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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猫tv 烂打王 你们言而无信!!!拖欠b联赛奖金三个半月最终烂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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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8-28 11:09

正文摘要:

先上图,最下面我详细说事。这是我从8月2号到8月27号删除其好友为止,和烂打王的完整聊天记录截图(以前的聊天记录没有了,只能从这里开始) 对话至此结束,我删了他好友 本人ID鞍山手套,一个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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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袋超人|           发表于 2015-8-29 09:41:58
为了几百块上法院,楼上的你脑袋进屎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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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绿巨人1985 + 1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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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巨人1985 发表于 2015-8-29 00:23:48
本帖最后由 绿巨人1985 于 2015-8-29 00:39 编辑
桑吉尔夫@u 发表于 2015-8-28 23:14
此事何必为难烂打王。他只是打工的,离职了也没必要个人跟你发奖金,可以吐槽但不能谩骂。毕竟不是 ...

你先去看看兰大王什么态度再说话吧。比赛搞成这德性他没责任?离职?离职前毕竟比赛是你组织的啊。火猫官方为什么不给个说法?当赖子谁不会?你们这些睁着眼睛说瞎话的人,无非就是私底下和兰大王关系好,然后跑来混淆视听,昧着良心说话。当心晚上遇到鬼。
天才约拿 发表于 2015-9-1 18:45:40
三个人的都欠着,希望如果一时拿出手太亏还是分期还一下吧,不要坏了名声。
现在直播平台之间竞争都好激烈,虽然现在也不知道负责这事的是谁了,只能说希望对待失败也不要失风度。

yuyuloves 发表于 2015-9-1 18:45:38
他们敢去找火猫这钱早要来了,一个个喷起来义无反顾,一说办实事全怂了。
别人给他们指个解决方法,他们说火猫老板会跟财务串通不给钱,不知道的还以为这得几千万的巨款,火猫都不要脸的跟财务串通起来要赖帐了,还有说老板管不着财务的,这逻辑思维也真是感人……
你跟他们讲这钱要不了来可以告火猫,他们说为这点钱还去法院啊?擦,那这点钱你们还要啊?
你跟他们说法律,他们跟你说道德,你跟他们说道德上这事也不能赖上前员工,他们开始跟你讲你这是和稀泥拉偏架……
那你们理论这么NB,倒是给个解决方法啊?别人给你们解决方法你们试都不敢试全否决掉,还说别人拉偏架,拉毛偏架,你以为烂大王多出名,人人都要维护他啊?


西门神教曲右使 发表于 2015-9-1 18:32:48
老图 发表于 2015-8-29 01:05
阿西吧,这一次让我充分领略到街霸圈欢乐多,智障多,脑残多,老桑多

我也深刻领略到了,感谢街霸圈,感谢各位桑
freeman20 发表于 2015-9-1 18:21:35
僵尸摇摆 发表于 2015-9-1 14:12
谁他妈说的找老板?真尼玛的可笑。这事谁直接负责就找谁,找老板特么找哪个老板,老板知道这货组织啥比赛了 ...

想法有问题就算了 举得例子还莫名其妙
公司所有活动都是经过公司同意老板同意才开办的,有问题找执行人负责没错
但是今天执行人被炒了,也就是说他已经不具备代表公司的任何权利,自然而然你们应该面对的是公司
执行人的负的责任就是必须负责建立这个桥梁,这是他必须面对的问题!!当然你也可以告他~除非他今天私吞奖金,或者背着公司举办活动~不然奖金你要他赔有可能吗?
包工头跟老板的比喻低俗到家~你得先看包工头负责什么!代表什么!一个被公司请来的包工头你被欠薪水找他有啥屁用,照你这么说法以后我请司机去帮我载几万吨的原料回来劳资把司机开了这钱就与我无关~是这样吗!

今天发生这事我与两方都算有交情~我觉得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寻求烂打王提供联系桥梁,再者火猫TV联系方式不难找吧!直接找一个现在可以代表公司出来负责的人吧~看现在火猫是么想法~!
讨不到你们就告死他~要嘛就弄死他~再不然你们就以后不再支持火猫的任何活动~最简单就是这样!!

