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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这人的侮辱言论牵涉法律程序,事情严重,求管理员立刻处理! [打印本页]

作者: 纯情、非主流    时间: 2014-3-17 21:50
标题: 这人的侮辱言论牵涉法律程序,事情严重,求管理员立刻处理!
这垃圾无端端在论坛上骂哥,还用B社会那样的口吻来恐吓哥的家人,还说要将哥的家人碎尸,这样已经牵涉法律程序,哥本身读广州大学法律系本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他这样恐吓的话是如果哥追究的话他要坐牢的,!
还有就是《解释》第五条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网络空间属于公共空间,网络秩序也是社会公共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网络与人们的现实生活已经融为一体,密不可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是全体网民的共同责任。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网络恶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起哄闹事,引发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网络先进可以通过电脑高手追中IP来确定发恐吓言论的人的下落,哥不想将事情搞大,求管理员将他封号封IP(以免申请小号骂人)处理,让他面壁思过,好好反省!
黑手黨(快乐小狼)同一个人,骂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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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榴    时间: 2014-3-17 22:02


论坛骂人两次以上,一律禁言处理。论坛不是给你们吵架的地方,遇到骂人,自然会有管理来处理,与之对骂,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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