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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栋11楼&这城市★★★★(连载,共2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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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这是一部校园小说,讲述一群大学生的大学生活,主线以男主人翁“我”,也就是文中的林子学这个角色与两个大学女生之间的暧昧关系,副线带有“我”的两个室友和女主人翁之一的王艾莉的两个室友。


    人物简介

  林子学:“我”,这个男的基本上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生了,看过这本书的人基本上羡慕死他,也恨死他了。高雄人,就读法律系。

  王艾莉: 艾莉,子学真正喜欢的女生,中文系美女,热爱舞蹈,而且很热辣,最后子学选择了她。 就读中文系

徐艺君:  本文第二位女主人翁,在子学面前出糗而认识子学,并发誓一定要扳回这个面子(内裤事件让她成功的扳回了面子)  从小与父母居住在美国西雅图,在高三回台北考大学,并在高三恋爱,大一被抛弃。  在国内没好友,后来结交子学,并与他一起去看流星雨而爱上了他。。最后不得不回西雅图。。。本文最悲剧的女生,看过本书的人基本上都希望子学选择艺君,但又希望子学和艾莉在一起。  艺君根据书中描述,长的十分漂亮……就读??系(不知道什么系)

   阿居: 大名水泮居,小名阿居,自称“天才的阿G”  此人超级乐天派,而且幸运的得到了一个日本女孩子“星野玉子”的青睐,不过最后结局是……就读法律系

   韦皓廷:本文篮球技术最高的男生,酷爱篮球,另一个爱就是他的女朋友“睿华”  此人基本上属于完全的配角龙套……就读法律系


   以上简介是基于《B栋11楼》的,《这城市》是这本书的续集
   还有些人就不介绍拉,大家书里看吧     我东淫极力推荐,这个书把我可看哭了……


[ 本帖最后由 z354754191 于 2010-1-5 18: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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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25 | 只看该作者
B栋11楼

[ 本帖最后由 z354754191 于 2010-1-5 17: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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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28 | 只看该作者


在动笔前的《B栋11楼》
    一个特别的节日,一通电话,一餐丰盛的晚餐,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这四句话可以构成什么样的画面?我想,每个人所想到的都不一样。
    大谈相识当年的青春往事,毫不客气地嘻笑着朋友的糗事,忘不掉曾经令自己,也令朋友们感动心悸的故事,问问彼此生活的近况与埋藏已久的心事,空气中充满着一种有温度的快乐,当下的气氛总会让自己有一种直接的感触:「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应该是真的吧?」
    好象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吧,当我们都长大了以后。每个曾经朝夕相处的朋友,那些许久之前携手共进的伙伴,一个个都变成一个代号、一支号码,更感叹的是,自己还时常忘记打电话去问候曾经的他和她,忙碌变成了最诚实的谎话。
    有时会在朋友的聊天当中听到,那个谁谁谁真是个有心人,每一次的相聚,他永远是那根针,那条线,在你我之间穿梭着,不时把我们系起来。
    当这样的话传进自己耳朵的时候,总会不禁泛起一阵愧疚。
    「啊!为什么有心人不是我?」
    无忧无虑的生活渐渐地被时间推远,现实生活很快地占据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的时间,就算是学生也一样,这个时代确实为每一个人带来了许多的无奈。
    似乎自己未来的生活已经被定型了一样,就算你倔强着不前进,这世界却由不得你。
    所以,当有心人把那些陈年老友一个个串起来时,总会是我们的脆弱泛滥的时候。
    「友情历久一样浓」,这句话无时无刻不在被证明着。大概是受到这样的气氛感染吧。在某个跟一群好久不见的朋友一起泡茶聊天的聚会当中,我得到很多感触。好多陈年的往事被几个记性好的朋友翻出来讨论,像一幕幕的影像在脑海中上演,不管当时的事件是快乐的还是悲伤的,时间虽然冲淡了当时情绪的浓度,却更加深了此刻心情的感触。
    「他被她打了一巴掌之后,竟然还笑得出来!?」
    「笑是因为我决定要让她难看。」
    「我在那个很机车的国文老师的抽屉里放了一个假大便,她应该到现在还没有查出那是谁放的。」
    「靠!那个假大便是你放的喔!她以为是我放的,还打电话去我家问我妈我是不是心里有过伤害什么的……」
    我好喜欢听这些话,尤其是掺杂着彼此笑声的时候。像一杯香纯的红茶,再加上浓郁的鲜乳一样地甘醇。
    很可惜的是,这一杯奶茶不可能买得到,品尝的机会也是少之又少。
    为了保存这一份甜香,我别无他法,只能用文字记下它。
    写《B栋11楼》,对我来说,其实可以说是一种突破,也可以说是一项测验。
    我不能说这个突破是绝对好的,因为这也是我的第一次。我更不能说这一项测验我可以拿到好分数,因为分数不是我打的。
    但在动笔写《B栋11楼》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比起之前所有的作品,《B栋11楼》可以说是工程浩大。
    因为里面牵涉了许多我从未接触的事,凭空想象对一部作品来说是大不敬。所以我到处请教,能问就问,有课就上,没课就买书,许多没去过的地方,都必须实地走过一次。
    当然,我的功课还没做完,因为我不知道在创作的过程中,我还需要什么样的资料,我只能把握手中现有的,然后在创作的过程当中,尽全力去挖掘。
    很多朋友知道我在写《B栋11楼》时都笑说:「光听你说主要的故事结构,我大概就可以猜测这栋建筑物的雄伟,光是地基就得耗费一番功夫吧!」
    听完,我总是笑一笑,同时感谢他们给我的支持。
    这是我第一次把一部作品当工作来做,而我的老板是所有看这一部作品的人。
    你们或许没办法想象,我有多么希望这一部作品可以让你们觉得「好」。但是,难就难在这个「好」字。
    在网络上创作的时间已经迈入第四年,回头想想一九九九年时,懵懵懂懂的自己,对创作一无所知,心里只有一股傻劲:「我要把这个故事写完。」
    当然,这股傻劲是让我不断创作的动力之一,我很庆幸自己有创作的续航力,但当我开始慢慢地接受「创作已经不只是生活,更是责任」的时候,本着自己对创作的热忱与初衷,现在的我,应该重视的已经不只是续航力而已,更要告诉自己,我是一艘船,而我该航向哪里。
    《B栋11楼》必须是一部不同于以往的作品,我给自己这样的期望。
    我期待着这一趟航程是顺利的,更期待航向不会有所偏移。
    记得曾有许多人问过我:「你最喜欢自己哪一部作品?」
    我总是这么回答的:「我不敢喜欢自己的作品,但我会努力让自己去喜欢自己的每一个下一部作品。」
    我对《B栋11楼》有很大的期待,但这一份期待对我来说是恐怖的。
    因为,我很想很想喜欢它。
    各位老板,现在,我要开始打地基了,不久之后,欢迎你们来看房子。
    藤井树(吴子云)二○○三年一月六日 于高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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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32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1)
    阿居是个男孩子,很不象话的男孩子。
    阿居姓水,一个很特别很特别的姓,他的全名叫作水泮居,一个活像建商广告的名字。
    阿居说,他爸爸知道他妈妈怀了他的时候,就为了取他的名字而烦恼了共二百八十天,一种超级严重的首胎妄想症,让他爸爸在那九个多月的时间里刚好瘦了二十八公斤。
    还好,水爸爸当年胖得有点不象话。
    水爸爸是个国中老师,一脸文人至圣的模样,稍带福态的身躯,让他看起来有点像神仙。他写得一手好书法,左邻右舍在年节期间都会请他挥毫几张。
    水妈妈是个文盲,国小只念了半个学期,注音符号没知道几个,但是却有着非常非常不可思议的日文能力,也烧得一手很赞的菜。
    当她看见自己的老公为了孩子的名字日渐消瘦,她很干脆地说了一句话,也因为那句话,脾气特好的水爸爸第一次跟水妈妈吵架。
    水妈妈说,我怀他二百八十天,你瘦了二十八公斤,那就叫他水二八啊!
    「水二八?听起来有点像某一个战役的名字。」
    我第一次听到这名字,就是这么响应阿居的。
    阿居的名字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就这样当了无名国民近半年。
    那半年里,水爸爸水妈妈是这样叫阿居的:「水水水水水水水……」
    后来,也就是阿居出生后约半年,水爸爸在水妈妈怀孕期间因为教师荒,自愿请调到南部的请调书核准了,他们家从宜兰搬到高雄,住在左营的莲池潭附近。
    「我爸说,搬到高雄的第一天晚上,我盯着莲池潭看了好久好久,终于让他知道我该取什么名字了。」
    阿居说,水姓源自浙江,在清朝的时候最多,水爸爸的爷爷以前是清朝的某地方小官,水爸爸对这事儿有着不知做何解释的某种情结,所以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到浙江去看看。
    遗憾的是,水妈妈在阿居高三的时候过世了,水爸爸受了很大的打击,身体状况一天比一天差,几个月后,水爸爸也走了。
    水家搬到高雄的时候,刚好住在我家隔壁,我跟阿居从小一起玩到大,我们上同一所小学、同一所国中。后来,我家搬到较靠近市区的地方,阿居送给我一颗石头,上面是他用书法写的字,他说,水爸爸每天都跟他一起写两个小时的书法,这是他第一个书法作品,送给他最好的朋友。
    前面说过,他是个很不象话的男孩子,他的不象话,是你们永远都无法预测的。
    他用书法,在石头上写了三个字,三个英文字———「Wish you well」。
    在大学联考的前一天,阿居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电话里他的声音是低沉的,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这样;当他骑着脚踏车在我家楼下出现的时候,他的表情是痛苦的,他说他要找人聊聊天,我从来没有看过他这样。
    我以为他会流泪,但他说水妈妈不准他哭。
    水妈妈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突然被挖走了肺,她的过世,让阿居开始天天呼吸困难。
    后来,我们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同是大一新生,且同住在一间宿舍里,一连好几天,阿居都没有来上课。
    一天晚上,阿居从高雄打了一通长途电话给我,电话里的声音是低沉的,我第二次听到他这样,心里有不祥的预感。
    回到台北之后,他找我聊天,在学校宿舍外面的草坪上。原来,不见他人的这几天,阿居一直待在高雄处理水爸爸的后事。
    水爸爸的死,对阿居来说,像是身体里的器官当中,又突然被挖走了肝。
    「为什么被挖走的不是心?」我毫不客气地问他,因为我觉得如果是我,我会如心已死一般地痛苦。「因为爸爸走之前,叫我要留着一颗善良的心,善心之人如春园之草不见其长日有所增。」
    那晚,阿居哭得很惨,像是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哭尽,还预约了下辈子的一样。
    真的,阿居是个很善良的男孩子,我可以打包票,这辈子我的生命中将不会再有人比他更善良。
    水爸爸走后,阿居开始自食其力,直到今年我们将升大三,他从来没有停止过打工。
    麦当劳、加油站、7-11、送报生……这些工作让他可以不愁自己的学费,但却必须愁生活费。
    但他的善良,却宁可让自己三餐泡面,他也要每个月到孤儿院去当义工,买礼物送小朋友。
    有时约他一起去逛街,目的是要知道他喜欢什么,在能力范围内可以送给他,但他却时常自掏腰包,花一百元买一条残障人士在卖的青箭口香糖。有一次,我跟他走在西门町,他第一次开口向我借钱,投了一百元到那个趴在地上、缺了手脚的乞讨者的小盆子里。
    「借钱做善事,就没有意义了。」我拿出一百元给他,嚷嚷着说。
    「但是你想想,钱我还有得借,我也有双手双脚去赚,但是他呢?」
    我跟阿居常聊到我们的梦想,因为我常告诉他,身无分文没关系,因为梦想是最大的财富。
    「我想在阳明山上买一栋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说。
    「我想去洛杉矶陪着湖人队东征西战,看完整季的NBA球赛。」我说。
    「我想到意大利、到德国,我想在他们的无限速道路上狂飙法拉利。」我说。
    「我想有一个对我来说百分百的女孩,我的心、我的肺、我的所有都可以无条件给她。」还是我说。
    阿居只是听,从来没有说过他的梦想。
    直到那天晚上,阿居重拾他已经荒废了好几年的毛笔,在一张白色宣纸上写下了那一句话,我才知道,一个人的梦想,原来跟自己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所以那些我说出来的、我想去做的,都只是一些普通的事情而已。
    「我想回浙江,带着我的爸爸妈妈。」
    这是阿居,我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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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37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2)
    ※原来一个人的梦想,与他心里最深处的愿望息息相关。
    凡是认识阿居的人,一定都会对他口中常提到的三个人印象深刻,即使没见过,也会充满好奇,希望在将来的某一天,能和这些传说中的人物见上一面,甚至认识一场。
    阿居常在其它的朋友面前说,「你一定要认识他,对你一生受用不尽」,当他讲完这三个人的某些事迹之后。
    第一个是我,我本身没什么好说的,认识我也没什么受用不尽的,所以就跳过去吧。
    第二个是他的初恋情人,没有人知道她的全名,包括我在内也一样,所有听过他提起的人都只知道她的小名。对阿居来说,她的小名比她的全名还要神圣,还要高不可攀。曾经我对阿居严刑逼供过她的名字,呵痒弹耳朵藤条打脚底板等等招式都试过,他就是不说。
    阿居的初恋情人叫作彧子。每次阿居讲到她,总会拿出纸笔向人解释。「不要乱念,这个字不念「或」,这个字跟「玉」同音,跟我一起念一遍,彧———子。」
    然后在场的人就会跟着他一起「彧———子」。
    他跟彧子的故事有好几段,每一段都让人印象深刻。
    其中有一段,在阿居讲完故事的同时,也逼出了我的眼泪,我这辈子第一次听故事听到哭,就是阿居的杰作。
    也就在这个时候,我不再叫她彧子,改叫她水彧姑娘,虽然我也没见过她。
    会叫水彧姑娘,顾名思义是替她冠了阿居的姓,阿居起先是反对的,因为他觉得这称呼不经女孩子同意等于是吃豆腐,但后来在他拿我没辄的情形下,听着听着也习惯了。
    水彧姑娘跟阿居其实并没有在一起,到底是什么原因,阿居总是以一句「缘分造弄」带过。从阿居的眼神中,我看得出来,缘分是被冤枉的,就算真是缘分让这两个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我想阿居一定是允许缘分这么做的人。
    阿居的朋友都看过水彧姑娘,但都只是他皮夹里那张照片。照片里的阿居跟水彧姑娘两个人像是刚认识的朋友一样,分站在照片的两边,中间是一棵树,两人身后一片茵红色,像是某种植物的花瓣散了一地。
    水彧姑娘长得好漂亮,细眉凤眼,像深山的清晨里,一涧清流潺潺地滑过白色的溪石的景色一样,让人不禁驻足细赏。
    阿居说,现在除了用照片来思念她之外,似乎没有其它的方法再见到她。我问阿居为什么不去找她?阿居只是摇摇头,然后说,「找得到的话,我早就找了。」
    阿居最后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水彧姑娘并没有多说什么,阿居知道他们即将分开,所以送了一颗石头给她,上面只写了「居」字,阿居希望水彧姑娘永远都不要忘记他。
    而水彧姑娘给了阿居一封信,但严格说起来,只是一张写了两行字的纸。
    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这是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原文应该是:「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这首词是阿居告诉水彧姑娘的,在他们认识的第一天晚上。
    这部分又是另一段故事了,改天叫阿居来告诉你们。
    我跟阿居是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可是我从不知道水彧姑娘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但每当我看到阿居在书桌前看着她的照片时,我就替他觉得惋惜,或许水彧姑娘真的是阿居这一生中的唯一吧!
    讲完了水彧姑娘,接下来就是皓廷了。
    皓廷姓韦,三个字写起来很好看,虽然不是什么少见的名字,但是这个「韦」姓替这名字加了好几分。
    「请不要把我的姓念成「伟」音,正确的读音是二声,谢谢。」
    他非常介意别人把韦字念成三声。
    皓廷是我大一时的室友,是个课业全能、体育满分的大男生。通常这种人大部分都只在小说里才会出现,但当他第一次在我面前扣篮的时候,我差点跪下来当场拜他当师傅,只见他拿着球往我走过来,一脸很不好意思地说:「别惊讶,这个篮球场因为曾经地层下陷的关系,所以不到三百零五公分,其实只有两百九十五公分。」
    一个身高一八四,体重七十的斯文大男生,功课又好,体育又棒,讲话又温柔,那他到底有什么缺点?
    其实没什么缺点,除了有点小孤僻,不太喜欢说话之外,大概就是他不修边幅的性情。
    他永远没办法理解为什么参加迎新派对,或者是同学的生日餐会时,一定要穿着华丽,就算没有华丽的衣服至少也得仪容整齐。所以他常常一身短裤凉鞋的打扮,参加迎新,或是破牛仔裤加一双夹指扁拖鞋就到钱柜唱歌了。
    「你没有比较像样的打扮吗?」有一次在去钱柜唱歌的路上,我不得其解地问他。
    他说:「有啊,我打篮球的时候一定会很认真地穿上球衣跟球鞋。」
    有一次跟台北护理学院联谊的时候,他本来是背心、七分裤、灰色袜子外加一双凉鞋就准备要出发了。他这一身打扮连不是非常重视门面的阿居都看不下去了,临出发前二十分钟把他拖回宿舍重新「装潢」过。
    这次装潢的成果不错,只是皓廷的运气差了点,抽到他钥匙的女孩是个身高只有一百五十六的小女生。两个人相差近三十公分的距离,让这个女孩坐在皓廷的机车后座看起来像只小无尾熊。小无尾熊其实长得很可爱,而且是可爱到不行的那一种。我说的是那个女孩子,而不是木栅动物园里那几只。
    小无尾熊有个跟她可爱的长相完全不配的名字,叫作李睿华。
    她很喜欢脑筋好,又会运动的男生,而且重点是她梦想嫁给一个律师,因为她曾经看过一部电影「造雨人」,是叙述一名刚接触法律工作的年轻律师卢比.拜洛接下了一个连知名律师都不愿意碰的老妇人委托的保险诉讼案,另外又与一名饱受丈夫虐待的年轻女子坠入情网的故事。
    小无尾熊说她一直在等待生命中的卢比.拜洛,她觉得念法律的男孩子是最有魅力的,所以之前医学系的、机械电子工程系的男孩子邀约的联谊她一点兴趣也没有。直到我们系上约了她。
    阿居、皓廷跟我虽然都是法律系的学生,但我们一点都不觉得法律系有魅力到哪里去。
    她很喜欢皓廷,而且爱到几乎要嫁给他的地步。
    但他们在一起没有几个月的时间,睿华就决定离开皓廷。因为在睿华生日那天,耶诞夜的前夕,十二月二十三号,睿华一个人在宿舍门口等皓廷来接她,从中午到晚上。
    「他爱篮球胜过任何东西,为了篮球,他赔上命也觉得不打紧。」
    睿华在电话里伤心地说着,这天她一共打了六通电话到宿舍里来。很不幸的,六通都是我接的。「我让她等了十七次,一共五十九个小时。」
    皓廷说这句话的时候,手上抱着篮球,在只有摄氏十三度左右的寒冬里,滴着汗,也低着头说着。
    你说他不在乎睿华吗?
    我想不尽然,因为他连十七次,五十九个小时都记得很清楚,只是他无法摆脱对篮球的热爱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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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4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3)
    ※生命中,每一个曾经出现的人对我们来说都意义深远,只是怕你没发现。
    那个时候,我们才大一。
    大一这两个字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尴尬的名词。我们不敢说自己是大学生,因为高中时期的日子才刚过去,太多的青春印象与时间留下的味道都是朱笔黑墨染云宣的深刻,所以我们都认为自己是实习者,实习着所谓的大学生活。
    一间寝室住四个人,除了阿居、皓廷跟我之外,还有一个哲学系的老同学。
    为什么会称呼他为老同学?因为他大我们四岁,服完兵役又当了一年的业务员之后,才决定奋发向上考大学。
    老同学的名字叫作孙亚勋,是屏东林边人。他说他是家中的长孙,爷爷奶奶很高兴,坚持要替他取名字,两个老人家还跑到附近的国小去请教校长,问一个小孩子该取什么样的名字才能为孙家带来蓬勃之气,结果他这辈子第一个名字,叫作「孙满堂」,笑翻了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
    后来陆陆续续,孙家一直有小婴儿诞生,有点惊人的是,亚勋的三舅妈一口气替孙家生了三胞胎,孙爷爷孙奶奶见情况不对,赶紧去把「孙满堂」这个名字改掉,在亚勋用了「满堂」这个名字五年多之后。但有些事情邪门得紧,在亚勋改名字之后,他的小舅妈很不幸地流产了。
    亚勋退伍之后,一个人到台中卖起了车子,当时景气不算差,亚勋也存了一笔钱。有一天,亚勋认识了一位补习班职员,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女孩子,在走进他的公司没多久,就订下了一部新车,而且相当潇洒地要亚勋在交办事项结束、牌照领完之后,把车开到补习班去交给她。
    「她真是帅呆了!第一眼就深深地吸引住我。」亚勋说这句话时,眼中闪着光芒。
    就因为这样,亚勋天天骑着他的伟士牌,故意到她公司附近的快餐店吃午饭。后来更是很干脆地辞掉业务工作,到她的补习班去补习。
    「她跟我打赌,如果我可以考上国立大学,她就愿意开始跟我约会。」亚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中还是闪着光芒。「所以,我可以考上这里,是她给我的动力。」
    「那你跟她有开始约会吗?」
    「有,我们交往了三个多礼拜。」
    「三个多礼拜?!」我跟皓廷、阿居三个人同时惊呼,这样的时间真是短得让人惊讶。
    「后来我才知道,她一点都不喜欢我,跟我在一起,只是因为寂寞。」
    我没有谈过恋爱,所以我不明白因为寂寞而跟另一个人恋爱的感觉到底像什么。
    我很用心地在揣摩,如果我是因为寂寞而去跟一个女孩子相处,那大概就像我的家教学生一样吧。
    我的家教学生是个功课很好的女孩子,因为父母亲都忙于工作,不放心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所以请我去陪她做功课。而她才高一。
    她叫做周妤萍,通常我都叫她妤萍。她不太会跟我说话,课业上也没什么问题。
    虽然偶尔会拿个题目来问我,但总是在我讲解不到一半的时候,她就会说一声「我会了」,然后又埋首在她的题目中。
    如果我因为寂寞而恋爱,那大概就像妤萍因为一个人在家太无聊,所以请我陪伴她一样吧。
    时间辗转,一个学期就快要过去了。
    我们之间最快陷入爱情里的皓廷,在学期结束前的几个礼拜失去了睿华。
    那一阵子,皓廷总是最晚回到寝室的人,却也是最早离开的。
    亚勋知道皓廷为什么难过,几次想跟皓廷聊聊天,但皓廷总是对他笑一笑,说了声谢谢,就背起背包、带着篮球,很快地离开我们的视线。
    一间寝室四个人,皓廷的低迷情绪看在我们眼里,就像是受在背上的伤一样,平时不会看见它,但只要一个不小心碰到,会让你全身上下都很不对劲。
    睿华离开皓廷后,皓廷整个人都变了。篮球对皓廷来说,已经从喜爱变成了依赖,而且这样的依赖很深很深,像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必须听着妈妈的心跳声才得以平静一样。
    我们看着皓廷桌上那本《暗夜哭声》从上个星期一摆到这个星期三,看着他的刑法总则翻开第四十二页,到过了一星期之后还是在第四十二页,看到他床上的棉被就可以知道他有没有回来睡觉,看着他一下课就不见人影,餐厅里也不曾出现过他的身影,亚勋、阿居跟我都全然无计可施,只能看着他一天一天地憔悴。
    想找到皓廷其实并不难,只要你到篮球场去就可以看见他。
    他把所有的体力都用在球场上,三对三的斗牛赛,他可以不断地赢球,从日正当中到夕阳西斜,篮球不曾离开过他的手上。
    系队的学长来到寝室好几次,要请他加入系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不想去」。校队的学长也来到班上好几次,要他加入校队,我们每一次的转告,得到的答案都是「没兴趣」。
    阿居问我,是什么样的依赖让皓廷可以为了篮球废寝忘食?
    我不了解爱情,也不曾为了什么而废寝忘食,所以我只能摇摇头地回答阿居。
    亚勋说,让皓廷废寝忘食的不是篮球,而是睿华。
    这句话让我跟阿居有了一点头绪,我们跑到台北护理学院去找睿华,把皓廷的情形一字不漏地告诉她。
    「本来我以为我喜欢的,是一个爱运动的男孩子,但后来我想清楚了,我爱的,是一个爱运动,但是更爱我的男孩子。」睿华很认真地说着,眼神中有形容不出的坚定。
    「一点情面都不留吗?」阿居急着问她。
    「感情事谈的是相爱,不是留着情面,却又带着伤害。」
    「我觉得,皓廷很爱妳,他并没有犯下什么滔天大错,只是放不开对篮球的热爱而已。」我说着,却感觉到语气中掺着一丝颤抖。
    「哪天他放不开的,是对我的热爱的时候再说吧。」
    面对这一次「庭外和解」的失败,我跟阿居都很丧气。
    阿居说他不懂,如果真的相爱,为什么不能多一些包容,却只想到要分开?对于阿居的问题,我有着同样深的疑惑。
    我一直以为,两个人相爱,爱屋及乌这件事会自然地成立。或许我们都为睿华考虑得太少,而皓廷的难过我们又看得太多,所以一旦无法跳脱出来看,这件事就没办法有一个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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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4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4)
    有一天,我们在念完了隔天要小考的民法总则,而亚勋则拚命地研究着他哲学系必修的Logic时,回头看了一下皓廷的位置,深夜一点四十几分,他还是没有回来。
    我们决定到篮球场去找他,不管如何、不管他领情与否,我们都要跟他谈一谈。
    完全没有灯光的篮球场,传来阵阵的篮球拍打声,一个敏捷快速却显得孤单的身影,在这座寂静的城市中,有着不知如何形容的对比。
    「我们今天去见了睿华,跟她聊了一个下午。」
    阿居跟我站在球场旁边,他的这句话引起了皓廷的注意。原本任我们怎么叫,也只是简单嗨个两句的皓廷,终于在这个时候停了下来。
    「找她做什么?」
    「救你。」我看着皓廷,故意冷冷地说着。
    「救我?」
    「对,我们不能再看着你继续这样下去。」
    「我没怎么样,上课照上,从没翘过一堂课,我正常得很。」
    「是吗?明天考什么你知道吗?」
    「……唔……」皓廷没有说话,他走了几步路,把地上的球捡了起来。「她……好吗?」
    「我们不知道她到底好不好,但很明显的,没有你这么糟。」
    「是吗?那就好,至少她比我快乐。」
    「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的难过?我们不能帮什么,至少我们可以听。」阿居拉住皓廷的手,激动地说着。静了几分钟,我们三个人没有人再说话,深夜里的篮球场好安静,我彷佛可以听见皓廷心中正在翻涌的痛苦。
    终于,他瘫软了下来,跌坐在球场中央。
    像是累了好久好久没有休息的人一样,他痛苦的疲惫在颤抖中宣泄,他软弱的坚强在泪水中崩溃。
    「我好想她……」皓廷哭着说。
    泪水在球场中央炸开,滚烫地诉说着再也掩饰不住的悲哀。
    ※有缘分牵手,就别轻易放手。
    事情好像就这样过去了吧,皓廷与睿华之间的事。
    我跟阿居虽然身为局外人,但我们都有一种不知道结局为何的感觉,却又好象早就已经出现结局了,只是我们还在等待着期待中的结局。像一滴晶莹的水珠,我们都看见它掉到平静的湖面上了,却没有惹起涟漪片片一般;像一碗泡好的面,我们都知道打开盖子之后会怎么样,但其实并没有看见碗里冒出裹着香味的白烟。
    所以,期末考结束了,寒假来临了,农历年的脚步也慢慢地接近了。
    可能是千禧年的关系吧,那一年台湾每一个角落都像是换了装扮一样,就拿首善之都来说吧,台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没有很大的变化,但走在路上会发现一些让人感到惊奇的画面:仁爱路上的安全岛步道干净了很多,几条重要干道路旁的行道树也都经过了修剪,捷运站里的广告招牌也不一样了,就连一些公车站牌都不知不觉地换上了新的。
    皓廷似乎渐渐走出失去睿华的阴霾,我跟阿居都替他感到高兴。
    一九九九年的寒假,我们算是最晚离开学校宿舍的学生了。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本来不习惯台北这种繁华炫目生活的我们,竟然选择了在台北度过农历除夕。
    为了这一点,父母亲都不太谅解我们的任性。当然,阿居除外,因为水爸爸跟水妈妈已经不在了。皓廷的老家在云林,一个充满了纯朴气味的地方。
    除夕这样的时节,通常都是所有家族成员回家吃团圆饭的时候。当皓廷一通电话打回家,告诉他的爸妈他将会留在台北过除夕的消息,所有的亲朋好友轮流劝说他。
    他的大姨婆带了十大箱的柳丁,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不给他吃。他的三舅公在自己的果园里采了一整车的橘子,说他不回家过除夕就没他的份。他的小表妹才五岁,抓起电话就哭,喊着「皓廷哥哥回来好不好?带我去抓蝴蝶」。他的爸妈很严肃地要他马上回家,多晚都没关系。他的外婆使出亲情战术,说外婆很想你,回来看看外婆好吗?
    皓廷彻底地输了,在电话这一端拚命点着头说好。他挂了电话,耸肩无奈地对着我们说:「兄弟,我对不起你们。」
    「怎么啦?拗不过亲情攻势,被击溃啦?」阿居笑着说,但笑容里掺了一丝羡慕。
    「是啊,所有的防守都没用,尤其是小表妹跟外婆的声音。她们不需要说什么,只要一出声,我有再大的决心也没用。」
    「我们陪你去搭车吧。明天就是除夕了,今天人一定很多。」我拍拍皓廷的肩膀,示意着他这一趟一定会很辛苦。
    「没关系的,必须挤车回家,才有过年的味道。」
    我们两台机车,从新生南路出发,左转忠孝东路,皓廷要搭火车回到云林,再从云林转车回到他的家乡古坑。在路上,皓廷很有精神地介绍着他的老家,他说古坑是一个神奇的地方,不管你是台北人还是高雄人,是宜兰人还是台东人,只要你到过古坑,你就会觉得那是你的家乡。
    「整个村子就像一个大家庭,今天你家没有煮中饭,你可以到隔壁家去吃。」
    我不知道皓廷在说这话的时候是什么表情,但我听得出来,他的声音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悦与骄傲。
    「我想,你们要把我的份一起玩掉了。」皓廷要进剪票口之前,回头对着我们说。
    「那有什么问题!我跟子学什么不会,玩倒是不需要别人教。」阿居很得意地说着。
    「到家打个电话给我们吧,不管多晚都没关系,反正我跟阿居是打算不睡了。」
    「好,你们好好玩,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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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49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5)
    皓廷人高马大,走路的速度奇快,一下子就消失在尽头,我们在人群当中,只看见他伸出手对我们挥着说再见。
    「子学,只剩下我们相依为命了。」阿居苦笑着。
    「是啊,只剩下我们了。」
    「时间还早,我们去打球吧。我们真的要练习一下,总不能每次打三对三,我们就只靠皓廷在赢球吧。」
    我对着阿居点点头,然后抬头看了一下电子时刻表。一班往高雄的火车再三分钟之后就要离开月台了。
    虽然我的心情是轻松的,表情也是带着微笑的。但自出生到现在十八年来,第一次在外地过年,总会有那么一点害怕,又有那么一点兴奋与期待。
    我想,人都是这样的吧。
    决定了某一件事情之后,就得去割舍那必须面对的失去。
    我决定了留在台北过年,就必须去割舍那一份对高雄的依恋、对家人的想念。台北不是不好,只是它终究不是我的家。
    骑车的时候,我开始在想着,如果古坑真的如皓廷所说的一样,不管你是哪里人,一旦到了古坑,就会有一种回家的感觉,那依我现在对高雄的想念,是不是也可以在古坑得到思乡之苦的解脱呢?