你们在这刷版面轰烂打王,你是要个面子要他身败名裂,还是要回这点钱,先搞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
我不大懂烂打王跟火猫背后的关系,要说我们有多熟闲聊应该也没超过10句~
我只是提供一个我认为比较正确的方式~
绿巨人1985 发表于 2015-9-1 16:07:41
Tea酱 发表于 2015-9-1 10:16
楼主,我支持你。一个人做人首先要有诚信还有自己的原则。火猫这个公司办事是拖拉差劲,但是直接和选手沟通 ...

很透彻啊。中国人和稀泥的水平太高,一有这种事就来个算啦算啦,或者就是拉偏架,或者就是弄些看上去有道理但经不起推敲的“道理”来说事,导致中国社会现在很多不公平但确没地方说理的事情发生。
僵尸摇摆 发表于 2015-9-1 14:12:10
谁他妈说的找老板?真尼玛的可笑。这事谁直接负责就找谁,找老板特么找哪个老板,老板知道这货组织啥比赛了吗?老板要是不知道那是不是证明老板 不合格?你一个外来人去把这公司老板炒了?
自然是谁欠钱就找谁,欠钱方收入来源和被欠钱的有毛线的关系。说找老板也不是不行,说找现任负责人也不是不能尝试,但这只能是试试,指不定还得原负责人陪同,配合提供材料什么的,一样不能少,要不空口无凭老板会给钱?老板要是硬赖着不给,被欠钱的肯定告这原负责人,要告也告不到老板头上,要告老板也是这原负责人告去。
A是包工头,B是老板,你被欠工资了是找包工头还是找老板,这尼玛还用问?
只能说混淆是非的人遍地都是。
iloveniko 发表于 2015-9-1 12:59:10
看不了后面?            
b166er 发表于 2015-9-1 12:31:19
以后只要烂打王或者火猫办活动发帖,我就转发楼主主帖表示支持
ironman123 发表于 2015-9-1 10:30:16
顶楼上!
Tea酱 发表于 2015-9-1 10:16:13
楼主,我支持你。一个人做人首先要有诚信还有自己的原则。火猫这个公司办事是拖拉差劲,但是直接和选手沟通的是烂打王。他的这种没有责任心和无所谓的态度有着无可推卸的责任。我不明白为什么一帮人要帮着这种品行的人说话。 说实话他们以为自己很“善良”“善解人意”,实际上都是“低智商的善良”

Q:什么叫「低智商的善良」?

A:【1】没有知识水平的善良。



为生病的人推荐各种未加验证的「偏方」。
把陆龟放生到水里,致其活活淹死。


《法证先锋1》里,高彦博(欧阳震华饰)的妻子古泽瑶(刘锦玲饰),瘫痪且患上癌症,被好心的玉姐喂了十天的民间偏方,因此「斑蝥素」中毒导致心脏衰竭而死。



【2】道德绑架,逼迫别人去行善。



马云这么富有,他应该为天津爆炸事故捐上几亿!






【3】善恶不分,不去同情受害方,反而同情起了作恶方。



你的室友不就是不做家务乱丢垃圾吗。你应该善良点,不应该对她发牌气。
你的父母虽然当年抛弃了你,但你现在应该善良些,原谅他们。


注:前例取材自网文《对不起,我不是个善良的人》,后例取材自周立波逼女孩认亲事件。

回看视频,发现周立波多次使用「善良」这个词,真是讽刺。



【4】和稀泥式的调解方式。



虽然你丈夫又赌博又喝酒又家暴,但好歹夫妻一场,你还是原谅他吧。
虽然他抢了你客户,但好歹是一个部门的同事,就算了算了吧。


【5】自虐式的善良:对恶人善良,甚至是对害过自己的人善良。



如何看待「初三女生扶老太被讹后不计前嫌反资助其千元」?见下图
港剧《溏心风暴》里,唐家妾侍王秀琴为了争夺财产,一再挑拨离间、放暗箭,最后还打起了争遗产官司,而唐家的人却一再原谅她。




【6】无节制的帮助有时会起到反效果。



《儒林外史》里的杜少卿对谁都慷慨,久而久之,周围人什么事都找他要钱。杜少卿最终散尽家财,一无所有。
百度「升米恩,斗米仇」或「斗米恩,担米仇」或是「养仇人」等关键词,可以看到很多个反应自己一心一意帮助亲戚朋友,最后亲戚朋友却跟他反目成仇的帖子。


