使人民主权”的习惯。
    托克维尔在旅途中访问的地方越多,越感到法国的社会制度矛盾重重。路易十八的《一八一四年宪章》基本上是贵族性质的;但是,自从法国的民法典也象美国那样否定了长子继承特权以后,贵族政治的精神已被平等的思潮所取代,平等的思潮在法国也象在美国一样必将取得胜利。托克维尔认为,任何政府都不能阻止这一思潮的发展,充其量只能以法律把它范围起来。然而,美国制度的特点在于使多数管理国家,并通过法律使多数受到最大的尊敬,而这个多数又被社会上的最有教养的阶级所领导。尽管美国社会有许多缺点,但它确实有其伟大之处。那里的人是自由的,他们的精神是独立自主的,他们有自信心并善于合作。他们的这些品质,也在限制国家的那种总是保护特权,从而限制个人的独创精神的“家长式统治”的需求。成年人选举权实际上意味着每个美国白人都有投票权。政治活动基本上是不受限制的,经济发展没有止境,没有封闭社会的那套体制,财产也不可能过分地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托克维尔说,如果历史的未来就在于走向这样的平等,那末对于法国来说,再没有比学到美国获得成功的重大秘密更为重要的了。
    随着在旅美途中的深入考察,托克维尔对这种观点又不断增添了新的内容。他坚信,设在华盛顿的中央政府或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不大,有两大好处:一方面可以避免过分的统一,另一方面又可以对每个地方的本身利益提供强有力的刺激。但是,他同接待他的美国人的交谈,尤其是他同艾伯特·加勒廷和纽约州立法机构的克林顿集团首领约翰·坎菲尔德·斯潘塞的交谈,表明他对报纸的种数的众多,对两院立法制的存在,对临时更换陪审员和律师的规定,以及对大量的不同教派的共存,都相当满意。他原以为,这样多教派的林立,必然强制人们去维护自己所信的教派,但他看到的和谐的道德风尚,又使他消除了这种怀疑。
    托克维尔还进行过其他一些暂短的会见。他从这些会见得出的结论,表明他的直观推理能力非常敏捷。他和博蒙一同在荒漠中度过的难忘的两星期,使他确认美国当时的西部边疆与其说是一个停脚点,不如说是一条使人们很快就能达到太平洋的大路。这条道路虽然只能使他依稀看到拓荒者当年留下的建设痕迹,但无论如何它是后来政治和社会革新的基础。他认为,印第安人的气质比美国殖民者评定的高尚得多。但是,他面对印第安人的这些美德,却没有象夏多勃里昂和费尼莫尔·库珀那样在他们的娓娓动听的浪漫主义描写中学着卢梭赞美高尚的野蛮人。毫无疑问,印第安人在商品化社会必然产生的压迫下受到了严重的创伤,但是他也清楚地看到,由于征服者美国人给印第安人安排的条件,印第安人既十分懒于又十分懈于适应征服者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他同博蒙先生一样,对美国人奴役黑人非常气愤;而且我们可以看到,他在从俄亥俄到肯塔基的途中所描述的奴役黑人的最坏后果,主要是使奴隶主迟钝和粗野了,而不是使奴隶对自己的权利漠不关心了。他承认波士顿的大主教们的态度高尚,同时也指出他们的态度比纽约的大主教好。他接着指出,这种差异应当归因于在波士顿有一个悠闲阶级,他们继承了大量的家产,有足够的金钱,不必去经营实业。这个阶级无疑同欧洲的上层社会人士相似。当然,这个阶级的人数不多。
    还应当指出,他很快就看出丹尼尔·韦伯斯特首先是一个大野心家,特别贪图掌握政权。他看到美国的工作人员有严守时刻的习惯,并认为这是经常劳动的结果。他也指出美国人对门第没有成见,只要双方互有情感,出身不会成为结婚的障碍。
    托克维尔在波士顿同哈佛大学校长昆西讨论地方自治政府的意义和美国的尚未开发的广大土地之后,认为自己才开始看到对个人发展很少限制的行政管理所起的重大作用。托克维尔认为,如果一个这样的人打算进行某一公益事业,比如说创办一座医院或一所中学,则他可能更容易得到国人的同情和自愿合作,比向政府求援还有效。当然,一个人的行动肯定没有公家的行动大。但是,如果大家的力量加在一起,同心协力,共同努力,效益就将大得多,而且会产生在执行任何政府计划时都无望产生的深刻的道德影响。
    因此,托克维尔得出了显然可以作为他的整个社会哲学体系的基础的结论。必须指出,托克维尔早在开始编著他的大作之前就已确信自发的选择是自由的秘诀,只应当把政府看作是在紧急情况下私人无能为力时才求援的备用力量。对此还应当补充一点,即他逐渐认识到,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把限制政府的权力视为宪法的实质。他认为,国家权力是一种危险的东西,所以一个政府的法定权力越小,暴政的危险也越小。特别是经过长时间的口头的和书面的讨论之后,他不得不承认法国政府的最大弱点,就在于它干涉地方事务的权力太大。正如他父亲对他说过的那样,这种“令人讨厌的中央集权的结果,只能是妨害地方发挥主动精神,让地方放慢行动的速度,使公务人员怠惰和对事无巨细都要加以控制表示反感。因此,分权就成为自由的秘诀。”
    但是,托克维尔并没有到此止步。他越深入研究斯帕克斯提供的材料,就越相信多数在某些细节上可能是不对的,但在整体上却总是对的,而且没有任何道德力量可以超越多数的影响。关于这一点,他还补充说:每一个个人,每一个团体,每一个城市或国家,是其本身利益的唯一合法裁判者;只要它不损害别人的利益,谁也无权干涉它。对这个题目他还续有发挥。他认为,由于民主可能感情用事,所以必须制定预防这种危险的保护措施。因此,他赞成两院制,赞成政府首脑有否决权,赞成并非不重要的“复审”原则。事实上,他比这走得还远。他从每个公民都是自身利益的最高裁判者这一观点出发,主张共同体不能组织得使每个公民事事都可以指望依靠这个共同体,因为不这样的话,共同体就要承担它不能很好完成的任务,而且会削弱个人的志气。
    托克维尔在旅美的最后几个月,思想上开始产生一些疑窦。追求物质享受的热情是不是有点过分?财产上的悬殊是不是会妨碍追求实际的政治平等的努力?经常改选果真能够防止在任的当权者实行暴政?或者反过来说,如果在任的当权者不讨好他的选民,他是不是还能保住他的职位?这样的选举会不会妨碍优秀人物报名参加竞选?它会不会妨碍政府将一项巨大的政治计划贯彻到底?他访问宾夕法尼亚州时同人们交谈之后,思想上就产生了这些疑窦。在巴尔的摩,人们告诉他:统治美国的是律师。巴尔的摩的拉特罗布先生向他解释说:如果财产太平均了,则杰出的人物就不会太多;在北部由于商业突飞猛进,才使一些实业家对社会取得了绝对的控制权。在舆论方面,多数要求照他们所希望的最小公约数来征税,而安德鲁·杰克逊的当选总统,则证明军功对共和制度发生了“有害的影响”。有些人也和他一样,都异口同声的说:民主不适于办理外交。
    托克维尔逐渐得出结论,认为共和制度对美国北方比对美国南方更为适宜。他日益加深地确信,一个国家的地理特点和民情比它的法制更为有力,虽说法制有利于民情的形成,但民情中有一种比任何法制都更为有力的东西,而且这种东西能把人民所创造的法制中存在的最坏东西消灭干净。当他发现文明的传播未使杰出人物辈出,而下层阶级的消灭又不等于上层阶级的出现时,感到如坠入五里雾中,无法理解。这个使他困惑不解之谜,又促使他作出如下论断:尽管美国人民对本国政府的了解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深刻,但缺乏伟人领导国家。言论 自由之广泛已使他感到吃惊,而当时存在的结社自由,既受到他的赞美,又使他目瞪口呆。特别是在他同银行家尼古拉斯·比德尔进行一次有趣的谈话之后,使他更加大惑不解,因为他未能发现美国的政党也象他在欧洲所见到的那样是为了实现伟大的思想而组建的。比德尔满怀信心地告诉他,只有总统和国会短兵相接,美国的事情才能进行得最好,而我国制度的优越性的最好证明,则是没有政府我们仍能容易存在下去,没有行政的管理我们照样前进。他听完之后,真是感到闻所未闻。在1831年11月将要结束旅行时,他在长期的旅游考察中积累的丰富材料,通过他的广泛概括和透彻洞察而开始开花结果。在匹兹堡和在俄亥俄州时,他就已经指出:最多不过30年,那时决心来这一带定居的移民就难于发财致富,如果他们想要发财致富,就不得不投奔新的地区。他开始认识到,虽然出身和才干在美国也有一定的作用,但衡量一个人的价值的自然标尺却是金钱。他认为,美国人是一个对精神享受最不感兴趣的民族。美国人最关心的是多赚钱,他们对财富有一种崇拜思想。据他观察,美国和法国之间的最大区别是:在法国,出身和职业的不同,在人与人之间制造了永久的而且是不可逾越的壁障;而在美国,这方面的差别并不妨害结婚。简而言之,在美国社会有一种灵活性,可以使人不考虑法国的那种为区别阶级而任意规定的条条框框。当然,在美国,人与人之间也有差异,但人们总是希望排除这些差异。于是,产生一个重要的效果,即在美国,任何阶级都感到在发展上不受阻碍。他对联邦能否把如此广大和如此参差不齐的国土团结得固若金汤,曾表示过一些怀疑。他对华盛顿政府把国家的重要职位分给执政党的党员和支持者的制度的效果,也曾有过疑惑。从欧洲迁来的广大移民的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抛弃过去的一切的新社会。
    这个崭新社会一点也不重视它所继承的传统,它对祖先的才智也不感兴趣。托克维尔从调查中了解到南方黑人的处境,所以不能不为蓄奴制的惨淡前景表示深切的不安。他认为蓄奴制是一种具有破坏作用的劳动制度,只能使奴隶主养尊处优和颓废下去。
    但是,托克维尔的这些感受,清楚地表明他被美国人生活的活力和快速节奏打动到什么程度。思想和实业以飞快的速度齐头并行。人们不仅深刻了解本国的自然资源,而且也深刻了解开发资源所需的人才。在美国,没有什么静止不动的东西;有时,人们对一项公共工程比如伊利运河的重要性还未了解,但国家已经着手开凿了。到处都有各式各样的企业,没有任何死规定因强求某种一致性而阻止人们不断革新。
    只有纽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肯特那样的保守派,才会害怕各种公司的迅速发展。托克维尔认为,组织公司是激发人们从事劳动所需的积极性的有益措施。他确信,一个自立自主的民族,即使某一法律有益,但它如不受人们欢迎,也不会去制定它。他知道,除非有某种危机要求加重税收和进行必要的征兵,就不用指望美国人会放弃民主。当托克维尔上船离开美国的时候,他承认自己虽然在美国学到了很多东西,但又思忖美国的民主能否持久。他概述了他认为欧洲文明不可避免地要走的道路;但对如此开阔的远景的评价,他的心里仍然没有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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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3:53 | 只看该作者
附录(二)
在讨论答复王室讲话的方案期间1848年1月27日于众议院的发言
    各位先生:
    我不想继续进行早已开始的专题讨论。我认为,当我们要在这里讨论监狱法时,会以更加有益的方式继续这一专题讨论。我现在登上这个讲坛的目的,是要讲些具有普遍意义的问题。
    今天讨论的第4节自然要使议会把注意力放在全部的对内政策上,特别是放在我的尊贵朋友米约先生已经提醒大家注意和要求修改的对内政策上。
    我今天来到议会,就是为的参加这一部分对内政策的讨论。
    各位先生,我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但我总觉得目前的形势,目前的舆论,目前法国的精神状态,都有使人不安和焦虑的性质。至于我,我真诚地向议会表白,我对将来确实感到十分担心,15年来这还是第一次。这种感触并非我个人所独有,就在证明我的担心是有根据的。我认为,我能唤起在座的人同我一样担心,并使他们告诉我说:在他们所代表的地区人们也有这样的印象,某种不安和忧虑的情绪正在侵袭人心。这种发自内心的不安感觉,16年来可能还是第一次。这种预告革命即将来临的感觉,往往就是发动革命的宣言。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人们都强烈地有这种感觉。
    如果我对财政大臣阁下那一天所作的结论没有听错的话,那末,可以说内阁本身也承认我所说的感触是真实的;但他把这归咎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归咎于政治生活中最近发生的某些偶然事件,归咎于一些笰E惑人心的集会,归咎于一些煽动人们闹事的演说。
    各位先生,我认为他这样把他所承认的弊端归咎于他所指出的原因,恐怕没有找到疾病的根源,而只是看到了症状。
    至于我,我确信疾病的根源不在那些地方,而是有更为一般和更为深重的病根。这是一种必须不惜一切代价去医治的疾病,而且如果我们稍有疏忽,那末,请诸位相信,请大家听清,它必然要夺去我们的一切,因为这是公共精神即公共道德所染的疾患。疾病的根源就在这里,我请大家注意的也正是这一点。我认为,公共道德即公共精神正处在危险状态;而且我确信,政府过去已经和现在仍在大力助长这种危险加剧。
    就是这种危险,才促使我走上了讲坛。
    各位先生,当我注意观察统治阶级即有政治权利的阶级,然后再注意观察被统治的阶级时,两方面的情况都使我害怕和不安。首先来谈我所说的统治阶级的情况(请注意,我在使用统治阶级这个词时,取的是它的最广泛含义,即不但包含中产阶级,而且包含不管处于什么地位的凡是拥有和行使政治权利的公民)。因此,我要谈一谈统治阶级中存在的使我害怕和不安的问题。各位先生,简而言之,我在统治阶级身上看到的是:他们的公共道德变坏了,而且变坏得已经很严重,变得一天不如一天;个人的利益、个人的打算、个人生活和个人利益的观点,逐渐取代了社会共同的观点、情感和思想。
    我并不想强迫议会超过必要限度地哀叹这令人可悲的细节;我只想对我的论敌和议会中的大多谈一谈我的看法。我请己对将他们选进议会的选举人的统计资料进行分类,把在投票选举他们时只是出于私人友谊或邻居关系而不是基于政治见解的那些人列入第一类,把在投票选举他们时不是出于国家利益或全体利益而是基于纯地方利益的那些人列入第二类,把在投票选举他们时是出于纯个人利益的那些人列入第三类。接着,我请他们查一查是不是还有很多人没有被归进这三类,是不是有人在投票选举他们时是出于大公无私的感情、公共的观点和公共的意见,授予他们以众议员委任状的选举人是不是占多数。我可以肯定,他们将不难发现情况是相反的。再者,请允许我问一问他们:就他们所知,5年、10年、15年以来出于个人的和私人的利益而投票选举他们的人是不是不断增加了?出于政治观点而投票选举他们的人是否不断减少了?最后,我希望他们告诉我:在他们看来,舆论在我方才所说的这些现象上是否对他们逐渐地表示出了一种独特的容忍?是否逐渐地形成了一种可使享有政治权利的人让自己本人、自己的子女、自己的妻子、自己的父母为了私利而自行使用政治权利的庸俗而低下的道德呢?这种道德是否会逐渐发展而变为一家之父的一种职责呢?这种在我们的悠久历史中没有过的、在我们的大革命初期也没有过的道德是否会越来越发展并日益侵蚀人心呢?请告诉我吧!
    归根到底,这不是公共道德不断地和严重地败坏,逐渐地完全变质,又是什么呢?
    如果我放下公共生活不谈而去观察私人生活方面的情况;如果我把注意力放到你们所见到的一切上,特别是放到一年以来的一切臭名远扬的丑闻、一切重大罪行、一切错误、一切不法行为、每当揭发时才原形毕露的和每当起诉时才揭露出来的一切特大罪恶上;如果我把注意力放到这一切上,我能不吃惊吗?我没有理由说这一切不仅表明我们的公共道德在变坏,而且表明个人道德也在堕落吗?(在会场的中央有人喊叫,反对这种说法)。
    请安静下来。我说这些话并不是从道德家的观点出发,而是从政治观点出发。你们知道个人道德堕落的普遍的、主要的、深刻的原因吗?这是因为公共道德变坏了;这是因为道德没有对生活中的主要行为发生支配作用,没有进入生活的细节中;这是因为在公共生活中利益取代了大公无私的情感,利益成了私人生活中的守则。
    有人说道德有两种:一种是政治道德,一种是私人生活道德。但是,如果我们中间发生的事情确如我所说的那样,那末,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明显地和更可悲地证明这种说法的虚伪性。其实,我相信我们私人生活中有些东西使善良的公民自然感到不安和警惕,而且相信我们私人道德中有些东西大部分来自我们的公共道德。(在会场的中央有人喊叫,反对这种说法。)
    好吧!各位先生,如果你们不相信我的这个说法,那末,至少你们应当相信欧洲对我们的印象吧!我认为众议院里没有人不清楚欧洲对我们有什么印象和对我们说了一些什么。
    那末,我真诚地向你们表白:我对每天的所见所闻不仅感到伤心,而且感到痛心。当我看到有人用我所说的事实来攻击我们,以夸大其词的说法来攻击我们全民族和我们的整个民族性时,我感到痛心;当我看到法国的力量在世界上逐渐削弱到可怕地步时,我感到痛心;当我看到不仅法国的精神力量在削弱,而且……
    (让维埃先生——我请求发言。)(嘘声四起。)
    (托克维尔先生接着说)法国的原则、思想和感情的力量也在削弱时,我感到痛心。
    法国在其第一次革命的轰隆雷声中,第一个向全世界提出了后来成为一切现代社会的革新原则的原则。这是法国的光荣,这是法国本身的最宝贵的财富。然而,各位先生,我们今天以自己的行为所削弱的,正是这些原则。我们自己以为好象正在应用这些原则,而我们的这种应用却使全世界怀疑起这些原则。正在观察我们的一举一动的欧洲已经开始考虑我们的原则是否正确;欧洲正在思忖果真会象我们一再声明的那样我们将引导人类社会走向更为幸福和更为繁荣的未来呢?还是我们将因自己后来的实际行动而使人类社会走向道德败坏和毁灭呢?各位先生,在我们向全世界演出的这场戏中,这是我最感到痛心的地方。我们的演出不仅在危害我们,而是在危害我们的原则、我们的事业和我们的精神祖国。
    作为一个法国人我除希望有今天这样的物质祖国以外,还更希望它成为我们的精神祖国。(全场欢呼。)
    各位先生,既然我们的演出从远处看,从欧洲的边缘看,都产生了这种效果,那就请你们想一想:它在法国又能对没有权利和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只能作为政治的旁观者而观看我们所演的独角戏的阶级产生什么效果呢?你们想一想这样的演出能对他们产生什么效果呢?
    至于我,我对此感到担心。有人说,一点危险都没有,因为并没有发生骚乱嘛;还有人说,既然社会表面上没有出现有形的动乱,那革命离我们还远着呢。
    各位先生,请容许我告诉你们,我认为你们说错了。毫无疑问,动乱还没有形成事实,但已深深地存在于人心。请你们看一看我认为现在还很老实的工人阶级中发生的事情吧。不错,工人阶级还没有被所谓的政治激情煽动起来,使其愤慨达到过去那样严重的程度;但是,你们没有看到他们的激情已从政治性的变为社会性的了吗?你们没有看到他们中间正逐渐传播着一些不仅主张推翻某些法律、某个内阁和某个政府本身,而且主张推翻社会、动摇社会现在所依靠的基础的言论和思想吗?你们没有听到他们每天都在说些什么吗?你们没有听到他们一再说他们的上司都是一些无能之辈和不称职的人,我们的财富分配在目前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所有制所依据的原则是不公正的吗?你们不相信,当这种言论扎下根子的时候,当它广泛传播的时候,当它深入到群众中的时候,早晚要导致最可怕的革命吗?我不知道这样的革命什么时候到来,也不知道它如何到来,但这些言论早晚要导致这样的革命。
    各位先生,我深信如此;我认为我们现在正躺在火山上睡大觉(有人抗议),我坚信如此。(会场下面发出各种不同的反应。)
    现在,请允许我再用不多几句话,真诚而又极其坦率地向大家指出我所提到的弊端的真正的罪魁祸首。
    我很清楚,上述的弊端并不完全来自政府的所作所为,甚至可以说,根本不是来自政府的所作所为。我很清楚,连绵不断的革命既然如此多次地使这个国家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那就必然使人心产生一种罕见的不稳定感。我很清楚,这些弊端可能因群情激动和政党煽动而发生;虽说这是一些次要原因,但其作用却相当大,可以用来解释我方才向大家指出的可悲现象。我对政权在这个世界上发生的作用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看法,但这不是为证明它在发生重大的社会弊端、重大的政治弊端、重大的精神弊端时没有起太大作用。
    那末,政权在造成上述的弊端方面发生了什么作用呢?它在导致这种严重的混乱侵蚀公共道德,随后又侵蚀个人道德方面又起了什么作用呢?它是怎样发生作用的呢?
    各位先生,我认为有人可能毫无刺伤他人之意地说:特别是最近几年,政府拥有的权力、发生的影响、获取的特权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大更多。不错,现在政府比从前无限强大,这不仅是1830年向它授权的那些人所未曾预料到的,而且也是当时获得权力的那些人所不会想到的。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肯定,自由的原则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发展。假如一个事实的出乎意料的奇妙后果,或者说是它的惊人后果,是驱除了某些邪恶的激情和犯罪的念头,那你就不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也会窒息许多高尚的情感和无私的念头,从而使许多善良的人产生一种政治上的幻灭感并在精神上完全消沉下去吗?
    而且,特别是这种后果的产生方式,即所谓的迂回方式和为取得这种后果而在某种情况下采用的欺骗方式,给予了公共道德以致命打击。政府在逐步夺回人们认为已在七月被废除的旧政权,渐次恢复似乎已被取消的旧权利,大力推行已被废止的旧法律,不按原来规定的精神执行新法律的过程中,就利用这些迂回方式和既聪明而又灵活的手法,才终于恢复了它的权威、活力和影响,而且在这些方面大大超过了法国历届政府。
    各位先生,以上就是政府的所作所为,特别是现内阁的所作所为。各位先生,你们也认为政府是通过我方才所说的迂回的和欺骗的方式逐渐地恢复了权力,有些出人意料地采用非宪法所赋予的方法掌握了权力的吗?你们相信多年来在如此广阔的舞台上当着全国人民公开进行的这种有如变戏法而且变得很好的古怪表演吗?你们相信这样的表演真能改进公共道德吗?
    至于我,我深信不能如此,但我也不想把我的论敌所没有的可耻动机加在他们的头上。不管他们怎样想,我认为他们是想用我所诅咒的方法去摆脱必然出现的弊端,并以他们的目的的崇高性掩盖其方法的危险性和缺德性。我认为他们是这样想的,但他们采用的方法不危险吗?他们认为15年来为政权而进行的革命是必要的,好吧,就算是如此;他们还认为他们的所作所为不是出于私人利益,我也愿意相信这一点。然而,他们为此采用了公共道德所不允许的方法,这是确有其事吧;他们在争取人们拥护他们的时候不是利用人的正直面,而是利用人的丑恶面,利用人的情欲,利用人的弱点,利用人的私心,而且往往是利用人的恶习,这也不是假的吧。(全场骚然。)因此,他们向往的目标可能很高尚,但他们所做的事并不高尚。为了做这些事,他们要有一些人帮忙,要酬谢这些帮忙的人,要把一些既没有高尚的目的又不使用高尚的方法,只图满足个人的私欲和只会假公济私的人拉进自己的帮伙。这样,他们也就对缺德的行为和恶习给予了一种奖励。
    为了证明我所说的,我只想举一个例子:有一位内阁成员,我暂且不提他的名字,虽然全国和他的同僚早就知道他不称职,可他还是进了内阁;后来,由于他的不称职闹得满城风雨,才离开了内阁;那末,又给了他一个什么位置呢?他在司法部门得到了一个最高职位,但很快就从这个职位上滑到被告的席位上去了。
    好了!各位先生,至于我,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把它视为一场大病的前兆,视为是目前政治上的最突出特点:你们在所选择的道路上前进时需要这种人。
    而尤其是通过你们的那些被外交大臣先生称为滥用权力的行径,我方才所说的道德败坏现象才广为传播,蔓延到全国。于是,你们就不需要中间媒介,而是直接影响公共道德了,即不再以你们的实际行动,而以你们制定的法令影响公共道德了。在这一问题上,我并不想把大臣先生们说得比我的亲眼所见还坏,因为我很清楚他们所受的引诱太大了。我很清楚:在任何时代,在任何国家,一个政府都从未受到过类似的引诱;没有一个政权掌握过这么多的腐化堕落手段,遇到过紧密勾结得和贪求无厌得可以极其容易以腐化堕落来影响政权并使影响政权的意图成为不可抗拒的力量的政客阶级。因此,我承认政府并不是早有预谋,鼓励贪求私利的人,而使大臣们犯了大错的,因为我很清楚,大臣们的处境也很困难,他们就象走在一个陡坡上,欲上不得,只有往下滑。我知道这一切,所以我要责难他们的只有一点,这就是他们担任了大臣,而且是在认为当上统治者,就不必依靠一般的观点、意见和思想,而只靠个人的利益的观点来指导工作了。他们一旦走上了这条道路,我敢肯定,不管他们怎样设法往回退,都退不回来,因为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在推着他们前进,而且必然把他们一直推下去,使他们每到一处,又把这一处当作新的起点。为此,他们只需要一件事:活着不死。从他们担任我方才说的职务时期,只需要活八年,他们就可以做完我们所见到的一切。他们为此不仅可以利用我方才提到的政府拥有的一切坏手段,而且能把这些手段一一用上。
    这就必然使他们首先滥设官职,而在无法再设官职之后,他们就把一个官职分成正副由几个人分担,其目的不外是大大增加当官的人,而如果实在没有官位,至少也要象许多财政部门所做的那样,巧设名目增加薪金。当用尽这些心机仍然没有空位的时候,这又必然象我们过去在珀蒂事件中所看到的那样,用人为的办法制造空缺,并通过迂回方式使空缺由人补上。
    外交大臣阁下一再向我们声明,说反对派对他的攻击是不公正的,说反对派对他进行了粗暴的、毫无根据的和错误的遣责。但是,我倒要问一问这位大臣,反对派在他们最不得志的时期,曾就今天所证实的问题指控过你吗?(全场骚然。)反对派是不是对外交大臣阁下进行过严厉的、也许是过分严厉的谴责,我不清楚。但我知道,反对派从未指控过大臣本人最近承认的事实。
    至于我,我现在声明,我不但未就这些事指控过外交大臣阁下,而且连猜疑都没有猜疑过。决没有猜疑过!当我听到外交大臣阁下在这个讲坛上以极其美妙的言词讲述政治方面的道德要求时,当我听到他的这些我并不完全同意的言词时,我对自己能有这样的祖国也是感到自豪的。诚然,我从未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我不仅相信大臣阁下不会做这种事情,而且也相信自己不会猜疑有这种事情,然而却真有其事。我怎么能象某人有一天所说的那样,认为外交大臣阁下在发表他的美妙动听的高尚言论时没有谈他的真正思想呢?
    至于我,我不会走得那样远。我认为,从外交大臣阁下的性格和爱好来说,他本不应做出他所做出的那些事情。但是,他被迫,身不由己,做出了违反自己意志的事情,也可以说这是现政府强加于他身上的政策的必然结局。关于这个必然结局,我方才已经讲过了。
    有一天他问过,一件被他看做小事的事情为什么变得如此严重?这件事之所以如此严重,应由你们自己负责,正是你们大家,正是这个众议院的所有政治家,通过自己的发言,才使人们有理由认为这类事是你们干的,认为你们在这上面有错误。
    如果说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表演自然要对公共道德发生深刻的、严重的和可悲的影响,那末,你们能够不让它对政权的代理人的个人道德发生影响吗?至于我,自从我知道这件事之后,就受到了特别强烈的影响而感到不安。
    三年前,外交部有一位高级官员,他的政治见解在某一点上与外交大臣不一致。他没有公开表示他的不同意见,只是暗中投票反对。
    外交大臣阁下声称,他不能同意见与自己不完全一致的人一起共事。于是,他就把这个人辞退了,其实应该说把这个人赶走了。(全场骚然。)
    现在,外交部另有一位官员,职位没有前一位高,但他最能靠近外交大臣阁下本人,却犯了大家共知的错误。(注意听!注意听!)
    最初,外交大臣阁下并不否认他知道这些错误;后来,他又不承认了。我姑且认为他不知道……
    (在会场的左侧席上,有人喊:不对!不对!)
    (托克维尔接着说)他可以不承认他过去知道这些事实,但他至少不能否认这些事实的存在,不能否认他今天知道这些事实了。这都是不可置辩的事实。要知道,这已经不是你们和那个官员之间的政治分歧问题,而是一种道德分歧问题,即涉及人心和良知的重大问题。这不仅是外交大臣的耻辱,而且是人类的耻辱。请大家注意!
    这样,您就对那个投票反对您的人不能容忍,同他发生了严重的政治分歧。而对犯了错误的官员,您不但不指责,反而大加奖励。但是,如果这个官员不按您的意思行事,他就会使您的名誉扫地,把您置于自开始政治生涯以来从未遇到过的尴尬境地。您得保留这位官员,甚至还要奖励他,给他以荣誉。
    您以为人们会怎样想呢?您怎么能不让我们想:这要么是您对这种分歧有一种特殊的私心,要么是您没有处理这种分歧的自由?(全场哄然。)
    虽然我承认您很有才华,但我仍要冒犯您,说您跳不出这个圈子。退一步说,如果我所说的那个人真的违反了您的意愿行事,那末,您为什么还要把他保留在身边呢?既然您把他保留在身边,既然您奖励他,既然您一点也不谴责他,那就必然得出我方才所做的结论。
    (在会场的左侧席上,有人喊:太好了!太好了!)
    (奥迪隆·巴罗先生插话——一点不错!)
    (托克维尔接着说)各位先生,就算我把方才谈到的严重弊端的起因弄错了,就算一般说来政府、个别说来内阁的确没有任何错误,就算姑且如此,那末,各位先生,弊端就不那么严重吗?我们就不该让国家、让自己做坚定不懈的努力去克服这个弊端吗?
    我方才对大家说了,这个弊端早晚要导致革命。我不知道它怎样导致革命,也不知道它将从哪方面导致革命,但我知道它早晚要在我国导致最严重的革命。请大家相信这一点吧!
    当我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中寻找什么是统治阶级倒台的真正原因时,我确实注意过某一事件、某一人物、某一偶然的或表面的原因。但请大家相信,使那些人失去权势的真正原因是他们不配掌权。(会场再次哄动。)
    各位先生,请你们回顾一下旧的君主制度。它比你们现在强大得多,而且一开始就很强大;它比你们更依靠旧习惯、旧风俗和古老信仰;它虽然比你们更为强大,但还是垮台了。
    它为什么垮台的呢?你们以为是因为某一特别事件吗?你们以为这是某个人的行动、财政赤字、网球场誓言、拉法夷特、米拉波所使然吗?不是的,各位先生。另有更为深刻的、真正的原因,这就是统治阶级由于麻木不仁、自私自利、做尽坏事而变得无能为力和不配进行统治了。(好极了!好极了!)
    这才是真正的原因。
    那末,各位先生!既然任何时候都有理由为国担忧,则在今天不是更有理由吗?你们从一种不可名状、但确实灵验的本能的直观上没有感到欧洲大地又在颤动吗?(全场骚然。)
    你们没有感到——要我怎么说呢——天空中又刮起革命风暴吗?尽管人们不知道这股风暴是从何处刮起,又要刮到何处去;但请你们相信,一定有人会被刮走。何况现在世风日下,唱高调已经无用,你们怎能稳坐钓鱼台!
    我在这里讲的话并不刻薄,我认为我向大家讲话时并未怀有派性。我对我所攻击的人并不气愤,但我最后不得不向我的祖国表白,我对祖国的未来是忧心忡忡的。那末,我的忡忡忧心是什么呢?那就是我看到世风日下,担心它在很短时期内,很可能就是在最近,把你们带入新的革命。是不是国王的性命就比别人的性命更坚硬和更不可摧毁呢?现在你们对明天有信心吗?你们知道一年以后,一个月以后,也可能是一天以后,法国会是个什么样子吗?你们一点也不会知道。你们所能知道的,不过是暴风雨已经出现在天际,正向你们滚滚而来。你们听任它袭来吗?(在会场的中央部分,有人插话打断讲演。)
    各位先生,我恳求你们不要这样。我恳求你们,而不是要求你们。由于我相信危险是实在的和严重的,由于我认为预告危险不能玩弄词藻,所以我情愿向你们下跪。不错,危险很大!请你们趁着还有时间,赶快消除危险吧!请你们采用有效的疗法医治疾病,并且不要只治症状,而要医治病根。
    有人谈到立法方面的改革。我完全相信这种改革不只是有益的,而且是必要的。因此,我认为改革选举制度是有益的,改革议会制度是迫切的。但是,各位先生,我还没有天真得不知道民族的命运并不系于法律本身。不,使这个世界发生重大事件的,并不是立法机构。各位先生,使事件产生的,是政府的精神本身。如果你们愿意的话,可以保留法律不变;虽然我认为这样做要犯很大错误,但你们愿意的话,就保留它而不加改革吧!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也可以把那些人留在原来的岗位上;我不会给你们设置任何障碍。但我要以上帝的名义请求你们改革政府的精神,因为正如我一再指出的,使你们陷入深渊的正是这种精神。(在会场的左侧席位上,发出热烈赞同的声音。)
    (全文录自1848年1月28日《总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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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3:33 | 只看该作者
原著者注
  (A)第690页
    但是,有些贵族曾热心经营商业和在工业方面获得成就。
    世界史在这方面提供了若干光辉的范例。然而,就整个情况来说,应当说贵族向来不关心工商业的发展。金钱贵族只是这一规律的例外。
    金钱贵族从来没有不想用财富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对财富的爱好,可以说是人类的最大激情,其他一切激情都以此为终点或与此交织。
    如果爱财之心与争名争权之心集于一人之身,则很难辩别这是出于人之贪婪所造成的野心还是出于人之野心所促成的贪婪。英国就有这种情况。英国人希望发财之后获得荣誉,并认为荣誉是财富的标志。因此,人的精神完全被工商业抓住和吸引过去,工商业成了致富的最好捷径。
    但是,我也认为这是一种例外的和暂时的现象,因为在财富只是贵族的标志的时候,只让富人掌握权力而权力的执行由其他一切人实施,那是极其困难的。
    世袭的贵族制度和纯正的民主制度,是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的两个极端现象,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存在着金钱贵族。
    这个贵族的特点是:与世袭贵族接近,但同意给予少数公民以某些重大特权;主张实行民主制度,但要求人人都可以继承特权。这个阶级往往是世袭的贵族制度和纯正的民主制度之间的天然桥梁,而且人们很难说它是在结束贵族的等级制度还是已在开辟民主制度的新纪元。
    (B)第744页
    我从我的旅行日记里找到下述几段记载。这些记载可使读者了解同意随夫前往荒凉地区定居的美国妇女经受了哪些考验。向读者介绍这几段记载,只是出于它们完全真实。
    “……我们时常遇到一些新开垦的土地。所有这些新居民点都大同小异。我要描述我们今天晚上留宿的这个居民点,它给我留下使我想起其他一切居民点的印象。
    “为了能在森林里找回自己的家畜,垦荒者们特意在家畜的脖子上拴上了小铃铛。我们离居民点还很远的时候,就已听到这种铃声。过了一会儿,我们又听到森林里传来斧头伐木的声音。随着我们看到伐木的迹地,我们就知道这里有文明人在劳动。被砍掉的枝桠布满了道路;被火烧毁的残余树干或伐木留下的树墩,还立在我们所走的道路上。我们继续往前走,来到一片森林旁边,其中所有的树好象得了一场暴病而枯死了。时值盛夏,但这里却好象是严冬。我走进森林仔细观察这些树,这才发现树干上有一圈被刮光树皮的深痕。
    树内汁液的循环被切断了,所以树很快就枯死了。我们由此才知道,实际上这是开垦者照例要做的第一件事。第一年,他们还不能将全部的树木都砍倒,使它们变为自己的新财产,而是要在留下的树木之间播种玉米。如果把树全都砍光,则作物将失去树荫的保护。走过这片作为文明在荒野中的起步的初具规模的田地,我们立刻看到田地主人的房舍。它位于一片比人们尚在滥伐的林地管理的好得多的田地中央。在滥伐的林地上,树木已被伐倒,但尚未归垛码起来,树墩还杂陈在昔日绿荫覆盖的土地上。在这片杂乱无章的荒地的周围,有的地方种有小麦,有的地方簇拥着初生的柞树;各种各样的多年生植物和野草混合在一片尚未被人驯服的半荒土地上,竞相生长。开垦者的房屋,或如当地人所称的“圆木小屋”(log house),就掩映在这片由各种植物组成的茂密的树荫中间。这座简陋的房屋也同它周围的田野一样,表明它是新造的,刚刚建成不久。据我目测,它长不过30英尺,高在15英尺以内。房层的四壁和顶盖,都是用未破开的原木构筑的,在缝隙之间填满碎干草,敷以泥土,用以防寒和防雨。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决定去找圆木小屋的主人借宿。
    “一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几个在残败的小树林里滚地玩耍的小孩,马上爬起来,慌慌张张地跑向家门,好象害怕见生人似的。这时,两条尚有一半野性的大狗,竖着耳朵,伸长脖子,从狗舍里窜出来。它们一面跑,一面低声吠叫,前来保护它们的小主人。这家的主人出现在门前,他首先向我们扫了一眼,随后又仔细打算一番。他打手势,叫他的狗回狗舍去,并以自己的行动向狗表示,我们的光临并未引起他的惊恐或不安。
    “我们走进圆木小屋。室内的陈设,跟欧洲农民的完全不同,摆着许多多余的东西,而必要的东西却很少。
    “只有一个窗户挂着细布窗帘;在土坯砌成的壁炉炉台上放着一盏大灯,灯光照亮了全屋;在这个壁炉炉台的上方,吊着一支膛内有来福线的漂亮的火枪,一张麂皮,一串鹰的羽毛;在壁炉的右侧墙上,挂着一张美国地图,地图被风吹动得在墙上直晃荡;在地图下面,架着一个粗糙的木搁板,上面放着几本书;我走到架边一看,其中有一部《圣经》,弥尔顿的最初6篇长诗,莎士比亚的两个剧本;沿着墙放着几个木柜,而没有皮箱;在屋地中央,有一张做工很粗的桌子,桌子的四条腿是用刚刚砍伐的小树干做的,上面未剥掉的树皮还在发绿,好象是就地生长出来的;我看到桌子上面有一把英国制的灰色瓷茶壶,几把银制的匙子,几个已经有缺口的茶杯,还有几张报纸。
    “这所房子的主人,颧骨很高,四肢修长,这表明他原来是新英格兰的居民。显而易见,他不是出生在我们同他相遇的这个荒凉地区的,因为他的举止就足以证明他早年是在知识界中度过的。他是一个活泼好动、有理想和敢于冒险的人,能够冷静处理专靠热情而发动起来的事物。他之所以要在这里体验一段时间野蛮生活,是为了将来更好地改造荒野,使其大大开化。
    “当这位开垦者看出我们想跨进他的房屋的门槛时,他走上前来同我们对话,并按他的习惯同我们握了握手,但他的脸上还是没有热烈的表情。他首先开口,打听世界上发生的事情。当他的好奇心得到满足后,他便默不作声了。我们猜想,他早就对世界发生的令人讨厌和使人目眩的事情反感,所以不想再问了。我们向他谈了我们的旅行目的,他向我们提供了我们所需的资料。接着,他又有些心不在焉了,但仍然诚恳地满足我们的需要。当我们看到他能如此热心待客时,为什么又感到他的好客又有些冷淡呢?这是因为他的待客好象是出于命运对他的痛苦安排,他认为这是他的现在地位赋予他的义务,而不是一项快事。
    “在壁炉炉台的另一端,坐着一位妇女抱着一个小男孩在膝上摇晃。她只频频点头,而没有加入我们的谈话。象那位开垦者一样,这位妇女也正值壮丽的年华。她的举止表明她原来也很高雅,她的服饰说明她爱打扮的兴致并未稍减。但是,她的四肢已经不如昔日纤美,她的面容显得有些疲惫,她的眼光温和而又严肃。她的外表给人的整个印象,是她有一颗由于笃信宗教而产生的安身立命之心,一腔热烈而宁静的感情。我不知道是什么天生的泰然自若的毅力在使她正视生活中的一切艰难困苦,而又不害怕和不轻视它们。
    “她的几个孩子围绕在她的身旁,身体健康,性格活泼,还很淘气。这些孩子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他们的母亲不时地向他们投以忧郁而又欣慰的目光。从孩子们如此年幼却很强壮来看,可以说她为抚育他们费尽了心血,并对为此付出的代价毫不惋惜。
    “移民们居住的房屋既无内室又无隔扇,全家都住在一个大统屋子里,夜间共同在里面安息。这所房屋自成一个小世界。它是漂浮在林海中的一叶文明方舟。在它四周一百步以外,就是无边无际的茂密森林,而且又开始没有人烟了。”
    (C)第746页
    使人没有道德和不信宗教的,并不是身分的平等。但是,当人们变得没有道德和不信宗教,而人们又都是平等的时候,不道德和无信仰的行为就容易表现出来,因为人们之间已很少互相制约,社会上只剩下一个能够承担起维持治安之责的阶级。身分的平等并不使民情变坏,但有时听任其变坏表面化。
    (D)第769页
    即使把所有什么也不想的人和不敢说出自己的想法的人排除在外,你也会发现美国的绝大多数人似乎满意他们的现行制度;我也确实认为如此。我认为舆论的这种倾向是表明美国法制十分良好的标志,而不是它的证明。民族的自豪感,立法对某些激情、偶然事件、隐秘弊端的放纵,特别是可以封住反对派之口的多数的利益,可以长期给整个民族和每个公民造成一种错觉。
    我们现在来看一看18世纪的英国。当时,这个民族非常喜欢自我吹捧,它的每个人民对自己都很满意,所以认为他们的制度样样都好,没有可以谴责之处,甚至觉得它的一些明显缺欠也是好的。但在今天,绝大多数英国人好象都认为他们的制度在许多地方是有缺欠的。究竟是上一世纪的英国人对呢,还是今天的英国人对呢?