    转了一个弯,我们的学校到了。我跟在阿居后面,校警很客气地对我们点点头,我跟阿居异口同声地说了声「谢谢你,辛苦了」,而他也回了一句「不客气,新年快乐」。
    学校里还有一些侨生们,他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聊天喝茶。趁阿居到楼上拿球的时候,我问了问他们是哪里来的侨生,在台湾还习惯吗?
    他们都是从韩国来的,相较于韩国的寒冷,台湾的冬天对他们来说像是开了冷气的房间。他们笑我穿得很多,我只能苦笑以对。
    「你们想念韩国吗?」我问了一个不知道适不适当的问题,期待着他们给我一个惊讶的答案。
    「Yes, We do.」他们连想都没想,三个人同时对我说。
    这是一个让我惊讶的答案吗?我想不是。
    但在这样的时候,这样的问题所得到的答案,不管是Yes还是No,我想都会让人感到惊讶吧。
    突然心里头一阵酸,我有一种想流泪的冲动。
    爸妈人在高雄,他们好吗?
    外公外婆也在高雄,他们好吗?
    舅妈姑姑阿姨婶婶也都在高雄,她们好吗?
    阿居把球拿下来了,大声喊着我的名字。
    我看着他的背影往球场的方向跑去,眼泪终于夺眶而出。
    我无法体会阿居的心情,甚至连揣摩都沾不上一点边。我在想,没有了爸妈之后的他,到底是怎么撑过来的?阿居不是没有亲戚,只是那些亲戚没有一个肯对阿居付出一点关心,他们在乎的只有钱,只有利。
    我在感叹着,也只能感叹吧。
    阿居的坚强与孤单,相较于皓廷和我的家庭幸福,真是天壤之别。
    几天之后,我们收到了皓廷从云林寄来的东西。是用箱子装的,里面有很多柳丁跟橘子,还有用保温壶装盛着的,切好的年糕。
    箱底有一封信,只有寥寥几句话,却熨上了我跟阿居满心的温暖。
    子学,阿居:好玩吗?这几天的台北。
    我这几天跑了好多地方拜年,吃了好多东西,昨天秤了体重,胖了三公斤,这数字有点吓人。
    我怕你们在台北没东西吃饿死,赶紧寄点东西给你们。
    别怕,那是我们家自己种的,味道很甜喔。
    皓廷是啊,是啊,味道真的很甜,我们在宿舍里,两个晚上就把那些东西都嗑光了。
    这就是人生吗?
    几颗橘子柳丁、几块年糕下肚,换来心中畅快的满足,这就是人生吗?
    阿居说,这是幸福,一种短暂却完美的幸福,他要我别把人生想得太美好。
    或许吧,或许吧。
    人生太美好,也是会让人感到害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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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4:5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6)
    ※人生与幸福的定义,不可能是狭窄,也不可能是复杂的。□□※当下感觉到的生命意义,只有你才能体会它对生命的重要性。
    像是忘了关掉的水龙头一样,时间不断不断地流逝着;只是时间不像水库那样有刻度、有管理人员在看顾,它再怎么流逝、再怎么被浪费,我想除了自知时间有限或生命即将终结的人之外,是不会有任何人有感觉的。
    我们升上大二之后,我就没有和皓廷他们住在同一间宿舍里了。原因不是别的,就是因为宿舍抽签。认识我久一点的人就会知道,我的签运是世界级的糟糕。
    每一次抽签,我一定是签王。
    大一的时候,同寝室四个人,晚上经常提议买消夜,轮流两字对我们来说像甲骨文一样难懂,所以我们每次都抽签决定,签王去买。
    除了皓廷跟亚勋各买过一次之外,我从来没有离开过签王的位置。
    「干!又是我!」
    相信我,如果你不断当签王,你也会骂出脏话来。反正,我的签运从来没有好过,再赘述只是伤心而已。
    亚勋跟我一样没有抽到宿舍,我们便一起搬到学校附近的一栋学宿里面去。那是一栋专门租给学生住的公寓,在一条辟径颇深的巷子里。公寓的一楼是两间店面,一间是7-11,一间是全家;对面的一楼是一家洗衣店,听说也是房东开的,而房东就住在洗衣店楼上。
    我想他光是赚学生的钱就赚饱了。
    房东把每个楼层都分隔为七间套房,最大的那一间有十一坪大,最小的是五坪。每个楼层都有两台饮水机,每间房间附有一支室内电话。
    我跟亚勋刚搬进去的时候,生活得挺不习惯。大概是因为男生宿舍住久了,一旦在宿舍走廊上遇到同楼层的女孩子,在擦身而过的同时,脸上的表情都不知道该怎么摆。
    更糟糕的是,我跟亚勋住在最顶楼的五楼,七间房间里,有五间是女孩子住的。她们不是夜猫族,就是热门音乐的爱好者。一个多月的观察下来,住在五A、五C、五D这三间房的女孩子都已经有男朋友了,而那个住在五B的女孩,有很严重的失眠症。
    亚勋住在五E,我住在五F,虽然编号是隔壁,但其实我们中间隔了一间五G。
    我不知道为什么E不会在F旁边,每次回到宿舍看见门牌,念起来总会觉得怪怪的。
    直到那一年的圣诞节,我跟亚勋住在那儿已经有近四个月的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看过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子。
    「好一栋神奇的学生公寓。」阿居跟皓廷来找我们的时候,都会这么说。
    记得那一年是二○○○年,九月,我们升大二。皓廷为了生活找了家教的工作,虽然我的家境让我不需要去烦恼钱的问题,但我还是陪着他一起去家教中心,我想感受一下拿到第一份薪水到底是什么感觉。
    阿居则在我公寓楼下的7-11找到计时工读生的工作,他每天除了上课之外,就是窝在7-11里面,星期六日放假的时候,他就到孤儿院去当义工。
    我接到的第一个家教,是一个刚升国二的小男生。
    一直到现在,我还是没能记得他的名字。因为他的名字很难写,很难念,我只记得他的名字里有个「蒯」,所以我都叫他小蒯。
    这个字的念法跟「快」差不多,只是蒯必须念三声。
    他的程度很差,而且是差到不行那种。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成绩单,差点没脑溢血。
    小蒯的爸爸是水泥工,妈妈在自助餐厅帮别人炒菜。每天早上四点钟,小蒯的妈妈就要出门去帮老板开店、洗菜、炒菜,准备给要到工业区上班的人吃早餐。
    自助餐厅开在工业区入口附近,那里大型车辆来来往往二十四小时没有间断。
    「那些大货车像抓狂一样横冲直撞,好几次都差点就被撞死。」
    小蒯的妈妈每次说到这里,我就替她捏一把冷汗。
    小蒯的爸爸待在营建公司已经有十几年了,经济越来越不景气的关系,公司接不到工程,收入越来越少,本来一个月还有八、九万块的收入,一下子缩了一半。
    第一次到小蒯家,他的爸妈就讲一大堆给我听。本来小蒯还有一个弟弟,但是因为小时候生病疏于注意,两岁就死了。
    他的父母亲要我注意他每一科的功课,不惜加注钟点费也要我教到他会为止。
    这一对为了孩子辛苦奔波的父母,低声下气地对我请求,除了认真教小蒯功课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所以,第一次上课的时候,我想先了解一下他在想些什么。
    我问他:「小蒯,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第一次,他没有回答,只是用一种「麻烦你有点新意好吗?你嘛帮帮忙……」这种老成的眼神看我,然后又很虚伪敷衍地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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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0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7)
    第二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是在上第二次课的时候,他一样没有回答。而我会问他同样问题的原因,是因为我交付给他练习的功课,他一片空白地还给我。
    第三次我问他一样的问题,且多补上一句「如果你告诉我,我送你一个奖品」,试图诱惑他告诉我他的想法,结果他给的响应,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
    「你们也只不过是大学生而已,能送出什么好东西来?」
    后来我才知道,我是小蒯第四个家教老师,前面的三个女孩子,都是被他气走的。最久、最有耐心的一个,撑了一个学期,终于引咎辞职。
    我可以了解那几个家教老师的心情,毕竟教导一个学生,花了时间精神陪伴,无非是想看着他们在成绩上有进步,这样才有工作上的成就感,赚不赚家教费,就显得不是那么重要了。
    就这样过了四个月,阿居皓廷跟亚勋都给我拍拍手,他们说我打破了纪录,终于站上撑最久的家教老师的王位。
    在好友们拉炮庆祝买披萨狂欢的同时,小蒯的成绩还是一样乱七八糟。
    撑最久是我教小蒯的目的吗?那个海鲜总汇披萨真是食之无味。
    他每一张考卷都是不及格的分数,小蒯的妈妈每一次拿考卷给我的时候,都会对我说同一句话:「林老师,麻烦你多费心了。」
    本来我都还会响应一句「这是应该的,您别客气」,但后来,我连回这句话的脸都没有。
    有一天深夜,很冷,一月天的台北,气温低得好像要结霜一样。
    因为肚子饿到不行,又困,为了期末考又不能睡,阿居跟皓廷贪图我那台暖炉,也跑到我这里住。「干!又是我!」已经买消夜买了一年半的我,签王运仍然持续着。
    我带着满肚子怨气,在深夜三点多,骑着机车要去买永和豆浆。催紧油门的右手已经被风吹到没有知觉了,包在口袋里的左手却暖得要命。
    一个东张西望,在福和桥上,我看见一个熟悉的背影,一步一步地走着。
    「小蒯?你这么晚怎么还在外面?」
    停下机车,我先回头看看会不会有车子撞上来。
    昏黄的灯光中,我看见小蒯的脸上,很清楚的有好几道血痕。他的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的,还剪秃了两块。
    「小蒯!你怎么了?」我心一急,抓着他直问。
    他慢慢转头看我,眼神有说不出的恐怖。
    「子学老师,我问你,对你来说,什么事情最好玩?」
    我心一惊,鸡皮疙瘩起了一身,我不知道一个才国二的小男生,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眼神?
    我赶紧把他载回家,一路上,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想当然尔,小蒯的爸妈一定担心到了极点。失踪不到四十八小时的报案,只能协助,还不到受理调查的范围。
    经过妈妈的一阵询问,小蒯终于说出他的遭遇。
    小蒯被抢劫了,还被打了一顿。原凶是他的同班同学,为了一个同班的女孩子。
    他的同学本来就是小混混,很久以前就喜欢那个女孩,戏剧化的是,那个女孩子喜欢小蒯。
    这种伤害性的三角情节在国中生心态不成熟的情况下,经常发生一些不愉快的事情,对方以为只要小蒯消失,那个女孩就会喜欢上自己。
    小蒯在学校时,一天到晚被同学欺负,不是作弄他让他出糗,就是要他买饮料请客。
    我终于知道小蒯为什么不念书的原因。
    因为他的同学警告他,如果小蒯的成绩比他好,他就要给他好看。
    是什么样的家庭教育出这么失败的孩子?是什么样的父母纵容这样幼稚无知几近废物的孩子?当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皓廷他们,皓廷很意外地冷静思考着,反而平时比较冷静的阿居气得乱七八糟。
    「后来怎么样了?」皓廷冷静的口吻问着。
    「小蒯的爸妈决定要把小蒯转学。」我说,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不提出告诉吗?我们可以去找学长帮他啊!操他妈的!这些鳖三俗辣,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阿居气得满脸通红。
    「他的爸妈不想惹麻烦,转学是最快,也是最能解决问题的方法。」我喝了一口热咖啡,顺便暖着自己的手。
    「喂喂喂!子学,别忘了,我们是法律系的耶,一定要给那个俗辣知道法律的公权力量有多大。」阿居气到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是啊。我们是法律系的学生,But so what?凭我们的力量要扭转这个病态社会的颓势,根本是想太多。
    亚勋当过兵,他很直接地说了一句话:「那个俗辣只要到兵营里面,就知道什么叫好死了。」
    亚勋说的是台语,好死两个字听来特别有感觉、特别爽快。
    直到天亮,我们都还在讨论小蒯的事情。
    阿居决定要去找学长帮忙,也要去说服小蒯的妈妈提出告诉。这不是公诉罪,要打官司一定要有控方才行。
    但我的心思并不在告与不告上面,因为我一直想着小蒯最后说的一句话,我很担心,他的思想已经有很大的偏差。
    「对我来说,最好玩的事情,就是看着他被车撞死。」小蒯的眼神,透露出他深深的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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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06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8)
    ※教育,是当下父母必须永远学习的一堂课。
    当然,那个该死的小混混并没有被车撞死,他依然继续存在这世界上浪费空气与食物。但比较欣慰的是,这件事传到学校,训导处及辅导室的老师都很积极地解决着。
    那天早上我们考完了期末考,一夜没睡的我们昏昏沉沉地赶到小蒯的学校,训导主任看见我们四个人陪着蒯爸蒯妈一起来,以为我们是来讨公道的。
    「我们已经把事情原委及经过全都仔细地告诉对方的家长了,事情好好解决就好,不需要再使用暴力了。」他好声好气地对着我们说,似乎在安抚我们的情绪。「不,不是的,主任,我们只是来关心一下事情的处理情况,我是小蒯的家教,他们是我的同学,我们不是来打架的。」
    「那就好,那就好,我真担心你们年轻人血气方刚。」
    说完,我们直接走进训导处,看见小蒯坐在主任的位置旁边,戴着帽子,帽底后脑勺的地方,露出白皙的皮肤,如果我没猜错,小蒯已经把头发给理光了;他脸上的两道伤痕,用白色的纱布贴着,微微透出暗红的碘酒色。
    而那个该死的俗辣坐在离他约有十公尺的距离,俗辣的父母站在他的旁边,一看就知道那果然是教出这种小孩子的料。
    那个妈妈一身五颜六色的穿著,让我还一度以为她是学艺术的,崇拜十九世纪印象派画家高更,用色之大胆,令人惊讶,那条青黄不分的围巾是她的代表作,她身上散发的香水味,让人怀疑那瓶香水到底过期了多久?浓妆艳抹的五官,让我有点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她的眼睛还是鼻孔,妆抹得乱七八糟,活像被鬼打了一顿。
    那个爸爸就没什么特别的地方,除了那吓死人的大油肚几乎要撑破他的裤头,不怎么象样的西装里配着一件黑白相间的衬衫,还有他那不怎么管用的大脑及长在屁眼旁边的眼睛之外,真的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为什么会说他的大脑不管用,眼睛长在屁眼旁边呢?
    因为他的大屁股靠在柱子上,嘴里叼着香烟,而柱子上面贴有一张二十五平方公分,卫生署发给的禁烟贴纸。所以他不是白痴看不懂国字,就是眼睛长在屁眼旁边。
    这些话,我在嘴里暗暗念着,在我旁边的阿居拚命点头附和,一旁的亚勋更是竖起大姆指称赞。
    但站在我前面的皓廷却只是回头看着我,然后摇摇头,眼神像是在对着我说,「解决问题不需要损及自己的格调与口德」。
    我确实是骂得过火了,而且我承认骂的时候真的很爽,但同时我也在接收到皓廷眼神里的讯息时发现,同样的一件事情,同样的年纪,为什么处理事情的态度及方法有这么大的不同?
    在那一刻,我发觉我跟皓廷的距离很遥远。并不是朋友之间的感情疏离,而是一种个性与成熟度上的距离。
    接着,蒯爸跟蒯妈要对方的父母先提出解决的方法,他们不想先说出任何要求。其实我听得出来,相信在场所有人都听得出来,蒯爸跟蒯妈只是想要一个有诚意的道歉,并且希望对方保证自己的孩子不会再欺负小蒯。
    但是对方并没有。
    那个被鬼打到的妈妈一点想道歉的意思都没有,她首先站了起来,并且非常无礼地说:「孩子在学校里难免有小误会小冲突,夫妻每天同枕同被的都会吵架了,何况是小孩子,你的囝仔被我的囝仔打伤了,我就叫他给你说声对不起嘛。」
    这段操着超级标准的台语,加上令人发指的内容,我几乎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
    在我身旁的阿居,握紧的拳头发出了几声关节响。「这位太太,我们只需要妳拿出诚意说句道歉,妳这么说,我实在感受不到妳的诚意。」蒯妈心平气和地响应她。
    「什么意?诚意是什么?妳拿给我看。」眼睛长在屁眼旁边的男人说话了,口气像是蒯妈欠他好几万。接着,他从西装里拿出一叠钞票丢在桌上,「这是我家的诚意啦,要拿去不要拉倒啦!」
    说完,他拉着自己的儿子跟太太转头就走,走到训导处门口的时候,还敲了一下他儿子的头说:「干恁娘咧!麻雀打到一半你在喊救命,等打死人了再告诉我啦!」
    我已经被彻底地打败,被眼前这一连串的画面打败。
    前后不到两分钟的时间,我看见一对教育失败的家长、一个教育失败的孩子、一个教育失败的家庭,以及他们可以想见的教育失败的未来。
    这还需要什么深刻省思吗?校方一五一十地告诉他们事情的经过,他们身为父母,就应该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学校里有多么幼稚嚣张跋扈而且过分,这孩子的个性不但危害到同学朋友伙伴,更会对他的将来造成很大的影响,套一句亚勋的话:「军中与社会可不吃他这一套!」
    但我们看见的,是一对不懂得什么是对错的家长,不懂得怎么教育他们的孩子,自己的孩子在学校打伤了同学,长期恐吓威胁同学,他们的反应居然只是丢下五万块,对自己的孩子却完全没有责罚,面对受害者家长,更是一点愧歉之心都没有。
    我不禁要问,造成这种悲哀事件不断发生的到底是什么?又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可以消弭这些人的劣根性?是更多的受害者吗?是更多无知悲哀的事情不断地发生吗?还是直到有一天自己也尝到了苦果才懂得改过呢?
    我想,就算到死的那一天我也得不到答案,这种悲哀也是一种循环,而且它将生生不息。
    事情好像就这样被处理「结束」了,那个俗辣被训导处立刻签发一张大过两支的惩处公告,贴在公布栏,这样的动作像是昭告天下行恶必有罚责,但我们四个人都一致认为,这只是一个形式,打人的俗辣如果害怕两支大过加注其身,他就不会打人了。
    但真的没有其它的解决方法了,学校不可能找几个大汉扁他一顿,好让他记取绝对的教训。
    蒯爸并没有收那五万块,他在离开训导处之前,把五万块交给了训导主任,请他把钱捐给慈善机构。而小蒯也立刻决定,他要离开这所待了一年半的学校,他二年级的下学期,将会在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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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第1章(9)
    走出训导处,走廊很单调地延伸着,冬天的太阳和煦但没有温度,冷风迎面的感觉比太阳照在脸上的感觉更强烈。
    很巧的,下课钟声响起,学生像勤奋的工蜂一样,一群一群地跑出教室,原本宁静的校园顿时像一座大型的菜市场。
    我们走在蒯爸蒯妈后面,他们紧紧搂着小蒯。阿居跟皓廷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天气冷的关系,阿居冰冷的手碰触到我的脸,感觉像冰刃一样,割过每一个毛细孔。
    「希望小蒯到了新学校之后,会有新生活、新气象。」阿居说着,他乐于助人的个性让他的脸看起来永远是那么善良。
    「我也希望,不过,我更希望他到了新学校之后,也要有个新成绩。」我语重心长地说着。身为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着实让我吃了好大一碗挫折羹汤。
    走着走着,经过了福利社,曾经也经历过在福利社里抢买新鲜面包的日子,现在看来却像是百货公司在跳楼大拍卖。
    福利社里跑出几个小男生,那是小蒯的同学,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问着小蒯的情况,比较调皮的还脱下他的帽子摸摸他的光头。他的人缘其实很好,每个同学都很关心他。
    只是这一个转学的决定,或许是这一段缘分的结束吧。
    皓廷却不这么想,他觉得好同学好朋友可以永远,这一段时间的分离,说不定可以更拉紧他们彼此的距离。
    可是,永远不是很远吗?拉紧彼此的距离有这么容易吗?
    这又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我最近越来越会乱想。
    那天之后,紧接着就是寒假及新年。
    二○○一年的开始,因为小蒯的事情,我对许多事情开始有了许多不一样的看法,我把这样的心情告诉我爸,他说:「这是好现象,这表示会独立思考的你,会有与众不同的成长。」
    但我需要的不是与众不同,我只需要我所有的看法或问题,可以很快得到一个答案。
    那年的一月十二号,星期五,小蒯打电话给我,跟我要了我的地址,他说要寄给我一个礼物,还明言不让我当面去拿。
    一月十二号既不是我的生日,也不是他的生日,离农历新年也还有十一天,我真不知道他要拿什么给我。
    后来,我在十七号那天下午,收到一封快递信,里面歪七扭八的字体写着:国文:六十六 英文:六十一 数学:六十 (其它都不及格……)
    老师,这是我上国中以来第一次有三科及格的成绩,我才苦读五天就考这样了喔,下次我一定会考更好的。
    小蒯啊……好大的一碗挫折羹汤,好大又好甜的一碗挫折羹汤。
    ※付出的时候不需要想着收获,因为在收获的同时,会有更大的感动。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
    二○○一年的一开始,还是冷飕飕的冬天,我莫名其妙地起了个大早,揉揉眼睛往窗外看出去,高雄的清晨竟然是白色的。
    「啊……如果高雄会下雪,那会怎么样呢?」我自言自语地咕哝着。
    那一天是一月二十三号,我家里来了一大群人。
    除了远在亚特兰大念研究所,忙到没能赶回来的表姐之外,北中南东各处亲戚,整个家族的人全都到齐了。从早到晚,就听见我家的门铃声不停响,就看我妈我爸客厅院子大门的来回跑,门一开就是「恭喜!恭喜!」的互相拜年,亲戚们的车子停满了我家门前。
    我对这一年的印象很深刻,这一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一月二十三号就是除夕了。因为前一年的新年已经耍过一次任性,坚持要待在台北过年的关系,所以今年我特别早回到高雄的老家。
    刚处理完小蒯的事情,我心里面有一种踏实的感觉,虽然感慨着部分家庭教育的失败,但小蒯的成绩好转对我来说,就像是领到一个大红包。
    说到红包,我就会想到这一年吃团圆饭的时候,可能是亲友们有整整两年没见到我的关系吧,所以对我的关心特别多,饭桌上大家讨论的都是我。
    我的身高、我的体重、我的发型,甚至我的近视深度,等到这些问题都得到了一个满意的答案,也经过一番比较跟讨论之后,就开始问到我的生活、我的学校、我的感情,甚至我的零用钱。
    到后来,每个长辈都一副「这孩子一个人在台北生活,真可怜」的表情,好像中学老师在洗脑似地教导我们大陆同胞有多么水深火热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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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18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10)
    「子学,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问这个问题的,是爸爸的三哥,我的三伯。
    这已经是我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六次被别人问到这个问题了,而这一次似乎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其实这个问题有一个很官方的答案:「我妈说的」。只要有人问到这个问题,我通常都只回答这四个字,「我妈说的」。
    所以这一次的答案没有例外的必要,我依然是回答「我妈说的」。在说的同时,我还刻意把眼神飘向我妈,请她给我一点附和。
    我爸跟我妈只是笑一笑。
    「那我这么问好了,子学,你现在就快进入大二下学期,这一年半的时间里,法律对你来说是什么?或是,你认为什么是法律?」
    三伯很正经地问出这个问题,饭桌上所有的人都安静了下来,等待我的答案,除了那几个拚命玩电动玩具的表堂弟妹之外。
    「就是秩序。一代法学大师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这一本书里面提到:「所有的秩序,无论是从生命的多样性里发现的,还是我们即将努力建立的,都可以说是一种法律。」也就是说,为求每一个生命体系,不管是人类、生物、企业、宗教等等,在某个特定区域里公平存在,也就是在法制地区里公平存在而订定了一些法则以遵守或是惩戒。」说完这一段,我喝了一口我妈最拿手的鸡汤。「但这些已经成文的法则,在我们法律系学生来说叫做法条,其实都是人规范的,所以三伯,你问我什么是法律,我只能跟你说,你所存在的世界就是法律,否则它不会有秩序。我不知道学校里或社会上的教授专家怎么想,可是我认为,法律就是人,人就是法律。」
    说完,我的鸡汤也见底了。我妈拿过我的碗,帮我又盛了满,好像在奖励我刚刚的那一番解说。
    听完我的回答,三伯很开心地笑着。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得那么开心,不过,团圆饭过后发红包的时间,他给我的红包是最大包的。
    其实,要一个才接触法律一年半的学生来回答什么是法律这个问题,就像是要一个刚学会开车不久的人参加比赛一样,或许他在场上不会有太糟糕的表现,但我想结果绝对不会让所有人满意的。
    不过,当初妈妈坚持要我念法律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任何的反抗,联考结束之后,看着志愿卡上前十个志愿满满的都是法律系,我就知道我跟法律已经脱不了关系。「你为什么要念法律?」这个问题,我也问过阿居跟皓廷,甚至也问过班上其它的同学,其实有很多人都是因为「家人」而选择了法律,真正因为兴趣而进法律系念书的人少之又少。
    这或许是教育体制错误及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的遗毒吧,学生念书只为了考试,根本忘了学习永远是为了自己,家长则把「老师、医生、律师」当作是永远的金饭碗,为了不让孩子将来饿着肚子,他们便规定孩子要念什么科系。像高速公路交流道规定车辆要从哪里上去一样,你可以选择叛离的逆向,但会不会收到生命的红单,就必须看运气了。
    阿居因为不知道要填什么系,又不喜欢地理历史那些较死板的科系,所以填了法律。皓廷则是跟我一样上了交流道,因为没有逆向,所以进了法律系。
    进法律系那一天,我对法律系还没有什么感觉,直到开始背法条那一天,我突然很羡慕阿居当时可以自由选择系所,因为背法条很痛苦。阿居则开始后悔他填了法律系。
    「其实,我应该去念中文的,我多么倾慕中文系女孩的气质啊!」手里拿着刑法分则,阿居朝着窗外喊着:「我宁愿去背左传跟文心雕龙,我宁愿去了解李商隐的忧郁、陶渊明的神经病,我也不要看见刑法,不要看见民法,不要走进满是法律味道的教室。」
    阿居几乎要崩溃,面对着刑法分则,我想每个人都会崩溃。
    「等等,陶渊明什么时候患了神经病?」我很好奇地问着。
    「桃花源记不是写,「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吗?怎么可能躲秦政躲到问出「今是何世?」这句话,他是躲了多久?活了几百岁吗?还不知有汉耶,太扯了啦!陶渊明太会幻想了,所以我认为他有神经病。」
    阿居很认真地向我跟皓廷解释着他对陶渊明的看法,我跟皓廷则听得有点雾煞煞。
    因为我们三人都了解念法律的痛苦,所以当时同寝室的亚勋便成了我们拿来消遣、安慰自己的对象。因为我们都觉得,比起法律,哲学系实在是好念多了。但直到有一天,亚勋以一个问题扎扎实实地暗示了我们哲学系的痛苦时,我们总算愿意承认,其实每个系都有其痛苦之处。
    「子学,我问你,你是谁?」亚勋转着原子笔,浅笑着问我。
    「我?我是林子学啊。」
    「你真的是林子学吗?林子学就是你吗?」
    「我当然是啊。」
    「为什么你是林子学?」
    「我……」
    「为什么林子学就是你?你如何确定你是林子学?」
    「我……我有身分证啊!」
    「如果没有身分证这种东西,你还是林子学吗?」
    「我……」
    「林子学要用身分证来解释吗?你刚刚不是确定你是林子学?」
    亚勋这么一问之后,我开始知道哲学系不但不好念,而且念久了有发疯之虞。
    红包发完之后,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数着红包里的钞票,再加上我的家教薪水,不知道够不够我买一部手提电脑?
