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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经过这次开枪事件 我对武汉的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打印本页]

作者: ▼◇ー吖斌ポ    时间: 2012-11-7 09:41
标题: 经过这次开枪事件 我对武汉的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原因是出了一个红色小药丸 巧克力的太监 正所谓皇帝不急太监急  
作者: SyaoFox@u    时间: 2012-11-7 09:56
楼主还是不要一杆子打翻一群人的好
就那几只疯狗丧心病狂而已 不能代表全部武汉kofer都这样
作者: 4OLINK    时间: 2012-11-7 09:58
作为少校我要好好跟你说,就骂红色小药丸就对了,他自己都说了 枪打出头鸟
认准一个轰
作者: 小猪头的化身@u    时间: 2012-11-7 10:15
http://bbs.17utt.com/thread-486697-1-1.html
作者: chrischenmian    时间: 2012-11-7 10:26
无限背包
我朋友的ID:红色小药丸     密码记得    但是安全提问忘记了    现在登录不了    看版主有办法初始化吗?
如果版主有办法的话     顺便帮我找回以前的ID:升龙王子     也是密码记得     安全提问忘记了
非常感谢!

搞了半天红色小药丸是无限背包的马甲
作者: 李香兰@u    时间: 2012-11-7 12:09
chrischenmian 发表于 2012-11-7 10:26
无限背包
我朋友的ID:红色小药丸     密码记得    但是安全提问忘记了    现在登录不了    看版主有办法初 ...

无限背包跟红色小药丸不是一个人  这点你确实冤枉背包了
这点我可以保证  确实不是同一个人
作者: 2615469    时间: 2012-11-7 12:12
楼上的怎么说都没用的 原来武汉队长自己的马甲会说自己离队的 这智商 我看再过20年也没办法理解的。。
作者: 无限背包@u    时间: 2012-11-7 12:13
怀疑红色小药丸是我马甲的     可以去让版主查2个ID登录的IP地址     从注册时间开始      有一次重合再说这话吧     真无聊
作者: 李香兰@u    时间: 2012-11-7 12:15
2615469 发表于 2012-11-7 12:12
楼上的怎么说都没用的 原来武汉队长自己的马甲会说自己离队的 这智商 我看再过20年也没办法理解的。。 ...

这确实是两个人  背包我认识  也见过
是武汉战队的队长    红色小药丸也叫巧克力  是武汉战队的成员
LEONA用的很好   确实不是同一个人

作者: 2615469    时间: 2012-11-7 12:18
李香兰 发表于 2012-11-7 12:15
这确实是两个人  背包我认识  也见过
是武汉战队的队长    红色小药丸也叫巧克力  是武汉战队的成员
LEON ...

[weisuomao_68] 一定要我说明白吗? 武汉战队队长开个小号 喷没喷我不管 自己的马甲要出被挖出来了说过自己已经离队 我看武汉众以后还是跪着进论坛吧 瞎了狗眼了。。
作者: 苍月╉→八神@u    时间: 2012-11-7 13:06
标题: RE: 经过这次开枪事件 我对武汉的人一点好感也没有
无限背包 发表于 2012-11-7 12:13
怀疑红色小药丸是我马甲的     可以去让版主查2个ID登录的IP地址     从注册时间开始      有一次重合再说 ...

确实是太不尊重小孩了
根本就不关他事  没必要直接攻击他本人
直接攻击说话的就行了
狗咬一口还要咬回去吗  都互相得病吧
都变成病态了
他说了打就等着呗  不是更强的小孩 ,小黑打得也不痛快
没必要直接攻击毫无干系的小孩
作者: 无限背包@u    时间: 2012-11-7 13:39
本帖最后由 无限背包 于 2012-11-7 13:40 编辑
苍月╉→八神 发表于 2012-11-7 13:06
确实是太不尊重小孩了
根本就不关他事  没必要直接攻击他本人
直接攻击说话的就行了


麻烦你别跟小孩的粉丝团一样什么事都通过自己想象好么?
我不尊重小孩?请你私下问小孩要我跟他的短信谈话记录好么?
就是打场98而已    搞这么复杂干什么?    我帖子里都说了如果是我冤枉小孩    当面道歉并发帖说明
我开枪    他接不接是他自由    但是接了就得兑现承诺
这么多天过去    看我发过一帖催他或者说他坏话吗?
作者: 俺的马甲    时间: 2012-11-7 13:46
无限背包 发表于 2012-11-7 13:39
麻烦你别跟小孩的粉丝团一样什么事都通过自己想象好么?
我不尊重小孩?请你私下问小孩要我跟他的短信谈 ...

小明请了苍月八神吃烧烤,你没钱又抠门,他是不会帮你的#1216#

作者: 狗胜@u    时间: 2012-11-7 15:26
吃人东西嘴短,可以理解。被招安了。。。
作者: 2615469    时间: 2012-11-7 15:32
狗胜 发表于 2012-11-7 15:26
吃人东西嘴短,可以理解。被招安了。。。

  这样说实在是有失客观 。现在明确的事是当事人连续出场 等开枪成功了。PS:16L这位张嘴武汉闭嘴广州 如果看烦了还请自行远离 。。
作者: 俺的马甲    时间: 2012-11-7 17:32
还没开打就被人歧视 要是到真打还输了 就太搞笑了
作者: 俺的马甲    时间: 2012-11-7 17:44
管理没处理楼主 管理英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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