    法国也是如此。诚然,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议会的多数曾热烈支持统治当时社会的政府,并认为那些说这个政府贬低了当时法国人人格的人是错误的。而在我们这个时代,却有人认为当时的法国受到了奴役,但奴性思想并不一定存在。
    当时的作家颂扬王权高于其他一切权力时表现出了一种真正的热情,但愚昧的农民在他们的茅屋里并未受到圣上的恩泽,在高喊“国王万岁!”而死时亦未感到光荣。究竟是路易十四时期的法国人错了,还是我们今天的法国人错了?
    因此,不应当只根据舆论的倾向,而且还要根据最主要的动机和最普遍的经验去评定一个国家的法制,因为舆论的倾向从一个时代到另一个时代有所变化。
    一个国家的人民对法制表示拥护只证明一件事,那就是他们希望不要很快就改变已定的法律。
    (E)第826页
    我方才在这个注所在的章里只提到一种危险。现在,我想指出另一种非常罕见,但一经出现便将使人非常害怕的危险。
    当平等使人们自然产生的爱好物质享受和舒适生活的心理侵蚀一个民主国家人民的精神并终于控制全国人民的精神时,这个国家的军队本身最后可能爱好和平,而反对本国基于自身的利益把它拖入战争。但处于这种舒适环境下的士兵,将会开始认识到,宁愿在和平的环境中一步一步地、顺顺利利地和毫不费力地晋升,也不肯以战场上的艰难险阻为代价去获得快速的晋升。在这种精神状态下,军队虽有武器但无士气,使用武器时也是消极的。与其说这种军队本身没有迎击敌人,不如说它在引狼入宝。
    不要以为军队在这种和平气氛中会与革命绝缘。因为革命,尤其是军队发动的革命一般都非常迅速,而且经常要冒重大的危险,但不必付出艰苦的劳动。革命至少在消耗上能比战争更适合野心家的心愿,只冒生命的危险即可,而民主国家的人对于生命的重视不如对于舒适生活的重视。
    害怕战争的军队是一个国家的自由和安宁的最大危险,因为这样的军队不想在战场上表现其伟大和力量时,便要到其他地方去表现伟大和力量了。因此,民主国家军队的官兵有可能不顾公民的利益而失去军人的情操,而军队则不再具有战斗力并不断发生哗变。
    我在这里再重复一遍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的一句话: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不在军队,而在国家。保存着英勇气概的民主国家,将永远会在必要的时候从骑士兵身上看到英勇善战的气概。
    (?E)第843页
    人认为单一性的观点的伟大处在于手段,而神认为在于目的。结果,这样的伟大观使我们只注意无数的小事情。强制人们同步地走向同一目标,是人的观点;而引导不可胜数的千变万化的人开始行动,并要把他们的行动结合得使所有的行动能通过数以千计的不同道路去完成伟大的计划,则是神的观点。
    人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几乎总是贫乏而无活力的,而神关于单一性的观点则是丰富而有活力的。人以为简化手段可以显示出自己的伟大;而神的目标很简单,那就是使手段变化无穷。
    (G)第847页
    民主国家不仅由于它的爱好而走向中央集权,而且领导它的人也在不断把它推向中央集权。
    可以不难预见,被局限在一个民主国家里的几乎所有野心勃勃和才能出众的人,将会不遗余力地扩大社会权力的职能,因为他们都盼望有朝一日领导社会权力。要想向他们证明过分中央集权会损害国家,那是浪费时间,因为他们是在为自己集权。
    在民主国家的官员中,除了一些大公无私的或平庸无奇的以外,几乎没有人主张地方分权。主张地方分权的,不是人少就是无力。
    (H)第869页
    我时常自问,如果民主的民情这样地温顺下去,再遇到军队里出现不安情绪,在我们今天的某些国家里万一出现军人政府,其结果将会如何。
    我认为,政府本身不会出现我在本注所在的章里所描绘的现象,也不会再现军事寡头政治的蛮横作风。
    但我深信,在这种情况下,会在文官的习惯与士兵的习惯之间产生某种融合。在行政方面采纳某些军人精神,在军队方面采纳某些文官的办事习惯。这样融合的结果,将会实现有条不紊、纪律严明、条理分明和绝对服从的指挥,人民变成军队的影子,社会变成一座营房。
    (I)第872页
    我不能笼统地断言当代的最大危险是胡作非为或暴政,是无政府状态或专制。这些东西都是令人畏惧的,而且很容易都来自同一个原因。这个原因就是个人主义造成的普遍的漠不关心。今天能使行政权可以总揽某些权力实行压迫的,正是这种漠不关心;而以后能使一个政党动员30个人投入战斗而且也实行压迫的,也正是这种漠不关心。但是,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不能长期存在下去,使它们容易获得成功的那些原因也在妨碍它们长期保持成功。它们之所以最后垮台,是因为没有什么力量支持它们。
    因此,最应当反对的是漠不关心,而不是无政府状态或专制,因为漠不关心可以几乎分毫不差地创造无政府状态和专制。
    ------------------
                             附录(一)
  1848年1月15日在人文和政治科学院所作关于谢尔比利埃《论瑞士的民主》的报告各位先生:
    日内瓦科学院公法教授谢尔比利埃先生发表了一部论述本国的制度和政治习惯的著作,题为《论瑞士的民主》,并向人文和政治科学院赠送了一部样书。
    先生们,我认为作者所论述的问题很重要,值得对它进行专门的研究;而且,我想这一研究能有某种好处,所以我就开始了这项研究。
    我的意图是使自己暂时放下其他一切工作而完全投入这项研究,在研究中不谈与我们毫无关系的现实问题,少讲瑞士的政治社会的现状,而多谈瑞士的社会本身,多谈这个社会所遵行的法制,多谈法制的来源、趋向和特点。我觉得这样划定研究的范围,讲起来更能引起人们的兴趣。瑞士出现的事情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正在摧毁欧洲的一切旧制度的普遍运动的一部分。虽然舞台不大,但演出很壮观,而主要是它有一个明显的特点。震撼世界的民主革命,没有一个象在瑞士这样发生于如此复杂和如此奇怪的环境之中。在这个由若干民族组成的国家里,人们操数种语言,信数种宗教,一种宗教里又分成许多不同的宗派,新旧两派的教会各有其组织系统和特权,所有的政治问题很快就变为宗教问题,而所有的宗教问题最后又都变成政治问题。最后,这里存在的一个很古老和另一个很年轻的两个社会,虽然年龄差得很大,但却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以上就是瑞士的图景。我认为,要想描绘好这幅图景,就得比《论瑞士的民主》的作者站得更高一些。谢尔比利埃先生在序言中申明,一定要坚持大公无私的原则。我相信,他的话是很诚恳的。可是他又担心,他的著作的完全无私的特点,会使所述的主题蒙上一层单调无味的阴影。这种担心毫无根据。作者确实想做得大公无私,但他并没有做到。他的著作虽然表明他有学识,有洞察力,有真正的才华,甚至在热情的评价中闪烁着明显的善意,但就是看不到大公无私。他的书有许多地方论述思想问题,但很少谈到思想的自由。
    该书的作者究竟向往什么样的政治社会形式呢?首先,这一点就好象相当难说。他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赞同瑞士最虔诚的天主教徒的品德,但他又坚决反对天主教,以致想用立法的手段阻止天主教向天主教不占统治的地区发展。另一方面,他也很反对新教各派的各自为政。他既反对平民的政府,又反对贵族的政府;在宗教方面,他主张有一个由国家管理的新教组织;在政治方面,他要求有一个由资产阶级贵族管理的国家,这似乎就是该书作者的理想。日内瓦在革命之前,情形就是如此。
    虽然人们不能经常看清他之所爱,但却容易看出他之所恨。他憎恨的就是民主。他一谈到民主革命,就表现出了他的观点,他的爱憎,或许还有他的利害所在。也就是说,他永远是以仇视的态度来谈民主革命的。他不仅攻击民主的这一后果或那一后果,而且还攻击民主本身。他看不到民主的优点,只盯着民主的缺点下放。他对民主可能带来的弊端,一点也不分辩哪些是根本性的和永久性的,哪些是偶然性的和临时性的,哪些是不可避免的而必须忍受的,哪些是应该设法纠正的。也许象谢尔比利埃先生这样的生逢国家动荡不安时期的人,才会以这种方式看待问题。我们应当对此表示遗憾。在作这项研究时我们看到,瑞士的民主很需要人们指出其法制的不完善之处。但是,要想考察得准确无误,首先不能憎恨民主。
    谢尔比利埃先生将他的著作定名为《论瑞士的民主》。这可以使人相信,作者认为瑞士是一个允许人们写理论著作论述民主,并可以评论民主制度本身的国家。但我认为,该书的几乎全部错误的主要根源,就在于瑞士不是这样的国家。老实说,此书本应该题名为《论瑞士的民主革命》。实际上,15年以来瑞士就是一个处在革命中的国家。在瑞士,民主与其说是政府的一个正常管理形式,不如说是人民经常用来摧毁和有时是抵制旧社会的一种武器。虽然人们在瑞士可以很好地研究我们所处的民主时代的革命形势所带来的个别现象,但还不能描绘出民主的长治久安状态。任何人如不时时刻刻地注意这一出发点,就很难理解瑞士的制度呈现在他面前的图景。至于我,我感到有一个无法克服的困难去解释我如何评论它的现在,更不用说我如何理解它的过去了。
    人们对法国革命爆发时瑞士的情况,常有一种错觉。由于瑞士人长期以来就生活在共和制度下,所以人们就容易推想他们比欧洲大陆其他国家的人更接近使近代自由得以确立的制度和使它得以活跃起来的思想。不对,人们应当往相反的方面去想。
    尽管瑞士的独立是在反对贵族的起义中诞生的,但它当时成立的政府的制度,大部分沿袭了贵族制度的惯例、法律、直至观点和倾向。在瑞士人看来,自由不过是特权的一种形式,不过是基本法和继承法中的承认大家都是自由人的一种思想,而这种思想在他们获得自由后的心目中,同在被他们战胜的奥地利家族的王侯的心目中一样,都是陌生的。因此,所有的权力,很快就被一些固步自封的小贵族或一些自行纠集起来的人所篡夺和掌握。在北部,这些贵族经营实业;在中部,他们有军事组织。但是,这两种贵族都是狭隘的和排他的。在大多数州中,四分之三的居民没有直接或间接参加管理国家的权利;更有甚者,是每一个州都有一群依附他人的居民。
    这些在如此巨大的动荡中还处于封闭状态的小社会,很快就牢固到任何运动都不会对它们发生影响的地步。这种贵族制度既没有民众干扰,又没有国王管理,而是由仍旧按照中世纪的章程办事的死气沉沉的社团来主持。
    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思想早已深入到欧洲的一些最古老的君主制国家,而瑞士仍然处于封闭状态。
    分权制的原则已为一切政论家所赞同,但在瑞士却行不通。出版自由至少已在世界上的许多君主专制国家实际存在,但在瑞士不仅实际不存在,而且法律也不许可存在。在瑞士,政治结社的权利既不能行使,又未被当局认可;言论 自由也被限制在非常狭小的范围之内。所有的开明政府都在实行公民的负担平等,而在瑞士,公民不但权利不平等,负担更是不平等。在那里,为实业的经营设立了重重障碍,个人自由没有任何法律保证。已经开始进入一些信仰非常正统的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还没有在瑞士出现。有些州完全禁止异端教派的活动,而其余的州则对此定出了严格的范围限制。几乎在瑞士各地,宗教信仰的不同都是参加政治活动的障碍。
    直到法国革命以武力入侵瑞士的17 8 9 年,这个国家一直处于上述状态。法国革命暂时推翻了瑞士的旧制度,但没有以任何巩固而持久的东西取代旧制度。几年以后,拿破仑通过调停结束了瑞士的无政府状态,使瑞士人得到一定的平等,但没有得到自由。拿破仑强加给他们的政治法令是精心策划的,以致瑞士的政务处于瘫痪状态。权力虽以人民的名义施行,但人民其不可及,完全掌握在行政当局手中。
    不多几年以后,当调停书随其制定者的垮台而失效时,瑞士人在这场变动中并没有获得自由,而只是丧失了平等。昔日的贵族又到处夺回了在政府中的统治地位,而且还恢复了在革命前实行的那些已经陈旧的独占原则。谢尔比利埃先生说得对,局面差不多完全恢复到1798年的原样。有人说,通过维也纳会议联合起来的几个国王把这种复辟强加给了瑞士,但这种谴责是错误的。复辟是经过这些国王同意的,但不是他们强加的。事实是,瑞士人民象欧洲大陆其他国家人民一样,也卷进了这场突然要在全欧使旧社会恢复元气的短命的但又普遍的反动;而且,由于瑞士的复辟毕竟不是由那些在利益上与旧特权阶层有别的君主完成的,而是由旧特权阶层本身完成的,所以瑞士的复辟比起欧洲的其余国家来,也就更全面、更盲目和更坚决。瑞士的复辟并未导致暴政,但却表现得非常独断。立法权完全归行政当局所有,行政当局的大权由出身于贵族的人们独揽,中间阶级被排除于国家事务之外,人民完全被剥夺了参加政治生活的权利。直到1830年以前,几乎整个瑞士都是这种情况。
    瑞士的民主新时代,在这以后才出现!
    以上的简短叙述,为的是说明两件事。
    第一,瑞士是革命很不深刻,但复辟却极其全面的一个欧洲国家,以致与新思想格格不入和敌对的制度在瑞士得到保存或仍占有很大的支配地位,而那里也就必然潜藏着极大的革命动力。
    第二,直到今天,在瑞士的绝大部分地区,人民仍无权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生活在这个共和国的绝大部分公民,对于保障公民自由、结社自由、言论 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的司法程序与同时代的大多数君主国家的臣民一样无知,甚至可以说比后者更无知。
    以上就是谢尔比利埃先生往往没有看到的东西,但我们在仔细研究瑞士的制度时,却一时一刻也不能忘记它们。
    大家知道,瑞士的主权分两部分:一部分属于联邦政府,另一部分属于各州政府。
    谢尔比利埃先生是从各州开始论述的,这样做完全正确,因为在瑞士管理社会的真正政府在各州。我也仿效他的办法,先研究各州的制度。
    在今天来说,各州的制度都是民主的,但民主的特点在各州的表现并不相同。
    在大部分州中,人民是把自己的权力交给代表他们的议会去行使;而在某些州中,则由人民自己行使权力,即自行集会和直接参加管理工作。谢尔比利埃先生把前一种管理形式叫做·代·议·制·民·主,把后一种管理形式叫做·纯·民·主。
    我请科学院允许我不学着他去研究他认为很重要的纯民主。我这样做的理由有好多条。尽管生活在纯民主制度下的几个州在历史上起过很大作用,而在政治方面也可能起过相当的作用,但是研究纯民主与其说为了致用,不如说是为了猎奇。
    纯民主是现代世界上几乎独一无二的现象,甚至在瑞士也是一种例外现象,因为全瑞士只有十三分之一的人处于这种制度之下。再者,这也是一个暂时的现象。我们不太清楚,在人民直接行使权力最多的那些州中是否有一个只是部分地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的代议制组织。但是,在研究瑞士的现代史时不难发现:在瑞士,人民直接管理的国务越来越少,而代表们处理的国务却越来越多和日益复杂。因此,纯民主的原则便逐渐消失,而相反的原则则日益胜利。纯民主不知不觉地成了例外,而代议制民主则成了常规。
    再说,瑞士的纯民主已是过时的东西,对现在和将来都没有任何教益。虽然我们在研究它的特点时必须使用现代科学的词汇,但它究竟是过去的东西了。每一个时代都有其任何力量都无法抗拒的主导精神。这一精神要把与它格格不入或相反的一些原则置于自己的支配之下,并立即向它们渗透,而在不能消灭它们的时候,就改造或同化它们。中世纪已因贵族政治习惯于民主自由而寿终正寝。在最具有共和主义精神的法律中,除规定普选之外,还对宗教信仰、言论、思想、习俗、结社和除开人民之外最有实权的家庭等作了规定。瑞士各州的那些小政府,只能被视为不复存在的世界的最后的和体面的孑遗。
    与此相反,瑞士的代议制民主却是现代精神的产物。所有的一切都是在旧的贵族社会的废墟上建立起来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按人民主权原则行事的;因而,所有的一切也就依靠法律得到了几乎相同的实施。
    我们看到这些法律还很不完善,但这些法律却足以补充历史记载的缺如,向世人表明瑞士的民主甚至它的自由,都是新的和没有先例的权力。
    首先应该指出,甚至在瑞士的代议制民主下,人民仍能部分地直接行使自己的权力。在某些州中,主要的法令在立法机构通过之后人民还有·否·决·权。在发生这种特殊情况时,代议制民主就变成了纯民主。
    几乎所有的州都必须随时和一般在作重大决定时征求人民的意见,看看他们是否要修改或仍然维持宪法。这也就可以随时和定期检查和修改所有的法律。
    人民不把立法权留在自己手里,而把它委托给一院制的议会,议会在人民的监督下并以人民的名义工作。任何一个州都不把立法权分成为两个部分,而是只有一个立法机构。这样,不但立法的程序不会因为要同另一个机构协商而拖延,而且提案的表决也不会遇到旷日持久的辩论障碍。一般法律的辩论要经过一些手续,拖延时间;但是最重要的决议,可以用政令的形式马上提出、讨论和通过。政令能象群众的激情那样,使次要的法律发生某种预料不到的、迅速的和不可抗拒的作用。
    除了立法机构之外,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抗拒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尤其是它们的相对独立,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任何一个州的行政权代表都不是由人民直接选举的,而是由立法机构选派的。因此,行政机构本身没有什么权力,它不过是个工具,并且永远是另一个权力机构的驯服代理人。除了这个弱点之外,它还有其他若干弱点。行政权从来也不委托给某一个人,而是委托给一个小会议,会议的成员分工负责,但行动受到牵制。行政机构连若干固有的权力也被剥夺。
    行政机构从不行使否决权,或者只对一些无关紧要的法律行使否决权。行政机构没有赦免权,也不任免自己的工作人员。
    甚至可以说它没有工作人员,因为一般它只能使用市镇的官员。
    但是,瑞士民主的法制的缺陷,特别表现在宪法的不健全和司法组织的不良方面。谢尔比利埃先生注意到这一点,但我认为他注意得还不够。他似乎没有很好地理解,在民主制度下司法机构的主要任务是:既要防止人民犯法,又要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权独立的思想,是一个现代概念。中世纪时没有这种思想,或即使有也很模糊。可以说,在所有的欧洲国家,行政权和司法权最初都是混合在一起的。就是在作为一个非常可庆的例外而很早使司法机关成为强大的独立存在的法国,也只能说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还是很不完善的。当然,这不是说行政机构支配司法机构,而是说司法机构部分地左右行政机构。与此相反,在欧洲,瑞士可能是使司法权与行政权混合得最彻底,并使前者完完全全变成了后者的一种属性的国家。可以说,我们今天对于司法这一大公无私和独立的、可以干预一切权益纠纷而使权益受到法律尊重的权力具有的观点,在瑞士人的心目中过去是没有的,就是现在也很不完整。
    毫无疑问,各州的新宪法使法院的地位不象在旧体制下那样受行政权支配,但还没有给予法院以完全独立的地位。初级法院的成员由人民选举,并可以连选连任。各州的最高法院的成员不是由行政机构选派,而是由立法机构指定,所以各级法院都无法保证它的成员抵制多数的经常变化的无理要求。
    人民或代表人民的议会不仅指定法官,而且在指定时不受任何约束。一般说来,被任命的法官都不具备称职的条件。
    再者,法官只是执行法律,无权过问所执行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老实说,这是多数本身进行审判,而法院只是它的工具。
    在瑞士,按法律的规定,司法机构也是独立的,并享有必要的权力,但它很难发挥自己的作用,因为法院是一个遵守传统和舆论的机构,而舆论又必然受传统的司法观念和司法习惯的影响。
    我可以轻而易举地指出上述制度中存在的缺点,证明这种制度竭力使人民的政府在工作时反常,在作决议时仓促,在发号施令时专横。但是,我要谈这些,就离题太远了。我只想考察这个比较古老、比较和平和比较繁荣的民主社会所实施的法律。谢尔比利埃先生认为,瑞士各州所实行的不完善的制度,是民主所能提供的或所欲接受的唯一的东西。我要进行的比较将会证明情形恰恰相反,表明人们可以更有经验地、更为熟练和更为明智地从人民主权原则得出另一种不同的结果。我只举人口相当于瑞士全国人口的纽约州为例。
    在纽约州也象在瑞士的各州一样,以普选方式实现的人民主权是政府的原则。但是,人民只有一天即在选举代表的那一天行使他们的主权。人民并不是经常亲自行使主权,不论在立法权、行政权还是司法权方面,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如此。当选的人必须以人民的名义管理国家,直到下次改选时才去职。
    尽管法律经常改变,但法律的基础是固定不变的。不象在瑞士那样,人们决不能事先规定连续或定期修改宪法,从而也不会因为修改宪法或仅仅等待修改宪法而使社会各界处于停滞状态。当出现新的需要时,立法机构就将指出修改宪法的必要性,随后着手修改工作。
    虽然立法机构不能象瑞士那样容易摆脱舆论的指导,但它却组织得能够抵制舆论的无理要求。任何提案不经两院通过,都不得成为法律。立法机构的这两个部分,是用同样的方式选举产生和以同样的原则组成的,所以这两个部分都来自人民,但它们不用完全相同的方式代表人民:一个部分主要是反映人民的日常意见,另一个部分则反映人民的经常性要求和永久性倾向。
    在纽约,分权制不仅是表面性的,而且是实质性的。
    行政权不是由集体行使,而是由一个人行使,这个人负全面责任,并坚定不移地行使他享有的一切权力和特权。这个人是由人民选举的,但决不象在瑞士那样是立法机构的工具或代理人。州长与立法机构平起平坐,并象立法机构一样,代表各自所主管的那部分主权。州长权力的来源同立法机构权力的来源一样。州长不仅是行政权的代表,而且行使行政权固有的和合法的特权。州长统率武装力量并且任命武装力量的主要军官。州长任命州的若干重要官员并享有赦免权。州长可以否决立法机构的决定的权力虽然不是绝对的,但可以是有效的。显然,纽约州长的权力要比欧洲的一个立宪君主的权力小得多,但至少又比瑞士的小小议会的权力大得多。
    然而,双方的司法机构的组织,差别最为明显。
    在纽约州,法官虽然来自人民并依靠人民,但是他是人民自己也要服从的权力。司法权在本身的产生、常设机构的设置和职能的规定方面,尤其对于公意和舆论,也享有这样的特殊地位。
    高等法院的成员,不是象在瑞士那样,由立法机构这个往往感情用事、有时盲目、经常不够负责的集体权力选派的,而是由州长指定的。法官一经任命,就被认为是不可撤换的。
    任何诉讼案件都必须由法官审理,任何惩罚都只能由法官宣判。法官不仅解释法律,而且可以说他还能审理法律。如果立法机构在党派的激烈斗争中偏离了宪法的精神或条款,法庭就拒绝宣判,使立法机构根据宪法行事。这时,法官虽然不能强制人民保卫宪法,但宪法只要依然生效,他至少能迫使人民尊重宪法。法官不直接领导人民,但他能制约人民。司法权在瑞士几乎是不存在的,但它却是美国民主的真正调节器。
    现在,我们即使仔细研究纽约州宪法的一切细节,也找不到一点贵族制度的成份。没有阶级,没有特权,到处都是权利均等,只有一个精神推动着所有的制度,没有相互排斥的倾向。总之,民主的原则渗透一切并主宰一切。然而,如此全面实行民主的政府,却比瑞士的民主政府具有稳定得多的地位、和平得多的施政办法和正常得多的工作程序。
    可以说这种情况部分地来自法律的差异。
    我们描述的纽约州的法律,是为防止民主固有的缺陷而制定的;而我所勾勒的瑞士的制度,则好象是专门为发展民主固有的缺陷而制定的。瑞士的制度限制人民,美国的法律推动人民。美国人担心他们的政权走向暴政,而瑞士人好象只希望他们的政权变得越强硬越好。
    我决不夸大法律机制对人民的命运发生的影响。我知道,世界上的重大事件主要应当归因于它们的最为一般和最为深刻的根源;但不能否认,制度本身却有一定的能力,并依靠自身的力量促使社会繁荣昌盛或贫困匮乏。
    假如谢尔比利埃先生不是完全否定他的国家的几乎一切法律,而是指出这些法律的不足之处,并设法在不破坏原则的条件下完善它们的条款,则他会写出一部值得后人借鉴和对他的同时代人更有好处的书来。
    作者在介绍民主于各州的实施情况之后,便转而考察民主对联邦本身发生的影响。
    在按照谢尔比利埃先生的这种叙述程序讲下去之前,必须做一些他没有做的工作,即说明什么是联邦政府,联邦政府是怎样依法组成的和实际上是怎样组成的,联邦政府是如何工作的。
    这就首先要求我知道:瑞士联邦的立法者们原来是想制定出一部联邦宪法还是只想结成一个同盟,换句话说,他们原来是要各州牺牲部分主权还是要不损害它们的任何主权。
    如果我们查明瑞士的各州被禁止享有国家主权性的若干权力,并把这些权力永久地让给联邦政府,尤其是如果我们想到各州要把一切事情也让给联邦政府去处理时就会产生由多数制定法律的结果,那末,我们就可以确信联邦的立法者们原来就不想制定出一部真正的联邦宪法,更不想结成一个单纯的同盟。但是必须指出,他们要想获得成功,那是非常困难的。
    我不讳言,我认为瑞士的联邦宪法是世界迄今出现过的这类宪法中最不完善的。当你阅读这部宪法时,一定会觉得自己回到了中世纪;而当你想到这部混乱而不完善的作品竟出自一个在智慧和经验方面与现代不相上下的时代时,又不能不感到非常吃惊。
    人们不无理由地一再指出,联邦宪法过分地限制了联邦政府的权力,没有让联邦政府享有某些本质上是属于全国的和应当是联邦议会拥有的权限,例如联邦政府不能管理邮政,不能制定度量衡,不能铸造货币,等等。因此,人们把联邦政府的软弱无力归因于它拥有的权限太少。
    的确,联邦宪法没有让联邦政府享有它自然和必然拥有的权限,但这个政府的软弱无力的真正原因并不在这里,因为如果联邦政府能行使联邦宪法给予它的权限,它满可以取得它所缺少的一切东西。
    联邦议会有权征集军队、征收赋税、宣战、媾和、缔结商约和任命驻外使节。各州的宪法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伟大原则却受到联邦议会的监督,这就使联邦议会在必要时可以干预地方的一切。道路通行税、养路费等也由联邦议会规定,这就使它有权指导或检查巨大的公共工程。最后,联邦宪法第四条还规定:联邦议会“可为瑞士的内外安全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这就是赋予联邦议会主持一切的权力。
    最强大的联邦制政府也未曾有过比这更大的特权,而且我不认为瑞士中央政府的权限受到很大限制,而是认为它的权限的范围没有规定清楚。
    那末,拥有如此优越特权的联邦制政府为什么其实权又如此小呢?理由很简单:因为没有赋予它以随意行使权力的手段。一个政府之所以在工作上毫无生气和被指责没有能力,完全是因为它的组织还不健全。
    联邦制政府的特点在于它不是以人民的名义,而是以组成联邦的各州的名义行事,否则,宪法就立即不再是联邦性的宪法了。
    因此,一个必然的和不可避免的后果就是:联邦制政府一般要比其他类型的政府在作决定时犹豫寡断,而在行动时慢慢腾腾。
    联邦制政府的立法者们,大部分都力图借助我并不想加以深入研究的一些随机应变的办法来改正联邦制度所固有的这一缺点。瑞士人由于他们采取的联邦形式与其他国家不同,所以对于这一点看得最为清楚。在瑞士,联邦议员不仅只能以其所代表的州的名义行事,而且一般说来他们不经其所代表的州审议或同意,也不做任何决议。联邦议员几乎没有任何自由意志,每个议员都感到自己被事先接受的强制性委托所束缚,以致作为决定国家大事的联邦议会,实际上什么也决定不了,议员们不是作为有权做决议的人在发言,而是作为只应执行决议的人去发议论。联邦议会是一个没有自己意志的政府机关,只限于执行联邦的21个州政府分别作出的决定;不管什么性质的事件,这个政府机关都不能决定,都不能提议,都不能办理。人们再也想不出哪一个政府会象瑞士联邦政府这样更能增加联邦制政府固有的惰性,更能使自己的软弱无能变得象老年人的垂暮了。
    瑞士联邦政府的一贯无能,还有许多与一切联邦制度固有的缺点无关的原因。
    不但可以说联邦制度只能有一个软弱无能的政府,而且可以说它根本就没有自己的政府。瑞士联邦的宪法,在这方面的表现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瑞士联邦的元首并不代表联邦。管理瑞士行政的内阁,既不是由联邦议会又不是由瑞士人民选举产生的;而是由伯尔尼州、苏黎世州和卢塞恩州每二年各代理一次的临时政府。一州的居民选举出来的管理本州事务的政府,也就这样附带地成为全国的政府和管理机构。
    这显然是人类法制史上的重大政治奇闻之一。这种情况的后果总是不良的,而且往往是令人莫名其妙的。例如,再没有1839年发生的事情更使人感到奇怪的了。这一年,联邦议会移到苏黎世,苏黎世州的政府也就成了联邦的政府。不久以后,在苏黎世发生了全州性的革命。人民的起义推翻了合法的政权。于是,联邦议会立即失去首脑,联邦政府的活动中断,直至这个州的人民同意了另定的法律和另选新的领导。因此,苏黎世的人民在改变本州的行政机构的同时,也就无意之中斩了瑞士之首。
    联邦政府看来有自己的行政机构,但它并没有使人民服从它的能力,因为它不能直接号令公民。使它无能为力的这个原因,其影响远远超过其他一切原因的总和。但要很好地了解这一原因的影响,仅仅指出它还是不够的。
    如果一个联邦政府能在自己享有的窄小的活动范围内象一般政府在其不受限制的活动范围内那样直接发号施令,而不是通过中间人,那末,它的活动范围虽然相当狭窄,但它是强有力的;如果联邦政府的公务人员可以直接号令每一个公民,它的法庭可以强制每一个公民服从联邦的法律,那末,这个联邦政府就容易使人民服从,因为它不用担心个人敢于反抗,而它所遇到的难题也都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解决。
    反之,一个联邦政府不能亲自号令全体公民,而是必须通过各州的政府,那末,它的活动范围即使很大,但权力却是极小,而且极不稳定,因为当州政府反抗它的时候,它要对付的就已经不是一个个人,而是一个使它完全有理由用战争来制服的敌对势力。
    由此可见,联邦政府的权力的大小不在于赋予它的权力的范围的大小,而在于它自身行使权力的能力的大小。当联邦政府能向公民发号施令时,它就坚强有力;而当它只能对地方政府发号施令时,它就总是软弱无力。
    联邦制度的历史,向我们提供了这两种不同情况的实例。
    但据我所知,任何一个联邦的中央政府,都没有象在瑞士这样被完全剥夺了对公民的发号施令权。我们可以说,瑞士联邦政府没有一项可以本身行使的权力。它没有由它自己任免的公务人员,它没有只代表它的主权的法院。可以说它是一个虽有生命,但没有器官的生物。
    这就是写在瑞士宪法里的联邦制度。现在,我们再用几句话,向我们所分析的这部著作的作者,谈一谈民主对瑞士所起的作用。
    人们不会否认,15年来相继导致绝大部分宪法修改的民主革命,对联邦政府发生了重大的影响。但是,民主革命的影响却起了两个方面完全相反的作用。弄清楚这两个相反的现象非常重要。
    各州的民主革命产生了使地方机关比以前更主动和更有权的效果。民主革命所建立的新政府,在依靠人民并由人民推动的条件下,都比从前更有权力,并清晰地认识到这项权力是被推翻的政府所不能有的。但是,由于这样的革命没有同时在联邦政府进行,所以必然产生和确已产生如下的结果:联邦政府在新的州政府面前显得比以前更加软弱无力。州的自豪感,地方独立的要求,州内部事务不受任何干涉的愿望,对中央权力和最高权力的觊觎,都是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而与日俱增的情感。因此,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民主削弱了本来就很软弱无力的联邦政府,并使它承担起十分繁杂的日常任务。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民主又赋予了联邦政府以一种活力,也可以说是赋予了它以新的生命。
