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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律师:涉事乘客、司机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打印本页]

作者: 刑部侍郎    时间: 2018-11-2 14:52
标题: 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律师:涉事乘客、司机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11月2日,记者从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新闻通气会上获悉,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事故发生后,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视,国家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派员赴渝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市、区两级党委、政府组织公安、应急、海事、消防、长航、卫生等部门组建现场指挥部,全力开展搜救打捞、现场勘查、事故调查、善后处置等工作。
点击查看车内监控视频
现场指挥部组织70余艘专业打捞船只,蛙人救援队、水下机器人、吊船等专业力量围绕公交车坠江水域全面开展搜救打捞工作。事发后,通过细致调查摸排,明确15名驾乘人员身份。同时克服水域情况复杂、水深70余米等实际困难,先后打捞出13名遇难者遗体并确认身份。精确定位坠江车辆位置,于10月31日23时28分将坠江公交车打捞上岸。目前,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
公安机关先后调取监控录像2300余小时、行车记录仪录像220余个片断,排查事发前后过往车辆160余车次,调查走访现场目击证人、现场周边车辆驾乘人员、涉事车辆先期下车乘客、公交公司相关人员及涉事人员关系人132人。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
公安机关对22路公交车行进路线的36个站点进行全面排查,通过走访事发前两站(南山岔路口站、回澜塔站)下车的4名乘客,均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经进一步调查,该女乘客系刘某(48岁,万州区人)。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对驾驶员冉某事发前几日生活轨迹调查,其行为无异常。事发前一晚,驾驶员冉某与父母一起用晚餐,未饮酒,21时许回到自己房间,精神情况正常。事发时天气晴朗,事发路段平整,无坑洼及障碍物,行车视线良好。车辆打捞上岸后,经重庆市鑫道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所鉴定,事发前车辆灯光信号、转向及制动有效,传动及行驶系统技术状况正常,排除因故障导致车辆失控的因素。
根据调查事实,乘客刘某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正在驾驶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实施危害车辆行驶安全的行为,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冉某作为公交车驾驶人员,在驾驶公交车行进中,与乘客刘某发生争吵,遭遇刘某攻击后,应当认识到还击及抓扯行为会严重危害车辆行驶安全,但未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行车安全,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其行为严重违反公交车驾驶人职业规定。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之间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因此,乘客刘某和驾驶员冉某的互殴行为与危害后果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两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
十五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教训极其惨痛。愿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律师:司机或被追究民事赔偿责任
今日(2日)上午,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原因公布,系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导致,两人也被通报涉嫌触犯刑法。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告诉新京报记者,两人涉嫌罪名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较重项。
刑法律师对此分析,虽然涉嫌犯罪的人已死亡,但是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用遗产追偿。
根据重庆公交车坠江的调查通报,事发公交上和司机互殴的乘客以及司机都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涉嫌犯罪。中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罗翔告诉新京报记者,司机在开车时不能采取危险的方法跟人打架,因此本案司机的行为也触犯了刑法,此案定性时是考虑了刑法的一百一十四条和一百一十五条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司机和乘客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互殴,即使没有造成此事如此严重的后果,可以按照刑法114条所说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像本案中已经以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则触犯了刑法的一百一十五条。根据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犯此罪名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属于严重的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从刑事责任上讲,安理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郑传锴解释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已经死亡的人,不能再审理并定罪量刑。但是从民事角度,如果其有遗产的话,其遗产应该首先用于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就本案的司机的行为,郑传锴认为,司机如果把车停下来跟乘客互殴是涉嫌触犯了滋事类的罪名或者故意伤害罪,但在该起案件中,司机在开车途中和乘客争执甚至遭到了乘客殴打,首要的不是还手,因为他这时的身份不是普通公民,最重要是先要保证乘客安全然后再保证自己的安全,所以其行为涉嫌犯罪。
至于后续赔偿问题的处理,中闻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认为,作为死亡乘客的家属来说,法律提供了两条途径供选择,可以用来主张权利,要求赔偿损失:
首先,以运输合同为由,车内其他乘客家属要求公交公司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乘客买了票,上了公交车,就与公交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公交公司有义务把乘客安全地运送到目的地。这个过程中发生人身、财物损失的,公交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以侵权为由,要求公交公司、发生互殴的乘客家属承担责任,赔偿损失。发生互殴的公交司机与乘客的行为导致了其他乘客的人身伤害,损害了其他乘客的生命安全,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乘客的人身权、生命权,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公交司机是职务行为,其责任应该由公交公司承担;与公交司机发生互殴的乘客虽然去世了,但是她的家属应该在她的遗产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作者: 街霸=明哥    时间: 2018-11-2 15:04
这个视频我也看了 ,惨,
作者: 小瘪三※骚爷    时间: 2018-11-2 16:43
果然在打架  没开车                 
作者: 刑部侍郎    时间: 2018-11-2 19:40
街霸=明哥 发表于 2018-11-2 15:04
这个视频我也看了 ,惨,

这一切都是那个疯女人造成的恶果
作者: 街霸=明哥    时间: 2018-11-2 20:15
刑部侍郎 发表于 2018-11-2 19:40
这一切都是那个疯女人造成的恶果

不完全是 ,最后是司机自己转的方向 再激怒,在生气也不能不顾一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啊
作者: 刑部侍郎    时间: 2018-11-2 20:39
街霸=明哥 发表于 2018-11-2 20:15
不完全是 ,最后是司机自己转的方向 再激怒,在生气也不能不顾一车乘客的生命安全啊

没有疯女人的死缠烂打,就没有后续司机的举动,疯女人是第一罪魁祸首,车上15人中,有俩小孩,一个3岁,一个1岁,就这样离开了人世,作孽
作者: 街霸=明哥    时间: 2018-11-2 21:10
刑部侍郎 发表于 2018-11-2 20:39
没有疯女人的死缠烂打,就没有后续司机的举动,疯女人是第一罪魁祸首,车上15人中,有俩小孩,一个3岁, ...

嗯 那是的 愿逝者安息,那个司机和那个女的 死 没
作者: 刑部侍郎    时间: 2018-11-2 21:55
街霸=明哥 发表于 2018-11-2 21:10
嗯 那是的 愿逝者安息,那个司机和那个女的 死 没

都沉到水下80多米了,无一生还
作者: 淡漠世俗    时间: 2018-11-3 06:08
现在很多人发小视频说,我做司机旁边守护者司机。也守护者自己。
作者: 街霸=明哥    时间: 2018-11-3 07:56
刑部侍郎 发表于 2018-11-2 21:55
都沉到水下80多米了,无一生还

人 都 死了 再谴责也无用了,
作者: 街霸=明哥    时间: 2018-11-3 07:57
淡漠世俗 发表于 2018-11-3 06:08
现在很多人发小视频说,我做司机旁边守护者司机。也守护者自己。

是的 还有一个视频一男子飞脚踹抢司机盘的人,这个踢的好
作者: 街霸=明哥    时间: 2018-11-3 07:58
刑部侍郎 发表于 2018-11-2 19:40
这一切都是那个疯女人造成的恶果

那女的人品平时就差,口碑也不好,
作者: 猫七°    时间: 2018-11-4 08:36
逝者已矣                                
作者: ▼狂徒▼    时间: 2018-11-5 01:41
为啥没人质疑大桥护栏一撞就烂的问题?
作者: 阿ZAP    时间: 2018-11-5 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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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华未央    时间: 2018-11-5 08:43
逝者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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