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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冯玉祥:皇帝尚且不能强拆 民主国家岂能违背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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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1:0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本文摘自:《人民论坛》2010年第12期,作者:王春南(作者为凤凰出版社编审),原题:《面对拆迁户,冯玉祥与蒋介石的较量》

城市修建道路、大兴土木、向外扩展等等,势必要拆迁。拆迁就会牵涉民众利益,简单、粗暴地处理拆迁问题,民众不会答应,那就势必激化社会矛盾,以至引发抗议事件。

蒋介石等人把冯玉祥推到愤怒的拆迁户面前

历史上拆迁风波闹得特别大的,要数国民政府定都南京之初,因修建中山路引起的声势浩大的拆迁户请愿了。

南京中山路,又称中山大道,北端起自下关长江边,向南经市中心鼓楼、新街口,东折至中山门,全长12公里多,宽40米,至今仍是南京主城区最重要的干道。这条马路,当初是作为“迎榇大道”特别兴建的,有很强的政治目的。所谓“迎榇大道”,即1929年6月1日孙中山“奉安大典”(安葬典礼)前,供孙中山灵车通行的道路。当然,这条道路的修成,将使南京市的交通大为改观。从长远看,这项工程将惠及当代及后人。

当时的南京市市长刘纪文自任首都道路工程处处长,亲自抓中山路的建设。1928年8月12日破土动工,计划于次年6月1日“奉安大典”前竣工,限期完工,督责严急。由于拆迁补偿款不足以购买新房或建造新房,400多拆迁户不接受补偿方案,不“配合”拆迁。官方宣传说,要建设就要先破坏,为了长远利益,损害少数人的利益,也是迫不得已。但官方的“大道理”解决不了老百姓的实际问题。房子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所在,房子拆了,他们就没有了栖身之所。居无定所的日子,岂是人过的?他们想不通,对拆迁有抵触,无不愤愤然。而不“配合”拆迁,官方便要派人强拆,于是矛盾升级。忍无可忍的拆迁户(还有同情他们的人),聚集一起,走上街头,并蜂拥而至国民政府(在今长江路292号),要求当局解决问题。蒋介石等要人在大楼里面,对情绪激愤的请愿者避而不见。也许他们害怕控制不了局面,不但平息不了风潮,反而会火上浇油;也许他们害怕请愿者不给他们下台的台阶,让他们难堪。总之他们害怕见民众,不敢跟民众直接对话。他们想到了一个他们认为最合适去做民众工作的人,这个人便是冯玉祥。他们推冯玉祥出来跟民众对话。

冯玉祥1927年5月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总司令,1928年10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军政部长。在国民政府的高官中,他是一位很特别的人物。有人说他“事事与人不同”。他穿粗布衣,打扮与普通百姓差不多;他生活俭朴,粗茶淡饭,请客(包括请蒋介石吃饭)总是两菜一汤;他对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有独到领悟,嘴边常挂着“民生”二字,做事常能想到民众。他与人不同,原来就在别人做官像官,他做官不像官。因此,他有“亲民”形象,口碑甚好。蒋介石等人也许是要利用他的“亲民”形象,所以把他推出去安抚对于蒋介石等人的心思,冯玉祥心知肚明。他在《我所认识的蒋介石》一书中写道:

“南京城内大拆房子。蒋介石叫南京市政府拆民房,展宽大马路。市政府就在地图上划了两道线,线里限两星期拆完,不拆的公家替他们拆。南京的老百姓集合了一两万到国民政府来请愿,蒋他们大家不出去,就推我出去给请愿的代表讲话。我说:‘最好你们另请别人去,若我出去对人民说话,恐怕说出话来得罪朋友。’结果还是推我出去。”

冯玉祥的话讲到了拆迁户的心里

冯玉祥毕竟与国民政府众要人不同,敢于走到民众面前,直接与他们对话。

他的这次讲话,是一篇极精彩的演讲词。他没有念讲稿,而是即席讲话,讲的内容,不是秘书们所能写得出来的。这篇演讲词,《冯玉祥日记》不载,现据《我所认识的蒋介石》一书,全文援引。