    瑞士建立民主制度后,产生了两个全新的事物。
    在这以前,瑞士的每个州各有自己的利益,各有自己的精神。民主制度的建立,使分属许多州的全体瑞士人分成两派:一派拥护民主原则,另一派反对。但是,民主制度的建立也创造出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情感,从而使人们感到需要有一个权力可同时及于全国范围内的统一的共同当局,以满足需求。于是,联邦政府就破天荒第一次享有了过去从未有过的强大权力。现在,联邦政府可以依靠一个政党了;政党虽是一种危险的力量,但在自由的国家中又是不可少的,因为在自由的国家中如果没有政党,政府就几乎什么也办不成。
    民主在使瑞士分成两派的同时,便使瑞士人分属于以不同眼光看待世界的两个政党。民主给瑞士制定了对外政策。如果说民主给瑞士带来了一些天然的朋友,那末,它也为瑞士树立了一些不可避免的敌人;为了培养和保持友谊,警惕和抗拒敌人,民主就感到瑞士必须有一个政府。民主使地方的公共精神过渡到全国的公共精神。
    以上就是民主使联邦政府得以加强的直接效果。民主发生的间接影响,特别是它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加强的间接影响也不小。
    组成联邦的居民在制度、情感、习俗和思想上的差别越大,联邦政府遇到的阻力和困难也就越多和越大。美国联邦政府的任务之所以那样容易完成,与其说是由于各州之间的利益相似,不如说是由于各州之间的法制、观点和社会条件完全类似。我们甚至可以说,瑞士的旧联邦政府的怪得出奇的软弱无力,主要是由于它统治下的居民之间在思想、观点和法制上差异太大。把生来就差别很大而彼此又极不相同的人放于同一的指导之下,置于同一政治制度之下,实在是一项十分艰难的工作。一个建立得十分完善而又能十分精通组织工作的政府,也完不成这项艰难的工作。瑞士进行的民主革命的效果,是使有民主倾向的某些制度、某些政府组织原则和某些思想相继在各州占据了统治地位;如果说民主革命增强了各州对中央政府的独立性,那末,另一方面,它也给中央政府行使自己的权力创造了便利条件;民主革命消除了地方抗拒中央的大部分原因,它虽然没有强制州政府听从联邦政府,但却使州政府很容易服从中央政府的决定了。
    要想理解瑞士的现状并预测其最近的将来,必须仔细研究上述的两种相反的效果。
    只要仔细研究一下这两种趋势中的一种趋势,就可以确信在各州政府建立民主制度之后,其直接的效果和明显的结果是从宪法上扩大了联邦政府的职权范围,使它总揽了经常指导地方事务的权力;一句话,在集权思想的指导下改变了联邦宪法的整个结构。在我说来,我确信这种革命将要在很长期间内遇到人们预料不到的障碍。现在的州政府已经不象以前几届政府那样对这种革命感兴趣了,并正在竭力摆脱这种革命。
    但我认为,它们抵抗也无用处,联邦政府一定会越来越多地掌握大权。在这方面,环境比法律更有利于联邦政府。联邦政府可以不必大张旗鼓地增加自己的特权,但可利用其他方法经常使用特权。只要依法行事,联邦政府就能在事实上强大起来:它不用修改联邦宪法,只用解释条文的方法,就能使自己壮大起来;但它要先统治瑞士,然后再去治理瑞士。
    我们也可以预见,那些一直反对联邦政府合法扩大权力的人,也要很快地希望它扩大权力,这一则是为了避免联邦政府组织得不好时而受到中间权力机构的压力,一则是为了防止地方政府直接实施沉重的暴政。
    可以肯定,不管今后对联邦宪法的文字作任何修改,瑞士的联邦制度必定发生深刻变化。联邦已经改变了它的性质。瑞士联邦已在欧洲成了新事物;主动的政治已经取代了被动的和中立的政治;瑞士已由纯市镇的存在变为国家的存在;这一存在更为艰难,更为动荡,更为不安定,但也更为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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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2:49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主题的总括
  在结束我所做的研究之前,我想以最后一次观察综述一下可以显示新世界的面貌的各种特点,并判断一下平等应对人的命运发生的一般影响。但是,这项工作的艰巨性使我有些犹豫;在如此重大的题目面前,我感到自己的视野不够宽阔和自己的智力不能胜任。
    我试图描绘和打算评述的新社会只是刚刚诞生。时间还没有使它定型,使它产生的大革命还在继续,从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一切当中还几乎不可能断定哪些东西将要随着革命本身的结束而消失,哪些东西在革命结束之后还要存在下去。
    新兴的世界还有一半陷在正在衰败的世界的残垣破壁之中,在世间事物呈现的巨大混乱当中谁也说不出哪些古老的制度和习俗还会劫后余生或完全消失。
    尽管社会情况、法制、思想和人的感情方面发生的革命还远远没有结束,但它所造成的后果已远非世界上迄今发生的任何事情可比。我一个时代一个时代地往上回顾,一直追溯到古代,也没有发现一个与我现在看到的变化相似的变化。
    过去已经不再能为未来提供借鉴,精神正在步入黑暗的深渊。
    但是,在这幅如此广阔、如此新奇和如此混杂的图景中,我已经看到一些初具轮廓的主要特点。我现在就来谈谈它们。
    我看到,善与恶在世界上分布得相当平等,各占一半。巨富已经不见,小康之家日益增加。欲求和享受成倍增加,但既无特大的繁荣又无极端的悲惨。人人都有奋进之心,但怀大志者不多。每一个个人都是孤立而软弱的,但整个社会是活跃的、有远见的、强大的。私人做小事,国家做大事。
    精神失去力量,但民情温和,立法仁慈。尽管见不到伟大的献身精神,最高尚、最光辉和最纯洁的德行,但人们的习惯是纯朴的,暴力现象极为少见,残酷更是闻所未闻。人的寿命越来越长,人的财富越来越有保障。生活虽然不光华瑰丽,但非常安逸舒适。享乐既不高雅又不粗鄙。不讲究繁文缛节,没有低级趣味的嗜好。既没有学问渊博的雅士,又没有愚昧无知的贫民。天才越来越少,但知识日益普及。人的理性的发展将是众人的微小努力的集少成多的结果,而不是某几个人的强大推动的结果。文艺作品的杰作虽然不会太多,但作品的数量将会大增。种族、阶级、祖国的各种束缚将会消失,而人类的大团结却要加强。
    如果让我从这些特征中找出最普遍和最显著的特点,我将指出它表现在财产具有千百种不同的形式方面。几乎所有的极端现象将会日趋减少和消失;几乎所有的最高的东西将会逐渐下降,并为中等的东西所取代;这些中等的东西比起世界上存在过的类似东西既不高又不低,既不光彩又不逊色。
    我举目环顾一下这伙既无超群者又无落后者的在许多方面都一样的众生,真为这种普遍划一的情景感到悲怆和心寒,并为这里已不复有社会而遗憾。
    当世界上最伟大的人和最微贱的人并存,巨富和赤贫并存,最聪明的人和最愚昧的人并存的时候,我总把视线离开后者只看前者,而且前者使我看起来喜欢。但是,我知道这种喜欢心情来自我的弱点,因为我在同时观察周围的所有一切时,只能从这么多的对象当中选择和拣出最合我心意的对象。全能和永恒的上帝可不是如此,他的目光必然及于全体事物,而且把整个人类和每一个人都同时看得清清楚楚。
    我们自然相信,使这位造物主和人的保护者最感到悦目的,并不是个别人的高度荣华富贵,而是全体人的巨大幸福。
    因此,我认为是衰退的东西,在上帝看来都是进步的东西;我感到不快的事物,他却喜爱。平等也许并不怎么崇高,但它却是非常正义的,它的正义性使它变得伟大和美丽。
    我要努力达到上帝的这个观点,并试图用这个观点去考察和判断世间的事物。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能够绝对地和全面地断言新的社会情况优于旧的社会情况,但已经不难看到它们是不同的。
    贵族制国家的体制所固有的一些弊端和美德,与现代人的性格格格不入,因而不能传入他们当中。有些良好的爱好和恶劣的本性,在前者看来是邪恶,而在后者看来却是合情合理的。有些思想是从一方的想象中自然产生出来的,但被另一方的精神所排斥。这就象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一样,各有自己的特殊优点和缺点,各有自己固有的善和恶。
    因此,必须特别注意,不能用已不存在的社会留下的观点去判断正在产生的社会。这样做是不公正的,因为这两种社会是截然不同的,两者不能对比。
    要求现代人具有适合他们祖辈的社会情况的美德,也决不是合理的,因为祖辈的社会情况已经成为过去,而它所衍生的一切善和一切恶,也随着它的崩溃而完全混乱,无法辩别。
    但是,这些情况现在还不能充分了解。
    我已看到,大多数当代人正从旧社会的贵族制度产生的章程、主张和思想中进行选择。他们会随意放弃其中一部分,但要想保留另一部分,并把这一部分带到新世界。
    我认为,他们的后一种想法,只会使他们在一项干得认真但不会有成效的工作中浪费时间和精力。
    问题是不应当再保持身分的不平等给人们带来的那些特殊好处,而是应当确保平等可能为人们提供的新好处。我们不要让自己仍与祖辈相同,而应当努力达到自己固有的那种伟大和幸福。
    至于我,在达到我的讨论的终点后,远远地、但是全面地回顾一下我曾分别深入研究的所有不同对象时,我既感到恐惧又怀有希望。我看到一些严重危险,但觉得可以排除;我看到一些重大弊端,但认为能够避免或抵制。因此,我越来越坚信,民主国家只要愿意干,还是能够建成高尚而繁荣的社会的。
    我并非不知道,有些当代人认为人民生在世上从来不能自己作主,必然服从外部条件、种族、土地和气候所产生的难以克服和无法理解的力量的支配。
    这是一种错误的和消极的观点,只能使人永远软弱和国家永远畏葸不前。上帝既未创造完全独立的人类,又未创造全都是奴隶的人类。不错,上帝是在每个人的周围画了一个他不可能越出的命运所注定的圈子,但是人在这个广泛的范围内还是强大的和自由的。一个国家或民族也是如此。
    现代的各国将不能在国内使身分不平等了。但是,平等将导致奴役还是导致自由,导致文明还是导致野蛮,导致繁荣还是导致贫困,这就全靠各国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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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2:32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以上各章的延续
  我相信在身分平等的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容易建立绝对专制的政府;而且认为一旦在这样的国家建立起这样的政府,那它不但要压迫人民,而且要使人类的一些主要属性从人身上消失。
    因此,我认为专制在民主时代是使人最害怕的。
    我认为我在任何时候都是爱自由的,而在我们这个时代,我甚至想崇拜它。
    另一方面,我相信在我们行将进入的时代,凡是试图以特权和贵族制作为权威的基础的人,都将遭到失败。凡是想在唯一的阶级里建立并保持权威的人,也将遭到失败。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一个主权拥有足够的本领和足够的力量以重新建立臣民之间的永久差别的办法建立专制;也没有一个议员高明得和强大得能不以平等为第一原则和号召而维护以自由为基础的制度。因此,当代的所有人,如欲使自己的同类得到和保持独立和尊严,就得表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而能够证明自己是平等的友人的唯一办法,就是平等待人。他们的这项神圣事业的成败,完全取决于此。
    因此,问题不在于重建贵族社会,而在于从上帝让我们生活其中的民主社会的内部发掘自由。
    在我看来,这两项重要真理是简明的,而且是会有成效的。它们自然使我要去考察哪种自由政府可以建立于身分平等的国家。
    在民主国家,国家的最高主权比之其他国家划一、集中、广泛、彻底和强大,是出于民主国家的制度本身的性质和国家的需要。它的社会自然比较活跃和强盛,而个人则比较顺服和软弱。也就是说,社会做的事情多,个人做的事情少。这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不要指望个人的独立范围在民主国家里会象在贵族制国家里那样大,而且这也不是人们之所好,因为在贵族制国家里社会经常为某个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绝大多数的人往往为某些人的荣华而牺牲自己的富贵。
    使领导民主国家的中央政权积极和强大,这既是必需的,又是人们所希望的。目的是不让中央政权变得软弱无力和懒惰,但要完全阻止它滥用其机智和权力。
    在贵族时代保障个人独立的最大原因,是君主不独揽治理公民的任务。他把这项任务部分地交给贵族的成员,所以中央政权总是分权的,从不全面地和以同一方式管理每个人。
    不仅君主不独揽一切,而且代理他的大部分官员也不总是受他的控制,因为他们的权力并非来自君主,而是来自他们的家庭出身。君主任何时候都不能任意设置或废除这些官职,也不能强其他们一律服从他的随意支使。这对保障个人的独立也起了作用。
    我十分清楚,在我们这个时代不能依靠这样的办法,但我想出一些可以取代这种办法的民主措施。
    把从各种自治团体或贵族收回的管理权不完全交给主权者,而部分地分给由普通公民临时组成的次级团体。这样,个人的自由将会更加有保证,而他们的平等也不会削弱。
    美国人在用词上不象我们法国人那样考究,他们仍用county(县)一词来称呼州下的最大行政单位,但它的一部分职权却由州议会代行。
    我自然承认,在我们这样的平等时代,设立世袭的官员是不公正的和不合理的,但不妨在一定的范围内以选举办法任用官员。选举是一种民主办法,它可以象贵族制国家的世袭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那样,保证选出的官员对中央政权有独立性,甚至其独立性超过世袭的官员。
    贵族制国家有许多有钱有势的人,他们生活充裕,不会轻易忍受压迫或受压迫而不反抗。这些人可使政府一般在态度上温和与谨慎。
    我完全知道,民主国家自然不会有这样的人;但它可以人为地创造出某种类似的人物。
    我深信,世界上不会再建立新的贵族制度;但我认为,普通通的公民联合起来,也可能建立非常富裕、非常有影响、非常强大的社团,简而言之,即建立贵族性质的法人。
    这样,他们就可以获得若干贵族性质的重大政治好处,而又不会有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危险。政治的、工业的和商业的社团,甚至科学和文艺的社团,都象是一个不能随意限制或暗中加以迫害的既有知识又有力量的公民,它们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反对政府的无理要求的时候,也保护了公民全体的自由。
    在贵族时代,每个人都与一定的同胞有紧密的联系,因而他们一受到攻击,这些人就会来帮助他。在平等时代,每个人自然是孤立无援的。他们既没有可以求援的世代相传的朋友,又没有确实能够给予他们以同情的阶级。他们容易被人置之不理,受到无缘无故的轻视。因此,在我们这个时代,公民只有一个手段可以保护自己不受迫害,这就是向全国呼吁,如果国人充耳不闻,则向全人类呼吁。他们用来进行呼吁的唯一手段就是报刊。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国家比其他国家无限珍贵,只有它可以救治平等可能产生的大部分弊端。平等使人孤立和失去力量,但报刊是每个人都可阅览并能被最软弱和最孤立的人利用的强大武器。平等使每个人失去其亲友的支援,但报刊可以使他们向本国的公民和全人类求援。印刷术促进了平等的发展,而同时又是平等的最好缓和剂之一。
    我认为,生活在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实际上可以不要出版自由,而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如此。我不相信大规模的政治集会、议会的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能够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人身自由。
    所有这一切,在一定程度内可以和解对个人进行的奴役,而如果出版是自由的,这种奴役就不可能随意进行。报刊是保护自由的最佳民主手段。
    我现在来谈一谈司法权的某些类似作用。
    处理私人的权益纠纷和仔细研究所处理的每一件小事,属于司法权的本质;对受压迫的人不主动进行援助,但对其中的最微贱者不断进行援助,也是司法权的本质。尽管这些人软弱无能,也永远能迫使法官听取他们的控诉并要求做出答复。这是司法权的制度本身所使然。
    因此,在统治者经常注意和干预个人的最微不足道的行动,而个人又软弱得无力自我保护和孤立得不能指望得到与自己同样孤立的人的支援的时代,司法权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法院的力量在任何时代都是可以向个人的独立提供的最强大保障,而在民主时代这尤其是真理。在民主时代,如果司法权不随着身分的日趋平等而加强和扩大,个人的利益就永远处于危险状态。
    平等使人产生一些十分有害于平等的怪癖,立法者应当经常注意这一点。我现在只谈一谈其中的几个主要癖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不容易了解规章或程序的功用,对规章有一种本能的轻视感。我已经在其他地方讲过其原因。
    规章使他们反感,而且往往使他们憎恨。由于他们通常只希望容易得到眼前的享乐,所以急不可耐地冲向他们所追求的每一享乐对象,稍受挫折即表示失望。把这种性格带进政治生活以后,便对时常拖延或阻止他们实现某些计划的规章持有敌对情绪。
    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在规章上感到的这种不便,正是规章有利于自由的地方,因为规章的主要功用在于在强者和弱者之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设立一道屏障,阻止强者或统治者随意做出决定,使弱者或被统治者有时间再好好想一想对策。随着统治者更加积极和强大,个人日益消沉和变弱,规章更为必要。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本来比其他国家的人民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却又很自然地不太尊重规章。这是一个值得认真注意的问题。
    再没有什么事情比大部分当代人盲目轻视规章的问题更可悲的了,因为一些最小的规章问题现在也具有了以往所没有过的重要性。人类的若干重大的利益,都与规章问题有密切的关系。
    我认为,虽然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政治家有时可以随便轻视规章,并且往往不受规章的约束,但今天各国的领导人对于细微的规章、规定都应当尊重,只有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可以疏忽一点。在贵族制度下,有过迷信规章的现象;而我们,则应当对规章采取明智的和审慎的崇拜态度。
    民主国家的另一个非常自然的、但又非常危险的本能,就是使人轻视和不太考虑个人的权利。
    一般说来,人们之所以热爱一种权利和对这种权利表示尊重,不是因为这项权利重要就是因为被他们长期享用。见于民主国家的个人权利,一般都不太重要,而且都是最近出现的和非常不稳定的。因此,往往容易被人放弃,受到侵犯也几乎永不怀恨在心。
    但是,在人们生性轻视个人权利的时代和国家,却有社会权力自然扩大和加强的现象。也就是说,在人们最需要保持和维护仅余的特殊权利的时候,却越来越不爱护它了。
    因此,特别是在我们所处的民主时代,人类的自由和光荣的真正友人们,应当接连不断地挺身而出,设法防止国家权力为全面推行其计划而随意牺牲某些个人的特殊权利。在这个时代,任何一个默默无名的公民都有被压迫的极大危险,任何微不足道的个人权利都可能拱手交给专横的当局。其理由很简单:当个人的特殊权利被人视为重要的和神圣的权利的时代,侵犯这种权利只会害及被侵犯的人;但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侵犯这种权利就是严重败坏国家的民情,危害整个社会,因为关于这种权利的观念将在我们中间由此逐渐变质,以至消失。
    不管革命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活动舞台在哪里,革命所固有的一些习惯、思想和弊病,必然在一个长期的革命当中产生出来,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任何一个国家如果在短期内多次更换元首,改变舆论和法制,其人民终要染上喜欢变动的爱好,并对以暴力迅速进行的一切变动习以为常。于是,他们自然轻视每天都在表明并无作用的规章,只是出于无奈才忍受他们目睹常被人们违反的法规的约束。
    由于关于公正和道德的通行观念不足以解释和论证革命每天都在创造的新鲜事物,所以人们便去追求关于社会效益的原则,创造关于政治的必要性的理论,自愿地习惯于心安理得地牺牲个人的特殊利益和践踏个人的权利,以其最迅速地达到他们所设想的一般目的。
    我把这些习惯和思想都称为革命的习惯和思想,因为在所有的革命中都会有这种习惯和思想。它们既见于贵族制国家,又见于民主国家,但在前者它们往往是力量不大的,而且永远不能持久,因为有贵族制国家原有的习惯、思想、缺陷和障碍在抵制它们。因此,革命一旦完成,它们就自行消失了,而国家也就又恢复了原来的政治态势。但在民主国家并不总是如此,因为人们总是害怕革命的本能虽然会变得温和与受到节制,但不会消失,而逐渐改头换面进入政府的统治作风和行政习惯。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国家的革命比民主国家的革命还危险,因为民主国家的革命除了必然造成一些偶然的和短暂的灾难以外,还经常会有制造长期的、也可以说是永久的灾难的危险。
    我认为将会发生公正的抵抗和正当的造 反。因此,我不能斩钉截铁地断言民主时代的人永远不会革命;但我认为他们比其他时代的人更有理由在发动革命的时候三思而行,并会感到与起诉诸如此危险的救治手段,不如忍受目前的诸多委屈。
    最后,我以一个一般观点来作总结。这个一般观点不仅包括本章所述的个别观点,而且包括本书所欲发挥的大部分个别观点。
    在我们这个世纪以前的贵族时代,个人的权力是极为强大的,而社会的权威则十分微弱。甚至社会的形象也是模糊的,经常被统治公民的各式各样的权力所取代。因此,这个时代的人的主要努力,必须用去增强和扩大社会权力,并增加和确保它的特权;另一方面,又要把个人的独立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个别利益服从一般利益。
    而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则面临着另一种危险和另一种顾虑。
    在大部分现代国家里,不管统治者是什么出身,身体是否健康,或叫什么名称,他们几乎都是总揽一切大权的;而个人则逐渐变为最软弱和最有依附性的人。
    在以前的社会里,完全不是这样。在那里,任何地方也没有一致或划一的现象。在现代社会里,所有的一切都在迫使人们变得相似,以致每个人的形象很快就将消失,变得万人同貌,彼此之间没有区别。我们的祖辈总是愿意滥用个人的权利应当受到尊重的观点,而我们则自然喜欢夸大个人的利益应当经常服从多数人的利益的观点。
    政治世界正在变化,今后必须寻找新的办法去救治新的弊端。
    给社会权力规定广泛的、明确的、固定的界限,让个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并保证其不受阻挠地行使这项权利,为个人保留少量的独立性、影响力和独创精神,使个人与社会平起平坐并在社会面前支持个人:在我看来,这些就是我们行将进入的时代的立法者的主要目标。
    现代的统治者们好象只想率领人民去干伟大的事业。我希望他们考虑一下多下点工夫去造就伟大的人物,少重视工作而多重视工作的人,永远记住一个国家当它的每个居民都是软弱的个人的时候,不会长久强大下去,而且决不会找到能使由一群胆怯和萎靡不振的公民组成的国家变成精力充沛的国家的社会形式和政治组织。
    我发现现代人有两种对立的,但又都有害处的观念。
    一些人只从平等中看到它所产生的无政府状态的倾向。
    他们害怕自己的自由意志,即自己惧怕自己。
    另一些虽然人数很少,但很有知识的人,持有另一种看法。他们在由平等出发走向无政府状态的大路的一旁,终于又发现一条不可阻挡地使人走向受奴役的小道。他们事先就让自己的灵魂屈服于这种必然的奴役,并由于对保存自由持绝望态度,便早就从内心开始崇拜不久即将出现的主人了。
    前一种人放弃自由是因为认为自由危险,后一种放弃自由是因为断定自由不可能实现。
    如果我持有后一种人的观点,就不会写读者现在阅读的这部著作,而只有在内心里为我们人类的命运叹息了。
    我所以要把平等给人的独立造成的危害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是因为我坚信这种危害是未来的隐患中最可怕的,而且是最难预测的。但我并不认为它是不能克服的。
    生活在我们正在进入的民主时代的人,自然爱好独立。他们也自然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限制,即对他们自己选定的社会情况的长久不变感到厌烦。他们喜爱权力,但有轻视和憎恨权力行使人的倾向,并由于他们非常藐小和流动性很大而容易逃脱权力的控制。
    这些本性将会经常反复出现,因为它们来自将来也不会改变的社会情况。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它们将会阻止任何一种专制能够确立,并向愿意为人的自由而奋斗的每一代新人提供新的武器。
    因此,让我们对未来保持可以使人们提高警惕和进行战斗的有益的担心,而不要抱有可以使人们丧失信心和毅力的畏缩无能的恐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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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2:02 | 只看该作者
第六章 民主国家害怕哪种专制
  我在美国逗留期间已经注意到,象美国那样的民主社会情况,会为建立专制提供非常便利的条件;我在回到欧洲后发现,欧洲的大部分君主已在利用这种社会情况产生的思想、感情和需要去扩大他们的权力范围。
    这使我感到,基督教国家最后也会受到类似古代的一些国家曾经受到过的某种压力。
    对这个问题进行的细致研究,以及五年来的反复思考,都没有减轻我的担心,但担心的对象变了。
    在以往的时代,从未有过一位君主专制得和强大得能够不用次级君主政权的帮助而亲自管理一个大帝国的全土;也没有一位君主试图毫无差别地让全体臣民一律遵守划一的制度的一切细节;更没有一位君主亲自走到每个臣民的身旁手把手教导和指挥他们。人的头脑里从来没有产生过这个念头,即使有人产生了这个想法,知识的不足,治理方法的欠缺,特别是身分不平等带来的自然障碍,也要使他很快停止实行如此庞大的计划。
    我们知道,在罗马皇帝的势力鼎盛时期,居住在罗马世界的不同民族仍然保持各自的习惯和风俗;虽然被同一君主管辖,但大部分地区实行独自治理,拥有许多享有实权而兴旺的自治城市;虽然帝国的统治权集中于皇帝一个人手里,必要时皇帝可以独断一切,但社会生活的细节和个人的日常生活,一般并不受皇帝的控制。
    不错,罗马皇帝拥有巨大的权力,而且没有抵制它的相应权力,同时他可以兴之所至为所欲为,并为满足自己的任性而动用全国的力量。这种情况往往使他滥用权力,蛮横地夺去一个公民的财产或生命。他的暴政对某些人来说是沉重的压迫,但并未扩及大多数人。暴政只以几个重大的人物为对象,并不施于其他人。暴政是残酷的,但是有一定的范围。
    看来,如果我们今天的民主国家出现了专制,它将具有另一种性质:它的范围将会很大,但它的方法将会很温和;它只使人消沉,而不直接折磨人。
    我不怀疑,在象我们今天这样的文明和平等的时代,统治者们可能比古代的任何一个统治者更容易把一切公权集中在自己一个人手里,使其习以为常地和无孔不入地深入到私人利害领域。但是,使专制容易出现的这个平等,又能缓和专制的严厉性。我们已经讲过,随着人们日益相似和平等,民情便越具有人情味和越趋于温和;当任何一公民都没有巨大的权力和财富的时候,专制几乎没有出现的机会和活动的舞台。如果所有人的家境都处于中常水平,人们的激情就自然有节制,想象力不会超出常规,享乐也将是简朴的。这种普遍的克制也在节制统治者本人,使他的无节制的欲求的发作停在一定的限界。
    除了这些来自社会情况的性质本身的原因以外,我还可以举出许多非属本书所讨论的范围的原因。但是,我想不超出我所规定的范围。
    民主政府在群情沸腾和出现重大危机的一定时刻可能变得暴虐和残忍,但这种危险是少见的和短暂的。
    我一想到现代人的激情不太炽烈,他们的品行温顺,他们的知识广泛,他们的宗教信仰虔诚,他们的道德良好,他们有勤奋而端庄的习惯,他们明辩善恶,我就不担心他们将受到暴君的统治,而主要害怕他们的监护人变成他们的首领。
    (H)
    因此我认为,使民主国家受到威胁的那种压迫,与至今世界上出现过的任何压迫均不相同,当代人在他们的记忆中也没有这种压迫的印象。我曾试图用一个词精确地表达我对这种压迫所形成的完整观念,但是徒劳而未成功。专制或暴政这些古老的词汇,都不适用。这个事物是新的,所以在不能定名以前,就得努力说明它的特点。
    我想描述这种专制可能以哪些新的特点再现于世界。我认为,到那时候将出现无数的相同而平等的人,整天为追逐他们心中所想的小小的庸俗享乐而奔波。他们每个人都离群索居,对他人的命运漠不关心。在他们看来。他们的子女和亲友就是整个人类。至于其他同类,即使站在他们的身旁,他们也不屑一顾。他们虽与这些人接触,但并不以为有这些人存在。每个人都独自生存,并且只是为了自己而生存。如果说他们还有一个家庭,那末他们至少已经不再有祖国了。
    在这样的一群人之上,耸立着一个只负责保证他们的享乐和照顾他们的一生的权力极大的监护性当局。这个当局的权威是绝对的,无微不至的,极其认真的,很有预见的,而且是十分和善的。如果说它是一种父权,以教导人如何长大成人为目的,那它最象父权不过了。但它并非如此,而只是以把人永远看成孩子为目的。它喜欢公民们享乐,而且认为只要设法享乐就可以了。它愿意为公民造福,但它要充当公民幸福的唯一代理人和仲裁人。它可以使公民安全,预见并保证公民的需要,为公民的娱乐提供方便,指挥公民的主要活动,领导公民的工商业,规定公民的遗产继承,分配公民的遗产。这片不是完全不让公民开动脑筋和操劳生计吗?