    脑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一个岔神,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两千年的圣诞节晚上,有个人给了法律系一个很特别的定义。
    「谢谢你。」满身酒味的她,意识很清楚地对我说着。手里拿着我递给她的信,另一只手在身上每一个口袋寻找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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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25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11)
    「不谢,只是我发现这不是给我的信,可能是房东放错信箱了,本来要放回妳的信箱里,可是妳的信箱满了,塞不进去,门缝也一样,所以我先放在我那,希望妳别见怪。」
    「不会,我还要谢谢你,而且你没说我还没想到,为什么五G会五F跟五E之间,房东这么排序真的很奇怪。」
    「妳是不是有点醉啊?」
    「醉?没有,我清醒得很。」
    「真的吗?可是妳已经在身上找很久了耶,妳是不是在找钥匙啊?」
    「嗯,奇怪……到底放哪去了?」
    「在门上,妳早就插在上面了。」
    圣诞节那天晚上,我在走廊上的饮水机那儿泡着咖啡,一阵听来蹬跺不稳的脚步声停在我的房门旁边。
    原来是那个住在五G的女孩。
    我突然想起当天在我的五F信箱里收到一封要给「徐艺君」的信,我本来以为那是以前的旧房客的名字,后来瞥见五G的信箱里,塞满了写着徐艺君三个字的信及账单,我才知道原来这个我搬来四个月却没见过面的隔壁舍友,大名原来是这样的。
    我企图把摆错的信放到她的信箱里,但很明显的,信已经塞不进去了。
    我把她的信全都拿出来,想塞在她的门缝底下,却发现她的门缝塞着厚厚的布。
    「啊……原来钥匙在这,难怪找不到。」
    「妳好像有点醉,还是快休息吧,晚安。」我苦笑着说,端着咖啡要回到我的房间。
    「你住我隔壁啊?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吗?」「我叫林子学。」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醉意撑开了她的双眼皮,我发觉她的睫毛很长很长。「那个没什么良心的系啊……」
    这是她给法律系的特别定义,我觉得挺好奇。
    正当我想问她为什么的时候,她说:「你为什么要念法律?」
    喔,这是第三万七千五百四十五次……
    ※其实我认为,议员、首长与政客才是真正的金饭碗。
    当然,前面我已经说得很清楚,这样的问题,即使问我十万次也一样,答案并不会因为提问的对象而有所改变。
    「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对,我妈说的。」
    「那如果你妈叫你娶我呢?」
    「啊?什么?」
    眼前这个女孩子,我只跟她说了几句话,交给她一堆账单跟信件,提醒了她钥匙正插在她的门上,尽管她稍有姿色,但一身酒味加上有点怪异的穿著,已经构成了让我转身就走的条件。
    对于这个怪异的问题,我说实话,听来挺反感的,因为她的表情有一种「哇铐!你都几岁了,还这么听妈妈的安排?」的感觉,本来我是打算问个清楚,她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但想想几分钟前才刚认识,礼貌还是要顾着。
    「妳喝醉了吗?」
    「没有,我清醒得很。」
    「那就好,晚安。」
    我转头就要离开,她又叫住了我。
    「喂,你还没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林子学,我刚刚已经说过了。」
    「什么系的啊?」
    「法律系……二年级……」
    「法律系啊……」
    「妳醉了。」
    「不,没有,我清醒得很。」
    「喔,那就好,晚安。」
    我转过头,她一样叫我,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所以我没理她。
    那天晚上,亚勋玩到很晚才回来,他带了消夜来敲我的门,说他跟哲学系学会的人在Friday掇吃完晚饭之后,就跑到PUB去玩,跳了一个晚上的舞,腿软腰酸,四肢无力,因为PUB音乐持续轰炸的关系,耳朵还有轻微的耳鸣。
    当时我躺在床上,他把消夜打开,拿了报纸垫底,一阵阵卤味的香味扑鼻而来。
    「跳舞真的很累,看学会里的学长姐跟学弟妹拚命摇摆身体,再感觉到自己的气喘吁吁,不得不承认,跟你们比起来,我真的老了,四年的差距,从体力上可以看得出来。」
    说完,亚勋打了一个嗝,空气中卤味的味道里,立刻混杂了浓浓的啤酒味。
    「亚勋,你喝酒?」
    「是啊,喝了好多,肚子很胀。」
    他在我的小茶几附近爬着,我不知道他在找什么。
    「你在找啥?」
    「筷子,我在找筷子。」
    「筷子在你手上。」
    他看看自己手上的筷子,啊的一声,然后是一阵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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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34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1章(12)
    「这让我想起以前当兵的时候,那时我是参三,也就是作战,我每天有打不完的报告,有做不完的演示文稿资料,有被长官挑剔不完的吹毛求疵。」他拉开筷子套,夹了一片高丽菜。「但我只要想到晚上加班的时候,会有收假的弟兄带回卤味给我,我就很高兴,那一整天的辛苦都会因为卤味而忘记。」
    那一片高丽菜在他的嘴里,像是山珍海味一样地可口,他的表情告诉我,有食如此,夫复何求?
    不过,那天晚上的亚勋其实是醉了,因为他吃了第二口卤味之后,就开始唱歌,唱着唱着,还在原地转圈圈,然后就直接冲进厕所,「恶」了一声之后,我的房间里就不只是卤味跟酒嗝味了。亚勋比我想象中还要重,他的酒量也是吓人的多,食量更是惊人,我不知道是不是酒精有麻醉效果的关系,他的视准度明显地降低了,因为他完全没有吐在马桶里,而是吐在地板上,而且从地上那一大滩秽物来看,那晚的Friday掇他有吃几条虾子。
    我试图把他扶回他的房间,但是他不太安份,直说他没有醉,不需要我扶。
    我在他面前比了一个三,他回答四,我摇头,坚持要扶他回去,他说再给他一次机会,我又比了一个三,他一样回答四,还夸奖我的手指头很长。
    我怀疑他到底是怎么回来的?因为他醉得挺彻底的,我把他扛回他的房间,然后喘吁吁地走回我的房间。
    那天晚上,这两个喝醉的人把我累惨了,其中一个带来了卤味,我却一口都没吃到,还害我得在半夜洗厕所。
    我把厕所的小窗打开,试图让空气流通,来吹散一点呕吐的气味,但我发现那气味已经蔓延到我的房间里,于是我跑到楼下的7-11,阿居是那晚的大夜班,我买了芳香剂,顺便请阿居喝了一瓶可乐。
    「圣诞节他们喝啤酒,我们干可乐,干杯!」
    几口可乐下肚之后,我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买的是曲线瓶,它比罐装的可乐要辣得多,顿时间感觉到喉咙一阵强烈的刺激,像吃了哇沙米一样。
    「阿居,这真是个美妙的圣诞节,我看了一整天的书,到半夜还要洗厕所,而你不但去了孤儿院,还得上班,我想,应该没多少人的圣诞节过得这么特别的了。」
    「想得那么痛苦干嘛?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是吗?快乐的事情还有很多吗?怎么我一下子全想不起来我曾在何时快乐过?
    「阿居,你如何体会快乐?」
    这个突然间冲口而出的问题,我自己也有些讶异。
    我从来没有想过「快乐如何体会」这个问题,更没有想过会去问别人,因为我一直觉得快乐本身不需要定义,体会了也不需言喻。
    但现在想一想,或许我正值思想的成长期吧,很多以前没有想过的事,都会在这个时期变成一种看似杞人忧天,又深觉重要的问题。
    「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所以他在球场上所流下的每一滴汗,都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我的快乐,所以我在孤儿院里看见的每一个笑容,都是我的快乐。」
    这是阿居当时给我的回答,我一直记得很清楚。
    大概是我没有料想到阿居会给我具体的答案,所以我对他的回答感到无比的震撼。
    回到我的房间之后,我把阿居的话写在一张纸上,然后贴在床头。「皓廷的篮球,是他的快乐;孤儿院里小朋友的笑容,是阿居的快乐。那……我的呢?」
    我的呢?我的快乐是什么?
    我没有特别热衷的兴趣,没有特别喜爱的东西,没有特别拿手的专长,甚至连偶像或影歌星都没有特别欣赏的。
    我身在比皓廷富裕,比阿居幸福的家庭里,我不需要像亚勋一样先当兵,先工作赚钱,才有能力来念大学,我骑的机车是近七万块的重型一二五,我的手机是比同学们贵上三倍的V3688,我穿的一件牛仔裤可以买同学的两条。
    我所有的一切都让人称羡,但我却没有得到让自己也羡慕的快乐。
    这问题杞人忧天吗?或许吧!当自己欲求不满也好,当自己自寻烦恼也罢,突然我发现自己是个可悲的人,因为我不懂得,快乐竟然是那么简单。
    时间是晚上的三点四十分,我在五F号房。
    隔壁传来一阵钢琴声,轻轻的,带着一丝的哀伤,那不是音乐CD,因为声音时明时断,那是一首没听过的歌,我只听懂了几句歌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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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43 | 只看该作者
第一部分第一章传完,在第一页所以就分节上传了,第二部分第二章开始一段一段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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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47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部分第2章(1)
    ●●● 圣诞节,是白色的,你吻我,我不快乐。
    就今天,你说再见,怀里残留你的温柔,而你走远。 ●●●如果这真是一首歌,我想写这首歌的人,也不快乐吧。
    ※快乐,一直在悲伤旁边。
    大二下学期,系上传来一个消息:系篮球队里有两个三年级的学长惨遭三二(三分之二的学分不及格),被退学了,他们需要几位新血加入。
    不需要怀疑,皓廷当然,也绝对是他们的第一人选,所以刚开学的那一阵子,系队的学长时常来找他,威胁是没有,利诱的方法却层出不穷,吃的从披萨、鸡排、章鱼小丸子,玩的到六福村的折价券、钱柜唱歌不用钱,实用的课堂笔记更让皓廷的桌上活像是个小型法学的图书馆。
    「真不知道学长们给我这么多笔记要干嘛,系上有在卖共笔(备注)啊。」
    「这样你就不需要花钱买啦,学长们对你真好。」
    阿居很羡慕地说着。但我很清楚地看见皓廷有多么不想到系队去。
    我跟阿居也觉得奇怪,皓廷不想去,学长们为什么要这么死巴着他不放?
    后来我们才知道,系队队长,也就是我们大三的学长,对系队有很深的归属感,对赢球有更深的企图。所以皓廷之于他们,就像是诸葛亮之于刘备,三顾茅庐不成,四顾五顾六顾也一定要顾着。
    「我打篮球,是想为自己赢球,是为了自己快乐,我不想为某个特定的队伍打球。但是学长们又那么……」皓廷很懊恼地说着,他在自己的坚持与学长们的盛情之间,始终难以下一个决定。
    直到开学后的第三个礼拜,我跟皓廷、还有阿居,在篮球场上遇上了系队队长,而我们也是那天才知道他叫庄仁杰。
    他跟其它两个系队的学长,狠狠地修理了我们三个。皓廷在场上不断进攻,虽然偶有突破,但大都被学长们防了下来。
    我们一共交手三场,如果以网球的术语来说,他们直落三把我们给做了。
    那天打得很辛苦,也很难过,我跟阿居了解系队与皓廷之间的纠缠,但也是因为我们的球技不够好,才拖累了皓廷。
    我想,那必定是皓廷开始打球以来最大的耻辱吧!虽然皓廷没有说过,但我相信以他的球技,要连输三场实在是一件难事。
    可是,输球那一天晚上,本来约好一起吃饭的皓廷失约了。直到接近十一点,皓廷才满身汗地回到宿舍里。
    「十九场,每场打六分,我只赢了一次。」他抱着篮球,微笑地说着:「刚刚我跟学长一对一,他真的很厉害,我不得不佩服他,不但把我狠狠地惨电,还说了一句让我最折服的话。」
    「什么话?」我跟阿居好奇地问着。
    「攻击再怎么厉害,一定会有失常的时候,在篮球场上,只有防守不会失常。」皓廷说这句话时,一副很感动的表情。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皓廷在输球之后还会笑的,看来他受到的刺激不小。
    「所以我决定要加入系篮,还有你们,你们也要加入。」
    「我们?为什么我们也要?」我跟阿居异口同声。
    「学长说,他需要你们。」
    就这样,我们进了系篮队,而且认识了两个新朋友,是我们系队的经理,一个是黄美涵,还有萧以惠。
    「请叫我流川以惠,谢谢。」
    她很有精神地介绍她自己,在我们跟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所有人听见她的自我介绍都是一头雾水,因为在系队成员的名单上,并没有人姓流川。后来才知道她因为喜欢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所以二话不说,马上替自己冠了夫姓。
    比较有趣的是,她的老公不只一个。
    有时候她叫做以惠克鲁斯,那是她看见汤姆克鲁斯的海报或电影的时候;如果你听见她喊着小木木,那你就必须叫她木村以惠。
    「小木木?亏她想得出来……」阿居一副快发烧的样子,用手摸着额头。
    「阿居,快别这么说,你该庆幸她不喜欢基诺李维。」
    一旁的人听见我这么说,笑倒一地,这时以惠丢来一颗篮球。
    至于另一个经理黄美涵,我们对她就不太了解了,只知道她很喜欢狗,而且她说她的狗喜欢看新闻。
    「我的狗叫做TVBS.」
    她在自我介绍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话。大家听完之后互看了两秒,然后笑倒在地。
    第二部分第2章(2)
    我个人对狗是敬谢不敏,因为我被狗咬过。但我听过很多挺酷的狗名字,像是耐吉啦、保龄球啦、白色的狗取名叫小黑的,就是没听过把狗取名TVBS的。
    「因为牠只在我看TVBS新闻的时候,才会跑到电视机前面,当我转到其它台时,牠就会低头,或是离开。」一天,我问她为什么要把狗取名TVBS时,她这么回答我。
    「不会很难叫吗?挺绕口的。」
    「不会啊,叫久了就习惯了。」
    这就是我们系队上的两个经理,很怪,但也很有趣。
    那是二○○一年的三月,我们大二。
    参加系上练球才一个多礼拜,系际杯就来临了。
    那天早上,学长叫我跟阿居、皓廷到系办去,发给我们一套球衣。
    「身着球衣,系上荣誉,好好珍惜,记得要洗。」学长一面念着这诗不像诗,话不象话的东西,一面打开塑料袋套,一件一件地发给我们。
    「谢谢学长,谢谢系上,竭尽所能,为系争光。」
    阿居不知道去哪学来这一串,我跟皓廷听完都觉得奇怪,这孩子不知道哪根筋不对了。
    第一场比赛令人印象深刻,对手是电子系,因为那是那一年第一场系际杯比赛的关系,到场观赛的人很多,班上的同学也全都到场了。
    在比赛前十分钟,皓廷说要离开一下,然后就看他快步跑走。学长问我他去哪里,一副急得要内出血一样。
    过了几分钟,皓廷回来了。学长问他是不是去大便,他笑了一笑,说:「不,那是一件比大便更爽快的事。」
    学长没听懂,我跟阿居也是一头雾水。
    哨声响起,校队裁判进场,先发球员进场,跳球者走进中场跳球圈里,其它的队员一个挨一个地防着。
    我跟阿居坐在场边,以我们的球技,先发球员名单不会有我们的名字。
    这时美涵跟以惠在一旁大喊着「法律加油!」,顿时间,我的体内似乎不断地在分泌着肾上腺素,手臂上起了一阵鸡皮疙瘩,双掌不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裁判在中线上把球往上拋,皓廷「嘿」了一声,球拨到了学长的手中,定时器开始跳动,纪录员开始动作,体育馆开始沸腾,这所有的开始都是因为……比赛开始。
    ※笔者言:篮球,我最爱的运动。
    烘干机左三圈、右三圈地旋转着,发出低鸣的轰轰声,我盯着衣服在里面翻转,看久了有点头晕。
    忘了是第几次到公寓对面的自助洗衣店洗衣服了,只记得每次来都没有人,但角落里倒是都有一只灰白相间的猫,他大概把这里当作是牠家了吧。
    「为什么烘干机使用半小时要二十块?为什么那么贵?」手里拿着衣物香片,我自言自语地说着。
    「因为这里是台北,什么都贵。」
    突然有个声音在我身后说着,是个女孩。
    「好久不见。」她说。
    我回头,眼前是一张陌生又熟悉的脸,原来是她,住在五G的徐艺君。
    「喔!嗨!是妳啊。」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如果明天不需要期中考,那才真的叫做美好时光。」
    「期中考也可以是美好时光,看你怎么想而已。」
    「那很抱歉,我没办法把期中考当作美好时光。」
    她听完,对我微微一笑,打开手里的袋子,把衣服丢进洗衣机,投了硬币,洗衣机便开始转动。
    「那天,我看了你的比赛,你打得很好。」
    「喔?真的?谢谢夸奖,我不知道妳对篮球也有兴趣。」
    「我不是对篮球有兴趣。」
    「那……妳对篮球场有兴趣?」
    「你在说什么?」
    「不,没事,我随口掰了一句冷笑话,原谅我没什么幽默感。」
    「没关系,你看起来也不像是有幽默感的人。」
    「是吗?这是我们第二次见面,虽然彼此不太熟,但妳也不需要这么诚实。」
    「好吧!你好幽默!哈哈哈!」空气里的温度随着她扮假的笑声顿时下降了几度。
    「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妳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美好时光就是用来浪费的,时间不会因为美好与否而停止,或走得慢一点。」
    我看了她一眼,再看看她洗衣机上显示的剩余时间,五十二分钟。
    第二部分第2章(3)
    「妳要用烘干机吗?」
    「要。」
    「妳要用多久?」
    「四十块,一个小时吧。」
    「那恭喜妳,妳还有一小时又五十二分钟的美好时光可以浪费。」
    「不,如果我可以活到七十岁,那我还有五十一年的时间可以浪费。」
    「我们一定要这样说话吗?」
    「怎样说话?」
    「这样!」我右手的食指在我跟她之间不断地来回指着,「对话有点像日剧,有点不太正常这样!」
    「那,不像日剧,而且很正常的对话应该要怎样?」
    「应该要像第二次见面的人一样,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这样。」
    「嗨,林同学,好巧,你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一定要加上后面那一大串吗?」
    「不一定。」
    「那就别加。」
    「可是我加了,来不及了,你快点用第二次见面、很客气、很有礼貌、不太熟识的样子响应我啊。」
    「我的衣服干了。」
    我回头打开烘干机,收拾着我的衣服,因为我有一件五颜六色的花内裤,我怕被看见,所以我用球衣包起来,收进袋子里。
    「你没礼貌,你没有理我。」
    「哎呀!徐同学,好巧,妳也来洗衣服啊?四月天,清新爽朗的午后,妳跑到洗衣店来洗衣服,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妳可以不用响应我了,我的衣服干了,先走了,慢洗慢洗。」
    「好吧,那慢走了,林同学。」
    「再见再见,后会有期。」
    那天晚上,我正在猛K国际公法,然后有人敲门,我咬着笔,从门孔看出去,是她,徐艺君。
    我开了门之后,她从背后拿出一件……我的……
    「内裤。」
    「啊!」
    「你的内裤。」
    「啊啊啊!」
    「你只会啊吗?这不应该是看到自己内裤的表情,你该不会连自己的内裤都不认识吧?」
    我好难为情,顿时觉得整颗头都是烫的,从耳根到背脊都是热的,身体好象有几百只虫在爬一样。
    「不好意思……」
    「下次要用球衣包花内裤,别忘了连白色内裤一起包。」
    「啊!」
    「又是啊!讲到内裤你只会啊?」
    「喔,不、不、不是的,我……」
    「我在烘衣机里看见的,我想那应该是你的,本来下午就要拿给你,但是我出去买东西了。」
    「谢……谢谢。」
    「不谢,晚安。」
    她很自然地走回她的房间,我则是呆在房门口好一会儿。
    这是很丢脸的事情,丢脸的程度永远无法用文字来形容。
    你们现在在看的是第十集的《B栋11楼》,是不是跟第九集完全没有衔接上的感觉?
    我知道,我知道,所以我现在要开始告诉你们跟电子系比赛的结果。
    上半场,先发的五个人打满,没有换人下来,皓廷跟仁杰学长两个人几乎包办了所有的得分,我们以三十三比二十五暂时领先八分。
    下半场开始,皓廷跟仁杰学长都留在场下,那是我第一次打正规赛,紧张得心脏像要跳出来一样。
    第二部分第2章(4)
    在场边看球,跟在场上打球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当你坐在场边替自己的队友加油时,你会很希望每个出手的球都进,如果球弹出篮框,你会感觉到可惜。
    但当你在场上打球,不停地在半场里寻找空档,等到你的队友把球传给你的时候,你连投球都会觉得手软,就更不用说球没进的时候会感到可惜了。
    在场上,紧张的心情控制了你的四肢,你会不停地发抖,甚至会有「别把球传给我」的念头。
    皓廷跟仁杰学长不在场上的结果,电子系慢慢地追上分数。
    当我已经可以稍微分心看看计分板上的分数时,仅仅三分,我们仅仅领先三分。
    已经不太能记起当时我身体的颤抖有多厉害,也已经不记得我到底在场上打了多久,又投了多少球。
    我只记得其中一位学长拐伤了脚,皓廷上场接替,我以为要下场的是我,但仁杰学长向我比了一个手势,他要我留在场上。
    「学长说你守得很好,要你死命守住六号。」皓廷跑到我旁边,拍拍我的屁股,很快地说完这一串话。
    我听完,回头看着六号,汗水把他的黑色球衣贴在他的身上,他屈膝,双手撑在腿上,不停地喘气。
    当我第一球命中的时候,我并不知道那是个三分球。
    我只记得眼前有只大手遮住我的视线,然后胸口和手臂袭来一阵疼痛感,对手黏湿的黑色球衣跟我身上的水蓝色球衣相互磨擦着。
    哨音响起,球「唰」的一声往篮网底部冲去,裁判用他的右手拍打着左手背部,表示打手犯规。
    加罚,我没有投进。我只感觉到体育馆里所有人都在盯着我,我的身体不再颤抖,但我的手使不上力。
    电子系抢到篮板球,他们发动了快攻。
    我的眼前一个黑影闪过,眼里残留着一个白色的「6」,他运球,我拚命在背后追赶着。
    他没有发现我在身后,我伸出手,抄球。但我笨,球拨远了,还跌了一跤。
    皓廷捡起球,喊了一声「跑」,我站起身来,看见四道蓝色的身影往前场冲去。
    这一次的反快攻由皓廷主导,他不是后卫,但他却做得很好。
    正当法律系的加油团扯着喉咙欢呼的时候,我听见场边学长在喊着:「一分钟!最后一分钟!」
    电子系急了,因为他们还落后两分。
    又是一次快攻,黑色六号很快速地运球冲向前场,这一次他学乖了,他回头看着我,怕我又一次偷了他的球。
    球鞋在木地板上「吱吱」地叫着,我们的回防很快,他们的快攻失败了。
    黑色六号慢下了他的速度,他运着球在三分线上徘徊。
    我知道,他要拖掉攻击时间,在最后几秒钟得分把比数扳平,然后守住我们最后一次攻势,让比赛延长。
    但我没料到他并不想让比赛延长,在几次传球之后,电子系再一次把球导回三分线。
    他等在那里,学长要我死命守住的黑色六号。
    ※三分球,永远是天空中最美丽的弧线。
    六十比五十五,是那场比赛的比数。
    六十是我们,五十五是电子系。
    等在三分线的黑色六号,在接到队友的传球之后,没有任何犹豫,在三分线后跳起,球在空中画出一道弧线。
    我尽了全力去封阻他,但球已经出手。距离终场还有三十三秒。
    球没进,碰到了篮框边缘,弹了很远。皓廷拨到篮板球,却没有能够抢下来,球滚到底线,被电子系拿走。
    球被传回黑色六号手上,他抱着球,深深地喘了一口气,说了一句「稳下来」,他们又重新发动一次攻击,时间一秒一秒地消逝。
    又是内外交替的导球,电子系队的跑位很确实,球在他们五个球员手上不断地来回传递,面对所剩无多的时间,他们反而冷静。
    同样的企图,同样的导球路线,黑色六号再一次回到四十五度角的三分线外,我一个不小心没跟上脚步,他已经接获队友的传球。
    然后,我感觉我的右手心碰到了球,又感觉我的脚快速地落地,球在我的眼前,我伸手把它捞回来。
    「漂亮啊!子学!超级大火锅!」
    「快攻!快攻!」
    我听见学长的吶喊,看见在场边的他们不停地挥动双手要我快攻。
    皓廷跑到前场,向我示意把球传给他。
    他带着球过了中场,我跟在他的后面,电子系五个球员都已经回防,我的队友们也很快地跟上。
    「八、七、六、五……」
    体育馆里所有的人都在倒数,禁区里头一团乱,我看不见皓廷,只看见几个电子系的球员举高了手包围着他。
    还有三秒,球突然传到我的手上。
    我不会形容那种感觉,我只能说,最后一球,我竟然投得很轻松。
    然后听见法律系的拉拉队呼声震天,裁判哨音尖锐且刺耳地持续了三秒钟。
    比赛结束,六十比五十五,学长说,那是五年来第一次赢了电子系。
    美涵在球场边高兴得红了眼眶,以惠则兴奋地拉住皓廷,像个疯婆子似的不断尖叫,我好象还活在几分钟前的球场上,一种像是在梦中的感觉。
    「子学,守得好,守得太好了!」仁杰学长把毛巾披在我头上,递了一瓶宝矿力水得给我。
    「谢谢学长,我只是尽力。」
    「法律系就是需要你的尽力。」
    看着学长的眼睛,我有一种莫名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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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51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部分第2章(5)
    「子学,你打得太好了,真的没话说。」阿居拍着我的屁股,很兴奋地说着。他今天没有上场,但他却满身是汗,我想他一定比在场上的任何一个人都紧张吧。
    在一阵喧闹声中,我看见一个很熟悉的身影,同时,阿居也看见了。
    她一个人站在场外,个头小小的,但头发长了。
    「原来皓廷在开赛前离开球场,就是为了打电话给她啊。」我跟阿居都搓着下巴,一副原来如此地说着。
    一年没见,整整一年没见了,睿华还是一样可爱,但我想她应该永远不会再长高了。
    我跟阿居没有走过去向她打招呼,只是远远地挥了挥手,因为皓廷好不容易把她找来了,我们不希望去当电灯泡。
    那天赛后,除了陪睿华去约会的皓廷之外,系队所有人都到时时乐去吃了一顿,以惠带了她的男朋友,而美涵则抱着鼎鼎大名的TVBS赴会。
    在吃饭的时候,我跟阿居对以惠的男朋友有同样的感觉,我们都觉得他像某个人,只是一时间说不上来。
    「不像汤姆克鲁斯。」
    「嗯,也不像那个小木木。」
    「基诺李维就甭提了。」
    后来我们终于看出来,以惠的男朋友很像流川枫,我们说的是发型。
    仁杰学长比我们更快看出他这个特点,他举杯向以惠的男朋友说:「流川先生,以惠在系队里很努力,我们很感激她,在这里我代表系队,向你跟以惠说声谢谢。」
    「喔!队长,你太客气了,这是不需要谢的。啊!对了,还有,我姓陈。」
    「喔,是是是,原来你姓陈啊,流川先生。」
    那晚美涵很可怜,她只喝了一杯饮料。因为那天是她固定吃素的日子,我忘了是初一还是十五,我只记得她不太高兴地坐在位置上,因为她的TVBS不能带进餐厅里。
    「没关系啦,外面没有人在看TVBS,牠不会乱跑啦。」
    我试图安慰她,让她开心点,但她的表情很直接地告诉我:「你还是闭嘴吧」。
    吃完饭后,提议要到钱柜唱歌续摊的流川以惠,并没有得到大家的支持,但当她后来又补了一句「我男朋友要请客」的时候,所有人都拍手叫好,还有学长主动向流川先生要了张名片。
    我跟阿居不好意思让流川先生请客,所以我们没有跟。大家都离开之后,阿居打电话给皓廷,那时皓廷正在跟睿华吃饭。阿居告诉他今晚不回宿舍,要到我那儿去睡,问他要不要来?皓廷说他不能确定,但接近十二点的时候,皓廷在楼下按了我的门铃。
    我跟阿居还有皓廷,虽然是同班同学,虽然时常见面,但从我离开学校宿舍之后,就很少像这样三个人共处一室,喝着饮料,吃着点心,漫谈心事。
    我很喜欢这样的感觉,因为跟好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不只是一种熟悉,更是一种亲近,不管说什么话都好,因为他们一定可以懂你的心情。
    那天晚上是皓廷跟睿华分手一年多以来第一次见面,我跟阿居都很好奇,他们到底能不能再续前缘?
    「睿华说你很厉害,子学,她说她一直看不出来你这么会打篮球。」皓廷拍拍手说。
    「再怎么厉害也没有得分超过二十分的你厉害啊。」
    「哎呀,现在不是讲得分多少的时候,重点是睿华跟你,OK?」阿居拍了拍桌子,对于皓廷卖的关子,他比谁都紧张。
    但是那天晚上,皓廷没有告诉我们关于跟睿华再见面之后的结果,他只是不断地用一句话来回答我们所有的逼问:「现在还不是时候,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跟阿居都不懂这话的意思,到底是现在还不是时候跟睿华重新来过?还是现在还不是时候告诉我们关于睿华的事。
    那晚,皓廷跟阿居都睡在地板上,我们在昏暗的小夜灯光线下,你一句我一句地聊着,似乎话题永远不会停止。
    直到三人说好不再讲话,要好好睡觉的同时,皓廷终于说出了他跟睿华的结果。
    「她已经有了新的男朋友了。」
    听完,阿居跟我只是互道了一声晚安,然后就没有再说话。
    那天,我在篮球场上的成绩,三分球投二中二、三个篮板、四次助攻、得分六分、犯规两次、火锅一记。
    隔天我醒来之后,阿居跟皓廷已经离开。
    我迷迷糊糊地要摸到厕所去梳洗,却在桌上摸掉了一块重物,捡起来一看,是一颗比拳头大一点的石头,上面写着:子学,皓廷:情谊永志,永志情谊。
    水泮G题我说过,他是个不象话的男孩子。所以他用字母G字代替了居字。
    这颗石头现在还在我们的客厅里。
    我会说「我们的客厅」,是因为现在的我们已经住在一起。升大三的日子,二○○一年的九月。
    阿居跟皓廷没有抽中宿舍,倒是亚勋抽中了,而我依然走签王运。
    我们搬进了离学校有段距离,但环境很幽雅的一座社区,社区的名字叫做「翠风郡」,共有ABCDE五栋大楼,每栋都是十八楼高。
    我们住在B栋11楼,那是一间三房两厅双卫浴的大楼,最棒的是,我们有个很大的阳台。
    而大二的下学期,日子像吹过的风一样飞快地过去了。
    我们以五分之差赢了电子系之后,遇上了化工系,同样的比数,同样的差距,唯一不同的是,拿五十五分的是我们。
    至于那个徐艺君,偶尔会在洗衣店遇到。
    那一次之后,我就很小心注意烘干机里会不会有漏拿的衣服。但再怎么小心似乎都已经弥补不了第一次的疏忽。
    「内裤!」
    「啊啊啊!」
    她时常这么跟我玩,我很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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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5:54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部分第2章(6)
    ※内裤! 啊啊啊! 内裤内裤内裤!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要介绍我们的「翠风郡」之前,得先介绍我们的房东。
    要介绍我们的房东之前,得先说明一下我们是怎么遇到她的。
    她是一个会上BBS的阿嬷。
    是的,你没看错,她是一个会上BBS的阿嬷。BBS我想不需要解释吧,就是电子布告栏,一种网络资源的取撷工具。
    这事让我细说从头吧。
    那天下午,我跟皓廷,阿居在旧宿舍里上BBS,我们先到租屋板去登广告,内容是这样子的:我们是三个即将升上大三的法律系学生,男的,公的,带把的。
    我们不抽烟、不喝酒,麻将看不懂,所以我们只玩大老二。
    我们没有开PARTY的习惯,也没有那种闲时间,平常除了看看书、打打篮球、租几部VCD回来看之外,没有其它不良嗜好。
    我们都渴望有女朋友,但我们似乎注定是光棍的命运,所以我们不会带女孩子回家,想乱来也没搭。
    因为学校宿舍不足的关系,加上签运霹雳烂,所以我们被迫到校外租屋,度过剩余两年的大学生活。
    因为一住就是两年,所以我们有些小小的要求,我们需要一间三房两厅双卫的房子,最好是大楼式的,超过五楼的话请给我们电梯,高于十楼的话请给我们夜景。
    如果真的没有夜景也没关系,不要有夜总会就可以。
    我们的预算是每个月一万到一万五之间,看在我们是学生的份上,求求各位房东大人们算我们便宜一点(要包含管理费唷)。
    我们会准时交租,而且房子会保持干净,鉴于许多瓦斯爆炸事件,我们会小心使用并且用完关闭,因为我们不想炸死自己。
    如果各位房东大人手上有这样的空屋要出租,请与我们连络,或是寄mail到我的信箱,我们会尽快回信,在此先说声谢谢。
    我们的电话是:林子学○九三○××××××水泮居○九三九××××××韦皓廷○九三七××××××。
    我承认,这篇广告是我写的,但我本来是要写得很正经的,但是阿居这个不太象话的孩子,硬是要我把什么「男的,公的,带把的」啦、「夜景跟夜总会」啦、「瓦斯气爆炸死自己」啦等等这些东西写进去,他说这样比较有特色,别人看完才会觉得开心,才会很快地响应。
    过了没多久,就有人打电话给阿居,不过他不是打来说要租房子给我们的,而是打来问阿居的名字是不是真的叫做水泮居,我跟皓廷都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才好。
    同时在站上的几个同学及学长看见我们的留言,丢水球过来问候,他们异口同声地说这一篇广告真的很赞,但也异口同声地说不会有人理我们。
    果不其然,那通打来问阿居名字的电话之后,就没有任何回音了。
    我们等了两天了,也买了报纸找了两天了,所有租屋网站都找过了,自认为广告很有特色的阿居也被我们阿鲁巴了。
    直到第三天下午,我们收到一封mail,我们从站上查询了一下来信者的资料,性别栏显示♀,ID是elisawong,上站次数一千余次,文章发表总数却接近一万篇。
    她的mail内容是这样的:嗨!三位小朋友:我看到你们得广告,感觉美力阿猫司得,狠好狠好,我刚好有房子是空得,便宜珠给你们好了,看到信得话丢信号弹给我,我会一直在站上啦。
    我们三个看完mail,都觉得有点头晕,这封错字一堆、夹杂不明词意的mail,到底是什么来历?