冯玉祥对民众说:“市政府要拆房,假若能首先给你们盖上房,叫你们再搬出去那是好的,若没盖好房,硬叫你们搬出去那就不对。这是中华民国,不是中华官国。人民既是主人,官吏就是仆人,仆人应当为主人做事,应当讨主人的喜欢。现在我说个故事给大家听一听:维廉一世做了德国的皇帝,对于法国打了胜仗,维廉要把他的花园扩大。正好有一个老百姓有三间房,可是他不卖;要在另外买块地方同这三间房来换,百姓也不换。维廉皇帝看别人去没办成,他就自己出马同这房主说了许多好话。房主说:‘对于大皇帝的话我应当听,但是我父亲有遗嘱教训我不要卖这三间房屋,我要卖了就是不孝之子,那么大皇帝你一定不愿意你的国民做一个不孝之子吧?’维廉说:‘你知道我是德国的皇帝,连这小小的事都办不成,还做什么皇帝呢?’房主说:‘假如你肯把你依法治国的招牌砸碎了,你可以叫你几个兵把我的房子拆了;不是这样,你就不能动我的房子。’维廉气得不行,回到宫里,正好毕士麦来给他贺喜说:‘大皇帝陛下有这样守法的国民,我们应当来庆贺。’这样维廉的气才消了下去。一个有皇帝的国家,还不敢拆人民的房。我们是民主国家,若不得我们的同意,谁敢来拆房呀!”

冯玉祥:皇帝尚且不能强拆 民主国家岂能违背民意

冯玉祥说完了,满肚子怒气的民众居然热烈地鼓起掌来。冯玉祥不是站在与民众对立的当局的立场,而是站在民众的朋友的立场讲话。他认为:民众在拆迁问题上主张自己的权利,是天经地义的;政府拆迁,要得到拆迁户的同意,未经拆迁户的同意就拆房,是违法的。他的话讲到了拆迁户们的心里,因而他们以鼓掌来回报冯玉祥的演讲。

蒋介石本来是要冯玉祥为当局讲话的,哪知他为拆迁户讲话;本来是要他劝说拆迁户服从政府的拆迁的,哪知他明确对拆迁户说,政府强制拆迁就是不对;本来是要他“救火”的,哪知他“火上浇油”。蒋介石心中不快,自在意料之中。冯玉祥在书中写道:“后来听见说,蒋介石对于我这次的讲话很不痛快!”

冯玉祥讲,对拆迁户没有安置好,硬让他们搬出去,就是不对。这个简单而重要的道理,在民国的官员中,真正懂得的,怕是不多。能像冯玉祥这样设身处地为拆迁户着想的,能有几人?

南京中山路风潮之后,别处又出现拆迁风波,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当局不懂得冯玉祥说的拆迁道理。

若干年前,我在江苏省政协文史委员会读到了张一飞《我所认识的钱孙卿》一文(未刊),文中便记述了一次征地拆迁事件:1935年,国民政府军政部在江苏无锡县钱桥征地,以建造部队营房。关于土地补偿款,套用了南京市小营里征地的标准,即每亩补偿17元。当地农民觉得很吃亏,不接受这一补偿标准。他们推出代表,跟征地方交涉。民众代表说,土地补偿款,给的太少了;当地的土地,当时每亩价为200元,17元跟200元,差距太大了。民众代表一次次交涉,逼得国民政府军政部一次次让步,后来让到每亩68元。终因抗日战争爆发,营房未及建造,军政部就西撤了。

宋神宗、清顺治帝面对拆迁也谨慎

其实,中国古代的皇帝中,也不乏慎重处理拆迁问题、顾及拆迁户的利益的。下面举出两例。

其一,北宋元丰六年(1083),开封府推官祖无颇起草了一部拆迁补偿条例,宋神宗批准执行。该条例规定,对拆迁户,给予实物安置,或者货币补偿。实物安置:由京城兵马司负责测量待拆住宅,户部和左藏库拨款,将作监在别处建同等面积住房,供拆迁户居住。货币补偿:由一个称作提举京城所的机构,负责估算待拆房屋的价格,取房契上原价和房屋时价,折中作为补偿标准,由户部及左藏库出资补偿。此年六月,开封府拆迁户120家,共获得补偿“二万六百缗”,亦即20600贯(一千文为一贯),平均每户能补偿171.16贯。

171.16贯在京城开封能买到多大的房子呢?我没有查到当时开封的房价,但查到了苏轼弟弟苏辙在广东买房的价格。苏辙贬官至循州(今属广东),当时朝廷规定,贬官不得借居寺院道观,苏辙只得用剩下的积蓄5万钱买民房大小10间。5万钱即50缗(贯)。