    这样,就使公民终日无所事事,很少运用和不太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把他们的意志活动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使每个公民逐渐失去自我活动能力。平等使人养成了接受这一切的习惯,也就是强制人们忍受这一切,甚至往往把这一切视为恩惠。
    统治者这样把每个人一个一个地置于自己的权力之下,并按照自己的想法把他们塑造成型之后,便将手伸向全社会了。他用一张其中织有详尽的、细微的、全面的和划一的规则的密网盖住社会,最有独创精神和最有坚强意志的人也不能冲破这张网而成为出类拔萃的人物。他并不践踏人的意志,但他软化、驯服和指挥人的意志。他不强迫人行动,但不断妨碍人行动。他什么也不破坏,只是阻止新生事物。他不实行暴政,但限制和压制人,使人精神颓靡、意志消沉和麻木不仁,最后使全体人民变成一群胆小而会干活的牲畜,而政府则是牧人。
    我一直认为,方才描写的这种严明的、温和的和平稳的奴役办法,可能比某些人的想象更容易具有自由的外貌,甚至可以在人民主权的幌子下建立起来。
    现代人经常受两种互相对立的激情驱使:他们一方面感到需要有人指导,另一方面又希望保持自由。这两个倾向相反的本能要求哪一个也不能放弃,所以他们力求使两者同时得到满足。他们想出一种具有监护性质的、无所不能的、但要由公民选举的单一权力机构。他们把中央集权和人民主权结合起来。这使他们得到了某些缓解。他们认为监护人是自己选的,所以安于被人监护。每个人都能忍受捆在身上的链子,因为他们看到握着链子的余端的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阶级,而是人民自己。
    在这种制度下,公民刚刚摆脱从属地位后,由于为自己指定了主人而又回到原来的地位。
    现今,有许多人很容易接受行政专制与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妥协,认为把个人自由托付给全国政权,个人自由就有了充分的保证。我觉得这样的保证并不够充分。在我看来,主人的性格远远不如服从的事实重要。
    但是我并不否认,这种政体远比那种把一切权力集中之后交给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或团体管理的政体好得多。在民主的专制可能采取各种形式中,后一种政体肯定是最坏的。
    当国家的元首是选举产生的或受真正选举的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时候,他使个人受到的压迫有时是很大的,但这种压迫经常是很少使人难堪,因为每个人在受到限制和压制的之后,还可以认为自己在表示服从时等于服从自己,而他之肯于牺牲其他一切正是他的意志的一种表现。
    我也理解,在国家元首代表国家和依靠全国人民时,削减每个公民的力量和权利不仅为国家元首服务,而且有利于国家本身,而个人为公牺牲自己的独立也会得到某些补偿。
    因此,在一个非常集权的国家里建立国民代表制度,可以减少极端中央集权可能产生的弊端,但不能根除弊端。
    我完全清楚,这种办法可以保证个人参预国家大事,但很少能对小事和私人施加影响。人们忘记了人受奴役的危险在细微的小事上尤其严重。至于我,既然看到两者不能兼顾而只能顾一方,那就只有认为大事之需要自由不如小事之需要自由。
    小事上出现的服从每天都可以看到,而且所有的公民都能同样感受到。这种服从并不使公民感到屈辱,但它一直限制公民的行动,直到使公民放弃运用自己的意志。它使公民的精神之火慢慢熄灭,心灵之光逐渐暗淡;而只是为少数的情况所必须的服从虽然非常严格,但极为稀少,而且决不同于奴役,它只使一些特定的人受苦。使公民们如此依附于中央政权之后又让他们去选举这个政权的代表,是徒劳无益的;
    让公民们如此隆重地、但又如此仓促地和以如此少见的方式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防止不了他们逐渐失去独立思考、独自感受和自主行动的能力,只能使他们慢慢下降到人类的一般水平之下。
    我再补充一句:他们不久就将不能行使他们仅存的唯一的重大特权。民主国家在把自由引进政治领域的同时而加强行政领域的专制以后,必然产生一些非常离奇的现象。一些只凭常识就可以处理的小事,它却认为公民没有能力办理,而要亲自承揽起来;但在事关全国的政务问题时,它又赋予公民以无限特权。于是,它时而把主权视为玩具,时而成为主权的主人;而国家元首的权力时而比国王还大,时而又不如普通老百姓。它经过各种选举制度而未找到合适的以后感到吃惊,但又接着去找,好象它所发现的弊端不是来自本国的政治制度,而是来自选举制度。
    实难想象完全丧失自治习惯的人,能够开会选好将要治理他们的人;也无法认为处于奴隶状态的人民有一天会选出一个自由的、精干的和英明的政府。
    我永远认为,上层为共和制的而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政体是个短命的怪物。统治者的腐败和被统治者的低能,早晚会使这个怪物倒台;而对自己和自己的代表感到厌烦的人民,不是创造出更自由的制度,便是不久又伏在一个独夫的脚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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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1:45 | 只看该作者
第五章 欧洲国家统治者最高权力的变化
  (当今的欧洲国家尽管统治者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但最高权力却日益加强)
    如果读者玩味一下上述的一切,便会对欧洲的情况感到奇怪和吃惊。在欧洲,所有的一切都好象在促进中央政权无限增加特权,使个人的存在日益软弱,日益处于依附的地位,日益岌岌可危。
    促使美国人走向中央集权的所有一般倾向和长期趋势,在欧洲的各个民主国家都有。此外,欧洲的民主国家还有许多为美国人所不知道的次要原因,在促进它们走向中央集权。
    可以说它们每向平等迈进一步,便接近专制一步。
    只要环顾一下我们的周围和看一看我们自己,就会相信情况确是如此。
    在以前的贵族时代,欧洲的一些君主相继被剥夺或自动放弃了他们的权力所固有的若干职能。距今不到100年以前,在大多数欧洲国家,许多私人或团体还是相当独立的,可以自行审理案件,自己募兵和养兵,自己收税,甚至常常自己制定和解释法律。现在,各国均已收回这些本属于国家主权的权限;在有关国家管理的一切事务方面,国家不再容许在它与公民之间有居间的代表,而由自己对公民进行全面领导。
    我无意谴责这种中央集权,而只是指出这个事实。在同一时期,欧洲到处存在着许多代表地方利益和管理地方事务的次级政权。现在,这些地方当局大部分已不存在,其余的不是正在迅速消失之中,就是即将完全听命于中央。在欧洲各地,领主的特权、城市的自由和地方的行政权,不是已经消失,便是行将消失。
    半个世纪以来,欧洲经历了多次革命和反革命。但这些运动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动摇或破坏了地方的次级政权。法国在被它征服的地区没有消除的地方特权,后来被战胜法国的君主们消灭了。这些君主把革命所创造的一切新鲜事物全部抛弃掉,唯独把中央集权留为己用:这是他们肯从革命方面接受过来的唯一东西。
    我想指出的是,在我们这个时代相继从某些阶级、团体和个人手里夺过来的各种权利并未用去在更为民主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次级政权,而是全被集中到国家元首手里。各国甚至对最低级的公民也越来越直接领导,对他们每个人的小事也越来越亲自管理。
    在古代欧洲,几乎所有的慈善事业都由私人或团体掌握;
    而在今天,所有的慈善事业都或多或少地依存于国家,在某些国家全由国家管理。向饥饿者施舍面包,救济和收容病残,安排无业者就业,几乎全由国家办理。国家成了一切灾难的几乎唯一的救济者。
    在现在的大多数欧洲国家,教育事业也同慈善事业一样,已经成为国家办理的事业。国家从母亲的怀抱里把孩子接过来,而且往往是要过来,交给它设立的经办机构,由这些机构负责对每一代人进行感情陶冶和思想教育。同其他制度一样,教育制度也是统一的。其差异同自由一样,均日益消失。
    我也不讳言,在现今的几乎所有基督教国家,无论是天主教还是新教,都有被政府控制的危险。这不是指统治者对教会自行决定教义表示非常嫉妒,而是指他们日益加强控制教义宣讲者的意志,剥夺教士的财产而向教士支付薪金,把教士的势力收回专为己用,任命教士而且往往是任命自己的仆从,同宗教携起手来深入到每个人的灵魂深处。
    但是,这还只是整个情景的一个侧面。
    正象我们所看到的,当今统治者的权力不仅扩大到原有权力的每个领域,而且并不以此为满足,它除要充分行使现有的全部职权以外,还要更进一步,把自己的统治扩展到个人的独立至今尚未被它染指的领域。以前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许多行动,现在已被政府控制,而且被控制的行动不断增加。
    在贵族制国家,政府的权力通常只限于在与国家利益有显著的和直接的关系的事务方面领导和监督公民,在其余的一切事务上听任公民自行处理。在这些国家里,政府好象往往忽略了个人的错误和苦难会危害全国的幸福,忽略了防止个人的破产有时也应当是国家的任务。
    当代的民主国家趋向另一个极端。
    显然,当代的统治者大部分不以治理整个国家为满足,他们自以为应当对治下的每个人的行动和命运负责,把指导和指点每个人一生应当如何行动的责任全都包揽在身上,在必要的时候,不管人们愿意不愿意,还教导每个人如何获得幸福。
    另一方面,老百姓也越来越这样看待政府,一有需要就去找政府援助,并时时刻刻把政府视为导师和向导。
    我敢说没有一个欧洲国家的政府不是不仅越来越中央集权,而且越来越管小事情和管得越来越严。各国的政府越来越比以前更深入到私人活动领域,越来越直接控制个人的行动而且是控制微不足道的行动,终日站在每个公民的身边协助和引导他们,或站在公民的头上发号施令。
    以前,君主靠他的地产收入和税收生活。现在,他的需求和权力都增加了,因而不能再靠上述的收入生活了。以前,一个君主如有需要可以制定一种新税,而现在他可以举债。于是,国家逐渐成为大多数富人的债务人,把大量资金集中到自己手里。
    对于小额资金,它用另一种办法吸收。
    随着人们日益变得相同,身分日益接近平等,穷人也开始有了一点财产,受到一定的教育,产生一些欲求。他们希望改善自己的境遇,并试图用储蓄的办法来达到这个目的。于是,储蓄便每天产生出无数的小额资金,即慢慢积累起来的劳动果实,而且其数额不断增加。但是,如果这么多钱分散在个人手里,便不会产生任何收益。这样,便出现了一种慈善组织,要是我没有看错的话,这个组织不久便会成为我们的一个重要政治机构。一些以慈善为怀的人想出一个办法,把穷人的储蓄收集在一起,使其产生收益。在某些国家里,这种慈善团体仍然与国家完全无关;但在绝大多数国家里,这种团体有被政府合并的趋势;甚至在个别国家里,已被政府取而代之,政府亲自担起把数百万劳动者的日常储蓄集中在一个场所,并独家经营其生息业务的庞大工作。
    这样一来,国家既可以通过举债的办法吸收富人的资金,又可以通过储蓄银行随意使用穷人的存款。国家的财富由政府操纵或支配而不断循环,并随着身分日趋平等而相应地增加,因为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只有政府能使个人相信,而每个人之所以相信政府,则是因为他们觉得只有政府有些力量和可以持久一些。
    因此,统治者不仅掌握着公共财产,而且还在干预私人财产。他是每个公民的上司,而且往往是他们的主人。另外,他还是公民的管家和帐房先生。
    现在的中央政权不仅包揽了原来政权的全部工作,而且超过了它的工作范围,使其扩大。同时,比以前动作得更灵活,更有力量,更有独立性。
    欧洲所有国家的政府已经在我们这个时代大大改进了行政技巧。它们做的事情比以前多了,而且每件事都做得比以前迅速、有条理和节省经费。他们不断用从私人那里得来的一切知识丰富自己。欧洲的君主们在他们所辖地区派有常驻代表进行严格管理,并且发明了一些新方法来径直领导这些代表和便于监督他们。他们对于由代表管理一切事务还不满足,于是便直接向代表所管理的一切事务插手。结果,公共的行政不但依附于同一权力,而且越来越集中于同一地方和控制在少数人手里。政府在集中它的活动的同时,便加强了它的特权。这是使它力量强大的两个原因。
    在我们考察大多数欧洲国家过去实行的司法制度时,有两件事情使我们感到吃惊:司法权力独立,司法权限很大。
    法院不但审理私人间的几乎一切纠纷,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私人与国家间的仲裁人。
    我在这里不想谈某些国家的法院所篡夺的政治权限和行政权限,而只谈各国法院拥有的司法权限。在所有的欧洲国家,过去有和现在仍有许多大部分是与一般财产权有关的私人权利。这项权利受到法院的保护,不经法院许可国家不得剥夺。
    这是一种使欧洲的法院与所有其他国家的法院大不相同的半政治性权力,因为其他所有国家虽然设有法官,但都没有授予法官以这样的特权。
    如果我们考察一下人们所说的自由的欧洲民主国家以及其他国家的司法史,就会发现所有的国家除普通法院外,还另外设立了不如普通法院独立的专门审理国家与公民间可能发生的纠纷的法院。原有的法院还保有其独立性,但它们的审判权缩小了,而且人们越来越想叫它们只充当私人利益冲突的仲裁者。
    这种法院的数目不断增加,它们的职权也在增加。因此,政府可以越来越不必让另一个权力机关来批准它的计划和要求了。政府虽然不能绕过法官,但它至少可以选任法官,并永远控制住他们。也就是说,在政府和私人之间设立了一个名义上是主持正义,实质上是偏袒政府的司法机构。
    由此可见,国家并未以总揽一切事务为满足,它还越来越自行决定一切而不被控诉和上诉。
    在现代的欧洲各国,除了我上述的各项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使它们不断扩大最高当局的活动范围或增加其特权,但人们对它还未予以充分的注意。这个原因是平等的进步所促成的工业发展。
    工业通常要把许多人集聚在同一地方,在这些人之间建立起新而复杂的关系。工业使他们时而突然大富,时而突然一譬如洗。这种时穷时富的变化,自然危害社会的安定。最后还会出现工业劳动损害受益者和靠此餬口者的健康,甚至危害他们的生命的情况。因此,工业阶级比其他阶级更需要制度,更需要监督和控制,而这个阶级的队伍一扩大,政府的权限自然随之增加。
    这是一项可以普遍应用的真理。但是,我在这里要讲的,是与欧洲各国特别有关系的部分。
    在以前的许多世纪里,只有贵族拥有土地,而且他们也有能力保住其土地。因此,当时的地产受到许多保障,所有者享有极大的独立。于是,产生了一些在土地被分割和贵族没落之后仍然生效的法律和习惯。而在今天,土地所有者和农户仍然是最容易逃避中央政权控制的公民。
    在可以从中找到我们的历史的一切根源的贵族时代,不动产不太重要,其所有者也被轻视,而且力量薄弱;从事工业的人,是贵族社会里的一个例外阶级。因为他们没有后台老板,所以受不到保护,而且往往不能自保。
    因此,人们习以为常地认为工业财产是一种特别财产,不象一般财产那样受到重视和保护,从事工业的人被认为是社会里的一个单独的小阶级,他们的独立不太受人尊重,君主一不高兴便可把他们踢开。如果我们翻阅一下中世纪的法典,便会因为看到在那样个人独立的时代,国王竟不断限制工业,甚至管到工业的最微小细节,而感到吃惊。在这方面,中央集权却是达到了它所要求的积极程度和细致程度。
    在此以后,世界上发生了一场大革命,刚刚出现的工业财产逐渐发展而遍布全欧,工业阶级日益扩大并以其他阶级的残余壮大了自己的队伍。工业阶级的人数、重要性和财富均大大增加,而且不断增加下去。原先与它没有关系的人,至少在某些地方也都差不多全向它靠拢。这个原先被人视为例外阶级的阶级,现在有了变为主要阶级而且可以说是变为唯一阶级的趋势。但是,它所形成的政治思想和政治习惯并没有变动。这些思想和习惯之所以没有改变,最初是因为它们是陈旧的,后来又因为它们与现代人的新思想和一般习惯完全合拍。
    因此,工业财产的权利并没有随着它的重要性的提高而扩大。工业阶级的人数虽然增加了,但它的依赖性并没有减少。可以说恰恰相反,它把专制引进了自己的内部,并随着自身的发展而使专制自然而然地加强。
    国家越是工业化,就越需要有便利致富的道路、运河、港口和其他半公用性工程;而国家越是民主化,私人便越是难于进行这样的工程,但国家却是越容易进行。我不讳言,当前各国政府的明显倾向是独揽这些工程,从而把人民日益限制在非常小的活动范围之内。
    另一方面,随着国力的增强和需求的增加,国家本身消耗的工业品也日益增加。这些工业品一般均由国家的兵工厂和工厂制造。正因为如此,每个王国的国王便成了最大的工业家。他吸收一大批工程师、建筑师、技师和技工为他服务。
    他不仅是头号工业家,而且越来越想主持或者勿宁说是控制其他一切产业。
    公民们由于日益平等而变得越来越没有能力,以致不联合起来就不能在工业方面有任何作为。但是,政府自然想把他们的联合组织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应当承认,被称为合伙组织的这种集体,是比单个人强大和可怕得多的,但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的责任却小于个人。因此,不让它们象私人那样可以对政府有较大的独立性,似乎是合理的。
    统治者们也有这种倾向,因为他们的心意喜欢如此。在民主国家里,只有联合起来公民才能对中央政权进行有效的抵制,所以中央政府从来不欢迎不受它控制的结社。但是,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在民主国家里,公民们却往往在内心里对他们本来很需要的结社怀有恐怖感和嫉妒感,从而妨碍了他们保卫结成的社团。这些私人小团体的反抗能力和在人们普遍软弱涣散之中的长期存在,使公民们感到吃惊和不安,于是不能不认为每个团体自由应用它们的能力是一种危险的特权。
    另外,在我们这个时代出现的社团,都是一些新式法人。
    它们是在个人权利的观念薄弱和国家权力大得无限的时代出世的,而且时代也没有赋予它们以结社的权利。因此,它们出世以后就没有自由,是不足为奇的。
    在所有的欧洲国家,有几种社团不经国家审查其章程和批准其成立是不能创设的。有些国家正努力把这套办法用于所有种类的社团。这种办法如果成功的话,其后果是不难想见的。
    一旦统治者拥有按一定的条件批准各种社团成立的全权,他不久就会要求监督和领导社团的权力,以使社团不背离他所定的规则。这样一来,国家将申请成立社团的人从属于自己以后,还要把已经成立社团的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
    也就是说,要把现在生活于国内的几乎所有的人都控制起来。
    各国的统治者就这样逐渐把工业在当今世界创造出来的新力量大部分据为己有和作为己用。工业引导我们,他们引导工业。
    我特别重视我方才所述的一切,以致唯恐在我想把自己的想法好好地表达出来时没有达到目的。
    因此,如果读者发现我举的佐证我的说法的例子不充足或不恰当,认为我对中央政权的集中说得有些夸张,而对个人独立仍能活动的范围说得过小,我就请读者暂时放下此书,自己玩味一下我已尽力向读者讲述过的东西。让读者仔细考察一下国内外每天所发生的一切吧,让读者同周围的人交谈交谈吧,让读者自己最后深思一下吧。如果读者不经我引导或通过其他途径而达不到我想引导他去的地方,那就是我大错而特错了。
    读者会发现,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间,中央集权已在各处以千百种不同的形式扩大了。战争、革命、征服都促进了中央集权的发展,所有的人都为扩大中央集权出了力。在这个期间,一些人一个接着一个象走马灯似地相继主持大权,他们的思想、他们的利益、他们的感情千变万化,各不相同,但他们都想以某种方式实行中央集权。中央集权的本性就好象是他们的生活和思想的多端变化中的一个唯一不动的点。
    读者看完世间诸事的这些详情之后再综观一下全景,只会大吃一惊。
    一方面,一些很牢固的王朝摇摇欲坠和相继垮台,各国人民以暴力推翻他们国王的统治,人民破坏或限制他们的领主或君主的权威,没有发生革命的各国至少也感到不安和恐惧,人人都受到同样的造 反精神的鼓舞。另一方面,在这样的无政府状态期间,在人民如此不驯服的国家里,社会权力却不断扩大其特权,日益中央集权化,日益胆大妄为,日益走向专制,日益扩大范围;而公民却每时每刻都处于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之下,每天都在不知不觉之中将自己的独立一点一点地让给国家,这些刚刚打倒王权和把国王踩在脚下的人,现在却越来越对新政权的一个小办事员的一言一语都俯首听命,不敢稍违。
    因此,在我们这个时代,似乎在进行两种方面迥然相反的革命:一种革命在不断削弱政权,而另一种革命则继续巩固政权。在我们历史上的任何时期,政权既从来没有如此软弱,又从来没有如此强大。
    但是,当我们仔细地观察一下全世界的局势时,便会发现这两种革命在思想上有着密切的联系,同出一个来源,虽然路线不同,但最后都把人引到同一地点。
    我不怕不厌其烦地再次重复我在本书许多地方已经说过和指出的一点:千万不要把平等的事实与把平等带进社会情况和法制的革命混为一谈,而人们所以对所见的几乎一切现象表示惊讶,正是由于把两者混淆起来了。
    欧洲所有的古老政权,无论是最强大的还是最弱小的,都建立于贵族时代,它们都曾不同程度地代表或维护不平等和特权的原则。为了使日益扩大的平等所带来的新需要和新利益在政府中占居优势,现代的人就得推翻和压制旧的政权。这就要促使现代的人去进行革命,使其中的大多数人产生无论以什么为目的的革命都总要具有的那种敢于闹事和热爱独立的激情。
    我认为,无论是欧洲的哪一个国家,都是经过财产和人的情况的激烈变化之后或紧接着这种变化,才使平等发展起来的,而且几乎所有的这种变化都伴随着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和胡作非为现象,因为这些变化是国内的那些反对有教养的人的没有教养的人创造的。
    由此,产生了我方才指出的那两个背道而驰的倾向。只要民主革命没有退潮,那些消灭了敌对民主革命的原有贵族政权的人,便会表现出巨大的独立精神,并随着平等的胜利逐渐彻底而慢慢地服从这个平等所产生的自然本性,努力加强国家权力和使中央集权化。他们本来希望成为自由的人以后能够实现平等,但随着平等在自由的帮助下得到进一步发展,他们反而更难享得自由了。
    这两种情况有时可能同时发生。上一代法国人就曾经表明一个民族在打击贵族的权威和藐视国王的权力的同时能够在国内建立暴虐的统治,从而向世界传授了在争得独立的同时又把独立失去的方法。
    我们这一代人看到,旧的政权全部崩溃,所有的旧势力正在消灭,一切旧的障碍正在坍塌。这种情况使一些广见多识之士感到困惑不解。他们只注意眼前发生的使他们不可思议的革命,认为人类将由此永远陷入无政府状态。如果再联想这场革命的最终结果,他们就会更加害怕了。
    至于我,我坦白承认,我并不相信那种似乎在鼓舞当代人的自由精神。我确实看到当代国家都在激烈变动,但我并不认为它们真正获得了自由,而是担心使王位动摇的那些动乱终止之后,统治者们会得到比以前更为强大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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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1:13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感情和思想一致 引导他们走向中央集权
  如果说在平等时代人们容易接受关于建立强大的中央政权的思想,那末,另一方面也不应当怀疑,他们的习惯和感情已经事先承认了这样的政权。现在只用几句话就可以说明这一点,因为大部分理由已在前面讲过了。
    居住在民主国家的人没有高低之分,没有经常的和不可缺少的伙伴,所以他们愿意自我反省,并进行独立思考。我在讨论个人主义时曾经详细地谈过这一点。
    因此,这些人从不使自己的注意力离开个人的事业而去操劳公事。他们的自然倾向,是把公事交给集体利益的唯一的大家都可看得见的永久存在的代表去管理。这个代表就是国家。
    他们不但天生不爱管理公事,而且往往没有时间去管理。
    在民主时代,个人生活极其忙碌,欲求很大,工作很多,以致每个人几乎没有精力和余暇去从事政治活动。
    我决不认为这种倾向是不可克服的,因为我写此书的主要目的就是同这种倾向进行斗争。我只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种隐秘的力量在不断促使这种倾向于人心中滋长,要不立即加以阻止,就会占据人心。
    我也曾指出,日益增强的喜欢享受之心和财产的不动产化趋势,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害怕财物遭受损失。爱好社会安宁之心,是民主国家人民现在所保存的唯一政治激情,并随着其他激情的减弱和消失而更加积极和强大。这自然使公民们将一些新的权利赋予或让给中央政权,认为只有中央政权才有兴趣和办法保卫自己,从而使他们免遭无政府状态的侵害。
    在平等时代,人人都没有援助他人的义务,人人也没有要求他人支援的权利,所以每个人既是独立的又是软弱无援的。这两种既不能分开而论又不能混为一谈的情况,使民主国家的公民具有了十分矛盾的性格。他们的独立性,使他们在与自己平等的人们往来时充满自信心和自豪感;而他们的软弱无力,又有时使他们感到需要他人的支援,但他们却不能指望任何人给予他们以援助,因为大家都是软弱的和冷漠的。迫于这种困境,他们自然将视线转向那个在这种普遍感到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唯一能够超然屹立的伟大存在。他们的需要,尤其是他们的欲求,不断地把他们引向这个伟大存在;
    最后,他们终于把这个存在视为补救个人的弱点的唯一的和必要的靠山。
    由此可以理解民主国家经常发生的现象:人们一面抗上,一面又能忍受长官的支使,他们既傲慢又屈从。
    随着特权逐渐减少和缩小,人们对特权的憎恶反而日益加强,所以可以说民主的激情甚至在动因最小的时候反而更加猛烈。我在前面已经说明过这种现象的原因。当身分极不平等的时候,最大的不平等也不刺眼;而在人人都划一的时候,一小点差异也会引起不快;随着划一日臻完善,这种不快感将更加使人难以忍受。因此,爱平等的热情将随着平等本身的发展而不断加强,而在这种热情得到满足的时候又促进了平等发展,乃是自然而然的。
    使民主国家人民反对一切特权的这种日益炽烈的永存憎恶,特别有利于一切政治权利逐步集中于国家的唯一代表手里。地位必然和无可争议地高于全体公民的国家元首不会引起公民们的嫉妒,因为每个公民都认为与他平等的人可以取消他们从国家元首那里取得的任何特权。
    民主时代的人十分讨厌服从与自己平等的邻人的指点,不承认邻人在智力上高于自己,不相信邻人正直,嫉妒邻人的权势,既害怕邻人又瞧不起邻人,喜欢让邻人时时刻刻感到他们双方是属于同一个主人管辖的。
    顺应这些自然本性的各项中央权力,都喜欢和鼓励平等,因为平等特别便于中央行使权力,使中央扩大和巩固权力。也可以说一切中央政府都崇拜划一,划一可使政府不必为制定无数的细则而操劳;如果不对所有的人规定同一制度,而对不同人采用不同的制度,则必规定这些细则。因此,政府是爱公民之所爱,并且自然是恨公民之所恨。这种感情一致的共同体,在民主国家不断将每个公民和国家元首结合在同一思想之下,并在两者之间建立起隐秘的和恒久的同情。由于公民和政府的爱好相同,公民原谅政府的缺点;只有政府做得太过分或犯错误,公民才会不信任政府;但只要政府改正错误,就可以恢复公民对它的信任。民主国家的人民虽然往往憎恨中央政权的专制,但他们对于这个政权本身始终是爱护的。
    这样,我便从两条不同的道路达到同一目的地。我在前面指出,平等使人产生了关于单一的、划一的和强大的政府的思想;我现在又使读者看到,平等使人们喜爱了这样的政府,以致现今的各国都力求建立这样的政府。思想和感情的自然倾向,都在引导人们向这个方面迈进。只要不加阻止,人们就可以达到目的地。
    我认为,在展现于眼前的民主时代,个人独立和地方自由将永远是艺术作品,而中央集权化则是政府的自然趋势。(G)
    ------------------

第四章 民主国家的中央集权
  (导致民主国家走上中央集权或避免中央集权的若干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
    如果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本能地趋向中央集权,那它们也要采用不同的方式。这取决于该国的特殊条件是可以促进或阻止社会情况的自然发展。这种特殊条件为数极多,我只想叙述其一二。
    在获得身分平等以前长期生活于自由之中的人民那里,自由所赋予的本性与平等所造成的倾向之间有一定的冲突。
    尽管中央政权在他们当中提高了自己的特权地位,但他们作为个人却是永远不会放弃其独立的。
    但是,当平等在一个从来不知道或长期以来不知道自由为何物的国家里(比如象在欧洲大陆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发展起来的时候,民族的古老习惯就要突然通过某种自然的吸引力而与社会情况造成的新习惯和新信念结合起来,以致所有的权力都好象自动趋向中央。这些权力以惊人的速度集聚于中央,国家立刻达到其强大的极限,而个人随即被推到其弱小的最后限界。
    二百多年前来到新大陆的荒漠建立民主社会的英国人,在他们的母国已经养成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他们知道陪审制度,他们享过言论 自由、出版自由和人身自由,他们具有权利观念和行使权利的习惯。他们把这些自由制度和刚毅的民情带到美洲,并用这些东西抵制政府对他们的侵犯。
    因此,在美国人那里,自由是早已就存在了的,而平等则是比较挽近的。欧洲的情形与此相反。在欧洲,平等是由专制王权引进的,而且在国王看来,在自由进入人民的思想很久以前,平等早已深入人民的习惯。
    我已经说过,在民主国家,人们认为政府是统一的中央政权的当然代表,他们不知道什么是中间权力。这一点,对于借助暴力革命而使平等原则获得胜利的民主国家尤其适用。革命的暴风骤雨把那些管理地方事务的阶级一扫而光,而剩下来的芸芸众生既无组织,又无可以管好自己事务的习惯,所以人们认为只有国家才能负起管理一切政务工作的重任。
    结果,中央集权成了一种必然的事实。
    对于拿破仑独揽几乎一切行政大权的行为既不必褒扬,又不必贬斥,因为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突然消失以后,这些权力便落到他的手里。他当时拒绝这些权力和接受这些权力,几乎是都同样困难的。美国人就不曾感到有这样的必要,因为他们没有经历过革命,一开始就自己治理自己,从不需要请国家作他们的临时监护人。
    因此,中央集权在民主国家的发展,不仅以平等的进展为转移,而且要看这种平等是以什么方式建立起来的。
    在一场民主大革命开始的时候,或在不同的阶级之间刚刚展开斗争的时候,人民都极想把全国的行政权集中到中央政府手里,以把地方事务的领导权从贵族手中夺过来。而在这样的革命接近尾声的时候,被打败的贵族一般都愿意把一切事务的领导权交给国家,因为他们害怕变得已与他们平等而且往往是变成了他们的主人的人民实行小小的暴政。
    由此可见,力图加强政府特权的往往并不是同一个公民阶级,但只要民主革命继续进行下去,国内总要出现一个在人数上或财富上强大的阶级,它出于同民主国家一般具有的那种经常憎恶被邻国统治的感情完全无关的特殊心理和自身利益,极欲把国家的管理大权集于中央。我们可以看到,目前英国的下层阶级正竭力取消地方的独立而将各地的行政权转归中央,而上层阶级则试图把地方的行政权保留在原来的主管人手里。我敢预言,总有一天会出现完全相反的情景。
    以上所述可以使人们清楚地了解:为什么社会权力在经过人民的长期而艰苦的奋斗之后获得平等的民主国家里总要比在公民们一开始就总是平等的民主社会里强大,而个人的权力在前者总要比在后者软弱。美国人的例子就是这方面的明证。
    美国的居民从未按特权分成几等,他们从来不知道主人与仆人的依赖关系。由于他们既不彼此害怕,又不相互憎恨,所以从来不知道有必要请求最高当局来指导他们的活动的细节。美国人的命运是特殊的:他们从英国的贵族那里取来了关于个人权利的思想和地方自由的爱好,并能把两者保全下来,因为他们用不着同贵族进行斗争。
    如果说教育在任何时候都有助于人们维护自己的独立,那末,在民主时代这个说法尤其是真理。当人们全都相同的时候,便容易建立起一个单一的和全能的政府,而且只凭本能就可以做到这一点。但是,需要人们具备丰富的学识和技能,以便在这种环境下组织和维持次级权力,以及在公民都是独立而个人又都是软弱无力的条件下建立既可以反抗暴政又可以维持秩序的自由社团。
    因此,中央集权和个人服从在民主国家不仅随平等的普及而增强,而且随公民的开化而增强。
    不错,在不太开化的时代,政府经常缺乏知识去完善其专制统治,而人民也同样缺乏知识去摆脱专制。但是,两者的后果并不相同。
    无论民主国家的人民多么幼稚,统治他们的中央政权从来不会没有一点知识,因为它容易从全国汲取它所发现的少量知识,而且必要时它可以到国外去寻找知识。因此,在一个既愚昧又民主的国家里,国家首脑和每个被统治者之间的巨大智力差距,便不能不立即暴露出来。这便容易使一切权力集中到国家首脑手里。国家的行政权力将不断扩大,因为只有国家能够胜任行政管理工作。
    贵族制国家,不管你把它想得多么不开化,它也永远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在贵族制国家里除了君主以外,一些主要的公民也受过教育。
    如今统治埃及的帕夏发现他的人民至为愚昧和极为平等,于是便从欧洲学来统治其人民的知识和经验。君主的个人学识一与臣民的愚昧和民主弱点结合,中央集权便将无限加强,而君主也就可以把国家变成他的工厂,把臣民变成他的工人。
    我认为极端的中央集权最后会使社会失去活力,久而久之,还会使政府本身软弱无能。但是,我并不否认集权的社会力量在一定时期和特定场所可以容易实现巨大的事业。对于战争来说,这一点尤其是真理,因为战争的胜负主要取决于将全国资源迅速地投于规定的目的的技能,其次才取决于资源的多寡。因此,主要是在战争时期人民才感到应当而且往往是必须扩大中央政府的特权。所有的军事天才都喜欢中央集权,因为中央集权可以加强他们的势力;而所有的中央集权天才则都喜欢战争,因为战争将迫使国家将全部权力集中到政府手里。因此,在经常准备发动大规模战争和生存可能经常遭到危险的民主国家,使人们不断扩大国家的特权而限制个人权利的民主倾向,要比在其他一切国家迅速和持久。
    我已经说过,害怕动乱和爱好安乐的心理不知不觉地使民主国家扩大中央政府的职能,以致中央政府自以为是强大得、聪明得和巩固得足以防止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的唯一力量。我几乎不必补充大家就会知道,导致民主国家出现动荡不安的社会情况的特殊条件加强了中央集权的这种一般倾向,并使个人为了社会安定而牺牲越来越多的权利。
    因此,一个国家在刚刚结束一场长期的流血革命的时候决不会去扩大中央政权的职能,何况这样的革命在把财产由其原所有者手里夺下来以后便动摇了全国的人心,使人们产生了疯狂的仇恨心理,把国家拖入利害冲突和党派倾轧的境地。于是,爱好社会安定的心理变成了一种盲目的激情,而公民则对秩序产生了一种反常的热爱。
    我以上只讲了几个全是有助于中央集权的偶然原因,而对主要的偶然原因我还没有谈到。
    在民主国家可能导致国家元首总揽一切事务领导权的第一个主要偶然原因,就是国家元首本人的出身及其爱好。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自然喜欢中央政权,并愿意扩大它的特权;而且,如果这个政权忠实地代表了他们的利益,确切地再现了他们的本意,他们对它的信任就几乎是无限的,并准备将自己所能付出的一切献给它。
    同旧贵族制度仍然保持某些联系的国王实行行政集权,将不如在出身、成见、本性和习惯等方面似乎与平等的运动有不可分割联系的自创新业的国王容易和迅速。我并不是要说出身于贵族而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国王们不想实行中央集权。我认为他们志于中央集权的心情与其他君主同样积极。对于他们来说,平等的好处就在于能够中央集权。但是,他们的成功机会不大,因为公民不会自动地服从他们的意旨,而往往是只能勉强地接受他们的要求。在民主时代,国家元首的贵族性格越少,中央集权的可能性也就越大。这是一条规律。
    当一个王朝领导贵族制国家时,君主的天生成见必然与贵族的天生成见完全一致,而贵族社会的内在弊端将会自由发展,并且没有救治办法。当贵族世家的后裔成为民主国家的领袖时,情况就会相反。君主由于受自己的教育、习惯和传统的影响,每天都偏向于身分不平等所造成的情感;而人民则出于自己的社会情况,时时都在追求平等所产生的民情。
    这时,公民们往往试图抑制中央政权,把它视为贵族的政权,甚至视为暴虐的政权。他们坚决维护自己的独立,这不仅是因为他们要成为自由的人,而且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们决心继续做平等的人。
    推翻旧王朝而使新人出任民主国家元首的革命,可能暂时削弱中央政权。但是,看到革命之初出现的某些无政府状态,我们可以毫不犹豫地预言,这个革命的最终的而且也是必然的结果,将是扩大和保护这个政权的特权。
    使民主社会的政治权力集中的第一个而且可以说是唯一的必要条件,就是它要喜爱平等并叫人相信他喜爱平等。因此,原先十分复杂的专制之术,现在已经简单了,可以说它已简化为一项单一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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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50:28 | 只看该作者
第四部分
                第一章 平等自然使人爱好自由制度
  使人各自独立的平等,也使人养成只按自己的意志进行个人活动的习惯和爱好。人在与自己相等的人往来当中和作为个人的生活习惯而永远享有的这样完全独立,使人对一切权威投以不满的目光,并很快激起关于政治自由的思想和对于政治自由的爱好。因此,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都沿着一种引导他们走向自由制度的自然趋势前进。请你随便找一个人问一问,如果可能,你再研究他的最主要本能,你会发现在各种各样的政府中,他首先考虑的和给予最高评价的政府,是由他选举首脑并由他监督首脑行动的政府。
    在身分平等所产生的一切政治效果中,首先引起人们注目的和使胆怯的人最害怕的,就是对独立的这种热爱。我们不能说这种恐惧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无政府状态出现在民主国家比在其他国家更令人害怕。由于公民之间没有任何直接影响,所以一旦使公民们各得其所的国家政权不复存在,混乱状态就必然立即达到顶峰,公民们各自东西,社会组织马上化为灰烬。
    但是,我深信无政府状态并不是民主时代应当害怕的弊端,而是最不值得害怕的弊端。
    实际上,平等可产生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使人们径自独立,并且可能使人们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另一种倾向是使人们沿着一条漫长的、隐而不现的、但确实存在的道路走上被奴役的状态。
    人民容易看清第一种倾向,并加以抵制;而对于第二种倾向,则由于发现不了而误入歧途。因此,提醒人们注意勿误入歧途是特别重要的。
    至于我,决不因为平等鼓吹不服从而非难平等,而主要是因为它鼓吹不服从而称赞它。我之所以赞美平等,是因为它使我看到它把关于政治独立的模糊观念和本能的冲动植入每个人的心灵深处,并由此提供了纠正它所产生的弊端的办法。正是由于这一点,我才爱慕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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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民主国家关于政府的观点自然有利于中央集权
  关于在君主和臣民之间存有次级权力的观点,自然浮现于贵族制国家人民的脑际,因为这种权力是某些个人或家庭觉得自己的出身、文化和财产高于他人或家庭而应当拥有的,而且这种个人和家庭似乎认为自己生来就是指挥他人的。平等时代的人的头脑里,由于与此相反的理由而自然不存在这种观点。只能人为地将这种观点引进平等时代,而且只有付出极大的努力才能使其保存下去;但是,民主时代的人,可以说不用深思就会想出关于由政府亲自直接领导全体公民的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
    另外,在政治方面,也同在哲学和宗教方面一样,民主国家人民的头脑喜欢接受简明的一般观念。他们厌恶复杂的制度,认为一个大国由同一模式的公民组成和由一个权力当局领导最好。
    在平等时代,人们的思想产生单一的中央权力的观念之后,自然又要产生关于统一的立法的观念。由于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与他人没有多大差别,所以很难理解应用于一个人的法规为什么不能同等地应用于其他一切人。因此,哪怕是微不足道的特权,他们都从理性上感到可憎;同一国家的政治制度上的最微小差异,也使他们感到不快;在他们看来,立法的统一是一个好政府的首要条件。
    反之,在贵族制时代,人的思想却认为这种对全体社会成员同等地实行统一的法制的观点是不可思议的,人们不是拒绝接受它便是抛弃它。
    这两种互相对立的思想倾向,最终都变成盲目的本能和无法克服的习惯,以致除了个别情况外,它们至今仍在支配人们的行动。尽管中世纪各国的情况悬殊,有时各国也有一些完全相同的个人,但这并未妨碍各国的立法者对其中的每个人规定不同的义务和相异的权利。反之,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一些国家的政府却竭尽全力将同样的习惯和同样的法律加于还没有变得相同的全体居民身上。
    随着身分在一个国家实现平等,个人便显得日益弱小,而社会却显得日益强大。或者说,每个公民都变得与其他一切公民相同,消失在群众之中,除了人民本身的高大宏伟的形象以外,什么也见不到了。
    这自然要使民主时代的人产生认为社会的特权是极其高尚的,而个人的权利则是非常低卑的见解。他们容易承认社会的利益是全体的利益,而个人的利益不足挂齿。他们也相当愿意承认,代表社会的权力比每个社会成员有知识和高明得多,它的义务和权利就是亲自引导和领导每个公民。
    要是稍微仔细研究一下我们的同时代人,并探究他们的政治见解的根源,便会发现他们有我方才所述的观念中的某几个观念,并为发现见解经常不一致的人们中间竟有如此一致而感到吃惊。
    美国人认为,在每个州里,社会的权力都应当直接来自人民;但是,这项权力一旦依法设立,可以说谁都不会认为它是有限的,而心甘情愿承认它有权力去做一切。
    至于赋予城市、家庭或个人以个别特权的问题,他们甚至已经忘却了这种观念。他们的头脑里从来没有想过可以不把同样的法律统一地用于国内的各地和全体居民。