    于是我们回到使用者名单,找到了elisawong,我想她信中所言的信号弹,应该就是我们所想的水球了吧。
    阿居跟皓廷坐在我旁边,我丢出第一个水球给她。
    第二部分第2章(7)
    「妳好,我们是三个法律系的学生,收到妳的信,来跟妳详谈。」
    「你们不是要珠房子?」
    「是的,请问小姐妳的房子在哪里?租金多少钱?」
    「我不会讲地方,我也不资道路名,我们约地方见面,我带你们去看。」
    这是我们跟elisawong在网络上的交谈,非常简短,而且直接切入重点,速度之快,我们都非常讶异。尽管我们三个都觉得非常可疑,但心想三个大男生一起去的话,应该不会出什么事吧。
    于是我们约在学校门口,并且向她要手机号码,但她就是不给,坚持要我们告诉她我们的穿著,她会来认我们。
    拗不过她,我们只好告诉elisawong,只要认明一个身穿大红色T恤,T恤上印了一个白色爱心,配上深色牛仔裤的男生就好。
    这个人是阿居,爱心T恤是他当义工时孤儿院送他的。
    我们站在学校门口,心里其实是非常不安的,我们在想,为什么她不直接打电话给我们?又为什么她不给我们手机号码?会不会是什么诈骗集团的把戏?我们不断提醒自己要小心、要冷静,随时要应变。
    但半个小时之后,出现在阿居眼前的,是一个头发白了一半的阿嬷。
    「我就是那个elisawong,是不是你们三个要租房子啊?」
    我们三个当场傻眼,除了傻笑说是之外,几乎没办法反应过来。
    后来她上了一部很大的休旅车,叫我们也上车,但我们坚持要骑机车跟在后面就好。
    之后,看房子跟谈价钱的过程就不再赘述了。
    她给了我们一间有电梯、有夜景、有中庭花园,也有停车位跟大阳台的房子,因为用的是自来瓦斯,所以我们不必担心会被炸死,而后头也没有夜总会,所以我们不必担心晚上睡觉会有鬼找你聊天。
    后来我们知道,在「翠风郡」里,共有四间房子是这位王阿嬷的,她把自己三个儿子孝敬她的钱,拿来买了房子保值,她租给我们的B栋11楼只是她其中一间房子而已。
    我们看了房子,真的非常满意,但满意的背后就是金钱的压力,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一间房子,到底一个月要租多少钱?
    「我不缺钱,把房子租出去也只是不想让它空着,你们出价我就租,随便你们出。」
    谈到价钱之后,王阿嬷这么说,她的笑容很慈蔼,感觉很亲切。
    所以租金的问题,她不要我们当场给她一个答案,她只给了我们一个账号,从当月开始,我们汇进去多少钱,就是每个月的租金。
    哇铐!怎么有这么好康的事?
    我们三个心里虽然高兴,但却带着强烈的不安,我是个不弄清楚确实状况不会轻易下决定的人,于是我很客气,也很直接地问了阿嬷一个问题。
    「阿嬷,我们只是学生,我们没有受骗的本钱,我知道这样质疑妳是非常不礼貌的,但是能否跟妳真正的确定一下,这件在我们眼中好康到不行的事情,真如妳所说,我们出多少就租多少这么单纯吗?」
    阿嬷又是笑一笑,瞇着眼睛告诉我说:「就是这么单纯,三位小朋友,这件事就是这么单纯。」
    「遇到好人」是我们三个当下的感觉,尽管有些出乎意料,我们还是高兴。
    阿嬷还带我们看了社区里的休闲中心,里面有桌球、撞球、图书室,只差没有游泳池跟网球场而已。
    就这样,我们住进了「翠风郡」的B栋11楼,门牌上清楚且古意的木纹字刻着「翠风郡B栋11楼之一号」。
    我们一直对阿嬷会上BBS感到不可思议,她说是她的孙女教她的,因为平常也没事做,她会去上成人英文班、去学太极拳,在家的话,上网就是她排遣无聊的活动。
    「我还会上Kimo查东西,还会用计算机看DVD咧!」
    她很得意地炫耀着,我们三个笑得乱七八糟。
    后来阿居问她到底什么是「美力阿猫司得」?
    唉……原来是「very amused」(很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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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0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部分第2章(8)
    ※这世界上,好人还是很多的。
    故事走到现在,终于要开始进入重点了。
    我还有阿居、皓廷三个人的大学生活,从住到「翠风郡B栋11楼之一号」开始,就像是一家电影院一样,每过一阵子,就上映不一样的强档院线片。
    所谓强档院线片的意思,就是不管类型为何,不管剧情深浅,不管卡司强弱,不管角色由谁扮演,都肯定可以海捞一笔票房收入的电影。
    这些电影当然包括了动作片、惊悚片、剧情片、悬疑片、文艺爱情片等等,而我们所在的B栋11楼,就真的像这些片子一样,每过一阵子,就上映一部,而且精彩万分,临场感十足。
    先说说我们的B栋11楼吧。
    门牌号码之所以会有「翠风郡B栋11楼之一号」,是因为我们的对面,也就是电梯门打开之后左转那一间,是「翠风郡B栋11楼之二号」。
    那里住了三个女孩,跟我们是同校的同学,一样都要升大三。
    我们刚搬进来的时候,曾经看过一个女孩从对面的门里走出来。
    那天中午,阿居去打工,我跟皓廷正在努力地想办法,把沙发从电梯里头弄出去,因为沙发有些长,也有些肥,所以角度挺难控制,当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我们完全不能出去,因为我们都被沙发关在电梯里。
    「你听过有人曾经被关在电梯里面,而且是因为一张沙发吗?」我有点不知该如何是好地问着皓廷。
    「没有,就算有也不会讲给别人听吧。」
    「对喔,这么丢脸的事情。」
    「快想个办法,我们一直被关在这里也不行吧。」
    话说完,电梯门关起来了,我们回到了一楼。
    「子学,我突然觉得奇怪,我们刚刚怎么把沙发抬进来的?」
    「耶……我忘了……」
    「除非外头有一个人帮我们搬,否则我们会一直被关在这里。」
    原本奢望着到一楼的时候,能麻烦按电梯的人帮我们把沙发搬开,但电梯门打开一看,外面没有人,再从电梯里镜子的倒影里看见,原来按电梯的是两个小朋友。
    「小朋友,不好意思,哥哥们在搬东西,等等就好了唷,你先搭另一部好不好?」
    我很稚声地对着那小朋友说,没想到他们却讨论起来了。
    「你看,他们被沙发关在电梯里了。」
    「笨蛋,智商很低喔……」
    电梯门关上,我按了十一楼,皓廷跟我对看了一眼,我们被两个三四岁的小朋友骂智商很低,苦笑了很久。
    电梯又回到十一楼,我听见一阵关门声,待电梯门打开之后,我看见住在对面的其中一位女孩,正站在电梯门口。
    「呃……」
    我跟皓廷都没有说话,那女孩看着我们,又看了看沙发。
    「你们……要搬出来……」
    她话还没说完,电梯门就关上了。
    我们又回到了一楼,那两个小朋友还在那里。
    「你看,他们还关在里面耶。」
    「喂,我妈妈说不能玩电梯喔。」
    我不想说我跟皓廷当时的心情,所幸电梯门又关上了,我们又回到十一楼。
    想当然尔,那位女孩还在那里,对于我们还被关在电梯里面,似乎一点都不吃惊。
    「小姐,能不能……麻烦妳……」
    「你们搬不出来吗?」
    「不,不是,我们出不去就没办法搬。」
    「要我帮忙吗?」
    「是的,我们要把卡在最里面的角给抬起来,这样才能挪出一点空间让我们其中一个人出去,我们需要一个人在外面帮忙把另一个角给扶住。」
    「好啊,你们搬,我帮你们扶。」
    就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沙发跟人都平安地离开了电梯,我们终于不需要再被那两个小朋友骂智商低。
    「小姐,真是谢谢妳。」
    「不客气,你们刚搬来吗?」
    「是啊,今天才搬进来。」
    她看了看我们,然后微笑着说:「这房东人很好,你们应该见过了吧?」
    「是啊,见过了,她是我见过最帅气的阿嬷,妳也是向她租房子的吗?」
    「嗯……算是吧,她确实是个很帅气的阿嬷。」
    我们随口聊了几句之后,她进了电梯,我们把那智商很低的沙发搬回我们的房子里,并且约好,这件丢脸的事绝对不能让阿居知道,不然一定会引来一阵狂笑。
    这件丢脸的事我们隐瞒得很好。在B栋11楼住了一阵子之后,我们便时常看见住在对面的三个女孩。因为学校上课的时间相同,所以当我们正要出门上课的时候,她们也同时打开了门。
    我们两户的门相距大概有五公尺,所以时常是五公尺这一端的我们,看着五公尺那一端的她们,五公尺这一端说了一句早安,五公尺那一端会响应一句早安。
    两部电梯正好在五公尺的中央,有时候她们会先按了电梯,才开始穿鞋子绑鞋带,等到电梯来了,还没有绑好鞋带的人,会一拖一拐地进了电梯,再蹲下去把鞋带绑好。
    进了电梯之后,她们总是按一楼,而我们总是按地下二楼。
    一楼到了之后,总会有两个女孩走出电梯,并且回头对我们说声学校见。跟着我们一起到地下二楼的女孩,她自己骑机车上课,而且是一部伟士牌。
    三位女孩当中,最先响应那一句早安的,叫做杨婉如,她个头小小的,头发短短的,长得很可爱,说话的声音像小孩。
    第二部分第2章(9)
    那一个总是在按了电梯之后才开始绑鞋带的女孩,叫作苏涓妮,她是头发最长的一个,每一次她绑鞋带的时候,我总会忍不住看着她那一头长发随着身体前倾而一泓泓地垂下,对我来说,她的长发是不可名状的美丽。
    至于那一个骑着伟士牌上课的女孩,叫作王艾莉,她也就是那天帮我们搬沙发的女孩。皓廷跟阿居都说她是三个女孩当中最漂亮的,看起来也似乎是最聪明的,对她,我不否认我跟皓廷他们一样也有着好感,但每次我看着她的眼睛说话时,我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总觉得在伟士牌的背影渐渐远去之后,会看见这外表的坚强,其实只是让外人习惯的一个样。
    我们三个跟她们三个相处得还算不错,一个礼拜大概会有两三次机会在电梯里遇见,或是在同一时间出门上学。时间慢慢地久了,彼此的熟悉也就慢慢地多了。
    因为彼此的系所有点距离的关系,所以在学校里不会很常碰面。婉如是会计系的,涓妮是企管系的,而王艾莉则在中文系。
    如果我们在学校里头遇见,可以的话会一起吃午餐,不行的话也会一同走一段路。
    她们知道我们是法律系篮球队,所以偶尔会来看我们练球。婉如的身边一定都会有一个护花使者,听说他是刚进学校一年级的学弟,很单纯、很乖,第一次追求女孩子,他以无比的勇气与毅力追求三年级的婉如,大家都非常钦佩。
    当然啦,他还没追到,现在看来只是像只跟屁虫而已。
    「学长,听说婉如住在你们隔壁!」、「学长,你知道婉如她们住处的电话吗?」、「学长,婉如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学长,她都会来看你们打球,她喜欢篮球吗?」
    这是那个学弟会跑来问我们的问题,从他的问题可以看出两点:第一,他真的很单纯、很乖,第一次追求女孩子。
    第二,他要追到婉如很难。
    我也没有追过女孩子,所以这两点不是我归纳的,是皓廷,但我却有很深的同感。
    后来婉如被一个生物系同年级的男生给追走了,听说那个男孩子从出现到追到婉如只花了四天的时间。
    这个消息传到学弟耳里,自然有如晴天之霹雳,雨天之雷鸣,他怎么消沉我倒是没有深刻地了解,只听说他好几次要办理休学,嘴里嚷着要离开学校这个伤心地。
    他跟婉如的故事,就像是我所说的文艺爱情片,只是这部片子感觉有点太短,自然没有受到高度重视。
    真正强档的文艺爱情片,在他们之后紧接着上演。
    阿居的水彧姑娘,在这时候出现了。
    ※阿居的水彧姑娘,在这时候出现了。
    要由我来告诉你们阿居跟水彧姑娘的故事,说真的有点吃力,因为我不是阿居,而且阿居又不是非常清楚地交代所有跟水彧姑娘相处的过程,所以我只能凭自己的一些记忆,以及我在他们两人的故事中所得到的感动,尽可能一点一滴地讲给你们听。
    之前我说过,没有人知道彧子的全名,所以我们只能彧子彧子地叫她。
    但又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见过彧子本人,所以我们叫她的名字感觉也挺奇怪的。
    夏天吧,我想,应该是夏天吧。
    充满阳光与热情的季节,也彷佛把每一天都注满了希望。我猜测阿居跟彧子相遇的季节,就是这让人无法拒绝的夏天。
    她是个年长了阿居将近三岁的女孩,而他们相遇那一年,阿居才将满二十一岁。
    听阿居对她的形容,我跟皓廷时常听到流下口水来,因为即使没有听过她的声音,没有看过她的眼神与表情,在阿居的形容当中,我彷佛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如此体贴,而且又温柔娴丽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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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08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部分第2章(10)
    「我无法不去注意她,无法不把眼光停在她的视线上,我感觉她好像随时准备好她的笑容,去迎接每一个第一次见面的人。」
    我对这一段形容词有特别的印象,因为当阿居说着这段话的时候,我正拿着彧子的照片,虽然我跟她没见过面,但就算是照片,你也可以感受到她准备好的笑容。
    可以这么说吧,彧子很轻易地让阿居感受到恋爱的滋味。
    阿居和彧子是在一次义工服务里相遇的,那是某个基金会为孤儿院举办的三天两夜的活动,阿居跟彧子都是自愿带队的义工辅导员,而他们相遇的第一天晚上,他正在准备书法学习的教材及模板。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身后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阿居回头一看,是那个让他神魂颠倒的女孩。
    「这是什么诗啊?」
    「这是一首词,北宋李之仪的卜算子。」
    「你写得好漂亮,可以教我吗?」
    这是彧子跟阿居刚认识时的对话,似乎可以从这句话里面感觉到彧子当时的兴奋,以及脸上无法抵抗的笑容。
    「我几乎要说不出话来,她站在我身边看着我笑,我闻到一阵阵她身上的香味,原本气定神闲地写着书法,那时却连心跳都控制不住。」阿居说着,右手紧揪着左胸前的衣服。「后来,我故作镇定地笑了一笑,开始告诉她书法的入门知识。」
    「中国字是由象形、形声、会意、指事、假借、转注六种方式所组成的,因此在表现上就有很多种不一样的形态,但书法本身重视的是单字的运韵与成幅的气性,下笔时,一撇要有一撇的气韵,一横要有一横的阔度,一竖要有一竖的刚毅,一点要有一点顿道。」阿居定下心神,向水彧解说着。
    「你对书法这么了解,怪不得你写得这么好。」
    「不,这是我爸爸教我写书法的时候,每天都会告诉我的话,听着听着就背起来了,一直到现在都忘不掉。」
    「那你父亲的书法一定更不得了了。」
    「是啊,在我的眼中,他的书法永远是第一的。」
    「真的吗?那我可以请他教我吗?」
    「我相信他一定很乐意教妳,只是已经没机会了。」
    「为什么?」
    彧子当然不知道水爸爸早已经离开,所以当她得到阿居的答案时,脸上的笑容顿时被满满的歉意取代。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
    「不不不!没关系!我不介意的,而且如果我爸爸知道有这么一个美女要请他教书法,他一定乐歪了。」阿居试图以开玩笑的方式化解彧子的歉疚。
    「你叫什么名字呢?」彧子低头问着。
    「我的名字不好说,我写给妳看。」他用毛笔沾了沾墨,在纸上写了水泮居三个字,彧子看了直呼好听,阿居告诉她这名字是水爸爸取的,彧子更是高兴。「那妳的名字呢?」
    「我?我有两个名字。」
    「两个名字?为什么有两个名字?」
    「一个在这里用的,一个在另一个地方用的。」
    「另一个地方?听起来很神秘的感觉。」
    彧子把阿居的毛笔借了过去,在纸上写了「彧子」两字。
    「我的家人都这么叫我,我的名字里有个彧字,你就这么叫我好了。」
    「好,彧子,现在开始上书法第一课,就是写好自己的名字。」
    那天晚上,时间好像为他们停止一样,阿居说,两个人聊到听见清晨的鸟叫,才赫然发现一夜没睡,而那天的活动在早上七点半就要开始了。
    我其实很羡慕这样的感觉,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像是植物有了光、有了空气、有了水,就很自然地会滋长一样。阿居跟彧子就像是恋琴人遇上了天籁琴,只有恋琴人听得懂天籁琴的深深琴韵,也只有天籁琴愿意为恋琴人吹弹一曲。
    那一次活动结束后,彧子亲手做了一张卡片给阿居,上面用书法字体写着:阿居:献丑了,我用这三天来所学的书法,为这一次活动留下一个难得而且完美的纪念,我第一次在卡片里用书法写字,很难看,你不要见怪唷。
    我从来没有学过书法,因为我在「另一个地方」念小学,而那里的小学是不教书法的,看到这里你有没有很高兴?因为我这辈子第一个书法老师就是你,虽然你比我小,但我还是要叫你一声老师。
    相信我,我对自己的眼光很有信心。
    尽管水伯父的书法在你心中是永远的第一,但在我心中,你的书法才是永远的第一。
    彧子
    第二部分第2章(11)
    当时彧子要一个小朋友把这张卡片交给阿居,所以当阿居看到这张卡片的时候,彧子已经离开活动地点了。
    听到这里,我都会忍不住去想象如果我是阿居,如果我是彧子。
    因为我想去体会阿居心里的快乐、喜悦,那种来自一个自己深深喜欢的那个人的感觉,也想去了解当阿居知道彧子已经离开的时候有多么的遗憾。而彧子对阿居又是怎么样的情感,才会让她为阿居写下这样一张卡片,附上浓浓的温情?
    只是,很可惜的,阿居没能留下彧子的联络方式,而这张唯一能纪念的卡片,阿居把它放在背包里,而背包也在那晚回台北的火车上,被小偷整包给拿走了。
    「我太累了,一上了火车就睡着了,没想到我的背包却被偷了。」
    当时,阿居非常生气地跑到火车站内,在公布及寻找遗失物品的公告栏上,用很大的字写下了:给所有在火车上偷东西的混蛋:今天晚上七点半,有一辆由高雄发车开往台北的莒光号,如果你在第十一车第二十三号座位偷走了一个蓝黑相间的背包,那里面所有的东西你全都拿走没关系,但我只求你把那一张写着水泮居收的卡片还给我。
    如果你看到这个留言,请把卡片寄到台北……水泮居收。
    期盼你还有点良心……
    当然,这个方法是失败了。因为完全不知道小偷在哪里下车的,就算小偷也在台北下车好了,他也不一定会回到车站里看见这篇留言。
    等了好一阵子,卡片没有出现在我们B栋11楼的信箱里,阿居那一阵子的心情非常非常地差。
    直到有一天,阿居洗完澡从浴室出来,他慢慢地走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过了约莫一分钟,我跟皓廷都被他的叫声吓着。
    原来他的手机里,有一通带着陌生号码的未接来电,以及一封简讯。
    ●●● 我是彧子,好久不见。 ●●●※像必须要走完的缘分一样。
    本来就不太对劲的阿居,在那通简讯之后,他就更不对劲了。
    有一阵子,阿居好像迷上战斗机模型,一连几天,只要一有空闲的时间,他都在跟那架战斗机搏斗。
    直到前几天,我们B栋11楼的信箱里,躺着一封信,收信人是水泮居,寄信人的名字却用英文表示。那封信很薄很薄,从邮戳上看得出来是国际快捷。
    「阿居,有你的信。」
    我把信递给他,他很快地接了过去,却在拆信之后,开始沉沉的默然。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我跟皓廷好奇地问他。
    「就前一阵子,我跟你借衣服、借钱,还有摩托车时的事。」
    「哇铐!那你也太会藏了吧!我们同住一个屋檐下,你恋爱的事连说都没有说。」
    「我们根本没有恋爱。」阿居苦笑着说:「根本,没有恋爱。」
    我跟皓廷也沉默了,拍拍他的背,以无声的支持给他最大的安慰。
    他跟彧子再一次相遇的感觉,连我这个局外人都可以感受到那一股快乐与兴奋。
    虽然当时我完全不知道彧子的存在,只是猜测到,阿居这反常的举动,是为了某一个女孩子。
    阿居很难得地向我借了白色衬衫,还有一条EDWIN的牛仔裤,为了让他约会更顺利,我还拿了一件绒布格子背心借他。
    「你刚刚在叫什么?被鬼吓到喔?」皓廷好奇地问着。
    「是啊,而且像开窍了似的,还跟我借衣服。」「没、没事,我收到一个讯息,现在有个很重要的约会,我马上就要出门去。」
    「喔?女孩子吗?哇铐!水泮居恋爱了耶!」
    「别乱讲,我跟她只是朋友,互相欣赏的朋友。」
    听皓廷这么一说,阿居其实挺爽的。
    我借了阿居一点钱,还有我的摩托车,我记得那天是星期六,下午的台北没有下雨,阳光小气的只露出那么一点点。
    阿居跟彧子相约在捷运北投站的出口,因为彧子说她没有上去过阳明山。
    阿居是个不太出门到处玩的人,基本上是个路痴,所以他们在北投附近迷路了好一下子才找到上山的路。
    阿居说彧子带了相机,沿路东拍西拍,就是没有想到要两个人一起拍,为了这点,他在骑车的时候还懊恼了好久。
    后来在游客休憩的中心吃东西时,剩下最后一张底片,彧子选了中心里那一大幅樱花照当背景。那是他们第一张,也是唯一的一张合照。
    第二部分第2章(12)
    他们在阳明山上待到了晚上,阿居很逊地问路人该怎么到文化大学后面赏夜景,只是他没想到周末的赏景点像是台湾最高的夜市一样,人很多,路边车子停得乱七八糟。
    彧子问阿居有没有兴趣一起去泡温泉?这问题让阿居吓了好大一跳,但这也不能怪他,如果一个美女问我有没有兴趣一起泡温泉,我也会吓一跳。
    但他们真的一起去泡温泉了,只是阿居泡的是男汤,彧子泡的是女汤。
    我问阿居,在那样的夏夜里泡温泉是什么感觉?他只说了一句话:「很烫。」
    很晚了,周六夜里的台北像睡不着的孩子,阿居带着彧子从阳明山上下来,以时速三十左右的速度,慢慢地要回彧子的住处,不过他又不小心迷路了一会儿,来到了大安森林公园。
    天知道他到底是真迷路还是假迷路?不过,迷路到大安森林公园之后还会停下来散步的迷路,这就心知肚明了。
    「那次没留下妳的电话,我苦恼了很久。」走在彧子旁边,阿居摸了摸鼻子说着。
    「那你苦恼的程度一定没有比我多,因为我苦恼到跑回基金会去找你的资料,才找到你的电话。」
    「唉呀!我怎么没想到……」
    「可见你不够苦恼。」
    「苦恼的程度是这么比的吗?」
    「我不知道,但是拚命一直想找到对方的程度,大概就是这么比的了。」
    阿居看了看彧子,没有说话,彧子从包包里拿出名片,那是一张用书法字体写的名片,但只有「彧子」两字,却没有电话跟地址。「没见面这一阵子,我每天都在练习书法,这是我写得最好看的一张,当是最后的礼物送给你了。」
    「最后的礼物?」
    「明天早上,我就要离开台湾,回到另一个地方了。」
    「另一个地方?那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本来的家,我长大的地方。」
    「为什么不告……」
    「阿居,我很抱歉,很多事我没有告诉你,是因为说了也来不及,你一定不相信我真的愿意付出一切的代价,只希望能早一点遇见你。」
    「彧子……」
    「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做完,你可以帮我吗?」
    「可以。」
    「孤儿院的汉汉,你知道吗?」
    「知道。」
    「我欠他一架模型战斗机,帮我做给他,好吗?」
    「好。」
    那天晚上,彧子自己走出了大安森林公园,叫了一辆出租车,她跟阿居的缘分,就只剩下汽车后座窗子里伸出的那只手所挥动的再见。
    阿居很匆忙地回来,说他要再借我的摩托车一天,然后冲进他的房间里。过了一会儿,他又冲了出来,拿了钥匙,连再见也没说又出门了。
    那天晚上,他没有回来睡。
    阿居说他在彧子的住处外面等到天亮,只是为了拿一颗石头给她,那上面有他写的「居」字,并且告诉彧子,要记得写信给他。
    前几天,我们B栋11楼的信箱里,躺着一封信,收信人是水泮居,寄信人的名字却用英文表示。那封信很薄很薄,从邮戳上看得出来是国际快捷。
    「寄信人Matsumoto Tamago?这是什么?」我很好奇地问阿居,但阿居没有回答。
    这个Matsumoto Tamago寄给了阿居一张照片,没有任何一句留言。
    在这之前,阿居已经把战斗机拿给了孤儿院的小朋友汉汉,汉汉告诉他,他等战斗机等了很久,而且还有样东西要跟阿居交换。
    「那是一封信……」阿居说,这时他已经掩饰不住那深沉的感伤,眼眶红了一片,「原来彧子早就把信准备好了……」
    说到这里,阿居拿出那一封信,上面只写了两句话:日日思君不见君,只愿君心似我心。
    Hosino Tamago「Hosino Tamago是日本名字的罗马拼音,意思是星野玉子。」阿居轻轻地说:「而Matsumoto
     Tamago……却是松本玉子……」
    我看见阿居的泪水滴在手背上,同时也感觉到一阵鼻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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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13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部分第2章(13)
    ※你一定不相信,我真的愿意付出一切的代价,只希望能早一点遇见你。
    这是阿居在B栋11楼所上演的第一部强档院线片,女主角彧子以命运的安排作为这一部片的Ending,没有煽情的不告而别,没有激动的缠绵悱恻,没有极端的生离死别。
    但就因为这一些没有,所以就更没有与生命的安排妥协的空间。
    「啊,不怕相思苦,只怕妳伤痛,怨只怨人在风中,聚散都不由我;啊,不怕我孤独,只怕妳寂寞,无处说离愁。」
    门是关着的,好几个学校没课的早上,张学友的「秋意浓」从阿居的房门缝里,像忘了关上的水龙头一样渗出来,与透过窗棂掉在地板上的阳光形成一种强烈的情绪对比;通常这样的好天气,都会听见阿居大声喊着「多么好的天气啊!」,接着拉开窗帘,回头说道:「这真是带小朋友打球爬山的好日子!」
    窗帘拉是拉开了,只是那是皓廷跟我拉的。孤儿院的小朋友也没有去爬山打球,因为他们的居哥哥在房间里唱失恋的歌。
    这情况很熟悉是吧?
    好像在大一上即将结束时,某位现任系篮队主力也曾经为了爱情这档事沉寂了好一段时间,最后还是靠两个好朋友一拉一拔才慢慢地从失恋的深渊里爬起来;那跌撞过后的伤因为时间慢慢地痊愈,那曾经灿烂的笑容也因为逐渐地看开而重扬迷人的唇角。
    「至少我走过来了。」皓廷经不住我的亏言亏语,「请看看我迷人的阳光笑容。」
    他僵硬地笑开了嘴,幸好没有流下口水,否则远远看去一定活像个白痴。
    先是皓廷,再是阿居,我身边最好的朋友一个一个沦陷爱情的国度里,他们像是扣着盾甲、举着银剑、骑着战马急欲攻下城池的战士,却往往没想到爱情城堡当中不是只有温柔与美丽而已。
    我听过一场演讲,那是个心理学教授主讲的,题目是「青春期的美丽与哀愁」。
    演讲当中提及了所有与青少年有关的生活、情感、家庭、友谊、课业与青春期对未来的影响,尤其在情感与友谊上着墨甚甚。
    那位教授说:「当你在乎对方的存在,不论是同侪好友还是异性伴侣,都像是在下一盘不能输的棋,或许你会知道你的每一个攻守都是关键,但你可能会忽略你的对手不只是对方,还有你自己。」
    所以我回过头来看皓廷、看阿居,我似乎在他们的伤痛上看见爱情的陷阱,而且陷阱本身没有伤害性,因为让自己受伤的是所谓的在乎。
    睿华不爱皓廷吗?当然爱,而且爱得很多。
    彧子不爱阿居吗?当然爱,而且爱得很多。
    而皓廷呢?阿居呢?他们不爱她们吗?当然爱,而且爱得很多。
    但爱得多没有效果,因为这盘棋有对手,他们的盾甲银剑战马或许都派上了用场,但最后却输给了自己。
    彧……喔,不!是玉子,玉子早在日本有婚约的事情,她选择了不对阿居坦白,是因为阿居让她看见了前所未有的美丽与期待;我似乎可以了解这样的心情,更可以去想象当玉子搭上飞机离开台湾的时候,她有多么不希望将在目的地接她的人,会是一个有权利把戒指套在她手上的人。
    所以,阿居痛了,玉子也痛了。
    要怪孤儿院办的活动吗?还是学了十几年的书法?要怪那首该死的卜算子吗?还是诅咒在日本的那位松本先生他家死光光?
    什么都怪不得的时候,就怪命运吧,就怪天吧。
    只有命运不会反驳你,只有天不会因此而生气。
    怪完了之后呢?就开始反省。
    反省为什么会这样?情况为什么不被控制?事情为什么这么演进?是自己做得不够多?对方配合得不够彻底?是时间点的错误导致最后的伤心?还是根本就是命?