冯玉祥说,“假若能首先给你们盖上房,叫你们再搬出去那是好的”,宋神宗时京城开封拆迁就是这样做的。

其二,清顺治帝时,北京曾有一次牵涉城内几乎所有汉族官员和民众的大搬迁。这次大搬迁处理得较为稳妥。顺治帝为避免清朝建立之初满汉两族矛盾纷争,决定推行满汉划城而居——这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殊举措。顺治五年(1648)八月十九日,皇帝下令:“……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除八旗充投汉人不令迁移外,凡汉官及商民等,尽徙南城居住,其原房或拆去另盖,或质卖取价,各从其便。朕重念迁移累民,著户工二部详查房屋间数,每间给银四两。此银不可发与该管官员人等给散,令各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规定除编入八旗的汉人外,所有汉族官员及商民,一律迁移南城。原来居住的房屋,或者拆去重盖,或者将它卖掉。户部、工部查实房屋间数,每间给予四两银子的补偿。此银须由各拆迁户亲自到户部衙门领取,不得让有关官员发放,以防止这些官员克扣、吞没拆迁补偿银两。

命令又规定:“凡应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半岁,岁终搬尽。”对拆迁户,先给银子,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似没有催逼之意,较为尊重拆迁户。

就这样,一次本来极易引发风潮的拆迁,因为顺治帝妥善处理了拆迁补偿,得以较为顺利地完成。

像宋神宗、清顺治帝那样谨慎地处理拆迁问题,不损害拆迁户的利益,还会引起拆迁风波吗?

说到慎重处理拆迁,有一个故事可能对我们有所启发。

据明代张瀚《松窗梦语》一书,南京明孝陵建造之前,明太祖与刘基一同前往紫金山选择墓地,登览久之,明太祖累了,坐在一座僧人的坟上休息。他问刘基:你看我的墓地选在哪里好?刘基说:皇上坐处,正是“龙穴”。明太祖说:那这座坟怎么办?刘基答:以礼“迁”移就是了。明太祖说:普天下的土地,都是我的,一座僧人的坟,为何还要以“礼”迁移呢?随即命人掘墓。挖开一看,僧人尸体尚未腐烂,众人无不惊愕。明太祖也吃惊不小,于是向僧人墓“拜告”一番。礼毕,让人小心翼翼地将僧人墓迁于五里之外。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明太祖最初有“我的地盘我作主”的想法,他就处理不好迁坟问题;后来对迁移对象心怀敬畏,他就能处理好这个问题。房屋拆迁可能也是这个道理。

拆迁处理得好,皆大欢喜;处理不好,一座被强拆的房子,就可能是一个小小的火药桶。对拆迁,怎能不慎之又慎?(作者为凤凰出版社编审)


资料链接

老秀才致信蒋介石抗诉拆迁

抗战初期,国民政府的考试院院长戴季陶为了避免敌机轰炸,曾经到成都吉祥街十三号购置了一处住宅。戴为之取名“百二梅花馆”,经常前去居住。不过,战事纷扰,成都并非绝对安全的地方。于是,戴季陶接受侄女婿叶佩琳等人的建议,在其广安原籍修建住宅。具体事项,由叶操办。

几经选择,叶佩琳等人在县城孔庙附近寻找到一块土地,准备破土动工。这块宅基地有七亩之大,具体设计为中式木质结构的房舍多间,厅堂、书房、花园俱全。对此,戴非常满意,并亲自为新宅取名“戴二礼堂”。

住宅开工不久,就出现了纠纷。原来在拆迁户当中,有一位名叫唐少卿的老秀才,曾与戴季陶同年参加过县试。面对威逼利诱,这位老先生坚决拒绝搬迁。无奈之中,叶佩琳等人仗势欺人,转而请警察局出面干预,并且明定限期,逾期就要强行拆除。

唐少卿生性倔犟,并不屈服,亲自向蒋介石写信抗诉。大意是说,国难当头,前方将士正浴血奋战,戴季陶身居高位却在自己的家乡搞强制拆迁,以致平民百姓无家可归云云。蒋介石接到这封信后,并没有表态,而是直接转给了戴季陶。戴非常不安,训斥办事的人操之过急,要他们立即停工。此后又在1939年1月致信广汉县政府,愿将宅基地以及原材料捐赠地方,希望能够借此物资力量创办一所中学。至此,唐少卿这位老秀才取得了完全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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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1:07: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韶关菜鸟 于 2010-11-2 11:27 编辑

最近看见某类新闻在各种论坛上出现都特别多,偶尔看到此文有感而发,故转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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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1:08:32 | 只看该作者
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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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1-2 11:19:20 | 只看该作者
TG的国家都是从别人手里抢来的,现在只是抢你几间老百姓的房子,何足挂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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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6:55:28 | 只看该作者
汗,这是政治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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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6:58:03 | 只看该作者
NONONO,这是历史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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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20:09:49 | 只看该作者
唔,拆迁得从民意…得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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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1:29:38 | 只看该作者
看完后  我都佩服我自己了  太有耐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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