    这样一些见解正在欧洲逐渐传播,甚至渗入最强烈反对人民主权学说的国家。这些国家的权力来源与美国的不同,但对权力的特点的看法却与美国的一样。在所有国家,中间权力的观念已经稀薄和逐渐消失。关于特定的个人生来就有权利的思想,正迅速从人们的头脑里消失,并将被关于社会具有无上权威、即所谓唯一权威的思想所取代。后一种思想正随身分日益平等和人们日益相同而在生根和发展。平等使这种思想产生,而这种思想又反过来加速平等的发展。
    在法国,我所讲的革命比欧洲其他任何国家都先进,所以这种思想已经完全深入人们的头脑。如果我们仔细听一听我国各政党的主张,就会发现没有一个政党不接受这种思想。
    大部分政党指责政府,说它工作得不好;但所有的政党都认为政府应当继续工作下去并参与一切活动。甚至那些激烈反对政府的人,在这一点上也是意见一致的。社会权力的单一性、遍在性和全能性,以及法制的统一性,是在我们这个时代产生的各种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在各种千奇百怪的无政府主义思想的深处,也可以发现这些特点。人在做梦的时候都在幻想这些东西。
    如果说一般人的头脑都能自发地浮现这种思想,那末,它会更容易地出现于君主们的想象之中。
    欧洲的旧社会情况正在变化和消失,而君主们对于他们的权能和责任也在产生新的认识。他们初次知道,他们所代表的中央权力可以而且应当按照统一的计划亲自管理国家的一切事务和所有的人。我敢说这种见解在我们这个时代以前是欧洲的国王们从来没有过的,而现在却日益深入这些君主的脑海。其他所有的见解都摇摇欲坠,只有它固若盘石。
    因此,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并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意见分歧。他们虽在不断争论主权应当属谁所有,但对主权的责任和权利却容易取得一致意见。所有的人都把政府想象为一种唯一无二的、奉天承运的、具有创造力的权力。
    政治方面的所有次要思想都是变化无常的,只有上述的思想是固定不变的和本身长存的。政论家和政治家都接受这个思想,群众也积极拥护。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同样地热烈追求它。它虽然现在才出现,但却好象由来已久。
    因此,它不是人的精神任意形成的,而是人类的现实情况和自然要求。(?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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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9:5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五章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
  一个非常流行的观点认为,在民主国家中占有统治地位的广泛社会平等,久而久之将使士兵不听军官的指挥,并由此破坏纪律的约束。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尤其认为如此。
    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实际上有两种纪律,切不可混淆。
    当军官是贵族,士兵是农奴时,即当前者富后者穷,前者聪明能干后者愚昧无能时,两者之间容易建立最严格的服从关系。可以说,士兵在入伍之前就已服从军队纪律了,或者不如说,军队纪律不过是社会奴役的臻善。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很快就会变成除了长官的命令以外对什么事都茫无所知的人。他虽在行动但无思想,打胜了仗也不表示高兴,被打死了也无怨言。在这种状态下,他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被训练去打仗的最可怕动物。
    民主国家一旦看到它的士兵也染上贵族制国家可以轻易加于骑士兵身上的那种分毫不差、服服帖帖、千篇一律的盲目服从的习惯,它一定感到失望。民主国家的社会情况不会使士兵如此,而民主国家要想人为地使士兵养成这种习惯,则有丧失其固有优点的危险。在民主国家里,军队纪律不应当试图取消精神的自由发展,而只能设法引导精神的自由发展。
    军队纪律规定的服从并不十分周密,但很粗野和很简明。这种服从以服从者的意志本身为基础,它不仅取决于服从者的本能,而且取决于他的理智。因此,当危险的情况使服从成为必要的时候,服从者往往会自动严格服从。贵族制国家军队的纪律在战争中容易松弛,因为这种纪律是以习惯为基础的,而战争可以打乱这些习惯。相反,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在大敌当前的时候可以自动加强,因为每个士兵这时都非常清楚,为了能够取胜,他必须毫不反抗,严格服从。
    依靠战争来完成宏伟事业的国家,只知道我所讲的纪律。
    在古代的国家里,军队只征自由人和公民入伍,他们彼此之间无大差别,惯于平等对待。从这一点来说,可以说古代国家的军队是民主的——虽然它的成员都来自贵族内部。因此,在军队里,官兵之间情同手足。读完普卢塔克的《名人传》,你自会相信这一点。士兵们经常向他们的将军们提意见,而且可以无话不说;将军们也愿意倾听他们的士兵的意见,而且有问必答。将军们通过谈话和示范来领导士兵,要比利用管束和惩罚好得多。可以说将军既是士兵的伙伴,又是士兵的长官。
    我不知道希腊和罗马的士兵是不是也曾象现在的俄国士兵那样一丝不苟地遵守军队纪律,但我知道这并没有妨碍亚历山大征服亚洲和罗马征服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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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略述民主社会里的战争
  当平等的原则不仅在一个国家发展,而且象在今天的欧洲这样,在相邻的几个国家同时发展时,居住在这些不同国家的人,尽管语言、习惯和法制不同,但在都怕战争和都爱和平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野心和愤怒武装各国君主也没有用处;人民普遍持有的那种漠不关心和袖手旁观的态度,使君主们情不自愿地消下起来,丢下手中的宝剑。于是,战争越来越少了。
    随着平等在几个国家同时发展和这些国家的居民一起涌向工商业,不仅他们的爱好日趋一致,而且他们的利益也逐渐交融了。因此,任何一个国家加于他国的危害都不能不弹回到自己身上来,从而使人认识到战争是一种对战胜国和战败国来说损害差不多相等的灾难。
    因此,在民主时代,一方面是难以把各国都拉进战争,另一方面是几乎不可能只有两个国家交战而不牵涉其他国家。
    各国的利益互相交织,它们的意见和需要也彼此相同,所以一个国家一有风吹草动,其他所有国家也无法保持安宁。因此,战争越来越少,而一旦爆发战争,战场必将越来越扩大。
    一些相邻的民主国家,不仅象我方才所说的在某些方面变得相似,而且最终达到在几乎所有方面共同。
    而且,国家之间的这种相似,对于战争具有重大影响。
    当我寻思为什么15世纪的瑞士联邦曾使欧洲的一些强大国家发抖,而现今瑞士的国力则完全与它的人口数成正比时,我发现瑞士人已变得同邻国人一样,而邻国人也变得同瑞士人一样,所以瑞士现与邻国的差别只是人口的多寡,而能多派兵的国家必然胜利。因此,欧洲发生的民主革命的后果之一,就是人们重视战场上的兵力优势,强迫所有小国合并于大国,或至少参加大国的势力范围。
    由于胜利的决定性因素是兵力,所以每个国家都竭尽全力把尽可能多的兵员派赴战场。
    在部队里可以有象瑞士的步兵和16世纪法国的骑兵那样的比其他兵种精锐的兵种的时代,人们认为没有必要征集大量的兵员;
    但是,到了每个士兵的力量都相差无几的时代,情况就不同了。
    新需要的产生原因,也为满足需要提供了手段,因为正如我已经指出的,当人人都一样的时候,人人也就都成了弱者。在民主国家,社会权力自然大大强于其他国家。这种国家在想要召集全体成年男子入伍时,也有能力办到。因此,在平等时代,人们的尚武精神虽已减弱,但军队的规模却在扩大。
    在这样的时代,作战的方法也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发生变化。
    马基雅维里在其《君主论》里写道:“征服以一个君主及其诸侯为首领的国家,要比征服由一个君主及其奴隶治理的国家困难得多。”为了不侮辱人,我们不妨将“奴隶”改为“公平”。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一个完全可以用在我们讨论〕的问题上的伟大真理。
    一个贵族制大国,征服它的邻国或被其征服,都是极其困难的。它之所以不能征服邻国,是因为它不能集结全国的力量并在集结之后长期保持下去;它之所以不能被邻国征服,是因为敌人会到处遇到许多小防御据点,阻止它前进。在贵族制国家里作战犹如在山地里作战,战败者随时可以转入新的阵地固守。
    在民主国家,情况就完全相反。
    民主国家容易把可用的全部兵力投入战场,而如果它很富庶并且人多,则很容易成为征服者。而一旦它遭到侵略,敌人深入它的国土,它的御敌办法就不多了。如果敌人占领了它的首都,国家就灭亡了。这个道理非常清楚:在民主国家,每个公民都是各自孤立的,非常软弱,谁也无力自卫,不能支援他人。在民主国家里,只有国家的力量强大。国家的军事力量一旦因为军队被击溃而消失,行政的力量由于首都被占领而瘫痪,而所剩下的只是一伙没有组织和没有力量的群众,他们不能抗击有组织的入侵力量。我知道,使地方享有自由,并由此建立地方政权,可能减少这种危险,但这种办法经常是作用不大的。
    这时,不但人民不再可能继续进行战斗,而且恐怕他们连这个想法都没有了。
    根据文明国家所承认的国际法,战争的目的不在于掠夺私人的财产,而只在于占有政治权力。只是为了达到下一步目的,才偶而破坏私人财产。
    当贵族制国家因军队败北而被敌军入侵时,贵族虽然身为富人,也宁愿单独继续抵抗而不投降,因为入侵者一旦成为他们国家的主人,就会把他们的政治权力拿走,而他们重视政治权力甚于重视财产。因此,他们宁愿继续战斗,而不接受对他们来说是最大不幸的征服。而且,他们容易把人民组织起来,因为人民长期以来已经惯于跟随和服从他们,在战争中几乎没有什么可怕损失的。
    反之,在身分平等占有支配地位的国家,每个公民只有很少一点政治权力,而且往往一点也没有;另一方面,人人都是独立的,并有财产可能受到损失。因此,他们不象贵族制国家人民那样怕被征服甚于怕战争。当战火已经蔓延到民主国家的国土时,也很难判断它的人民会不会拿起武器。因此,必须给予这种国家的人以政治权利和政治意识,以使每个公民觉得自己也享有曾对贵族制国家的贵族起过鼓舞作用的某些权益。
    民主国家的君主和其他首领们必须时时提醒自己注意的是:只有热爱自由的激情和习惯才能最有效地抵制追求享受的习惯和激情。我认为,再没有比不以自由为基础的民主国家在战败时最好投降的了。
    以前,在战场上双方的兵力都不太多,交战时也是小规模的战斗,或进行长期的围攻。现在,一交战就是大规模的战斗,只要前进的道路无阻,就一直挺进到敌方的首都,以期一举结束战争。
    据说,是拿破仑发明了这套新战术。只依靠一个人的力量是创造不出这种发明的,而不管他是什么人。拿破仑采用的战术,是当时的社会情况提示给他的。他使用这种战术所以成功,是因为这种战术特别适应当时的社会情况,因为他首次将这种战术应用于战争。拿破仑是第一个率军长驱直入由这个国家首都打到另一个国家首都的人。但是,为他打开这条道路的,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的崩溃。我们可以设想,这位非凡人物如果生在300年前,他是不会使他的战术产生这样效果的,或者说他将采用另一种战术。
    我只想就内战问题再说几句,因为我害怕读者不耐其烦。
    我就对外战争所述的一切,大部分也有充分理由适用于内战。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天生就没有尚武精神。他们在被迫上战场的时候,有时也有点这种精神。但是,根据自己的意志大家一起奔赴战场,自愿忍受战争的风险,尤其是内战的风险,决不是民主国家的人想要采取的行动。只有最喜欢冒险的人,才会同意去冒这种危险。民主国家的大部分群众是不会采取行动的。
    甚至在人民愿意行动的时候,也不是容易行动起来的,因为他们在国内已经找不到他们准备服从的早已确立的悠久权威,没有已被公认的领袖来团结、统帅和指挥希望起来行动的人,没有在国家政权领导下的政治力量去有效地支持政府进行抵抗。
    在民主国家里,多数的精神力量是巨大的,而多数拥有的物质力量,也是为了抵制它而首先可以联合起来的力量所无法比的。因此,坐在多数的席位上以多数的名义和利用多数的权力发言的党派,可以毫不费力地转瞬之间打败所有的个别抵抗。这些党派甚至不让个别抵抗出生,在孕育期间就把它掐死。
    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凡是想以武力进行革命的人,除了出其不意地占领政府的全部机关,别无其他办法。为了能够达到这个目的,最好使用政变的办法,而不发动战争,因为一旦进行正规战争,胜利者几乎准是代表政府的党派。
    只有在军队分成两派,一派举起叛旗,另一派继续效忠政府的时候,才有可能发生内战。军队本身就是一个小社会,组织严密,有强大的生命力,能在一定的期间内自给自足。战争可能流血,但不会进行很久,因为叛军一显示武力,或经过初战的胜利,就能控制政府,于是战争随之结束;或者最好是因为战争一开始,没有得到政府的有组织的力量支持的那一派军队很快就自行瓦解或被消灭。
    因此,可以把内战在平等时代将会非常稀少和非常短促视为普遍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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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9:25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四章 民主国家军队的复杂性
  (关于民主国家军队为什么在战争初期比其他国家军队软弱而在战争持续下去时则比其他国家军队强劲)
    凡是在长期的和平之后参加战争的军队,都有被击败的危险;而长期作战的军队则有很大的获胜机会。这一真理特别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军队。
    在贵族制国家,军职是享有特权的职业,所以在和平时期也受到尊敬。才能大、学问大和野心大的人纷纷拥向军界。
    军队在各方面都不低于全民族的平均水平,甚至往往高于这一水平。
    我们在民主国家却看到相反的情形。在那里,民族的精英都逐渐离开军职,以便通过其他途径去谋求荣誉和权力,而尤其是财富。在长期的和平之后,再加上在民主国家和平时期长,军队的水平便经常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参战的军队处于这种状态,对于国家和军队都有危险,直到战争使这种状态改变,危险始终存在。
    我曾经说过,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和在和平时期,年资是晋升的最高的和不可改动的准则。正象我已经指出的,这不只来因于这种军队的制度,而且来因于这种国家的制度本身。因此,这种情况将会长期存在下来。
    另外,由于这种国家军官在国内的一切都取决于他们在军队的地位,以及由于他们的荣华富贵全都来自这个地位,所以他们只有到死才离开或退出军界。
    这两个原因对一个民主国家带来的后果是,经过长期的和平之后,它的军职人员和军队的全部指挥人员均已老迈。我所说的不仅有将军,而且包括一直没有晋升或一步一步爬上去的大部分下级军官。在你考察民主国家的军队时,你会吃惊地发现,全体士兵都是毛孩子,而所有的长官均已至垂暮之年。因此,士兵缺乏经验,而长官缺乏精力。
    这是败北的主因,因为使战争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是要有年轻的人。如果不是近代的一位最伟大的统帅指出过这一点,我是不敢这样说的。
    这两个因素对贵族制国家的军队就不是这样发生作用的。
    因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晋升的主要依据是家庭出身而不是年资,所以在每个军阶中都有一些年轻人,他们把人的最充沛体力和精力全都带进了战争。
    另外,在贵族制国家谋求军事荣誉的人,都在市民社会里拥有不愁温饱的地位,所以很少有人在快到年老的时候才离开军队。他们把精力最充沛的年华献给军事生涯之后便自动退休,回乡去安享余年。
    长期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使所有的军官在身心方面养成了不适于作战的习惯。长期生活在民主的温文尔雅习俗气氛中的人,一打仗就难于适应战争所要求的艰苦工作和严峻义务。如果他还没有失去担任军职的兴趣,那他至少要养成妨碍他取得战争胜利的生活方式。
    在贵族制国家,市民生活的懒散作风对军队风纪影响不大,因为在这种国家里,指挥军队的都是贵族。应该知道,一个贵族,尽管他在过着荣华富贵的生活,但除追求这种幸福以外,他总是还有其他一些追求,而且为了充分满足这些追求,他可以自愿地暂时牺牲他的幸福。(E)
    我曾经指出,在民主国家处于和平时期,军阶的晋升是极慢的。起初,军官们对这种情况表示无法容忍。于是,他们闹事,牢骚满腹,心灰意冷。但是,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其中的大部分人迁就下去。野心大和有办法的人离开了军队。其余的人终于使自己的爱好和欲求适应他们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命运,以市民的眼光来看待军职。在他们看来,军职的最可贵处,就是它能给他们带来舒适和安定。他们把未来的设想都寄托于这一小点有保障的收入上,一生只要求能够平平安安地享受就行了。
    因此,长期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充满了年老的军官,而且常常把老年人的习气输送到还是年轻力壮的军官中去。
    我也曾指出,在民主国家处于和平时期,军职并没有多大荣誉,不太有人追求。
    公众的这种轻视态度,是压在军人头上的一块又重又大的石头。士气好象被它压扁了,但在战争终于爆发的时候,士气又能立即恢复它的弹力和活力。
    挫败士气的这种原因,却不见于贵族制国家的军队。无论是军官还是他们的同胞,都从来没有认为军官是低下的,因为除了他们的军队伟大以外,他们本人也是伟大的。
    即使和平对这两种军队发生相同的影响,结果还是要不同的。
    当贵族制国家军队的军官失去战斗意志和不愿意靠军职发迹的时候,他们仍会尊重本阶级的荣誉和身先士卒的古老习惯。但是,如果民主国家军队的军官不再爱好战争和不再希望利用军职向上爬,他们就什么好的东西也保存不下来。
    因此,我认为民主国家在长期和平之后参加战争,被打败的危险要特别大于其他国家。但是,它不会因为败北而轻易气馁,因为战争越持久,它的军队的胜利机会越大。
    当战争拖长而使全体公民不能从事和平劳动和破坏他们的小小事业时,他们就会把珍视和平的热情转向支持战争。战争使一切事业遭到破坏之后,它本身就成为一个唯一无二的巨大事业。于是,平等所产生的一切热烈的和奋进的激情,便全部集中到战争方面来。这就是为什么甚至很难发动人民奔赴战场的民主国家,一旦让人民拿起武器,有时会在战场上取得惊人成就的原因。
    随着战争逐渐将所有人的视线吸引到军队方面来,和军队在短期内就举国闻名并创造出巨大财富,全国的精英便纷纷从戎。这时,被军队吸引去的天生具有进取心和勇敢而好斗的人,已经不是象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只来自贵族,而是来自全国了。
    由于竞争军事荣誉的人很多,而且战争又在迫使每个人发挥其应有的才智,所以不断涌现出一些伟大的将领。长期的战争对民主国家军队发生的作用,犹如革命对民主国家人民发生的作用。它打破常规,使一切出类拔萃的人脱颖而出。
    在和平时期就已年老体衰的军官离开军队,退休或死去。一批在战争中壮大起来的青年人接替了他们的职位。这些年轻人满怀激情,坚持把战争打下去。他们不惜一切代价力求晋升,而且实际上也在不断晋升。在他们身后,还有一批与他们怀有同样心情和同样欲求的年轻人。而在这批人之后,还有另一批人。只要军队没有限制,这样的人将会一批接着一批涌现。平等使每个人产生奋进之心,而死亡又在为各种奋进之心提供机会。死亡不断使各级军官减员,制造遗缺,既为晋升开门,又为晋升关门。
    在军人的习性和民主国家人民的习性之间,还存在一种只有在战时才显露出来的隐秘关系。
    民主国家的人,有一种渴望迅速得到所希冀的东西,然后快快活活地加以享受的本性。其中大部分人崇拜冒险,怕死不如怕穷。他们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配之下从事工商业的。
    他们也把这种精神搬到战场,甘愿冒生命的危险,以在瞬间取得胜利。最能满足民主国家人民幻想的伟大,就是在战场上能使他们大放异采而且只消冒生命之危险就可突然得到的伟大。
    因此,民主国家人民的利益和爱好是使他们离开战争,而他们的思想习惯却使他们能打好战争;只要能够把他们从他们的事业和舒适生活的圈子里拉出来,他们便可以容易变成好士兵。
    如果说和平对民主国家的军队特别有害,那末,战争却可以保证它得到其他任何军队所没有得过的好处。尽管这种好处起初不太明显,但随着战争的持久,可能由此取胜。
    一个贵族制国家在同一个民主国家交战时,如不在最初的几个回合摧毁对方,就大有被对方打败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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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9:06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三章 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哪些人是最好战和最革命的阶级
  民主国家军队的特点,是按照提供兵员的人口数与兵员人数的比例来说,它是十分庞大的。关于这一点,我准备以后再谈它的理由。
    另一方面,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选择军职的却不多。
    因此,民主国家不久就不得不放弃自愿入伍的募兵制,而采用强制入伍的征兵制。本国条件的要求,迫使它们采用了后一种制度,而且可以不难预知,人人都要被征入伍。
    由于服役是强迫性的,所以服役的义务就由全体公民不加区别地平等分担。这也是这些国家的条件及其思想的必然结果。这些国家的政府,只要向全体人民提出呼吁,就差不多可以进行它想要做的事。一般说来,引起反抗的是负担轻重的不平等,而不是负担本身。
    但是,由于全体公民都要服役,所以显然要出现每个人只在军队里服役为数很少几年的结果。
    因此,士兵只是军队的过客便成了常规。但是,在大部分贵族制国家里,当兵却是士兵所选定或被迫接受的终生职业。
    这种情况造成了一些差异很大的后果。在民主国家军队的士兵中,有些人很爱军人生活,但大多数人是被迫站到军旗下的,他们时时刻刻准备返回家园,没把从军看成严肃的任务,只想离开军队。这些人没有什么高求,也没有染上半点这种职业所产生的奢望。他们当兵只是应付差事,心里总是惦念着公民生活里的利益和欲求。因此,他们不仅没有尚武精神,反而把社会上的公民精神带进军队并在军队里保持这种精神。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这些纯朴的士兵仍然保存着公民的本色,全国的习惯对他们有最大的作用,舆论对他们有最大的影响。士兵们可以特别自诩的,正是他们把曾使人民本身受到鼓舞的爱自由和尊重权力的思想带进了民主国家的军队。贵族制国家的情形与此相反,那里的士兵到了最后已与自己的同胞毫无共同之处,与同胞们往来形同外来人,而且往往是形同敌人。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军官是保守分子,因为只有他们同市民社会保持紧密的联系,而且从不放弃迟早回到市民社会恢复其原来地位的志望。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保有这种联系和持有这种愿望的则是士兵,而且促使士兵如此的原因也完全相同。
    不过,在民主国家军队的内部,军官们往往养成与全国人民完全不同的爱好和欲求。这种现象是不言而喻的。
    在民主国家里,一个人当了军官,便与市民生活完全断绝关系。一离开市民生活,就等于永远离开,而且他也没有一点回去的兴趣。他的真正祖国就是军队,因为他的一切都决定于他所占的军阶。因此,他得跟着军队的命运共进退,同沉浮,把自己今后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军队。由于军官的需要与国家的需要不同,所以他可能在全国最希望安定和和平的时候锐意制造战争或进行革命活动。
    但是,有些因素可以节制军官在这方面的好战和喜欢闹事的情绪。如果民主国家军队里的这种野心是每个军官都有的和持久的,则这种野心很少是强大的。出身于民族的下等阶级的人,经过在军队内部的几次晋升,终于升到军官的地位,便已经够扬眉吐气的了。他已经占居比他在市民社会的地位高得多的地位,并且取得被大部分民主国家经常认为是不可出让的权利。经过这样大的努力之后,他愿意暂时停一下,想一想如何享用已经获得的一切。由于害怕失去已经获得的东西,所以渴望获得尚未获得的东西的心情便不怎么强烈了。在克服妨害他晋升的第一个和最大的障碍之后,他便对以后的晋升之慢不那么着急了。随着军阶逐步升高,发现危险越来越大,他的野心也逐渐收缩。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就认为民主国家军队中最不好战和最没有革命精神的,将永远是它的高级指挥官。
    我方才就军官和士兵所讲的一切,对于在所有的军队中都是介乎军官和士兵之间的那批人,即我要讲的军士阶级,并不适用。
    这个在本世纪之前还未在历史上崭露头角的军士阶级,我想它今后会在历史上发生作用。
    同军官一样,军士已在思想上同市民社会断绝关系;也同军官一样,军士亦把军职视为终生职业;或许还超过军官,把全部希望都寄托在这一方面。但是,他们还没有象军官那样取得较高的和稳固的地位,以便在爬到最高职位以前可以有机会暂时停止下来,舒舒服服地歇一口气。
    由于军士的职务性质永远不变,所以军士们注定要过一种庸碌无名、备受限制、毫不舒适和生死难卜的生活。在他们看来,当兵只是一种危险的行当。他们只知道艰苦和服从,而这比头顶危险更难忍受。他们之所以能够忍受眼前的痛苦,是因为他们知道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能使他们将来解除这些痛苦。实际上,日久天长之后,他们也真能当上军官。这时,他们便可以发号施令了,并且得到了荣誉、独立地位、权利和享受;他们所希望得到的东西虽然大量地出现于他们的眼前,但在实际拿到手以前,他们从来不敢确信一定能拿到手。
    他们的军阶也不是不能更动的;他们每天都得听任其长官的摆布,军队的纪律要求他们必须这样做。犯一点小错误,或稍有越轨行为,经常能使他们立即失去费了多年心血才得到的果实。在他们熬到他们所向往的军阶以前,可以说他们没有什么成就。只是取得了军官的军阶以后,他们才好象进入了仕途。象他们这样不断受到他们的充沛精力、需要、激情、时代精神、希望和恐惧心情推进的人,不可能不燃起铤而走险的野心。
    因此,军士都希望有战争,而且是永远和迫不及待地希望。如果人们反对战争,他们就希望发生使典章制度失去权威的革命,以便在革命当中利用局势的混乱和群众的政治激情把他们的长官撵下台,并取而代之。他们并不是办不到的,因为尽管他们的感情和欲求与士兵有很大不同,但他们的家庭出身和习惯却与士兵一样,从而能对士兵发生极大影响。
    如果以为军官、军士和士兵的这种各不相同的对事态度只出现一个时代或一个国家,那就错了。这种现象见于一切时代和一切民主国家。
    在所有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军士永远是国家的和平的和有秩序的风气的最坏代表,而士兵则是这方面的最好代表。士兵会把全国民情方面的优点或缺点带进军队,将民族的面貌忠实地反映在军队里。如果一个士兵是无知的和软弱的,那他将不知不觉地和违反本意地被他的长官拉去搞叛乱。如果他是有知识的和坚强的,那他将会约束他的长官遵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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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8:49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二章 民主国家的和平和战争
  (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民自然希望和平而民主国家的军队自然希望战争)
    使民主国家的人民反对革命的那些利益、恐惧心理和激情,也在使他们不愿意进行战争。尚武精神和革命精神,是同时并由于同样的原因而减弱的。
    爱好和平的不动产所有者人数的不断增加,可以迅即毁于炮火的动产的增多,民情的纯朴,人心的温存,平等所激发的怜悯心情,很少被战时产生的诗意般的强烈激情所打动的冷静理智——这一切联合起来,便足以抑制尚武精神。
    我认为,可以把在文明国家里随着身分的日益平等,好战的激情将越来越少和越来越不强烈,视为一个普遍的常规。
    战争,是所有国家,无论是民主国家或其他国家都可能卷入的不幸事件。无论它们多么热爱和平,都必须时时做好却敌的准备,换句话说,就是要有一支军队。
    置身于可以说没有邻国的广漠土地之上的美国的得天独厚,为它的居民提供了独有的条件。就是说,他们只有少数士兵就够了。但是,这只是美国的特点,而不是民主的特点。
    身分平等、民情和基于民情所建立的各项制度,并没有取消民主国家建立军队的义务,而且它的军队还经常对它的命运起着极大的影响。因此,研究什么是军队的成员的自然本质是至为要重的。
    在贵族制国家里,尤其是在全凭出身来定等级的国家里,军队中的不平等亦同民族中的不平等一样。军官是贵族,而士兵则是农奴。前者应征是为了发号施令,而后者应征则是为了服从指挥。因此,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士兵的奋进之心被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
    军官的野心也并不是远无止境的。
    贵族不但是全国等级阶梯中的一个等级,而且在它的内部还经常有自己的等级阶梯。阶梯上的等级一个比一个高,而且永远保持不变。根据出身,有的人应征是去指挥一个团,而另一个人应征则是去指挥一个连。他们达到他们所希望的这个极限之后便自动停止,而安于自己的命运。
    此外,还有一个重大原因使贵族制国家的军官抑制了晋升的欲望。
    在贵族制国家里,军官除了在军队中有军阶以外,还在社会上属于上等阶层。在他们眼里,前者不过是后者的附属品。贵族之跻于军官之列,主要的还不是为了高升,而是出于家庭出身加于他们的一种义务。他们之所以从戎,是为了光荣地度过他们的轻松自在的年华,并把军中生活的一些光荣回忆带回家庭和与自己同样的人们中间,但他们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打算由此发财、成名或掌权,因为他们本身已经有了财、名、权,不出家门就可以享有这一切。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每个士兵都可能升任军官,这就使人人产生了晋升的念头,并把军事野心的限度扩大到几乎没有止境。
    在军官方面,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东西自然而然地使他们或强其他们停于某一军阶而不上进。在他们眼里,每升一个军阶都有极大的价值,因为他们在社会上的等级差不多总是依他们在军队中的等级为转移的。
    在民主国家里,军官除了薪金以外没有其他收入,除了军功荣誉以外不会享得其他荣誉。他们经常改变职业,所以境遇也随之改变,以致好象变成了另外一个人。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里作为充任军官的附带结果的那些东西,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变成主要的东西,变成了决定军官的一切和决定军官本人的东西。
    在法国的旧君主时代,人们称呼军官时不用他们的军衔,而只用他们的贵族爵位名衔。而在现代,只称他们的军衔。这个小小的语言表达形式的改变,就足以说明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当中发生了巨大的革命。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晋升的欲望几乎是普遍的,而且是炽烈的、不易放弃的和永远存在的。它随着其他一切欲望的上升而上升,一直到人死为止。但是,也不难发现,在全世界各种国家的军队中,和平时期军阶晋升最慢的,是民主国家的军队。军职的席位本来就少,所以竞争者几乎不可胜数。但是,平等的固定原则适用于所有的人,所以谁也不可能迅速晋升,而且有许多人无法晋升。因此,晋升的要求大大高于其他国家,而晋升的容易程度则大大不如其他国家。
    因此,民主国家军队中极想升官的人,都渴望发生战争,因为战争会使军官出缺,最后还可以违反作为民主制度的专有特权的按年资晋升的规定。
    我们由此可以作出如下的使人感到奇怪的结论:在所有国家的军队中,最热烈地希望发生战争的军队是民主国家的军队;而在所有国家的人民中,最爱和平的人民则是民主国家的人民。这种反常现象的成因,是平等同时产生了这两个对立的效果。
    公民都是平等的时候,便每天都觉得自己有希望并发现有可能改变自己的处境和增进自己的福利。这种情况使他们热爱和平,因为和平可以繁荣工商业,能使每个人平安无事地达到其小小事业的目的。另一方面,这样的平等又在使从事戎马生活的人更加重视军事荣誉的价值,让所有的官兵都能容易得到这种荣誉,以致连士兵在做梦的时候都是驰骋于疆场。在这两种不同作用的支配下,人心思动是相同的,爱好享受的欲壑总是难填的,野心是相等的,而满足野心的手段则有所不同。
    人民和军队的这种背道而驰的倾向,驱使民主社会走上非常危险的道路。
    当人民丧失尚武精神的时候,充任军官便立即不再是光荣的了,而军人也将沦为最低级的公务人员。人们不太尊敬他们,也不再了解他们。这时,便出现了同贵族时代完全相反的情况。从军的公民不再是最主要的公民,而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公民。一个人只有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才愿意去从军。这就形成一个难以摆脱的恶性循环。民族的精英避而不就军职,因为这一行不光荣;而军职之所以不光荣,则是因为民族的精英不再参加军队。
    因此,当你看到民主国家的军队尽管物质条件比其他军队一般说来好得多,纪律不如其他军队那样严格,但往往情绪低落、牢骚满腹、对处境不满的时候,不必表示惊讶。士兵感到自己的地位低下,他们的被挫伤的自尊心,使他们爱上缺了他们就无法进行的战争,或喜欢其他们从中有希望凭借手中的武器获得人们原来拒绝给予他们的政治权力和个人尊严的革命。
    民主国家军队的成分,使引发革命的危险变得更加可怕。
    在民主社会,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财产需要保护;但是,民主国家的军队通常都是由无产者领导的。大部分无产者在国家内乱期间不会遭到重大损失。在民主时代,人民群众自然要比在贵族时代更怕革命,但军队的首脑们却不太怕革命。
    另外,正如我方才所说的,在民主国家,最有钱、最有教养和最有才干的公民,都决不去担任军职,所以整个军队最后会变成一个小独立王国。在这个小王国里,官兵的知识水平低于全国,而他们的习惯却比全国粗野。但是,这个不文明的小独立王国却掌握着武器,而且只有它会运用武器。
    军队的好战和喜欢动乱的精神给民主国家带来的危险,实际上正是因为公民的和平情绪而加剧了。在一个不好战的国家里,再没有比军队更危险的东西了;而全体公民的过分爱好安宁,则使他们把整个社会都交给士兵去支配。
    因此,一般而论可以这样说:如果民主国家出于自己的利益和本性而自然爱好和平,那它就将被它的军队一步一步地拖向战争和革命。
    贵族制国家从来不担心军人发动革命,而民主国家却经常害怕这样的革命。在妨碍民主国家前进的一切可怕的危险当中,这种危险将变得最为突出。政治家必须时时刻刻把自己的注意力放在寻找消除这种危险的办法上去。
    当一个国家因军队的野心蠢蠢欲动而感到内部不安的时候,它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为这个令人讨厌的野心提供发动战争的借口。
    我不想一般地诽谤战争。战争差不多总能提高一个民族的意志,开阔它的心胸。有些时候,只有战争才能遏止平等自然造成的某些倾向的过分发展,这时我们就必须认为战争是医治民主社会所染的某些痼疾的不可或缺的良药。
    战争虽然有一些很大的好处,但也不能把它捧得过高,说它可以根除我方才指出的危险。战争只能暂时阻止这种危险,战争过后危险又会变本加厉,因为军队尝到战争的甜头之后,便更加不愿意容忍和平了。战争只是永远希望光荣的民族解救困难的办法。
    我可以预言,一些民主大国里涌现出来的军事首脑们,会发现他们在率军征伐时容易,而在胜利后和平地生活下去困难。有两件事使民主国家觉得很难办:一件事是开始进行战争,另一件事是结束战争。
    此外,如果战争未为民主国家带来特殊的好处,那它就会使民主国家遭到昔日的贵族制国家同样未曾放在心上的某些危险。现在,我只谈一谈其中的两种危险。
    战争虽然满足了军队的要求,但却限制了每天都在嚷嚷要使自己的和平时期的需求得到满足的不可胜数的公民群众,而且往往使他们失望。因此,战争就有从另一方面导致它本来应当防止的动乱的危险。
    在民主国家里,任何一场长期战争都将给自由带来巨大的危害。这并不一定是指害怕在每次胜利之后看到获胜的将军们,会象罗马的苏拉和凯撒那样用武力夺取最高政权。危险是另一种的。战争虽然并不总是给民主国家带来军人统治,但它不能不使民主国家的文官政府的职权无限增加。它差不多必定要把管理万民和处理万事的大权集中到这个政府手中。它不是以武力突然建立专制,而是依靠习惯势力慢慢地走向专制。
    凡是企图消灭民主国家的自由的人,一定知道达到这个目的的最可靠和最简便的办法就是战争。这是他们的第一条科学定理。
    当官兵的野心引起人们惊恐时,一个看来可以自救的办法,就是增加军队的人数,从而扩大军官的编制。这只能缓和燃眉之急,但为未来埋伏了更大的危险。
    在贵族制社会,扩军可以产生稳定的效果,因为在这样的社会里,只有一类人有军事野心,而且其中每个人的这种野心可以停止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从而使怀有野心的一切人差不多都能得到满足。
    但是,在民主国家,扩军就没有任何好处,因为军队前人数越多,想往上爬的人也越多。被许诺有空缺时就职的人上任以后,不久又会出现一批欲望没有得到满足的人,而已经上任的那批人也很快会牢骚满腹,因为左右民主国家公民行动的那种激动情绪也会反映到军队中来。人们想得到的不是一定的军阶,而是一直往上晋升。他们的欲望虽然不算太大,但却一个一个地接踵而来。民主国家扩军只能使军人的野心得到一时的满足,但不久以后,他们的野心将会变得更为可怕,因为想往上爬的人越来越多。
    至于我,则认为不安和时刻思动的情绪,是民主国家军队的组织本身内在的而且不愿意根除的弊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要自以为能够找到一种依靠自己的力量镇服和控制军人情绪的军事制度,为此付出多大的努力都是白费功夫。
    能够救治军队的弊端的不是军队本身,而是国家。
    民主国家自然担心动乱和专制。只要使军队的那些本性变为审慎的、理智的和稳重的爱好,问题就可以解决了。当公民们最后学会如何和平而有益地运用自由,并领会到自由的好处时;当他们象爱自己女朋友那样爱好秩序,自愿地服从纪律时,他们入伍从军就会不知不觉地和似乎是违反本意地把这些习惯和气质带进军队。全民族共有的精神一渗入军队特有的精神,就会节制军队生活所造成的观点和欲望,或者依靠舆论的强大力量把这些观点和欲望抑制下去。有了有知识、守纪律、意志坚定和爱好自由的公民,才会有纪律严明和服从命令的士兵。
    任何法律,只要它在镇压军队的叛乱精神的同时还在全国范围内加紧压制公民的自由精神,使法律和权利的观念黯然失色,它就必然适得其反。它不但没有消灭军人暴政,反而大大促进了军人暴政的建立。
    不管采取什么预防措施,民主国家里存在一支庞大的军队毕竟总是一大祸根,而消除这个祸根的最有效办法就是裁军,但这又是所有的国家都不能采用的一项解救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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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8:2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一章 为什么大规模的革命越来越少
  数个世纪以来一直生活在等级制度或阶级制度下的人民,只有经过一系列长期的艰辛程度时大时小的改革,借助于暴力,在财产、观点和权力等相继出现多次急剧变位之后,才能达到民主的社会情况。
    在这场大规模的革命完成之后,它所制造的革命习惯还将长期存在下去,而且一些深重的动乱也将随之而来。
    因为所有这一切都是在身分逐渐趋于平等的期间发生的,所以人们可以由此得出结论:在平等本身和革命之间存在着一种潜藏的关系和一种隐秘的联系,以致其中的一者只有依靠另一者的产生才能存在。
    关于这一点,推理看来是与经验符合的。
    在等级逐渐接近平等的国家,没有一种形诸于外的联系把人与人结合起来积使他们固定于所在的地位。任何人都没有永享的权利,没有发号施令的权力,没有受人支配的境遇。
    但是,每个人都会发现,只要自己有些文化和财产,就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并同其他一切人分开而自己单独前进。
    导致公民们各自独立的同一原因,也在每天促使他们产生新的急于实现的欲望,并在不断鞭策他们。
    因此,人们似乎可以理所当然地认为:在民主社会,思想、人和物必将永远不断地改变其外貌和地位,民主时代就是急剧的和不停的改革时代。
    情况果真如此吗?身分的平等能够使人们习以为常地和永远不断地去进行革命吗?身分的平等中存在的某种动乱的根源在妨碍社会安定,驱使公民们不断去改变他们的法律、主张和民情吗?我认为不是如此。这个问题很重要,我请读者注意我的评述。
    凡是使国家改变了面貌的革命,几乎不是为了使不平等神圣化就是为了破坏不平等而进行的。撇开造成人类社会大动乱的次要原因不谈,你几乎总能看到是不平等在这里作祟。