    然后又忘了自己在反省,继续怪天怪地怪命运。
    「我不是在搞笑,我是在把自己的看法讲给你们听!」
    我很认真地对阿居和皓廷说,但他们的眼神告诉我,我根本就是在胡诌。
    好吧,随便,胡诌也好,认真也罢。我只想问,问一个几乎每个人都会想的问题,就是:「爱情既然那么多刺,又何必去碰呢?」
    是啊!明知是多刺的,又去碰,碰了受伤又喊痛,痛了又说自己错,错了再忘又去碰,碰了受伤又喊痛,痛了又说自己错。
    第三部分第3章(1)
    错了又错,一错再错。
    这样的循环无聊得紧,而且戏码如出一辙,只要有对象就可以演,不需要导演编剧灯光制片,也不需要美工创意特效总监,只要记得演「错」事就好了。
    难怪中国娃娃的唱片会卖嘛。「大错特错不要来,污辱我的美……」
    如果说到这里你已经被我说服,那你就错了。因为那教授在即将结束演讲前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因为这句话,让他在散场之后被大批的听众包围,还有人请他当青少年家庭问题调解师。我数度想突围,都没办法接近他一步。
    直到最后,我在停车场孤注一掷地等待他的出现,他吃力地提着一个手提包走来,那手提包沉沉的,我想大概是听众送的礼物吧。
    「教授,不好意思,耽误你一分钟的时间,有个问题请教你。」我冲上前去,小心翼翼地说着。
    「请说。」
    「美国诗人麦克利许说:「诗本身并非有所意指,存在就是它的意义」,那么爱呢?爱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听完,教授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一笑,回答了一个让我思考了很久的答案。
    「孩子,这个手提包很重,帮我提一下。」
    他把手提包递给我,我右手接过,但有些吃力,于是我用双手提着。
    「教授,你还没有告诉我答案呢!」
    随着教授走着走着,他似乎没打算告诉我,他不停地往某辆高级轿车走去。
    接着,他打开后行李箱,要我把手提包放进去。他关上了行李箱,对我笑了一笑,然后进了车子,发动了引擎,将车子倒退到我旁边。
    「孩子,我已经告诉你答案了。」
    「教授,你在开玩笑吗?」
    「不,我没有在开玩笑,」他推了推眼镜,「你的右手提不起手提包,左手会帮忙提。」
    他说了再见,踩了油门,我看着车影渐渐离去。教授的答案我听得一头雾水,努力思考其中的意义,但许久我仍无法得到答案。
    直到她的出现,我才开始有些明白,右手提不起的东西,左手会帮忙提。
    ※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周妤萍是我的第二个家教学生,之前我已经说过,她是个功课很好的小女生,只是她的父母亲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所以请个家教来陪她。
    「不是要请女孩子吗?」
    当家教中心通知我到妤萍家上课时,我其实是一头雾水的。
    「周先生自己打电话来,又说要男孩子了,而且指名要你。」
    「指名要我?为什么?」
    「天晓得。」
    「天晓得?」
    就这样,我被一个天晓得的指名安排到妤萍家担任她第七任家教老师。是的,你没看错,第七任,七,Seven.妤萍的家教就换了七任,这不禁让我回想起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他也是换了三个家教老师,第四个才是我。
    「林同学,我跟你们系上的李教授是高中同学,他向我推荐,你是个很不错的家教人选,听说你还出面处理一个家教学生所遭到的暴力事件是吗?」
    原来周先生指名我担任妤萍家教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少年事件处理法理论的指导老师推荐,我不知道老师到底跟周先生说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钟点费比以前多了很多。
    只是周先生真的很忙,他只是匆匆见我一面,向我介绍妤萍之后,又匆匆离开家。
    第一次见到妤萍的时候,其实我是很紧张的。除了她是一个女孩子之外,大部分都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我没有跟女孩子单独相处很长的时间过,我很担心自己的言行失当或表现很差。
    「老师你好,请问贵姓?」
    她问候的声音平顺,恰到好处,好象是见新家教的经验丰富所致。
    「我姓林,叫林子学,妳不需要叫我老师,叫我子学也可以。」
    「不好意思,我不习惯直接叫家教老师名字,我还是叫你林大哥吧。」
    她有些勉为其难地说着,我看见她的苦笑。
    「没关系,没关系。」我试着让她感觉自在些,同时也让自己自在些。
    「林大哥,在你告诉我你的原则之前,我可以先说说我的原则吗?」
    果然是有经验的家教学生,跟家教相处到已经有原则出现了。
    「第一,我的功课不需要家教担心,也不需要父母担心,所以你不需要安排进度教我什么,我会自己念书。第二,我不需要任何期考礼物。第三,每天晚上八点半到九点是我练钢琴的时间,这段时间请不要吵我。第四,我不需要任何笑话或故事来消遣念书的无聊与寂寞。以上四点,林大哥清楚了吗?」
    「清楚,而且叹为观止。这些原则是妳本来就坚持的吗?」
    「不是,到第三个家教老师才有的。」
    「每换一个家教,妳就重新告诉他一次?」
    「是的。」
    「我想妳大可以用妳的计算机和打印机,」我指着她的计算机桌说:「把这四点清清楚楚地打出来,并且选择十六或十八的字体大小,印出一张美丽的家教原则,另加护褙增加其精美的程度,每换一个家教,妳就可以省些口舌之述。」
    听了我说的话,她有些讶异地看着我。
    「这是良心建议,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妳总是一开始就把自己跟家教老师的距离拉远的话,那这张家教原则可以帮妳很大的忙,距离会更远。」
    她没有说话,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第三部分第3章(2)
    「妤萍吧?」我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这么写对吗?」
    「嗯。」
    「妳先不需要感到不好意思或是不自在,我没有挖苦妳的意思。我绝对同意妳的原则,我一一说给妳听。」我拉过椅子,也示意请她坐下来。「刚刚妳爸妈已经有拿妳的成绩单给我看过了,凭良心说,要我来教妳,不如请妳来教我要好一点,我高中时成绩都不一定比妳好。」
    「……」
    「我也不会买任何妳所谓的期考礼物给妳,说实话,我从不知道要买给女孩子的礼物该买些什么东西,所以妳的原则让我省了很多麻烦事。」
    她抿嘴笑了一笑。
    「我每个星期一、三、四、五的晚上六点半来到妳家,就算都没有教妳什么,光坐两个小时也够累了,妳愿意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活动活动,我还得谢谢妳。」
    她笑得更开了,我发现她的眼睛很漂亮。
    「最后,请妳一定要接受我的感谢,因为笑话跟故事都是我最最最不擅长的,妳要我说笑话给妳听,还不如叫我去爬树会比较容易一点。」
    「林大哥,你没有原则要告诉我吗?」
    「有,在告诉妳原则之前,能不能先问妳一个问题?」
    「请说。」
    「为什么一定要练钢琴?」
    「因为我爱钢琴,」她像变了个人似的说着:「如果不是为了不让爸妈失望,我什么都不想学,只想学钢琴。」
    「为什么不告诉爸妈妳的想法?」「我说了,但爸爸说弹钢琴不能当饭吃,就算世界上著名的钢琴家千万个,也不一定会出现在我们家,更何况钢琴家是万中选一的,菁英中的菁英,所以他要我认真念书,钢琴当成是消遣兴趣,会比苦学更好。」
    「妳觉得弹钢琴苦吗?」
    「不会,一点都不苦。」
    「好,我告诉妳我的原则,那就是妳在弹钢琴的时候,我要坐在旁边欣赏,可以吗?」
    第一次跟妤萍的相处,在一个融洽的气氛下落幕,当我要离开的同时,周先生也正好回来,他看见妤萍跟在我的后面要送我出门口,很惊讶地说道:「妤萍十三岁就请家教了,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会送老师离开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表示我跟妤萍的相处很成功,但我知道在妤萍眼中,我至少跟之前六位家教老师是不一样的。
    带着有些骄傲的心情,我离开了妤萍家,慢慢进入秋天的晚风,浅浅的凉。
    我骑着车子,一个人在回B栋11楼的路上,突然又想起教授所说的,「右手提不起手提包,左手会帮忙提」这句话,我又开始陷入思绪当中。
    在上一集的最后我说了,我遇见一个她,让我开始慢慢体会这句话的涵意,但如果你们以为让我开始体会到这涵意的女孩是妤萍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妤萍只是个十五刚过,十六未满的小女孩,就算她的身高和身材都不像十五六岁的小女生,但她终究是小女生。
    她家住在离妤萍家不远的地方,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在那个路口看见她。那是个卖咸酥鸡的路边摊,每天生意都好得不得了。
    记得我只是随意地买过一次,我就对这个路边摊印象深刻。除了东西好吃、老板待人和善、还有个漂亮的女儿,每天晚上都会帮他的忙之外,就是老板只有一只右手,他的左手只有一半。
    「车祸意外撞断了我爸爸的左手,」一次我冒眛地问她,「所以我是我爸爸的左手,我可以减轻他右手的负担。」
    记得上次我问教授「爱的存在意义是什么」,见到这么一个如此接近答案的实例,让我开始慢慢了解……
    「因为我在你身边,所以我愿意为你分担辛苦,也因为你的存在,所以我的辛苦,也会有你为我分担。」
    已故的印度诗人,第一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东方人泰戈尔在千言诗《漂鸟集》里写过这样的一句话:「爱啊,我得以见你,因为你来时手中燃烧着的痛苦之灯,并且知道你也是有如置身天堂的快乐。」
    所以我想,即使这咸酥鸡摊的老板因为失去了左手而毕生带着痛苦,但因为爱,他的女儿也同时让他感受到有如置身天堂的快乐。
    不过不管我想的是不是全然正确,那都不是重点了。突然我怀疑教授是不是天上的神仙,即使我对神鬼之说非常不屑,但他所说的真的让我有不知如何形容的贴切。
    「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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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18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分第3章(3)
    ※爱有时也会失败,是我们都无法将其当真理来接受的事实。
    ※《漂鸟集》亦如是说。
    再一次碰到徐艺君,是在学校的餐厅里。距离上一次见到她,好象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我还记得她一个人靠在投币式洗衣机旁边,似乎在心烦着什么,从她的眼神中你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心事很多很多,多到像一颗化脓的青春痘,随便一挤就会爆开。
    好,我知道我形容得很恶心,但很贴切不是?
    我走到她的旁边,「嘿!七月天,热得要死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热到发烫?」我说。
    「是你啊,内裤。」青春痘被我这么一打招呼,她终于回过神了。
    「我叫林子学,不叫内裤。」
    「喔,我知道了,内裤。」
    「妳好象在想事情,想得很入神,连我进来了都不知道,心情不好吗?」
    她看了我一眼,「是不怎么好。」她咬着指甲说。
    「也难怪,这么热的七月天,就算妳一动也不动,皮肤依然会像崩裂的水坝一样,汗水会迫不及待地流出来,心情会好得起来才怪。」
    「我不是因为气温的关系影响心情的,」她撩了一下短衣袖,「是因为一件很低级的事。」她又咬着指甲说。
    低级的事?我很直觉地想到可以被归类为低级事的地方去,但越想越不可能,她应该不是个会看A片的女孩,更何况看A片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让自己心事多得跟化脓的青春痘一样。
    一个不小心脱口而出:「是因为A片吗?青春痘……啊!」我赶紧摀住自己的嘴巴。
    「什么青春痘?」她当然不得甚解。
    「不,我是说,好热,好热喔。」随着我的干笑,有两滴汗水从我的颊边滑到下巴,然后像个勇敢的跳水选手一样,想都不想地就往地上砸去。
    这时烘干机嘟嘟作响,想必是她的衣服烘干了。
    「这么热的天气,衣服晒半天就干了,还有太阳的味道,自然的好,为什么还要烘干?」我很快地转移话题。
    「太阳的味道?」她问。
    「是啊,太阳的味道,我也知道这名词很奇怪,但那是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嗯,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就告诉我了,我印象很深刻。」
    「你好象很听你妈的话。」
    「我……」突然间,我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我想,太阳的味道不适合在我的衣服上出现。」她说,并且伸手提起放在地上的衣篮。
    她收好了衣服转身就要离开,我再一次从她的眼神当中看见她深深的愁思。
    「喂。」我叫她,她回头。「妳好象有心事,需要找人说说吗?」
    明知这是在挤那颗青春痘,明知或许会弄脏自己的手,但我还是问了她,没有理由。
    她只是看看我,然后浅浅地笑了一笑,那勉强牵动的嘴角,像是千百斤重一般,只能稍稍扬起那一秒。
    这是几个月前,我还住在那神奇的学生公寓时遇到的徐艺君。
    几个月之后,我已经住在B栋11楼,不知道她是不是还住在神奇公寓。
    学校餐厅里,她一个人坐在可以容纳十个人的位置上,很专注地盯着TVBS整点新闻,我没有仔细注意到新闻在播什么,只隐约记得我们的阿扁总统又被骂了,理由是九二一已经两年有余了,灾区重建的进度似不是尽如民意。
    「嗨,青春痘。」我一时没记得改口,没想到几个月前一个临时的称呼到现在我居然还记得!「呃……我是说,嗨!徐同学。」
    我有些尴尬地笑着,放下我手上的餐盘,餐盘上的鸡腿较重,我的手有些失去平衡。
    「喔,是你啊,内裤,好久不见了。」
    「既然妳坚持叫我内裤,那好吧,妳介意让一件内裤坐在妳旁边吗?」
    「请坐啊,内裤。」
    说完,她张嘴狂笑,而且持续了好一下子,附近的同学都投以「看到鬼」的眼光。
    我可笑不出来,说实话。你眼看着一个人已经把内裤当作你的名字,而你却只能怪自己当初一个疏忽导致晚节不保,还笑得出来的话我佩服你。
    「笑归笑,别噎着了。」
    「不好意思,失态失态。」她的回答还带着笑声。
    「没关系,从第一次见到妳到现在,妳一直都在失态,我已经以为这是妳的常态。」
    「第一次不算,那次我喝多了。」
    「没关系,我不会把妳的糗态说给别人听的。」
    「糗态?」她似乎有些紧张,「什么糗态?快告诉我。」
    「没事,没事。」
    我有些后悔选择坐在她的旁边,我只是抱着一种好久不见的心态来找个伴一起吃饭的。
    过了一会儿,我试着打破稍稍僵化的气氛。
    「十一月天,微寒秋浓的午时,一个人在餐厅里吃饭,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你有些笨,」她瞇着眼睛说:「管他是不是微寒,管他秋意浓或不浓,午时的餐厅里,你不吃饭还能干嘛?」
    「呃……」我有些尴尬地结巴着。「妳都这么……嗯……诚实?」
    「没关系,你可以说我直接还有尖锐,我不会介意的。」
    「好吧,直尖小姐,很抱歉打扰妳吃饭了,我还是到别桌去吃好了。」
    「直尖小姐?」
    我站起身,端起我的餐盘,「直接与尖锐的简称。」我说。
    起身后,我四处环顾着,在大电视机旁边找到一个位置,那是个两人座位,我回头向她微笑点头,并且快步离开。
    其实,我不是不高兴,也没什么好不高兴的,只是我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平时还好,吃饭的时候很可能影响胃口。
    第三部分第3章(4)
    换过位置果然不太一样,吃起饭来「双快」的感觉很好。
    「双快」是阿居教我的,前一阵子,本来我还以为是筷子,后来他告诉我,「双快」是指「快乐」还有「快速」。
    就在我要啃完那支鸡腿的时候,徐艺君走到我的旁边。
    「林同学。」她第一次没叫我内裤,我竟然有些感动。
    「嗯?」因为嘴里有鸡腿肉,我不方便开口。
    「你知道什么是ZHR吗?」
    ZHR?是一种重型机车的名字吗?我只是这么想,但我没回答,只是摇头。
    「你想知道吗?」
    我很快地吞掉最后一口鸡腿肉,「知道有什么好处吗?」我问。
    「没什么好处,只是知道了。」
    「那我这么问好了。」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另一个问法。「我知道了这个ZHR,妳就不会那么直尖吗?」
    我记得那一天是二○○一年的十一月十八日。
    她说,这天是她的生日,她想找个不是很讨厌的人一起吃晚饭。我问她不讨厌我吗?她说还没到讨厌的地步。
    不知道为什么,我答应了跟她一起吃晚饭的约定,而且是我请客。
    我问她为什么不找同学朋友?她说她在台北没有朋友,同学们也都跟她有距离。听她这么一说,我有那么一点了解了;虽然不常见到她,但每一次见到她,她都是一个人。
    「ZHR是一种平均数,叫作天顶平均数,它用在计算流星雨。」走出餐厅的时候,她认真地说着。秋末的台北正午,阳光有些吝于探出头来瞧瞧地球。「它是由云量修正系数、极限星等修正系数、辐射点的天顶距修正系数、还有时段观测流星数四项相乘,再除以观测时间,而这个观测时间,必须是有效的观测时间,也就是说,若观测时间一小时,你一共低头或离开观测点五次,那你就得减去那些时间。」
    她说得很仔细,我却听得有些吃力,对于这些没有研究的东西,我一点都不了解。
    「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不知道,只是直觉你会认真地听完,即使你没听懂,你也不会排斥去听。」
    「我是真的没听懂。」
    「没关系,听了就好。」她转头对我笑着说:「听了就好。」
    那一瞬间,我以为是天使在对我微笑,直到校钟叮当响。
    ※我以为,是天使在对我微笑。
    她要我留下手机号码给她以防万一,她说她常常跟别人约好,但却又被别人放鸽子,所以她坚持要我把电话给她。
    我从书包里拿出笔,却找不到空白的纸,我问她有没有带纸,她说没有,我本来要把课本的扉页撕下一角来写,但她说撕法律书会倒霉,拿走被撕掉的部分会更倒霉,我问她从哪里听来的,她没告诉我。
    「不然我写在桌上好了,妳要打电话给我就来这里看。」
    「你有毛病吗?谁会为了打一通电话从理学院走到这里啊?」
    「那,妳告诉我妳的号码,我打给妳,就会有显示号码了。」
    「不要,我还不想给你电话。」
    嗯?不想给我电话?不想给我电话为什么还要约我一起吃饭?
    「不想给我电话的意思是?」我以为她的话中另有话意,所以我带着深深的疑惑,并且礼貌地问着。
    「就是你不会有我的电话的意思。」
    「妳用的是龟毛电信吗?」
    「什么?什么信?」
    「Nothing! Nothing!那,我写在妳的手上好了。」
    「不要。」
    男人跟女人在僵持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理智的一方看起来总是弱势了些。因为我是理智的,而且我没有跟女人僵持的天份,所以我明显的弱势。
    最后,我跑到柜台去向欧巴桑要了一张餐巾纸,把名字跟电话抄给她。
    她很满意地带着笑离开,还不忘说拜拜。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坚持不给我电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我用纸写给她我的电话,但我回想了一下,从认识她到现在,虽然没聊过几次,但她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怪怪的,所以,这应该也是她怪的一部分吧。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餐厅的角落,我回头看着已经被啃完的鸡腿,突然觉得好象没有吃饱。
    我走出餐厅,些许冷风吹来,十一月天的台北有些微寒,因为三点才有课,我心想回到B栋去睡个觉,或是看点书。
    我走过学校的文学院,在长廊间看见有人在排练歌舞,大概有十几个女孩。因为她们都穿著火辣,该低的胸都够低了,该叉的裙子都够叉了,所以围观的男性多过女性。
    很快的,我在这一群围观的男士当中发现了亚勋和阿居,但他们没有发现我。这也难怪,要他们把眼睛拔离那一群辣妹身上绝对有技术上的困难。
    这时我听见音乐声响起,一个清柔却明亮的声音从那群女孩当中传出。
    「注意节拍!身体尽量伸展,别因为旁边有男生在看就放不开。」
    她这话一说完,周围的男生引起了一阵小骚动。
    「注意了!一、二、三、四,左边、右边,左边、右边,一、二、三、四,回到原点,再来一次!一、二、三、四、二、二、三……」
    我看得入神,而且有一种不知怎么形容的感觉,但是我没办法欺骗自己,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转身都像是一件艺术品,我看着她眼神中的专注,竟然有点……
    原来她是住在我们对面的三个女孩之一,就是那个每天骑伟士牌上课的王艾莉。
    这时亚勋发现了我,拉着阿居走到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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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2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分第3章(5)
    「子学,听阿居说,那个穿红色衣服的女孩住在你们对面?」亚勋语带兴奋地问着。
    「是啊,你想认识啊?」
    「此女只应天上有,轻易放弃是小狗,只要是男人都想认识好吗?」
    「他一直叫我帮他,但这事我帮不上忙,说漂亮是真的漂亮,但还是纯欣赏就好。」阿居拍着亚勋的胸脯说。
    「我可以搬到你们的B栋11楼吗?」亚勋的口水有点要突破防守的感觉。
    「还是算了吧。」我说:「这一群围观的男人当中,至少有三分之二已经被她吸走了,你还要跟别人抢吗?」
    我笑着说,但心里却感到一阵空虚。
    或许我就是那三分之二的其中一个吧,只是我不明白那无法形容的感觉是什么,只觉得有点怪。
    这时手机响了,显示的却是私人号码。
    「喂,是我,徐艺君。」
    「喔,是妳啊,妳不用上课吗?怎么现在就打来了?」
    「教授临时请假,不过三点半还有课。」
    「喔,那表示下午茶泡汤了。」
    「下午茶?呵呵,你在约我吗?」
    「没有没有,别误会。打给我有什么事?」
    「有两件事要跟你说。」
    「什么?」
    「第一件事,今天晚上六点半,我在公馆的玫瑰唱片门口等你。」
    「玫瑰唱片门口?为什么不约在校门口?」
    「哎呀,玫瑰唱片门口就是了啦。」
    「喔,妳高兴就好。」
    「第二件事……」
    「什么啊?」
    「我不知道你对看辣妹跳舞有兴趣。」
    嗯!?
    我像是被电击一样,吓了一跳,四顾着人群,却没有发现她在哪里。
    「我在你的左后上方。」
    我转头往她所说的方向,看见她站在四楼,手伸向窗外向我招手。
    「妳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我在这里上课啊,碰巧看到你。」
    「我必须解释一下,我不是喜欢看辣妹跳舞,我只是……」
    「只是什么?」
    「我只是路过而已。」
    「是吗?这一小段路你花了好久的时间还没走完呢。」
    「哎呀,总之我不是喜欢看辣妹跳舞啦,她们身材好归身材好,但我欣赏的不是身材好吗?」
    「那你欣赏的是什么?」
    「妳问这干嘛?手机很贵,而且我们一定要这样面对面,距离四楼之隔地聊天吗?」
    「你先说啊,你欣赏的是什么?」
    我答不出话来,因为我从没有想过我到底欣赏女孩子什么?这或许也就是我从没有谈过恋爱的原因吧。
    我不知道该欣赏什么,就没办法进一步地喜欢她什么,既然没有办法知道喜欢她什么,怎么可能恋爱呢?
    「我不知道耶……」
    「不知道?」
    「嗯,我不知道,没有答案可以告诉妳,顶多只能说,看见女孩子笑,我会很开心。」
    「笑?」
    「是啊,笑,妳刚刚要离开餐厅的时候,妳的笑就让我很开心。」
    「真的吗?」
    「是啦,妳到底问这些干嘛?这就是妳要说的第二件事情吗?」
    「对啊,我说完了,晚上六点半见,拜拜。」
    她挂了电话,在窗口向我挥挥手。
    我回头,亚勋跟阿居的眼睛还黏在王艾莉身上,现场三分之二的男人的眼睛也一样。我觉得有点困,看了看时间,离三点的上课时间不到两个小时,我心想,那就到保健中心去借个床躺一下好了。
    对了,说到保健中心,让我想起我在高中的时候,有一次高烧严重,老师已经通知爸妈来带我回家,要同学先送我到保健室去休息。
    到了保健室之后,校护替我量了体温,那是我有生以来发烧最高温,三十九点九度。说真的,我有一种「不如归去」的感觉。
    第三部分第3章(6)
    偏偏那天保健室的生意特别好,没有空的床位,校护要我打草席睡在地上,我轻声地说了声「谢谢,不用了」,她又说要帮我叫救护车,我也婉拒了她。然后被同学搀扶着走回教室。
    我同学在扶我回教室的路上不断地抱怨着:「铺草席睡地上?哪有人这样的,是不是算准了如果你挂了就直接卷起来比较快?」
    我听了笑个不停,但因为发烧全身上下每一处都酸痛,所以我越是笑,就越觉得身体像要爆炸了一样。
    事后我怀疑我同学想用笑话谋杀我。
    回到教室之后,我在一阵精神混沌当中睡着,没多久就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我是个很帅的帅哥,不管是功课还是体育方面都是顶尖的优秀,全校的女孩子都想跟我谈恋爱,每节下课教室的窗外就挤满了要拿情书给我的女同学。
    然后隔壁同学的铅笔盒掉到地上,发出很大的声响,我轻易地被吵醒了,很想朝他的后脑勺扁下去。
    但是我没有,因为当时我如果出手打他,我会比他更痛。所以我只是瞪了他一眼,无奈地趴下,然后很快地又睡着。
    阴沉的天色,傍晚时分,我骑着车子在路上奔驰,没多久开始下雨,不大不小的,我撑着骑到一座公园旁边,看见一座凉亭,我停下车,跑进凉亭躲雨。
    结果不躲还好,一躲雨就更大,路上的人车渐渐变少,路灯也亮了起来,蚊子在我身边来回飞,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大快朵颐一番。
    然后有个女孩子拿着伞走进凉亭,还牵着一条小黄狗。
    她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一笑,问了我一声:「你被雨困住了?」
    「是啊,早知道就不躲雨了,越躲下得越大。」
    「如果我跟你说,这场雨可能要三个小时才会停,你怎么办?」
    「妳姓中吗?」
    「什么意思?」
    「中央气象台啊。妳说三个小时就三个小时,哪那么准的?」
    「那我们来赌一赌,三小时之后我再来找你,如果雨停了,我就亲你一下,如果雨还继续下着,你就要亲我的狗一下。」
    「妳亲我一下?妳没说错?」
    「我没说错,就是亲你一下。」
    「妳真要这么赌?雨很可能停耶,妳很可能要亲我一下耶。」
    「不,最后的结果一定是你亲我的狗一下。」
    后来我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反正也没什么事,赌就赌,只要不是赌钱就好,输了顶多亲条狗,除了卫生问题之外没什么损失。
    然后我等了三个小时,雨也停了。我心想,她真的会服输吗?
    她依约走进凉亭,这一次她没有牵狗。从她心有不甘的眼神,我知道她非常不服,但愿赌服输,我相信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
    然后,隔壁同学的铅笔盒又掉了……
    ※笔者云:白日梦做太多就是这样。
    晚饭的约定,让我那天下午完全没有心上课,教授每讲一段,我的脑子里就浮现「六点半,公馆玫瑰唱片门口」一次,我低头看课本,每看一段,脑子里也浮现「六点半,公馆玫瑰唱片门口」一次。
    上到第二堂的时候,我索性拿出一张小白纸,每浮现一次「六点半,公馆玫瑰唱片门口」,我就画一笔,以正字计算。结果我不画则已,一画惊人,甚至连一个眨眼、一个捏鼻、一个转头望向窗外的动作,都会让我多写几个正字。
    本以为应该写不到几个正字的,所以前几个我写得很大,后来发现纸张太小,最后还翻了面。旁边的阿居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纸,问我在干嘛,我回答不出来,只能望着纸上大大小小一百多个正字摇头。
    那天晚上,我很准时地从天桥走过公馆,因为我饿到不行,饿到有点头晕的地步,到玫瑰唱片时,看了看表,离六点半还有五分钟,这时我发现我的袜子一黑一蓝,我赶紧到附近的袜店买了双新袜,当着店小姐的面脱了鞋换袜子,还一边「穿错了!穿错了!」地解释着。
    再回到玫瑰唱片时,她已经站在那里了,穿著一件黑色的裤子,还有一件很抢眼的红白相间的毛背心。
    我走到她旁边跟她打了声招呼,问她想吃什么,她摇头没说话,只是笑了笑,我不了解她的意思,又再问了一次,她还是没说话,只是摇头,然后笑一笑。我看了一看手表上的日期,离上一个愚人节已经七个多月之远了,下一个愚人节也要五个月后,所以她应该不是在愚人,那她到底在干嘛呢?
    第三部分第3章(7)
    「你觉得我的笑容好看吗?」她睁着她的大眼睛看着我,还一面微笑。
    「妳吃饱了吗?」我不解地皱着眉头问。
    「还没,你干嘛这么问?」
    「我以为妳吃了什么坏东西,让妳有点不太正常。」
    「拜托,我是认真的!」
    「好看好看。」
    「你好敷衍。」
    「是真的好看啊。」
    「算了,我真不该寄望一条狗的嘴巴里能吐出值钱的象牙。」她有些恼怒地转过头去,兀自说着。
    因为周围太吵,我不是很清楚她到底说了什么。
    「什么?妳想吃狗肉却忘了带假牙?」
    她回头打了我两下,「我是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不知该笑还是不该地解释着,我被打得有点莫名其妙。
    路上,我们经过一家烧烤店、两家火锅店、三家小餐馆,还有十多个忘了卖什么的路边摊,我基于尊重女性有优先选择权的理念,又基于不让自己在等待选择结果出来之前就饿死的观念,我跟她达成了协议,前十分钟由她选择,若十分钟过后她依然不知道要吃什么,那么就由我来决定,前提是她一定要用掉十分钟。
    我们从六点四十分开始,本来我还在打如意算盘,如果她真的用掉了十分钟,那么我就要选择那一家便宜又大碗的鸡肉饭,结果她在六点四十四分的时候告诉我,她突然想念起基隆庙口的营养三明治。
    「我去找狗肉给妳吃。」
    「不要,我又没说要吃狗肉,我要吃营养三明治。」
    「妳知道那有多远吗?」
    「我知道,可是我想吃营养三明治。」
    「我去帮妳买三明治,但不是营养的。」
    「不是营养的我不要。」
    跟她讨价还价了一会儿,她坚持要基隆庙口的营养三明治。这消息对我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因为从公馆到基隆,骑车至少要一个半小时,搭火车也得花掉三十分钟以上,所以说,不管是骑车还是坐车,我都有饿死的危险。
    但是我没办法跟现实搏斗,更没办法跟一个女孩子搏斗,所以我先到7-11买了一个红豆面包,然后走进捷运站,要到台北车站去搭车到基隆。因为捷运里不能吃东西,所以我必须忍着食物当前却无法嚼咽的痛苦,我把面包放到外套口袋里,希望可以眼不见为净。
    幸好老天爷听见我肚子的叫声,祂还不希望我这么年轻就被饿死,祂知道我以后会有所作为,所以祂让我们在到了台北车站之后,马上就有班车开往基隆。
    被她的选择这么一折腾,我在基隆庙口吃了两个营养三明治、一碗蟳肉油饭、还有鱿鱼羹。她到了庙口之后倒是安静了起来,我问她除了三明治之外还要不要别的?
