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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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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人自述:娶个日本老婆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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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4:43 | 只看该作者 |          


6.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剑法、拳法、脚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 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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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5:18 | 只看该作者


3. 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 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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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5:53 | 只看该作者

5. 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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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6:29 | 只看该作者

2.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 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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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7:04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狠心,一咬牙,决定还是昧着良心顶楼主的帖子。
作出决定后,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强烈地击中了我正直的心灵,一瞬间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意识到在以后的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将因为这次不光 彩的顶帖而经历长期的灵魂挣扎、精神痛苦乃至于心理煎熬,我不禁对着显示屏怒吼:“楼主你个混球,以后少发这种烂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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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7:40 | 只看该作者

顶,还是不顶?我的思想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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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8:15 | 只看该作者


6. 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法、剑法、拳法、脚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 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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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8:51 | 只看该作者


4.人生有风险,入世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 交友、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立即关闭网页,并用20%高锰酸钾+75%乙醇对键盘、硬 盘、电压插座、显示器、鼠标、cpu进行灌溉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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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09:26 | 只看该作者


面对楼主的文章,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文章,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 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文章顶上 去这件事了。楼主的文章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文章。实在是我三 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文章之后,我竟然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文章,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 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文章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文章,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张辉的心血吗?经过 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文章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 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文章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 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文章,就好比 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 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文章,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文章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 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我在这个校内网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 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校内网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 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校内网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校内网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 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校内网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 带领下,校内网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 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校内网的明灯,楼主就好比校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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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0:02 | 只看该作者


4.人生有风险,入世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 交友、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未成年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立即关闭网页,并用20%高锰酸钾+75%乙醇对键盘、硬 盘、电压插座、显示器、鼠标、cpu进行灌溉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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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0:37 | 只看该作者

顶,还是不顶?我的思想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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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1:13 | 只看该作者

顶,可以为自己增加可耻但宝贵的积分,但崇高的信仰与无暇的品格毁于一旦;不顶,高尚的风范得以保全,若干年后,还可以对孙子说“很久以前,爷爷曾今有过一个机会……”,但毫无疑问永远成为论坛的落后分子。
我不断地踟蹰着,彷徨着,犹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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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1:48 | 只看该作者


面对楼主的文章,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文章,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 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文章顶上 去这件事了。楼主的文章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文章。实在是我三 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文章之后,我竟然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文章,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 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文章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文章,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张辉的心血吗?经过 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文章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 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文章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 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文章,就好比 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 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文章,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文章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 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我在这个校内网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 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校内网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 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校内网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校内网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 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校内网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 带领下,校内网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 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校内网的明灯,楼主就好比校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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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2:24 | 只看该作者


7.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 人员,建议携带**、**、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
上政府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抓捕按照以下排序倒 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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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2:59 | 只看该作者

1.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且自古以来与楼主无利益关系。本次回帖之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外文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 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等)完全是复制粘贴,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人并不明白其全部或部分之意思(包括但不限于对所复制粘贴之内容的识别、阅 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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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3:35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狠心,一咬牙,决定还是昧着良心顶楼主的帖子。
作出决定后,一种深深的负罪感强烈地击中了我正直的心灵,一瞬间我泪流满面心如刀绞,意识到在以后的漫漫人生旅途中,我将因为这次不光 彩的顶帖而经历长期的灵魂挣扎、精神痛苦乃至于心理煎熬,我不禁对着显示屏怒吼:“楼主你个混球,以后少发这种烂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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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4:10 | 只看该作者


面对楼主的文章,我震惊得几乎不能动弹了,楼主那种裂纸欲出的大手笔,竟使我忍不住一次次的翻开楼主的文章,每看一次,赞赏之情就激长数分,我总在想,是 否有神灵活在它灵秀的外表下,以至能使人三月不知肉味,使人有余音穿梁,三日不绝的感受。楼主,你写得实在是太好了。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有把这个文章顶上 去这件事了。楼主的文章实在是写得太好了。文笔流畅,修辞得体,深得魏晋诸朝遗风,唐风宋骨发扬得入木三分,能在有生之年看见楼主的这个文章。实在是我三 生之幸啊。看完楼主的这个文章之后,我竟然发生出一种无以名之的悲痛感――啊,这么好的文章,如果将来我再也看不到了,那我该怎么办?那我该怎么办?直到 我毫不犹豫的把楼主的这个文章收藏了。我内心的那种激动才逐渐平复下来。可是我立刻想到,这么好的文章,倘若别人看不到,那么不是浪费张辉的心血吗?经过 痛苦的思想斗争,我终于下定决心,我要把这个文章一直往上顶,往上顶!顶到所有人都看到为止,遇到你之前,我对人世间是否有真正的圣人是怀疑的;而现在, 我终于相信了!我曾经忘情于汉廷的歌赋,我曾经惊讶于李杜的文章才,我曾经流连于宋元的词曲;但现在,我才知道我有多么浅薄!楼主你的高尚情操太让人感动 了。在现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金钱社会里,竟然还能见到楼主这样的性情中人,无疑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让我深深感受到了人性的伟大。楼主的文章,就好比 黑暗中刺裂夜空的闪电,又好比撕开乌云的阳光,一瞬间就让我如饮甘露,让我明白了永恒的真理在这个世界上是真实存在着的。只有楼主这样具备广阔胸怀和完整 知识体系的人,才能作为这真理的唯一引言者。看了楼主的文章,让我陷入了严肃的思考中,我认为,如果不把楼主的文章顶上去,就是对真理的一种背叛,就是对 谬论的极大妥协。因此,我决定义无返顾的顶了!我在这个校内网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就算没有见过猪走路,也总明白猪肉是啥味道的。一看到楼主的气 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校内网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那熟悉的签名,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没用的,楼主,就算你怎么换马 甲都是没有用的,你的亿万拥戴者早已经把你认出来了,你一定就是传说中的最强ID。自从校内网改版之后,我就已经心灰意冷,对校内网也没抱什么希望了,传 说已经幻灭,神话已经终结,留在校内网还有什么意思。没想到,没想到,今天可以再睹楼主的风范,我激动得忍不住就在屏幕前流下了眼泪。是啊,只要在楼主的 带领下,校内网就有希望了。我的内心再一次沸腾了,我胸腔里的血再一次燃烧了。楼主的几句话虽然简单,却概括扼要,一语道出了我们苦想多年的而不可得答案 的几个重大问题的根本。楼主就好比校内网的明灯,楼主就好比校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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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4:46 | 只看该作者

眼看从沙发降到了板凳,又从板凳降到了地板,再不顶,估计首页都不能保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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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5:21 | 只看该作者
老实说,从专业角度来看,楼主的帖子立意肤浅,文笔晦涩,根本不值一顶;但既然已经上当进来,把帖子点开,不顶,则意味着少积分,失去早日升级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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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5:5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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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6: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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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7:07 | 只看该作者

2.楼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回贴,繁荣网络、利人利己”的原则,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 构,促民生”作出贡献,顺便赚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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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7:4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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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18:1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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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 人员,建议携带**、**、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
上政府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抓捕按照以下排序倒 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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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29 08:20: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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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如有需要请直接联系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或法人代表。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 人员,建议携带**、**、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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