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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真实推理游戏——魔王裁判(更新第2章) [打印本页]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0 17:11
标题: 真实推理游戏——魔王裁判(更新第2章)
注:本故事中出现的所有人名全部来自某KOF游戏玩家群,以及某些名人……






班主任是某中学的老师,平时教教数学,为人木衲,不善交际,但绝对是个好人,只不过,这个好人,现在站在了被告席上。

事实上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站在那里,对整件事情他还是非常模糊的,尤其关于事情的前因后果,但,不管怎么说,他现在站在被告席上,受到的指控是:故意杀人罪。

据说是证据充足,不容狡辩。

被害人是班主任的朋友,本村第一猥琐的MMM,说到这个MMM,村里人太熟悉了,此人仗着自己家里势大,开了一家服装店,终日进口一些皮衣皮具,还有什么蜡烛女王装之流的玩意,鼓惑村民怂恿他们老婆来买,满足这些人的变态欲望。
因此,尽管此人猥琐,却有不少酒肉朋友,而且很有一帮讲哥们义气的“兄弟”。不过,现在,他死了。死在自己的店里。

警方当庭出示了示意图,通过示意图,大家可以清楚地看到“案发现场”的情况。
MMM的店分里外两间,外间是用来贩卖一般衣物的,而内间,只有当顾客表示需要购买诸如情趣内衣、各种成人玩具时,才会进去,而且,必须是MMM熟悉放心的客人,才会让他们进去。
[attach]108161[/attach]

也许,班主任也是购买者之一。

但不管怎么说,2010年1月11日,外面天寒地冻,但店内还是比较温暖的——,在这温暖的棺材里,MMM在内间死亡了。

根据法医的鉴定报告,MMM在那天晚上10点左右——正是快要关门的时候。被人用钝器连续击打头部,造成脑损伤,直至死亡。死者在生前有过挣扎的痕迹,根据当时的情况判断,可以认为死者是想拿桌子上的手机求救。但是他仅仅移动了不到半米,就离开了人世。

而根据目击证人JAMEL——当时正在商店里准备给自己的妻子选购一件外套——说:大概10点左右,内间响起了手机的声音,但是过了很久没有人接,然后店员旋律小姐就推动木制的旋转门进去——接着发现了尸体。
然后他听到了旋律的尖叫,赶紧也跟着进去查看,发现老板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同样的,店员旋律也作出了同样的证词:九点半左右的时候,班主任跟着MMM进了内间,我给他们每人泡了一杯咖啡送进去,随后传来了一些说话声,但是因为外面比较嘈杂,所以没有听到他们具体说些什么。后来,大概过了几分钟,就看到MMM一脸怒色地探了个头,叫我去隔壁拿手机,我把手机递给他。就看到有个客人进来,于是我转过去陪客人挑衣服。大概又过了一小会,我帮客人找颜色相同的衣服的时候,看到班主任快步走了出去。再过几分钟,我听见里面电话铃响,但是没有人接电话,觉得奇怪,就推门进去看,结果……

而法官也当庭指出,MMM系遭重击而死,在现场的咖啡杯上,只发现了MMM和旋律,以及被告人的指纹,但没有找到凶器,想来一定是凶手带走了凶器……由于案发时间里,旋律有客人JAMEL这个证人,两人一同发现案发现场,因此,最后与被害人见面的班主任嫌疑最大。


班主任呆立在被告席上,他想不起来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只记得自己想给老婆买件黑色蕾丝花边内衣,就跟着MMM进了内间,然后,喝了咖啡,接着,接下来的事情,他怎么也想不起来……

“难道,我真的杀了人?”

亲爱的读者们,你们觉得,班主任是有罪,还是无罪呢?

[ 本帖最后由 angle 于 2009-8-21 12:42 编辑 ]

示意图.JPG (36.17 KB, 下载次数: 41)

示意图.JPG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0 17:12
大家来玩吧。每个人都是法官,每个人都是侦探!
投下你们心中神圣的一票吧!
作者: gklh@u    时间: 2009-8-20 17:15
我擦,旋律是杀人放!o2007125165145_269!
作者: jamel@u    时间: 2009-8-20 17:17
旋律是凶手
作者: newlife    时间: 2009-8-20 17:20
我可以不对号入座吗
作者: 手指间的旋律@u    时间: 2009-8-20 17:24
安大..你太有才了..要是我..我猜是JAMEL干的..
作者: CH.JK    时间: 2009-8-20 17:24
咖啡讓主任昏迷之類的? #177# #177# #177#
然後旋律再進去殺人再把兇器處理掉#198# #198#
作者: 孙燕姿@u    时间: 2009-8-20 17:25
这个图.............怎么看?#149#
作者: CH.JK    时间: 2009-8-20 17:25
不然就旋律跟JAMEL是共犯 #176#
哈哈哈  亂猜的#160# #160# #160#

