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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个严肃滴问题:如果世界上最美丽的少女把你强奸了,你 [打印本页]

作者: TIM余    时间: 2011-9-13 12:40
标题: 一个严肃滴问题:如果世界上最美丽的少女把你强奸了,你

作者: 小智@u    时间: 2011-9-13 12:43
[weisuomao_66][weisuomao_66][weisuomao_66][weisuomao_66]
再来个强奸不成反被X[weisuomao_72]
作者: 拳皇爱好者0    时间: 2011-9-13 12:50
强奸回来。
作者: 小猪头的化身@u    时间: 2011-9-13 12:53
可否再来一次[weisuomao_9]
作者: 鹰羽龙@u    时间: 2011-9-13 13:33
手机,相机,DV神马的随身带啊。
作者: 罂粟小狮狮    时间: 2011-9-13 14:17
给她一百块。留个号码,需要再来。
作者: 救世我@u    时间: 2011-9-13 15:29
就怕她用棍状物强奸你菊花啊…
作者: 休闲娱乐派    时间: 2011-9-13 17:09
       我一般坚持一个相对准则,路过不留痕!这次就吃亏点,把少女变成少妇,免得再害别人[111]
作者: TIM余    时间: 2011-9-13 17:17
休闲娱乐派 发表于 2011-9-13 17:09
我一般坚持一个相对准则,路过不留痕!这次就吃亏点,把少女变成少妇,免得再害别人 ...

咱太有面子了~
作者: 休闲娱乐派    时间: 2011-9-13 17:26
TIM余 发表于 2011-9-13 17:17
咱太有面子了~

        我也不想,但淫民服务的理念从小就洗了我纯洁的大脑,深入骨髓。总有个人要先下地狱D[111]
作者: M4A1-S    时间: 2011-9-13 17:51
要礼上往来
在强回去 [weisuomao_26]
作者: Riyo@u    时间: 2011-9-14 00:50
不留点东西在她体内实在对不起她也对不起她父母。不过Lz你的问题好幼稚,哈哈哈
作者: 燃烧的月亮@u    时间: 2011-9-14 12:30
最美丽的“少女”啊~~~这问题让我纠结了~~~[weisuomao_52]
作者: 海之魂    时间: 2011-9-14 14:57
有这种好事吗,如果真的有那是做梦,我在乐
作者: 星际大战    时间: 2011-9-14 15:03
那女的是处女吗,是的话我要求结婚
作者: 小猪头的化身@u    时间: 2011-9-14 15:08
处女何用[weisuomao_9]
作者: qiao0317    时间: 2011-9-15 00:43
再逆推一次!!!
作者: 拜见真相帝    时间: 2011-9-15 05:41
赞扬她的眼光和胆识。
作者: 拜见真相帝    时间: 2011-9-15 06:02
小猪头的化身 发表于 2011-9-14 15:08
处女何用

貌似精子在那个环境里能留下很多遗传信息。果然是先到先得。
但又貌似无才无貌的人先留下信息木有好处。
甚至还貌似从杂交水稻来看真正的人类种族进化可能要仰仗滥交。

想不通。我纠结地匿了。
作者: 小猪头的化身@u    时间: 2011-9-15 09:09
拜见真相帝 发表于 2011-9-15 06:02
貌似精子在那个环境里能留下很多遗传信息。果然是先到先得。
但又貌似无才无貌的人先留下信息木有好处。
...

深奥复杂的科学原理
作者: 小猪头的化身@u    时间: 2011-9-15 09:10
因为科学所以道理[weisuomao_72]
作者: ァ烈火ミ狂草    时间: 2011-9-16 10:38
强强奸 回去。。。。。
作者: 小猪头的化身@u    时间: 2011-9-16 23:41
ァ烈火ミ狂草 发表于 2011-9-16 10:38
强强奸 回去。。。。。

那岂不是扯平了,没意思[weisuomao_9]
作者: ァ烈火ミ狂草    时间: 2011-9-18 12:42
小猪头的化身 发表于 2011-9-16 23:41
那岂不是扯平了,没意思

那就叫她在强奸回来。。。。
我吃亏算了~
作者: 拜见真相帝    时间: 2011-9-20 01:01
本帖最后由 拜见真相帝 于 2011-9-20 01:02 编辑
小猪头的化身 发表于 2011-9-16 23:41
那岂不是扯平了,没意思


不如一拱手道:数十年的悉心积累毁于今日,姑娘果非等闲之辈。木已成舟,且是和局,在下索性要再向姑娘讨教一番。少女啊!来决一胜负吧!
作者: ssyn23    时间: 2011-9-20 10:59
先告她,赔偿,然后在结婚,再离婚,再要财产,再找人强奸她,再收留她,再抛弃她
作者: z354754191@u    时间: 2011-9-23 09:40
姑娘你别这样……
作者: Freesty1e    时间: 2011-10-28 01:09
要求赔偿~~[weisuomao_66]
作者: J.oker    时间: 2011-10-28 01:48
[weisuomao_9]怎么强奸我?
作者: 奕仙    时间: 2011-10-29 15:11
必须反奸之
作者: 百花堂小白@u    时间: 2011-10-29 17:10
要我就杀她灭口,不然说出去多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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