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
这个事发生在上周,市民王先生到银行取钱。当时,银行快下班了,但是柜员小张还是耐心地接待王先生。王先生把**交给小张,表示自己要取款49000元,小张开始清点**,给王先生付款。经过点数,小张把49000元给了王先生,按说这时业务应该结束了。但王先生看到有一沓10000元的**有点旧,就提出跟小张换一下。小张满足了王先生要求,拿出新的一沓10000元的**,清点之后交给王先生。王先生拿到钱,看到银行急着关门,立马把钱塞进袋子,离开了。这时银行已经下班,小张开始盘点一天的账目,但是怎么清点就是少10000块。这把小张吓得不轻,毕竟他才开始工作,10000元对他也是一大笔钱。小张回忆了全天的业务,也想不明白这10000元为何凭空丢失,就找到领导,申请调阅当天的视频监控录像。结果观察了全天的录像之后,小张发现问题出现在王先生这里。本来王先生给了他10000元旧**,小张拿进柜台后没有随手放进储钱柜,而是放在了柜台上。而点好10000元新**后,小张随手把新旧两沓**一起给了王先生,且金额吻合,小张认定10000元钱肯定给了王先生。钱多给了肯定要要回来,但是王先生已经离开,哪里去找人呢? 说来也巧,就在小张急着要找王先生的时候,王先生自己回到银行了。因为王先生把取钱的卡丢在了银行,又赶回来寻找。王先生一进银行的大门,小张仿佛捞到了救命稻草,一把拉住王先生问他有什么事。王先生说自己**丢在银行,小张就帮忙寻找,还真把卡找到了。在把卡交还给王先生的同时,小张说自己调阅监控,查到自己多给了王先生10000元,希望王先生退钱。这时,王先生表示,自己赶着取钱是还朋友的,拿到钱后直接给了朋友,也没有点,自己不知道小张是否多给了自己10000元。听王先生这么说,小张果断报警,要求王先生还钱,最终双方被带到派出所解决问题。最终,此事交由建邺区司法局所属的公调对接调解室处理。 面对调解员,王先生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拿了多少钱,而且直接还给了朋友。而小张表示,通过监控,可以证明自己把钱给了王先生,看到王先生把钱放进了袋子,可惜监控视频并不够清晰。无奈之下,调解员联系到王先生的朋友,但那个朋友表示,王先生当天确实还钱给自己,但只还了49000,没有多。这下小张急得快哭了,但王先生就是坐在那里不认账。最终调解员劝告王先生,做人还是要讲诚信,虽然不能肯定这10000元钱被王先生侵吞,虽然小张工作确实有失误,但是这个责任不能让这个年轻人一个人扛。最终经过协调,王先生同意和小张各承担一半责任,每人赔偿5000元,弥补银行损失。 “离柜概不负责”看来不能只针对顾客 说到这,大宁想说的是,如果王先生没拿那10000元,那么你让他凭空掏出5000元弥补银行损失,我估计他没有这么高觉悟。但是由于视频不够清晰不能完全证明他侵吞,我们也只能说做事凭良心吧。而小张掏了这5000块,个人觉得就当给自己买个教训,下次再给客人服务一定要细心些,不然在银行这么马虎,倾家荡产估计不够赔。而最后大宁想说的是,银行发现了自己业务出错吃了亏少了钱,可以调阅监控,可以报警找人,来弥补自己损失;但百姓把钱存进银行,银行如果业务出现问题,百姓吃了亏又怎么办?现在很多银行柜台,都贴有“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大宁以为至少是缺乏了点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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