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用新浪微博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搞定

查看: 1391|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话题讨论] 【团体赛赛制】想跟大家讨论下,团体赛赛制的构思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主题

80

帖子

641

积分

LV 7.会员

积分
64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5-4-16 00:23: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我个人感觉现如今的团体战,首先一点就是很不重视团体这个概念,虽然格斗游戏说到底,是个人实力的竞技。但是这不代表团体战是一场抱大腿的比赛。

举例:街霸15vs15团体战

规则:
1.每队15人,开赛前决定好出场顺序,并且决定好使用角色。两队决定好后,将排序方案报告给裁判(理由:防止赛前针对)

2.同一个队伍中,每个队员的角色不能相同。如果晋级到下一轮,选手均可以换角色,但是不得与队内其他选手角色相同。角色分配由队内自行商讨。(理由:格斗游戏,无论设计的多么努力,终归不能完美平衡。这样的局面,导致部分角色极少能出线在赛场上。但是,毕竟成熟的游戏,有着对策与相性的权衡,而且不像类似拳皇97这样的巨大性能差异。再往简单的说,不管你用什么角色,终归可以一战。至于胜败,取决于机师。那么,既然只是人间性能的比试,为什么就不能达成各个角色的人间性能使用者的战斗呢??

3.两队人员按照顺序对战,无论输赢,都换下一组选手出战。(也就是1号只能跟1号打,2号只能跟2号打)。最终由取得8胜的队伍晋级(理由:这特么的是团体战,不是个人战。我们队伍有一个大神,这个大神可以干翻全世界。那么团体战的冠军到底是团体还是个人??)

4.比赛分成三个房间同时进行。1-5号一个房间,6-10号一个房间,11-15号一个房间。全部比赛打完之前,三个房间的选手不能互相交流(理由:即便你这个房间的人全败,被人5-0.但是其他两个房间的队友只要获胜8次,你们照样获胜。这样可以避免15人在同一房间出现消极的情绪


------------------------------------------------------

以上是个人对于团体战概念的想法

当然只是想法,我不是土豪。我要是土豪,就直接自己掏钱办比赛了。

-------------------------------------------------------------
愿望:

有一天,各个国家能按照类似于自己这种无聊的想法组队打一打

评分

参与人数 1人气 +1 收起 理由
gamhewei945 + 1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主题

80

帖子

641

积分

LV 7.会员

积分
641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5-4-16 00:27:22 | 只看该作者
也不知道有朋友来参与这种探讨不,总之先自己顶一发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主题

48

帖子

142

积分

LV 4.会员

积分
142
板凳
发表于 2015-4-16 09:35:43 | 只看该作者
想法不错但是不现实
主要是不能同角色这一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主题

185

帖子

676

积分

LV 7.会员

积分
676
地板
发表于 2015-4-16 10:20:0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街霸能参考拳皇和炫斗之王搞个3V3模式就吊炸了,这样可以应用到网战中更有趣,好像卡普空有意启动这个计划吧?

就是一共6个人一个房间,每队选三个角色(允不允许重复角色这个其实可以定规则的,想怎么定都可以)

前锋打对方前锋,血量采用拳皇的回血制,就是在战胜对方后剩余的血量加一些,再打下一个对手,一直到打完,这样即节省时间也刺激,有利于网战的趣味性也讲团队的配合,如果队内有MVP也能发挥个人的价值,其实很多人打组队战就是为了抱大腿拿冠军,毕竟中低手才是格斗群体的主力军,为什么英雄联盟这么火,其实也是因为可以抱大腿,如果格斗游戏想做火,这样的团队竞技模式说不定是一种不错的尝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2

主题

315

帖子

984

积分

LV 7.会员

积分
984
QQ
5#
发表于 2015-4-16 13:18:02 | 只看该作者
QANBA@Jin 发表于 2015-4-16 10:20
其实街霸能参考拳皇和炫斗之王搞个3V3模式就吊炸了,这样可以应用到网战中更有趣,好像卡普空有意启动这个 ...

再来个合作模式,新手组团一起打电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沪ICP备12034951号 )

GMT+8, 2025-6-4 23:59 , Processed in 0.112007 second(s), 30 queries .

© 2001-2011 Powered by Discuz! X3.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