[ 本帖最后由 CH.JK 于 2009-8-20 17:27 编辑 ]
作者:  冬瓜    时间: 2009-8-20 17:26
班主任和旋律一起杀了MMM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0 17:28
擦你娘的腿,老子刚刚闪亮登场,怎么就挂了~~
还做了个狗比POSS[weisuomao_71]
作者: 手指间的旋律@u    时间: 2009-8-20 17:30
咖啡只会让人更精神.哪会喝完了就睡了.除非里面下药了
作者: 手指间的旋律@u    时间: 2009-8-20 17:39
在补充一句.MMM你倒下的英姿实在是太迷人啦
作者: jamel@u    时间: 2009-8-20 17:45
我让旋律在咖啡里投下了致幻剂,然后班主任喝了咖啡就矿化了,把猫妈干掉了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0 17:55
。。。楼上按正常路线去想吧。。。。。。。。。。。
作者:      时间: 2009-8-20 18:23
#178# 明显是那咖啡杯和钝器合伙做的案~
#179# 这是两个已经修炼成精的器具~由于对店老板MMM的其它他情趣用具报有仇视态度。一直想杀了它们的BOSS(MMM)泄愤~在找好替死鬼(喜欢蕾丝的班主任)与目击证人(店员旋律与JAMEL)后便决定动手。先是咖啡杯往咖啡内渗透迷药~然后钝器飞起直接出几个暴击敲死MMM~
作者: 孙燕姿@u    时间: 2009-8-20 18:25
难道是一起YY推理案[weisuomao_53]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0 18:26
等等。。。。推理的各位。。。可不可以不要带入MMM这三个字母[weisuomao_59]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0 19:58
不可以。。哈哈
作者: C-Ray    时间: 2009-8-20 19:59
这是什么???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0 20:18
出去喝酒。。。一会回来再顶[weisuomao_47]
作者: 达叔叔    时间: 2009-8-20 21:53
[weisuomao_56] 很明显杀MMM的是披着旋律皮的安九,杀的不是MMM,是寂寞
作者: newlife    时间: 2009-8-20 23:06
版本1:
    浑浑噩噩的我 站在被告席上 “杀人犯” “杀人犯”  这个词不断的在耳边出现 !
我是杀人犯吗  我故意拍了拍自己的脸 做出假装尝试让自己清醒点的表情  余光不停的扫描着庭审席的每一个观众
脑子里出现各种假设 “是不是我的潜伏被敌人发现了? 不会 MMM没有涉及到敌我双方的利益  还是敌方给我设下的试探我的圈套?不对敌人中除了浪子 没有人有那个心机和本事,可我得到的情报浪子当时正在追赶一名代号为狐狸的神秘女人 那凶手会是谁呢?” “啊, 我想起来了 MMM有一个仇人, 一个天天吃糠的仇人”..........

版本2:
    浑浑噩噩的我 站在被告席上 “杀人犯” “杀人犯”  这个词不断的在耳边出现 !
我是杀人犯吗  我拍了拍自己的脸 试图让自己清醒 因为我无论怎么努力是在是想不起来前面发生的事情了 表面木讷的我其实有着十分精密的心思 我开始回忆起当天的事 9点半去的服装店 老样子找MMM拿内衣 先聊天 然后服务员旋律端着咖啡 啊对 咖啡  问题出在咖啡身上  咖啡 咖啡 那就是旋律有问题....... 咖啡 钝器 炉壁 啊 我明白了。。。。。。。 真相只有一个 (哈哈哈)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0 23:25
你们这班狗比啊。。[weisuomao_45]
作者: Ion@u    时间: 2009-8-20 23:42
[033]

这个比较长啊。。我明天再好好看。。。好好想。。。
作者: ATI    时间: 2009-8-20 23:48
太深奥了[weisuomao_63]
作者: Ion@u    时间: 2009-8-21 00:09
[033]

如果班主任是凶手。。。

死者为什么在没有挂之前不喊救命?而是想拿手机求救?
顾客的位置跟旋律的位置应该不至于听不到硬物攻击冲突的声音。。毕竟连手机声都能听到。。

如果班主任不是凶手。。。那么他应该有一段时间是昏迷的。。

咖啡有迷药? 那法医是干嘛的?应该能查出来。。所以应该是被硬物敲晕的。。但奇怪的事,为什么他会什么都想不起来?最起码他清醒出去的时候应该知道MMM有没有挂的。。。

