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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宅住户因房屋产权状告200年前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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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2-28 01:0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生活在乾隆年间的柯冬使等4人或许想不到,两百年后还有人将他们告到法院,让他们当了一回被告,更没想到的是,自己还赢了这场官司。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上看到,中院二审维持原裁定。鲤城区法院的裁定是,驳回原告吴某池等人的起诉。

  这是一起今人跟200多年前的古人的一场博弈,结果是古人赢了。

  打官司年龄最老的是吴某池,鲤城区人,今年64岁,其余4人是年龄比他小得多的亲戚。即使是吴某池,也跟生活在乾隆年间的柯冬使相差了100多岁。是什么事情,将阴阳相隔的双方紧密联系在一起,打了一场看似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官司?

  这要从一张房子典契说起。典契出自乾隆五十九年(即公元1794年),上写着吴某池等5人的祖先吴宜观,承典了柯冬使、柯委使、柯顶使、柯光使等4人的一处房屋。时光飞逝,214年过去了,薪火相传,位于鲤城区一堡的这处旧厝有了自己的地址名称,可旧厝的“身份证”——房产证因历史原因一直未能明确下来。

  鲤城区法院法官说,产权证未办下来,让吴宜观的后辈们总觉得不踏实。今年8月17日,吴某池及侄子吴某梁等5人一起向法院鲤城区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200多年前的典当成立有效,但过了典期,应视为“绝卖”(典当到期不回赎,那么出典人即柯冬使等人就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而归吴宜观所有,以便办理房屋产权证。

  “他们告的是死人。”法官说,柯冬使四人生活在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到2007年已213年,根据人的自然生长规律,四人至今不可能在世。按照我国的法律,四人在吴某池他们起诉前已死亡,相应的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在他们起诉前已终止。“他们告的人根本已不存在,也就是说柯冬使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

  鲤城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吴某池等5人的起诉,他们不服,上诉至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终审尘埃落定,生活在200多年前的柯冬使四人算是赢了这一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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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旧厝里面仍住着人

  200多年的旧厝,是否只剩下残亘断墙,一片废墟?带着种种疑问,记者昨日来到鲤城区一堡的这处旧厝进行采访。

  出人意料的是,房屋内居然还住着人家。这是典型的“泉州红”——红色的外墙,大门贴的红色对联,略显陈旧的瓦片。一名年轻女子过来开门,她说,长辈不在家,房屋的历史她根本不清楚。

  昨日下午,记者与吴某梁取得联系。他说,他们至今还保存着200多年前的典契,典契上说得很清楚,他们的祖先从柯冬使等人承典了这处房屋,但后来柯冬使等人并没及时赎回,“房屋也就祖祖辈辈传了下来。”吴某梁称,旧厝占地不到一亩。

  吴某梁说,他们对房屋进行了修葺,房屋才能保存得这么好,“几个兄弟外面都有了新房子,我还住在里面”。后来,吴某梁等人要到房管部门办理产权,房管部门说要通过法律途径才好办,因此才想到法院打官司,“但没想到打输了”。

  相关说法

  找到后人可再起诉

  既然告死人被驳回,吴某池等人还有什么办法可以让诉讼不被驳回呢?

  一名法律界分析案件时认为,如果吴某池他们能找到柯冬使等人的后代,就可以另行起诉,将柯冬使的后人告到法院,“就不会存在告死人的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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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08-2-28 01:02: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太牛了。。。 [s: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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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01:03:26 | 只看该作者
那古人出庭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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踢踢老二团伙团伙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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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8 01:04:46 | 只看该作者
没事扯淡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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