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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视频: 洛阳20岁小伙勇追小偷致其死亡被判刑! [打印本页]

作者: 莎羅雙樹園    时间: 2010-3-28 03:14
标题: 视频: 洛阳20岁小伙勇追小偷致其死亡被判刑!
在中国小偷这个职业是受法律保护的,建议大家踊跃去偷!

2楼是视频
顺便看下28楼

[ 本帖最后由 莎羅雙樹園 于 2010-3-29 23:23 编辑 ]
作者: 莎羅雙樹園    时间: 2010-3-28 03:14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MTYwODMzOTQ4/v.swf
作者: ^破防大叔^    时间: 2010-3-28 06:24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作者: z354754191@u    时间: 2010-3-28 06:45
LZ你好皮阿。。在误导大家?
作者: z354754191@u    时间: 2010-3-28 06:46
我知道你是在讽刺……
作者: idid2    时间: 2010-3-28 07:12
楼主,这个说法不对呀!

偷虽有罪,罪不至死~~~
作者: landfay    时间: 2010-3-28 12:06
这个要辩证的看问题!不过对这些小偷小摸的定罪还是太低了!没多久就放出来再犯!中国应该对重复犯同一罪名的犯人给与重判!
作者: 莎羅雙樹園    时间: 2010-3-28 12:26
原帖由 idid2 于 2010-3-28 07:12 发表
楼主,这个说法不对呀!

偷虽有罪,罪不至死~~~

他偷了东西被人家发现,人家追他,他自己要逃,他逃的过程中自己从车上摔下来死了,怎么还能判追他的人是故意杀人?有看到那个被偷者说什么吗?以后再有人偷他东西,看见也不追了,让他偷吧!追他的人碰都没碰过他一下.
现在的社会只要甲没钱花了,就去偷乙的东西,偷完别跑,让乙发现了打你几下,然后甲可以告乙打人什么的,让乙(这个被偷者)判给甲几万块损失费.
作者: wmvavi    时间: 2010-3-28 13:31
把优酷视频贴在2楼 很明智的!
任何时候都能显示!
作者: wenwei80    时间: 2010-3-28 13:34
支持LZ的立法。。。所以中国现在,小偷这行业永不缺人才。。。[112]
作者: 七仙女@u    时间: 2010-3-28 13:54
偷才?
作者: HINS@u    时间: 2010-3-28 14:20
[weisuomao_58] 中国,呵呵呵!!!
作者: 克林顿    时间: 2010-3-28 14:24
[058]这是体制的问题,如果硬要说有最,那充其量只是,无意杀人,或别的什么的,唉这年代。。
作者: 莎羅雙樹園    时间: 2010-3-28 15:45
“别跑,你给我站住”“别追了,再追我死给你看”最后小偷跑了
“强奸啊”“你再喊我就死给你看”
“抢劫啊”“你再喊我就死给你看”……
“快搬家,强制拆迁”“我死给你看”“你去死吧”

1.jpg (19.44 KB, 下载次数: 7)

1.jpg

作者: idid2    时间: 2010-3-28 16:14
这个……什么世道!!!
作者: Toming    时间: 2010-3-28 16:20
唉、、

無語、
作者: idid2    时间: 2010-3-28 16:33
[002] 这个事,很烦呀!唉!我是个弱者!
作者: 红の魔    时间: 2010-3-28 16:41
来看看大家!
作者: 红の魔    时间: 2010-3-28 16:41
来看看大家!
作者: 健身男    时间: 2010-3-28 19:24
[attach]127908[/attach]

QQ截图未命名.jpg (39.54 KB, 下载次数: 13)

QQ截图未命名.jpg

作者: 健身男    时间: 2010-3-28 19:25
我的意见在上面...
作者: TONNY-WANG    时间: 2010-3-29 02:26
标题: 我是个法盲我想说
1偷车,骑车逃跑,属于犯罪过程进行时,任何人要终止犯罪而采取的一切行为,都合理的....
2有个国人去美国,走过人家院前的草坪,可能是问路什么的,老头举着枪就出来,说英文听不懂,一枪干死,被判无罪...,为什么,因为你站在了别人的土地上,那是私人财产,不可侵犯!
3继续,小偷车速快啊,小伙没追上,结果超速一头撞死了,小伙你还是有罪啊!
你不追,小偷何至于跑得那么快呢,他跑慢点,不就安全了,都怪你啊!车主就更别提了,
自己的车子找回来了,居然还是得益者啊,得了个什么呢,杯具吗!
4那位法官,假设,仅仅是假设:
你的老婆,女儿被人强暴中,你出现大喝一声,不许动!
强奸犯受惊,心肌梗塞,“死了”!
你的行为直接导致别人死亡,你要坐牢!
你老婆,女儿不仅摆脱魔爪还得到了高潮了,属于双重受益者,赔钱还要加付人工费!
要是她们有幸怀孕,还不能打胎啊,否则又侵犯了别人的生育权和生存权!
为今之计,你要好好把孩子养大,养育成才,培养成一个合格的盗窃犯,强奸犯,在以后的岁月里,把损失的面子和财产一股脑都找回来;
这,才是王道啊!

[ 本帖最后由 TONNY-WANG 于 2010-3-29 02:36 编辑 ]
作者: HINS@u    时间: 2010-3-29 03:22
原帖由 莎羅雙樹園 于 2010-3-28 15:45 发表
“别跑,你给我站住”“别追了,再追我死给你看”最后小偷跑了
“强奸啊”“你再喊我就死给你看”
“抢劫啊”“你再喊我就死给你看”……
“快搬家,强制拆迁”“我死给你看”“你去死吧” ...

回复得很亮[weisuomao_58]
作者: ^破防大叔^    时间: 2010-3-29 08:35
现在搞起来还学别人国家讲人权 , 人权却讲到小偷身上了 , 算了吧 , 这玩意不适合我们。
作者: z354754191@u    时间: 2010-3-29 08:40
标题: 回复 9# wmvavi 的帖子
这个方法最早是我开始用的吧,大家都在剽窃/...我要收费^
作者: idid2    时间: 2010-3-29 08:41
[082] 看了上边的意见,我很无语!
作者: ATI    时间: 2010-3-29 10:06
好人难当啊。。。
作者: 莎羅雙樹園    时间: 2010-3-29 21:34
原帖由 莎羅雙樹園 于 2010-3-28 15:45 发表
“别跑,你给我站住”“别追了,再追我死给你看”最后小偷跑了
“强奸啊”“你再喊我就死给你看”
“抢劫啊”“你再喊我就死给你看”……
“快搬家,强制拆迁”“我死给你看”“你去死吧” ...

[attach]128046[/attach]
灵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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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命名.jpg

作者: g304287426    时间: 2010-3-29 22:13
社会怎么是这样···
作者: yzlhero    时间: 2010-3-29 22:22
好人还是不敢做啊....
作者: yzlhero    时间: 2010-3-29 22:23
原帖由 莎羅雙樹園 于 2010-3-29 21:34 发表

128046
灵验了

真得假得啊?
作者: g304287426    时间: 2010-3-29 22:24
看来我们只需要管好自己的事情了··
别人的都不要管的好··!48f1e44202000n97!
作者: TONNY-WANG    时间: 2010-3-29 23:36
原帖由 yzlhero 于 2010-3-29 22:23 发表

真得假得啊?
[089] 社会就是这个主义[089]
作者: idid2    时间: 2010-3-30 07:29
那个现在公道何在!
作者: 红の魔    时间: 2010-3-30 07:30
小偷的公道/? 还是追小偷那人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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