嘿嘿。。明天再继续分析。。。现在夜了。。睡觉了。。
作者: Athena.xx    时间: 2009-8-21 00:14
真相只有一个!自杀~
作者: BIGGO0224    时间: 2009-8-21 00:27
我觉得MMM是被自己杀死的[weisuomao_59]
作者: 小兵gaara@u    时间: 2009-8-21 00:30
擦。angle应该写我是凶手。MMM个贱人是我杀的,我要杀他。我恨他吃糠吃那么少。

[ 本帖最后由 小兵gaara 于 2009-8-21 00:32 编辑 ]
作者: fzjman    时间: 2009-8-21 00:40
条件不齐可能性过多
作者: 小兵gaara@u    时间: 2009-8-21 00:41
我要MMM死在我的手上阿。。angle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1 00:42
你个狗比小兵,和654个鸡巴人组队吃屎去吧
楼下肠粉店买碗屎吃吃去~别来惨和
作者: koflurker@u    时间: 2009-8-21 00:45
被干掉的其实是安九

MMM干掉了安九 然后把他易容自己的摸样 以此来嫁祸他人

这样起到一石多鸟 一秆子俩的效果[weisuomao_58]
作者: 小兵gaara@u    时间: 2009-8-21 00:49
擦。我为民除害。杀了坏人。我现在来自首都不可以?你看看。。是怎么介绍你的?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1 09:59
今天下午补第2章节,更新部分内容,希望对大家的推理有帮助
作者: 对老婆好点@u    时间: 2009-8-21 10:43
路过,,看看,,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1 12:33
魔王裁判 第2章


到底,什么是真实?

如果说,大众所接受的“事实”就是真实,那么,我,真的杀了人吗?

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班主任这么想着,在他的脑子里浮现的,是一个个数学公式

,那些,应该是“真实”吧。

“……下面请证人出庭。”

法官机械而无感情的声音打断了他的思路。

证人JAMEL被带上了证人席。

“请证人自我介绍。”

“我叫JAMEL,村头棉纺厂技术部主任,29岁。已婚。”
站在证人席上的是个个子有些高,看起来很有些力气的小伙子,这小伙子自从一年前进入村棉纺厂担任主任后,明显棉纺厂的效益提高了很多,所以在村里很受尊敬,是受过教育的“大学生人才”。

下面将是由公诉人提问的环节。

今天,代表公诉人的是村派出所的八神京,由于小山村离省城比较远,而且大雪封山,一时半会也出不去,加上村子里难得出了这么大件事,作为唯一的正牌警察,只能有他兼任检察院的角色了。而且,死掉的人是MMM嘛……

“请证人说明前天你去那家店里直至案发的经过。”

“是,前天晚上我刚领了工资,心想这天也挺冷的,就想给老婆置件新的外套,咱村不是没几家店嘛,我就去了村头的MMM那店里,去的时候大概是晚上9点半多吧?喝了点酒去的,我去的时候就看到店里旋律小妹在,那时候印象里没见着别人。我就跟她聊了会天,后来看到内屋那旋转门里,MMM探出头来叫旋律给她拿手机进去。我也没在意,自顾着挑衣服,后来我走到旋转门右边的小橱挑羽绒服,眼角模模糊糊好象见着有人从旋转门出来。也没在意,后来一会听见电话铃响,寻思怎么没人接电话呢?旋律进去了,再然后就听着声尖叫。我赶紧跟去看,就发现MMM趴地上了。”

“你有没有记得出去的人长什么样?”

“个子挺高的,微胖,我就看了个侧影,好象穿深色衣服吧。”

说的正是那天离去的班主任。那天,班主任正好穿着靛蓝色的羽绒服。

“你还记得那人离去的时间吗?”

“不太清楚,因为没在意,估计是9点40分以后吧,因为我进店门已经9点半多了。”

“你有没有进去内间过?”

“旋律叫的时候我才跟着进去来着,那会就看到MMM倒地上了。”

公诉人八神京翻了翻材料:由于器材设备不全,无法作出精确的法医认定,但是被害人死亡时间确定在9点50分-10点3分之间。 由于旋律和JAMEL进去之后立刻发现了尸体,当时JAMEL曾经看了一眼墙上的时钟,时间是10点5分左右。因此,案发时刻被锁定在10点5分。

“那么,9点50分到10点5分这段时间里,你有没有听到什么类似钝器撞击的声音?”毕竟JAMEL当时所处的位置离被害人被杀之地只有一墙一门之隔,有什么声音的话应该听得到的。

[attach]108202[/attach]