    这就是说,不是穷人想夺取富人的财产,就是富人要束缚穷人。因此,如果你能使一个社会处于人人都有某些东西保存在手,而很少到别人那里去取某些东西的状态,你就会对世界和平作出重大的贡献。
    我并非不知道,在一个大民主国家里,总是有一些公民极其富有,而另一些公民则十分歧困。但是,民主社会的穷人并不象在贵族社会里那样构成为民族的绝大多数,而是人数很少,法律也没有规定他们必须祖祖辈辈永远贫困下去。
    在富人那一方面,则是一盘散沙,而且力量不强;他们没有使人看到眼红的特权,连他们的财产也不再同土地结合和以土地表示,而是一些不太引人注目、甚至是看不到的东西。如同不再有穷人家系一样,富人世家也不复存在,在芸芸众生之中每天都有富人产生,而且也不断有富人变为芸芸众生。因此,他们并未形成一个可以容易确认和识别的阶级。
    另外,由于他们与自己的同胞大众有千丝万缕的隐而不现的联系,所以人民要是攻击他们就不能不害及自己。在民主社会的这两极端之间,还有无数的几乎是各方面都相同的人。这些人既不极穷,又不极富;他们持有的财产,只达到使人们看到之后不会造 反和嫉妒的程度。
    这些人自然反对激烈的变动。他们的保守性使高于他们的人和低于他们的人都保持于安静状态,并保证着社会机体处于安定状态。
    这并不是说这些人本身已经满足于现有的财产,对于使他们能够分享到好处而又不受损失的革命也有一种天生的反感。恰恰相反,他们以无比的热情渴望发财,但使他们为难的是,他们知道这会侵夺某些人。使他们不断产生新欲望的同一社会情况,也在把这些欲望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内。它使人增加了进行改革的自由,但却减少了人对改革的兴趣。
    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不仅不从心里希望革命,而且从心里害怕革命。
    任何革命都要或多或少地威胁既得的所有权。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大部分都拥有财产;他们不但持有财产的所有权,而且生活在人人都十分尊重他们的所有权的环境中。
    如果我们仔细观察一下社会上的每一个阶级,便不难发现所有权所带来的激情在中产阶级身上表现得最为坚定和执拗。
    穷人往往不关心他们手中拥有的财物,因为他觉得与其享有少量的财物,不如干脆一点没有。富人除了爱财之外,还有其他许多需要得到满足的激情,但经过长期地和辛勤地经营巨额的财产之后,有时反而感不到财产的魅力了。
    但是,既不豪富又不极其的小康之人,却对自己的财产甚为重视,因为他们离贫穷并不太远,深知贫穷的痛苦,并害怕这种痛苦。使他们没有陷入贫困的,只是一小点家产,他们把自己的担心和希望随时都寄托在这点家产上。他们时时刻刻都希望家产更多一些,所以对家产给予不断的关心;他们通过日以继夜的努力使家产增加,所以对家产更加依恋。把一小部分家产让给别人的思想,在他们看来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把损失全部家产视为最大的灾难。但是,使这些热心保护家产和唯恐丧失家产的小所有者人数日益增加的,正是身分的平等。
    因此,在民主社会,公民的大多数看不清革命会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而是时时刻刻感到革命会从四面八方给他们带来损失。
    我在本书的一个地方说过,身分的平等自然要驱使人们去经营工商业,并使地产不断增加和地块日益化小。我也曾指出,身分的平等时时都在鼓励每个人热烈地和不断地追求幸福。再没有什么东西比这一切事实更能抵制革命的激情了。
    革命的最终结果可能是对工商业有利,但它的最初效果几乎总是使工商业者倾家荡产,因为革命一开始不能不改变消费的一般状态,不能不暂时使生产和需求之间的关系失常。
    另外,我不知道再有什么东西比商业道德更与革命道德对立的了。商业自然是一切狂热的激情的敌人。商业爱温和,喜欢妥协,竭力避免激怒人。它能忍耐,有柔性,委曲婉转,除非万不得已决不采取极端手段。商业使人各自独立和重视自己的个人价值,使人愿意自己处理自己的工作,教导人学会成功之道。因此,商业使人倾向自由而远离革命。
    在革命当中,动产的所有者比其余一切人都害怕得多,因为他们的财产一方面往往易被查封,另一方面又随时有完全丧失的可能。土地所有者就不必如此担惊受怕,因为他们即使失去了土地的收益,在大动荡过去之后至少有希望保住土地本身。因此,在面临革命运动的时候,前者要比后者害怕得多。
    由此可见,一个国家的动产数量越大及其种类越多,就越少发生革命。
    另外,不管人们操什么职业,拥有什么样财产,有一个特点是人所共有的。
    这就是没有一个人完全满足于现有的财产,人人都在不断努力以各式各样的办法增加财富。考察一下他们当中的每个人的任何一段人生,就会发现每个人都在不断拟定以增进自己的安乐为目的的某些新计划,对他们大讲人类的利益和权利,均是枉费工夫,因为他们当前把全部精力都用去操劳那些琐碎的自家小事情上去了,希望你让他们另找时间去考虑公众共同关心的事情。
    这不仅阻止他们去进行革命,而且打消了他们的革命念头。狂热的政治激情,很少能够打动也以同样狂热追求幸福的人。他们对小事情的热心,使他们对大事情的热心变凉了。
    不错,在民主社会里,有时也出现一些大胆敢为和怀有野心的人,他们的巨大欲望不能满足于按照常规前进。这些人喜欢革命,并发动革命;但是,如无非常的意外事件助他们一臂之力,他们是极难发动起革命的。
    谁也不能在反对他的时代和他的国家的精神的斗争中得到好处。一个人,不管他认为自己多么强大,也难于使他的同时代人接受为他们的整体愿望和感情所厌恶的情感和思想。因此,不要以为一旦身分的平等成了永久确立的事实,并使民情打上了它的特点的烙印,人们就会轻易地跟着一个卤莽的领袖或一位大胆的革新家走上冒险的道路。
    但是,人们也不能通过深谋远虑的筹划,甚至通过事先安排好的抵抗计划,去公开反对这样的领袖或革新家。人们不会同他们进行激烈的斗争,有时甚至还会恭维他们几句,但决不会跟着他们走。人们私下里以自己的惰性抵制他们的狂热,以自己的保守主义态度抵制他们的革命习性,以自己的日常爱好抵制他们的冒险家热情,以自己的良知抵制他们的灵机天才,以自己的散文抵制他们的诗篇。这样的领袖和革命家,经过千辛万苦可能使人们一呼而起,但不久以后人们就会离开他们,而他们自己则好象身体过重而跌倒在地。他们用尽全身解数试图唤起这些态度冷淡和漫不经心的群众,但又终于觉得自己无能为力,这不是因为他们自己认输,而是因为他们成了孤家寡人。
    我决不认为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天生就是不好动的;恰恰相反,我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有一种永恒的运动在起支配作用,人们在这种运动中从不知道休息;但我相信,人们在其中活动时总有不可逾越的一定界限。对于次要的东西,他们每天都在予以改变、改进或改革;而对于主要的东西,他们则谨慎小心,不加触动。他们爱改革,但怕革命。
    尽管美国人不断修改或废除他们的某些法律,但他们很少表现出革命的激情。当公众的骚动开始构成威胁的时候,甚至在公众的激情极为高涨的时刻,他们就立即止步并冷静下来。从他们的这种急速反应就不难发现,他们害怕革命,视革命为最大的灾难,每个人都在心里暗自决定,准备付出重大的牺牲来防止革命。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最爱所有权而又最怕所有权丢失,也没有一个国家象美国那样有绝大多数人反对以任何方式威胁所有权制度并使其改变的学说。
    我曾一再指出,具有革命性质的理论,当它只有通过完全彻底的和有时是突然的改变财产和人的现状才能实现的时候,在美国不会象在欧洲的一些大君主国那样受到无限的欢迎。即使有人主张这个理论,群众也要以一种本能的反感抵制它。
    我敢说,被法国一贯称为民主名言的那些名言,大部分要被美国的民主所取消。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在美国,人们具有的是民主的思想和激情;而在欧洲,我们具有的还是革命的激情和思想。
    如果有一天美国发生了大规模的革命,那也是由于美国的土地上住有黑人而引起的。也就是说,造成这种革命的原因不是身分的平等,而是身分的不平等。
    在身分平等的时候,每个人都愿意闭关自守,把他人置于脑后。如果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不去纠正这个有害的倾向或者助长它,认为它能使公民消除政治激情和远离革命,那他们将会作法自毙,遭到本想避免的恶果,而且会有一天,某些人的破坏性激情,在大多数人的愚昧的利己主义和胆怯心理的帮助下,迫使整个社会经历异常的变故。
    在民主社会,并没有希望革命的少数,但少数可能制造革命。
    我并不是说民主国家可以避免革命,而只是说这种国家的社会情况不会导致革命,或者勿宁说可以使人们远离革命。
    民主国家的人民凡事全靠自己,他们不会轻易投身于重大的冒险行动。他们只是在猝不及防时,才被卷入革命。他们有时也经历过革命,但这种革命不是他们制造的。我再补充一句:这种国家的人民一旦获得知识和经验,便不会纵容革命出现。
    我深知,国家的各项制度在这方面可以发生很大的影响。
    它们对于来自社会情况的各种习性,起着促进或抑制的作用。
    因此,我再重复一遍,我并不认为一个国家只是依靠国内实行身分平等才得以避免革命;但我确信,不管这种国家实行什么制度,它那里发生的革命所使用的暴力,总要比想象的小得无限和少得多。于是,我不难设想,这样的政治情况一与平等结合,就会使社会达到我们西方未曾有过的安定。
    我方才就事实所述的一切,也部分地适用于思想和观点。
    在美国,有两件事使人感到惊奇:人们的大部分活动的流动性很大;某些原则的固定性很强。人们在不断地流动,但他们的精神却好象几乎一动未动。
    一旦某一观点在美国的土地上传播开来,并扎下了根,那就可以说这块土地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把它根除。在美国,宗教、哲学、道德、甚至政治方面的通行学说,从来没有变化,或者至少可以说,它们只是通过隐秘的而且往往是人们发觉不了的方法改变的。在人和事物的这种漂浮不定的环境中,连一些最粗野的偏见也只能以慢得令人难以想象的速度去清除。
    我听说,感情和思想每时每刻都在变化是民主的本性和习惯。对于古代的那些可以把全体公民集合于一个公共场所,然后由一位演说家任意鼓动的小共和国来说,情况可能如此。
    但是,我在位于我们大洋彼岸的伟大民主共和国里,却没有见到过这种现象。在美国,使我感到惊奇的是,很难使多数放弃它所认定的观点和抛弃它所选定的人。无论是书写文章还是发表演说,对此都没有用处。只有亲身经验才能使他们改变初衷,而且有时要反反复复地多次亲身经验。
    乍一看来,这使人感到吃惊;但是,深入研究之后,便可以知道它的究竟。
    我认为,使一个民主国家放弃它的偏见,改变它的信念,在宗教、哲学、政治、道德等方面用一套新原则分别取代各自原有的原则,简而言之,使这个国家在知性方面经常进行大规模的革命,并不象一般人所想象的那样容易。这不是说,在民主国家里人的精神懒惰。人的精神在不断活动,但它不是在探求新的原则,而是在没有止境地改变已知原则的成果。
    它不是迅速地、直接地努力冲向前去,而是围着自己轻盈地打转转。它以不断的和匆忙的小动作扩大自己的活动范围,但决不会突然改变自己的活动范围。
    权利、教育和财产相等的人,简而言之,就是身分相等的人,必然有相差无几的需要、习惯和爱好。由于他们从同一角度观察事物,所以他们的思想自然趋于相同的观点。尽管每个人都可能与他们的同时代人有差距,并且可能形成自己的信仰,但到最后,他们全体终将不知不觉地在一定数量的共同意见上重新合流。
    我越仔细考察平等对智力活动的影响,就越深信我们现今所见到的智力活动混乱现象,并非象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是民主国家的自然状态。我认为,莫如把这种混乱现象看成是民主国家的青年时期特有的偶然事态,它只出现于人们已经冲破以前把他们彼此联系在一起的旧关系,而他们在出身、教育和习惯上仍有很大不同的过渡时期。因此,在过渡时期,人们只要各自保留非常不同的思想、本性和爱好,就没有办法不让它们表现出来。但随着人们的身分日趋相同,人们的主要见解将会达到一致。在我看来,这才是普遍的和常在的事实,而其余的都是偶然的和过渡的东西。
    我认为,在民主时代,一个人能够一下子就想出一个与其同时代人所接受的思想体系相差十万八千里的思想体系,那是极为罕见的。如果出现了这样的一位革新家,我也认为他最初叫人们听他的思想体系时就有极大的困难,而后来叫人们信他的思想体系时困难更要大。
    在身分几乎相等的时候,一个人不会随便轻信他人。由于大家都很相似,在一起学习同样的东西,过着同样的生活,所以自然不愿意从中选出一个人当领导并盲目追随他。人们不会随便听信与自己相同或平等的人的话。
    因此,在民主国家,不仅某些个人对于知识的信任程度降低了,而且象我在本书的另一处所说的那样,在智力上可能优越于其他所有人的某一个人的一般观念,不久也会失去光彩。
    随着人们日趋相同,智力平等的主张便逐渐渗入人的信念。于是,不管什么样的革新家,都将更加难于对全国人民的精神拥有和施加重大影响。在这样的社会里,突如起来的智力革命是少见的,因为我们浏览一下世界史就可以发现,使人们的见解发生迅速而巨大转变的,主要的不是理论的力量,而是名望的权威。
    还要注意一点,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没有任何束缚把大家捆在一起,所以要对每个人一一进行说服。但在贵族社会里,只要对某些人的精神施加影响就足够了,其余的人都会跟着走。如果路德生活在平等的时代,而他的听众中又没有领主和王侯,那他在改变欧洲面貌的活动中可能要遇到更大的困难。
    这并不是说民主时代的人天生就相信自己的意见是正确的,并牢固地坚持自己的信念。他们往往产生在他们看来谁也解决不了的怀疑。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精神有时也想改变方位,但因为没有力量推动和指导,所以仍在原地徘徊,一动不动。
    在赢得一个民主国家的人民信任之后,还要做艰苦的工作使他们尊重你。如果在同生活于民主制度下的人谈话时不谈到他们本身的问题,则很难使他们倾听你的话。他们不注意听别人对他们讲的话,因为他们总是忙于自己所做的工作。
    事实上,在民主国家,游手好闲者极少。在那里,人们生活于忙乱而喧闹的环境之中,工作紧张得连思考问题的时间都没有。我想特别指出的是,他们不只是忙于工作,而且工作得十分用心。他们永远处于行动状态,而且对每一行动都贯注全神;他们用于事业上的热忱,妨害了他们点燃思想之火。
    我认为,激发民主国家人民狂爱同他们的日常生活实践没有明显的、直接的和迫切的关系的某一理论是极其困难的。
    这样的人民不会轻易放弃他们的旧信念,因为能使人的精神脱离已经走熟的老路以及完成智力大革命和政治大革命的,正是狂爱。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既无余暇又无兴趣去寻求新的见解。甚至在他们对原有的见解产生怀疑的时候,也仍然要固守它们一段时间,因为他们要经过很长的时间和反反复复的考察,才能改变原来的见解。他们之保护原来的见解,并不是因为它是可靠的,而是因为它是早已确立的。
    民主国家人民的原有主张之所以难于发生重大的变化,还有另外几个比较强大的原因。我在本书的绪言里已经指出过这些原因。
    在这样的国家内部,个人的影响力是薄弱的和几乎是等于零的,而群众对每个个人的精神的影响力却是巨大的。其原因,我已在其他地方谈过。我在这里想要指出的是,如果认为这完全取决于政府的组织形式,以为多数一旦失去其政治影响力,它的精神影响力也将随之消失,那将是错误的。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往往拥有自己的高贵性格和力量。当他们发现自己与大多数同胞有抵触时,他们会退避三舍,在家里自省自慰。在民主国家里就不会有这种情况。在民主国家,受到公众的爱戴,其必要性有如呼吸空气,而与群众背道而驰,可以说等于无法作为一个人而生活下去。群众不必用法律去制服那些与自己想法不同的人,只对他们进行谴责就可以了。孤立感和落魄感,很快会使他们感到抑郁和失望。
    只要身分趋于平等,大家的意见就会对每个个人的精神发生巨大的压力,包围、指挥和控制每个个人的精神。这主要来因于社会的组织本身,而很少来因于政治法令。随着人们更加彼此相似,每个人也就越来越感到自己在大家面前是软弱的。每个人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出人头地或与众不同的地方,所以在众人同他对立的时候,他立即会感到自己不对。他不仅怀疑自己的力量,而且开始怀疑自己的权利,而当绝大多数人说他错了的时候,他会几乎完全认错。多数不必强制他,只是对他进行说服。
    因此,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不管各项权力是怎样组织和保持平衡的,人们都很难接受群众所反对的东西和宣扬群众所谴责的东西。
    这一点,对于安定人们的信念有很大促进作用。
    当一种见解在民主国家里扎根,并深深地印在大多数人的脑海时,它便会依靠自己的力量存在下去,而且可以毫不费力地长久存在下去,因为没有人反对它。最初谴责它是谬误的人,最终也会因为大家都接受而接受;而在心里坚持要同它斗争到底的人,也不会公然站出来。他们不想进行一场危险而又无益的斗争。
    不错,当民主国家的多数改变其见解时,多数可能随意在精神世界掀起一场使人感到离奇的突然革命。但是,多数的见解是很难改变的,而确认它已经改变了,也差不多是同样困难的。
    有时,时间和事件,或个人的单独思考活动,会逐渐地动摇或破坏一种信念,但从表面上却看不出来。人们无法同这种变化进行斗争,也无法为了进行斗争而集合力量。结果,这个信念的追随者只是一个接着一个不声不响地离开了它,但是每天都有一些人公开表示抛弃它。最后,只有少数几个人信奉它了。
    但在这种情况下,它还起着作用。
    它的反对者们继续保持沉默,或者只是秘密地交流思想,所以一般他们在很长时期内还不能确信一场大革命已在进行,仍在迟疑而一动不动。他们尚在观察,仍不作声。大多数人虽然已经不再信它了,但仍佯作信它的样子;而公众思想的这种假象,便足以使革新者心灰意冷和保持沉默,被人敬而远之。
    我们正生活在一个人们的精神发生急剧变化的时代。但是不久以后,人们的基本观点也许要比我们历史的过去许多世纪存在过的基本观点稳定得多。这个时候尚未到来,但它可能正在接近我们。
    我越深入研究民主国家人民的自然需要和本性,便越加确信:一旦平等在世界上全面而永久地建立起来,精神大革命和政治大革命的出现就远比人们想象的困难和稀少。
    由于民主国家的人看来好象总在活动,总在变化,总在忙活,时时准备改变自己的主意和地位,所以使人觉得他们要随时废除他们的法律,立刻接受新的信仰和采用新的习惯。
    但是,人们并没有想到,平等在使人发生变化的同时,还告诉人要想满足自己的利益和爱好,必须有安定的环境。平等在推动人前进,同时又控制他前进;平等在激励人奋起,同时又让他把脚踏在地上;平等在点燃人的欲望,同时又限制人的能力。
    这种情况不是一下子就可以看清的,因为使民主国家的公民各自东西的激情是外现而明显的,而使他们团结和合作的力量则是潜藏而不是一看就可以看见的。
    我对以后几代人表示的最大担心并不是革命。但在我的周围都是革命造成的废墟的现况下我敢这样说吗?
    如果公民们继续闭关自守于越来越窄的家庭利益的小圈子里,并在其中永无休止地追求这种利益,我们就可以看到他们始终不会产生那种虽然可使人民动乱,但却能使人民前进和革新的强大的大公无私情操。当我看到财产如此容易变动,而爱财之心又如此激烈和殷切的时候,我不能不担心人们将会视一切新的理论为灾害,视一切改革为轻举妄动,视一切社会进步为走向革命的初步,并唯恐被卷进去而一动不动。我的心在颤抖,而且我坦白承认是由于害怕而颤抖,因为人们现在不顾一切地追求眼前的享乐,忘却了自己的将来利益和子孙的利益,喜欢轻松自在地走命运所安排的道路,而不肯在必要的时候作出毅然决然的努力去改弦更张。
    人们认为新社会每天都在改变它的面貌。至于我,则害怕新社会过于固守原来的制度、原来的偏见、原来的习俗,而终于无所作为。结果,人类停止前进了,自己束缚了自己;人的精神逐渐萎缩,并永远自怨自艾而创造不出新思想;每个人都把精力用于一些小而无益的独立活动之上,看来所有的人都象是在不断地活动,但整个人类却不再前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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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7:50 | 只看该作者
第二十章 关于某些民主国家里的求官谋禄问题
  在美国,一个公民有了一些知识和一些财源之后,便去经营工商业以求致富,或买下一块上面有林木的荒地开垦。他有求于政府的,只是不要干扰他的辛勤劳动,保证他由此获得成果。
    在大部分欧洲国家里,一个人开始感到自己有能力和要实现自己的愿望时,他首先想到的是找一个官当。由同一个原因产生的这两个不同结果,值得我们在这里停下片刻加以研究。
    当公职的位数不多、待遇不高和经常变动,而经营工商业的门路很多和可以赚钱时,则平等的思想每天都在制造的新的急欲求成的欲望,会使人全去经营工商业,而不去政府当官。
    但是,当等级已经平等,人们的知识尚不完备或有羞臊心理,而发展已到尽头的工商业只能向人提供困难而缓慢的生财之道时,公民们便不想依靠自身的力量来改善处境,而要蜂拥到政府首长那里去求助。用国库的钱使自己的生活舒适,在他们看来即使不是唯一的办法,至少也是使他们摆脱很不称心的处境的最容易和最可靠的办法。于是,求官谋禄就成了最常用的歪门邪道。在实行中央集权的大君主国家,情况必然尤譬如此,因为在这样的国家里,领取薪俸的官员人数极多,他们的生活有充分的保证,以致人人都想找到一个官职,并要象享用父母的遗产那样安安稳稳地把官当下去。
    用不着我说,这种普遍的和过分的求官热是一大社会弊端,它在腐蚀公民的独立精神和使行贿与钻营在全国成风,它在毁坏光明正大的美德;更用不着我指出,这样的歪门邪道只能产生有害的结果,扰乱国家而无所裨益,因为这一切都是不言而喻的。
    但是,我要指出,鼓励这种倾向的政府会使自己的安定遭到危险,甚至会使自己的生存遭到厄运。
    我知道,在我们这个时代,人民往昔的那种爱戴和尊敬国家政权的感情正在消失,而当权者却可能认为必须从本身的利益出发加紧控制每个人,并且觉得最方便的办法是利用人们的激情去使他们遵守秩序和保持沉默;但是这种局面不会长久,而且在一定的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力量源泉,日久天长之后肯定会变成助长动乱和衰弱的主要力量。
    在民主国家也和其他一切国家一样,公职人员的额数最终总有一个限度,但追求官职的人数却没有止境,而是随着身分的日益平等有增无减地逐步增加。只在没有人的时候,它才有了止境。
    因此,当公职成为希望出头露面的唯一门径时,政府最后必然遭到长期的反对,因为政府无法用有限的手段去满足无限增加的需求。应当承认,全世界的人当中最难控制和驾驭的人就是待业求职的人。无论官员怎样努力,也满足不了这些人的要求。因此,必须经常留意这些人只是为了使官位出缺,最后也要弄乱政府的组织和改变国家的面貌。
    因此,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相信全神贯注于平等所激发的各种新欲望并使其得到满足的现代统治者们,最后必然为采用这种办法而后悔。他们总有一天会发现,他们把自己的权力用于这样的需要上实属轻率,而最稳妥可靠的办法应当是教育他们的每一个被统治者学会自力更生的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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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7:34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九章 为什么美国人多怀奋进之心而少有大志
  在美国,引起你注意的第一件事情,是试图改进自己的原来条件的人多得不计其数;而引起你注意的第二件事情,则是在这个普遍的上进运动中以怀有大志而出类拔萃者甚少。
    美国人没有自甘落后的,但壮志凌云者也极为少见。人人都想财富、名望和权势日增,但很少有志于伟大事业。乍一看来,这使人感到奇怪,因为美国的民情和法制没有任何地方限制人的欲望和阻止人向各方面发展。
    似乎很难将这种奇怪现象归咎于身分的平等,因为在我们法国实现这种平等之后,它却立即使一些人产生了几乎是没有止境的野心。但是我认为,还是要到美国的民主社会情况和民主民情中去寻找上述情况的主要成因。
    一切革命都在扩大人们的野心,而推翻贵族制度的革命尤譬如此。
    使广大群众无法成名和掌权的陈规旧制一旦被革除,大家便被裹进一场争先恐后取得这种为他们垂涎已久的而且终于取得的名利和权势的普遍运动。在这场运动的初胜的鼓舞下,使人觉得好象没有什么事情是人办不到的。不但欲望没有止境,而且用来满足欲望的权力也几乎是无穷的。在习惯和法制的这场突然的大变动中,在使所有的人和所有的制度都改变了的这场大混乱中,有的公民立即飞黄腾达,有的公民马上跌进深渊,权力象走马灯似地由一些人手里转到另一些人手里,以致人人都认为将会轮到自己掌权。
    但也不要忘记,推翻贵族制度的那些人都曾经生活在贵族制度的法制之下,亲眼看见过它的盛况,并且不知不觉地沾染了贵族的情感和思想。因此,在贵族制度瓦解的时候,它的幽灵还漂浮在群众的头上,而在它被完全打倒以后,它的残余还会长期保存下去。
    因此,民主革命持续多久,人们争名夺利的野心就会持续多久;而在民主革命完成之后,这种野心还会存在一个时期。
    人们一进行回忆,他们所目睹的那些惊天动地的事件立即会涌上他们的心头。革命所激起的热情,并不会随着革命的完成而消逝。对于秩序没有一种稳定感。成功来之容易的思想,在导致成功的动乱平息之后依然存在。欲望依然很大,但满足欲望的手段日益减少。发大财的欲望依然存在,但能够实现的却寥寥无几。结果,各式各样的野心膨胀得欲裂,而失败的痛苦却隐藏在怀有野心的人的心中。
    但是,斗争的最后余威慢慢地消失了,贵族制度的残余也逐渐地不见了。人们忘记了已经自消自灭的一些重大事件,和平接替了战争,秩序重新建立起来,欲望符合了实现欲望的手段,需要、思想和感情互相联系起来,人们达到了彼此平等。这样,民主社会便被建立起来。
    我们假定有一个民主国家达到了这样的状态,并能永远和正常维持下去,那末,我们就会看到与我方才所述的情景完全不同的状态;而且我们可以不难推断,如果人们的奋进之心很大而他们的身分日趋平等,则在实现平等以后,奋进之心也会失去这种趋大的性质。
    因为巨大的财产已经分散为许多人所有,科学已经普及,所以谁也不能独占知识和财产。一些阶级享有特权和一些阶级没有资格享有特权的现象消失,人们打破了曾使他们固定不变的约束,所以奋进的思想出现于每个人的脑际,而高升的念头也产生于人心,以致每个人都想从原有的地位爬上去。
    奋进之心成了人人皆有的情感。
    但是,如果身分的平等只能使每个公民拥有一定数量的财产,那末,这又会阻止每个公民拥有巨额的财产。这种情况必然把人们的欲望限制在相当狭小的范围之内。因此,在民主国家,奋进之心是热烈而持久的,但一般没有太高的目标;人们的一生一般只是热烈地追求可能达到的小目标。
    使民主国家的人少怀大志的主要原因,不是他们的财力微薄,而是使他们每天忙于致富的努力过于激烈。他们把精力都用到竭尽全力去做一些平凡的事情上了,这就不能不迅速地限制他们的视野和束缚他们的能力。他们可能变穷,但奋进之心不会削减。
    民主国家的少数富裕公民,也不会是这个规律的例外。一个一步一步累积其财产和得到权势的人,在他们的长期辛苦中会养成办事谨慎和自知节制的习惯,而且以后也不会丢掉这个习惯。人们不能象扩建房屋似地随心所欲依次扩大自己的胸怀。
    对于这样人的儿子也可以这样说。不错,做儿子的生来时家境是富裕的,但他们的父母也曾过过贫困的日子。他们从小在父母的思想和感情的影响下长大,而且很久以后也难于摆脱这种影响。因此,我认为他们在继承父亲的财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思想和习惯。
    反之,显赫一时的贵族的子孙贫困以后,倒可能表现出极大的雄心壮志,因为贵族的传统观念及其阶级的共同精神只能使他们可以暂时忍受现实的处境。
    使民主时代的人难于立大志去完成宏伟事业的另一个原因,是在他们有能力完成这项事业之前天年已尽。帕斯卡尔说过:“名门出身的一大好处,是使一个人在18岁或20岁时可以达到另一个人在50岁时达到的地步,从而使他便宜了30年。”民主国家的人通常没有这样的30年去实现他们的宏图。平等使每个人将自己的能力用于取得一切平凡的东西,从而妨碍了他们迅速地壮大自己。
    在民主社会里也象在其他制度的社会里一样,只有少数人可以达到巨富;致富和升官的大门是向所有的公民均衡地敞开着的,但全体公民的平均前进速度必定是缓慢的。因为有志参加这样的竞赛的人看来都是一样的,而且难于从其中选定某些人而不违反民主社会奉之为最高法律的平等原则,所以首先想出的解决办法,就是让所有的人同步前进和全体通过考试。
    因此,随着人们越来越没有差别,平等的原则日益稳步地深入到整个制度和民情,升级的办法也就规定得越来越死,而升级的速度也就越来越慢;迅速升到某一显赫地位的难度加大了。因为大家都憎恨特权和不愿意参加竞选,所以所有的人不管能力如何,都不得不在同一个筛子上过来过去,统统经过许许多多预备性的小小实习或训练,从而浪费了自己的青春,使自己的想象力消失。因此,他们不再认为自己有能力充分享用他们有望得到的好处了,而在他们终于有能力做一番大事业时,则已失去了兴致。
    在中国,身分是非常平等的,而且这种平等有悠久的历史;一个人经过科举的考试,就可以由一个官职迁升到另一个官职。这样的考试是与官位的晋级息息相关的,而关于这种考试的思想,则已深深进入中国的民情。我记得,我读过一本中国小说,其中的男主人公虽经多次挫败,但终于因金榜题名而触动了女主人公的芳心。在这样的气氛中,人们几乎是不可能怀有巨大野心。
    我就政治问题所说的这一切,也适用于其他问题。平等在各处都会产生相同的效果。凡是不依法规定或管理官职晋升的国家,实行考试也会产生这样的效果。
    因此,在一个组织得很好的民主社会里,大而快的晋升是罕见的。这样的晋升只能是常规的例外。它的这个特点,甚至使人忘记了它是少有的现象。
    民主时代的人终于逐渐了解了这一切。时间长了以后,他们发现立法者给他们规定了一个不受限制的活动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他们可以轻易地向前跨步,但谁也不可能奢望飞速晋升。他们看到,在他们和他们的最终的远大目标之间,有许多必须慢慢地、一个一个地加以克服的小小障碍。这个前景使他们望而生畏,挫败了他们的志气。因此,他们放弃这种遥远而渺茫的希望,转而寻找离他们近的虽然不太高但容易得到的享受。法律没有限制他们的前途,而是他们自己缩小了目标。
    我曾经说过,怀有大志的,在民主时代大大少于在贵族时期。我再补充一点:在民主时代,即使有人不顾这些障碍怀有大志,其表现亦有所不同。
    在贵族时代,志向的前程往往是远大的,但它的范围是早已规定好了的。在民主国家,志向的范围一般比较狭小,但是可以突破,而且一经突破,可以说是不受任何限制的。由于民主国家的人民力量薄弱、各自为政和经常变动,而且在民主国家先例的作用不大和法律容易改变,所以对于新鲜事物的抵制是柔弱的,而社会本身既无强大的权力又无坚强的组织。因此,当一切权力被一些野心人控制时,他们便敢于为所欲为;而在他们失去权力的时候,他们便会想法把国家搞乱,以便重新掌权。
    因此,政治方面的雄心大志,便具有暴力和革命的性质,而在贵族社会却很少有这种情形。
    在民主国家里,通常是一个人最初有许多非常合理的小志向,然后由此衍化出一种强大的但欠明智的欲望。与自己的条件相适应的远大而有节制的志向,民主国家的人几乎是没有的。
    我曾在书本的一个地方指出平等以某种隐而不见的力量使追求物质享受的激情和只顾眼前的热情控制了人心。这种激情和热情混进了希望上进的情感,而且可以说使希望上进的情感染上了它们的色彩。
    我认为,民主社会的怀有奋进之心的人,不如其他社会的人关心未来的利益和规划,因为他们只顾现实,现实耗尽了他们的一切精力。他们宁愿迅速地完成数量众多的小事情,而不愿去做少数几项能够名垂后世的宏大事业。他们爱成功甚于爱荣誉。他们向人提出的最重要求是服从,他们最喜欢的是统治。他们的行为举止,几乎总是表现得不如他们的社会地位应当表现出的那样高雅。这使他们在拥有巨额财富的时候往往表现出非常低级的趣味,在握有最高权力的时候好象只是为了便于享受小小的粗鄙乐趣。
    我认为,在我们这个时代,必须洁化引导和调节人们的奋进之心;而如污化和过分抑制人们的奋进之心,则是极其危险的。应当努力为它预先规定出不得逾越的极限,但也要提防过于限制它在所允许的范围内发展。
    我承认,我对民主社会的担心,主要的不是人们欲望的过大,而是它的平凡。因此,我觉得最可怕的是:在人们不断忙于私人生活的琐碎小事当中,使奋进之心失去其推动作用和崇高目标;人们的激情既没有昂扬又没有低落,结果使社会一天一天地走向看来十分安宁但缺乏大志的状态。
    因此我认为,现代社会的领袖们要想使公民们躺在非常单调和非常平静的幸福上睡大觉,那将是错误的;他们应当让公民们时常做一些艰险的事业,以便激发他们的奋进之心和为他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
    道德家们经常埋怨说,现代人的主要恶习就是骄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说是对的,因为实际上没有一个人不认为自己比别人好,没有一个人愿意服从他的上司;但是,从另一个意义来讲,这样说又是非常错误的,因为同一个人可能既不愿意忍受从属的地位,又不愿意享受平等的地位,但他可能自卑,以为自己只能享受通俗的乐趣。他自愿止步于平凡的欲求,不敢涉足于高大的事业,而且连想也不想。
    因此,我不认为应当让我们的同时代人学习谦逊,而希望他们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和他人。谦逊对他们是无益的,我认为最缺少的是骄傲。我宁愿让出我们的若干小小的美德,来换这个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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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7:15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章 关于美国和民主社会中的荣誉
  人们在公断他人的行为时,似乎采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标准:有时,按照普及全球的单一的是非观念去判断;有时,根据一个国家和一个时代所特有的是非观念去评价。这两种标准往往极不相同,有时甚至互相抵触;但是,它们永远不会互相混用,也永远不会互相抵消。
    荣誉,在它最受人们重视的时候,比信仰还能支配人们的意志;而且,甚至在人们毫不迟疑和毫无怨言服从信仰的指挥时,也会基于一种虽很模糊但很强大的本能,感到有一个更为普遍、更为古老和更为神圣的行为规范存在。有些行为,既可被断定是体面的,又可被断定是不体面的。比如,拒绝决斗的行为,就是如此。
    我认为,人们也可以用某些个人和某些国家的任性来解释这种现象,而且大家至今也是这样做的。
    人类永远和普遍需要制定出一套使任何人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时代都不敢违反,害怕违反时会遭到斥责和耻笑的道德规范。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被称之为·作·恶;遵守道德规范的·行·为,被称之为为善。
    人们还要在整个人类的大团体里建立范围比较小的团体,并把这种团体称为国家或民族;而在这个小团体之内,又要建立一些范围更小的团体,这种团体叫做阶级或等级。
    每一个这样的团体,各自成为人类中的一个特殊种属;尽管它们与整个人类群体没有本质的区别,但在一定范围内又是独立存在的,并各有其自身的需要。这些特殊的需要,又以某种方式在不同的国家对人的行为进行各自的观察,并根据这些观察进行各自的评价。
    人类的普遍的和永恒的利益,在于不应当互相残杀。然而,某个国家或阶级又可能有其特殊的和暂时的利益,从这个利益来说,杀人在某些情况下又是值得原谅的,甚至是值得表扬的。
    荣誉不外是根据一种特殊情况建立的,供一个国家或一个阶级用来进行褒贬的特殊标准。
    抽象的解释对于启迪人的思想没有多大用处,所以我要尽快求助于事实。现在,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看法。
    我选择一种最奇特的荣誉来作例子。这就是世界上曾经流行过的而且为我们所熟知的封建社会主张的贵族荣誉。
    我一方面要用我上述的观点来说明这个例子,另一面又要用这个例子来阐述我的观点。
    我在这里不准备研究中世纪的贵族是在什么时候和如何产生的,它为什么与民族的其余部分有了如此深邃的鸿沟,是谁确立和巩固了它的权力的。我把它看成既成事实,并试行说明它为什么要用极为特殊的眼光去看人们的大部分行为。
    首先使我感到吃惊的是,在封建社会,人们的行为永远不是凭其固有的价值而受到褒贬的,而有时完全是根据行为的主体和客体来评定其好坏的,以致评定的结果与人类的共同良心抵触。因此,有些行为在老百姓看来是无所谓,对它们全不在乎,但会使一个贵族感到有失体面;而另一些行为,则会因为行为的受害者是不是贵族而改变其性质。
    这种差别对待的观点一经产生,贵族阶级便成为与人民隔离的独特团体,稳坐高高在上的地位。这个特殊的地位就是贵族阶级的力量所在。贵族阶级为了保住这个地位,便不仅需要有政治特权,而且要按它的标准评断善恶。
    有些行为出于贵族时是善,而出于老百姓时则是恶,反之亦然。当一种行为是以一个平民为对象时,虽然有罪也不会受到追究;而当它施于一个贵族时,即使无罪也要受到惩治,而且往往是随意惩治。但是,根据一个人的地位来断定其行为的荣辱,乃是贵族社会的内部组织所造成的结果。凡是有过贵族阶级的国家,实际上都曾经如此。只要贵族制度的残余依然存在,这种怪现象还会发生。例如,诱奸一个有色人种姑娘,不致使一个美国成年男人名誉扫地;而娶这个姑娘为妻,反而使他无脸见人。
    在某些情况下,封建主义的荣誉主张复仇,轻视委曲求全;但是,另一方面,它又严令人们自我克制,要求人们忘我。它不要求仁慈和温存,而颂扬宽宏大量。它重视仁政甚于重视布施。它允许人们凭赌博和战争致富,但不准许人们依靠劳动发家。它宁愿让人犯滔天大罪,而不叫他去追求微不足道的小利。它讨厌贪婪不如讨厌吝啬。它时常鼓励暴力,但始终鄙视奸诈和背叛。
    这些离奇古怪的思想,并非来自拥有这些思想的人的异想天开。
    一个取得领导地位,高于其他一切阶级,并竭尽全力永远保持这个地位的阶级,必然特别敬重使它伟大和显赫,并能容易把它的高傲感与权势欲互相结合起来的德行。为了在其他阶级面前显示这种德行,它不怕违反天理良心。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它能随意颠倒是非,视厚颜无耻和臭名昭彰的恶行高于温和纯朴的德行。这个阶级一旦在社会上确立其地位,就差不多总要倒行逆施。
    中世纪的贵族视武勇为最高美德,并认为它可以代替其他一切美德。
    这也是一种必然来自社会情况的独特性的独特观点。
    封建贵族是靠战争起家的,并且是为了战争而存在的。它把自己的权势作为武器,并用武起来保持权势。因此,对于它来说,最重要的莫过于武勇。它自然要把武勇捧得最高,说它比什么都光荣。因此,凡是显明表现武勇的行动,甚至这种行动违反理性和人道,都是得到它的认可的,而且往往是出于它的命令。但是,人的离奇古怪的念头,只能作用于他的个别行动。
    一个人把挨了一记耳光视为不可容忍的奇耻大辱,并与轻轻打了他一下的那个人格斗,将其置于死地而后已,乃是出于他的自我判断;而一个贵族之不能忍受凌辱,并在挨了一拳之后不去还手即会名誉扫地,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原则本身和需要。
    因此,说荣誉具有任意性,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荣誉的任意性始终不能超过它的必要限界。在我看来,被我们祖先称为荣誉的那些特别行为决不是出于自我判断,所以我可以不难把封建社会的一些彼此之间毫无联系的离奇古怪的规定,同它的为数不多的固定不变的需要联系起来。
    如果我从政治方面去考察封建社会的荣誉,我也不难解释它的各种政治措施。
    中世纪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的特点,就是国家政权从不直接治理公民。可以说公民根本就不知道有什么国家政权,每个人只知道他必须服从某某人,并通过这个他并未谋面的人同其他所有的人发生联系。因此,在封建社会里,整个国家制度都是建立在属民对他们的领主本人的忠心上的。这种局面一旦消失,整个国家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政治首领的忠心,也是所有贵族成员每天使用的判断价值的标准,因为他们每个人既是领主又是家臣,既能发号施令又得听从主人的支使。
    永远忠于领主,必要时为他牺牲,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辅助他:这些就是封建主义的荣誉在政治方面的主要准则。舆论对臣属的背叛行为口诛笔罚得极为严厉。人们为这种行为起了一个辱侮性极大的名字,叫做变节。
    但是,作为古代社会的生命的一种激情,即我要说的爱国心,在中世纪已经只能看到它的痕迹了。爱国心这个名词本身,决不是我们的古老词汇。
    封建制度使人看不到祖国,认为爱祖国没有多大的必要。
    封建制度鼓励人们去爱一个人,从而使人们忘掉了国家。因此,封建主义的荣誉从来没有把对国家的忠诚视为必要的条件。
    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祖先心里不爱国,但他们对国家的爱只是一种微弱的和模糊的直觉。随着封建阶级没落,国家实行中央集权,对国家的爱才逐渐明确和加强。
    这种情况,在欧洲各国因评价人所处的时代不同而对它们的一些史实作出截然相反的评价上,表现得最为清楚。在波旁王朝时代的人看来,波旁王朝的元帅们的最可耻行为,是他们率领军队攻打国王;而在我们这一代人看来,他们的最可耻行为,是他们同自己的国家作战。我们和我们的祖先虽然都鞭挞他们,但鞭挞的原因不同。
    我之所以选择封建时代的荣誉来说明我的思想,是因为它的特点比其他时代的荣誉的特点明显和更能说明问题。我还可以举出其他例证,并且用其他方法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
    尽管我们对罗马人的了解不如对我们祖先的了解,但我们知道他们对于荣辱所持的特别观念,并非来自关于善恶的一般观念。他们的许多行为,由于行为的对象不同,即由于是公民或外国人和是自由人或奴隶,而被同时作出不同的评价。他们表扬某些恶行,把某些德行说得高于其他一切德行。
    普卢塔克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说过:“在那个时代,勇敢在罗马比其他一切美德都光荣和高尚。他们把勇敢称为美德,使美德这个普通名词具有专门的含义,就在证明这一点。于是,美德一同在拉丁文中也有勇敢的意思。”哪一个人不能从这里看出为征服世界而组成的那个奇怪的国家的特别需要呢?