【7】表达同情心,有时也不恰当。

对穷人、残疾人表示出强烈的同情,其实会让他们内心很不舒服。

王小波在《我看老三届》一文里,提到自己有一个先天残疾但很自强的老师。文中王小波提出了一个观点: 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法国电影《触不可及》里,瘫痪在床的白人富翁菲利普炒掉了多位「同情他」的看护,唯独留下了做事毫不细心的黑人德希斯,因为德希斯常常忘记他是个残疾人。
nick997 发表于 2015-8-30 19:48:14
街霸圈子,原来越感觉是小众啊~
mYssU 发表于 2015-8-29 17:22:56
这尼玛我一开始还打算给那什么擂台赛加个五十一百的奖金呢。。。
chen111@u 发表于 2015-8-29 14:09:15
好,这边的环境果然够烂
具体哥 发表于 2015-8-29 13:25:54
钱不钱的是小事啊,主要感觉被糊弄了,而且对方还理直气壮 这感觉 搁谁头上谁上头。
honghonglee2 发表于 2015-8-29 10:40:44
好搞笑啊这个贴,可以再关注几天~
绿巨人1985 发表于 2015-8-29 10:12:56
楼上脑袋进屎+1
honghonglee2 发表于 2015-8-29 09:47:00
实在不行还想不通我有朋友是做律师的,我要不咨询下他给你们套所谓的专业答复?
honghonglee2 发表于 2015-8-29 09:38:59
不敢找现任火猫高官和负责人你们不是缩是什么,我是做自由职业的,以前有款被企业拖欠负责人离职我就直接找到现任企业负责人微博直接@他说你再拖欠我就告你。最后我还真就拿到款了。至于你们现在的逻辑,说烂大王不把你们当朋友态度敷衍,问题他到底有没有把你们当过朋友啊。如果有那态度是他不对,比较不上路。但你们现在的所作所为对一个曾经的朋友,事情也没搞清楚,办事方法和逻辑思维简直不像社会人。这类朋友我是有多远躲多远。还是涉及游戏这类事情思维会退化?(总之不找现任负责人找离职者说事儿的只有四种可能:1.逻辑思维有问题 2.缩 3.纯发泄心眼小. 4.上面三者都有)谢谢
lyfang 发表于 2015-8-29 09:09:09
这240元看来已经整的楼主几天没睡好了,烂打王的那句话应该是我无能为力的意思,毕竟都离职了,楼主居然理解成“关我X事,你来告我?”,这个B联赛基本就没什么人看了,又得出钱出力办完,火猫肯定也是亏本的,楼主口口声声说不是为了钱,这事就不能算了?让一个跟火猫没任何瓜葛的烂打王道歉楼主能解得了什么气?
麻袋超人 发表于 2015-8-29 09:06:19
如果格斗区死鱼,责任肯定不在自己,要是我的话肯定第一时间站出来把锅撇给火猫上层,拖了这么久,明显的心虚了。
asst桑 发表于 2015-8-29 08:26:10
本帖最后由 asst桑 于 2015-8-29 08:28 编辑

在此我声明,无论以后任何个人还是组织以任何名义给我这240元奖金,我都不会要。立字为证。
其实从我删了烂打王好友的那一刻起我就打消了要这笔钱的念头。那些妄图抹黑我们选手为了“蝇头小利”就刁难烂大王的阴谋是不会得逞的。

已经不想要钱了为什么还发这个帖子?
很简单,为了一口气。让大家知道还有这么个恶心事儿,这么个失信的游戏直播网站,这么个没担当没责任感的比赛组织者。让烂打王和火猫知道,你们办了操蛋事儿以后不会毫无后果。虽然我们普通玩家人单势孤,但有理走遍天下,我们不会缩!

5楼的比赛第一名史莱姆比我要更宽容,信奉得容人且容人,人品和口碑相信接触过他的人也都心里有数。就是这样一个人,我跟他第一次说起奖金的结果的时候他都觉得难以置信,问我  “是不是搞错了,烂打王不会这么办事的。”  直到我把聊天记录截图发给他,他沉默了很久。我问他:“你在字里行间看到烂打王有一丝歉意么?”回答我:“没有!”   ok,足够了,这贴我发定了!

