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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idid2你进来,我是“亮点来了”,大家也进来评理。(已解决 [打印本页]

作者: 发热发亮    时间: 2011-10-5 11:27
标题: idid2你进来,我是“亮点来了”,大家也进来评理。(已解决
本帖最后由 发热发亮 于 2011-10-8 18:51 编辑

idid2你是不懂得三思而后行,你凭什么理由把我的账号“亮点来了”禁言关小黑屋?看你的操作理由是说我侮辱他人,我现在这个号刚才注册的,还没什么权限发连接什么,我只用文字引用“封波真是苦逼啊[dadatu_003]”,就是这句话,无论从字面上,还是表情上,我都是在同情封波!本人对事不对人,一件事归一件事,日娃天黑事件,我都说了支持封波的说法,其他就不支持。

我在98区发帖跟你理论,你就马上把我的帖转到回收站、下水道。你是不是心虚?就不敢在大家面前理论?关我小黑屋又如何,我根本不在乎!

idid2你不配当98区的版主,封波到今天都是给你连累的,你说是不是?你说啊!在封波身边连累封波,在98区有破坏,无建设,人人都说你,人人都说98区版主的不是,你认为自己还是对的吗?你敢认真的抛开一切,就想一下我提的问题吗?封波是不是你连累的?你是不是损友?

我现在就凭记忆把内容再打一遍,发到投诉区!
作者: idid2    时间: 2011-10-5 11:45
你的所谓的同情,放到那个帖子下,就是污辱。

还封波到现在都是我连累的,我依我个人的判断做出了对事情的处理,飞逝流星所发的所有帖子全部都是他个人所发布的,我并没有为其代发任意一个。

我做我的事情,他发他的帖子,里面如果有原由,我也在我处理的帖子中表明态度,你们(所有这样说的人)一而再,再而三的说我又这样连那样累的,我一直没有回应,你们就蹬鼻子上脸了。

我现在是KOF98区版主,我就要行我版主的责任,连累这连累那,不在我的考虑之中。
作者: 发热发亮    时间: 2011-10-5 11:48
idid2 发表于 2011-10-5 11:36
回复 发热发亮 的帖子

这个词大都用于自称,你放到那里,你那所谓的同情就变成了污辱。用语也分语境的! ...


既然你这样说的,那就不用说了,官字两个口嘛,嘿嘿。
再澄清一下,不是我侮辱他人哦,是你不懂网络词语,是你歪曲别人的意思而已。难道我说谁谁悲剧了,这又是侮辱了吗?哈哈。。。不说啦。。引用一下。。让大家看看笑话。。
作者: 发热发亮    时间: 2011-10-5 11:52
哈哈。。是啊。。分语境,在投诉帖回复应该说的话,说的挺好听啊,你那些话都不是回复我的帖的,是说给大家听,说给管理员听而已,idid2你就是事非不分,滥用职权,乱封会员,就你自己主观认为我是侮辱他人,就把我关小黑屋,是你自己不懂网络词语,就说做自己该做的事。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idid2    时间: 2011-10-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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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现在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了,交给管理员吧~
作者: 发热发亮    时间: 2011-10-5 12:23
一个人对才做完的事情,肯定是不怎么会肯定错误的,特别是有权限有责任的人,比说如版主。版主给此帖的回复,我都见惯了,有哪个论坛的哪个版主不是这样说的,总以一些官腔说话回应以掩饰自己的错误,呵呵。
即使真的是分语境,我在5星大门的帖子里回复,5星大门的帖子也就是同情封波,我也是跟帖顶LZ的意思,回复“封波真是苦逼啊[dadatu_003]“和他一起同情封波,只是版主凭主观臆断我在侮辱版主的朋友封波。版主大人,这就是你所说的语境吗?你不会又继续搞其他理由来延续下去吧?
作者: idid2    时间: 2011-10-5 12:31
本帖最后由 idid2 于 2011-10-5 12:3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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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刚去查了一下,的确如楼上所说的,苦逼没有污辱的意味,是我无知了!

ID号:亮点来了,已恢复正常状态。

作者: 发热发亮    时间: 2011-10-5 12:38
回复 idid2 的帖子

好的。同时我想再说一次,我那回复真的是同情封波,希望你明白。
作者: 狐琳狸翁    时间: 2011-10-5 12:43
idid2 发表于 2011-10-5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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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刚去查了一下,的确如楼上所说的,苦逼没有污辱的意味,是我无知了!

既然承认做错了
那就该罚
作者: idid2    时间: 2011-10-5 12:44
罚吧~
作者: 狐琳狸翁    时间: 2011-10-5 12:44
一句话是不能掩饰自己的过错的
作者: TIM余    时间: 2011-10-5 13:46
发热发亮 发表于 2011-10-5 12:38
回复 idid2 的帖子

好的。同时我想再说一次,我那回复真的是同情封波,希望你明白。 ...

可能是他敏感了把~~应该不会有下次了~
作者: TIM余    时间: 2011-10-5 13:46
idid2 发表于 2011-10-5 12:44
罚吧~

呵呵 下次 看清楚点,大家 可能对你 有点意见~你要用行动证明自己~
作者: idid2    时间: 2011-10-5 13:53
TIM余 发表于 2011-10-5 13:46
呵呵 下次 看清楚点,大家 可能对你 有点意见~你要用行动证明自己~

收到,最近神经特过敏~唉,我想我也是个苦逼……
作者: icarnegie    时间: 2011-10-5 19:56
恭喜LZ投诉成功~
另外,没有让肇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都应该努力
作者: NAMCO_5    时间: 2011-10-6 03:52
4884是位好同志..还望大家多多谅解..给予修正其身的机会.多谢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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