    她只是摇摇头,然后笑一笑。
    因为没有交通工具的关系,我们在基隆庙口附近一直绕啊绕的,一会儿走进卖鞋的店晃晃,一会儿又到何嘉仁书局看看,有个叫藤井树的家伙一口气有三本书在畅销排行榜上,我在想,那一定又是个小头锐面的日本人吧。
    「这个藤井树跟村上春树是什么关系?」我问她,但她摇摇头,说了一句不知道。
    「你愿意陪我走到码头的另一边吗?」突然间,她问我。
    「码头的另一边?哪里?哪个方向?多远?」
    「如果用走的,大概要四五十分钟吧,但像我走路比较慢的,要一个小时。」她指着东北边的方向。
    我在她的眼睛里好象看见了什么,却不了解那是什么。感觉像是一个人在对我说话,我却看不见也听不到他,只感觉有人在对我说话。
    我没有多作犹豫,眼角瞄见行人倒数定时器只剩下十秒钟,我拉起她的手就跑过马路,然后一步一步地走向她所说的码头的另一边。
    海风一阵一阵地吹着,十一月天的基隆潮湿且阴冷,虽然没有下雨,但咸咸黏黏的海风吹得我有些难受。她走在我的前面,从她的背影看来像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她知道自己的目标在哪里,她的脚步虽慢,却踩得很坚定。
    远处的军舰还有船舰一艘艘整齐地排在岸边,空气里混杂着油臭味以及垃圾的熏味,远远的港面上飘着一渺渺白烟,我不知道那是什么烟,但它的美丽却吸引了我,港边的灯火无数,白烟飘在其间,像把灯火变成在地上的星星,我想象着,如果我正在即将进港的海上,我会看见什么样的基隆呢?还是,那像星星的灯火,会让我误以为我正前往另一个银河系吗?
    一阵喇叭与叫嚣声把我从冥想中拉回来,我回过神后第一个念头就是「她在哪里?」
    然后我在我的前方两公尺处看见她的红白相间毛背心,顿时放心了下来。
    基隆车站前永远有一边排班一边赌牌的出租车司机。我记得我爸曾经这么告诉我:「基隆是那么地美丽,但却像地狱般地让人堕落。」他会这么形容基隆,是因为他在基隆当兵的关系吧。
    「快到了,就在前面。」她回头这么告诉我,我发现我们已经走到一个类似港区的地方,两旁老旧的货仓上,白色的探照灯歪七扭八地照在不一样的地方,身旁偶尔会有几辆车子呼啸而过,好象大家都往同一个目的地。
    「要去哪里?」我开始好奇地问。
    「一个泊口,船停靠的地方。」
    「妳喜欢看船停下来?」
    她没有回答,只是摇摇头。
    终于,她所说的目的地到了,那儿围了一大群人,抽烟的抽烟,聊天的聊天,虽然他们的动作都不一样,但看得出来他们都在等待。
    「等等会有船靠岸吗?」
    「嗯,就是你现在看见的那一艘。」
    她回答的声音让我感觉到她不想说话,只想静静地等船进来。我看见一艘六七层楼高的船很缓慢地驶入泊口,上面的人都站在甲板或平廊上,这感觉像在演铁达尼号,不一样的只是这艘船是在靠岸,而铁达尼却没有靠岸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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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30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分第3章(8)
    我很专注地在看船的停靠,那真是一艘大船。或许是这么近看船的机会不大,所以站在泊口边,我觉得上面的人好渺小,相信上面的人也觉得我们很渺小吧。船很慢地掉了头,然后慢慢慢慢地驶入泊口边,我注意到两旁有泊船限制,像停车位有规画大小一样,我想那开船的人一定是个很有经验的老手吧,他很精准地把船靠了岸。
    船上下来的人,有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军人,他们身上还穿著各式的军服,提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在人群中寻找自己的家人朋友,甚至是女朋友。
    「这艘船就是有名的台马轮,这些军人都是远从马祖回来的。」海风吹着她的头发。「这个码头有太多的故事,太多人在这里说再见,也太多人在这里掉眼泪,这片我们正踩着的土地上,有过太多的期待,也有过太多的分开,我曾经想过,如果这个泊口要取名字,是不是会叫作「离别」呢?」
    「妳……」
    「你想问我,为什么会来这里是吗?」她打断了我的话,却帮我把话说完。
    「是啊,虽然泊船很好看,但我好奇为什么妳知道这里?又为什么会来?」
    「因为我曾在这里,用了我三年的青春,等待还有送走同一个人。」
    「男朋友吗?」
    「嗯。」她的声音里透露出一些感伤,「所以现在,我在这里等待我的心从马祖回来,同时要把我的悲伤,送回马祖去。」
    ※我想告诉妳,码头的名字不能叫离别,那会换来很多人的心碎。
    我以为她会落泪,但是她没有。我以为她会继续把她的故事说完,但是她没有。
    我们看着船上的人一个一个地下船,许多人不顾他人的眼光,在泊口边就拥抱了起来,还有女孩久未见男友而哭出声音的。
    她只是冷静地看着这艘船,然后低下头。
    「我们去那旁边坐着吧。」她拉了一下我的外套,然后往我们身后的联结车走去。
    她走到联结车旁边,手扶着车后的货柜钢架,很熟练地轻轻一蹬,踩了轮子就上去了。
    我想这个泊口,一定飘着她很多很多的等待吧。
    我们在泊口待了一阵子,因为船上的人都下来了,所以一旁的白色探照灯关上了几盏,顿时我眼前一黑,瞳孔很明显地不适应突来的黑暗。
    我们就这样坐在黑暗里,她没有说话,我也没有。
    我其实很想去感受一下她当时的心情,但我没办法,因为我不曾失恋过。不过我想,那感觉一定是很沉重的,沉重到她的头一直是低低的,没有抬起来过。
    我想假装我了解她的难过,但我不会演戏,而且我认为,与其去假装跟她一起难过,不如带她一起快乐。
    于是我开始说笑话。
    「我问妳两个问题,全对有奖品。」
    「什么问题?」
    「妳知道米的妈妈是谁吗?」
    「米的妈妈?」
    「对,就是米,我们在吃的米。」
    「这笑话已经冷过了耶,而且过期很久了。」她转头看着我说:「是花,因为「花」生「米」。」
    「很好,但妳一定不知道米的爸爸是谁。」
    「咦?米的爸爸?」她斜着眼看我。
    「对,米的爸爸。」
    她歪着头皱着眉拚命地想,想到咬着指甲看着天空啃着门牙的还在想,我考倒她虽然觉得开心,但看她想这么久我好痛苦,于是我想告诉她答案。
    第三部分第3章(9)
    「不要说!」她阻止了我,「我一定会想出来的。」
    「妳不用这么认真,这只是个怪题目,用来笑一笑的,而且它完全没有思考路线,妳是不可能想得出来的。」
    「不管,你别说就对了!我想不出来自然会问。」
    「OK,OK,妳高兴就好。」
    我看了看手表,已经是十一点半了,我跳下货柜钢架,回头想扶她下来,没想到她像练过轻功一样,先是蹬到摆在一旁的停货栈板,然后再一跃而下。
    她拍了拍屁股上的灰,也拍了拍手上的灰,我看着她的眼睛,有一股说不出的心疼的感觉。
    我知道是什么感觉,但我没办法解释。我可以知道的是,她绝对不是一开始就会这么跳上跳下的,也一定不是一开始就知道一旁有停货栈板的。这三年来她一定花了很多时间在这里做同一种动作。
    就是等待。
    我几乎可以在那一刻定义出所谓爱情里无怨的付出,但我无法接受付出之后的结果竟然是回到同一个地方等待自己的心回来,然后把自己的悲伤送走。
    我好想问她,付出的时候是无怨的,那么现在呢?当她告诉我「我在这里等待我的心从马祖回来,同时要把我的悲伤,送回马祖去」时,我真的好想问她,现在的等待与送别,也都是无怨的吗?
    「妳真的很……」
    「什么?」
    我们走在往基隆车站的路上,一阵阵寒飕的海风吹来,我觉得好冷。
    我想跟她说,「这段等待的时间里,妳真的很寂寞」,但话到嘴边,我还是放弃了。
    「没,没什么。」
    「你要走去哪里?」
    「火车站啊,妳不用回台北吗?」
    「已经没有车子了。」
    「什么?」我大喊了一声。
    「是啊,已经没有车子了。」
    「妳……妳早就知道了吗?」
    「是啊。」
    听完她的「是啊」,我心想完蛋了。
    「为什么妳不告诉我啊?」
    「你很怕啊?」
    「不是怕,只是不知道我们留在基隆干嘛。」
    「我们没有要留在基隆啊,我们搭出租车回去,而且一定要回台北去。」
    「出租车?」我面有难色,心有苦涩地说:「出租车很贵耶。」
    「我们平分,到台北车站只要八百块。」
    「妳怎么知道八百块?」
    「因为我是徐艺君,徐艺君不只是漂亮可爱而已,还有一张会讨价还价的嘴巴。」
    我不懂她在说什么,只是她很轻松地踩着步伐往前进,我竟然也没有怀疑地跟着她。
    到了较接近车站的码头边,她好象很熟悉似的走进邮局里,用提款机领了一些钱,然后又拿起手机不知道打给谁。
    「等三分钟,出租车快来了。」她挂电话的时候这么跟我说。
    「妳真是不可思议。」我有些吃惊地说着。
    「怎么说?」
    「该不会这三年来,妳连出租车司机都认识了吧?」
    「那当然,因为我是徐艺君,徐艺君不只是漂亮可爱而已。」
    果然不到三分钟,一辆出租车停在我们面前,她很快地上了车,我跟着坐上后座。
    时间正好十二点整,中广电台永远不会更改的报时音乐在我耳边响起。
    「你想真正了解什么是ZHR吗?」她转头问我,这时司机正在等待她说出目的地。
    「呃……妳该不会……要去看流星吧?」又是一阵惊讶,我不可思议地说着。
    「嘿嘿,你真聪明!」她瞇着眼高兴地笑了起来。「阿茂伯,麻烦你,我们要到阳明山。」
    她拿了一千五百元给司机,也就是这个阿茂伯,我顺着她的称呼往出租车行驶执照看去,司机的名字叫陈百茂,看来已经有五六十岁了。
    「小君啊,好一阵子没看到妳了耶,这个男生是谁?妳换男朋友啦?」阿茂伯很熟稔地跟她打招呼。
    「不是啦,他不是我男朋友啦。」
    「耶?啊妳男朋友咧?」
    「喔,我们没有在一起了啦。」
    「啊,为什么?不是好好的吗?怎么……」
    后来他们聊了什么,这么久的时间之后,我也没有印象了。
    但我记得那天我心里满满的都是不可思议,对于徐艺君这个女孩子,我有了另一个层面的看法,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我很仔细地把我之前遇见的她和现在的她做了比较,我有了这样的感觉。
    第三部分第3章(10)
    「之前的徐艺君像一道题目,现在的徐艺君则是一个答案。」
    不管是在神奇宿舍遇见的徐艺君,还是在洗衣坊遇见的徐艺君,甚至是学校餐厅里的徐艺君,都是一个让人摸不清的女孩。
    但公布了答案的徐艺君,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复杂或是捉摸不清。
    「她只是寂寞、脆弱与感性。」我这么给自己答案。
    半夜的高速公路似乎特别好开,我们很快到了台北,然后又往阳明山的方向。
    路上我没搭上几句话,大部分都是她和阿茂伯的对话。
    车子一路曲折拐弯地上了阳明山,还遇上了塞车,她说这一定是要看流星的车群,我又是一阵讶异。
    后来,我们到了一个完全没有路灯的停车场。时间已经接近一点半,停车场停满了车,而且到处都是人。
    「这是最难得的一次。」拉着我的衣服,她一边往停车场后方走,一边对我说。
    「什么最难得的一次?」我不解地问着。
    她没有回答,拉着我走进一条小径,又是一阵不可思议的感觉,我怀疑她到底来过这里几次。
    大约走了十来分钟,借着一点月光,我可以看见我的右边是一片山草原,斜斜地向右后方铺落,草原上有一些人正躺着看天空。
    「待会儿大概两点五分左右,最难得的一次狮子座流星暴就要开始了。」
    她选了一个地方坐下来,我站在她的旁边。
    「这次的流星雨是一八六六年母体彗星的遗留物,而且已经环绕太阳四次了喔。」她的声音表情是兴奋的。
    「妳为什么对流星这么了解?」
    「我只是稍微研究了一下。」她的声音渐渐趋缓。「因为我认识他那一天,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看流星雨,距离今天,正好是三年又过两天。」
    「唉……对不起,又让妳想起他了。」
    「没关系,你别忘了,我们已经在基隆泊口把我的悲伤寄回马祖去了喔。」
    些微的月光照在她脸上,虽然看得不是很清楚,但她的大眼睛却很清澈地闪着亮光。
    「对了,想到米的爸爸是谁了没?」
    「没有,我还没想到。」
    「要说答案了吗?」
    「好吧,你说吧。」
    「答案是海。」
    「海?为什么是海?」
    「因为「海」上「花」,「花」生「米」啊。」
    大概过了两秒钟,她开始笑也不像笑,气也不像气地皱着眉,骂了我一声无聊。
    然后,一阵惊叫声从离我们不远处的人群中传来,她极为兴奋地指着天空,我抬头,却什么也没看到。
    当我要说可惜的时候,一颗带着蓝色尾巴的流星从天的左边跑到天的右边,我连尖叫都来不及,一种兴奋难以言喻。
    接着,我感觉我的心跳随着流星一颗一颗地出现而失去控制,我想试图镇定我的情绪,却很难掩饰住心中的兴奋。
    然后,一个很深很深的拥抱从我的背后环住我,然后一颗一颗很烫很烫的眼泪渐渐地把我的衣服湿透。
    「对不起……但是我需要哭……」她很用力地哭着,很用力地说着。
    我想试图镇定我的情绪,一种莫名的感觉与心疼……难以言喻。
    ※对不起,但是我需要哭。
    那是徐艺君第一次抱我,但却不是最后一次。
    虽然我是正人君子,但我还是必须诚实地承认,被拥抱的感觉是很好的,尤其对象是漂亮可爱的女孩。
    那天回到B栋的时候,天已经亮了,我拿出钥匙,打开门,手机突然响起,因为声音大,我怕吵醒了阿居跟皓廷,我赶紧接起,是徐艺君打的。
    「你到了吗?」
    「嗯,刚在开门妳就打来了,吓了我一大跳。」
    「对不起,我只是想确定你是不是安全……」
    「噢,不用担心,我很安全地到家了。」
    「嗯……子学,我想跟你说……」
    「说什么?」
    「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我想跟你说谢谢,陪了我一整个晚上,虽然这是我这辈子哭得最惨的生日,却也是感觉最温馨的。」
    「喔,不用谢,我才要谢谢妳带我去看流星呢!那第二件事呢?」
    「第二件事,比较难以启齿……我不好意思说……」
    「不好意思?不用不好意思,有话直说。」
    当我说完有话直说四个字时,一个想法很快速地闪过,心脏在那一秒钟突然多跳了两下。
    虽然我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但我有种奇怪的感觉。
    「嗯……我……」
    「呃……如果不好说就别说了,没关系。」
    「不是,我只是想说,虽然我们是从阳明山搭公车回家的,但从基隆到阳明山的出租车钱,你还是要还我。」
    我傻愣了两秒钟。
    她像是诡计得逞了一样哈哈大笑了几声,然后就挂了电话。
    我有点反应不过来,站在原地傻了几秒,不过还好她没有说出什么奇怪的话,下一秒钟后我竟然觉得轻松。
    我把这件事情说给阿居跟皓廷听,他们的反应非常两极,阿居说我快要恋爱了,我像个怕鬼的人听鬼故事一样的,摀着耳朵不听,结果他在当天晚上用毛笔写了一首诗,说可以送给徐艺君当作定情诗:●●●       
     我是翩翩美少男,妳是翩翩美少女,两人都是翩翩美,坠入爱河两欢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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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35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分第3章(11)
    「你确定这首诗,要我拿去送她?」
    「是啊,你不想送吗?没关系,留着也好,你看,写得多好,最耐看的羲之正楷,配上简洁有力又白话易懂的内容,送礼自用两相宜啊。」
    「你说诗名是什么?」
    「诗名叫作〈翩翩〉,怎么样?很文学吧?」
    说完,他陶醉在自己的文学梦里,口中喊着翩翩,然后摇摆着肩膀,学着古人吟着这首〈翩翩〉。
    他可能是心情好吧,但我觉得他真的生病了。
    我还记得阿居曾经说过他非常后悔念了法律系,因为他向往的是中文系的气质美女,但看了这首诗之后,我真是替他庆幸还好他不是中文系的。
    皓廷跟阿居则完全相反,他说撇开我跟徐艺君两个人的个性不说,基本上那天晚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正常,而在心里产生的一切感觉,都是错觉。
    他说错觉可以让你很快地知道你真正喜欢的是什么。
    因为你开始了解,并且会做出一种动作,就是比较。
    你会开始以她为某一个程度的标准,然后开始自订出一个所谓喜欢的标准。例如「如果她再高个三公分就好了」、「如果她说话可以更温柔一点就好了」、「如果她脾气不要这么怪就好了」等等。
    我当然知道所谓的错觉是什么,因为我对徐艺君也有错觉。
    但在皓廷告诉我这是错觉之前,我以为这是心动的感觉。
    在学校餐厅里,我在她的笑容当中,初次感觉到一种美丽的悸动,我第一次发现一个女孩的笑容可以这么深,像一口井一样,你知道那里面是水,但你还是会去窥探一下。
    这是第一个心动的感觉。
    在基隆泊口边,我在她俐落地跳下货柜钢架的动作中,初次了解到,原来等待是爱情里的一部分,虽然跳跃是她在等待中的其中一个动作,但其实这个动作告诉了我,她用跳跃来习惯等待当中的寂寞。
    这是第二个心动的感觉。
    在阳明山上,我在她深深的拥抱中,深深感觉到她累积了许多的难过与悲伤,终于在那一刻得到了解放,我猜想如果那时她还没有哭,那么她一定会忘了什么是爱,或是扭曲了爱的定义吧!
    这是第三个心动的感觉。
    我知道爱情不是在玩集数游戏,不可能集满三个心动的感觉就送你恋爱一次。
    但我必须诚实,那天晚上,基于以上三个心动的感觉,我一度以为那是一种喜欢,一种男女之间的喜欢。
    皓廷不愧是有恋爱经验的人,不管是爱人还是被爱他都经历过,所以他所说的很快就说服了我。
    只是,接下来所发生的事情,都不断地提醒我。
    「林子学啊林子学,爱情的幅员像一座冰山一样巨大辽阔,白色的冰让爱情看似透明,但其实你往脚踩的地方仔细一看,这是一块看不透的冰,而你所站之地,只是冰山一角啊。」
    ※你所站之地,永远只是冰山的一角,※你或许可以了解冰山,但你永远都不可能成为冰山。
    这是我们学校的刑法试题。
    第三部分第3章(12)
    ■「一天,甲开车撞到乙,乙因为患有血友病而血流不止,于是去找号称神医的丙寻求神秘药方,但丙其实只是个密医,他建议乙喝猪血补血,并让伤口自然愈合。乙先是听信了丙的建议,但猪血喝了,仍是血流不止,迫不得已去找正牌医师丁,不料丁只是一个医术差劲的庸医,未能查出乙患有血友病,因此随便在伤口上抹了药水便令乙回家休息,次日乙不幸死亡,试问,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无因果关系?」(五十分)题目看到最后,要你回答有无因果关系,所以这题目考的是因果关系理论。
    而因果关系的判断则分成两个部分,一是「结果原因」,二是「结果归责」。
    「结果原因」在判断行为人之行为对构成要件结果有没有「原因力」,在责任刑法下,唯一可以被接受的理论是条件理论。
    而重点是什么?
    重点是确立了「原因」不代表就会被「归责」,虽然事出有「因」,但因出「多端」。
    但这个问题只是问你有没有因果关系,并不需要其它的答案,所以在作答上,应该是不甚困难的。
    但如果你只是写一个「有」或「没有」,那你就是在找死。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的解法,也没有标准的看法,更没有标准的做法,也就没有标准的答案。
    为什么会没有标准答案?因为这不是在问甲犯了什么罪?丙与丁又犯了什么罪?在错综复杂的题目关系中,你只能假设甲试图为车祸负责,或是乙曾要求甲负责,而甲却逃离现场。
    不同的假设会得到不同的条件与原因,答案也就有好多个。
    而第二题非常逗趣,题目是这样的。
    ■「因冬天天气寒冷,甲要求房东在房间里装设了电暖炉,一天晚上,甲打开暖炉取暖,并缓缓睡去,不料电暖炉因老旧而电线走火,因为甲是个法律系学生,桌上床上地上的刑法共笔很多,火势遇纸一发不可收拾。不多久,甲被浓烟呛醒,本想立刻救火,却想起房东平时做人失败,便悄悄离开房间。不过,当离开房间后又想起房里还有一些刚分手女友所留下的美好回忆物品,心中一阵不忍,便躲到一旁大喊失火,所幸邻居帮忙扑火,才没有酿成大灾。自始至终,甲只是在一旁又惊又恐地发抖而已,试问某甲的行为在刑法上该给予何种评价?」(五十分)
    看完题目,我笑了好一下子,下意识在答案纸上写了「鳖三」和「俗辣」,后来清醒了之后,才发现我的答案有可能让我重修,而且刑法中没有出现过「鳖三」和「俗辣」这样的名词。
    我很想把我的解答写出来,但我现在在说故事,不是考试,而且我想如果我再继续写下去,就有人要转台了。
    接下来的故事,是从考完这堂试开始,B栋11楼开始变得不一样。
    考完试后,已经接近傍晚,其实时间只是下午五点多,但台北已经暗了下来,远处还打了几个闷雷,气象报告果然显少有准的时候,前一天晚上才说各地是晴到多云的好天气。
    我从教室出来,手里抱着共笔和书,脑袋里还在想着甲是「鳖三」、「俗辣」,肚子却传来一阵叫声,这咕噜声大得有点夸张,还好阿居和皓廷没有跟我一起走,不然我很担心他们会说,「哇铐,打雷了!」
    我往餐厅的方向走,在经过文学院的时候,我听见熟悉的音乐声。
    走近一看,只有一个人在随着音乐舞动,虽然日光灯稍嫌昏暗,但还是看得出来那是王艾莉。
    因为她跳得很专心,我没想打扰她,只在一旁看她摆动着窈窕的身躯,音乐越来越快,她就跳得越快,她扎起的马尾不时左右飘摆着,现在是寒冷的十二月天,但她的脸上与额头上尽是淋漓的汗水。
    突然音乐停止,她的动作也停止,不过那姿势是尴尬的。
    她坐在地上,双脚是张开的,双手放在……呃……嗯……我想这形容是可以跳过去的,这不是重点,只是读者少了一点福利。
    她看见了我,站了起来,向我笑了笑。
    我愣了一会儿,赶紧放下书和共笔,很用力地给她拍拍手以表示我的鼓励与欣赏。
    「Nice!Very nice!」
    「Thanks.」她走到旁边拿起毛巾擦汗。
    「怎么今天只有妳一个人在跳?」
    「因为大部分的人都回家了,没有人愿意在即将下雨的天气里练舞,那是一种折磨。」
    老天爷好象在赞同她的话一样,她才刚说完,就打了一记小雷。
    「既然没有人愿意,妳又何必折磨自己呢?」
    「我只是想运动运动,对了,你怎么在这里?阿居皓廷呢?」
    「阿居去打工,皓廷去打球。」
    「那你呢?你要打什么?」
    「我?我不是已经在跟妳打屁了吗?」
    她咯咯地笑出声,还摇摇头,好象在说我像个孩子一样。
    「我只是开玩笑,我其实是要去餐厅吃饭,路过这里,看见妳一个人在练舞,所以停下来想打声招呼,但看妳练得非常认真,所以我没有打扰,不过妳刚刚的结束动作非常精彩,可以再做一次吗?」
    做人必须先懂得为自己谋福利。
    她听完,歪着头笑了一笑,「你不太正经。」然后把毛巾披在肩上。
    「不,我只是好奇,为什么要用这样的姿势结束舞蹈呢?」
    她又是一笑,然后走到我面前,「因为这首舞曲歌词最后一段的意思是:「这么深夜的PUB啊,你留着是为什么?你的眼睛是小偷,在我身上寻找寻找。就别再拖延了,夜越深我越寂寞,就别再矜持了,拥有我拥有我」。」
    我听完有点呆住,她又继续跟着说:「既然要诱惑别人拥有我,是不是就要摆出撩人的姿势呢?」
    「原来如此,我了解了,不过,这是日本音乐吗?」
    「是的。」
    「妳会日文啊?」
    「不会。」
    「那妳为什么知道意思呢?」
    「因为我有同学可以问。」
    突然间,我发觉自己问了个白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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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41 | 只看该作者
第三部分第3章(13)
    天开始下起雨来,虽然雨势不是很大,但伴着寒冬的冷风,这真是煎熬。
    「妳的折磨来了。」
    「没关系,我不怕这种折磨。」她转头蹲下,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
    「妳要淋雨回家?」
    「嗯,我不喜欢穿雨衣,我会在到家之前就闷死。」
    「我要去第二餐厅吃饭,妳要不要一起去?吃完说不定雨就停了。」
    「不用了,我还不饿,谢谢。」
    「喔,好吧。」
    我没有再留她,她收好东西,回头对我笑了一笑,说了声再见,就往雨中跑去。
    到了餐厅,我很快地夹了几道菜,选了个靠近电视的位置就吃了起来。
    过了没多久,艾莉一身湿地站在我旁边,我被她吓了一跳。
    「怎么了?妳突然饿了吗?」
    「不是,我的伟士牌发不动了,你可以载我回去吗?」
    ※我可以不只载一次吗?
    试题部分借自台大法律系刑法试题。感谢台大法律系91级同学提供。
    「当然可以,不过,我才刚吃两口饭……」
    「我可以等你。」
    「一起吃好吗?」
    「为什么?」
    「因为……被别人等着吃饱饭很奇怪,尤其是一个全身淋得湿答答的女孩子。」
    她往后站了一步,额头上的头发不断地滴水。
    「不用了,我不想吃,我在外面的走廊上等你好了。」
    「喔,好,我尽量吃快点。」
    「不用不用,」她笑着,「你慢慢吃,我不赶时间。」
    说完,她转头就走,衣服上的水不停滴下来,经过的人不免都会多看她两眼,然后再看我两眼。我大概可以知道他们在看什么,因为刚刚的画面像极了一对吵架的情侣。
    重点是这个男生还不理这个全身湿透且转头就走的女孩,自顾自的吃自己的饭。
    这个误会恐怕怎么解释也没有人会相信,我赶紧低下头又扒了几口饭。
    「哇铐,外面好冷,呼呼呼!」
    「是啊,我的手都快没感觉了。」
    两个男生端着餐盘经过我旁边,发着抖地说着。
    我想起她淋湿了一身,又站在外面等我,一定冷到不行。我也顾不得肚子还没饱,收拾了一下,顺便替她带了个便当。
    出餐厅时,看见一旁的贩卖机有热的咖啡,我看了看口袋里的零钱,只有五十块的硬币,这旧型的机器不认识五十元硬币。这时正好有个男生投了二十元买了一瓶咖啡。
    「我可不可以跟你买?」我递出五十元硬币给他,指着他手上的热咖啡。
    「跟我买?为什么?」他一脸疑惑地看着我。
    「因为我没有零钱,而我没有时间再去换了,就当作这瓶咖啡五十块吧,不用找我了,没关系。」
    他接过五十块,还非常怀疑地看了一看硬币,「你确定?」他问。
    「那不是假硬币,我只是赶时间,不想再去换钱。」
    拿了热咖啡,我赶紧跑到另一边的走廊,我看见她环抱着腿坐在阶梯上。
    「一定很冷吧。」我说。
    她似乎吓了一跳,回头看着我,「还好,我还有一件防水风衣在背包里。」
    说完,她站了起来,背起了背包。
    「先把热咖啡喝了吧!」我把咖啡递给她,「现在是冬天,妳又淋得一身湿,就算妳身体很强壮好了,小小的感冒病毒就够妳躺好几天了。」
    「噢!谢谢你!」她接过咖啡,笑了起来。
    「快喝吧,」我笑了笑,「看妳全身湿成这样,我都替妳觉得冷。」
    「你要不要?分你一点。」
    「不用了,我的衣服没湿,我不冷。」
    「其实我是个不太怕冷的人,但我很怕热。」
    「所以,妳常这样淋雨回家,冬天的时候?」
    「嗯,也不是常常,因为冬天比较少下雨嘛,我是因为厌恶穿雨衣的关系才会喜欢淋雨,而且淋雨的时候我心情会特别好唷。」
    她俏皮地笑了一笑,我则是有点雾水之懵。
    「为什么淋雨心情会好?」
    「不知道怎么说耶,反正我喜欢淋雨就是了。」
    这时,像是天空在为地上的人们拍照一样,雷电闪了一闪,过了几秒,雷声大作。
    「现在妳确定又要淋雨回家吗?」我指了指天,我以为她会怕雷声。
    「不然呢?你还有别的方法吗?」
    「当然有,路上小黄那么多,而且我们也可以搭捷运啊。」
    「我全身都湿了,出租车不会载的,而且捷运搭到站,离我们家还有二十分钟的路程耶。」
    「不然这样好了,」我灵机一动,「我们猜拳,赢的人说话。」
    我做出猜拳的手势,她看了看我的拳头,又看了看下着雨的天。
    「好,猜拳,但输的人说话。」
    「输的人说话?为什么?」
    「因为几乎没有人会想输,所有猜拳的人都想赢啊,所以输变得比较难。」
    我思考了一下,没多想什么就答应了,反正输赢各是百分之五十的机率,不是我输就是她输。
    结果很不幸的,我赢了,而且我跟她拗了三把,三把都是我赢。
    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很擅长猜拳输人,不过从她很高兴的表情看来,她真的很喜欢淋雨,真是个奇怪的女孩。
    第四部分第4章(1)
    走到了停车场,我从置物箱里拿出一件保暖的外套要给她,她说不要,她只要穿自己的风衣,我又拿出雨衣要给她,她还是不要,说会闷死。
    「那这样好了,雨衣我穿,妳要躲在里面。」
    「不要,那会闷死得更快。」
    「无论如何,妳就是不穿雨衣就对了?」
    「对。」
    「好吧,那我陪妳好了。」
    「不用啊,你把雨衣穿著啊。」
    「不是,其实还好妳坚持不穿雨衣,」我把雨衣展开,让她看看上面的叉已经开到了腋下,至少有一百二十公分,「这雨衣已经历史悠久了,这叉从只有五公分到现在已经开到这样了,让妳穿这样的雨衣很不好意思,但我也只有这一件雨衣。」
    「那还真是谢谢你刚刚猛推荐这件雨衣给我喔。」她看着叉,苦笑着说,表情似乎在说这叉实在开得有点夸张。
    「我不知道我有机会在雨天载女孩子,更不知道叉也是会长高的。」
    她笑咧了嘴,用手摀着鼻口之间,这时我发现她的眼睛真的很大,连笑的时候都瞇不起来的感觉。离开学校不到五分钟,我已经淋得一身湿了,在冬天骑机车淋雨的感觉真的非常不同,除非你曾亲身经历,否则你不会了解所谓的不同到底在哪里。
    但是我得承认,我用不同两个字,只是为了在女孩面前保留一点形象,毕竟在女孩子面前说脏话是非常不礼貌的。
    一阵阵寒风刺穿湿透的衣服,你的手从指尖到臂上完全失去知觉,胸口像放了一块冰一样,每过一秒都会有即将冻伤的感觉,牛仔裤早就已经湿得彻底,就别说更里面那一件了,根本像是把「很重要的地方」冰在冰箱里一样。
    还好我戴着全罩式安全帽,所以我的头脑还是清醒的。
    「你在发抖。」她说,双手搭在我的肩上。
    「我……可不可以……拜托妳一件……事……」没办法克制发抖,我颤着嘴唇说。
    「什么事?」
    「我们……下次……猜赢的说话……好不好……」
    「对不起,如果你感冒发烧了,我再陪你去看医生?」
    「别……乌鸦了……好吗……」
    我们很安全地回到了B栋,我一直以为我会冻死在半路。
    在电梯前,我颤抖着手,从背包里拿出买给她的便当,「不管饿不饿,吃一点总是好的吧。」我说。
    「你真的很细心耶。」她专注地看着我。
    「这没什么,是朋友都想得到,快点回家洗澡吧,我快要冷死了。」
    「嗯,谢谢你。」
    然后,我们各自转过身,她开她的B栋11楼之二号的门,我开我的B栋11楼之一号的门。
    「子学。」在关门前,她叫住我。
    「什么事?」
    「谢谢你载我回来,又买了晚餐给我,明天早上八点来按电铃,我做早餐给你吃。」
    「不用了吧。」
    「我就知道你会说不用了,没关系,我们猜拳,赢的说话。」
    「赢的说话?妳确定?」
    「确定。」
    然后,我又连输三把,我又拗了三把,还是输,算了算,我连输了六把。我真觉得她可以去参加猜拳比赛,如果有这样的比赛的话。
    隔天,一个天气晴朗的星期六,八点不到,我家门铃先响了。
    门一开,原来是涓妮。
    「艾莉发烧了,我背她不动,你可以带她去看医生吗?」涓妮说。
    我很想笑,但我忍住了。一个说喜欢淋雨而且说如果我感冒发烧要陪我去看医生的人,现在正靠在我的背上让我载着去看医生。
    ※我发誓,我再也不跟她猜拳了。
    第四部分第4章(2)
    那天晚上,我正在BBS上浏览咖啡板,突然有人丢来一个水球,因为我平时都把喇叭声音开得很大的关系,所以接到水球时的一声「咚!」,把我吓了好大一跳,差点从椅子上摔到门边去。
    dancewithyou:还没睡啊?