    每个国家都有类似的现象,因为正如我在前面所说的,人们一旦组成特殊的团体,立即会产生荣誉的观念,即产生他们对于应褒或应贬的事物所持的一套看法。这些特别的规定总是来源于他们所在的团体的特殊习惯和特殊利益。
    在一定范围之内,这一点对于民主社会和其他社会都是适用的。我们现在就以美国人为例来说明。
    在美国人的思想中,还可以零星地看到欧洲旧贵族关于荣誉的一些观念。这些传统的观念为数不多,在美国既扎根不深又无太大力量。它们就象庙还存在,但已无人们信仰的宗教。
    在关于具有异国情调的荣誉的这些或明或晦的观念中,出现了一些我们今天可以称之为美国人的荣誉观的新思想。
    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美国人是怎样被不断地推上工商业的。他们的家庭出身,他们的社会情况,他们的政治制度,甚至他们的居住地区,都在使他们无法抗拒地朝这个方向走。就目前情况来说,可以认为他们正在一个广袤的新国土上建立一个几乎只搞工商业和以开发为主要目的的社会。这是现今使美国人与其他各国人之间出现最大差别的特点。
    因此,凡是能够使社会正常发展和有助于工商业的安然稳妥的德行,都在这个国家受到特别尊重,忽略这些德行必将受到公众的鄙视。
    而一切慷慨激昂的德行,虽然常常使人为之目眩,但又往往会给社会带来动荡不安,所以反而被这个国家的人民视为是等而下之的。人们可以忽略这些德行而不致失去同胞对他们的尊重,而硬要表现这些德行,反而会得不偿失。
    美国人也根据自己的判断区别对待丑行。
    有些爱好,从人类的天理良心来看似乎可以非议,但却投合美国社会的特殊的和暂时的需要。美国人对这种爱好只是轻轻指责,有时还加以鼓励。其最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人对于爱财之心和随之而来的爱好的看法。为了开垦、耕耘和改造他们领有的这个人烟稀少的广袤大陆,美国人必须有坚忍不拔的精神作为经常的支撑。这种精神只能是爱财之心。
    因此,爱财在美国并不失体面,只要不超过国家机关为它规定的界限,还是光彩的。美国人把我们的中世纪先人称之为卑鄙可耻的贪欲的东西叫做值得赞美的高尚的雄心,而把经常驱使我们的中世纪先人投入新的战斗的征服热情和好战精神称为盲目的野蛮的酷嗜。
    在美国,财产损失之后不难复得。它的国土无限辽阔,蕴藏着取之不竭和用之不尽的资源。它的人民有每个活着的人拥有的一切需求和欲望,有一股用不完的力量,而且周围到处都是他们还不能开发的财富。这样的人民所担心的并不是个别人的倾家荡产,而是全体人的游手好闲。在经营工业企上表现的大胆精神,是他们迅速发展、国力强大和国威四扬的主要原因。对于他们来说,创办工业就象买政府发行的彩 票一样,少数人总是不断输钱,而国家却永远赚钱。因此,勇敢经营工业的精神,便受到这个国家人民的青睐和尊重。但是,所有冒险经营的企业,又会殃及热心于此道和相信它的人的财产。把冒险经商视为一种美德的美国人,无论如何不会瞧不起冒险的人。
    因此,美国对破产倒闭的商人特别宽容,他们的荣誉不会由于这样的意外而受到损害。在这方面,美国人不但与欧洲各国人民不同,而且与当代的一切商业国家的人民不同,以致他们在地位和需要上也与其他国家的人民毫无共同之处。
    在美国,对待败坏民风的纯朴性和破坏婚姻的一切劣行严于其他一切国家。乍一看来,这与他们在其他方面表现的宽容似乎有令人不可理解的抵触。同一个民族,奉行既放纵又严肃的道德,也使你感到吃惊。
    但是,这一切又不象人们所认为的那样互无联系。在美国,舆论对于有利于工业发展和国家繁荣的爱财之心只是轻轻地鞭挞,而对于涣散人们追求财富的精神和破坏事业的成功所不可缺少的家庭内部秩序的伤风败俗行为却大加口诛笔伐。因此,美国人不得不服从他们的通行习惯。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又可以认为他们把荣誉寄托于做一个纯洁无瑕的人上了。
    美国人的荣誉观与欧洲的古荣誉观有一点是相同的,即都认为勇敢是美德之首,是做人的最必要的美德,但两者并不是从同一角度来看待勇敢。
    在美国,好战的勇气并不受到太高的表扬。美国人认为最好的和最值得称赞的勇敢,是敢于冲破海洋的惊涛早日抵达港口,毫无怨言地忍受荒漠中的艰苦和比所有的艰苦更难于忍受的孤寂。这种勇敢可使他们辛辛苦苦积攒的财产,在他们几乎不知不觉之中荡然无存,然后又能使他们以新的努力去积累新的财产。这种勇敢对于维持和繁荣美国社会是极其必要的,因而受到美国社会的特别尊重和推崇。个人一流露缺乏这种勇气,就必然被人看不起。
    我现在来说最后一个特点,以突出本章的中心思想。
    在象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里,财产对生活的保证并不太大,而且不是可靠的保证。在美国,所有的人都劳动,劳动可使人得到一切。这使荣誉观发生了转变,而新的荣誉观则反对游手好闲。
    我在美国有时见到一些有钱的年轻人,他们虽然从心里不愿干苦活,但也不得不操一种职业。他们的家庭出身和家产,本可以使他们清闲自在,但舆论坚决反对他们如此,他们也不得不服从舆论。在贵族仍同冲击他们的激流进行斗争的欧洲,我却经常见到一些日益穷困潦倒的人,为了不让与他们相同的人耻笑而游手好闲,他们宁愿清品受罪而不肯劳动。
    哪一个人不能从这两种截然相反的劳动观中发现两种性质完全不同但均来自荣誉观的行为规范呢?
    我们的先人所标榜的荣誉,实际上只是许多荣誉中的一种。他们使类概念具有了种概念的内涵。因此,尽管民主社会和贵族时代都有荣誉观,但不难发现它在民主时代有另一种表现形式。
    在民主时代,不仅关于荣誉的规定与以前不同,而且我们还可以发现,这方面的规定虽然为数不多和不够明确,但人们更能顺从它们。
    等级在民族中始终处于非常特殊的地位。全世界没有一处例外,到处都有经常是由同一家族组成的小团体,比如中世纪的贵族。这种小团体的目的,就是把文化、财富和权势都集中在自己手里,并永远垄断和世袭下去。
    但是,一个团体的地位越高,它的特别需要也越大,适应它的需要的荣誉观点也越增加。
    因此,关于荣誉的规定,在没有等级制度的国家总是少于其他国家。如果建成使任何阶级都难于存在的国家,则有关荣誉的规定便将减少到为数不多的几条公约,而且这几条公约也会逐渐接近绝大多数人所采用的道德准则。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里,有关荣誉的规定将不会象在贵族国家那样离奇和为数众多。
    但是,它们要比较含混,这是上述的原因所造成的必然结果。
    由于荣誉的标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显著,所以必然往往难于区别。
    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人们只是一代一代地徒然相传,上一代没有给后一代留下什么新东西;每个家族就象一个不死而又一动不动的人;条件在变,而思想却永远未变。
    在这样的国家里,每个人眼里所见到的总是老一套,头脑里所想的总是从同一个观点出发;他们的眼光逐渐深入到最微小的细节,而他们的理解力,久而久之,也就不能不变得清晰明确。因此,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其判断荣辱的独特观点,而且能把每个观点清晰准确地印在自己的脑子里。
    在美国这样的国家,永远不会如此,因为那里的全体公民都在动,社会本身每天在改变面貌的同时也在改变它的观点和需要。在这样的国家里,人们只能略知有关荣誉的规则,而很少有时间去仔细研究它。
    即使社会是静止不动的,依然难于规定荣誉一词应有的含义。
    在中世纪,由于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荣誉观,所以从来没有一个同时为绝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荣誉观,这就使各个阶级的荣誉观得以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而且由于具有同样荣誉观的阶级的成员立场完全相同和一致排外,自然愿意接受专为他们规定的法律的条款,所以一个阶级的荣誉观更能具有稳定而明确的形式。
    因此,有关荣誉的规定就变成一部把一切细节都事先考虑到和安排好的完备而详尽的法典,成为衡量人的行为的固定的和条理分明的规范。在象美国这样的一个民主国家,由于等级的界限已经消失,全社会已经形成统一的整体,社会成员虽不完全相同但很类似,所以不能事先明确规定哪些行为是荣誉和哪些行为是耻辱。
    不错,在这个国家的人民内部存在着的某些全国性的需要使他们对荣誉产生了共同的观点,但这些观点并不是同时产生的,产生的方式也从来不同,对每个公民的思想的影响也不一样。他们也有关于荣誉的法律,但它往往没有注释。
    在象我们法国这样的民主国家,这方面的情况还要混乱得多。这首先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各个阶级在还不具备混合的条件下就开始互相混合起来,彼此每天都把自己的荣誉观带进对方的成员中间,这些荣誉观不但各不相同,而且往往彼此抵触;其次是因为在我们国家,每个人都喜欢凭自己的所好随便丢弃祖先的一部分观点和保存另一部分观点;最后是因为在这样多的自我任意判断下,就无法建立起关于荣誉的共同规范。因此,要想事先规定哪些行为为荣或为辱,几乎是不可能的。这是一个令人痛苦的时期,但为时不会太久。
    在民主国家,荣誉是一个不够清楚的概念,其影响力也必然不强,因为对此难于准确而坚定地实施一项可以得到公认的规范。舆论虽然是荣誉规范的当然的和最有权威的解释者,但由于它不清楚根据什么去褒贬,所以在作判断时只有迟迟疑疑。有时舆论自相矛盾,而更多的时候是置之不理和听之任之。
    在民主制度下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相对软弱,还有另外一些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只是某些少数人持有同样的荣誉观,而且这些人往往自成一个集团,永远同其他人隔离。因此,他们的荣誉观容易同他们所特有的思想混合并结为一体。在他们看来,荣誉是他们在人们面前显示身分的标志。他们积极地利用有关荣誉的各种规定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而且如果允许我说的话,我说他们还要使自己的激情服从这些规定的支配。
    当我们看到中世纪的习惯法载有关于以决斗来断定是非的条款时,会感到我所说的这个情况更加真实。这项条款写道,贵族在他们发生纠纷时,以长矛和剑作决斗的武器;而平民之间只能用棍棒决斗。而且习惯法补充说:“鉴于平民没有荣誉”。它的意思不是说,象我们今天所想象的这些人是卑贱的,而只是表示在判断贵族的行为和平民的行为时不能使用同样的标准。
    乍一看来令人吃惊的是:荣誉的影响力最大的时候,有关荣誉的规定一般说来也最离奇古怪,以致使人觉得这些规定越背离常理越容易被人遵守,有时甚至由此认定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有关荣誉的规定太荒谬。
    事实上,强大和荒谬有共同的来源,而不是前者来因于后者。
    需要越特殊和越为少数人所思慕,荣誉观也越离奇古怪,而荣誉的影响力之所以强大,正是因为出现了这种特殊的和为少数人所思慕的需要。因此,荣誉的影响力的强大并非来因于荣誉观的离奇古怪,而是离奇古怪和强大都来自同一原因。
    我再作一点说明。
    在贵族制国家里,所有的等级各不相同,而且固定不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责,住在他不能离开的地区,在那里他与同他一样的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谁也不必担心或害怕生活不下去,不管地位怎么低都有饭吃,谁也不会因为聪明或愚昧而受到褒贬。
    而在民主国家里,情况就不同了。在这里,全体公民都混杂在一起,互相不断往来;舆论抓不住把柄,它所谴责的对象可以立即隐藏起来,躲避它的指控。因此,荣誉在民主国家不太使人值得自豪,也很少有人当众显示。因为荣誉只是给人看的,所以它与纯洁的德行不同,德行是依靠本身而存在,而且满足于自我作证。
    如果读者完全了解了上述的一切,那就一定会发现身分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和必然的关系。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这种关系至今还没有人明确地指出过。因此,我要做最后的努力,使其昭然若揭。
    即使一个民族与人类的其余部分隔绝,放弃人类固有的某些一般需要,那它也会有自己特别利益和特别需要,并且很快会在内部形成自己的关于褒贬或被它的公民称为荣辱的一定观点。
    如果在这个民族的内部形成了一个同周围的其他一切阶级隔绝并有自己的特别利益的阶级,那末,这些特别利益又会使它产生特别观点。这个阶级的荣誉观是由本民族的特别观点和本阶级的更加特别的观点混合而成的,与人类的单纯的和一般的观点相差得使人难于想象。我的论述即将结束,现在再回过头来进行总结。
    各个阶级正在互相混合,特权已被取消。民族的全体成员又恢复为彼此相似和平等的人,所以他们的利益和观点正在融合,而被每个阶级用来评定荣辱的一切离奇古怪观点也行将消失。荣誉观只能来自民族本身的需要,而不能有其他来源。每个民族的荣誉观都有自己的个性。
    最后,如果可以假定所有的种族将会融合为一体,世界上的所有国家将会达到利益一致和需要一致,彼此之间不再在任何标志上有所区别,那就再也不用按所规定的不同标准评价人的行为了,而是要全按同样的标准彼此相待,用天良向每个人揭示的人类一般需要作为共同标准。这样,这个世界上就将出现自然和必然要寓有褒贬思想的简单的共同是非观。
    如果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我的全部思想,那就是:人们之间的差异和不平等使人们产生了荣誉观,而随着差异和不平等的消逝,荣誉观也将逐渐冲淡,最后同它们一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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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6:4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章 美国的社会面貌为什么既千变万化又单调一致
  大概,任何东西也不如美国的社会面貌适于激发和产生人们的不可思议感。在美国,人们的命运和思想,国家的法律,都在不断地改变。可以说由于人力每天都在改造自然,不动的自然本身也动起来了。
    但是,一经长期观察,这个社会的如此千变万化的景象反而显得单调一致;而且,观察者对这个如此变动无常的景象观察一段时间之后,还会感到厌烦。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人几乎都永久固定于自己的活动领域,但人与人之间却有极大的差别,每个人的感情、思想、习惯和志趣均有本质的不同。看来什么都是一样,但样样又均有不同。
    反之,在民主国家,所有的人都是相同的,并做着基本上相同的工作。不错,他们要随着社会的巨大和不断的变化而沉浮,但成功和失败是经常反复的,所以只是演员的姓名改了,剧情并没有变化。美国的社会面貌是千变万化的,因为那里的人和物都在不断地变化;但它又是单调一致的,因为那里的一切变化都是千篇一律的。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有充沛的热情,但大部分热情都归结于爱财或出于爱财。这不是因为他们的精神意境不高,而是因为金钱的作用在他们那里实在太大。
    当全体公民都是独立自主和没有差别的时候,只有依靠金钱才能得到他人的合作。这就使财富的作用无限扩大,使财富的价值增加。
    以崇古守旧为基础的权威一旦不复存在,出身、地位和职业也不再是区分人的标准,或者说它们已经不能使人有高低之分了,而只有金钱能使人与人之间有显著的差别,能使某些人比他人突出。建立在财富之上的差别,随着其他差别的消失和缩小而扩大。
    在贵族制国家,金钱只能把人引到庞大的欲望圈的某几个点上;而在民主国家,金钱则好象能把人引到这个圈的所有点上。
    因此,我们到处都可见到,爱财是美国人行动的主要动机或次要动机。这使美国人的一切热情都具有了爱财的色彩,以致在你看到这种情况之后感到讨厌。
    同样的热情如此相继出现,就使人感到单调了;而满足这种热情的每个具体过程,也同样是单调的。
    在象美国这样的秩序安定的立宪民主国家里,人们不能依靠战争、假公济私或通过政治手段没收财产的办法而致富,所以爱财之心使人大都献身于工商业了。但是,由于工商业往往会导引严重的混乱和失败,所以如无训练有素的经营方法,如不通过划一的小型活动长期积累成功的经验,是无法使工商业繁荣的。经营工商业的热情越强,经营方法也越能训练有素,活动也越能划一。可以说使美国人能够如此有条不紊的,正是他们的强烈的事业心。这种事业心虽然扰乱了他们的心灵,但却安顿了他们的生活。
    我关于美国所述的一切,也适用于当代的一切人。生活的多样性正从人类社会逐渐消失,同样的举止、同样的思想和同样的感情正在进入世界的每个角落。这不仅是各国之间的往来日益增加和相互模仿日益准确所使然,而且是因为每个国家的人逐渐放弃了本阶级,本行业,本家族所固有的思想和感情,一起变得更加接近到处都是一样的人的本质。因此,他们不必相互模仿,也能变得一致。他们就象分散在一片大森林里的旅游者,森林里的所有道路都通向同一个地点。
    如果他们一起确定了集中地点,并向这一地点走去,那末,即使他们不去互相寻找,不互相见面,彼此不认识,也会不知不觉地逐渐接近,而在同一地点相会之后会大吃一惊。不以特定的人而以人本身作为学习和模仿对象的一切国家,终将象汇合在林中广场的旅游者一样,达到民情上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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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6:18 | 只看该作者
十六章 美国人的民族自负心为何比英国人的轻浮和喜欢沽名钓誉
  所有的自由人民都是自豪的,但民族自豪感的表现形式并不一致。(D)
    美国人在同外国人交谈时,一小点批评都忍受不了,而对赞美之词则总嫌不够。一句微不足道的褒语,他们都听得顺耳;无论把他们捧得怎么高,也很少能使他们满足。他们总是纠缠你,让你赞美他们几句;要是你置之不理,他们便会自我赞美一番。有人说过,由于他们自己都怀疑本身的优点,所以总想让别人在他们面前称赞他们几句。他们的自负心不但贪婪,而且轻浮并有嫉妒情绪。这种自负心喜进不喜出,既想沽名又想钓誉。
    我曾对一个美国人说他的国家很好,他立即回答说:“不错,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可以比得上它!”我又赞美美国人享有自由,他回答说:“自由是珍贵的礼品!但没有几个国家有资格享受它。”我指出美国的民情纯朴,他接着说,“我想象得出,一个曾在其他一切国家目睹贪污腐化现象的外国人,看到这种纯朴的民情会大吃一惊。”后来,我让他考虑一下自己做得怎么样;但他却叫我回到原来的话题上来,非得让我把方才的话重复一遍决不罢休。这种执拗而令人讨厌的爱国精神,真是使人难于想象,连称赞这种精神的人也感到厌烦了。
    英国人可不是这样。他们对本国确有的优点或他们认为有的优点并不宣扬,而只是在内心里自诩。他们既不称赞别的国家,又不要求别人称赞他们的国家。听到外国人的贬语,他们不会发火;而听到外国人的颂扬,他们也不会受宠若惊。
    他们对待全世界保持着一种既傲慢又显得无知的态度。他们的自豪感不需要别人培养,而由自己提供养料。
    两个族源基本相同的民族,在举止和言谈上却大相径庭,实在令人惊奇。
    在贵族制国家里,达官显贵们自有其高傲感所赖以存在的莫大特权,不必依靠他们历数本国的优点去培养这种感情。
    这些特权是他们由祖辈继承下来的,所以被他们视为本身的一种不可缺少的东西,或者至少是他们生而即有的天赋权利。
    因此,他们对于自己的优越性有一种坦然自若的感觉,决不想在人们面前显示他们的那些人所共知和没有人反对的特权。他们并不觉得这些特权有什么了不起,以致可以构成话题。他们固若泰山,独享高贵,深知不必炫耀自己也会引起世人的注意,确信没有人企图推翻他们。
    在贵族处理国务的时候,他们的民族自豪感自然要采取这种自恃甚高的旁若无人的形式,而国内的其余一切阶级也随之效仿。
    反之,当身分的差别不大时,一小点优势也具有重大意义。人人一见到周围有成千上万的人也具有与自己完全相同或类似的优势后,他们的自豪感就会变为贪婪的和嫉妒的;微不足道的利益,他们也要力争,而争到手之后,便抓住不放。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条件是经常变动的,所以他们拥有的优势几乎总是不断更新。这就使他们无止无休地显示自己的优势,以便叫别人看到和使自己相信自己确实拥有优势。
    但这种优势随时都有失去的可能,所以他们总是惶惶不安,并极力显示自己还有优势。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爱他们的国家有如爱他们自己,并把他们个人的自负心转变成民族自负心。
    民主国家人民的浮夸轻佻的自负心,来因于他们的身分平等和条件容易变动,以致一些最高尚的人在他们生活当中的一些小事情有所变动时,也准会显示出他们的爱憎。
    贵族阶级由于特权的范围大和持续时间长,而与其他阶级大不相同。至于贵族成员之间有时出现的差异,则只是由于随时可以获得或失去的暂时小利益而造成的。
    但是,一个强大的贵族阶级的成员们,有时为了争夺主子随心所欲赐予的一小点特权,而聚 集到首都或宫廷互相争吵。这时,他们必定互相攻讦,彼此眼红得使民主制度下的人感到可笑,为得到一小点利益而互不相让,并用各种理由证明他们也需要享有这种利益。
    一旦阿谀奉迎的人也有了民族自豪感,我毫不怀疑,他们也会象民主国家的这号人一样来显示这种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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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5:50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章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中的不严谨方面
  (论美国人的严谨精神和这种精神为什么未能防止美国人往往做出考虑欠周的事情)
    生活在民主国家里的人,决不喜欢贵族制度下的老百姓所热中的那些纯朴的、喧闹的和粗俗的消遣,认为这种消遣幼稚和无聊。他们对于贵族阶级的高雅的文化娱乐也不爱好。
    他们要在享乐当中得到某些具有生产价值和实际补益的东西,希望一举两得:既得到享乐,又得到实益。
    在贵族制社会里,老百姓容易沉湎于热热闹闹、痛痛快快的气氛之中,以暂时忘却生活中的苦难。民主社会的居民不喜欢这样的放纵忘形,他们一旦自己失控,总是表示后悔。
    他们不喜爱这种轻浮的狂欢,而喜爱那种同做工作相似和不会使他们把工作抛到九霄云外的严肃而安静的享乐。
    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人们在工余之暇一般都到公共场所去跳舞娱乐,而与这样的欧洲人职业相同的美国人却不会如此,他要把自己关在家里独酌。这个人把两种享乐结合在一起:一面在考虑自己的生意,一面在家里微醺于醉意。
    我本以为英国人是世界上最严肃的民族,但我看到美国人以后便改变了看法。
    我并不想说气质未对美国人的性格发生重大作用,但我认为政治制度对他们的性格的影响更大。我相信美国人的严谨精神,还有一部分来因于他们的自尊心理。在民主国家里,一个穷人也十分重视人格的价值。他觉得自己并不比别人差,而且一厢情愿地以为别人也会这样看待他。在这种心情支配之下,他一言一行都很谨慎,决不玩物忘形,以免暴露自己的缺点。他认为,要想使人看得起,就得自尊和严肃。
    但我觉得,美国人之所以有这种使我感到吃惊的和似乎来自本能的严谨精神,还有一个更为重要和更为强大的原因。
    在专制制度下,一般老百姓虽然有时忘乎所以,耽于狂欢。但是,一般说来,他们还是郁郁不乐和沉默寡言的,因为他们害怕专制制度。
    在王权受到习惯和民情节制的君主国家,一般老百姓往往心气平和,精神愉快,因为他们享有一定的自由和极大的安全,不必为生活过于担忧。但是,凡是享有自由的人民都是处事严谨的,因为他们始终不忘事业是不会一帆风顺而无艰险的。
    对于建立了民主制度的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情况尤其如此。在这样的国家里,各个阶级都有很多人经常参与国家大事,而那些不想管理公有财产的人,则专心致力于增加个人的财富,因此,严谨精神在这样的国家里就不是为某些人所特有,而成为一种民族的习性。
    人们经常谈到古代的一些小共和国,说它们的公民戴着玫瑰花环聚会于公共场所,几乎把全部时间都消磨在跳舞和观看戏剧上了。我之不相信这样的共和国甚于不相信柏拉图的共和国。如果事实真如他们所说的那样,我也敢于断言,他们所设想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是与我们所说的共和国的构成要素大相径庭的,除了名称一样以外,两者毫无共同之处。
    另外,我们也不要以为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觉得终生辛苦和可悲。情况恰恰相反。没有一个地方的人能象他们那样安于自己的处境。要是没有使他们操劳的事情,他们反而感到人生乏味了。他们乐于操劳甚于贵族乐于享受。
    我不禁寻思,如此严谨的民主国家人民为什么有时候做事那样欠周。
    几乎经常保持冷静态度和举止稳重的美国人,却往往不能自我克制,在心血来潮或轻率判断之下越出了理性的限界,做出一些荒唐的事情来,而且做得很认真。
    对这种矛盾现象不应该吃惊。
    有一种无知是由于知之过多而造成的。在专制国家里,人们之所以不知如何行事,是因为没有人对他们进行任何指教;
    而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之所以往往冒然行事,是因为有人想把一切都告诉他们,使他们知道的东西过多了。前者是什么也不知道,后者是把知道的东西都忘了。双方的主要特点,都是象一幅画似的,只有轮廓而无景物的细腻描绘。
    使人感到奇怪的是,在自由国家,尤其是在民主国家,公职人员有时出语不逊或行为轻率,也不会危害他的地位;而在君主专制国家,公职人员只是随便说出的几句话,就足以使他丢掉官职,而永无挽回的办法。
    以往的许多事件都在证明这一点。当你面对乱嘈嘈的一大群人讲话时,有许多话不会被人听见,而且即使听到了,也很快被人忘掉;但当你面对一群洗耳恭听你的话的人讲话时,那怕是讲得声音很低,也能被人听见。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从来不死守在一个地方不动,有很多机会使他们不断迁居,他们的生活几乎总是被一种我不知道称呼的力量,或许可以称之为即兴的力量所支配。因此,他们往往在这种力量的支配下去做他们没有学会的事情,去说他们根本没有理解的话,去从事他们没有经过长期学习的工作。
    在贵族制度下,每个人只有一个终生追求的目的;而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生活是极为复杂的,同一个人往往同时怀有几个目的,而且各个目的之间经常没有联系。因为他们不能对每个目的都有清晰的认识,所以容易安于一知半解。
    民主国家的居民即使不受贫困的逼迫,至少也要受欲望的逼迫,因为他们看到周围的一切财富或福利,没有一件不是他们伸手可及的。因此,他们急于去取得一切东西,去干一切事情,而且干得差不多就满意了,对他们的每个行动从不用一点时间去问其所以。
    他们的好奇心既是永无止境,又是容易得到满足,因为他们所热望的是尽快地知道很多东西,而不是深刻地认识这些东西。
    他们没有时间,而且主要是没有兴趣去深入研究事物。
    总之,民主国家的人民之所以严谨持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不断地驱使他们去从事必须认真办理的工作;而他们之所以有时行为轻率,则是因为他们只有不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其中的每一项工作。
    注意力不集中的习惯,应被视为民主精神的最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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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5:35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四章 对美国人的仪表的若干考察
  乍一看来,似乎再没有什么东西比人的行为的外表更不重要的了,然而人们之重视行为的外表却胜过一切东西。人们除非生活在一个不讲仪表的社会里,在待人接物时才没有一定的举止习惯。因此,社会情况和政治情况对仪表的影响,是很值得认真研究的。
    一般说来,仪表来自民情的基础本身;此外,它有时也是某些人之间的约定成俗的结果。仪表既是天生俱有的,又是后天获得的。
    当一些人认为不费周折和不经努力自己就可出人头地,觉得自己每天都有等待他们去完成的重大工作摆在眼前而让别人去处理一些小事,感到自己生活在非由本身创造的财富之中也不怕失去财富的时候,你就可以设想他们对小小的利益和生活上的物质享受持有一种高傲的轻视感,他们的思想中有一种流露于语言和仪表上的自然伟大感。
    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一般都不大威严,因为私人的生活没有高大之处。人们的仪表往往是不拘小节的,因为民主国家的人只忙于家务,很少有机会去讲究仪表。
    仪表的真正尊严在于经常表现得适得其所,既不高亢又不低卑。这一点,农民和王公都能做到。在民主国家里,所有人的地位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人们的仪表往往是傲慢的,很少有尊严的表现。此外,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既没有严格的规范,又不需要经过严格的训练。
    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过于好动,流动性很大,以致有些人很难养成彬彬有礼的仪表,即使养成也不能长期遵守。于是,每个人几乎都可以任意行动,在仪表上经常有一种互不连贯的表现,因为每个人的仪表主要是根据个人的思想和感情形成的,而不是根据供所有的人模仿的理想典范形成的。
    而且,这一点在贵族制度刚被推翻时,比在贵族制度已被推翻很久以后表现得明显。
    结果,新的政治制度和新的民情,便把教育程度和生活习惯还有很大差异的一些人聚 集在同一地点,并往往强其他们共同生活,从而使社会的斑驳景色随时可以看到。人们还依稀记得以前有过严格的礼仪典范,但已经忘却它的内容和出处。人们失去了共同的仪表准则,但还不想永远抛弃它,而是力图用旧规矩的残起来建立某种任意规定的和可以随时改变的仪表准则。结果,仪表既不象贵族制度时期人们经常表现的那样彬彬有礼和威严尊重,又不象民主制度下人们有时表现的那样朴素和大方。仪表显得既受拘束又不受拘束。
    这不是正常状态。
    当平等实行得很全面和很持久,而所有的人差不多都有相同的思想和做相同的工作,不需要经过互相商量和模仿而使彼此在行动和语言上一致时,人们便可以不断发现他们的仪表虽有很多细小的差别,但无重大的不同。仪表永远不会完全相同,因为它没有同一模式。仪表也永远不会有极大的差别,因为它有同一社会条件。初到美国时,可能觉得全体美国人的仪表完全一样。只有仔细观察,才能发现其中的细微差别。
    英国人最爱嘲笑美国人的仪表,但很奇怪,向我们作如此可笑描述的作家本人,大部分属于也有如此可笑举止的英国中产阶级。
    因此,这些笔下无情的挖苦者本人,通常都是他们挑剔于美国人的那些举止的身体力行者。他们没有感到这是自己嘲弄自己,从而使他们本国的贵族觉得可笑。
    再没有比人们的举止的外表形式更有害于民主的了。许多人宁愿迁就民主的缺陷,而不肯采取民主时代应有的仪表。
    但是,我并不认为民主国家的人的仪表一无可取。
    在贵族制国家里,凡是生活接近上层阶级的人,一般都力图装得跟上层阶级一样,所以出现种种荒唐可笑的模仿行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既然没有可供学习的威严仪表做榜样,所以他们至少免去了每天履行讨厌的模仿的义务。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从来不象贵族制国家那样讲究文雅,但也永远不粗暴。既听不到下流人的那种粗野语言,又听不到上流人的那种出口成章的高雅谈吐。民主国家的习俗往往平淡无奇但决不粗野和低贱。
    我曾经说过,民主国家不可能制定彬彬有礼的举止准则。
    这既有不便之处,又有它的好处。在贵族制国家里,一套一套的礼节规矩强使人人举止一致。这些规矩不顾个人的性格特点,硬把同一阶级的全体成员塑造成外表相同的人。它们文饰每个人的个性,把它的真面目隐藏起来。在民主国家里,人们的仪表既不象在贵族制国家那样文质彬彬,又不象在贵族制国家那样寸步离不开规矩,但往往是诚诚恳恳的。在这里,人们的仪表象一层织造得并不太好的薄纱,通过这层薄纱可以容易看到每个人的真正感情和个性化思想。因此,人们行动的外表和内容往往极为一致,而它所反映的人的品质虽然不那样绚美,但却十分真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可以认为民主的效果并不是完全要使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而是阻止人们具有一定的仪表。
    有时在一个民主国家里可以见到贵族的观点、激情、美德和恶行,但你决不会看到贵族的仪表。当民主革命彻底完成的时候,贵族的仪表便不复存在和永远消失了。
    乍一看来,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再比贵族阶级的仪表更能持久地存在下去,因为这个阶级在丧失它的财产和权势之后,它的仪表还能存续一个时期;然而,又似乎没有任何东西再比贵族的仪表更为脆弱的了,因为在它消失之后便一点痕迹也没有了,以致很难说它曾经存在过。社会情况的变化,创造了这个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完成的奇迹。
    贵族制度的主要特点,在贵族制度消亡之后还可以成为历史的遗迹;而贵族的高雅的规规矩矩的举止方式,则几乎随着贵族制度的崩溃而被人们遗忘。只要人们见不到贵族的举止方式,也就无从想其它了。它的消逝既没有被人看到,又没有被人感觉到,因为人们只有事先在习惯上和教育上有思想准备,才能体会到从区别和选择仪表当中获得的美好感觉,而且这种美好感觉将随着停止采用选定的仪表而容易消失。
    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但不会有贵族的仪表,而且不会想到和希望有贵族的仪表。他们想象不出贵族的仪表是什么样子。对于他们来说,好象那样的仪表从来没有存在过似的。
    对于这样的损失不应当过于重视,但是值得表示遗憾。
    我知道,往往会看到一个人举止十分高雅,但其情感却十分庸俗;在法庭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道貌岸然的外表往往可能隐藏着非常卑鄙的心肠。贵族的仪表虽然算不上一种美德,但有时可以粉饰美德。一个人数众多和力量强大的阶级的通常表现并不是如此,而是时时刻刻都以其生活上的一切外在表现来显示其感情和思想好象生来就是高尚的,其爱好好象是高雅和合理的,其举止好象是文质彬彬的。
    贵族的仪表使人对人性产生了美丽的错觉。尽管贵族的仪表往往是虚伪的,但会使人产生一种喜欢看它的高尚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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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5:07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三章 平等怎样自然而然地将美国人分成许多私人小团体
  人们可能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结果和必然效果,是使全体公民在私人生活方面也象在政治生活方面那样融合起来,并强制他们全都过同样的生活。
    这样,将会对民主所产生的平等作出极其粗浅和极其蛮横的解释。
    任何社会情况和任何法制,都不可能使人们相似得在教育、财产和爱好方面没有一点差别;即使不同的人有时候可能发现齐心协力去做同一件事对他们有利,但是你也得承认,他们决不会从其中发现乐趣。因此,他们无论如何要逃避立法者规定的限制,并在逃脱立法者试图限制他们的活动而为他们规定的某种范围时,就建立起一些因条件、习惯或品德相似而结成的私人小团体,与大的政治团体并存。
    在美国,凡是公民,谁也不比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需要彼此服从,又不需要相互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共同治国,总之,就是大家合在一起去处理对共同的命运发生影响的事务。但是,我从来没听说有人主张大家以同样方式去消遣,或使男女混杂在同一场所游乐。
    在政治集会和司法审判的大厅里那样经常混在一起的美国人,在私人生活方面却审慎地将自己分成为许多很不同的小团体,以便在那里享受私人生活方面的乐趣。每个公民都乐意承认全体同胞一律平等,但只认为其中的极少数人是他的朋友和客人。
    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公共生活的圈子越大,私人关系的范围就要缩小。我不但想象不出新社会的公民最后会在生活上一模一样,反而觉得他们可能形成许多小圈子。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阶级都象一座大城市,本阶级的成员不得出来,其他阶级的成员不得进去。各个阶级之间不相往来,但在每个阶级内部,人们是一定要往来的。即使他们的天性并不相同,但身分的基本一致要使他们接近。
    而当法律和习惯都没有规定在某些人之间建立频繁的和经常的关系时,则观点和思想倾向的偶然一致,可能对建立这种关系发生作用。因此,私人组成的团体各有各的特点。
    在民主制度下,公民永远相差无几,自然感到互相接近得随时都可能融合为一体,所以便人为地和随意地制定出许多小圈子,而每个人则试图依靠这种小圈子拒他人而远之,唯恐身不由己地与众人合流。
    这种情况将永远存在下去,因为人们可以改变自己创造的制度,但不能改变自己本身。无论社会怎样竭尽全力去使公民平等和相同,个人的自傲心总要试图阻止人们走上同一水平,希望在某一方面造成对己有利的局面。
    在贵族制度下,人们被不可逾越的高高壁垒所隔开;在民主制度下,人们被许许多多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线所隔开,人们虽然随时都可以冲断这些线,但这些线也可以不断移动位置而重新连结起来。
    因此,无论平等发展到多么高的地步,在民主国家里总要形成大量的私人小团体,让它们分布在大的政治社会的汪洋大海之中。但是,这些小团体的成员没有一个在仪表上跟领导贵族国家的上等阶级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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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4:4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二章 美国人怎样理解男女平等
  我已经叙述了民主是怎样消灭或改变社会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的。然而,是否仅止于此和民主最后能否对于至今似乎始终以人性为基础的重大的男女不平等发生影响呢?
