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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9 1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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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人在埃及的行政制度
在罗马人征服了埃及以后,埃及人陷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苦难境地,在表面看来,埃及人在库什王国首都被踏平后,不再有外来的威胁,加上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埃及人应当开始另一段繁荣.而结果却是相反的
罗马人对埃及的征服与其说是兼并,不如说是改换朝代,在罗马,皇帝不过是最高公民而已,而在埃及,罗马皇帝就是三十一个王朝的继承人,埃及的法老,托勒密的延续者.所以罗马对埃及的税收完全可以不顾及他们的法律而任意征收,此时埃及的常规税收是450种货币税和50多种实物税,此外还有各种临时性质的税务要缴纳,在罗马缺少粮食的时候又会无条件的征用埃及的粮食,所以埃及的平民在此时是完全的被剥削阶级,被迫逃离土地,而使得土地被大量收到罗马皇帝的名下,私人的土地越来越少
一般认为政府官吏必定是剥削阶级,而在罗马时代的埃及,政府官员也是被剥削的阶级,原因就是我们后面要说的强制公职制度。
与托勒密时代的领薪官员不同,罗马人在埃及的官员除一些特定的由罗马骑士担任的中央行政系统的高官外,其他的官员都是没有薪水的“自愿”官员
在当时的埃及,最高官员是总督,是罗马皇帝的代言人,负责处理一切埃及事务,这是很繁复的一项工作。所以在他底下有一个政务会,职员包括一个管理最高审判的裁判官,一个记录公共事件的卷宗官,一个负责临时税收和没收财产的采邑税务官以及一个负责宗教事物的“最高僧侣”。这些高级官员必须是从罗马骑士中任命,而地方的官员是由希腊人担任,埃及人则没有任何地位
在中央行政官员和诺姆地方官员之间还有一个名叫埃庇斯特拉提戈斯的官员阶级,共有三个,管辖上埃及,中埃及以及三角洲地区。这一阶级必须由罗马公民担任
在埃及的所有地方官员,也就是诺姆官员和村级官员,都是自愿官员。所谓自愿,也就是说这些官员自愿捐献自己的财力和物力来替罗马人维持政府,官员等级的大小按财产分配。一切政府的开支都由官员们自己掏腰包,而一切的收入都必须上缴到罗马去。这就意味着河堤维修,节日庆典,公共设施维护,谷物的储存和运输等各种政府职能可以运行起来而不必花政府一毛钱,无疑,这是种杀鸡取卵的方法。很多人不愿意接受官职,最后罗马制订了法律,凡是不接受任命的官员,必须上缴其财产的三分之二。
而村级的学院也被取消,原先希腊人建立的俱乐部学院则成为了城市议会,这里面的成员也就担负着管理自治的责任,负责向中央交纳定额税务,当然,他们也是自费的无薪水的工作者。一切的收入全部流向了罗马人和他们的皇帝的腰包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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