“没注意,因为当时比较吵,你知道,那个来了。”
听到这里,公诉人仔细想了一想,就明白“那个”是什么了。原来,在MMM店后面,就是一条铁路,而且,每天晚上9点55分左右,都会有一列特快列车呼啸着过去。由于每天都是这样,所以村里的人就拿这列车当晚上睡觉前的钟声了,等列车开过去,基本上各个小商店也就准备关门打烊了。而MMM的店也是如此。

“是不是列车运行的声音正好掩盖了殴打声?”
这个疑问,当时在场所有的人,包括被告人,都有。

如果是这样,那么案发时间可以精确到4分钟内了,9点54-9点58之间。然而那个时候的话。

“我记得我在9点55分左右就离开了那家店。”
沉默许久的班主任突然开口说道。

“我没有在问你。”法官似乎很不喜欢别人藐视他的存在。其实也对,枫担任这片地区的基层法院法官好多年了,平时管的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今天难得碰上杀人案,又由于天气原因无法上报,只能由他现管,他能不兴奋吗?

“你为什么能肯定你9点55分已经离开MMM店里?”

公诉人禁不住问了一句。

“因为我到家时已经是10点15分,按我家和MMM店的距离,加上我走路的速度,20分钟是必要的,所以我一定是那个时候离开的。”
“你难道不是杀了人以后立刻逃跑了吗?要知道,杀个人只需要几秒钟!”
公诉人声色严厉,显然不相信他的说辞。
“那么,请问证人,你记不记得这个人是大概什么时候离店的呢?”
一直坐在辩护席上,没有插嘴的654A突然问道,他只是来这里旅游,没想到大雪封山,居然出不去了,又正巧赶上这件案子,于是就表明了自己的律师身份,为班主任辩护。

“……不是很清楚,也许就是在那个时间段吧,因为我没有听到脚步声。”
……脚步声也许也被列车的轰鸣声所掩盖了。

“那么那个时候,你知道证人旋律在哪吗?”654A想到什么,突然插口问了一句。
“她应该在柜台帮我找衣服,我记得我订过一件白色外套,但她似乎找不着了…”
“也就是说,那个时候你们3个人实际上无法确认彼此的位置?”
“我想是的。”
…………

654A不禁想起,刚刚在派出所,自己见到班主任时的问答。

“你相信自己杀了人吗?”

“不知道,我想不起来喝了咖啡到回家那段时间发生了什么事。”

“你是为什么去找他的?”

“给老婆买内衣,上一件她嫌不好看。”

“你平时和MMM的关系怎么样?”

“一般,点头之交,而且我不是很喜欢这个人,他总是想些折磨女人的营生,不象个好人。”

“那你为什么专程来他的店买衣服?就我所知,你家附近也有一家衣服店,而且经营的货色差不多。”

“……那家店没有黑色蕾丝花边的。”

“恐怕不是你老婆,而是你想买吧。”

“……您说笑呢。”班主任木衲的脸不禁红了一下。

“还记得自己进店的时间吗?”

“9点半吧。9点半左右。”

“你相信自己是无辜的?”

“我不知道……我想应该是。”

“如果你相信自己无辜,我就为你辩护,帮你调查这件案子。”

然后,两个男人的手握在了一起,654A也正式介入了这桩杀人案。

(未完,视网友回复决定更新内容~~~~~)
亲爱的朋友们,现在,你们认为班主任是有罪,还是无罪呢?

[ 本帖最后由 angle 于 2009-8-21 12:39 编辑 ]

示意图2.JPG (45.5 KB, 下载次数: 37)

示意图2.JPG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1 12:52
麻痹,怎么吃屎枫成了法官,654个鸡巴人居然是辩护律师,这俩狗比没一个好东西
吃糠去吧[weisuomao_55]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1 15:27
哈哈,死人是没有权利去干涉的。哈哈
作者: 对老婆好点@u    时间: 2009-8-21 16:25
又见超级斑竹,,,
作者: 如烟、    时间: 2009-8-21 17:00
安久桑破案有奖励不?
作者: Ion@u    时间: 2009-8-21 17:57
[033]

关键是有没有精。。。
作者: C-Ray    时间: 2009-8-21 18:15
你要受不??
作者: newlife    时间: 2009-8-22 01:18
究竟我是不是杀人犯呢 哈哈
作者: 红の魔    时间: 2009-8-22 13:23
字多的我都不想看下去了,,,,,
作者: 毛妹妹    时间: 2009-8-23 02:01
麻痹[weisuomao_9] [weisuomao_9] [weisuomao_9]
作者: jamel@u    时间: 2009-8-23 14:39
旋律就是我的手下,我指挥她干掉了猫妈
作者: angle@u    时间: 2009-8-23 21:39
明天连载重开,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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