    刚接到讯号的时候,我有些疑惑,因为这个ID很熟悉,但却不在我的好友名单里,我不知道这是谁。
    tzushitlin:还没,还没,正在看一些文章。
    dancewithyou:你一定被我吓一跳吧!
    tzushitlin:是啊,差点摔成重伤。
    dancewithyou:喂!你可千万别真的摔伤了,那我可会内疚到死。
    tzushitlin:不会啦,哥哥有练过落剑式,要倒下那一瞬间只要稍微施点力就会再站起来了。
    dancewithyou:哈哈哈哈哈哈,还落剑式咧。
    tzushitlin:是啊,我可是华山派嫡系,令狐冲的第十九代师弟,马桶不冲。
    dancewithyou:你够了,而且你冷了……
    我也觉得够了,而且已经掰不下去了,明明是我不认识的人,我还跟他掰得很高兴。不过网络上常发生这样的事,明明不认识,却可以掰很久。
    这样的事阿居常做,而且不但在网络上,连现实生活中也发生过好几次。因为次数太多,而且过程扑朔迷离,所以我就不浪费时间细说了,要听叫阿居说给你们听。
    dancewithyou:你知道我是谁吗?
    tzushitlin:我们终于进入重点了,不知阁下是哪一派的侠士(或侠女)?而且我们认识吗?
    dancewithyou:当然认识啊,不然我找你干嘛?想知道我的名字是吗?你得先过我三招才行。
    tzushitlin:三招?哪三招?放马过来吧。
    dancewithyou:我也不知道,我武侠小说看得太少。
    tzushitlin:……那你干嘛还跟我演下去?
    dancewithyou:喂!是你在演耶,我辛苦配合你,你竟敢怪我?看我流星蝴蝶剑!
    看到这句,我开始怀疑这个人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tzushitlin:……你确定要继续吗?
    dancewithyou:呃……嗯……算了,今儿个暂且饶了你!
    tzushitlin:多谢大侠不杀之恩,敢问大侠贵姓大名?我们真的认识啊?
    dancewithyou:等等,我先问你,为什么你的ID里有shit?
    tzushitlin:这不是我的意思,这是我同学帮我注册的。
    我想起这个ID是阿居帮我注册的,他问我要什么样的ID,我说随便,可以用就好,结果他依我名字的发音直取。因为我当时正在忙其它的事情,也没有特别注意,他注册结束了之后,还把昵称设定成「我帅到天花板去了」。
    tzushitlin:这事说来话长,就不要说了吧。
    dancewithyou:喔?好吧,那就算了。
    tzushitlin: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你确定我们认识?你确定没有认错人?
    dancewithyou:我没有认错人,我们真的认识。
    tzushitlin:好吧,那就当认识吧,你找我有什么事?
    dancewithyou:我要跟你说谢谢。
    tzushitlin:为什么?
    dancewithyou:我去换另一个ID,你就可以知道我是谁了。
    过了几分钟,他的……喔,不,是她的另一个ID丢我水球。
    elisawong:知道我是谁了吗?
    tzushitlin :咦?房东阿嬷?妳怎么……会突然找我聊天?
    elisawong:拜托,我不是房东阿嬷啦﹗ tzushitlin :不然妳是谁?
    elisawong:请看看我的ID怎么念好吗?
    tzushitlin :伊莉沙翁?
    elisawong:唉……我是艾莉……
    tzushitlin :艾莉?是妳喔?妳怎么会用房东阿嬷的ID?
    elisawong:拜托,请你稍微拿出法律系学生的逻辑头脑好吗?你的房东就是我的阿嬷,她都是用我这个ID上网的,所以我才会再申请了另一个ID.
     tzushitlin :喔,原来如此,妳怎么不早说啊?
    elisawong:现在不是说了?
    tzushitlin :现在叫作早吗?
    elisawong:那我明天早上八点再跟你说一次,够早了吧。
    tzushitlin :艾莉,妳冷了……
    elisawong:呵呵,我幽默吗?
    tzushitlin :刚刚的流星蝴蝶剑比较幽默。
    elisawong:那,我漂亮吗?
    tzushitlin :哈哈哈哈哈哈,妳好幽默。
    她过了好久都没有再丢水球过来,我心想她该不会是生气了吧。
    第四部分第4章(3)
    tzushitlin :喂,妳在吗?
    elisawong:在。
    tzushitlin :那为什么不说话?
    elisawong:因为你刺激到我了,我要你说对不起。
    tzushitlin :好好好,对不起。
    elisawong:好,我原谅你。
    tzushitlin :妳今天才看过医生,为什么不休息呢?
    elisawong:我精神很好,烧也退了,医生打的针真厉害。
    tzushitlin :但这不表示痊愈了,妳该休息才对。
    elisawong:好吧,那我要去睡了。
    tzushitlin :好的,晚安。
    elisawong:对了,子学,我欠你一客早餐,你什么时候要来兑现?
    tzushitlin :等妳感冒好的时候。
    elisawong:子学晚安。
    她下线没多久,皓廷买了消夜回来,在客厅里吆喝着,要我跟阿居一起出去吃。
    我穿上外套,在床边及桌边找着拖鞋,这样冷的天气,如果不把拖鞋穿著,那地板的温度会让你觉得好象站在冰块上。
    当我拿起叉子,正要叉起第一块鸡肉时,我的手机响了,来电显示是私人号码。
    我接起,电话那头是徐艺君。
    二○○一年最寒冷那一天,台北只有十一度,淡水的凌晨只有八度。
    中央气象局说合欢山已经开始下雪,而且一个晚上的积雪就已经达到平均三十公分,最深的可能有五十公分。
    为什么我会记得这个?因为徐艺君常打电话来向我报告天气。一开始我以为是因为她念大气科学系的关系,但她说不是。
    「因为气候是地球的心情,我喜欢这样的比喻,所以我开始很注意每天的天气。」
    这说法我还是第一次听到,倒也觉得新鲜。
    「但全球各地的气候都不相同呀。」我提出一个有点像找碴的问题,在问的当下,我都觉得这问题是多余。
    「你很不浪漫。」她说:「不浪漫的人是无法体会出地球的心情的。」
    听完,我语塞,她也没再补充什么,我赶紧设法转移话题。
    「那……妳最喜欢地球的哪个心情呢?」
    「我喜欢阳光普照的雪地。」
    「阳光普照的雪地?这算是晴天还是阴天?」
    「这算是雪地冰天。」
    「呃……」
    我愣着,她开始开心地笑,「跟你开玩笑的啦。」
    「好一个玩笑……」
    「你看过雪吗?」
    「有啊。」
    「在哪里看的?合欢山吗?」
    「是啊,合欢山看雪是最方便的,那里是全台湾的公路最高点,开车就可以上去了,根本不用爬。」
    「好羡慕,我好想看。」
    「妳没看过吗?」
    「我只看过电视里的雪,只看过电视里的打雪仗,所以下多大我都不会觉得冷,雪仗多激烈我都不会觉得好玩。」
    「爸妈没带妳去过?」
    「他们?」她的语气中有些无奈与不屑,「赚钱重要。」
    「那同学呢?朋友呢?」
    「我说过了,我没什么朋友的。」
    我回想了一下,她确实说过这句话,「那……没参加过活动?例如救国团?」
    「我想参加的是「救我团」,等有人救我了我就去救国团。」
    她稍稍幽默了一下,我却笑到不支倒地。
    一阵寒风吹进窗户,吹起我一身鸡皮疙瘩,我站起,把窗户关小了些。
    「好冷喔……」
    「是啊,一阵风……」话没说完,我觉得奇怪,「咦?」
    「咦什么?」
    「妳也被风吹得冷了?」
    「是一阵冷风没错啊,都吹到骨头里去了。」
    「不会吧,妳在哪啊?」这巧合奇怪得让我有些困惑。
    「我在我住的地方啊,你口中的神奇学舍啊。」
    「咦?刚刚也有一阵……」
    「什么?」
    我本想解释给她听,告诉她我跟她同时被寒风吹了一阵,但话到嘴边就觉得这只是巧合,想想算了。
    「没,没事,我肚子饿,室友买了消夜回来。」
    「好吧,那你去吃吧,晚安,改天再聊。」
    「好。耶,对了,妳还是坚持不告诉我妳的电话号码吗?」
    「你想要吗?」
    「为什么不要?」
    「我是问你想不想?」
    「想啊,有不想的理由吗?」
    「你知道我为什么现在还不想给你电话号码吗?」她的声音变得清柔了。
    「为什么?」
    「因为我会期待。」
    「期待?」
    「你不是要去吃消夜?快去啊。」
    「我会去吃啊,但是妳还没说完啊,期待什么?」
    「林子学,」她突然加重语气,认真了起来,「你知道要了别人的电话,却又不打给对方,是一件很不礼貌的事吗?」
    「呃!好象……似乎是……」
    「那就对了,晚安,再见。」
    说完,她就把电话挂了。
    又一阵冷风吹进来,我索性把窗户给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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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48 | 只看该作者
第四部分第4章(4)
    ※如果连电话号码都可以是一种期待,那么……情人呢?
    很快的,圣诞节来临了,记得去年的圣诞节,我在神奇学舍遇见了艺君,那时她有点朦胧醉意。但今年的圣诞节她完全不同了,她很清醒地在早上八点就打电话叫我起床。
    我在起床盥洗时,手机又再度响起,我嘴巴里还有一堆泡沫,索性咬着牙刷、嚼着泡泡接电话。
    「喂。」是徐艺君。
    「什么事?」
    「没啊,我怕你又倒头睡着,你在干嘛?讲话怎么这样?刷牙吗?」
    「对地,我在刷牙,我已经起床了。」
    「那就好,我喜欢不会赖床的男孩子。」
    「我可以先把牙刷完吗?」
    「什么?你说什么?」
    「我可以……咳咳咳咳……」一个不小心,我吞了一口泡沫,呛着了喉咙,咳得乱七八糟。
    「喂,你还好吧?」
    「我先刷……咳咳咳,刷完再打给妳……」
    「什么?」
    没等她说完,我就把电话挂了,喉咙因为被呛噎着,非常不舒服,等到我盥洗完毕,我赶紧拿出冰箱里的矿泉水猛喝。
    但我一时忘了正值冬天,冰水很冷,一口水灌到嘴巴里,几乎每一颗牙齿都被针刺到一样,全部都软掉了。
    经过这些折磨,我有些不舒服,我拿起电话想拨给徐艺君,却突然想起她还没有告诉我电话号码,这时皓廷起床了,带着篮球就准备出门。
    「耶?子学,你也起床啦?我要去打球,要不要一起去?」
    「我也想,但已经有人找我了。」
    「找你?打球?谁啊?」
    「不是找我打球,我也不知道她找我干嘛,一大早就打电话来,就是那个我跟你们提过的徐艺君。」
    「喔?」皓廷一下子拉升了音高,「今天圣诞节耶,该不会……」
    「别瞎猜,」我说:「没的事。」
    皓廷邪笑了几声就出门了,我问他为什么阿居不去,他说我笨,圣诞节阿居会出现的地方,只有孤儿院及育幼院。
    我回到房间,盯着不大不小的衣橱伤脑筋,因为我不知道要穿什么,也不知道艺君到底要做什么。这时门铃响了,我开了门,是艾莉。
    「子学,还好是你开的门,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嗯?」我一头雾水的,「怎么了?」
    「你还记得我欠你的早餐吧。」她说。
    「我记得啊。」
    她从背后拿出早餐,递到我面前来,「因为我只做了你的早餐,如果是阿居或是皓廷开门的话,我就不好意思了。」她不好意思地笑着,「而且我只做你的早餐,别人可能会误会。」
    说完,她看了我一眼,吐了吐舌头,模样甚是可爱。
    「没什么好误会的啦。」
    「这是火腿蛋饼,还有一杯咖啡,我等等端给你。」
    「蛋饼?妳做的?」
    「是啊,我可不是买现成的喔。」
    「咖啡?妳泡的?」
    「对啊,还特地去买了咖啡豆,我猜测你喜欢喝稍微偏酸的咖啡,所以我买了蓝山,你喜欢蓝山吗?」
    「为什么会猜我喜欢偏酸的咖啡?」
    「不知道,就是猜的,你赶快吃,开水滚了,我去泡咖啡。」她转头半跳着半跑着走回去,发丝轻轻地飘着。
    其实我并不懂咖啡,我也没有特别研究过什么咖啡豆是偏酸的,又什么是偏苦的,对我来说咖啡都一样,而且我曾经觉得统一咖啡广场最好喝,后来被艾莉纠正,她说咖啡是一种精神粮食,而咖啡广场只是一种饮料。
    过了好久好久之后,我手上拿着咖啡广场,问了艾莉,伯朗是不是咖啡呢?她说是饮料。那毕德麦雅呢?她也说是饮料。那三十六法郎呢?她的回答还是饮料。
    「那什么才叫作咖啡?」
    「我会让你知道的,有一天我一定会亲自让你知道的。」
    她只是这么说,我竟然开始等待那一天。
    不一会儿她回来了,端了一杯香味四溢的咖啡,当她把咖啡放到桌上的同时,我看见她的右手,有好多红点。
    「妳的手怎么了?」
    「呃,没有啦……」她干笑着,「煎东西被喷油总是难免的嘛。」
    「我去拿药给妳擦?」
    「不用了不用了,我已经擦过了,而且这只是一点小伤,不痛的。」
    她假装勇敢地拍一拍被喷到的地方,那明明是烫伤,她却逞强说不痛。
    我制止了她继续拍打烫伤处的动作,然后拿起她泡的咖啡,啜了一小口。
    「哇铐,好苦!」我叫着:「有没有糖包跟奶精?」
    「有,但是,你一定要加吗?」
    「嗯?不能加?」
    「不是不能加,咖啡本身的味道就是这样,加了糖或奶精就不是咖啡了,会变成一种带着咖啡味及甜味的水,」她看了看我,又继续说:「咖啡不要再加任何东西,应该就很好喝了。」
    「是这样啊。」
    我虽然不能理解,也没办法在当下体会艾莉说的咖啡经,但是我不想让她失望。
    我放下咖啡,夹起一块蛋饼塞进嘴巴里,却突然感到一阵苦味。艾莉问我怎么了,我只是笑一笑,然后很开心地说好吃。
    但其实艾莉的蛋饼已经焦了,厉害的是它焦的不是皮,而是里面的蛋,我非常努力地一块一块吃进肚子里,对于这样的厨艺,我只能说神乎其技。
    「神乎其技啊,艾莉,真是好吃啊。」
    「真的吗?我很怕不好吃耶,这是我从十几块蛋饼里挑出最好的一块了。」
    「十几块?」
    「对啊,其它的都做坏了,丢掉又很可惜,所以等等涓妮她们起床后,我看看能不能要她们吃完。」「艾莉,朋友不是这么相害的……」我轻声地说,把头别了过去。
    「什么?朋友怎么样?」
    「噢,我是说……朋友嘛,给她们吃是应该的。」「喔,是啊,她们都是好室友呢﹗」
    说到室友,这时阿居起床了,他一头乱发地走到客厅,看见艾莉坐在那里,马上又缩了回去。
    艾莉看见阿居不好意思地躲了进去,可能是心想打扰了我们,所以她收拾了装蛋饼的盘子还有咖啡杯,就说要回去了。
    第四部分第4章(5)
    「子学,谢谢你不嫌弃我的早餐,其实我知道那是不好吃的。」走出门口之后,她回头说。
    「不会啦,不会难吃。」
    「我知道你一定会说不会,所以我要跟你说谢谢。」
    「别这么说,我很不好意思。」
    艾莉笑了一笑,向我点了点头,就转头回到对面。
    待我要关上门的时候,她突然回头问我:「对了,子学,今天是圣诞节,你有什么节目吗?」
    「嗯,不知道,不过刚有朋友打电话来了,我想应该是有节目了吧。」
    「那,晚上呢?」
    「不太清楚,我不能确定,怎样,妳有事吗?」
    「没什么事,我问问罢了。」
    「这样吧,如果我晚上有空,我再打电话给妳?」
    「嗯!好啊!」她笑着说了再见,然后关上门。
    同时我也听见我的手机响起,没有显示号码,是艺君打来的。
    「你的嘴巴跟游泳池一样大吗?」她劈头就问了这么一个怪问题。
    「怎么说?」
    「不然你怎么刷个牙刷那么久?」
    「啊,对不起,我刚跟朋友说话,而且我没有妳的电话,我没办法跟妳连络,我以为妳会再打来……」
    「外面很冷耶……」
    「外面?妳在哪里啊?」
    「我的眼前是斗大的翠风郡三个字,还有一个我以为你很快就会从里面走出来的大门。」
    「啊,妳在社区门口?妳在那里干嘛?」
    「我买了早餐给你,要庆祝我们认识一周年。」
    我用最快的速度跑到社区门口,她穿著一件红色大衣、一件格子长裙,还围了一条白色的围巾。
    「妳怎么不跟我说妳在这里?」
    「是你挂我电话的。」
    「妳可以再打啊。」
    「是你说要刷牙的。」
    「好好好,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要让妳等的,而且我也不知道妳竟然找得到这里。」
    「说对不起还不够,」她拉一拉围巾,「陪我看场电影,我再考虑是不是要原谅你。」她把早餐塞到我手里,一脸俏皮地说:「拿好久,手好酸。而且都已经冷掉了,一定不好吃了。」
    虽然我已经吃了艾莉亲手做的早餐,但为了不让她觉得难过,我还是笑着问她:「妳买了什么好吃的?」
    「火腿蛋饼,一杯咖啡牛奶。」她回答,我差点没跌倒。
    「火腿蛋饼?咖啡牛奶?」
    「是啊,这家早餐店的火腿蛋饼好吃到不行,尤其是咖啡牛奶,更是超级赞的,它的咖啡很香,牛奶更是每天配送的新鲜牛乳,这两种东西加起来,你一定会喜欢的。」
    「真的吗?」
    「是啊,咖啡与牛奶的相遇,像是注定的缘分一样,咖啡少了牛奶,就少了一道香味,牛奶少了咖啡,就只是无奇的牛奶。」
    她笑得很高兴,彷佛有自信地知道我一定会喜欢她的咖啡牛奶。
    但我却模糊了,在那一剎那间。
    我努力地接受着火腿蛋饼的巧合,却无法分离咖啡的冲突。
    艾莉啊,妳说咖啡不加任何东西才叫作咖啡,才是最好喝的。
    艺君啊,妳说咖啡与牛奶的相遇,是一种特别的火花。
    妳们说的都有道理,我该倾向那一边呢?
    抑或是我谁都不该有所倾向,答案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呢?
    我很快地吃完了她的蛋饼,也喝完了她的咖啡牛奶,虽然东西都已经冰冷了,但我的心却热得发烫。我的肚子很胀,但我的脑袋却很空。
    我骑车载着艺君往电影院的方向前进,她很开心地跟我聊着。我却在思考着,最后会出现什么样的答案?
    ※或许,出现的不是答案,而是一道题目,或是……
    第四部分第4章(6)
    ■27我一直都记得那一天的圣诞节,因为那天之后,我不断地在做是非题。
    题目时常「当」一声地从脑海里跑出来,很直接地问你是或不是?
    我们从电影院出来之后,艺君嚷着要吃麦当劳,我问她是不是原谅我了,她说吃完麦当劳再说。我问她想吃什么,她说麦香鱼餐,因为我吃了两份火腿蛋饼的关系,肚子不饿,所以我只买了一份薯条。
    我端着食物,她选了一个靠近麦当劳叔叔的地方坐下来。但因为那个地方是冷气口,她被吹冷了,慢慢地向我靠近,最后她的右手紧靠着我的左手,我闻到她特殊的香味。
    「这是什么味道?」我好奇地问她。
    「薯条。」她以为我在问的是附近的味道,很认真地回答,那模样好可爱。
    「不,我是问妳身上的味道?」
    她听完,顿了一下,似乎有些惊讶地看了看我,然后笑开了嘴,开心地说:「你喜欢啊?」
    「还不错啊,好象是一种花香。」
    「这是月橘,是一种小灌木,因为它的香味很怡人,似乎在七里外都可以闻到,所以别名叫作七里香。」
    「喔?」
    「还有人觉得用七里太短了,所以也有人叫它十里香。」
    「差三里有差吗?」我调皮地故意装傻问她。
    「你是笨蛋吗?重点不是差几里好吗?」她皱着眉,装作生气地说。
    「妳不是念大气的吗?怎么连植物也了解呢?」
    「因为我刚好有种啊,它在夏天与秋天都会开花,冬天会结红色的果实,我都会在秋天的时候搜集很多很多花,然后放在衣橱里,当作是一种香水啊。」
    「好种吗?」
    「月橘一整年都很茂盛,超好种的。」
    「对喔……我想妳也只能种超好种的植物……一定要超好种喔,如果只是好种的话,那植物就有危险了。」
    她斜着眼睛瞪我,还拍了桌子两下,做出抗议的表情与姿势。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笨?」她问。
    「不会啦,我是跟妳开玩笑的。」
    「真的吗?」
    「真的,妳怎么突然认真在意起来?」
    她没说话,低头继续吃她的麦香鱼。我以为她又生气了,想安抚一番,却不知道从哪儿开始。
    这时脑海里「当」的一声,出现了一道题目。
    「艺君生气的时候,你是不是会有些不知所措?」
    「啊……是啊,是啊。」
    「你说什么是啊是啊?」艺君碰了碰我的左手。
    「啊?」我像是白日梦刚醒的阿呆一样,「没啊,我在发呆。」
    「我吃不完耶,怎么办?」她指着麦香鱼说。
    「妳怎么吃那么少?」我看着那只咬了两口的麦香鱼。
    「因为我食量不大啊。」
    「我以为妳也在减肥,全世界的女孩子都在减肥,连那种瘦到不行的也说要减肥,看不出哪里肥的也要减肥,甚至那种瘦到脸凹脖子细平胸扁臀的也都要减肥,反正肥的地方永远都看不见,反正只要妳是女的就一定要减肥,好象不减肥就会被判刑一样,干脆立法算了。」
    我也不知怎么回事地比手画脚随口念了一大堆,她看着我,听得嘴巴开开,眨了眨她的大眼睛,过了一会儿竟然大笑了起来。
    「有这么开心吗?」
    「是啊,你好可爱。」
    「可爱?这形容词用在我身上会笑掉别人两斤鸡皮疙瘩。」
    「可是,你在碎碎念的时候真的好可爱。」
    「这是夸奖吗?」我问。
    她用力地点点头,然后伸手摸摸我的头发,「这对我来说,是最真心的夸奖了。」
    她很认真地看着我,我被她看得有点不好意思。
    「妳的麦香鱼。」我成功地转移话题,指着麦香鱼说着。
    「吃不完啊。」
    「吃不完就别吃了。」「可是,这样很浪费啊,你只吃了薯条,肚子一定还有空间吧,你帮我吃。」
    「帮妳吃?」
    「是啊,丢掉太可惜了,你又只吃了薯条,等一会儿肚子一定会很饿,所以……」
    「可是……可是……」我面有难色的。
    「可是什么?」
    「妳不觉得……哎呀……」
    「你一定觉得这是一种……间接接吻,是吗?」
    「对对对,我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不介意的话,你会介意吗?」
    「这……我当然不介意,妳都不介意了,我怎么会介意。」
    其实我介意的要死,我感觉有些奇怪。
    「麦香鱼在等你。」她说她微笑地看着我,把麦香鱼摆到我面前。我这辈子第一次对麦香鱼有恐惧,心里不断挣扎是不是该把它给吃下去。
    「这可乐也给你喝,」她把可乐插上吸管,然后放到我面前,「我去洗手间,你慢慢吃。」说完,她站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我先在原地呆了几秒钟,看了看可乐,再看了看麦香鱼,当下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这时脑海里「当」的一声,又出现了一道题目。
    「林子学,老实回答,这一刻你是不是感觉有那么点甜蜜?」
    「是啊……是啊……」
    我拿起可乐,先喝了一口,然后开始把麦香鱼一口一口地吃到肚子里。
    她去洗手间去得有点久,直到我已经吃完了东西,她才回到座位上。
    「你是拿去丢了还是吃完了?」
    「当然是吃完了。」
    「我想也是,因为你的脸好红,还在想间接接吻的事?」
    「脸红?有吗?没有吧。」
    「我都说不介意了,你干嘛还脸红呢?」她开心地笑着,我则是越来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吃完了,我们走吧。」她说。
    我起身收拾了桌上的东西,拿到旁边的垃圾桶去丢。她在我把餐盘上的东西倒进垃圾桶之前,很快地拿起那杯可乐,毫不犹豫地就喝了起来。
    「啊……」下意识地轻呼了一声,我有些不好意思。
    「啊什么?」
    「没……没有。」
    「子学,」她拉住我,在下楼梯之前。「我说不介意,是真的不介意。」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作心跳漏了两拍的感觉。她咬着吸管,眨着眼睛看着我,微笑中我看见一种羞涩的大方,一种直接的勇敢。
    艺君,我想……这就是妳吧。妳用妳的方式表现妳的喜怒哀乐,是那么地直接,那么地透明,那么地令人印象深刻啊。
    第四部分第4章(7)
    我看着艺君的眼睛,突然感觉到脸上一阵烫,艺君说我的脸更红了,我连笑都觉得不好意思,这时经过麦当劳叔叔的旁边,我灵机一动地停在他面前。
    「麦先生你好,你的餐点很好吃,不管是薯条还是麦香鱼都很好吃,而且新鲜可口,快速卫生。」
    艺君在一旁看了,掩着嘴巴笑了起来。
    「只是麦先生,在下我有一点小小的建议,是不是可以推出一种「女用套餐」?那份量以及堡类大小都可以缩小一些,不然我们男孩子都很可怜,吃得满脸通红耶……」
    艺君被我逗得笑了好久,连已经骑上机车离开麦当劳数百公尺了都还在笑。
    她说她第一次看见有人在跟麦当劳叔叔讲话,而且还一副很正经的模样。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在跟他谈生意呢﹗」她说完,又哈哈大笑起来。
    这时脑海里「当」的一声,又出现了一道题目。
    「子学啊,子学,当艺君因为你而开心地笑的时候,你是不是有一种安心感?」
    「是啊,是啊。」
    「妳原谅我了吗?」
    「原谅什么?」
    「今天早上啊,我让妳等了很久。」
    「笨蛋……」她轻轻地敲了一下我的安全帽,「早在看到你的那一剎那,我就已经原谅你了……」
    「什么?妳说大声一点,我听不清楚。」双手握着手把,我转头说着。
    「笨蛋!骑你的车,看你的路,我还没原谅你呢!」
    ※妳的笑让我安心,与妳相处让我感到甜蜜,这是不是爱情?
    ※如果是,那原不原谅,有什么关系?
    这天晚上,因为艺君玩得有些累了,而且她很明白地告诉我她的生理期刚到,有点体力不支。
    我在一阵脸红之后问她要不要吃点东西,她摇头,我问她要不要送她回家,她点头,我把她载回神奇学舍,然后自己吃了晚餐之后,就回到B栋11楼。
    就在电梯门打开的那一剎那,有只小狗冲进电梯里,我吓了好大一跳,这时艾莉也随后跑了进来,把狗儿一把抓起。
    「咦?子学,你刚回来啊?」
    「是啊……是啊……」我缩在电梯的角落,有点发抖地说。
    「这是我今天买的,可爱吗?我还在替牠想名字呢!牠很皮,很会乱跑,一点都不像女生。」
    她这么一说,我注意了一下狗儿的性征,确实是只母狗,「既然这么皮又会乱跑,就叫牠皮跑吧。」
    我说完走出电梯,艾莉做着发冷的手势,「你冷了,子学……」
    「这是什么狗?」我问。
    「马尔济斯啊,可爱吧。」
    「可爱是可爱,但我对狗只能敬而远之。」
    「为什么?」
    「这说来话长,改天再告诉妳。妳今天就出去买了只狗,没有其它的活动吗?」
    「没有。」
    「涓妮跟婉如呢?」我探头往她家里面瞧了一瞧。
    「婉如跟男朋友出去了,涓妮在家里,我们正在为这只小狗的名字伤脑筋。」
    「婉如跟男朋友出去了,那妳们两个在干嘛?」
    「我们在取狗名字啊。」
    「不,我是说,婉如交了男朋友,那妳跟涓妮在干嘛?」
    她微笑了一下,吐了吐舌头,俏皮地说:「我们在等人追啊。」
    我回到家里,皓廷正在讲电话,阿居则在房间里听音乐。
    我拿了衣服想先去洗澡,阿居却不知道是从哪儿跳出来的,「别去!」他挡在浴室门口,一脸正经地说着。
    「为什么别去?」
    「此去将有苦痛折磨上身,劝阁下还是放弃了吧。」
    「敢问前辈何出此言?莫非这浴室有危险?」
    「岂只危险,若是一不小心,将会使阁下生不如死,后悔不已。」
    「难不成是……」我当下有个很恶心的反应,「前辈方才在此浴室里种植农作物,因肥料气味太重,怕我中了毒气?」
    「哎呀!阁下心机重矣,在下实是为了其它原因才制止大侠使用,况且若是在下方才种植过农作物,肯定不会前来制止,以收臭死阁下之效。」
    「说的也是,那么敢问前辈,这浴室究竟如何?」
    「热水器坏了。」
    「热水器坏了?」我退后了几步,「这……这……这真是……」
    「你还要继续演吗?」阿居瞇着眼睛说着。
    「我铐,我配合你耶。」
    就这样,我带着衣服还有盥洗用具,去向艾莉她们借浴室。
    艾莉开门之后,那只马尔济斯又冲了出来,我赶紧挡住牠,不然牠又不知道要冲去哪里。
    在洗澡之前,艾莉问我,如果晚上我没事的话,是不是可以陪她去散散步?