    我认为,使父子和主仆,总的说来就是使尊卑处于平等地位的社会运动,也在提高妇女的地位,并且必将逐渐使妇女与男人平等。
    但是,我向来没有象在这里这样感到有必要详细说明我的意见,因为没有一个题目比这个题目更可以使当代人信口雌黄了。
    在欧洲,有些人抹杀男女的性别特点而力主男女不但是平等的人,而且是完全相同的人。他们赋予男女以同样的职责,给予男女以同样的义务,授予男女以同样的权利,也就是在劳动、娱乐和公务等一切方面抹杀男女的差别。我们可以不难想到:强制两性平等,反而会损害双方;硬叫男子去做本来应当由女子去做的工作或者相反,必然出现一些柔弱的男人和一些粗野的女人。
    因此,这不是美国人所理解的那种可在男女之间建立的民主或平等。美国人认为,既然老天爷使男女在身心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别,那它显然是要让男女各自运用他们的不同特点。美国人确信,进步并不是使性别不同的人去做几乎相同的工作,而是让男女各尽所能。美国人把指导当今工业的伟大政治经济学原则应用到两性方面来了,即细分男女的职责,以使伟大的社会劳动产生最好的效果。
    美国是世界上最注意和最坚持在两性之间划清行动界线的国家。美国人希望两性同步前进,但所走的道路永远不同。
    你决不会见到美国妇女去管家务以外的事情,去做买卖和进入政界;而且也决没人强迫妇女下田去干粗活,或做需要强壮劳力的重活。没有一个家庭穷到破例而为的地步。
    另一方面,既然美国妇女无法走出宁静的家务活动小圈子,那也就从来没有人强把她们从其中拉出来过。
    因此,经常表现出男子般的智力和刚强毅力的美国妇女,一般仍保持着极其娇柔的风度,而且尽管她们的头脑和心胸不让须眉,但她们在举止上却永远是巾帼。
    美国人从来没有想到实施民主原则将导致推翻夫权和打倒家庭内部存在的权威的结果。他们一向认为,任何团体,要想有效地活动,必须有一个首领,而夫妻这个小团体的天然首领就是丈夫。因此,他们决不反对丈夫有权指挥自己的配偶,并且认为在夫妻的小家庭里,犹如在广大的政治界,民主的目的在于规定必要的权利并使它们合法,而不是破坏所有的权利。
    这是一种并非男性所独有而为女性所反对的意见。
    我从来没有见到美国妇女认为丈夫行使他的权利就是侵夺她们的权利,更没有见到美国妇女认为这是使她们屈辱服从。恰恰相反,我好象发现她们把心甘情愿放弃自己的主见视为一种光荣,将她们的伟大表现在自动就范而不反抗方面。
    这至少是妇德很好的美国妇女的意见,而其他美国妇女并没有公开发表自己的见解。另外,在美国,你根本听不到一个淫乱的妻子在她践踏自己的最神圣义务时会大吵大闹,主张自己的女权。
    常有人说:在欧洲,即使男人对女人极尽奉承之能事,也总带有一定的轻视之意;尽管欧洲男人往往表现得象女人的奴隶,但你可以看出,他们从来没有真心认为女性与他们平等。
    在美国,男人很少恭维女性,但他们的每天表现,却证明他们尊重女性。
    美国男人经常使人们看到他们完全相信配偶的智力,十分尊重配偶的自由。他们断定配偶的头脑也能象男人那样去发现纯正的真理,配偶的心胸也坚定得足以追随这种真理。他们从来没有想从成见出发,用妇女愚昧无知和胆小怕事来说明自己的德行比配偶的高明。
    然而,在男人那样容易受女人支配的欧洲,男人却似乎否认妇女具有人类的某些主要属性,认为妇女虽然迷人,但不是完全的人;尤其使人惊奇的是,妇女本人的看法也居然如此,她们向来认为表现自己无用、软弱和怯懦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妇女决不要求这种权利。
    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说,我们的民情实际上使男人获得了一种奇怪的豁免权,以致好象有一套道德规范是专为男人规定的,而他的配偶则有另一套道德规范;而且按照舆论,同一种行为在妇女身上是犯罪,而在男人身上则是小小的过错。
    美国男人决不会理解权利和义务的这种不公平分配,在他们看来,诱奸者和受害者是同样不光采的。
    不错,美国男人很少象欧洲男人那样向女性百般地献殷勤,而是经常以行动表示他们设想妇女是贞洁和贤慧的。他们对妇女的精神自由十分尊重,以致在有妇女在场时,每个人在谈话中都很谨慎,害怕让她们听到使她们感到不快的言词。在美国,一个年轻姑娘可以只身长途旅行而不必害怕。
    美国的立法者虽然减轻了刑法典中的几乎所有惩罚条款,但仍对强奸罪定有死刑,而且舆论对这种罪也口诛笔伐得最为利害。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美国人认为最珍贵的东西是妇女的贞节,最应该尊重的东西是妇女的自由,最应该严加罚处的人是强行使妇女失去贞节和自由的人。
    在法国,对这种罪判得很轻,往往很难见到一个陪审团作出有罪判决。这是轻视贞节还是轻视妇女呢?这不能不使我认为,这是两者兼有。
    因此,美国人虽不认为男人和女人有同样的义务和权利去做同样的事,但对男女的作用却做同样的估价。他们认为男女的命运虽然不同,但作为人来说价值却是相等的。他们没有让女人的勇气也象男人那样坚毅,也没有让女人象男人那样去使用自己的勇气,但他们决不怀疑妇女具有勇气。他们虽然认为夫妇不应当永远同样地运用各自的理解力和理智,但至少承认女性的理智与男性的同样清晰,女性的理解力与男性的同样可靠。
    因此,让妇女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美国人,却在智力活动和道德领域中竭力把妇女提高到与男人相同的水平,而且在这方面,他们使我觉得他们对于民主进步的真正含义有令人钦佩的理解。
    至于我,我要毫不犹豫地声明:尽管妇女在美国还很少有人走出家庭的小圈子,在一定程度上还具有很大的从属性,但她们的地位无处不使我觉得还是很高的。现在,在我即将写完这本讲了美国人做了那么多重大事情的时候,要是有人问我你以为这个国家的惊人繁荣和国力蒸蒸日上主要应当归功于什么,我将回答说:应当归功于它的妇女们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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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4:29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一章 身分平等在美国怎样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民情
  有些哲学家和历史学家说过或对人当面讲过,妇女的情操是随她们的居住地离赤道远近而变化的,即离赤道越远就越端庄,离赤道越近就越不端庄。这种说法是回避难题的最好办法。按照这种说法的意见,只用一个地球仪和一个圆规,立刻就可解决人性方面表现出来的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
    我不认为这个唯物主义理论是依据事实建立起来的。
    同一个民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就有不同的表现,一个时期重视贞洁,而另个时期显得淫荡。因此,一个国家的民情是否正派或放荡无羁,取决一些可变的原因,而决不只取决于该国的不变的地理位置。
    我并不否认,在一定的气候下,性的相互吸引力激起的情欲是特别强烈的。但是,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经常是能够激发或抑制这种天生的情欲的。
    尽管访问过北美的旅游者们在若干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但他们全都承认那里的民情比其他任何地方都端庄得无限。
    显然,美国人在这一点上比他们的祖辈英国人优越得多。
    只对这两个国家进行初浅的观察,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英国,也象在欧洲其他一切国家一样,人们总是怀着恶意评论妇女的弱点。人们经常听到哲学家和政治家叹惋民情不够正派,而文学家也每天在这样虚构他们的作品。
    在美国,所有的书刊,长篇小说也不例外,都把妇女构想为玉洁冰清,没有人在书中讲述男女的风流韵事。
    美国的这种十分正派的民情,毫无疑问部分地来因于它的国土、种族和宗教。但是,在其他国家也有的这一切原因,还不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因此,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还要求助于某一特殊的理由。
    我认为,这个特殊的理由就是平等和由此而来的各项制度。(C)
    身分的平等,不是只依靠本身去使民情正派的,但毫无疑问它能使民情容易正派和加速正派。
    在贵族制国家,出身和财势不同的一男一女,往往不能结婚。情欲可能使他们结合,但是,社会情况和由此产生的观念,却阻止他们结成白头偕老的正式夫妻。因此,必然出现许多露水夫妻和不公开夫妻。这是大自然在暗中报复法律加于它的限制。
    当身分的平等把男女间的一切想象的和实际存在的隔障推倒之后,情形就不这样了。这时,任何一个少女都相信自己能够成为喜欢她的男人的妻子,而婚前的伤风败俗行为也将难于实现,因为情欲虽然容易使人冲动和轻信,但你无法使一个女性在你完全可以自由结婚但你却不同她结婚的时候,相信你还在爱她。
    这个原因对婚后生活也发生同样作用,只不过转为间接一些而已。
    无论是在正搞不合理之爱的人看来,还是在许多想要搞这种爱的人看来,再没有比强迫婚姻或随机结合更能使不合理之爱合理化了。
    在女性永远可以自由选偶而且教育使她们能够做出最佳选择的国家里,舆论对她们的过错是决不宽容的。
    美国人的严肃精神,也部分地来因于此。他们认为婚姻是一种负担很重的契约,但又必须严格执行其中的一切条款,因为他们事先就可以知道这一切条款,而且享有拒不缔约的完全自由。
    使夫妇在婚后必须更加忠贞的约束,也在使他们更加容易忠贞。
    在贵族制国家,结婚的目的与其说是使两个人结合,不如说是使双方的财产结合。因此,有时在订婚时男方已经上学读书,而女方还在被哺乳。以联合双方的财产为目的的夫妇关系会使双方心生异念,也是不足为奇的。这是契约的本质自然产生的结果。
    反之,当任何人都能永远自己选偶,不受外来的干涉和指使时,使男女接近的,通常只能是爱好和思想的一致。这种一致又可以使他们相倚为命和巩固夫妇关系。
    我们的父辈对婚姻有过一种古怪的看法。
    由于他们见到当时刚刚流行的少数恋爱结婚几乎都造成了悲剧的结局,所以断言这类事情听其当事人的心意是极为危险的。在他们看来,萍水相逢可能比精挑细选还好。
    但是,指出他们所见到的事例什么也不能证明,并不十分困难。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民主国家在赋予妇女以自由选偶的权利时,也要设法事先使妇女的头脑具备进行这种选择的知识,使她们的意志产生能够进行这种选择所需要的力量;而贵族制国家的少女,在不顾父母的权威而私奔,将自己委身于一个她们既无时间了解其情况,又无能力判断其好坏的男子时,就缺乏这一切保障。因此,她们初次运用自由意志时就失误,她们没有受过民主教育就在结婚方面仿效民主的习惯,结果犯了如此惨痛的错误,都是不足为奇的。
    但是,还不止于此。
    当一男一女想要突破贵族的社会情况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而结合时,他们还有许多障碍需要克服。在打破或削弱必须遵守父母之命的束缚之后,他们还要尽最后的努力去战胜习俗的势力和舆论的专横。最后,当他们费尽九牛之力达到心愿时,还将遭到亲友的白眼:被他们打破的偏见,使亲友同他们疏远了。这种情况不久便要挫伤他们的勇气,使他们感到心里难受。
    因此,即使这样结婚的一对夫妻一开始就很不幸,而且后来还可能犯罪,那也不应归咎于他们的自由选择,而应当归因于他们生活在一个不允许他们进行这种选择的社会里。
    还不要忘记:粗暴地阻止一个人不犯一般的错误,几乎总要同时驱使他失去理智;合法地使一个人敢于向他的时代和国家通行的观念宣战,同时也要让他在精神上做好进行暴力的和冒险的斗争的一定准备,而凡是具有这种性格的人,不管他走到哪里,都很少能够得到幸福和很少能够有善行。顺便提一下,在一些最必要的和最神圣的革命中之所以很少见到温和而稳健的革命家,其原因就在于此。
    因此,在贵族制度时代,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萍水相逢,一见钟情,除了个人的意见和爱好以外,其他一切条件都不考虑,就仓促结为夫妻,而婚后不久就见异思迁而乱搞和出现悲剧,乃是无须惊奇的。但是,如果这种结合能按事物的常规和自然秩序进行,受到社会情况的支持,承认父母的权威,得到舆论的赞扬,则毫无疑问,家庭内部的和睦将更加增加,夫妻间的忠贞将更好地得到遵守。
    在民主国家,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参与政治生活,从事一种职业;另一方面,由于家庭的财产不多,做妻子的就不得不终日留在家里,以便亲自主持家政,精心管理家务的一切细节。
    男女双方的这种性质不同的必须承担的劳动,就象一道天然的屏障妨碍着性生活,使一方的性冲动日益稀少和不如以前兴奋,而另一方的抵制也便更加容易。
    这并不是说身分的平等一定能使男人忠贞不已,但它能使男人的伤风败俗行为减少危险性。由于这时谁也没有余暇和机会去评论某人是否想保持贞操,所以就出现了既有大量的娼妇,又有众多的贞节妇女的现象。
    这种情况虽然造成了个人的可悲不幸,但并不妨碍整个社会继续活跃和坚强。它既不会破坏家庭的纽带,又不会使民情颓靡。使整个社会陷入危险的并不是某几人的严重腐化,而是所有人的普遍堕落。在立法者看来,卖淫远远没有通奸可怕。
    平等使人所过的这种忙乱的和到处奔波的生活,不但使人无暇沉湎于谈情说爱,而且还通过一个比较隐秘的、但是比较可靠的办法,使人避开谈情说爱。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点工商阶级的思维习惯;他们的头脑比较严谨,注重实际,爱用心计,可以随时不囿于理想而追逐某一摆在眼前的目标,把这一目标视为自然的和必然的向往对象。因此,平等并没有破坏人们的想象力,但却限制了它的活动,只准许它在地面上低空盘旋。
    民主国家的公民最不愿意幻想,也决不喜欢悠然耽于通常是在事前发生的并可能使心潮起伏的孤独冥想。
    不错,他们十分重视那种可以使生活美好与安定的深厚的、认真的和恬静的情感,但不愿意追求那些可以干扰生活并使生命缩短的强烈的并且难于控制的激情。
    我知道,以上所述只适用于美国,目前还不能普遍地推广于欧洲。
    50多年以来,法律和习惯虽以空前的努力驱使许多欧洲国家走向民主,但仍不见这些国家的男女关系变得比较正派和纯真。在某些国家,情况还适得其反。有些阶级在这个问题上是很严肃的,但从整个国家来说,这方面的道德是比较差的。我不怕指出这一点,因为我的心情主要是想美化我的同时代人,而不是想非难他们。
    这个局面当然使人伤心,但也不必害怕。
    民主的社会情况对习惯的正常化可能发生的良好影响,是只有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显示出效果的现象之一。如果说身分的平等有利于良好的民情,那末,社会在生产这种平等时出现的阵痛,则有害于良好的民情。
    在法国不断改变自己面貌的近50年来,我们并没有获得很多自由,但动乱却是经常发生的。在思想发生这样的普遍混乱,舆论处于这样的摇摆不定的时候;在是非、真假、功过混淆得如此难辩时期,社会的公德遭到了怀疑,而个人的私德则处于崩溃状态。
    但是,我国所发生的一切革命,不管其目的何在和由什么人进行的,最初都产生了同样的后果。甚至那些以加强了道德而结束的革命,在开始的时候也是松弛了道德的。
    我不认为我们屡见不鲜的动乱将会长期继续下去,一些奇妙的征兆已在显示这一点。
    最腐败透顶的,是失去了权力之后仍然保持着财富的贵族,因为他们享尽了庸俗的消遣之后,仍有大量的时间去花天酒地。他们失去了曾经使他们兴旺的热烈激情和伟大思想,而只剩下了一大堆看来很小但腐蚀性很大的恶习,象苍蝇集聚在尸体上一样,紧紧地附着在他们身上。
    谁也不否认,上一个世纪的法国贵族是极其放荡的。但是,传统的习惯和古老的信仰,仍能使其他阶级尊重道德。
    谁也不能不同意,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贵族的残余还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原则的严肃性,而社会的中下阶层反而日益破坏道德。结果,50年前生活上最为放纵的家庭,今日却成了最守规矩的模范家庭,使人觉得民主好象只是通过贵族阶级才使道德向上了的。
    法国大革命虽然分掉了贵族的财产,强其他们把精力集中于自己的私事和家庭,规定他们必须同子女住在一起,但却使他们的头脑比以前清晰和严肃了。因此,法国大革命使贵族在不知不觉之中学会了尊重宗教信仰、爱好秩序、爱好平凡的娱乐、爱好天伦之乐和家庭幸福,但本来持有这些爱好的其他阶层,却乘推翻法制和政治习惯所需的努力的余威,走上了破坏秩序的道路。
    法国的旧贵族忍受了大革命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但他们并没有由此也产生革命激情,也萌生革命之前通常会有的无政府主义念头。不妨这样设想:他们预感这场革命将会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发生健康的影响,比从事革命的那些人还早。
    因此,尽管乍一听来有点耸人听闻,但是我们仍然要说:
    今天在民主理所当然造成的道德方面表现得最好的,反而是国内最反对民主的那些阶级。
    我不能不认为,在我们已经享有民主革命的一切成果的时候,只要消除革命所造成的混乱,现在只被少数人认为是真理的一些东西,就将逐渐为所有的人所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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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4:03 | 只看该作者
第十章 年轻女性怎样习得为妻之道
  在美国,妇女结婚以后,便永远失去她的独立自主。年轻的未婚女性虽然不象在其他国家那样受到严格管束,但是成为人妻之后,就要承担沉重的义务。年轻的未婚女性,在出嫁前于父亲家里可以享受自由和乐趣,而出嫁后住在夫家就象进了修道院。
    这两种迥然不同的情况,或许不象人们所想象的那样矛盾。其实,美国妇女从前一种情况过渡到后一种情况,是很自然的。
    笃信宗教的人民和重视实业的民族,对于婚姻具有一种极其严肃认真的观点。前者认为妇女在生活户循规蹈矩是民情纯朴的最好保证和最明显标志,后者认为这是家庭安定和繁荣的最可靠保障。
    美国人既是清教徒,又是商业民族。因此,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经商习惯,都使他们要求妇女具有自我牺牲精神,使自己的乐趣永远服从于事业,而在欧洲却是很少要求妇女这样做的。因此,在美国占有统治地位的严峻舆论,便把妇女牢牢地封闭在只顾家庭的利益和责任的窄小圈子里,不准她们越出雷池一步。
    美国的女青年一进入社会,便发现这些观念早已根深蒂固,看到从这些观念推衍出来的规矩,并很快确信自己一和当时通行的习惯背道而驰,她的安宁和声名,甚至她的社会存在,都有立即遭到破坏的危险。但是,由于她在理智上已有坚定的认识,她所受的教育又使她养成了刚毅的习惯,所以她有顺应社会的能力。
    可以说正是由于她享有独立,她才在需要牺牲的时候得以鼓起勇气去忍受牺牲,而且毫不抵制和没有怨言。
    此外,美国妇女结婚后受到束缚,决不是由于自己单纯和无知而落入预设的陷阱。她们婚前接受的教育,已使她们知道自己将来应当如何,而且结婚这个枷锁是她们在没有别人干预之下自己套在脖子上的。她们勇敢地接受了新的生活条件,因为这是她们自己选择的。
    在美国,父母的管束是不严的,而夫妇的约束则是很严的,所以一个青年女性只有经过慎重考虑和反复衡量才结婚。
    在美国,决没有早婚现象。因此,美国妇女只有在她们的理智经过锻炼和达到成熟的时候,才决定结婚;而其他国家的大部分妇女,通常是在结婚之后才开始锻炼她们的理智和使其成熟的。
    而且,我决不认为美国妇女结婚后在整个生活习惯方面随即发生的这个巨大变化必定是出于舆论的压力。在大多数情况下,她们完全是依靠自己的意志力来承受这个变化的。
    择偶的时期一到,自由的世界观所培养和加固的那个冷静而严肃的理智便告诉美国妇女:结婚后继续轻浮和自我作主只能造成无止无休的争吵,而决不会得到乐趣;未婚女青年的娱乐不能成为已婚妇女的消遣,已婚妇女的幸福源泉是她丈夫的家。由于她们事先就已看清,只有一条道路可以使其家庭得到最大幸福,所以她们一开始便沿着这条道路走下去,一直走到头而不后退。
    美国少妇表现出来的这种意志力,在适应新的情况所带来的严格义务而不诉苦时,也在她们接受生活中的一切重大考验上反映出来。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个人命运象美国人那样动荡不定。在美国,同一个人在人生的旅程中多次沉浮,即由富变穷,又由穷致富的现象,并不罕见。
    美国妇女总是以冷静而坚定的毅力来对待这种巨大变化的。可以说她们的欲望是随着她们的贫富变化而能伸能缩的。
    正如我在本书上卷所说的,每年移居西部荒凉地区的冒险家,大部分是早年定居在北部的英裔美国人。其中有许多人在故乡本已享有舒适的生活,但仍大胆地冒险前来追逐财富。他们带着妻子同行,使她们同尝在干这种事业的初期总要遇到的无数艰险困苦。我甚至在西部荒漠的边缘地带,也常常遇到一些在大城市的舒适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少妇,她们几乎是结婚后刚刚离开父母的豪华住宅,就来到森林里的简陋茅屋的。疾病、孤独和沉闷,都没有使她们丧失勇气。她们的面容显得憔悴,但她们的神色却是坚毅的。她们既有忧郁的表情,又有果敢的气概。(B)
    我毫不怀疑,这些美国少妇在她们的初等教育中就已养成她们在这种情况下所表现出来的内在力量。
    因此,美国的妇女早在年轻时期就已习得为妻之道。她们在生活中担当的角色改变了,日常的生活习惯也不同了,但她们的精神仍然照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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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3:47 | 只看该作者
第九章 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
  没有一个自由社会没有它的民情,而且正如我在本书上卷已经说过的,社会的民情是由女性创造的。因此,凡是影响妇女的地位、习惯和思想的一切东西,在我看来都具有重大的政治作用。
    在几乎所有的信奉新教的国家里,年轻女性的行动自主性都比在信奉天主教的国家里大得无比。在象英国那样的保有或获得自治权利的新教国家里,这种独立自主性更大。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自由便通过政治惯例和宗教信仰而进入每个家庭。
    在美国,新教的教义正和非常自由的政治体制和非常民主的社会情况互为补充,而且没有一个地方的年轻女性能象美国的年轻女性那样完全自主。
    美国的女青年早在达到结婚年龄以前,便已开始逐步不受母亲的监护;在她们还完全没有走出童年时期,就已经自己独立思考,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自己单独行动;人生的宏大场面不断地展现在她们的面前,父母不但不干预她们去看这个场面,而且让她们每天细致地去观察它,叫她们学会冷静正确地去正视它。因此,社会上的邪恶和危险很早就呈现在她们的面前;她们能够看清这些邪恶和危险,在作判断时不抱任何幻想,并且敢于面对它们,因为她们相信自己有足够的力量来应付,认为周围的人似乎也在这样想。
    因此,几乎不可能指望在美国的女青年身上见到情窦初开时期表现出来的那种处女的稚气,更不可能见到欧洲女青年在从童年过渡到青年时通常伴有的那种天真无邪的风韵。
    美国妇女,不管年龄大小,都很少表现出孩子气的怯懦和无知。同欧洲的女青年一样,她们也想取悦于人,但她们却清楚地知道应当付出什么代价。即使她们没有投身于邪恶,至少知道世间有邪恶。与其说她们有高尚的精神,不如说她们有纯洁的情操。
    当我看到美国女青年在欢欢喜喜的交谈中发生争执时能够极其巧妙地和泰然自若地表述自己的思想和话语时,往往使我吃惊不已,几乎为之倾倒。一位哲学家在一条狭道上可能跌倒百次,可是美国女青年却能轻易地走过去而不发生意外。
    其实,人们不难看到,美国妇女甚至在年纪轻轻的时候,便已完全是自己的主人;她们尽情享受一切被允许的享乐,但从不沉湎于任何一种享乐;尽管她们往往好象随随便便,但她们的理智决不会失去其控制作用。
    在法国,我们还在自己的观点和爱好当中令人不可思议地掺有历代的残余,以致往往对妇女施以贵族时代那样的严加管束、隐居深闺、几乎可以说是修道院式的教育,而在民主社会建立以后,又立即把她们弃之于这个社会必然产生的混乱之中,不加指导和支援。
    美国人对他们自己的做法是很满意的。
    他们认为,在一个民主社会里,个人的独立是不可或缺的重大原则,青年人应当早熟,趣味不必持久,习惯可以改变,舆论通常应当是不定的和无力的,父权应予削弱,夫权应被否认。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然断定,压抑妇女发自内心的最强烈感情是无济于事的,而最稳妥的办法是教导她们以自己控制这种感情的技能。由于他们无法防止妇女的贞操常遭破坏的危险,所以他们希望妇女自己去保卫贞操,依靠妇女的自由意志力,而不依靠那些已经摇摇欲坠或已被推翻的限制措施。他们不是让妇女怀疑自己无能,而是不断设法增强妇女的自信力。由于他们不可能而且也不希望女孩子长期处于完全无知状态,所以他们便及早授予女孩子以处理各种事务的初步知识。他们不向女孩子隐瞒世间的腐败情形,而且愿意叫女孩子一目了然,使其养成抵制腐败的能力。他们认为,与其特别重视女孩子的贞洁,莫如培养她的操行。
    尽管美国人是一个笃信宗教的民族,但他们并不只是依靠宗教来使妇女保卫贞操,而且也设法武装妇女的理智。他们在这方面采用的方法,与在其他许多方面采用的相同。首先,他们积极努力,以使妇女在运用个人的独立自主时有所节制;其次,在用尽人为的力量之后,才求助于宗教。
    我知道,这样的教育不是没有危险的;我也不是不知道,这样的教育可以发挥妇女的判断力而抑制她们的想象力,使妇女虽有德行但感情冷淡,而不能成为男人的婚妻和亲密伴侣。即使这样的社会比较安定和更有秩序,家庭生活也往往缺乏温暖。但是,这些还是等而次之的缺陷,而且为了更大的利益,可以不去计较。事情到了我们现在所说的地步,使我们只能做一种选择:必须实行民主的教育,以使妇女免遭民主的制度和民情将会给妇女带来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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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3:29 | 只看该作者
第八章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
  以上,我考察了身分的平等在民主国家,尤其是在美国是怎样改变了公民之间的关系的。
    现在,我想再进一步,深入到家庭的内部。我在这方面的目的不是寻找新的真理,而是阐明已知的事实与我的题目有什么关系。
    大家都已看到,在我们这个时代,家庭的各个成员之间已经建立起新的关系,父子之间昔日存在的差距已经缩小,长辈的权威即使没有消失,至少也已经减弱。
    类似的情况也见于美国,但它更使人注目。
    在美国,始终就不存在罗马人和贵族就“家庭”这个词的含义所理解的那种家庭。美国人只是在出生后的最初几年才具有家庭意识。在孩子的童年时期,父亲实行家庭专政,子女不得抗拒。子女的年幼无知,使这种专政成为必要;而子女们的利益,以及父亲的无可争辩的优势,又使这种专政成为合理合法。
    但是,美国人达到成年之后,子女必须服从父母的关系便日渐松弛。他们先是在思想上自己做主,不久便在行动上自主。严格说来,美国人没有青年时期。少年时代一结束,人便自己闯天下,开始走其自己的人生道路。
    如果认为这是一场家庭内部斗争的结果,做儿子的在这场斗争中以违反道德的办法取得了父亲拒绝给予他的自由,那将是错误的。促使做儿子的要求自己独立的那些习惯与原则,也在使做父亲的承认儿子享有独立是他的不可抗拒的权利。
    因此,前者绝对不会有那种人们在摆脱压制他们的权势之后还将长期怀恨在心的愤懑感情,而后者也决不会产生那种在失去权势之后通常会随之而来的痛苦和气愤的遗憾感觉。这就是说,做父亲的早已看到他的权威总有一天期满,这个期限一旦到来,他便自愿放权;而做儿子的也已事先知道,他自主的日子必将到来,可以十拿九稳地获得自由,就象一份财产必归他所有,谁也不想来抢似的。
    试述一下家庭方面发生的这种变化是如何与我们眼前即将完成的社会和政治革命密切相关的,也许不无用处。
    有一些重大的社会原则,或被一个国家到处推行,或不准它们在各地存在。
    在等级森严的贵族制国家,当局从不向其统治下的全体臣民直接呼吁或求援;因为人人彼此都是受一定的关系约束的,所以只要上层人物发号施令就可以了,其余的人一定追随。这种情况也见于家庭和由一个人领导的一切社团。在贵族制国家,社会实际上只承认身为一家之长的父亲的存在,做子女的只是通过父亲而与社会发生关系。社会管束做父亲的,做父亲的管束其子女。因此,做父亲的不仅有天赋的管教子女的权力,而且被赋予对子女发号施令的政治权力。他既是家庭的创造者,又是家庭生计的维持者,而且也是家庭里的行政长官。
    在民主制度下,政府的权力及于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个人,以同样的法律直接地治理每一个人,不需要有父亲那样的中间人。在法律上看来,做父亲的不过是一个比子女年龄大和有钱的公民而已。
    当大部分人的身分极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又是永久性的时候,关于首长的观念就在人们的想象中成长起来;即使法律不给予这个首长以特权,习惯和舆论也会让他享有之。反之,当人们彼此之间无大差别,而且不再永远有高低之分的时候,关于首长的一般观念就将日益淡薄和模糊;即使立法者硬凭自己的意志强把一个人安排在首长的位置上,叫他对一个下属发号施令,也是没有用的,因为民情在使这两个人彼此日益相近,逐渐走向同一水平。
    因此,即使我从未见到一个贵族制国家的立法机构曾授予家长以独享的特权,我也不能不确信贵族制国家的家长的权力比民主国家的更受尊重和更为广泛,因为我们知道不管法律有无规定,首长在贵族制国家总比在民主国家地位高,而下属则与此相反,即在前者低于在后者。
    当人们在生活中主要是缅怀过去而不是重视现在,更多的是考虑祖先的想法而不是研究自己的想法的时候,做父亲的便成为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天然的和必然的桥梁,成为联系和连结上一代和下一代的套环。因此,在贵族制度下,做父亲的不仅是家庭的政治首长,而且在家庭里是传统的继承人和传代人,是习惯的解释人,是民情的仲裁人。他说话时,家庭的成员要洗耳恭听;对待他只能毕恭毕敬,并且要爱得始终诚惶诚恐。
    当社会情况变得民主,人们以自己判断一切事物作为基本原则,并认为这样做是正确和合理的,只把祖传的信念作为参考而不视为规范的时候,父亲的见解对于子女的影响力,正如他的合法权力一样,便将大为降低。
    民主制度导致的分家,其最显著的后果或许是父子关系的改变。
    当一家之主的父亲财产不多时,他和儿子将长期同住在一起,共同参加同样的劳动。习惯和需要使他们联合在一起,并且不得不时时刻刻彼此交谈。因此,在他们之间不能不建立起一种不拘形式的亲密关系。这种关系使做父亲的权威减少绝对性,并且很少讲究尊敬的表面形式。
    然而,在民主国家里,拥有这样少量财产的阶级,正是能够使思想产生力量和使民情发生转变的阶级。这个阶级使它的意见,同时还有它的意志,到处占据统治地位;甚至最想抗拒它的领导的人,最后也听任自己去仿效它的做法。我就看到一些激烈反对民主的人,曾容忍他的子女用“你”而不用“您”来称呼他们。
    因此,随着贵族失去权势,父母的那种严肃的、约定俗成的、合法的权威也不见了,而在家庭之内建立起一种平等关系。
    总的来说,我不知道社会是否由于这种变化而受到了损失,但我确信个人却由此得到了好处。我认为,随着民情和法制日益民主,父子关系也会更加亲密和温和,而不象以前那样讲究规矩和仰仗权威;他们之间的信任和眷爱也往往是坚定的。看来,父子的天然联系是紧密了,但他们的社会联系却松弛了。
    在民主的家庭里,做父亲的除了表示老人对子女的爱抚和向他们传授经验之外,并没有任何权力。他的命令可能无人遵从,但他的忠告一般会发生作用。虽然子女们对他不是毕恭毕敬,但至少对他表示信任。子女同他交谈没有固定的礼节,而是随时可以同他谈话,经常向他请教。在这里,家长和长官的身分不见了,但父亲的身分依然存在。
    为了判明两种社会情况在这方面的差异,只看一看贵族时代留下来的一些家书就可以了。书信的文体经常是端庄、死板和生硬的,而且文字冰冷得使人心里感觉不到一点热乎气儿。
    反之,在民主国家里,儿子写给父亲的信中,字里行间总有某些随便、亲密和依恋的表现,一看之下就知道家庭里建立了新的关系。
    这样的变革也在改革兄弟姊妹的相互关系。
    在贵族的家庭里,也象在贵族社会里一样,人人的地位是早已规定好了的。不只是父亲在家庭里另成一级,享有广泛的特权,就是子女之间也不平等。子女的年龄和性别,永远决定着他们每个人在家里的地位,并使其享有一定的特权。
    民主制度把这些壁垒大部分废除或减少了。
    在贵族家庭里,长子继承大部分家产和几乎全部权利,所以他将来一定成为家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兄弟们的主人。他尊贵有权,而兄弟们则平庸和依附于他。但是,如果认为在贵族制国家,长子的特权只能给他自己带来好处,那也是错误的,因为这样会引起兄弟们对他忌妒和怀恨。
    长子一般都竭力帮助他的兄弟们发财致富和获得权势,因为一个家族的显赫必然反映在它的代表的身上。而且,做弟弟的也设法协助长兄进行一切事业,因为族长的显赫和权势使他更能去扶掖家族的各支。
    因此,贵族家庭的成员彼此联系得极为密切,他们的利益互相关联,他们的想法也颇为一致,但是他们的心却很少互通。
    民主制度也使弟兄间互相依靠,但依靠的方式与贵族的不同。
    根据民主的法制,一家的子女是完全平等的,从而也是自主的。没有任何东西强制他们彼此接近,也没有任何东西迫使他们互相疏远。因为他们血统相同,在同一家庭里成长,受到同样的关怀,没有任何特权使他们各不相同和把他们分成等级,所以他们之间从小就容易产生亲密无间的手足情感。
    成年之后形成的关系,也不会引起他们破裂不睦,因为兄弟的情义在使他们日益接近,而不会使他们反目。
    因此,在民主制度下,使兄弟们互相接近的并不是利害关系,而是对往日的共同回忆,以及思想和爱好的自由共鸣。
    民主制度虽然要使他们分家析产,但能使他们的心灵融洽。
    这种民主的民情的魅力十分强大,以致拥护贵族制度的人也不再愿意遵守贵族制度了,并在体验若干时日之后,肯于放弃贵族家庭的那种毕恭毕敬的和刻板冷漠的规矩。只要他们能够放弃他们原来的社会情况和法制,他们随时都可以接受民主制度下的家庭习惯。但是,这项工作还牵涉另一个问题,即不忍受民主的社会情况和法制,就享用不了民主的家庭习惯。
    我对于父子之爱和手足情义所述的一切,从人性本身自发产生的一切情感来说,也应当说是合情合理的。
    当一种思想和一种感情是由人所处的一种特殊情况产生出来的时候,这种情况一发生变化,它们便不复存在。因此,法律虽然可以把两个公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但当这项法律废除后,他们便彼此分离了。再没有比封建社会把主仆联系起来的那种民情更具有紧密的联结作用了。但在如今,这两种人已各自东西,互不相识了。往昔使他们结成主仆关系的那些畏惧、感激、敬爱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而且一点痕迹也没有了。
    但是,人类的天生感情却不能如此。即使法律要以某种方式驾驭这种感情,也很少能够制服;法律在想加剧这种感情时,也很少能从中得到什么好处。这种感情只是依靠本身的力量,就能永远强大。
    民主制度使几乎所有的旧社会习惯失效或消迹,鼓励人们去接受新的社会习惯,从而使旧社会习惯所产生的感情大部分消失。但是,民主制度对于其余的习惯只是做了改进,而且往往是赋予它们以原来没有的活力和温和性。
    我认为,只用一句话来概括本章和以前各章所表述的思想,并非不可能。这句话是:民主制度松弛了社会联系,但紧密了天然联系;它在使亲族接近的同时,却使公民彼此疏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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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楼主| 发表于 2012-4-14 10:43:12 | 只看该作者
第七章 民主对工资的影响
  我在上面关于仆人和主人的叙述,大部分也可用于雇主和工人。
    随着社会等级的界限日益模糊,原来的大人物不断没落,而原来的小人物不断上升,以及人们的贫富不再祖祖辈辈不变,工人和雇主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和观点上的差距也在逐渐缩小。
    工人对他们的权利、前途和本身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产生了新的雄心和新的希望,不断地提出新的要求。他们时时把贪婪的目光投向雇用他们的人的收益。为了能同雇主分享好处,他们努力争取提高劳动报酬,而且照例能够达到目的。
    在民主国家也同在其他国家一样,大部分实业是由在财富和教育上都高于所雇工人的一般水平的人经营的,而且都很赚钱。这种实业家为数甚多,他们的利益各不相同,因而他们很难通力合作。
    而在工人方面,当他们认为自己的劳动报酬不公平时,几乎总有把握拒绝给雇主服务。
    在这两个阶级之间不断进行的斗争中,工资一直是主要问题。双方势均力敌,互有胜负。
    但是,可以断言,工人的利益将会愈来愈占上风,因为他们已经争得的高额工资将使他们一天比一天减少对雇主的依附,并随着他们的日益独立,他们将会更加容易争取工资继续提高。
    现在,我以目前在我们法国和世界上的几乎所有国家还很兴盛的一种实业即种植业为例来说明。
    在法国,为他人当雇工种地的人,大部分也自己拥有一小块土地。他们依靠这块土地,不去当雇工也可以勉强糊口。
    这些人向大地主或附近农户提供劳动力时,如果对方出的工钱太低,他们就会留在家里种自己的那块地,并等待更好的受雇机会。
    我认为,就农业工人的整个情况来看,可以说工资的缓慢递增是在民主社会发生作用的一般规律之一。人们的身分越来越平等,工资也越来越提高;而工资越来越提高,又反过来促使身分越来越平等。
    但是,在我们目前这个时代,却出现了一个十分不幸的例外。
    我在以前的某一章已经指出,被挤出政治社会的贵族是怎样涉足到某些实业部门,并通过另一种形式在其中建立起他们的统治地位的。
    这个情况,对工资的水平发生了极大的影响。
    只有早就非常有钱的人,才能创办我所说的大型实业,所以能够创办这种实业的人为数甚少。由于人数少,他们就可以容易彼此联合起来,随意规定工资。
    反之,他们的工人为数众多,而且在不断增加。因为有时生意异常兴隆,在这个期间工资也会特别高,从而把附近的人吸收到工厂里来。但是,人们一旦进入工厂劳动,我们就将看到他们不能再摆脱这种劳动,因为他们在工厂里很快养成的心身方面的习惯,使他们不适于再从事其他劳动。一般说来,这些人文化低,手艺差,积蓄少。因此,他们几乎全受雇主的摆布。当竞争和其他意外情况使雇主的利润减少时,雇主几乎可以任意降低工资,并且不费吹灰之力把财产上的损失从雇工的身上捞回来。
    如果工人一致起来罢工,则雇主有钱,不致于破产,可以悠然等待,等着贫困迫使工人就范;而工人为了不致饿死,就得天天劳动,因为他们除了一双手之外,一无所有。雇主的压迫使他们长期匮乏,而且越穷越容易受压迫。这是一个他们永远无法逃脱的恶性循环。
    因此,对于一个行业的工资有时突然上涨之后又长期跌落下去,而另一个行业的劳动报酬虽然一般只是缓慢地上升,但毕竟是不断增加的现象,不要大惊小怪。
    我们这个时代的产业人口所处的可悲的从属地位,是一个例外现象,同他们周围的人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但是,正因为这个理由,任何其他情况都没有这个情况严重和更值得立法者特别注意,因为当整个社会都在变动的时候,很难有一个阶级保持不变,而当大多数人都在不断开拓新的生财之路时,也很难让某些人安然自得地去满足他们的需要和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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