@烂打王,你到现在也不敢在帖子里露面,有种你把昨晚在群里你语音说的那些话打成文字发到这里,让论坛里大家都看看,理不辩不明,缩起来讲话没意思,来,我们在这里等着你。
asst桑 发表于 2015-8-29 08:19:29
诚然,没有得到奖金我们感到遗憾。但这不是最主要的。
我在重申一次!我们选手最不满意的是烂打王在任时办的烂事,以及他离职以后毫无担当的烂态度。这也是发帖的“原动力”。

烂打王是圈内名人,人脉广,粉丝多。作为普通玩家的我们,发这个帖子之前不是没有考虑过有可能会被一些人混淆视听,颠倒黑白,把我们这些受害者妖魔化成无耻刁民(现实生活中这种事也不少见)。
但我们还是相信论坛里面大部分是明眼人,分得清是非真假,孰是孰非。

为了让后来的机友们看到事情的原本,顶楼我不会编辑做半点改动。
asst桑 发表于 2015-8-29 08:16:34
我是楼主,一天没来这么多回帖,非常好!


这事烂打王背后的火猫tv肯定是有责任的,让烂大王个人负全责肯定是不公平的。
但是,这里涉及一个核心问题,就是:
烂打王的身份以及他和火猫和选手的关系,我顶楼已经写的很清楚了。再重复一遍,他是火猫TV高管,格斗区boss,火猫TV ab联赛的头号策划者组织者和总负责人,也是我们参赛选手唯一可以联系到的火猫管理层人员。
这比赛从报名到最后,我们选手从始至终是单线联系烂打王,在他离职(也就最近这些天的事儿)之前他代表的不是他个人,而是火猫。他背后的火猫究竟是个什么?我们普通选手和玩家搞不清也没必要搞清,我们直接面对的就你烂打王,有事肯定找你,跟你背后的什么火猫我们说不着!咱们不“跨级上访”。你这个直接责任人赖不掉的。就好像一个官员代表政府做事,官员不作为干烂事儿,没人问责,还不允许百姓对官员不满?老百姓指责他就成了刁民?官员下台拍拍屁股走人了,就让老板姓去告他背后的政府?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至于有人回帖说我追着一个离职的“软柿子”要钱,请看清楚顶楼的聊天截图,在确认他离职(离职也是他的一面之辞,不过我们还是愿意相信)以后,我说的几句话除了表达对他的不满。哪句有追着他要钱?某些喷我的人只是烂大王的亲友团吧?为了给他壮声势而来,连帖子都不看?!
honghonglee2 发表于 2015-8-29 01:46:33
天朝百姓的劣根性又来了?抗日么只敢砸日本车的套路咯,谁好欺负就欺负谁,有权有势的么不敢去动的。说人家敷衍你,那你帮公司打工,公司欠外面钱,外面人找你要说你代表公司,那公司不付你会自己垫钱?都多大的人了,不会将心比心么还说别人不把你当朋友,就在论坛里嚷。心眼是有多小。
老图 发表于 2015-8-29 01:05:36
阿西吧,这一次让我充分领略到街霸圈欢乐多,智障多,脑残多,老桑多
绿巨人1985 发表于 2015-8-29 00:47:57
e107@u 发表于 2015-8-29 00:42
火猫是大企业,难道你们认为这点钱都拿不出来吗
几百块而已 你们有必要过于追究吗
xx只是打工者,虽然他 ...

问题是还真没拿出来。这难道不是个笑话吗?那好,打个赌,3个月后,你信不信,这几百块还是没着落?
e107@u 发表于 2015-8-29 00:42:13
火猫是大企业,难道你们认为这点钱都拿不出来吗
几百块而已 你们有必要过于追究吗
xx只是打工者,虽然他是你们和火猫之间唯一的联系人、组织者,但是他离职了,就跟他没关系了嘛,有本事你去告火猫呀,敢吗?

哈哈  谢谢有关人士提供2015年我最喜欢的笑话3则
绿巨人1985 发表于 2015-8-29 00:38:06
兰大王,你出来吧,没必要弄些人在这混淆视听。这比赛搞成这样,大家无法直接与火猫接触当然要找你,毕竟组织者是你,你当时是代表火猫来组织比赛而不是你个人。这也不是钱的问题,你把事情说清楚,你没办法我相信大家会理解你,但你搞的自己有理,人家都是赖子,是财迷,你说你合适吗?你起码当时组织过这个比赛,你要和火猫说清楚这个事情,你离职了或者找个能负责的火猫人员来说这个事情,推责任谁都会,所谓走流程是那些官员们最喜欢拿来说辞以哄骗公众的口头禅,你可别好的不学,学他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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