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犯人的纹身是模仿的那些地位更高的罪犯,他想告诉别人他已经拥有了盗贼心态。但是,他身上没有“盗贼星”纹身,他不是一个“vor v zakone”或是“真正的盗贼”,因此他在监狱里并没有真正的权力。当犯人们一进入“地区”(监狱或者劳改营)大家庭后,他们会很快意识到在这里是盗贼掌管一切,他们会模仿盗贼的文身和举止,想以此提高自己的地位。为了自保,他们必须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经验丰富以及非常勇敢。除了显示对狱友们的害怕、尊敬或服从外,他们的纹身还是一种自我主张,可以表示对犯罪环境里权威人物的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