    「我本来找涓妮,但是她不想出门,她说她怕冷。」
    「妳想去哪儿散步呢?」
    「都可以,只要有人愿意陪我就好。」
    「当」的一声,脑海中又出现了一道题目,这是属于艾莉的第一道题目,却扯到了艺君。
    「如果艺君这时也打电话给你,要你去陪她散步,你是不是会答应?」
    「是……吧,但我希望……她不会打来。」
    「林子学,这是是非题,不需要多加批注。」
    我感觉到自己的心在跟我对话,艾莉以为我不舒服,摸了摸我的额头,「你没事吧?」我回过神,看着她,笑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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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6:56 | 只看该作者
第四部分第4章(8)
    洗完澡之后,我从浴室里出来,那只马尔济斯又趁我开门的时候冲进浴室,我被牠吓了一跳,差点滑倒。
    「牠应该是只猫的。」我说。
    「为什么?」
    「因为牠可能自以为是小叮当,只要有门打开牠就乱冲,似乎把每个门都当作任意门。」
    「耶?」她睁大了眼睛,「你没说我还没注意到。」
    就这样,这只马尔济斯的名字就被取了出来,但如果你认为是小叮当的话,那你就错了,牠的名字只有一个字,就是「猫」。
    那天晚上,我跟她也没去哪里散步,我们只是在楼下的社区中庭晃着。
    我们先是顺时针地走了十圈,然后又逆时针地走了十圈。
    「那,我们各走五十圈之后,再回去睡觉吧。」
    「各五十圈?」
    「是啊,你觉得太多吗?」
    「不会,我怕妳累。」
    「我很喜欢散步,所以我不会累。」
    「妳知道吗?妳一直给我一种感觉……」
    「什么感觉?」她微笑地看着我。
    「妳的坚强是假的。」
    「我的坚强是假的?怎么说?」
    「妳不像是会骑伟士牌的女孩,但是妳骑伟士牌,感觉上像是因为不想被别人认为妳是文弱女子,所以妳在壮大声势。」
    「有趣,你继续说。」她笑开了嘴。
    「妳不像是会去跳热门舞蹈的女孩,但是妳跳了,感觉上像是因为不想被别人认为妳的型与动态的活动不搭,所以妳在自我考验。」
    「Go on.」
    「妳不像是会在冬天淋雨的女孩,但是妳淋了,感觉上像是因为心里有某种程度的压抑或是创伤,所以妳在做一种发泄。」
    这时我们已经顺时针走了十圈,艾莉拉着我转了个方向。
    「我知道你下一个想说什么。」
    「什么?」
    「我不像是会做火腿蛋饼的女孩,但是我做了,感觉上像是因为不想被别人认为是一个不太贤慧的女孩,所以我在自我证明,我说的对吗?」
    「说对了大部分,但最后一句错了。」
    「不然呢?」
    我拉住她的手,撩起袖子,指着她手上的烫伤。「妳是在当傻瓜,而不是自我证明。」
    「呵呵,好象有道理。」
    我抓着她的手,把她的袖子放下,我感觉到她手里的温度,那是一种令人说不出话来的温暖。
    我曾经试图放下她的手,但我没有,剎那间我突然想就这样一直牵住她,一点都不愿意再放开了。
    她也没有把手缩回去的意思,只是说了一句,「你好象很冷,你在发抖呢!」
    「当」的一声,题目又跳了出来。
    这是属于艾莉的第二个题目,却一样扯到了艺君。
    「如果这是艺君的手,你是不是也会这样不想放开呢?」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我们依然在绕着圈子,那几分钟里却都没有再说话,空气中有一种不知名的气息,我以为是尴尬。
    我的心神有些凌乱,牵着艾莉的手也慢慢地放开。
    从本来的四只手指,慢慢地变成三只,两只,最后只剩下小指是勾着的。
    「想抓住你所有心思,却只握住你的小指,这已是天给的恩赐。」
    艾莉突然唱起歌来,她稍微用了点力气勾住我的小指,在我们即将连小指都放开的时候。
    「你会唱吗?子学?」
    「不太会,我知道是古巨基的歌。」
    「这歌词很好喔,三两句话就说完了所有的心意了。」
    「妳在暗示什么吗?」
    「我……没有……」
    我感觉到心跳在急速地增快当中,而且全身每一条血管都好象要沸腾了一样。
    突然间她勾着我的小指放开了,我有一种不断在坠落的感觉。
    「子学,我们绕了几圈了?」
    「不知道,我也忘了算了。」我还停留在手被放开的失落当中。
    「没关系,我们重来。」
    她很认真地想走完这各五十圈的路,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有一种忘了心会跳的感觉。
    「怎么会想找我散步呢?」听完我的问题,艾莉突然停下脚步。「对你来说是一种困扰吗?」
    「不不,不是,妳误会了,我只是单纯地好奇为什么会想找我散步而已。」
    「喔,原来如此,」她松了一口气似的说着:「因为当两个人用相同的速度在前进时,频率会是接近的,所以在谈话的内容中会不自觉地放松,有助于了解彼此,甚至也可能因为频率非常接近的关系,可以知道对方心里正在想什么。」
    又是「当」的一声,问题跳了出来。
    这是艾莉的第三道题目,还是扯到了艺君。
    「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比较想和艾莉散步,而不是艺君?」
    「……没有答案。」
    「林子学,你在骗自己喔。」
    「真的没有答案。」
    我晃了晃自己的头,又拍了两下,艾莉问我怎么了?我说没事,然后继续聊下去。
    「妳刚说的频率,真有这么神奇吗?」「我也不知道,因为我也没有真正地跟谁的频率接近过,但是两个人散步,可以了解彼此的说法倒是真的。」
    「妳想了解我吗?」
    「不否认,是的。」
    「为什么?」
    「我……我也不知道……」
    气温随着夜越深而越来越低,我们因为觉得冷而越走越近,直到她的右手碰到我的左臂时,似乎两个人都有了一种默契:就这样走完吧,不要再离我太远,连一公分的距离都不要。
    第四部分第4章(9)
    「艾莉……」
    「嗯?」她轻声地响应我。
    「我们……现在……算是频率相近吗?」
    「……第十圈了,我们该换方向了。」
    她看着我,扬起了嘴角笑了一笑。我们转了一百八十度,继续走着。
    我以为这时候会有问题「当」一声跑出来,但是没有。
    几天之后,我约了艾莉她们一起吃火锅,当时涓妮也在家,寒冷的天气里,她只穿著薄薄的长衫,我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她。
    「涓妮,有个问题想问妳。」
    「你问啊。」
    「妳怕冷吗?」
    「不会啊,我是怕热不怕冷的人。」
    听完答案,我笑了,涓妮也知道我在笑什么。
    「你很聪明,艾莉被识破了。」
    ※就这样走完吧,不要再离我太远,连一公分的距离都不要。
    二○○二年终于来到,但天空延续着刚走的二○○一年的灰。
    灰是冬天里台北的特征。
    曾经有人问我为什么要把灰沉当作是台北冬天的特征?我回答他:「因为我是高雄人,冬天里的高雄依然是阳光普照的。」
    突然想起,我好久没有回到我亲爱的高雄了,前几天听妈妈说,家附近多开了几家水果店,7-11也在我家旁边出现,她说要买水果不必再到大卖场或是传统市场,只要走个几步路就可以买到水果。但她也感叹地说,在我还没有上大学之前,只要冬天来到,她就得买好多橘子,因为我吃橘子的速度很快,十分钟就可以吃掉三颗;现在我不在家了,每当她经过这些新开的水果店,看见漂亮的橘子摆在那儿,她会感到一阵孤单。
    「就算买了也只有我跟你爸爸两个人吃,我们可没有你那么会吃橘子啊。」
    妈妈在电话里笑着说,但我知道她在苦笑着。
    「妈,我在台北很好,妳不用担心,再过一个月我就放寒假了,我会找时间回高雄待几天的。」
    挂了电话,我以为我会哭,但还好我看见皓廷带着篮球从大门外走进来,为了怕丢脸,我很用力地挤出笑容。
    「子学,我们走吧。」皓廷放下篮球,拿了机车钥匙,比了比大门的方向。
    「走?走去哪?」
    「买火锅料啊,你忘了对面的三位美女今晚要来吃火锅吗?」
    喔!皓廷不说我还真的忘了,这几天忙着准备期末考,念书念到有点头晕。
    我们去了家乐福,在千百种商品中挑尽最便宜的几种,鱼饺虾饺燕饺蛋饺金针菇茼蒿高丽菜猪肉片大汉豆腐蛤蜊蚵仔草虾……等,然后我们挑了沙茶酱生鸡蛋还有酱油,这时阿居打电话来,他说他要吃鸟蛋。
    当我们大包小包地回到B栋时,艾莉已经在厨房里熬着高汤,婉如则在一旁炒着菜。在厨房的婉如看起来似乎很快乐,她一面哼着歌一面转圈圈,面容轻松地翻动着鼎中物。
    我跟皓廷都觉得恐怖,但恐怖的不是她的歌声,而是我们不知道她在炒什么。
    「会不会有火灾的危险?」我和皓廷互看了一眼。
    「我先去准备好灭火器。」说完,皓廷走到门外,在楼梯间拿了灭火器进来。
    婉如生物系的男朋友这时从客厅的椅子上走了过来。
    「你好,我叫高珏。」他很有礼貌地向我们自我介绍。
    「喔,我是子学,他叫皓廷,你说你叫高什么?」
    「珏,一个王一个玉,」他伸出手在手心上写给我们看,「这个字念珏,跟感觉的「觉」是一样的。」
    「喔,这个字真稀有。」
    我跟皓廷跟他哈啦了几句,便走到厨房看看有没有传出灾情。艾莉目不转睛地盯着炉火,旁边的流理?上还放着一大包的猪大骨,以及一包好象快被倒完的味精。
    我跟皓廷互看了一眼,心中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对我有点信心好吗?这可是我家祖传的秘方呢,叫作王府高汤!」艾莉回头皱着眉头说。
    「王府高汤?」皓廷用质疑的声音念着,转头看了看我,我们眼神中交换了不可名状的恐惧。
    阿居很自在地站在厨房门口,脚边摆了一桶水,叉着腰看着她们玩着瓦斯炉。
    「你站这干嘛?」我跟皓廷同时问阿居。
    「I am a fireman.」阿居语带帅气地回答。
    「Fireman?」我看看他脚边的那桶水,「真fire的时候这些水是不够的。」
    「如果熬高汤或是煎个九层塔蛋都能搞出火警来,那我也认了,算她们厉害好了。」
    九层塔蛋?婉如在煎九层塔蛋吗?
    是我正在想象的那种九层塔蛋吗?为什么以前妈妈在煎九层塔蛋的时候会传出阵阵香味,而婉如在煎时却一点都没有香味呢?
    「是抽油烟机,我开了抽油烟机。」婉如很正经地回答。
    「可是,我们只是要请妳们吃火锅,不需要麻烦妳煎蛋啊。」
    「没关系,白白让你们请不好意思,让我尽点微薄之力吧,我想让你们知道我杨式九层塔蛋的特殊口感。」
    杨式九层塔蛋?我突然兴起了想上馆子的念头。皓廷和阿居从我的眼神中看出我的想法,他们抓住我,摇摇头说:「男子汉大丈夫,敢请敢当。」
    突然间我好想死。
    折腾了好一会儿,我们一颗心悬在高处,只要厨房里还有动静,我们就没办法放心。过了没多久,涓妮来了,她说她带来了一条鱼,要大展身手一番,让我们品尝品尝「苏家糖醋鱼」的滋味。
    我真的崩溃了。
    一下子是「王府高汤」,一下子又是「杨式九层塔蛋」,还有什么「苏家糖醋鱼」,我的胃今晚受到强大的威胁。
    过了近一个小时,她们终于端出各家名菜肴,在高珏捧女朋友场的吆喝声中,我们开始了有生以来最痛苦的一次晚餐。
    「这可是我们三个人家里的祖传名肴,你们要吃完喔。」
    她们三个人很认真地推销着自己的产品,还很热心地为我们盛饭。
    现在,让我鼓起勇气回想当天的恐怖晚餐,为你们一一介绍吧。
    「王府高汤」果然是王府之人才有福消受,那滋味很明显地告诉你胆固醇之高啊,可能会让你一个月不再碰咸食。
    而「杨式九层塔蛋」呢,因为九层塔叶被煎得太久变得又薄又硬又脆,而蛋也在不太熟练的翻搅技术下煎焦了一大半,所以吃起来只有一种感觉。「这饼干挺不错吃的。」这是阿居讲的,不是我讲的。
    至于「苏家糖醋鱼」,因为找不到醋的关系,所以变成了「苏家糖鱼」,我不能说它不好吃,因为它的味道已经比前两道祖传名肴好多了,但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涓妮因为找不到醋而心情沮丧,竟然忘了煎鱼是需要翻面的……
    ※很多事情,有过一次经验就够了,而女孩们,有过一次荼毒人的经验就够了。
    第四部分第4章(10)
    我很庆幸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作达美乐,而且它的电话超好记,重点是它送东西的速度算很快,免去我们七个人的饥凉之苦。
    因为王府高汤的关系,那火锅可以说是全毁了。杨式九层塔蛋大概只剩下两层,苏家的糖鱼也可能让涓妮的妈妈不敢承认那是她的女儿。
    达美乐顿时成了世上最美味的食物,真不敢相信我在听见门铃响的时候竟然有种感动,当皓廷把披萨和烤翅拿进来的时候,我们差点掉下眼泪。
    第一次吃达美乐吃到几近以泪洗面,这情况倒是不太常见。当时如果有相机把我们的照片拍起来,那日后看见照片的人可能会以为吃披萨是一种极刑。
    我本以为女孩们应该会稍微撑一下,至少为她们煮出来的东西保留一点面子,没想到除了艾莉之外,婉如和涓妮对披萨下手之快,让人有一种她们根本就忘了刚刚搞出了些什么名堂的错觉。
    一个礼拜之后,期末考结束,我跟阿居约好要一起回高雄,这一个月的寒假,阿居将成为我们家的一份子。
    下午,我在电梯口碰到艾莉。
    「子学,你要回家吗?」
    「是啊,我跟阿居说好了要一起回去,我好兴奋,终于可以回到我美丽的高雄了。」
    「喔……这个寒假,B栋11楼注定是孤单的。」
    「怎么了吗?」
    「婉如要回家,涓妮也要回家,只有我是台北人。」
    「如果妳不嫌弃的话,妳可以来高雄玩啊。」
    「不会打扰到你吗?」
    「不会,不会。」
    「那……你可以带我去西子湾的沙滩上散步吗?」
    「当然可以,不过,如果妳还是想走五十圈的话,可能会死在沙滩上喔。」
    艾莉轻打了一下我的右手,笑得好灿烂。
    我回到房间,把很久没用的行李袋拿出来,开始整理一些要带回高雄的衣服。因为时间越来越晚,却一直不见阿居的影子,我拿出手机拨出他的号码,却直接转入语音信箱。
    过了一会儿,我在桌上看见阿居留给我一张字条:子学,我最亲爱的朋友:谢谢你一直以来对我的照顾,你热情邀我到你家一起度过长达一个月的寒假,我更是感动在心,只可惜我跟你真的是不同世界的人,虽然我们几乎一直在同一个范围里呼吸着。
    自从我爸妈走了之后,伯父伯母对我的照顾比我自己的亲戚要多上许多,就连学费都是伯父借给我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他告诉我,「学费是小事,当是我用这些钱聘请你当我儿子的褓姆吧,你跟子学在台北生活,我没办法就近照顾,你要帮我照顾他」,让我除了感谢之外,对你跟伯父的感情又更加深了一层的羡慕。伯父叫我不要告诉你这些,但我还是多嘴了,不过虽然我食言了,我却有一种满足感。
    好了,肉麻的话我没办法说很多,不然你等等要搭车,可能会因为回想起这张纸条而吐得到处都是。
    原谅我放你鸽子吧,子学。我兼了两份工作,明天还要去教小朋友写书法,回高雄度寒假这种太无聊的事情,我可能两天就闷坏了吧。你想看见水泮居臭酸掉吗?你一定不忍心的,对不对?
    我虽然是没有爸妈的孩子,但我很高兴我的爸妈留给我健康的身体,他们在天上也一定希望我靠自己的力量站起来吧。
    祝你一路顺风,子学,回来的时候如果方便的话,帮我带点高雄的阳光吧。
    最帅的阿G看完纸条,我感觉眼角泛了点泪水。这几年来阿居一点都没变,还是那个勇敢坚强永远不认输的水泮居。当然啦,也一直是那一个不太象话的水泮居,从他说自己是最帅的阿G就可以得知了。
    皓廷知道阿居一定会放我鸽子,所以他很悠闲地坐在客厅等我。
    「水泮居回高雄过寒假?这比要政治人物不要贪污还难。」皓廷笑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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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5 17:27:03 | 只看该作者
第四部分第4章(11)
    「他辛苦了好几年,我想让他休息休息。」
    「子学,你其实不必替阿居担心太多,他其实早就已经订出休息的计画,而且一旦他付诸行动,你一定会吓一大跳的。」
    皓廷卖关子地说着,我的好奇心狠狠地被他勾了起来,当我追问他的时候,他只有说「有一天你会知道」。
    皓廷载我到车站的路上,我接到艺君的电话。我突然发现我今天好忙,所有的主角都碰到了。
    「你要去哪里?」
    「回家啊!」
    「高雄吗?」
    「是啊。妳不用回家吗?」
    「我可以去吗?」
    「呃?为什么?」
    「反正迟早要去的。」
    「什么迟早要去的?」我有点抓不清楚她说话的头绪。
    「你买了车票了吗?」
    「买了啊。」
    「几点的?」
    「晚上八点多的。」
    她在电话那头顿了一会儿,然后说:「你是不是不想让我跟?」
    「不是,我没这个意思,我只是回家,而且跟我回家有点奇怪不是?」
    她又闷了一会儿,在电话那头嗯来嗯去,「……那好吧……」她说。
    不知道为什么,听见她妥协的语气,我竟然有种放松的感觉。
    「你大概几点会到高雄呢?」
    「嗯……大概凌晨一点左右吧。」
    「那我那时候再打给你好了,问问看你是不是平安到高雄了。」
    「妳不觉得直接给我电话比较好?而且妳也不必为了等我到高雄而牺牲睡眠啊。」
    「不……我不要……」
    「为什么?」
    「如果那一天到了,我一定会给你我的电话的。」
    「好吧,不勉强的。」我回答,尽管我有些不解。
    「子学,我想吃高雄的黑轮。」
    「黑轮?台北也有啊。」
    「可是,黑轮不是高雄的名产吗?」
    「印象中不是这样。」
    「那高雄的名产是什么?」
    「高雄有三好,一是人好,二是人很好,三是人非常好。」
    「子学,才几天没见,你变白烂了……」
    「啊哈哈哈……你真是不懂幽默的女孩。」我干笑了几声。
    「不理你了,晚上等我电话,拜拜。」她俏皮地笑着,然后挂了电话。
    讲完电话,刚好到车站,我跳下车,拿起我的行李。
    「徐艺君?」皓廷问。
    「是啊。」我回答。
    「她好象很喜欢你。」皓廷笑着说,眼神与表情都带着不可言喻的自信。
    「你这表情是怎样?」
    「有信心的样子啊。」
    「你觉得她很喜欢我?」
    「是啊,而且可能连她自己都还不知道。」
    「皓廷,你越说越绝了。」我睨着眼看着他。
    「相信我,子学,她喜欢你的程度,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何以见得?汝不是鱼,焉知鱼乐?」
    「吾曾为鱼矣。」他笑着说,自信满满的。
    面对他的自信,我心里有点慌乱。我试着转移话题,邀皓廷到高雄玩几天,但他笑着摇摇头。
    他坚持要留在台北,说家里经济不是很好,他想多少赚点钱贴补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
    我拍了拍皓廷的肩膀,向他说了再见。
    他戴上安全帽向我挥挥手,然而加足了油门离去。我走进车站,排队等着领取网络预购的火车票,我抬头,火车时刻表正啪啦啪啦地翻动着。
    这时手机有讯息传来,发讯人的名字是艾莉。
    第四部分第4章(12)
    ●●● 一路小心,别睡过头了,等我去高雄喔,我在期待西子湾的沙滩。 艾莉二○○二年一月四日 19: 57: 46 ●●●我笑了,心中一阵喜悦。
    刚刚皓廷跟我说的那番自信的猜测,我竟然忘了……
    ※当感情需要一个确定时,我是确定的那一方,还是被确定的?
    ■31到高雄之后,艺君变得奇怪,除了打电话的频率增加了之外,说话也常常支支吾吾的不知道重点在哪,我担心她是不是生病了,她一下子说是,一下子说不是,然后一下子很夸张地大笑,一下子又含蓄地说不好意思常打电话给我。
    「天蝎座都这样吗?」我问她。
    「怎样?」
    「唉,算了,没事,妳还好吧。」
    「对了,我都忘了跟你说,今天天气晴到多云,气温大概十三到十七度,凌晨的气温最低,你要多加一些衣服,晚上睡觉的时候别踢被子了。」
    「妳不适合当播报员。」
    「啊?为什么?」
    「不知道,总觉得听妳报告气象有点怪。」
    「你不喜欢吗?」
    「不会啊,只是有点怪。」
    「子学,我在台北好无聊……」
    「那妳为什么不回家?」
    「因为我家很远,你什么时候要回来?」
    「开学前一个礼拜吧。」
    「记得,我想吃黑轮。」
    「高雄的名产不是黑轮,就算我把黑轮带上去好了,也早就坏了吧。」
    「那我去高雄吃?」
    「啊?不会吧,为了黑轮跑到高雄?」
    「哈哈哈哈哈哈……怎么可能……」你看,她笑得有点夸张。
    「我想也不可能。」
    「你是笨蛋。」她收起笑声,笨蛋两字说得极为认真。
    「干嘛骂我?」
    「是笨蛋就该骂,你是笨蛋,笨蛋,笨蛋。」
    当我被骂的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应对时,她又笑了出来,然后说了一声「傻瓜」,就把电话挂了。
    接下来的几天,艺君还是一样每天打电话给我,比较夸张的时候一天打了三通,最少的也有一通,虽然常打,但时间其实都很短,我一直问她为什么不给我电话,她总是笑着不说。
    一个天气不是很好的早上,艾莉打电话告诉我她已经在高雄火车站,问我是不是有空去接她。
    「当然有空。」我说,心中泛起一阵喜悦。
    「那我该在哪里等你呢?」
    「如果妳相信我的话,妳就随意挑个地方吧,我一定可以找到妳的。」
    「子学,你是认真的吗?」
    「呃……当然是……」
    「嗯?」
    「当然是开玩笑的。」电话这头我吐了吐舌头呵呵笑着,其实心里暗骂自己没种。
    「还好你不是认真的,」她笑着说,似乎吐了一口气,「我可不想还没有见到你,就已经被绑架了,对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台北人来说,高雄几乎是另一个国家一样陌生啊。」
    「如果有人敢绑架妳,我一定拿命跟他拚了。」
    「呵呵呵,」她清清脆脆的笑声从电话那一头传来,我有种快要被融化的温暖。「在你要拿命跟他拚了之前,先来把我接走好吗?」
    我出门的时候,看了看天色,似乎没有好转的迹象。
    我们约在火车站出口右手边的第三座公共电话前面,怎么会约在这么奇怪的地点我也忘了。当我用最快的速度抵达车站的时候,她双手交叉地背在背后,在原地跺步着。
    我把机车暂时摆在一旁,然后慢慢走近她。「小姐,」我轻声唤着,「我有荣幸可以认识妳吗?」
    「为什么想认识我呢?」她注视着我。
    「我没有想认识妳的理由,我只有想认识妳的冲动。」
    「喔?那如果我说抱歉呢?」
    「那我可能会不断地难过,不断地难过。」
    「子学……」她的眼睛闪着晶亮的光芒。
    「嗯?」
    「一定有很多女孩喜欢你吧?」
    「这妳就误会了,二十一年来,我还不曾了解过喜欢别人的感觉,就别说被别人喜欢的感觉了。」
    「相信我,子学,」她伸手拨了一拨我的头发,「刚刚你所说的两种感觉,你正在体会着。」
    我像是被电击一样地说不出话来,她的笑容在我眼前忽明忽暗,我好象有些晕眩,但试图定神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还是清楚的。
    我替艾莉把行李放到前踏板上,她的行李其实只有一个小小的背包,里面并没有装多少东西。
    我先稳住车子,她搭着我的肩膀,上了车。一路上,艾莉像个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对路上的一切都有着抵挡不住的好奇感,她不断问我这里是哪里?这栋建筑物是做什么的?这个区叫作什么区?为什么高雄的路都这么大?
    我突然有种难以喻意的充实感,像是一颗寂寞了很久的心在瞬间被填满。
    艾莉的左手轻轻地放在我的腰际,我有一种想去牵住她的手的冲动,停红绿灯的时候,艾莉的脸轻轻地靠在我的肩上,我有一种想转头去贴近的冲动。
    有时候,经过我们身边的骑士会回头看看艾莉,我想是她的长发引起别人的遐想吧。但面对这样的情况我却很高兴,我想象着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这女孩真漂亮,可惜已经名花有主了吧。」
    第四部分第4章(13)
    艾莉,妳已经名花有主了吗?如果是的话,那会是我吗?
    我傻傻地在心里自言自语,当下我多希望她能给我一个答案啊。
    就在这个时候,「当」的一声,许久不见的问题从脑海里跳了出来。
    「你喜欢艾莉吗?你喜欢艾莉吗?」
    问题问得好急切,我开始慌张。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那我这么问吧,你喜欢艺君吗?你喜欢艺君吗?」
    「啊……」
    有如大梦初醒一般,我几乎忘了艺君的存在。心里像是有千万个结一样,一下子全都绑了起来。
    「你怎么了,子学?」艾莉问我,她伸手拍了拍我的胸口。
    「没有,没有,我不小心发了呆。」
    我看了看天色,比我出门的时候更灰更暗了。
    「好象会下雨呢﹗」我说。
    「嗯,那怎么办呢?你要带我去哪呢?」
    「妳不是想去西子湾的沙滩吗?」
    「真的吗?」她兴奋地叫着:「那如果等会儿真的下雨的话,在沙滩上散步,一定很美很美吧。」
    艾莉,妳知道吗?妳说话有一种魔法,好象每一个字都是一个环扣一样,我的心就这样一再地被层层扣住,却怎么也舍不得放。
    这是爱情的样子吗?
    我开始猜想着,当皓廷遇见睿华的时候,是不是也有跟我一样的感觉呢?当阿居遇见彧子的时候,是不是也一样晕眩说不出话来呢?
    如果皓廷跟阿居都跟我一样的话,那答案是不是也很明显了呢?
    「当」的一声,我以为是问题跳了出来,结果不是。
    「从现在开始,是非题已经结束,你只剩下一则选择题。」
    我的心里有个声音这么告诉我。
    西子湾到了。
    ※其实,我一直在选择题里,是非题只是……一种任性。
    ■32中山大学大门口的驻卫警察都会拦住没有停车证的游客,是因为有太多人想直接开车到里面去,可见学校太大也是会让人觉得麻烦的。
    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竟然糊里胡涂地就把车直接骑进校园了,校警竟然也糊里胡涂地没有拦阻我。
    「一定是妳的关系。」我回头对着艾莉说。
    「为什么?」
    「因为妳的美丽像阳光一般的刺眼,那校警没能睁开眼睛。」
    「子学,并不是每个女孩都吃油腔滑调这一套的。」
    「啊?」我吓了一小跳,「妳不喜欢吗?」
    「不过,偶尔吃一次应该不会太油。」
    说完,她笑得阖不拢嘴、东倒西歪,我们的安全帽互碰了好几下,发出声响。
    到了海水浴场,我发现我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就是忘了海水浴场的开放时间。西子湾海水浴场的开放时间是每年的三月一号到十二月三十一号,而现在是一月。
    「那怎么办呢?」
    「还有一个地方,不过要搭船。」
    「搭船?你是说旗津吗?」她的眼睛亮了起来。
    「是啊,妳想去吗?」
    「会很远吗?」
    「不会,但渡船头的海水很臭就是了。」我挤着鼻子,作势说着。
    「没关系,我可以拉你的衣服来当口罩。」
    「那我怎么办?」
    「你是高雄人,应该很习惯了,就自生自灭吧。」她咬着下唇,轻轻地笑着。
    到了渡船头,我买了两张船票。她看见有人把摩托车也骑上了船,好奇地问我为什么?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因为我不知道她想问的是为什么车子可以骑上去?还是船为什么不会因为太重而沉下去?
    「就是可以骑上去,没有为什么。」我干脆这么回答。
    她听完这有回答跟没回答差不多的答案,转头看了看我,竟然像是知道我在想什么似的不好意思地笑着。
    我带她走在旗津的街道上,已经过了午餐时间,为了尽地主之谊,不能让客人饿着,我提议先吃饭。本来又说要猜拳决定吃什么,但因为我已经输怕了,所以我们决定吃牛肉面,不再啰嗦。
    她说她吃得不多,坚持只叫一碗,我说叫两碗小的,她摇头,后来我妥协,但向老板多要了一个空碗。
    「我的坚持好象给你带来困扰了。」她说。
    「不不不,没有的事。」我赶紧否认,是不想让她知道其实我是因为不好意思。
    在吃面的时候,她很认真地拿起一旁的报纸看着,我一直好奇她在看什么,为何这么认真,等到我凑近一看,原来她正在欣赏一篇副刊文章。
    我不想打扰她,所以也就没有说话。她看完之后双眉之间多了些许愁怅,我问她怎么了,她摇摇头,我拿过副刊一读,原来那是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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